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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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冬季生产方案(精选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冬季生产方案 篇1

一、编制目的

季节变换,温度降低,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寒冷的气候会给现场施工带来诸多不便,安全隐患相对增加,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现场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冬季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一公局分部第6标段施工现场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成立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为更好的落实此方案,特成立此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认真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致力于检查各项重点监控位置的冬季施工,并及时开展会议俩解决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具体组成安排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小组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监督部,负责传达、贯彻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四、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细化方案,不留死角。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做到施工全线全覆盖,对重点区域以及薄弱环节要认真仔细排查、反复查,一查到底,不走过场。

3、做好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习、宣贯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活动气氛。

4、加强教育培训,知识深入人心。利用各种方式及措施,展开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知识的普及,做到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从根本上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严查隐患,认真整改。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开出清单,对查处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6、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把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一公局分部第6标段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冬季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进行保养,加注防冻液,雨雪天气加挂防滑链条,教育各类机械操作人员谨慎操作,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操作人员酒后操作(驾驶),杜绝各类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

2、各作业队要加强对施工便道的养护,填平坑洼之处,随时清除路面可能出现的冻结物,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下雪后应及时对施工活动场地进行除雪,保证行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3、各作业班组针对冬季手脚僵硬、反应迟钝的特点,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4、专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视,认真监督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杜绝违章操作。

5、各队及作业班组应加强冬季高空作业管理,确保高空作业安全。高空作业人员除按规定带安全帽、挂安全带外,不得穿硬塑料底鞋,不得带棉手套。高空作业场所要按规定挂密目网和安全网,设安全警示标志。

6、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要安排人员对各类施工作业平台、现场临时便道进行认真检查,清除结冰,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下雪后要及时清除各类作业平台、现场临时便道的积雪和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安全。

7、对施工用防寒物资中的易燃材料,要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对施工现场、驻地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灭火器材不得乱拿、乱用。

8、工区及各协作队在冬季施工前,应对职工宿舍、办公室、看守房等设置取暖设备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责任人,杜绝火灾事件的发生。

9、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工地环保工作,冬季施工使用的材料废弃物严禁乱扔乱倒,用后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等不得乱泼、乱倒,应集中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二)、防火措施

1、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有个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明火不少于1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存放不少于2m,使用中不少于5m,防震圈、安全阀以及压力表齐全有效。

3、严禁在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

5、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专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应加大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掌握消防设备使用法。

6、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专职电工定期对现场的用电进行检查,未经项目部专职电工许可,不得乱接电线,针对乱接电线的人员,撤除电线,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

为更好的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本项目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定期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以及个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冬季施工作业标准、规范以及冬季施工安全知识,进行冬季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提高冬季施工作业的能力。

七、重点监控部位

1、隧道施工:做好隧道施工日常安全的监控与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控制仰拱步距与二衬步距,在要求范围内。

2、桥梁施工:桥梁施工过程中要抓好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爬梯、工作平台和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模板工程、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施工、吊装作业等的安全。

3、员工宿舍、办公区:员工宿舍、办公区应加强对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三炉”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大型设备:做好大型设备冬季检修、保养,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润滑油、防冻液等符合要求,且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安装防滑链条;

5、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高空坠落,进入工地必须带安全帽。冬季施工临边作业,防冻、防滑、防护措施要完整有效,必要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滑条;

八、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由项目经理组织带队,各部门以及各劳务协作队伍配合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每月29号对施工全线进行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限时整改。检查结束后应开展专项检查安全会议,对本次检查进行总结,做好书面记录。

冬季生产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

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冬季生产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企业责任。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单位(包括流动小贩)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主体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完善,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梳理吸收、规范整顿。各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检查,对阻挠、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业气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镇政府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村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

(二)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指导规范和整改提升;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屡改屡犯的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堵疏结合,扶优治劣。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的用气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利民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负责扶持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合理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对暂时无条件建设液化气充装站的区域,联系由合法经营的充装站设立液化气供应站;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章建制,长效监管。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演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冬季生产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

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冬季生产方案 篇5

为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11月2日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部署及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薄弱环节,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机构改革顺利进行,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区冬季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盯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主体责任,对确定的各类风险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逐项落实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明确岗位风险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因管控措施不到位而形成的事故隐患。要将重大安全风险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凡是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倒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风险点始终处于有效的安全管控状态。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结合冬季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执法骨干力量,聘请行业专家参与,对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新一轮评级评价中安全生产评级为“中”“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反复开停车,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近两年内发生过事故或险情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排查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的储存装置自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和管控情况、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工艺运行和工艺纪律执行管理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控情况和化工装置开停车制度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自控系统、监控监测系统、安全联锁装置良好运行,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措施,加强仓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三)强化工商贸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教育培训。加大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工贸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特别是加大力度抓好小微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的培育和评估检查工作。努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体系同步建设、有效运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11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严把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零售经营许可,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两关闭”、“六严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开展“诊断式”联合执法检查。区安监局将聘请专家组成执法组,对危险化学品、工商贸、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程度高、问题隐患多、工作不配合的企业。着重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培训、素质固安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一企一册”整改档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整改到位、每一项违法行为都处罚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全面深入排查。要全部沉入生产一线,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尤其是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企业、不放心部位,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属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项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要建立台账,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煤体,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速险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及时了解舆情动态,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积极配合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冬季生产方案 篇6

