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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3
现将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以简要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的过程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三、我州《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情况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26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26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5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向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清远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县域内住院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围绕重大疾病、医学技术、平台专科,科学规划市、县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加快推进市、县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暂命名,下同),推动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支持英德市人民医院、英德市中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甲医院,推进优抚医院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全面提升市级高水平医院。进一步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功能定位,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避免无序竞争,推进建立衔接有序的双向转诊机制和诊疗服务体系,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
3.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探索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等)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等)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下放医共体自主权限,推进县域医共体内部行政、人事、财务、信息、质量、药械管理“六统一”和县域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行县、镇利益增量共享分配,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加大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探索县域医防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平急结合工作措施,提高县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保障能力和卫生应急综合救援能力。加快推进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等项目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成清远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医疗中心,鼓励并支持市中医院打造市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筹建英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清远省职教城医院为支撑,县级公共卫生防控为补充的清远市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提升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处置能力。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成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推动县级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打造市、县两级公共卫生实验室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测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建设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区域疾病谱特点、域外就医主要疾病等实际情况,以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重点打造与地方临床需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临床特色专科,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疾病、肾脏疾病等。探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动态管理,大力扶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影响力的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工程。培养中医名家,以中医名科名医提升我市中医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鼓励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聚焦疑难重杂症,支持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鼓励并支持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清远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市、县、镇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支持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市中医院为依托单位,筹建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大中医药经典名方研发力度,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清远市中医院创建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力争2025年前进入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评排名百强行列,以中医名院带动区域中医发展;支持英德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清城区、清新区、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成为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完成、投入使用并形成服务能力。到2025年清城区、清新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有效建立起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构建中西协作、优势互补、特色明显、效果显著的医疗模式。支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民族医院”,打造瑶、壮族特色中医院。支持清远市中医院、英德市中医院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落实省卫健委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实现“一码通用”、“一网联通”、“一键诊疗”、“一站会诊”及“一体服务”。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信息提醒、自助查询打印等服务,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快5G+远程医疗场景落地推广,提升基层医院信息化水平及远程医疗水平。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市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开放共享和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能提升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深度整合,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运营管理的各领域、层级和环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再造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等手段,将运营管理转化为价值创造。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形成符合医疗发展规律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体系。健全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规定,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职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医疗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财政补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运用。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
1.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逐步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推动实行员额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根据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力争实现同岗同绩同酬。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岗位聘用考核机制,加强人员聘后管理,推动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招县管镇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入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力争到2025年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至45%左右,之后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争取逐步达到60%左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培养制度。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公立医院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培育高精尖缺人才,继续实施名医培养工程,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创建“名医工作室”。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儿科、妇产科转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公立医院将住培师资的带教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保障住培医师待遇,落实“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老年、儿科、产科、麻醉、重症、病理、精神、康复、全科、传染病、中医药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开展医防融合培训,建立面向医护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医院感染控制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探索推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落实医学人才队伍评价制度。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评价,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对基层一线卫生健康专业人员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继续支持高水平医院组织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融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
1.有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调整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符合标准时集中启动和受理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的价格建议,理顺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更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时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系统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及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或病种付费。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疗新技术发展,使用全省统一的病种分值库。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床日、按人头等方式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完善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层病种范围,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分值。推动落实符合中医药、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按全省统一的中医特色治疗病种分值库实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推动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广州等地市联盟集团带量采购,鼓励以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为单位实施药品集团采购。发挥“互联网+医药”在药品采购中的作用,确保药品供应价格、质量层次等公开透明。建立配送企业信用管理机制、银行担保机制、药品集团采购周转金制度,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留用资金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在合理用药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佘留用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促进基本药品优先配备使用,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医疗机构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比重。深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完善结果转化应用机制。完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储备药品目录,做好短缺药品、防护物资等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六)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
