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自传作文

知远网

2026-04-14作文

知远网整理的初一自传作文(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初一自传作文 篇1

李烛熙,无字无号,一普通人也。九零后生于安县,12岁“高龄”处于21世纪。待人诚恳,自认幽默。稍矮的个儿,过于苗条,朋友笑赠“蜡烛”二字,悦颜收入囊中。小时不知是为嘴馋还是其他,打翻丸子汤,幸无大碍,于是乎手背为此“光荣挂彩”留下讲述“罪恶”的伤,从小生性贪玩,父母无胜其烦,托付钢琴教师,学弹西洋乐器,玩性有所收敛,更喜取得些许小成就,内心窃欢,惜后因外来因素干忧与自身爱国情怀,中断其音乐道路,至今回想,甚为憾事。5岁入学,听授老师谆谆教导,却一直处于中游阶段,尤是数学,父母甚是着急,一次转学,发愤读书,竟有所获,因“5·12”大地震,所在学校垮塌,再次转学,琐定“绵阳市南山双语学校”,扎根落地,成绩颇为可人,但仍存在偏科现象,加以努力,愿将其均衡,使其全面发展。闲时爱书,无所不阅,小说、散文、诗歌……拜读后,受之影响具大。故写文章,冷不丁蹦出些许经典,使之稿件常现于报刊、杂志,全为名家所赐。继承母亲所爱,闲暇时听听音乐,或典或摇滚,忘情时随曲调哼上几句,自得其乐,亦算是享受人生,美哉!美哉!。

儿时无知,不懂人生为何物?今日,翻看手掌,生命线连绵,感叹云:“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初一自传作文 篇2

在十二年前伴随着一声稚嫩的啼哭,有一个可爱的女孩诞生了—那就是“我”。

在婴儿时代,妈妈说我在不到七个月的时候就会咿咿呀呀的叫唤了,不到九个月我就可以清楚地叫爸爸妈妈了,他们听见我的叫声高兴的笑成了一朵花。我还知道我在婴儿时代天真无邪的喜欢啃自己的小脚丫。

时间老人带我走过了婴儿时代,迎来的则是我丰富多彩的幼儿时期。

在我的幼儿时期妈妈开了一家文具店,而那时的我一点也不听话,拿起一根笔或者一个本直接就往地上摔。有一次晚上的时候,妈妈睡着了,我自己想去客厅取东西,想开灯因为个子小够不着。我就直接摸着黑去了客厅,一下子撞在了茶几上,直到现在还在我的眼角留下了一个不明显的疤痕。

在经过几个春夏秋冬之后,我渐渐长大了,迎着升起又降落的夕阳,我步入了我的少年时代。

现在的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籍,妈妈常说的一句话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基本上什么书都爱看,尤其独钟余秋雨的作品,他的《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行者无疆》我都爱不释手。

其实我真的很感谢书,书不仅给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航程指明了方向。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在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但只要有了书将他珍藏其中,便会成为永恒的美丽。

童年就像一颗树,它有着许多美好的往事,这些往事就像肥料和水一样有了这些它才能长得更加茁壮更加高大。

初一自传作文 篇3

本人xx,年且十三,20xx年出生于云南省大理。

本人相貌平平,不算出众,唯是一头清秀的短发总让人亲切地称我为“小伙子”。家中五人,父母,我,姐和妹。姐从小热爱读书,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妹自幼上国学堂,读圣贤书,如今《大学》、《中庸》、《千字文》、《三字经》都能熟练背下,同龄人中也可堪称“渊博”了。

我偏偏好动,从小热爱足球,因有天赋于此,小学三年级便进校队训练,至此,一发不可收拾……四年级开始担任校队队长,且在各类比赛中取得过骄人成绩,“区长杯冠军,市长杯冠军,主席杯分区赛亚军,U15亚军”“最佳射手”“优秀运动员”等均收入囊中,颇感骄傲。

在学习方面,小学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上了初中,秒变鸡立鹤群!一直对数学情有独钟,最乐意学,喜欢见到新颖题型,对此进行考究。其他科目成绩算得上中等了。总体成绩可以居年级中等靠上一丢丢。在现如今我的足球队伍里,我这一般般的成绩竟还令队友们煞是羡慕。教练常常提醒我:“学习一定不能落下!要多努力。”

话多,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话痨。有时的甜言蜜语令人甚是欢喜,而大部分时间里的闲话严重遭到嫌弃。这一毛病,很难改掉。但是班级规则是不可违背的,所以该说时敞开了说,不该说时不多吐一言一词。把规则内系于心,外化于行。

悟性高,只要有兴趣的东西学得都快。乒乓球、羽毛球的功夫都是从别人那儿看来的,时间久了,上手打一打便晓得一二,可算上“业余玩家”。

幸遇良师益友,常常鼓励我:“两条腿走路,争取靠文化课考上一中!”故今后我将以双倍努力对待学习!

