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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教育部在对各地报送的20xx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自评材料审核评价基础上,对20xx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1.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为了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xx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xx〕567号),要求各地建立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原则上要求到20xx年底各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同时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设立“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同年,为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高校发展支持政策,探索和建立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新机制,中央财政在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资金”基础上,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
20xx年12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72号),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基础上,整合设立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地方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生均拨款类因素、发展改革类因素。生均拨款类因素占75%,主要包括生均拨款水平、在校生人数、奖补比例或定额等;发展改革类因素占25%,主要包括地方高校数量、所在区域及财力状况、学科水平等质量指标、改革管理情况、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等(包括“一省一校”“双一流建设”等)。
2.资金情况
中央资金投入情况。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202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73号),20xx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共计366.75亿元,其中提前下达329.67亿元,当年下达37.08亿元。
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各省(区、市)切实强化省级统筹,积极履行与事权相对应的支出责任,共同推动省域内地方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据统计,20xx年度地方资金投入共计435.84亿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一是各省(区、市)的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全省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二是各省(区、市)的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各省(区、市)的地方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质量得到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方面水平不断提高,更好服务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相关省(区、市)地方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取得进展,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中西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增加。
2.绩效指标
根据20xx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教育部对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细化,从各省(区、市)生均拨款、支持的学科数量、受益学生、地方高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更精准设定。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初,各省(区、市)根据区域地方高校改革相关规划、资金提前下达额度、上年度专项执行情况等因素,设定区域绩效目标,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20xx年3月,教育部成立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组,从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对各省(区、市)报送的20xx年度区域绩效目标表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及修改建议,督促有问题的省(区、市)重新修改并报送。20xx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公开了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并同步下达了各省(区、市)的`区域绩效目标。
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区域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相关规划、区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区域地方高校发展基础、资金分配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等因素,在下达资金时,将区域绩效目标和分解目标一并下达。
二、综合评价结论
在对各省(区、市)区域绩效自评审核评价基础上,对照整体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率、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3.56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共投入资金804.05亿元,截至20xx年底,累计支出749.0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3.15%。其中:中央资金共投入366.75亿元,累计支出333.05亿元,预算执行率90.81%。地方资金共投入435.84亿元,累计支出414.5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5.12%;其他资金共投入1.46亿元,累计支出1.41亿元,预算执行率96.58%。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用制度规范。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72号),明确了资金管理原则、资金支持方向、资金分配方式、资金管理要求等内容。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73号)中,进一步明确了当年资金分配原则和资金管理要求,要求各地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预算,做好分校预算安排工作,重点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支持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科学分配资金;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用平台监管。为确保各项财政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加强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进一步提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水平,教育部建设了“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加大对各地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解下达和支出进度的监控,确保资金按照规定时限下达到各地及所属学校,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2)地方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各省(区、市)严格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72号)要求,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权责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在分配资金时,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并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沟通,防止资金、项目安排交叉重复或缺位。
二是部分省(区、市)制定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保障政策落实。如,河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资金效益的通知》(冀财教〔20xx〕6号),不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保证各项教育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应用监督检查多种手段,督促各高校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如,重庆市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制,落实绩效过程监控,切实督促项目学校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湖南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督促高校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以高校教学条件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平台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有效推动了各省(区、市)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了生均拨款水平,促进了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了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力支持了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各省(区、市)生均拨款水平,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2000元”。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各省(区、市)生均拨款水平均在12000元以上,指标完成率为100%。
②支持的学科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6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学科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6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③支持的教学实验室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0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教学实验室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10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④支持的科研基地和实训中心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0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科研基地和实训中心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10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⑤支持的创新团队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3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创新团队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3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
①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完善。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材料显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促使各省(区、市)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完善,逐步构建起了“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
②地方高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完善。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材料显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促使各省(区、市)的地方高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办学质量不断提升。
③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全国10%以内个数(A类学科),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8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地方高校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全国10%以内个数(A类学科)达到8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④地方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数,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5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地方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数达到15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⑤地方高校办学质量提升。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材料显示,地方高校办学质量逐步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地方高校的学科综合水平。