1.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推广“一站式服务中心”模式,进一步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开展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等科学流程。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医院文化建设。挖掘医院文化底蕴,凝练升华医院的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持续打造行业党建特色品牌,深化医院党建“四有(班子有作为、支部有方法、党建有品牌、单位有典型)”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安检设施配备,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建立重点人群预警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持续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清远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范本,修订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制定的示范文本,修订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坚持“把支部建在科室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即在临床医技科室中,把党建带头人培育成学科带头人,把学科带头人培育成党建带头人)。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6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8
现将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以简要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20xx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7月28日,任振鹤省长召集召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制定出台我州《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甘南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的过程
州卫生健康委(州医改办)收到州政府批转文件后,我们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借鉴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参照学习借鉴了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领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委书记俞成辉同志对医改工作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武同志调研州人民医院时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州委常委、副州长冯小林同志及副州长王芳同志对医改工作的相关要求。参考了四川省、陕西省和陇南市出台的有关医改的一些政策文件,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明确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和举措,健全完善统筹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健全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将省上《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调整,起草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三、我州《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情况
为使我州《实施方案》既落实国家、省上要求又切合我州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拓展和细化:
一是“总体目标”中增加了州人民医院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的内容。
二是“重点任务”中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补充和调整。其中: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版块,在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增效中增加了加强县域内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急救中心建设力度的内容。在加强高质量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中细化增加了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科学配置医疗资源,落实质控工作督导,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并增加了统筹负责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全面推行公立中藏医院改革,建立州县两级中藏医医院医联体的内容。在强化高质量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增加了积极推进夏河县国家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先选择碌曲县开展试点的内容。在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中细化增加了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等内容。
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版块,增加了推动落实甘南州中藏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启动实施甘南州名中藏医评选工作,协调推进中藏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州每个县市有1所二级甲等中藏医院目标。在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中增加了建立多学科交叉的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制定一批中藏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藏医新药。在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中调整细化了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的内容。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中修改为加快甘南州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甘南州卫生健康系统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甘南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实施,加快消除全州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堡垒和信息孤岛现象。加强州县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覆盖,并向村一级延伸。卓尼县试点开展智慧远程医疗,县、乡两级推行5G+WeLink+远程医疗,推进远程窥镜、远程查房、远程探视应用。
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运营管理体系版块,在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中调整为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融合。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必须设立总会计师,主抓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细化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中增加了定期编制内部控制和评价报告。在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中增加了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技术辐射等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版块,在改革薪酬分配制度中增加了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在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增加了州级名中藏医评选,加强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推进省、州级名中藏医学术经验传承和名中藏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在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中调整为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并增加了按照省上试点要求的内容。
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机制版块,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调整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结合中藏医诊疗特点,对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细化调整为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按照省级试点规划,分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国家试点经验。增加了将中藏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实现中藏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内容。
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版块,在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中增加了通过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休假制度等方式和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参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及国家级、省级、州级人才项目选拔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倾斜支持。以及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版块,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中补充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充实了加强医院班子建设,各公立医院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院长聘任制,逐步去行政化。增加了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中细化了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等内容。
三是“组织保障”中增加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内容。在强化考核评价中细化了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等内容。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0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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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六、计分方式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七、等次建议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八、结果运用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2
浙江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计划。
