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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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一、引言

在当前双减(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政策的大背景下,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二、评价原则

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应涵盖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

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能够客观反映学校教育质量的真实情况。

导向性原则:评价应具有导向性,能够引导学校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

三、评价内容

课程设置:评价学校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兴趣。

德育工作:评价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等。

课外活动:评价学校课外活动的.组织情况,包括学生参与度、活动效果和活动特色等。

四、评价方法

问卷调查:通过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的评价和建议。

观察评估:通过深入课堂、观察学生的学习状态、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师生互动等情况,了解教学质量。

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成绩、出勤率、参与课外活动等数据,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校教育的整体情况。

五、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应制定改进措施,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同时,评价结果也应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管理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贺兰县委办公室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五育并举”综合发展,提升育人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核心,牢牢抓住学校育人的主阵地,实施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突出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传承爱党爱国、励志上进、情系家国、心系民族精神教育,全面对标既定目标任务,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同步协调优化高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全校经过困难期、转型期、稳定期、进入发展期,学校各项工作同步、协调、优质、高效发展,教育服务更加全面、教育治理更加有效、教育质量更显突出、办学特色、综合育人能力显著提升、学校特色化发展日益凸显。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1.坚持培根铸魂。

加强思政课堂建设。强化思政课关键地位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作用,培养和建设1个校级思政名师工作室,打造优秀青年思政教师团队和思政精品课堂,积极参加区市县思政优质课评比。开展思政课堂教学研究,落实课堂思政。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学指南》,引领青少年学生永续中华民族根与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民族文化自信、价值自信根基。安排思政教师列席学校行政班子理论学习,常态化推进思政课“三进”工作一体化集体备课,教研交流,开展课堂思政示范课。

完善学校德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引领学生牢固树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做堂堂正正中国人的意识,着力提升学生家国情怀、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学习进取意识、友好互助意识,勤俭节约意识。

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德育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抓手,全面落实革命传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以培善向善活动为抓手,打造年级班级儒雅教育和善行教育,以班级学生学习实践为切入,通过颂、背、改、行,引领和规范学生学习生活言行;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开学第一课”“中华经典诵读”“道德讲堂”“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发掘和表彰好人好事,讲好“凡人善行”故事,同时加大各类活动评比表彰,树立学生中各类典型和榜样,用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来感染身边的人,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德塑人,全面推进和提升班风、学风建设实效。

增强和提升共青团、少先队政治属性。加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的.指导,持续加强政治启蒙,提升学校团队组织战斗力和工作实效。坚持每周一及重大节庆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每周组织开展1次主题班、团、队会,每学年至少安排1周时间开展实践教育活动。

坚持开展“七比七赛”活动。通过班级“比学习赛成绩、比卫生赛整洁、比纪律赛秩序、比文明赛礼貌、比活动赛组织、比诚信赛品德、比管理赛安全”系列活动,讲清要求,立好规矩,有序实施,全面推进班级学风、卫生、纪律、礼仪、秩序和诚信教育,实现卫生上台阶,队伍有秩序,仪表有规范,面貌有精神,品德有保障,早操有口号,集会有队形,讲评有内容,整体有提升。

推进洁净班级建设。推进班级建设精细化、人文化、精品化建设。实现班级桌凳摆放有序,学生桌面文具统一居左放置,必须做到人离开,凳进桌;教室窗台有盆花,教室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滋泥、墙面无涂污,窗户玻璃明亮光洁;卫生工具清洗干净,摆放有序。实现早操呼号出操,排列整齐,纵横成线,收操小结有讲评;集会呼号整队,安静有序;实现学生校服穿着整洁,发型规范;开展学生礼貌问好活动,发掘学生特长,培养良好兴趣爱好,促进学生文明素养养成教育。实现班级学生座位左右1-4组及前后四排定期滚动,实现学习资源公平共享。实现班干部合理设置。班级设置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和安全班长;学科设置学科课代表。实现下午课前准备时段,学生提前进班,各教室课前有歌声或诗歌诵读。