2.效益及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指标值为“700余所”,受益学生数指标值为“近1300万人”。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受益学校数632所,受益学生1042.74万名。
(2)可持续影响指标
20xx年,各省(区、市)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培育工程、特色项目创建计划、优秀成果宣传展示等方式,扶持和建设校园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开展活动时间较长的校园文化品牌,不断推进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中国特色大学建设,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地方高校满意度,该指标的指标值为“≥80%”。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资金惠及的省(区、市)地方高校满意度平均值超过年度80%的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督促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政策、调整优化重点支持方向、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执行等手段逐步提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等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二是建立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刚性约束,激发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二)逐步推动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督促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逐步推进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重视程度,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省级教育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重视程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涉及多个环节,应强化过程管理,切实做好绩效目标设置和审核、绩效目标过程监控以及绩效自评涉及的每个环节,助力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严格绩效目标设置审核与调整,夯实绩效自评基础。省级教育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中央要求及省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情况、规划情况,按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要求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对中央主管部门审核存在问题的区域绩效目标,省级应及时调整报备,切实夯实绩效自评基础。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20xx年竞技体育比赛经费合计100万元,其中:
(一)市本级划拨经费51万元、实际开支42.8万元、结余8.2万元。
1、市少儿游泳达标赛3.5万元
2、市小学生网球联赛3.4万元
3、市小学生乒乓球联赛4.3万元
4、市小学生羽毛球联赛规4.7万元
5、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3万元
6、市中学生羽毛球联赛3.8万元
7、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10.9万元
8、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6.6万元
(二)下拨各县(市)区文体局及教育局经费49万元。
1、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5.5万元
2、市小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6.5万元
3、市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2.5万元
4、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8万元
5、市少年儿童射箭锦标赛5.2万元
6、其他开支21.3万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8分,等级为优秀。
本项目年初共制定6个绩效目标,分别为:
1、投入-实效目标-目标完成率100%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100%;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20xx人;
20xx年产出和效益目标均已完成,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具体为:
1、投入-实效目标-完成率100%,已完成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91.8%,未完成;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已完成;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已完成;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已完成;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3754人次,已完成;
(三)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相关经费有限,中小学生比赛安保、医疗经费不足,宣传方面有所受限。
2、改进建议:加大经费扶持力度,与公安、卫生、宣传部门进一步对接,提高安保、医疗、宣传工作力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xx年我市举办中小学生比赛14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3754人次,对提高筛选输送体育苗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3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xx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存在的不足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4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xx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存在的不足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xx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存在的不足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学前教育作为我国学制的第一阶段,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影响。通过帮助幼儿做好上小学的准备,学前教育有助于儿童顺利地适应小学的学习和生活。我国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历时5年合作进行的"幼小衔接研究",通过儿童入学前半年和入学后半年的连续实验研究发现,对学前儿童做好入学前准备,包括学习适应方面的准备以及社会适应方面的准备,能够使儿童入小学后在身体、情感、社会性适应和学习适应等方面都有良好的发展,从而顺利地实现由学前向小学的过渡。学前教育能够有效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学前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普遍关注,许多发达国家积极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学前教育,在普及学前教育与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上做了很多投入。项目的`建设,为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弥补因日益增长的幼儿教育需求导致的空间不足,能够为当今二孩风潮的社会情况提供更多教育资源。教育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本大计,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普及学前教育,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有助于提高我国教育的水平,长远来看,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利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需要
人生百年,利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学前教育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提高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2)项目的建设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教育既是每个家庭不可忽视的部分,更是社会事业的重中之重,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发展民生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社会事业的进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3)项目的建设服务于教育兴城,以人为本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项目的建设能够提高幼儿教育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完善教育条件,为振兴城市打好坚实基础。
(4)项目的建设是从实际出发,切实改善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现状的有力行动
小学附设幼儿园房屋建设时间均已超过30年,房屋从构造、结构均达不到抗震要求,已不符合幼儿园用房标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需求的日益增加,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校舍严重老化,设施整体陈旧的现状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对该幼儿园以农村一类园标准进行改建是非常必要的。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建设项目为教育设施项目,是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加速教育强市创建进程,为社会生产、公共生活服务和以创造社会效益为主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项目的实施可以缓解学龄前儿童入园压力,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稳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加快为国家和本地区培养人才的步伐,从外部环境上实现对当地社会发展的贡献。
2.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极大地改善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学用房不足、教学配套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扩大招生规模,减少生源流失,促进地区教育发展,推动当地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本工程建设的主客观条件基本具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故本项目可行。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根据省文化主管部门及岳市文体改[20xx]2号《关于20xx年度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须建设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禹山镇、东山镇等5个单位为分馆的总分馆服务平台。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此项目由评审中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工程量计算、核实,控制价为199.69万元,由采购办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列支179万元列入20xx年预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目先在县纪委备案,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分成四个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实地考核,各分馆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后续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建议
持续实施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乡镇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8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综〔2021〕11号)、《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施财综〔2021〕5号文件下达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1.00万元,并同时分解下达了绩效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00户、改造楼栋数56栋、改造小区数19个;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时效指标。开工项目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3.满意度指标:老旧小区满意度≥80%。