1.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浙江。争取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达到5个以上。到2025年,推动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影响较大的高水平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省域外转住院病人的全国占比实现下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湖州和金华等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地高水平医院协同发展。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中医特色医院。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32家山区海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县级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占比达到30%、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提档升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重大疾病临床救治能力。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新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以上,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规划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实施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意见。推广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10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核酸适体与临床诊治重点实验室发展,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出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建设,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做强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到2025年,全省医院科技人才影响力进入全国第一阵营,成为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院区(病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
4.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医学高峰”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与引才奖补标准,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到350人以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计划。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精准用药、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省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进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
2.打造“健康大脑+”多跨场景应用。以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等三张清单为抓手,迭代看病就医“一件事”场景,打造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数字健康进社区”和“疫情精密智控”等一批标志性应用。到2025年,全面建成运行高效的“健康大脑+”体系,智慧医疗、数字健康管理和智慧公共卫生等领域率先实现流程再造、模式创新和制度重塑,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打造“浙里健康”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3.营造良好服务氛围。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传承优秀医德、医风、医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实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行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职业荣誉激励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智防能力,优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四)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计划。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入融合。实行公立医院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健全内部审计,加强授权审批、预算、资产、会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强化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探索运营助理员制度。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优化省医院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做好合理用药、医用耗材、医疗核心数据监测。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计划。
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调价。落实分级定价机制,到2025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点数法付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出台省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使用和调配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不断提高,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六)治理能力提升计划。
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建立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到2025年,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建设指数逐年提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强化卫生健康整体智治。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能力体系。推进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平台、诊疗行为综合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医疗健康和医保公共数据共享,明确医疗数据标准、统一接口技术规范,分级分类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到2025年,整体智治的卫生健康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4.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的发票等的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三、保障措施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医改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医改工作领导的要求,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或其中一位主要领导担任医改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在全省选择若干公立医院先行先试。建立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医院等级评审、项目申报、资金奖补等挂钩。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的培养、树立和推广工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3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全力打造国内一流高水平医院。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落实,加快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建设。依托中央在川和省内高水平医院,争创综合类、高原病等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老年疾病、口腔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取更多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在川落地。〔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紧紧围绕省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异地就医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规划建设省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着力解决患者跨区域就医问题。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大型公立医院适度建设发展“一院多区”。建设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坚持网格化规范管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传染病等专科医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集团内开展多层次医疗协作,构建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模式。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率达100%。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对实现了“五统一”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加快乡村卫生资源整合聚集和服务模式创新,依托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规划建设4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与县级医院形成协同发展格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5.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争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1+6”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建立省级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与研究检测平台和实验基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达100%。健全中医药全程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运行机制,争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厅、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加强肿瘤、呼吸、消化、心血管、妇产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建设国家、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70个、300个、500个。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三级公立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中医医院支持力度,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教育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生命健康领域天府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转化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推进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科技攻关。推进公立医院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推动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落地见效。建设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8.突出患者需求导向。传承“大爱成就大医”的医者仁心,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费用合适、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60%二级公立医院和9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30%二级公立医院和50%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40%二级公立医院和7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诊间(床旁)结算。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力争建成30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推进“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闭环服务。实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行动,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老年友善医院。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强化患者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20%。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供精准用药服务。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融合应用。力争建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60%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2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大数据中心、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厚植优秀特色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引导医务人员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视患者如亲人”的医者担当,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12.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加强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控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调整。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审计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规范经济活动和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审计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科学绩效评价。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
