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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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精选1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

一、总则

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人员由学校党政工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占绩效工资的30﹪。

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视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注重激励先进,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奖励、岗位奖励和业绩奖励三部分,三部分奖励基数分别为教育局下发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班主任津贴、干部管理津贴和早读晚自习等加班加点补助余额后的三分之一。

5、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月度考核、学期汇总、年度兑现。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师德考核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的;

2、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损害学生利益的;

3、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校内外行为不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7、其他影响教育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二)考勤奖励。

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到班到岗,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公益活动等情况。

1、教职工请假按请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请(病假附相关证明),一般应安排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校长批准后,予以给假。假期结束后应销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就离校的按旷课(职)处理。

2、凡一学期请私假五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0元。

4、婚、产、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天数按私假处理。

5、凡旷职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扣20元。

6、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抽点不在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先请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8、早读、晚自习视为加班加点,早读每次6元,晚自习每次8元。

9、凡连续旷职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职20天作自动辞职处理。

10、监考过程中玩手机,发现一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扣20元。

(三)岗位奖励。

岗位奖励指教职工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或后勤服务工作所发的奖励。

1、按照《教职工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学校党政工团等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职教辅等人员工作量进行折点计算。

2、教学人员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学科课时折点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标准课时为11节,物理、化学标准课时为13节,政治、历史、地理及生物标准课时为15节,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劳技等标准课时为16节。

3、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工作量分别为上课时数加校平均课时量的3/4、2/3、1/2、5/12。

4、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8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40元(教研组长兼任不累加计算)。

5、班主任津贴按每月120元的基数标准考核发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津贴按市局相关规定提取,按岗位要求考核发放。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课时,计算机房及网络维护工作量折算2课时,课间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课时,计算机硬件维护折算1课时。

6、主办会计、出纳、保管、门卫、水电维修、图书管理等人员完成岗位相关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校平均岗位工作量)。

7、年满55周岁教师的工作量达标准课时量60﹪为满工作量。55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课时奖励金为每课时6元

(四)业绩奖励

1、教学实绩考核。

以一年内期中、期末考试四次成绩为基数,各年级四次考试的权重各占25%,计算出个人学科实绩得分与学科平均实绩得分(学科实绩得分为优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当差值为正时,教学实绩奖励金额为(差值-1)×100元;当差值为负时,教学实绩扣罚金额为(差值-3)×50元。

实绩考核承认起点成绩。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基础,初二物理、初三化学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的60%为基础。七年级各学科以小升初成绩为基础,若组织入学考试,则以入学考试成绩为准。若中途不分班,这个基础将一直跟随科任老师。若有学生中途流失,该学年度内该生成绩以0分纳入考核。

2、学科贡献奖。

在中考中,九年级学科成绩位居全市上游,则给予毕业年级与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相应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非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享受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学科贡献平均奖奖金的1/2。

3、教科研奖励。

①教师个人参加教学竞赛(含实验操作、说课等)获奖、教科研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本项可以累计计算。

②教师指导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比赛获奖的给予相应奖励(不累计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③重大科学管理建议奖。个人对学校管理及服务的建议被采纳,对学校工作有重要贡献,给予建议人100元—300元奖励;对学科教学管理有重大贡献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由校长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

4、学校加强对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罚:

①凡备课不认真、过分简单、缺备,每次扣10元;作业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调课、跑课、停学生课或课堂上让学生站在门外,发现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规定上好教研课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少一节扣10元。

⑤学科教学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学科教师分别给予扣罚,具体标准见附表四。

⑥后勤人员因服务不及时或不到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发现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员满意度测评达90﹪时发放全额平均业绩奖励金,低于90﹪时则按实际满意度打折发放。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

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3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吴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16节。

校长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

⑴参与每周2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

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

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

(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总

350元/月;

d、保卫

250元/月;

e、教研组长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学校备案,全体教师参与。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5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6

前言

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务计划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玻璃天使服务机构社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方案标准》,社工必须服从和遵守机构的管理制度,接受机构的考核。机构对社工的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服务目标、专业技巧理论、团队协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勤勉认真负责、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过每季度或月评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奖励,提高社工待遇,调动社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社工队伍。