强化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健全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和课程开设,开展师生心理健康讲座辅导,为师生提供可靠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

开展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抓好班级团支部和班级少先队中队建设,监督共青团员佩戴团徽,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年级部集会时必须集体合唱《国歌》《共青团团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和《歌唱祖国》;学校或年级部必须定期召开年级学生大会,学生干部会议,各类学生干部集体谈话会;加强对年级各班违纪学生谈心谈话和纪律教育。

2.体育工作上台阶。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全面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提质量、全覆盖、有成效、创品牌,制定《贺兰二中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方案》,强化体育课程内容教学实施和体育项目教会勤练常赛,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课堂教学模式,健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完成学校塑胶运动场升级改造;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每班每周3节体育课,做好、做实“三操量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时间在一小时以上。立足国家足球项目学校,学生篮球体育特色学校基础,开展跳绳、乒乓球运动全面普及,结合学校体育场地,开展师生建身活动,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3.美育工作有实效。落实美育“教会勤练常展”,实施“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课堂教学,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继续开展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发挥信息化书法教室优势,推进师生书法爱好培养,坚持开展年度“墨香中国”师生书法展评活动,继续打造剪纸、版画、合唱艺术品牌,举行年度艺术体育文化节,利用学校爱国主义影视中心开展京剧、秦腔、黄梅戏、越剧等中华传统戏曲电影观影活动,提升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和传承。

4.开展劳动教育系列活动。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劳动教育,持续落实《银川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任务清单(试行)》和《贺兰二中学生劳动教育任务清单》,建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团队,培养学生会劳崇劳勤劳意识,每周开设1节劳动教育课,每学期举办1次劳动周,协调社会资源服务资源,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校医入班讲健康教育课,把师生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环节,提升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社会协同育人。落实“贺兰县家校共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贺兰二中家长学校,聘请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定期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各班级均成立家校委员会,本着“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勤商量”的原则开展家校联系,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适时组织进行家访活动,协商解决班级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年级、班级管理方式、措施方面争取广大家长的认同和支持,形成家校教育最大合力。积极对接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学生关爱及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

(二)加快实施资源增量达标工程

积极争取学校基础建设。积极争取教育体育局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建设项目,完成对学校水泥篮球场、塑胶跑道、20xx年建设的实验楼原有录播教室的建设和改造;建设信息化生物、物理、化学实验室,满足信息化条件下实验学科测试需要,到20xx年实现学校校园教育教学设备基础建设标准化、正规化、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工程

1.严格规范教学组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确保达到国家规定学业标准。严格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坚持提前备课,严禁不备而教、超标教学等违背教学规律行为。落实教育部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规定和“双减”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高质量开展学生课后延时服务。

2.持续提堂教学质量。根据《贺兰二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划》,继续落实推进“向班级管理要质量、向年级调控要质量、向规范教学要质量、向备课组教研要质量、向检测分析要质量、向高效学习要质量、向信息化教学要质量”总思路,坚持“心中有目标,眼里有学生,脑中有方法,脚下有行动”理念,开展以“推进课堂变革-五项核心指标”为标准的课堂教学变革,规范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认知、知识内化、学习探究、潜能释放和学习能力提高。在信息化运用提升2.0示范校推进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师信息化运用能力,引领教师熟练掌握教学基本技能,落实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技术要求,广泛运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方法。抓实课前课中课后三段,落实课堂学生小组合作学习,借助贺兰二中学生信息网络课程自学平台,引领学生实施课前预习,课上学习,课后复习,形成学生带着问题来上课,课堂里面能消化,课后复习能巩固,单元测试来提高有效体系。坚持开展定向听课、推门课检查、优质课评选、竞赛课展示、示范课推广。继续加强与县教研室、银川九中阅海分校、银川二中、唐徕回中的对接交流,借助区市名校教学帮扶优势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切实提升教研能力。成立贺兰二中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对标区市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任务,开展学科研究和教学工作指导。在县教研室的指导下,全面提升教师学校教研能力,坚持降低重心开展学科教研,继续推进和加强备课组建设,实行备课组长年度选聘制,推进备课组由教科室、年级部并行管理模式,教科室监督指导引领教研,年级部侧重教学质量的统筹实施。行政领导参与指导备课组活动纳入考核;树立行政领导是联系指导的学科成绩提升责任人的理念,牢固树立全校上下人人关心教学,人人参与教学,人人服务教学理念。转变行政领导联系指导学科教研空挂名,不到位,无实效、两层皮,考好考坏与己无关系的错误认识;行政领导参与联系指导,名师骨干示范带动,多措并举,协同提升、多维一体提升教学教研实效。