16.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教学基地建设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高校附属医院制定符合医学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医工、医理、医文交叉学科,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急诊、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立启动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统一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评审。〔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推进攀枝花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泸州、德阳、南充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试点,落实推广DRG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医保支付体系。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实行统筹区域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履行合同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民族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通过改善值班条件、落实休假制度、假期子女托管、争取人才公寓等方式,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和职工关爱帮扶机制。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1000张及以上床位大型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达100%。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包括医院院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健全党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5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监测台账、责任分工,对于系统推进我州公立医院发展,深化医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0xx年x月x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20xx年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3号)。
我州出台《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推动各族群众健康福祉达到新水平的根本要求。困扰我州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基础医疗卫生能力已得到明显增强,有必要也有基础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发展,提高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可及性,满足全州人民更加高质量的医疗卫生需求。三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医院能力建设、10年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公立医院已经到了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期,必须把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放到提升质量和效率上。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目标
《实施方案》分3大版块,共24条意见:
(一)第一部分:工作目标,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建设。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傣)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全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和“一城两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第二部分:具体措施。分别从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四个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24条具体措施共涉及卫健、医保、财政、人社、编办、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18家单位或部门。具体包括:人才培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临床医学分中心、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深化人事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做了详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第三部分:实施保障。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投入责任、加强检测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四方面保障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傣)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卫生防治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探索创新投入模式,强化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投入保障。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完善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任务台账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结合实际分类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6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规划市域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第一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内解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负责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积极探索市直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探索精神卫生等临床专科发展,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质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2022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探索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
(二)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市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3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2级。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并有效提供服务,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西医协同,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支持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和支持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提升核心业务供给效率和法治保障水平。强化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产、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对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核中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率。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三)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六、协同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七、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一)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国资运营中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配合省统一部署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制定年度推进计划,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市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协调和督查,积极学习试点设区市先进经验,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强化改革运行监测,适时通报改革进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7
为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三)地市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强化医疗服务支撑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 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xx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8
为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三)地市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强化医疗服务支撑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 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xx”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9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xx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xx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0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规划市域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第一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内解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负责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积极探索市直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探索精神卫生等临床专科发展,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质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2022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探索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
(二)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市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3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2级。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并有效提供服务,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西医协同,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支持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和支持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提升核心业务供给效率和法治保障水平。强化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产、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对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核中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率。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三)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六、协同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七、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一)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国资运营中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配合省统一部署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制定年度推进计划,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市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协调和督查,积极学习试点设区市先进经验,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强化改革运行监测,适时通报改革进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1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县卫生会议部署,持续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切实加强医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卢氏县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卢卫字[20xx]17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患者,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我院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范围