二、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xx〕48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施财综〔2021〕2号)下达县住建局租赁补贴补助资金96万元。共发放租赁补贴400户,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共发放租赁补贴400户;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100%;
3.满意度指标: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80%。
三、乡村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21〕12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通知》施财综〔2021〕6号,下达施甸县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2万元,其中:摆榔民族小学3万元、木老元乡中心学校3万元、旧城乡中心学校3万元、姚关镇中心学校3万元,并同时分解下达了绩效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质量指标。项目进度≥100%;
(2)时效指标。年度开展计划活动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于该项目的青少年人数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建成后可持续使用时间≥3年。
3.满意度指标:受益服务对象(家长和学生)对该项目的满意度达98%。
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步申报项目及申请各级资金的依据。自评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教育部在对各地报送的20xx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自评材料审核评价基础上,对20xx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
1.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为了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xx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xx〕567号),要求各地建立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原则上要求到20xx年底各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同时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设立“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同年,为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高校发展支持政策,探索和建立保障有力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新机制,中央财政在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资金”基础上,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
20xx年12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72号),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基础上,整合设立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地方按照国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生均拨款类因素、发展改革类因素。生均拨款类因素占75%,主要包括生均拨款水平、在校生人数、奖补比例或定额等;发展改革类因素占25%,主要包括地方高校数量、所在区域及财力状况、学科水平等质量指标、改革管理情况、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等(包括“一省一校”“双一流建设”等)。
2.资金情况
中央资金投入情况。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202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73号),20xx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共计366.75亿元,其中提前下达329.67亿元,当年下达37.08亿元。
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各省(区、市)切实强化省级统筹,积极履行与事权相对应的支出责任,共同推动省域内地方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据统计,20xx年度地方资金投入共计435.84亿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一是各省(区、市)的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全省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二是各省(区、市)的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各省(区、市)的地方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质量得到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方面水平不断提高,更好服务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相关省(区、市)地方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取得进展,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中西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增加。
2.绩效指标
根据20xx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教育部对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细化,从各省(区、市)生均拨款、支持的学科数量、受益学生、地方高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更精准设定。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初,各省(区、市)根据区域地方高校改革相关规划、资金提前下达额度、上年度专项执行情况等因素,设定区域绩效目标,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20xx年3月,教育部成立绩效目标审核工作组,从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对各省(区、市)报送的20xx年度区域绩效目标表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及修改建议,督促有问题的省(区、市)重新修改并报送。20xx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公开了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并同步下达了各省(区、市)的区域绩效目标。
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区域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相关规划、区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区域地方高校发展基础、资金分配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等因素,在下达资金时,将区域绩效目标和分解目标一并下达。
二、综合评价结论
在对各省(区、市)区域绩效自评审核评价基础上,对照整体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率、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3.56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共投入资金804.05亿元,截至20xx年底,累计支出749.0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3.15%。其中:中央资金共投入366.75亿元,累计支出333.05亿元,预算执行率90.81%。地方资金共投入435.84亿元,累计支出414.5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5.12%;其他资金共投入1.46亿元,累计支出1.41亿元,预算执行率96.58%。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中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用制度规范。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72号),明确了资金管理原则、资金支持方向、资金分配方式、资金管理要求等内容。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73号)中,进一步明确了当年资金分配原则和资金管理要求,要求各地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预算,做好分校预算安排工作,重点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支持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科学分配资金;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用平台监管。为确保各项财政教育投入政策落实、加强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进一步提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水平,教育部建设了“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加大对各地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解下达和支出进度的监控,确保资金按照规定时限下达到各地及所属学校,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2)地方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各省(区、市)严格按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xx〕72号)要求,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权责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在分配资金时,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强化政策导向,并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沟通,防止资金、项目安排交叉重复或缺位。
二是部分省(区、市)制定出台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保障政策落实。如,河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资金效益的通知》(冀财教〔20xx〕6号),不断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保证各项教育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应用监督检查多种手段,督促各高校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如,重庆市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制,落实绩效过程监控,切实督促项目学校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湖南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督促高校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以高校教学条件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平台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有效推动了各省(区、市)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提高了生均拨款水平,促进了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了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力支持了地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各省(区、市)生均拨款水平,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2000元”。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各省(区、市)生均拨款水平均在12000元以上,指标完成率为100%。
②支持的学科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6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学科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6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③支持的教学实验室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0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教学实验室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10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④支持的科研基地和实训中心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0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科研基地和实训中心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10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⑤支持的创新团队数量,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30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支持的创新团队数量实际完成值达到30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
