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实施方案》、县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安全监管,为全县“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使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加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和作业达到标准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健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武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民勤县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配备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应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应不少于1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民勤县人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等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
5、不断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矿山企业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实行五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民政办发〔〕16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下井带班制度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离矿请假制度;工程项目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规划方案《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企业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2
为提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预防的转变,经街道研究决定在辖区企业中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按照“摸清底数、分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级把关,完善制度、长效监管”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对辖区工业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商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ABC分类监管,并通过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激励措施,形成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各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工业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商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底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二)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的分级监管,A、B、C分类监控。
(三)建立相关政策措施,激励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认定、分类变更和检查、月报、通报制度,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管。
三、工作步骤
街道集中利用两年时间,分两个批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
第一批次(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民爆企业和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企业中推进,夯实分类管理基础(其它行业领域可选择试点企业同步推进)。
第二批次(xxxx年x月至xx月):全面推进,整体规范。在第一年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其它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中全面推进,实现分类监管的`全覆盖。
第一批次具体工作步骤及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按照企业分类任务划分,开展企业自评申报、分类认定工作。
(一)企业自评申报和组织初审(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指导企业对照本行业分类评定标准组织自评,并认真填报企业自评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其中中央、省属和市属工业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自评申报表直接报市安监局;其他工业企业的自评申报表报所在地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机构;民爆企业的自评申报表报市经委;商业、建筑安装(燃气)、交通运输企业,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街道接到自评表后,要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经审查合格后,将企业分类汇总表、自评申报表上报区安监总站(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二)现场审查(xxxx年xx月xx日至x月xx日):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现场审查。根据现场审查情况提出对所属企业的分类意见,将所属企业汇总表和企业自评申报表(一份,同时上报电子表格)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日)。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回关看”,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部署安排第二批次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社区各网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三)要严格把关,确保企业自评数据真实准确,分类认定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将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扣分的依据。
(四)及时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3
为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委x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安委办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滨海园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切实把诚信理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制度建设
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明确企业公开向社会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权益保障、防治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处置等法定责任,企业内部也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同时,要认真执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制订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20xx年我局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已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并落实承诺事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的.企业为安全生产诚信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为不诚信单位。建立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信息记录。
3、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1月之前,向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情况。我局将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
建立完备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弄虚作假的,要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中。同时,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市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及各县(市、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的工伤保险及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的激励政策,形成良性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对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年内在相关方面政策给予严格限制,并取消评先评优等荣誉资格。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底前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政策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阶段:依托江苏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与南通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同步推进建立滨海园区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档案,完善基础数据。
第三阶段:底前,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第四阶段:底前,建成健全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
根据本地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建筑工程招投标、工商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使守法诚信企业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好处,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深入研究,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在全社会营造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会、研讨会等,交流、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示范,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和省安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
(一)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重点承诺内容: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安全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制作承诺书,并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二)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
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
四是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
五是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
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
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
八是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伤人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上报省级相关监管部门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上报相关部门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必须纳入省级记录,依次类推。
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标准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
(三)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一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是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
三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
四是无证、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超载超限超时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的;
五是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六是一年内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超过2人(含)以上的,纳入市(地)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必须同时纳入县级管理。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意见》的标准要求。
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信息采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核查等途径,收集记录相关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2、信息告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提前告知,并听取申辩意见;对当事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
3、信息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其在10个工作日内统一向社会公布。
4、信息删除。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经自查自改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删除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整改验收合格,公开发布整改合格信息。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删除,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保留“黑名单”管理。
(四)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发布主体是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
加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是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下调或取消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对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要合理调整监管力量,以“黑名单”为重点,加强重点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五)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三、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支撑能力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
依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整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建设,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