狮子坪乡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参照执行。
三、活动目标及内容:
(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控制组织。
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控制组织以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奖惩人。
1、成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督查依法执业情况和接受投诉、咨询,有记录。
2、医疗、护理、药事、院感等各质量管理组织做到每周有质量检查重点,每月有质控小结,每季有质控工作通报,并及时研究、处理医疗质量问题。
3、改善住院服务,满足病人需求。病区临床医师在岗率100%;规范开展护理服务,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90%。护理病区病人满意度达90%。
4、严格依法执业,大力宏扬白求恩精神,加强执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护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患者和社会对医院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二)抓科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就医环境
进一步加强现有科室建设,制定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质量更高、专业性更强的医疗卫生服务。
1、优化流程,简化环节,科室布局合理,提高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人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2、采取措施缩短各项检查、报告等的等候时间。
3、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候诊椅,病房提供饮水、轮椅、担架车、空调、电视等设施。
4、积极加强中西医科、中医针灸等专科建设,按照专科标准,制定专科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
(三)规范诊疗行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加强和执行医疗核心制度,以法行医,以常规诊疗,规范诊疗行为。抓好诊疗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和连贯性,落实好“三合理”诊疗规范,减少医疗差错和失误,保证医疗终末质量的提高。
1、严格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核心制度执行到位,其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率达到100%。对病历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2、临床用血科学、合理,成份输血率≥90%,全血、成份输血适应症符合率达100%,无输血安全事故发生。
3、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选择用药,尽量为患者选择同类低价药品。
4、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四)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新出台的《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奖惩规定,并认真检查考核,与每个医务人员的考核评价挂钩。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建立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行为并予以公示和惩罚。
3、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建立科学合理的医患纠纷处置组织体系和处置程序,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全面及时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率100%;确保20xx年度不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4、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定医院处方集,探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5、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制定本院医师考核办法,做到公平、公正。
(五)加强医患沟通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学习,提高沟通水平,建设和谐医院
1、建立医患沟通考评制度和组织,不定期查看执行情况和定期抽查集体考评相结合,针对问题加强学习沟通内容与技巧。
2.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增强医患感情交流,增强沟通效果。
3、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加强各同意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疾病诊断情况、治疗手段、重要检查、手术方式及风险、预后、费用、与疾病相关的注意事项等充分告知,尤其注重其中的内容。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实行全面、规范公示制。
5、完善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
6、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患者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紧急救治水平
改进和完善急救管理制度,强化急救重要性教育,组织学习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和质量。并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坚决执行”。
1、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救治。
2、加强急救能力培训并演练,一是考查基本急救准备情况;二是考查如心肺复苏、中毒等紧急救治情况。
3、做到急诊绿色通道通畅、制度健全、设施设备、急救物品完好率达100%:院内病区急诊会诊、抢救5分钟内到达,急诊病人处理及时,急救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急诊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以上,病房危重病人及时转诊。
4、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先救人后收费、办手续。
(七)加强学习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医疗质量
加强法律法规和各科“三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成效,定期组织考核,实行奖优惩劣,保证医疗质量的提升。
1、制定各科室学习计划及考评办法,做到有计划性、有针对性、有合理性、有成效性。
2、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有“三基三严”训练计划,安排、记录、考核和奖惩的制度及措施,并认真落实。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考核合格达100%;严格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病历书写规范;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以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门诊病历合格率、住院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住院病历,处方合格率≥95%。
四、组织领导
职责:
(1)按照上级要求,全面组织领导本院“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各专项工作组及社会监督员会议,听取汇报和收集意见,掌握活动动态,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推进工作。
(3)督促检查医院“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落实情况;
(4)组织对“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评价总结。
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期间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及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总结。
(2)建立健全各科室质量管理组织,明确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督导检查制度等。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4)质量管理控制的重点是病历、处方质量,药品使用的合理性,手术的效果,医疗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医疗隐患和病人、家属反应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尤其医患沟通制度、紧急救治能力、“三基三严”的督查。
(5)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的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科室要提高对加强医院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确保“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目标的实现。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必须把强化医院管理作为首要任务,认真部署,严格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对照重点要求,抓住重点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既突出重点,又以点带面,全面改进医院管理。
(三)加强交流,深入宣传。各科室要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四)立足长远,健全机制。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体现长期效果,实现持续改进。因此,各科室要认真分析这次活动的经验与教训,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公立医院公益性旗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三明医改”经验在荆门落实落地,全面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力打造“荆门模式”;创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高水平的优势学科,建成一个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建成一批不同层次的高水平数智化公立医院,形成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区域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为骨干,其他高水平市、县级公立医院为支点的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全市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建设健康荆门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共谋划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73个,其中市级42个、县级打包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42.82亿元。建立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分批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市级层面,坚持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定位,重点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市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二医院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保健康复大楼、市妇幼保健院妇儿健康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力争2—3年内,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一医院综合医疗中心、市二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中心等“五大中心”。县级层面,重点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并新建传染病大楼,以及沙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东宝区妇幼保健院大楼、掇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共建”,帮助县级医院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巩固钟祥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和沙洋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
2.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医联体(医共体)综合管理办公室、资源调配部、质量控制部、公共卫生部、信息化建设部、财务部等“一办多部”职能管理部门,在持续深化“人财物”紧密运行机制建设基础上,围绕急诊急救、慢病管理,构建整合型一体化服务体系。在急诊急救方面,以龙头医院为主导,着力建设市县两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规范化救治单元(站),形成全链条无缝对接急诊急救网。在慢病管理方面,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以慢病管理及“323”攻坚行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各类高质量慢病管理中心,由龙头医院统筹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公卫医师、乡村医生等医疗人才资源,实行按病种分类签约服务和管理,每个专科医生包联多家慢病管理中心、若干个村卫生室,建立“1 N X”的防、筛、管、治、研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医联盟、市妇幼保健联盟建设发展。
