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1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xx〕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xx〕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3天≤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六、实时监测库存,科学预测需求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七、设备配置标准与运行保障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2
为了严格落实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组织保障。
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放首位,成立由校长陈文哲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后勤服务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刘暖、杨艳丹,小组成员为王央丹、吴怡博、黄春蕊、郑建聪、张进班、林小容、陈青青、胡雅丽、林诗维、南盛洁,具体工作由张进班、郑建聪、王恒方、韦明亮、陈秋微、胡贵英承担。严格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消毒、疫情登记、信息汇报等工作,充分引导教职工对疫情正确的认识、科学的预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应对,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预备工作。
一是与医疗器械供应商等加强联系,及时购买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如消杀药品、用具和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体温计、护目镜、红外测温仪、喷壶等防护消杀用品,保证假期防疫使用和开学后的防疫物资需求,做好物质保障。
二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捐赠,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保管、分发、使用,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三是做好相关场所消毒工作,对校园办公区、传达室、楼梯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在开学前提前一周做好全校范围内的洁清和消毒工作,不仅做好室内消毒,还要做好室外场地的消毒工作,尤其对学生课桌椅、门、劳动工具、饮水机、洗手盆、水龙头等关键部位做好彻底消毒。
四是做好用水、用电、用网、广播、室外运动场所、教室内外各项教学装备等等检查和维护维修工作,开学前一周要进行全校范围各项设备大排查,确保正常用水、用电、用网,确保校园广播、lde、廊灯、饮水机、卫生间水箱、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消除室外运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教室内部各种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教室内外展板、门窗、课桌椅、图书区物品的正常使用。
三、严抓严控,高标准开展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教师通风措施,教室属于人员密集区域,应加强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上课时打开前后门和窗户,使教室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效果,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下课时任课教师及时让学生到操场等区域呼吸新鲜空气。要加强御寒保暖措施,要做好防止门窗夹手等不安全事情的发生。
二是抓好学校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洁消毒工作,学校保洁消毒人员为:王恒方、韦明亮、陈秋微、胡贵英,保洁消毒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好防护服、雨衣,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洗手消毒,对所分管的公共场所,每天三次通风,班主任每日对门把手用消毒液消毒处理,保洁消毒人员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楼梯、卫生间以及教室内部和绿地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天两次使用84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清运处理,不能隔夜。室外保洁人员要做到全天巡视,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新型冠状病毒消毒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75%浓度的医用酒精(易燃,小规模使用)。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所有教学楼、室内风雨操场每日消毒两次:早上6时由王恒方喷洒消毒,下午4时30分由韦明亮喷洒消毒。垃圾场由两人轮流消毒,食堂赵晓珍负责消毒。
三是做好“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设置工作,防疫期间,在教学楼、食堂、图书馆、风雨操场等重要位置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要求广大师生将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中,并每天两次使用84消毒剂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三是要重视疫情第一手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分析研判形势。所有清洁消毒人员都要做好疫情第一手信息的上报工作,对发现的险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给领导小组,为有效处置和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学校的信息发布,及时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时要求做出反应,做到24小时手机畅通。
四是提前准备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坚持远离教学区的原则,按照防疫要求在开学前准备好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在开学后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时启用,临时隔离留观场所应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并全面做好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卫生保健室郑建聪老师要切实担负起临时隔离留观责任,并协同学校其他部门做好发热筛查和疫情防控的知识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五是做好教师在校用餐的防控管理工作,及时做好餐厅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参照教师就餐保障措施和就餐程序就餐,详情参见《柳市四小疫情防控教师就餐方案》。
六是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在学校宣传栏张贴防疫宣传指南,通过学校LED屏幕、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师生科学预防、理性应对,消除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提前做好舆情应对,规范疫情信息报送发布机制。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4
接受当地专业结防机构交付的对结核病人的.督导化疗(看药下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区居委会(街道)有义务协助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并认真填写好病人的服药记录,以便备查。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
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湖区、开发区的结核病人“查、治、管”工作划归区管理。
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财政划转给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区、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公司医疗机构、卫生院、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区的查、治、管”任务。区负责对公司、铁路系统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
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人应按要求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四、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和督查,强化责任,确保结核病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各地政府要具体落实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人员、设备和专项经费,确保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归口管理工作的督查协调。
要按照《污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强专业防治机构自身业务能力的建设,不时提高对结核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管理水平,尤其要提高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全程督导管理等关键性技术,使之真正成为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中心。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5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6