初一自传作文 篇4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一个人:她有着一米五三的“傲人”身高,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到肩,戴一副金边眼镜,翩翩然“文艺青年”的模样。没错,这个人就是我。

若是要谈到她,就不得不说一下她的那些“黑历史”。

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从岸边跌入了池塘里。她竟然眯着眼睛在池塘里数鱼——当然,眼前一片藻绿色,什么也没有。被人捞上来的时候,她还笑眯眯的、带着一丝埋怨地说:“这个池塘是假的吧,怎么一条鱼也没有。”逗得周围的人大笑不止。

我十分佩服她这无论身处何等环境,都能笑出来的心态——可真是乐观呐。

还有一次是在她二、三年级的时候。虽说上了小学,她还是贪玩得很!这不,一个不小心,小腿就与楼梯来了个亲密接触,一道一、二公分长的口子出来了,伴着鲜血。在大人给她抹药的时候,一般人肯定会哭的,但她不是。她一边盯着伤口,一边扒拉着它,说:“为什么会流那么多血啊?唉,这里面为什么会有点白,不会是骨头出来了吧。”当然,骨头是不可能出来的。她不说还好,一说那旁的人都哭笑不得地看着她:这孩子怎么回事啊?这么大的口子都不带怕一下的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人的胆子为什么会那么大,但是她这种遇事不慌、笑对困难的心态很难得。对此,我只得道一句:你的心真大。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不再像儿时那么傻乎乎的了。现在的她,画风逐渐走向沙雕。你看,只要是受了伤,不论大小,她都会去找她的朋友姐妹,抱着她们,假兮兮地“哭诉”几句,求安慰。等到她演够了,就笑眯眯离开,不了了之。

只要是熟知她的人,都被她的这种性格弄得无可奈何,到最后,他们的心里只留下这样的一句话:你的心真大。

初一自传作文 篇5

我是个男孩,我当然是个男孩。我没有虎背熊腰那样壮健,也没瘦骨嶙峋般消瘦,只是身段一般罢。我的头发很长,我是男的,怎么会有长发?头颅上只留着密密麻麻的头发,乌黑得在阳光的衬托下更为闪亮,不像女孩般头发垂过头颈,零零落落。我喜欢站在被风抚过的地方,因为那样我眼前那一绺子头发便“随风飘扬”。我没有俨如天鹅般的眼睫,弓般弯,只长一双明亮乌黑的蒙古利亚人的眼,一个弯月亮勾的鼻,和着两片熟透的西红柿般的嘴唇,直衬我那白皙的皮脸。我的耳朵啊,我不知为它愁还是欢,它左耳天生就与常人无异,但右耳廓上方却多出了个尖细的小耳廓骨连接着,顶尖着,难不成被人叫“顺风耳”。

一副标致的五官和白净的皮肤是为大多女孩渴望的,然而我却“两全其美”,也难不成叫她们羡慕。

我的皮肤用“一毛不拔”比拟最好不过了,因为从稍远些的地方看我,简直看不出有一丝黑的感觉,纵使你竭力从我身上寻找出答案的话,或许只有头上那头乌黑的头发和用放大镜才能观察到人应具有的皮毛吧。

还好,随着时光沙漏的点滴漏沙,我的面貌,身材都日逐偏于男人的形态成长着。

自入初中来,爸就为我改了名字,从此就标志着我已初具成人的特貌了。我都一米七多高了,爱打篮球,虽然篮球生涯开始不久,技术也马虎得了,对于佼佼者,还是很逊色,但在大家共同协调努力下,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初一自传作文 篇6

她,个子高高的,一张普通的脸上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当然,要是与别人不一样不就成了怪物了吗?她缺点很多,但也不是没有优点;只是优点永远被缺点覆盖,但越是这样,她越是高兴,她因自己缺点产生战斗力,并不断改正、提高。

她很多变,时常骄傲,又时常谦虚的不得了。但这也是有针对性的。对于自己比较擅长的科目,她总会以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这样的性格使她就像掌拓者一样,掌握的好,她就大获全胜,一切顺利,而掌握不好时,那可就倒大霉了,但不管多少倒霉对她都是无用的,因为在六年的成长中太多的失败使她锻炼成一个不怕挫折,坚强的女孩。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在她这却摇身一变成了“女儿流汗、流血、不流泪。”虽然挺荒唐的,可这却是她向所有人诠释的内心世界。

她爱书。尽管她的书不能存放的崭新如初,但是却绝不会让书受一点磨损,因为她认为书是生命。那是一个小王国,她不忍心让任何一本“王国”发生“战争”。她爱写作,但她绝不会让敷衍的作文出自她笔下,因为这是对自己,对这篇文章,更是对读者最起码的尊重。

她,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虽然是班长,但却讨厌别人因为这一职务而讨好自己,因为她认为同窗之间要的是真正的同学之谊,而不是一种威慑。

她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对某些人来说可谓难于上青天,但她却不怕,因为她把这当作一种挑战。而“挑战”这个词也是一直激励着她,她的每一步成功,都预示着她战胜一项“挑战”,同时也开启看新的挑战任务。

她,很普通,甚至身上没有一丝让人入眼的地方,但却能勇敢地向着心中的目标奋进,知道她是谁吗?不错,她就是杨依。在这个充满温暖大家庭里,我将以普通人的角色去绽放出我本有的光彩。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