坚持开展每周定向听课活动,关注青年教师课堂指导,行政领导每周听课不低于2节,每学期不低于15节,指导教师不少于10人次;教学副校长每周听课不低于4节,每学期不少于50节;指导教师不少于30人次;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指导教师不少于20人。实行每周听课安排和听课情况通报制,使得听课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满足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提升新时代、新理念、新技术环境下教师的教学能力,推进银川市课堂变革核心指标的课堂融合,提升教师参与教研的意识和开展教研的能力,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课堂教学、课例讲授、教育教研竞赛。

4.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推广。以“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和人工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校,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操作提升2.0百所示范校为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信息化教学综合提升,分批分期开展青年骨干教师信息化应用团队,深入挖掘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5G网络背景下的智慧教室、VR虚拟体验教室、创客活动、互联网书法教室潜在功能,培养平板教学、方略盒子、虚拟现实教学品牌课堂;依托贺兰一中互联网教研联盟平台,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应用,全力推进教师教学助手、个人空间的熟练使用和个性化建设,借助贺兰二中学生网络自修平台学科二维码集成资源,形成课上课下、校内校外、自学与辅导有机融合的课前、课中、课后三段教学模式。开展数字教材使用培训,推动教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有效获取优质资源,及时上传精品课程,开展线上师生互动,形成课内与课外、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

5.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双减”要求。持续开展学生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坚持开展“五项管理”学生问卷调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加强作业管理、作业指导管理、作业批改管理、努力实现作业“减量提质”;推进作息管理,实现学生睡眠时长有保障、质量有提高;坚持学生手机入校园申请制度、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管理、禁止有机布置或完成作业,做到手机“管得住、用得好”;持续开展学生读物监管审查,推进图书进班级活动,保证“三操两活动”的开展,严控学生近视率,抓好提质管理。

6.全面推进校园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严防宗教势力渗透校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治理保障体系,保障和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器及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护学岗”四个100%工作目标。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医教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抓好校园欺凌预防、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专项建设,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保护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权益。

(四)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考评、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定期进行师德师风讲座,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执教、依法施教认识,开展师德师风承诺、公布负面清单和失范通报警示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七严禁”,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建立师德档案,将教师失范行为纳入当月考核并记入个人师德年度记录。

2.持续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强化教师培训,使得年度教师培训有内容、有目标、有考核、有成果,发挥区市县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坚持开展每周定向听课活动,关注青年教师课堂指导,以“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和人工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校,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操作提升2.0百所示范校为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信息化教学综合提升,分批分期培训培育信息化应用骨干教师,全力培育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教学梯队,20xx年形成全学科教师队伍可持续成长、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改革创新工程

改进学生评价模式。在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开展以核心素养发展为导向的学生评价探索,落实“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减少检测次数,扭转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培养学生健康艺体爱好,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定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20xx年8月)。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制定《贺兰二中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贺兰二中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责任清单》,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和考核工作机制,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落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评价考核。并召开全校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部署推进会。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8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好经验做法,抓示范、树典型,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严控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验收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迎接上级教育部门评估验收工作。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盐都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学校“四名”工程行动计划》,建立体现素质教育宗旨,符合轻负担高质量要求的综合评价制度,引导广大校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教师观、学生观,深入践行“名在减负、名在特长、名在名师、名在文化”的办学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全区小学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分办学行为、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学业水平、学生特长、办学特色等六大项,总分为100分。