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道路交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年末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冬季生产方案 篇7

根据区政府政办【20xx】31号《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中旬-9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辖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全面组织领导。

副组长:负责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小区整治施工、二次装修、拆除施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员:

(二)要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此次安全大检查涵盖全区房建项目、小区整治工程、二次装修、市政道路、拆除施工等所有建设领域内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专项行动内容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发包,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严禁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审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副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同事在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监理,确保在职履责。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及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情况;复查和督促各种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完善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旁站。对拒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或不按指令停止施工的,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有针对性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应在岗履责。

2.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配备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

4.建筑施工工地食堂卫生情况。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并上墙,炊事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5.特种设备的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要求办理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进行日常安全、维护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方案论证、审批、检查、验收、实施。高大模板、深基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实施。

7.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有效。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确保安全、有效。

五、检查方式

本次全区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将深入、细致地开展两轮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项目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查必须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事项、发现的隐患和隐患报告等内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要经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中旬前上报区住建局质安站备查。

(二)行业检查

针对本区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适时组织区监督机构、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切实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牢牢盯住不放,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按照本次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序、节点要求,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区安委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城乡建委质安处。9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至市城乡建委质安处。

冬季生产方案 篇8

根据区政府政办【20xx】31号《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中旬-9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辖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全面组织领导。

副组长:负责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小区整治施工、二次装修、拆除施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员:

(二)要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此次安全大检查涵盖全区房建项目、小区整治工程、二次装修、市政道路、拆除施工等所有建设领域内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专项行动内容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发包,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严禁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审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副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同事在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监理,确保在职履责。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及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情况;复查和督促各种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完善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旁站。对拒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或不按指令停止施工的,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有针对性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应在岗履责。

2.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配备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

4.建筑施工工地食堂卫生情况。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并上墙,炊事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5.特种设备的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要求办理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进行日常安全、维护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方案论证、审批、检查、验收、实施。高大模板、深基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实施。

7.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有效。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确保安全、有效。

五、检查方式

本次全区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将深入、细致地开展两轮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项目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查必须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事项、发现的隐患和隐患报告等内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要经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中旬前上报区住建局质安站备查。

(二)行业检查

针对本区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适时组织区监督机构、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切实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牢牢盯住不放,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按照本次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序、节点要求,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区安委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城乡建委质安处。9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至市城乡建委质安处。

冬季生产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度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凤台街道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加强源头监管,严查重点违法,加强宣传警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责任制规定和问责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冬季及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及路段:辖区内国省干线道路、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设施缺失、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及货场、大型建筑工地、高速公路超载多发出入口。

(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及假牌套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

(三)重点违法及时段: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按照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超员、疲劳驾驶、占道行驶、超载,酒驾、醉驾、毒驾、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车辆早7点至晚7点在高速公路通行,农村面包车超员,“黑校车”、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

三、各部门工作内容及措施

交安办:

1、做好恶劣天气道路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气象部门的实时监测,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恶劣天气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各部门推送气象信息。安排保洁企业要做好防滑除雪物资和设备准备,针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情形及时组织清理,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市区易积水、结冰路段的排查,抓好积水路段的改造,防止积水结冰,排除隐患。要加强国道、省道、乡村道路巡检力度,及时发现路(桥)面积雪结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2、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道路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对隐患上报、整改。对各个村庄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情况不定时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巩固辖区道路安全工作。

3、协调好各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派出所: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各类警示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工作,并联合交警部门对违法驾驶人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2、对辖区所有道路安排人员进行巡逻值守,尤其是学校、车站、集市等人员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巡逻。

投资中心:

1、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春节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2、要于春节前对辖区企业内部的大型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营运车辆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群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教育,加强营运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

3、向企业发放明白纸、横幅,并要求企业内部积极做好道路安全宣传工作,确保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农业办:

加强农机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控。对辖区所有村庄的农机驾驶人、农机车辆等集中进行一次排查和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和驾驶隐患进行整治,确保在农机驾驶方面不出问题。

镇村中心:

做好工地渣土车运输及超载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施工企业的渣土运输、超载运输等现象进行整治。要求施工企业做好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施工人员开展道路安全培训。