一、储备依据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xx〕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xx〕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xx〕9号)等文件。
二、储备类别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三、储备方式及承储企业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1.医疗救治物资由定点救治医院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统筹使用本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实物储备;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四、储备物资数量及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xx〕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7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依据《清河县XX镇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XX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我镇居民在新冠疫情期间浮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成立镇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全体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
1、人员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办公室。
三、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我镇辖区内现有居民12000余户,约计40000人,按照1户蔬菜粮食等周用量13公斤左右测算,每周全镇共15.6万公斤。
现设置集中送货点12个(商超),4个便利保障点,负责50个村及3个住宅小区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保障,各送货点负责集中储存和分装。
四、人员安排
物资送货点按照分包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合理配置送货人员。
另外12个送货点,平均每个送货点配送约1000户左右,每个点设置8名工作人员,2至3辆车保障供应品到村卡口。
五、工作安排
1、全镇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是:XX、XX、XX。
由XX、XX、XX具体负责本片区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
2、每个片区选定的超市及粮油店在本辖区进行配送服务,每个定点门店按照自己所分包村庄,将物资直接送到村卡口,与村支书对接,然后安排本村志愿者分送到各家门口,由本户自取。
3、各村每三天一次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采购统计,并安排专人先一天与送货点联系,把第二天的要采购的需求统计上报给送货点负责人安排配送。
4、配送点及各村要合理安排配送时间,实行分区分时段配送。
5、未在封控区内的的沿街门店根据就近原则,由的商超门店实行分时段定点配送。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三个片区负责人本片区具体负责,掌握工作流程。
2、确保人力投入。
全镇工作人员,应按照镇统部署开展工作,按照分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供应到位。
3、加强宣传发动。
一方面,鼓舞年轻的员、居民积极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
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8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xx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9
x月20日,xx县通报xx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xx乡xx村xx庄、xx农商行等13处区域为封控区、xx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x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xxx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三、部门分工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
(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四、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8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4月21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10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
xx经信局局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
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
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11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紧急通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包额尔敦(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于世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云福(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德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丽华(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王双全(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业余体校校长)
唐高娃(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
黄绍布(图书馆馆长)
包俊杰(乌兰牧骑队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任结石(文化旅游体育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络人:赵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乔晓丹(旅游股股长)
蔡春红(体育股股长)
任春莲(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防范措施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三、应急响应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12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 ,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 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 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 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xx);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保供物资发放方案 篇13
为做好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及物资供应情况,北京协和医院特制定疫情期间医学装备管理方案。
一、联防联控,全院统筹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专门成立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总指挥,主管院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对接医务处、护理部、器材处等部门,负责各种亟需物资的需求与储备的动态分析研判,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物资,全力保障医院本部及援鄂医疗队物资保障工作。器材处配合小组,统筹全院医疗物资的采购、配送、调配,制定防护物资分级管理办法,实施精准管理。协同医务处、院感办、护理部、门诊部、西院事务管理处、保健医疗部等多部门加强对物资使用监管,确保物尽其用,避免浪费。每日向医院联防联控例会通报防护物资库存情况,对于库存量紧张的物资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专项小组和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医院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随时调整物资保障管理工作。
二、梳理调整,形成设备物资储备管理目录
疫情防控初期,防护物资紧缺,其中以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呼吸机等核心物资、设备匮乏最为明显。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物资储备,数量可结合效期、供给能力、保障人数等因素,科学测算需求后确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等相关通知,结合北京协和医院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及国家援鄂抗疫医疗队的临床实际需求,分类梳理形成《防疫设备物资目录》(表1),为医院储备防护物资提供参考。
三、多渠道采购,保障物资供给
(一)应急采购工作流程
1.应急物资的范围
与疫情防控相关、市场供应不充足的物资,且该类物资为感控和临床治疗所必备。