3.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构建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公立医院传染病区为枢纽、发热门诊为网点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构建“市区一体、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
(二)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4.建立健全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公益性主导,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公共服务等投入保障。逐年提高财政对公立医院人头经费的补助标准。
5.深入推进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在核定的总量内,逐步将行政后勤人员占比减少至15%—10%。允许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创新设立特设岗位,建立人员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岗变薪变等机制。用足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通过省级考务平台统一公开招聘,或通过专项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将引进培养的人才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6.深入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支持公立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制度,建立以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病种分值)、CMI(病例组合指数)、RW(DRG与DIP权重)、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满意度等为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落实工分制、信息化、公开化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改革。编制、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积极支持高端医学卫生人才引进,在其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市卫健委设立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支持,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的费用从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做好三级甲等医院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按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扩面。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落实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基本医保DIP付费,确保2023年1月起正式运行,2025年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按DIP付费实现全覆盖,按DIP付费的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0%。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DIP付费方式,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进一步拉开市、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引导群众选择性就医。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9.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比重。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0.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省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机制,3—5年内,建成以市一医院为主体的骨科、儿科、重症、呼吸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二医院为主体的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11.打造专科专病协同错位发展“荆门样板”。市级层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重点发展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生殖医学、肿瘤、精神等专科专病;市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妇幼保健、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专病;依托市级医院建立全市专科专病标准化诊疗体系,“五化”(内科外科化、外科微创化、微创机器人化、影像介入化、诊断分子化)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影像AI诊断、手术机器人、3D打印等专科专病核心技术,以专科专病建设带动学科进步。县级层面,通过市级医院专科专病“品牌、技术、管理”平移,形成市、县专科专病联盟,推动同质化发展。到2025年,建成1个省级疑难危重症诊疗中心,再创建3—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6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0个基层特色专科。
12.打造多学科融合优势学科集群。按照“共建共享、效率优先”原则,依托市级三甲医院构建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妇产生殖医学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心脑血管防治中心、运动损伤和康复医学中心等多学科集群,与其他市、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专科协作关系,形成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学科集群发展新局面。支持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卒中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创伤救治中心。
13.打造一体化综合诊疗服务品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优化诊疗流程,打破学科、专业、学组之间的条块分割,推广MDT(多学科诊疗)、无痛诊疗、整体护理、快速康复、“一站式专病诊疗”“日间手术”“互动式”慢病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以市级医院为引领、县级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学科协同发展模式,县级医院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基层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发展基层临床药学服务,树立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品牌,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14.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标杆。支持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甲示范中医医院和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医养结合”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心。支持市县级两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推动提升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度实施名师、名医、知名中医工作室“三名”工程,推进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大力推广中西医综合、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等模式,依托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中心。到2025年,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分别达到3个、30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均达到20项以上,培养或引进10名以上省级中医名师、3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中医学科带头人,建设30个以上知名中医工作室,培养30名以上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人。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规范化国医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15.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梯队。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万名校友资智回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特聘、招硕引博和大学生引进“五大工程”。坚持“医教协同、外引内培并重”,建成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强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创新现代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以学科专业化布局为导向,构建“分类评价、多维考核、分层支持、逐级提升”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到2025年,力争培养或引进紧缺急需领军人才10名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30人左右,培养科研骨干35名以上、实用骨干210名以上,每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50人左右,托举有望冲击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实用型、科研型和管理型人才。
16.打造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市级三甲医院优势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用2-3年时间,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打造集临床研究型诊疗平台、产业导向型科技平台、数据密集型支撑平台为一体的“宜荆荆”转化医学中心及研究院,搭建科研患者AI筛选系统、抗肿瘤药物评价系统等信息系统,实现研究数据采集和稽查等全流程自动化。到2025年,力争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6个以上,省级科研项目立项50个以上,年均立项科研经费不低于400万元,转化科研成果10个以上。
17.打造“三位一体”数智融合现代医院。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全部达到6级水平,二级公立医院达到5级水平。做实预约挂号、扫码就医、报告查询、健康教育、互联网医院等线上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圈,预约诊疗比例逐步达到年门诊人次的70%以上。改造升级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引入5G技术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查互认、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借助智能化诊疗支持设备和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建立贯穿各诊疗环节的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以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智能被服管理系统、智能设备监控系统、智能能源管控系统等医院“智慧管家”。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8.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整合型医院运营管理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数字化驱动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不同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时间消耗标准、费用消耗标准、药品消耗标准和耗材消耗标准等,对每医生CMI、成本产出、时间消耗等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
19.加强全面预算和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全省中位值以下。
20.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五)塑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1.推进优秀医院文化塑造行动。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22.推进伟大抗疫精神弘扬行动。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
23.推进清廉医院和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24.推进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行动。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25.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行动。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6.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章程,以章程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27.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荆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在市卫健委下设办公室,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卫健系统层面成立荆门市医院协会,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搭建交流平台。