(二)加快实现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二)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的规定,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对已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或保险机构可根据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调整其保险费率。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制定失信监管措施。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各行业协(学)会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要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对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的人员实行高限奖励,并严格保密,予以保护。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一)20xx年底前,各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
(二)20xx年底前,依托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互联互通。同步推进建立各区县市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
(三)20xx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全面建成。
(四)20xx年底前,所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法》第75条的基本要求,是通过激励约束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内在动力的重大举措,是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反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到企业本身,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结合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各级安委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步骤,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安委办和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和指导协调,定期通报诚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并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三)完善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级机构,逐步开展第三方评价,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诚信的社会风尚。
(四)强化保障确保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履职尽责、抓预防重治本、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组织力量,保障经费,狠抓落实。
各区县市安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底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5
各村、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XX年XX月XX日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6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乡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的建材(水泥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酒店、宾馆、超市等)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实现县政府下达的全面达标任务。到年底前实现所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达标验收合格。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使小微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管理人员满足安全生产基本需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各岗位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要求。
(三)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轻重伤以下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更好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3月4日至3月31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工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建材(水泥标砖厂、石材加工、搅拌站、加气砖厂等)、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矿泉水厂、食品加工厂、家具厂等)、纺织、烟草、商贸(宾馆、酒店、超市)等行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级分类建档管理;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的规模、数量、种类等基本情况,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创标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活动,重点解决对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明晰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提高小微企业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评审及验收阶段(xx年8月1日12月31日)。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可以聘请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附件:服务机构的名单),自评结果达到相应要求的(小型企业75分,微型企业60分);企业根据自评的结果,向县安监局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评审申请,由县安监局对《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组织评审。县安监局对通过评审报告的企业予以公告,并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证书和牌匾。(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进入,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时限完成国家、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特成立全乡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xx 乡武装部长
副组长:袁xx 安监站长
成 员:孙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具体负责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林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贯培训,重点发挥先进企业示范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贯彻,通过座谈会、宣贯会等形式,借助专家力量,对小微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创标流程、评定标准、体系运行等培训,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在创标工作中培育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各相关单位要把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创标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根据企业达标水平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于未开展创标工作的企业,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强化监督管理;对于已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对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持续改进,使标准化体系更加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安全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改善。
xx乡人民政府
xx年3月4日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强化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有效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南市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石油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摸清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类型、规模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查清三高(高产、高压、高含硫)气田周边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建立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库(调查汇总表见附件)。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对照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规程、标准,逐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查明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5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xx]22号),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检查重点
(一)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投入情况。
4.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直接作业环节审批及监控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6.钻井、作业过程防井喷、防硫化氢措施落实情况。钻井工程、地质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装备、设施是否配套,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应急手段是否完备。
7.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8.应急预案的建立、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情况。
(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2.石油安全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石油生产企业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着重检查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
4.所辖区域石油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5.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放和管理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情况。
7.对石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15日前)。各石油生产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全面检查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检查整治面要达到10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督促检查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逐个督查,同时积极准备迎接好省安委会对我市的督查。对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石油生产企业要认真总结石油生产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包括辖区内石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单位和石油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狠抓综合治理。要对石油生产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抓紧治理。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加强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通知联络、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的程序办法,建立企业与周边农村、工厂、居民点等的联防联动机制,遇有险情,要能够立即转移、疏散。
(三)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石油生产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企业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石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责任,杜绝监管盲区。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重大隐患治理督导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8
为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委[]8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安委办〔〕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滨海园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切实把诚信理念引入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树立诚实守信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主要任务
(一)制度建设
1、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明确企业公开向社会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明确做到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权益保障、防治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处置等法定责任,企业内部也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同时,要认真执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制订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
我局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已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并落实承诺事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的企业为安全生产诚信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为不诚信单位。建立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行业诚信信息记录。
3、制订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1月之前,向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情况。我局将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
建立完备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弄虚作假的,要将其失信行为记录在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中。同时,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市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及各县(市、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