2.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疫情期间,为尽快满足临床需求,建立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由申请科室提出需求,交由医务处评估审核的同时器材处评估全院用量,确定规格型号,启动紧急采购及送货流程。
3.注意事项
(1)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须保证资质合格且在效期内,医疗器械类产品须有注册证。
(2)应急物资应严格验收,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效期、质量等是否与订单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标识是否清晰。验收单审核通过后由供货商、使用科室、器材处三方签字确认。
(3)建立应急物资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
(4)到货后应及时做好应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存档管理。
4.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xx〕23号)文件精神,对于非紧急的、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通过远程方式进行;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需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
(二)应急供应商目录
1.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表2),如遇紧急情况,优先通过应急供应商采购物资。
2.签署紧急供货协议,对品牌、型号、供货时间等重要信息事先约定。
四、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确保物尽其用
疫情期间来自协和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是物资供应的重要来源之一,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加强捐赠物资管理,保障捐赠物资物尽其用,切实发挥最大保障效能。小组负责捐赠物资管理的总体工作,成员包括协和基金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器材等多部门。
(一)捐赠物资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捐赠预评估
收到捐赠申请后,依据《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xx〕77号)相关规定开展综合评估。情况紧急无法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请捐赠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由捐赠人承诺其所捐赠物资的来源渠道合法合规,质量符合标准。物资应急保障管理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是否接收意见和初步分配意见。对于不予接收的捐赠,应及时向捐赠人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捐赠防护物资的鉴定
捐赠防护物资来源多样,品目繁多,为保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鉴定。
会同医务处、院感办、临床实验室、护理部等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卫办财务函〔20xx〕161号文件中《医用防护物品国内标准及国外标准》,对防护物资进行鉴定。如符合标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如不符合医用标准、不能在临床使用,及时调拨至其他部门使用;如质量不合格,通知捐赠人,及时退回物资。
(四)捐赠医疗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捐赠库房管理参照医院相关库房管理规定执行。捐赠医疗物资由专人负责,建立接收和发放台账、分类储存,发放原则与全院分级控发使用原则保持一致;按照“一日一汇总、一日一上报”的原则,每天汇总当天物资接收和发放情况,并上报备案;建立捐赠医疗物资管理档案,包括交接单、入库单、物资发放审批单及签收单。
(五)捐赠医疗设备的管理
经医院批准同意接收的医疗设备,及时办理安装、验收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捐赠医疗物资的财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参照《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配合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资产核算、审计等工作,督促使用科室做好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
五、基于指南分级控发使用防护物资
按院感要求严格管理、合理使用防护物资。在控发物资时建议充分考虑现有库存数、安全库存数、物资补货周期、物资补货量、防护品使用范围、科室值班人数、开放床位数等多种影响因素,实现物资的“精准发放”。
(一)防护物资分级
将全院防护物资分为I类和II类:
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II类物资划分标准:
①1<防疫期间物资需求量/同期物资需求量<2;
②3天≤采购周期<5天。
③该产品的供应商供货能力不足,需拓展采购渠道。
物资申领时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合理领用。针对不同级别防护物资制定相应审批、发放流程。
(二)使用监管、追踪及抽查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总体要求,由器材处负责防护物资发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护物资需求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院级监管小组对防护物资的管理制度、使用登记情况进行监管、追踪及抽查。
六、实时监测库存,科学预测需求
在疫情期间,开展物资信息监测管理工作,记录每日物资出入库变化情况,统计及预测重点物资的未来需求量,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一)库存监测与上报
器材处定期监测物资申领情况,发现异常申领,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如遇物资储备不足或出现临床需求量激增,导致物资紧缺,器材处统筹安排采购,及时补货。实时关注物资动态,每日监测,每日上报。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动态调整物资监测范围。
(二)根据疫情防控进度预测物资需求量
随着疫情的发展,防护应急物资需求预测包括两个阶段:疫情初期阶段和复工复产阶段。
疫情初期阶段:综合考虑库存量、未来日均值班人数、未来日均总量,同时结合系统中历史领用量数据,充分研判疫情期间物资需求的增长趋势,为疫情初期物资储备量提供参考。
复工复产阶段:随着复工复产的人员增加,对全院重点防护物资建立需求量预测模型——改进均值偏差法。
改进均值偏差法的模型为:需求量=(发放数量平均值+样本期内安全库存值)×疫情系数。疫情系数=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现有情况下物资需求量均值,即在复工情况下物资需求膨胀的倍数。根据模型,综合考虑门诊量、出诊医师数、床位使用率,剔除异常值,预测出不同复工情况下各种防护物资的需求量。
七、设备配置标准与运行保障
(一)发热门诊医学装备配置
发热门诊属极高风险区域,需结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防护指南等文件,配备充足的诊断设备、抢救治疗设备、保障设备等。
诊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红外线测温仪、血压计、指氧仪、血气分析仪、某射线类检测设备(CT、DR)等;抢救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仪、心电图机、注射泵、输液泵、呼吸机、除颤器、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保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氢消毒机等空气消毒设备。其中除ECMO外,其余设备均为医院常用医疗设备,应按发热门诊床位数配置相应数量,ECMO为重症患者的主要救治医疗设备,必要时可院内调配使用。CT和红外线测温仪不是发热门诊常规配置的设备,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应及时配备安装,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二)医疗设备管理及消毒规范
疫情防控期间,设备管理主要涉及全生命周期中安装调试、日常使用、维修维护、租赁四个环节。工作内容包括保障检查类设备的开机率、治疗设备的完好率,注重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与消毒,保障设备的合理调配。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极高风险区域内发生的设备故障,原则上采取“只进不出”的设备维修方式,即对于故障设备只进行同类备用设备替换,不对原故障设备进行拆机维修。待疫情解除,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评估后再确定维修或处置方案。若高风险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且无备用设备替换,医学工程人员须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进行个人防护后,方可进入污染区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对除发热门诊外的急诊其他区域及普通病房等中、低度风险区域内的设备故障,医学工程人员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设备取回,将故障设备置于通风、清洁区域进行维修。办公区域应做好与维修区域的严格划分,以降低医学工程人员的感染风险。
设备消毒步骤:第一步,用沾有消毒剂的湿巾擦拭被消毒设备表面并除去外观污渍;第二步,用湿布擦除设备残留的消毒剂,避免其对人员造成刺激和伤害,并防止因消毒剂残留导致的设备表面变色;第三步,使用柔软干净的干布擦除设备表面的液体残迹并使其风干,保持电器绝缘性能;第四步,将使用过的湿巾丢弃至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桶中。通过以上四步操作完成设备维修前的消毒工作后,进行常规设备维修。完成维修后须对设备进行二次消毒,消毒步骤同上。完成消毒操作后,将设备返回科室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