三、评价标准

1、办学行为(10分)

(1)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课表、课外活动安排表上墙上网,没有弄虚作假现象。(2分)

(2)严格执行全区统一制定的学生作息时间,非经区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不超过6小时。(2分)

(3)有切实的课外作业总量监控机制,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双休日没有违规补课的现象,没有举办奥数班。(2分)

(4)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学校组织的考试每学期不超过一次,科目不超过3门。(2分)

(5)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近视率、肥胖率明显降低。(2分)

2、德育工作(10分)

(1)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重视整合德育资源和开发优质德育课程,德育内容丰富。(2分)

(2)将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德育队伍健全,职责明确。(2分)

(3)德育活动形式多样,校园育人氛围浓郁。(2分)

(4)班主任工作扎实有力,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学校、社区、家庭沟通良好,形成合力。(2分)

(5)学生熟悉《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向上,无随地吐痰、乱扔乱抛、乱涂乱画、大声喧哗等现象。(2分)

3、师资队伍(20分)

(1)学校有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教师有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实在达成度高。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达100%,40周岁以下的教师全部达专科以上学历。(4分)

(2)扎实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坚持周六上午教师集中业务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集体备课基本要求。深入开展教师学习教育活动,教师参加全区集中考试合格率达100%。积极组织在职教师新课程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实施“青蓝结对”和“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创造条件设立首席教师和名师工作室。(4分)

(3)加强师德行风建设,热情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变相体罚或“心罚”学生的现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2分)

(4)全面开展“有效课堂教学人人达标”活动,每年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有一定人次获奖,优课率达50%以上并逐年增加。(5分)

(5)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围绕“以生为本,减负增效”开展课题研究,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正常结题。(5分)

4、学业水平(30分)

牢固确立“让每一个学生成人,让众多的学生成才;让每一个学生合格,让更多的学生优秀”的办学理念,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8%,优秀率达50%以上;村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5%,优秀率达35%以上。学业水平评估由六年级语数外质量调研(15分)、二~五年级语数外随机抽测(10分)和全区小学生常技科检测(5分)等三个部分组成。

5、学生特长(20分)

所有的学生都会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在美术、民间传统文艺特色项目方面有自己的长项。全区小学生素质检测和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各占10分。

6、办学特色(10分)

(1)各学校有80%以上学生参与的特色项目,且50%以上的学生能随时展示才艺。(3分)

(2)努力构建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全面加强“三风”建设,设计出校旗、校徽,确定好校训、校歌、校树、校花,编印校报、校刊,建好校史陈列室,雕塑、标语牌、画廊、展厅制作与布置精巧和谐。(3分)

(3)学校工作成绩显著,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4分)

四、考评办法

1、分级考评。区局负责对区直小学和中心小学进行考评,中心小学负责对村小学进行考评。按“一校制”管理要求,村小教学质量纳入中心小学考评。

2、分层考评。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全区23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分基础性、发展性、示范性等三个层次进行考评,体现分类要求、分层推进的原则,使所有的学校都有比学赶超的动力。学校考评层次的划分与确认,实行自我认标和区局定标相结合,每学年初由学校书面申请,区局确认后发文公布。

3、分块考评。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六大项,分别确定具体的赋分标准,实行分块考核赋分、综合确定格次。其中办学行为和德育工作由督导室、普教科负责,师资队伍由组织人事科、教研室负责,学业水平由教研室负责,学生特长和办学特色由普教科、体育科负责,最后由普教科汇总报局务会研究决定。

五、考评奖惩

区局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每年表彰三分之一左右的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并与校长绩效考核挂钩;对发生师生违法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背省“五严”规定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产生其它重大负面影响的学校,均实行“一票否决”;对办学水平较差或退步较大的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认真剖析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予以整改,以促进全区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5

一、背景

双减政策背景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需要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内涵式发展。本方案旨在构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关注教师成长,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评价原则