工作绩效考核

1. 机构定期开展社工目标管理考核,包括服务指标的落实、服务过程评估、服务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并将实务创新及专业探索作为社工考核加分项,以鼓励社工进行开创性探索。

a. 服务指标考核主要依据机构下达的指标数,对社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以保证服务指标在合同期满时的最终落实。

a. 服务过程的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主要由社工督导进行具体实施。督导定期对每个社工及小组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指导、控制,用专业的手法和技巧辅导服务对象数据更新、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安排专家并对相应的个人和小组进行专业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机构对社工和小组的考核依据。

b. 服务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社区相关人员以及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编制调查表收集对社工所提供服务的评价及满意度、认可度,对社工进行综合评价并纳入评优、晋级、续聘等环节中。

c. 实务创新和专业探索评估主要是通过对社工在实务操作中积累的经验总结,以及专业方面的探索,鼓励社工实践和发展专业,形成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机构的专业优势及创新发展等。

2. 机构将不定期派出人员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抽查社工工作记录档案、走访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等方式对社工实际工作进行核查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3. 机构完成对社工的综合考核后,出具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本等级是社工奖励办法实施的重要依据。社工被告知考核结果后的5日内,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机构在10日内将复核告知当事人,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经当事人确定签名后,考核资料由机构秘书处存档。

4. 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数据统计,由本人将当月业绩情况统计报本小组督导助理,督导助理汇总后上报机构,机构对各小组和每个社工业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建档备案。根据统计数据,机构每三个月对社工进行季度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向负责本组专业指导的社工督导、小组督导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进意见,考核结果由业务部门备案并存入社工本人档案。

奖励方案标准

1. 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评比中分数为优秀者奖最多1000元奖金

2.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得到群众点名表扬者,经机构审查情况属实者给予奖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 机构对于在重大活动或专业成果评选中获奖或为机构取得荣誉的社工给予奖励。

4. 机构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重大影响的社工给予奖励。

5. 具体奖励细则办法视情况和条件另行制定。季度业务考核优秀者,机构可以按照特别发放工资规定发放奖金。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7

依据《西乌珠穆沁旗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规定,教研室根据《西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对教研员全面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

二、师德师风考核根据《西乌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员考核细则》的结果发放。师德师风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4%。完成规定教研任务的发放该项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工作量的给付超工作量费,不够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费。非教研员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为准,教研室根据后勤人员考核细则对其进行考核。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业绩)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6%。主要考核教研员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西乌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员考核细则》进行评定。经考评达到该项权重的85%(含)以上发放该项金额的全额部分;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含)—85%内的发放该项金额80%;考评在该项权重的60%以下的扣除该项金额的全部。

五、考勤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10%,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研员出勤情况。因此项工作牵扯面较广,计发时要充分考虑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况。

(1)事假:一个月内,累计7天以内(含7天),扣当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7天以上,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内累计超过1个月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病假:一个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当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7天,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学期内累计超过2个月,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身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并经教科局批准办理病假手续,一个学期内连续超过2个月或累计超过3个月的,停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旷工1次,扣当日的全部工资,同时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累计7次(或连续3天)以上,扣当月的全额工资;一个月内,连续7天(或累计15天)以上除扣当月的全额工资,同时扣本学期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脱产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按完成满负荷工作计发工资。婚假,产假,计生假和丧假工资在规定的天数内按完成满负荷工作计发工资。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审核批准。考核依据为教研室考勤记载,按月计发。

六、其他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4%。用于教研员加班补助及教研成果奖励。

七、教研室根据此方案做出工资表后予以公示并报请教科局审批后执行,教研员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研室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小组给予解释,如还有意见可向教科局申诉,坚决杜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

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9

前言

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务计划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玻璃天使服务机构社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方案标准》,社工必须服从和遵守机构的管理制度,接受机构的考核。机构对社工的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服务目标、专业技巧理论、团队协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勤勉认真负责、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过每季度或月评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奖励,提高社工待遇,调动社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社工队伍。

工作绩效考核

1.机构定期开展社工目标管理考核,包括服务指标的落实、服务过程评估、服务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并将实务创新及专业探索作为社工考核加分项,以鼓励社工进行开创性探索。

a.服务指标考核主要依据机构下达的指标数,对社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以保证服务指标在合同期满时的最终落实。

a.服务过程的.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主要由社工督导进行具体实施。督导定期对每个社工及小组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指导、控制,用专业的手法和技巧辅导服务对象数据更新、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安排专家并对相应的个人和小组进行专业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机构对社工和小组的考核依据。

b.服务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社区相关人员以及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编制调查表收集对社工所提供服务的评价及满意度、认可度,对社工进行综合评价并纳入评优、晋级、续聘等环节中。

c.实务创新和专业探索评估主要是通过对社工在实务操作中积累的经验总结,以及专业方面的探索,鼓励社工实践和发展专业,形成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机构的专业优势及创新发展等。