(二)凝聚建设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扎实组织实施。
(三)强化政策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围绕组织保障、财政保障、人事编制、绩效薪酬、药品供应、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荆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整体、协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四)落实资金保障。建立由各级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统筹的资金筹措机制,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确保项目安全。各地、各单位依法依规建立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将项目安全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流程完善、万无一失。
(六)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准确反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评估、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加强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动态考核,定期通报进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3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运营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聚焦能力现代化、模式整合化、服务人文化、管理信息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9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8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54人,确保到“十四五”末我市公立医院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常见病、多发病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一)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科学规划市域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第一医院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管理优势的作用,打造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3家医院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内解决。加强市直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大与市疾控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统筹负责辖区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
(二)推进医联体提标扩能。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医联体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医联体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健康服务。做实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支持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好居民健康“守门人”。积极探索市直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小病在基层解决。
(三)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探索精神卫生等临床专科发展,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快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建设,加强质控管理。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
(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市第二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探索“一院多区”发展模式,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细化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管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一)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2022年1月底前,至少建设1个康复医疗中心。建立和完善基于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大力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2022年1月底前完成市域内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推行日间手术,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公立医院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探索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
(二)推进健康服务手段创新。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市第一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市第二医院、市中医院达到3级,市妇幼保健院达到2级。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并有效提供服务,实现远程医疗网络覆盖。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西医协同,市第一医院应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支持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和支持市第二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依托市中医院,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推动医院管理提质增效。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鼓励对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市第一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提升核心业务供给效率和法治保障水平。强化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设施设备、资产、预算、成本控制、风险防控等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建立正向激励和倒逼机制,对管理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核中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提升医院运营效率。整合医疗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三)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强化公立医院医改考核,依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医联体)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六、协同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
(一)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对市第一医院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试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常态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结余留用资金中60%至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至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三)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固定薪酬占比。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实行中西医同机构、同学历、同职称、同待遇。2022年底前,市第一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七、着力打造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一)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联网复诊、慢病长处方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特需服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三)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完善行风管理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排查检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行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
(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推进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国资运营中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密切配合省统一部署的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点面结合的原则,制定年度推进计划,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重点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根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属地原则对市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改革推进情况的协调和督查,积极学习试点设区市先进经验,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强化改革运行监测,适时通报改革进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4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25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25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6
一、主要目标
(一)持续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医学高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成绩稳居浙江省前列。
(三)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四)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持续提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二、六大重点工作
(一)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区(县、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力争5年内有1家市级综合医院进入全省前5名。持续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区(县、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
(二)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构建市域有高峰、县域有高地的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宁波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快医学高端人才引育,实施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实现我市高水平医疗服务重点突破。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大力推动卫生健康多跨场景应用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探索建设城市级医学人工智能平台。
(五)完善医防协同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快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加快市县两级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建设,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哨点建设。加强全市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救援网络和救援队伍建设。
(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健身,每年动态培养5家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做好综合保障。
(三)建立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科学晶振实施考核评价。
(四)及时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努力在“医学高峰”建设、健康宁波建设、综合医改及探索老年友好、生育友好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
四、解读单位
牵头解读机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xxxxxxx。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xx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