文宣中心:

1、加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联合相关单位,对全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清理不达标车辆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园周边、校车运行线路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对校车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线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并联合相关单位,对重点治理的机动车乱鸣笛、乱停车、乱变道、车窗抛物,与行人争道抢行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3、要求对全辖区所有学校发放道路安全明白纸、悬挂道路安全横幅,积极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学生寒假教育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和实践教育活动。

4、利用微信平台,积极将街道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有关常识等进行宣传,并不定时对“恶劣天气预警提示”、“严查交通违法”“安全行车提示”等话题进行推送,充分利用平台便利,扩大宣传效果。

执法中队: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乱停车、车窗抛物、道路乱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因素的现象进行整治,并积极做好道路宣传工作。

村庄:

切实发挥村庄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服务室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作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劝导纠正农村地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对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车辆,坚决做到“不出村、不上路”。

积极开展村庄冬季出行安全宣传工作。要结合冬防春运和春节期间群众出行特点,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围绕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开展日常提示警示,将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作为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将明白纸下发到每家每户,悬挂交通安全横幅,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浓厚氛围。

继续对村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定时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

居委会:

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明白纸下发至每家每户,重点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并积极利用电子横幅、宣传栏普及道路安全知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内部及周边道路安全整治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元旦、春节、各级“两会”等一系列重要节点保障交通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吸取“12.15”事故的教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凤台街道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及主体责任,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当前重要议事议程,提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

(三)强化责任监督。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作为一项政府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路面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冬季生产方案 篇10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冬季生产方案 篇11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冬季生产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

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冬季生产方案 篇13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全面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新建化工园区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xx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在福州、厦门等地推动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工作,加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开发和扩大用户面工作。加强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xx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超量、超许可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加强车辆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人监控,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批准的线路、时间行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和监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专区,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相匹配。依法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压力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制度,开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监督检查。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设立电子抓拍设备,加强禁限行管理。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从源头上对到港船舶安全风险进行把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推进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制修订地方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加强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推广应用,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及我省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或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化工重点地区要扶持建设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化工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相关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优化费率浮动机制。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高水平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辐射作用,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中央驻闽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对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的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同级政府协调,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在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xx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既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冬季生产方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市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个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的明确要求为指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通过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的形式与时间

这次大检查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组织实施,各有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形式,市、县、乡三级同步进行,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

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开始到十一月三十日,由各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第二阶段为抽查、暗访阶段,从十二月一日到十二月二十日,由安委会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分赴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从十二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底,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市安监局将对全过程进行督查调度,并重点查看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及监控进展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对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34号)和11月21日全省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要求,是否专题进行了研究,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二)主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是否到位,审查、审批事项是否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

(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及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四)企业是否认真排查与整改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整改和监控,县区安监部门是否归档和上报;

(五)事故及责任者是否依法依纪及时进行了处理,结案情况如何,对事故是否有迟报、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六)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35号)及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顿、验收、评估的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进展情况。

四、检查工作分工及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机电石化协会,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评估情况,冬季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是否重点监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二)煤矿安全检查工作。由市机电石化协会负责亨达煤业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防透水、提升运输机电设备运行情况,采掘面、开拓面、老空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会同工商部门对宾馆、饭店、超市、批发市尝学校、医院、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排查各种火险隐患。

冬季生产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三、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培训记录造假;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县局检查和市局抽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1月4日至2月20日。其中,县局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各级检查组由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具体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1月4日至1月9日)。辖区内加油站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属地检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县应急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要对企业(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管理。

(三)市级抽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查,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直接挂帅,各加油站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县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对标对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甚至未开展自查的要顶格处罚。对弄虚作假的要“零容忍”,绝不能下不为例;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加强信息反馈。县局将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反面典型案例,每周五17:00前报市局危化处。2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市局危化处。

冬季生产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办事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办事处具体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安全防范工作。

(一)道路交通安全。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做好险工弱段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警示标牌设置工作。加大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力度,采取道路两侧明显部位设置警示标语、制定发放冬季交通安全常识手册、开辟电视专栏等方式,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人员密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自检自查和抽查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重点抓好娱乐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对“九小”、“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冬季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冬季装修、建筑施工的季节特点,一是检查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情况,落实安全责任人。二是防范停工期间建筑物高空坠物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三是施工现场冬季停工期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四是临建设施冬季停工期间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责任人。五是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四)城市燃气安全。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储存、充装为重点,检查民用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管道防冻防裂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气液结合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面整改。对非法加气点从严打击取缔。

(五)危化领域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二是检查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火、防中毒等措施落实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

(七)工贸企业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二是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三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四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五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六是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八)养老机构安全。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健身器材安全及人身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冬季用火用电情况;检查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村(居)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督导检查,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加强舆情监测监控,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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