学生中心原则:评价应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

教师成长原则:评价应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内涵式发展原则:评价应关注学校的内涵式发展,推动学校教育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三、评价内容

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特别关注学生在双减政策下,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情况。

教师专业成长:评价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包括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

学校内涵式发展:评价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关注学校在双减政策下,如何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

四、评价方法

多元评价法:采用多种评价工具和方法,如考试、测验、问卷调查、访谈等,从多个角度评价学校教育质量。

过程性评价:关注教育过程,评价学校在日常教学和管理中的表现,以及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成长情况。

反馈与改进: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校、教师和学生,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主管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本着对学生未来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把上级关于“双减”的要求落到实处,科学把握“双减“的精神实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细则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严格根据《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师严格按照各学科课时量安排教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遵守课堂秩序和教学规范,不得随意调课、占课,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学校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课表、作息时间表,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市颁发的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随意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二)加强有效教学研究。

提高教研活动质量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和进度,确保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由教研组长负责,各教研组围绕本学期教学重难点积极开展各项教研活动。本学期各学科以“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为主题,组织教师上公开课、空对空等教学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提高师德修养。

关爱每个学生,对学生要尊重、理解、宽容,不得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歧视差生。倡导教学民主,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谈心沟通,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四)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1、教师、学生、家长都要懂得充足的睡眠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学校建立学生睡眠质量监督机制。

2、教师不得占用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集中上课。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是宣教结合推动“双减”。“宣”就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里政策,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设立专区,在吉林教育电视台开辟专栏,在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实现制度上墙、进宣传窗等。“教”就是通过专题教育、主题班队会、载体性活动、签订教师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等,营造家校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二是疏堵结合推动“双减”。“疏”就是校内提质减负,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削减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课时和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加快教学进度,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强化学校的育人功能。“堵”就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严禁“超标”“超前”培训,整治培训机构唯利是图、超范围经营、错误言论、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构建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是放改结合推动“双减”。“放”就是把教育教学的自主权还给学校,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观,坚决克服评价标准中的“唯升学”“唯分数”倾向。重点加强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改”就是推进考试招生改,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民同招”,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5%。

四是监管结合推动“双减”。“监”就是强化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平台,畅通社会监督,受理减负举报。吉林省教育厅研发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体质管理监测平台,时时监控和评估“双减”成效。“管”就是重拳治乱,将“双减”工作作为督导“一号工程”,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继续实施教育厅领导包保市(州)制度,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持续深入各地开展检查指导。同时,强化教育、市场监管、民政、人社等多部门综合治理合力,多部门联动抓“双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7

一、背景与目标

在当前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政策背景下,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符合双减要求、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评价体系。通过全面、科学的评价,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应涵盖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

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应科学、客观、公正,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导向性原则:评价应引导学校关注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三、评价内容

德育评价:主要评价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德育课程设置、德育活动开展、德育队伍建设等。

智育评价:主要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水平,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同时,要关注学生学习负担的减轻情况,确保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

体育评价:主要评价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体育课程设置、体育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等。

美育评价:主要评价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开设情况,学生艺术素养的.培养等。

四、评价方法

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采用问卷调查、测试、观察等多种方法,收集评价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描述。

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质量,也要关注教育教学的成果和效果。

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鼓励学校开展自我评价,同时邀请家长、社区等外部力量参与评价,形成多元化评价主体。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作为学校改进的依据: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作为政策调整的依据:教育部门应根据评价结果,调整相关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作为社会监督的依据: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学校教育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8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xx〕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xx〕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三、组织管理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四、实施办法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统计及等级评定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六、评价总结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八、其它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盐都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学校“四名”工程行动计划》,建立体现素质教育宗旨,符合轻负担高质量要求的综合评价制度,引导广大校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教师观、学生观,深入践行“名在减负、名在特长、名在名师、名在文化”的办学理念,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全区小学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分办学行为、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学业水平、学生特长、办学特色等六大项,总分为100分。

三、评价标准

1.办学行为(10分)