①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完善。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材料显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促使各省(区、市)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逐步完善,逐步构建起了“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
②地方高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完善。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材料显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促使各省(区、市)的地方高校基本办学条件不断完善,办学质量不断提升。
③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全国10%以内个数(A类学科),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80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地方高校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全国10%以内个数(A类学科)达到80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④地方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数,该指标的指标值为“达到15个”。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地方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数达到15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⑤地方高校办学质量提升。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材料显示,地方高校办学质量逐步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地方高校的学科综合水平。
2.效益及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指标值为“700余所”,受益学生数指标值为“近1300万人”。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受益学校数632所,受益学生1042.74万名。
(2)可持续影响指标
20xx年,各省(区、市)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培育工程、特色项目创建计划、优秀成果宣传展示等方式,扶持和建设校园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开展活动时间较长的校园文化品牌,不断推进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中国特色大学建设,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地方高校满意度,该指标的指标值为“≥80%”。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区域绩效自评数据统计,20xx年资金惠及的省(区、市)地方高校满意度平均值超过年度80%的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督促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政策、调整优化重点支持方向、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执行等手段逐步提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等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二是建立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刚性约束,激发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二)逐步推动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督促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逐步推进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重视程度,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省级教育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重视程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涉及多个环节,应强化过程管理,切实做好绩效目标设置和审核、绩效目标过程监控以及绩效自评涉及的每个环节,助力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严格绩效目标设置审核与调整,夯实绩效自评基础。省级教育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中央要求及省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情况、规划情况,按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要求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对中央主管部门审核存在问题的区域绩效目标,省级应及时调整报备,切实夯实绩效自评基础。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10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根据《永兴县创建20xx届湖南省文明县城工作方案》,我部20xx年创文项目经费共计60.9485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专项资金总目标
永兴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2、阶段性目标
营造浓厚的创文宣传氛围,开展创文系列活动,让永兴城市环境干净舒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更多的永兴人参与支持创文,成功创建20xx届湖南省文明县城。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本专项20xx年度安排项目经费共计60.94万,20xx年1-12月计划到位资金60.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0.9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工作经费支出60.94万元,本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永兴创省级文明县城的正常运行费,包括户外宣传费31.60万元、模拟测评费3.6万元、市民手册费1.79万元、创文活动费3.32万元、资料装订及打印费5.95万元、门前五包宣传品2万元、志愿服务装备费3.96万元、实地核查迎检费6.9万元。确保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做到了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工作人员专门抓项目建设。财务制度健全,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专门成立了项目专门领导小组,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由常务副部长黄庆生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采取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联合监管的办法。档案管理完整规范,数据全部实行信息化处理。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各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关联的原则,按照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指标采用《永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指标及评价标准打分,对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55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前期准备成立了常务副部长黄庆生为组长,副部长雷小峰、副部长代志刚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并召开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由办公室、财务室等科室联合设计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值。
2.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最后上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再报送县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分析评价我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编制经费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原则,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拨专项资金。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撰写永兴县委宣传部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浪费行为。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已全部实施完毕。
(2)项目完成质量。已全部验收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在巩固去年良好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永兴人民对阅读的兴趣。
综合评分96分,绩效评价结论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可以让永兴城市环境干净舒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让更多的永兴人参与支持创文,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规范财务和稽查考核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本项目资金审批严格依据相关制度执行。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根据省文化主管部门及岳市文体改[20xx]2号《关于20xx年度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须建设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禹山镇、东山镇等5个单位为分馆的总分馆服务平台。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此项目由评审中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工程量计算、核实,控制价为199.69万元,由采购办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列支179万元列入20xx年预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目先在县纪委备案,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分成四个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实地考核,各分馆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后续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建议
持续实施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乡镇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12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xxxx﹞37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镇整体项目个数不低于30%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数量:xxxx年部门全部项目的30%,5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分别是: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391.04万元。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
2、项目工程总成本1043.51万元。
3、工程起止时间: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
4、项目工程总体目标是:xxxx年底全部完成各个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80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总投资391.04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以上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物资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xxxx年项目工作经费2294.89万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2294.8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xxxx年实现开工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我镇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分析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镇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评价得10分。
2.过程指标得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合规性、安全性,做到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规范,过程指标评价得1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评价得40分。
4、满意度指标评价10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三、一些问题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四、有关建议
1.镇(园区)县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