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的工伤保险及责任保险费率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重点支持等实质性的激励政策,形成良性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对列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年内在相关方面政策给予严格限制,并取消评先评优等荣誉资格。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底前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政策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
第二阶段:依托江苏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与南通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互联互通,实现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同步推进建立滨海园区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体系及信息化平台,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档案,完善基础数据。
第三阶段:底前,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第四阶段:底前,建成健全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
根据本地区和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建筑工程招投标、工商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使守法诚信企业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好处,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本地、本行业特点,深入研究,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在全社会营造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会、研讨会等,交流、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示范,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9
为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29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xx〕22号)和《中国共产党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泰发〔20xx〕11号)精神,现就全市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切实减少企业"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和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1.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突出企业一线班组、重点岗位,健全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奖惩机制,构建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2.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
企业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对建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3.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要充分尊重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进度安排
1.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推进方案,抓好组织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督促企业全面行动起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为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落实阶段(20xx年9月至11月)
所有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涵盖所有层级和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适当位置进行公示。制定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计划和行动方案,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科学设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强化岗位责任的落实。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检查、督查和抽查的方式,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质量和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20xx〕78号)以及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于20xx年6月至9月在全集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检查活动全覆盖、检查过程零容忍、安全整改严执法、检查结果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所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检查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3、特别关注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事故及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5、汛期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要围绕"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七个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工作,坚持自查为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检查中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不放过蛛丝马迹,不讲情面,不护短,不手软,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层次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基层作业单元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作业单元进行检查;三是集团公司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集团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络人员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隐患排查(7月-8月上旬)。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的彻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8月-9月上旬)。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如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在此期间集团公司检查组将对各所属单位及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9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问题找出不足,及时整改,归纳经验,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密切结合,尚未建立OHSMS体系的单位要逐步建立OHSMS体系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保障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1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 20xx 4号)和国家电监会、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 20xx 2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政府及监狱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控制安全生产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发电公司准备20xx年度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确保公司在20xx年底前通过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御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冬鸿
副组长:张先柱、刘文鹏、臧 清、陈清伟、王洪力、
吕尊华、韩冬梅、史志永、闫 涛。
成 员:宋传民、许素芝、武 岳、朱路军、李广新、
李 涛、刘述启、刘 明、马 平。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业技术查评小组及内审员查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统一协调指挥日常具体工作。 专业技术查评小组:
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的技术监督管理,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内部查评和验收。
1、安全管理查评小组
组长:陈清伟
成员:徐洪涛、雷 虎、宫庆民、张 峰、王胜合、汪惊雷、朱印杰、赵 磊、袁宝东、朱秀丽、邱继东。
2、电气、热工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步士喜
成员:钱广彦、曹德思、周广喜、高明柱、胡鹏春、王建岭。
3、汽机、化学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郑广良
成员:钟立振、张业礼、王建中、武伯伦、毕士文、张玉林。
4、锅炉、灰燃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魏计芳
成员:黄光矩、褚衍涛、李广龙、王保强、雷 虎、田 华、宫庆民、张俊峰、任广东、张 峰、王方勇、吴德涛、何 明。
5、运行调度专业技术查评小组
组长:李 涛
成员:调度室全体成员以及各部门涉及技术管理的相关人员。
内审员查评小组
制定发电公司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发电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及各专业技术小组的查评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公司的内部自评报告。
组长:陈清伟 副组长:徐洪涛
成员:张业礼、周广喜、王方勇、雷 虎、宫庆民、张 峰、王胜合、汪惊雷、朱印杰、赵 磊、袁宝东、朱秀丽、邱继东。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6、组织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内部自评和考核。
(四)、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分解落实。
2、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的编制、评审、宣贯并推进实施。
3、负责标准化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的`任务下达、考评及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查评小组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内部查评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本小组的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4、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内部查评,对各部门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
6、及时收集并向发电公司、山东能监办上报有关材料,提出评审申请(内审员查评小组)。
四、活动的步骤、内容和时间安排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xx年3月25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时间:3月25日至3月31日
召开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验收标准逐条梳理,明确责任人。
(二)、自查自评阶段。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部门对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价标准》的内容,逐条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整治自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并结合自查结果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整改提升阶段。时间:5月1日至8月31日
1、各专业技术查评小组本着“严格执行标准,重在落实整改”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内部查评和验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有针对性地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查评报告。内审员查评小组依据审核程序,对各专业技术小组的查评报告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编制发电公司自评报告。
2、组织相关人员到创建国家电力标准化的同类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其先进管理方法和制度,不断丰富我公司安全管理的内涵,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xx年底前,所有工贸、危险化学品、民爆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标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凡是国家已经发布评定标准的,冶金、有色、水泥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10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50%;其他行业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5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30%;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思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
三、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经营企业以及民爆器材销售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市经济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成杰市经济局局长
副组长:余明海市经济局副局长
成员:郑美玉市经济局运行科科长
崔松市经济局科技技改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郑美玉
成员:许晓明崔郭熙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和考评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全面部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展板、板报、挂图宣传,以及各行业部门集中组织培训等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及自评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考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
(二)自查整改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要分别对照国家标准、省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
(三)自评申报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行业管理部门申报,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市经济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