(1)开齐规定课程,开足规定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课表、课外活动安排表上墙上网,没有弄虚作假现象。(2分)

(2)严格执行全区统一制定的学生作息时间,非经区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不超过6小时。(2分)

(3)有切实的课外作业总量监控机制,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节假日、双休日没有违规补课的现象,没有举办奥数班。(2分)

(4)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学校组织的考试每学期不超过一次,科目不超过3门。(2分)

(5)认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整体水平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近视率、肥胖率明显降低。(2分)

2.德育工作(10分)

(1)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重视整合德育资源和开发优质德育课程,德育内容丰富。(2分)

(2)将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德育队伍健全,职责明确。(2分)

(3)德育活动形式多样,校园育人氛围浓郁。(2分)

(4)班主任工作扎实有力,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学校、社区、家庭沟通良好,形成合力。(2分)

(5)学生熟悉《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习惯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向上,无随地吐痰、乱扔乱抛、乱涂乱画、大声喧哗等现象。(2分)

3.师资队伍(20分)

(1)学校有师资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教师有个人专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实在达成度高。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达100%,40周岁以下的教师全部达专科以上学历。(4分)

(2)扎实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坚持周六上午教师集中业务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集体备课基本要求。深入开展教师学习教育活动,教师参加全区集中考试合格率达100%。积极组织在职教师新课程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实施“青蓝结对”和“名教师名校长”工程,创造条件设立首席教师和名师工作室。(4分)

(3)加强师德行风建设,热情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变相体罚或“心罚”学生的现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2分)

(4)全面开展“有效课堂教学人人达标”活动,每年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竞赛有一定人次获奖,优课率达50%以上并逐年增加。(5分)

(5)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围绕“以生为本,减负增效”开展课题研究,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正常结题。(5分)

4.学业水平(30分)

牢固确立“让每一个学生成人,让众多的学生成才;让每一个学生合格,让更多的学生优秀”的办学理念,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8%,优秀率达50%以上;村小学全科及格率达95%,优秀率达35%以上。学业水平评估由六年级语数外质量调研(15分)、二~五年级语数外随机抽测(10分)和全区小学生常技科检测(5分)等三个部分组成。

5.学生特长(20分)

所有的学生都会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在美术、民间传统文艺特色项目方面有自己的长项。全区小学生素质检测和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各占10分。

6.办学特色(10分)

(1)各学校有80%以上学生参与的特色项目,且50%以上的学生能随时展示才艺。(3分)

(2)努力构建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全面加强“三风”建设,设计出校旗、校徽,确定好校训、校歌、校树、校花,编印校报、校刊,建好校史陈列室,雕塑、标语牌、画廊、展厅制作与布置精巧和谐。(3分)

(3)学校工作成绩显著,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4分)

四、考评办法

1.分级考评。区局负责对区直小学和中心小学进行考评,中心小学负责对村小学进行考评。按“一校制”管理要求,村小教学质量纳入中心小学考评。

2.分层考评。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全区23所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分基础性、发展性、示范性等三个层次进行考评,体现分类要求、分层推进的`原则,使所有的学校都有比学赶超的动力。学校考评层次的划分与确认,实行自我认标和区局定标相结合,每学年初由学校书面申请,区局确认后发文公布。

3.分块考评。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六大项,分别确定具体的赋分标准,实行分块考核赋分、综合确定格次。其中办学行为和德育工作由督导室、普教科负责,师资队伍由组织人事科、教研室负责,学业水平由教研室负责,学生特长和办学特色由普教科、体育科负责,最后由普教科汇总报局务会研究决定。

五、考评奖惩

区局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每年表彰三分之一左右的区直小学、中心小学,并与校长绩效考核挂钩;对发生师生违法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背省“五严”规定被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产生其它重大负面影响的学校,均实行“一票否决”;对办学水平较差或退步较大的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认真剖析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予以整改,以促进全区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10

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教学质量评价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各学段综合素质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评价目标,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导向性原则

着眼于人才的培养,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通过评价指导实践,实践完善评价,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

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实际效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一切行为的准则,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监控与评价方案。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奖励先进,激励薄弱学校,促进全区小学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五)综合性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全面评价、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通过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要关注教学质量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控,要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期,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使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开发学生和教师主体作用和潜在能力,使每个人、每个学科组,都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促进学生、教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三、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

以学校、教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线,关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关注发展的成果。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方式方法

(一)主要方式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检查,教学过程的常态监测,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调控。

2.教学督导评价——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随机性的督导评价。

3.专项监控评价——对课堂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评价。

(二)具体方法

1.实地观察

通过实地考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并就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听课、参观、情境测试、常态下随机测试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2.访谈

访问者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受访者的交流互动、专题研讨,集体座谈、个别谈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内容。

3.问卷调查

通过书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的生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文献分析

文献分析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学校以及教师中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种文件、论文、研究成果、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记录、教学数据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专著、经验材料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将其作为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的`辅助材料,以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的发展趋势。

5.学生学业成绩测评

每学年对几个年级的学生,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测试。这种测试以纸笔测验为主,适当采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测试、实际操作等。

6.个案研究

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目的性取样的方式,在群体测验与调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校本教研,对某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五、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

(一)组织体系

建立学校、学科组二级评价体系,把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分解和细化为评价目标,学校、学科组二级监控评价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分层监控、分项监控。对各相关因素作出及时的监测、准确的诊断、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矫正。

1.校级评价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评价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具体工作。

2.学校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常态监控的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心校的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各层面上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网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对各学科、各年级、各教学环节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常态监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因素,及时地分析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尽量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始发时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学校(中心校)教学质量二级评价专项督导制度。根据管理的职能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上,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对小学教学质量以及评价体系的运行进行督导。

2.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控。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抽样测评的制度。

5.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为成果呈现形式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奖励。

六、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运行实施

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才能得以不断的完善。根据实施的情况、学科课程标准的变化和每学年工作特点不断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注重积累有关资料,对照本方案认真实施。每学年采取撰写自评总结,自评打分,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评定。

七、奖励办法

1.按照学校原有基础和办学条件分组评价,实行质量等级奖励制。

2.在中心校制订《考核细则》基础上完善。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11

为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评价方式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

(二)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四)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四、评价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县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自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将评价情况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省级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生发展质量情况进行监测。

(二)明确评价周期。对学校、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五、评价结果运用

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要运用好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要运用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要运用好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引导县级政府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政府履职尽责,为办好义务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先,不能认定为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要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价。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价人员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要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12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健全综合评价,构建以教育生态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三维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于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体等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教学。

(三)注重创新导向。基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找准省级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二级监测模式,积极探索学生表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等监测方法,保持省域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先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通过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的实验机制和实践探索,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循证改进机制,实现以测促建,以评促改。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成长环境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学业水平、学习品质、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品德行为主要监测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学业水平主要监测各学科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的达成情况。学习品质主要监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实践创新主要监测学生在表现领域的能力水平,比如实验操作、信息素养等。身心健康主要监测学生在运动与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二)成长环境。监测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因素,分别考虑教师、学校、家庭和区域4个层面,体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习负担、教师研修发展、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

四、监测对象与工作周期

监测周期为4年,间年组织小学与初中监测,实施“一年监测,三年改进”的工作思路。监测时间安排在当年10月中下旬。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科教师、学校校长和参测学生家长。学科测试依据四年级与八年级相关课程标准。

五、监测方式

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在学科纸笔测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现场实践操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问卷调查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有书面填答与在线填答等多种形式。

六、监测工作程序

(一)工具研制。组织专家研制学科测试卷和学生、教师、家长、校长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进行3轮试测,最后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审读与修订。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测试,监测实践操作能力与信息素养等。

(二)样本抽取。抽样采用两阶段概率比例规模抽样调查法(PPS)。第一阶段为抽取样本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区域性质等抽样维度将学生分为不同群体。第二阶段为抽取样本学生,样本抽取依据各县(市、区)中学生群体人数比例进行等比例抽取。县(市、区)内的各个类别学校均有学校入样,学生样本总数不低于7%。

(三)现场测试与调查。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或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将小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达标、待努力3个水平段,初中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良好、达标、待努力4个水平段。

(五)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3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完成对数据的编码、对无效和异常数据进行筛查和清理。数据分析阶段,通过经典测验理论逐一进行项目质量分析,确保项目有效;通过单维和多维项目反应理论将总体和分维度的能力特征值,标准化后转换为相应的量尺分;计算问卷中指数得分,形成报告的基础数据。数据挖掘阶段,基于对数据库中不同数据的关联,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发现指数间、指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

(六)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省级综合反馈报告、行政反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各学科反馈报告,各设区市综合反馈报告、各县(市、区)综合反馈报告。

(七)结果运用。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报告省级监测结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市监测报告,督促县(市、区)问题整改。部分监测结果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监测工具管理

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相关资源开发监测工具,使用前后均为机密级保密材料。监测工具的'开发与管理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

监测工具管理包括工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卷等环节,须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所有传递过程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并在教育局与样本学校的保密室保管。县(市、区)巡视员与样本学校监测人员专车护送监测工具到学校,并在试后护送测试材料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样本学校须按监测程序做好工具的接收和保管、拆封、使用和封袋、封装等工作。县(市、区)须于测试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2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教育督导办,下同)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过程监控和改进督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工具研发、业务培训、制订细则、样本抽取、数据采集与分析、报告研制、结果反馈等专业技术与实施指导工作。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的监测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上报与核实基本数据、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签订监测工作人员纪律责任书、指导样本学校规范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市、县两级均要落实监测工具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完善区域内监考制度,加强考务、考风与考纪的巡视与督查,从制度上保证监考、巡视工作质量,确保监测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保证监测过程规范有序。

九、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

(一)样本学校职责。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其职责为: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包括防疫等各项准备。

3、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4、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

5、监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安排在录播教室,录播内容保留时间6个月。

(二)学校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主监:1人,由样本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安全、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

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的负责人担任,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一名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

选派监测员须严格政治与纪律要求。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与县教育督导办公室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职责要明确、具体,监考结果有痕可查,出现问题有明确的问责处理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

(三)监测实施。样本学校须做好监测年级全体学生的宣传与教育、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设置校内公示栏、准备相关文具物品、安排学生测试教室、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等。同时根据监测细则与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本校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分工与要求规范有序实施。

十、监督与处置

(一)巡视和监督。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拟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省教育督导办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督学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教研员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共同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

各设区市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级巡视员,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本学校派遣1名县级巡视员。由教育局从机关或直属单位选派具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

(二)巡视员工作要求。巡视员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时到岗,参与或视导县级培训会议,督促样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巡视员要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省、市巡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记录,在巡视结束后,按要求反馈巡视记录表将记录表。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要求的现象,各级巡视员须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设区市教育督导办公室与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巡视市或样本县出现严重的考风考纪等问题,巡视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由省教育督导办给予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三)临场处置办法。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

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省教育督导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5、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十一、违纪与处理

各地和学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认识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底线,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是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底线。省级监测属于机密级考试,任何实施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追责。

(一)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测试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1、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在测试教室内喧哗、交头接耳、动作暗示或有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

2、存在损毁测试卷或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等行为。

(二)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

2、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

3、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测试教室。

4、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代替测试行为。

2、扰乱、妨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

4、故意损坏测试设施。

5、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督导办或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

1、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

2、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

3、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

4、包庇学生作弊。

5、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

6、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

7、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

8、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

9、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

10、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袋混乱。

11、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数据异常处理。

1、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学校数据异常,学校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2、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区域数据异常,确证存在严重区域性舞弊行为,由当地纪委启动调查程序,对教育局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区域内超过三分之一的学校数据异常,区域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为维护国家和省级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监测安全、有序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校文化,坚决杜绝监测中的舞弊行为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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