2.机构将不定期派出人员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抽查社工工作记录档案、走访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等方式对社工实际工作进行核查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3.机构完成对社工的综合考核后,出具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本等级是社工奖励办法实施的重要依据。社工被告知考核结果后的5日内,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机构在10日内将复核告知当事人,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经当事人确定签名后,考核资料由机构秘书处存档。

4.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数据统计,由本人将当月业绩情况统计报本小组督导助理,督导助理汇总后上报机构,机构对各小组和每个社工业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建档备案。根据统计数据,机构每三个月对社工进行季度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向负责本组专业指导的社工督导、小组督导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进意见,考核结果由业务部门备案并存入社工本人档案。

奖励方案标准

1.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评比中分数为优秀者奖最多1000元奖金

2.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得到群众点名表扬者,经机构审查情况属实者给予奖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机构对于在重大活动或专业成果评选中获奖或为机构取得荣誉的社工给予奖励。

4.机构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重大影响的社工给予奖励。

5.具体奖励细则办法视情况和条件另行制定。季度业务考核优秀者,机构可以按照特别发放工资规定发放奖金。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0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1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

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

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

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1)教学人员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根据教学人员资格岗位和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设立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采用二级分配的办法,先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为:

各系部教学人员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N,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1,各系部全部教师二次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2。

N=N1+N2

N1=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各系部实验教师系数加权总值×10个月×65%。

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N2=(各系部20xx年课时总量/全校20xx年课时总量×65%+各系部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校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35%)×(M1-预留的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的资金-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

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之和。

(3)各系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绩效出来发挥管理杠杆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和科研工作量绩效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剩余总量的85%和15%。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授课、实验实训和课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计算办法详见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和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学人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及绩效折算办法》。

(5)学校设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高教学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补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超过最高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学工作量绩效。

3、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根据非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设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其计算方法如下: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2/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二)人才绩效

主要用于学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学位津贴、专业带头人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不能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享受)

(三)项目绩效

主要用于各类专项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科研专项、优质校建设等,按照项目匹配经费和固定绩效方式予以支持,详见附件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绩效实施办法》。

(四)奖励绩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奖励、技能竞赛奖励、综合性奖励等,详见附件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励管理办法》、附件5《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办法》及附件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

(五)其它绩效

主要包括责任津贴、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临床一线保留津贴、值班费等。

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标准管理班级,最多不超过300人,超过200人按每生4元标准计算超工作量。

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担任1个标准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职辅导员津贴,少于50人的班级享受300元兼职辅导员津贴。原则上兼职辅导员带班不超过1个。

(六)年终考核奖

年终考核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绩效工资总量实际结余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年终考核奖基数=年终考核奖总量/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

1、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工作量绩效具体操作流程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每年分两次于开学前将下学期的工作量绩效(每学期分6轮核算)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同时,各系部需每月将实际授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每半年将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研处备案。

2、党政、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绩效发放流程为:各处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将所属人员上月考勤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绩效,并由学校统一发放。

3、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学工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4、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测算,并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5、年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其他规定

1、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个月固定进行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次发放,元旦之后至寒假产生的课时计入上年度)。

2、工作量绩效以预发的办法发放,年底统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4、每年未能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当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发科研工作量绩效。

5、本科班课时费标准,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10%。

6、校内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的1/2。

7、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校外兼职教师任课所产生的课时费用不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8、经学校审核批准,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享受本系部教学工作量绩效平均数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9、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的人员,自自脱产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能够不定期回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按校内兼课教师标准发放课时费。

10、女职工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在产假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生育险补贴,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11、病假,15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事假,10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0天者,扣发半个月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婚假、丧假,超出国家规定时间的部分,按离岗天数扣发。离岗天数为自离岗当天起,按日历连续计算。

12、教职工每旷工1天(含1天以内),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2天,扣发3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5天,扣发6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10天,扣发当年全部工作量绩效。

13、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被学校认定为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14、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减除其不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5、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女职工生育等人员,减除其停发工作量绩效期间应承担的岗位任务(教学人员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6、无论何种原因扣发工作量绩效的人员,其岗位任务要求不变。

17、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自人事关系进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绩效;新调入非高层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绩效。

18、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参照学校相应岗位职级标准制订本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2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

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三、实施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

校级正职每周应兼2个课时,校级副职每周应兼4个课时,中层干部每周应兼所任学科的二分之一课时(《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操作口径》)。【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

3、年度考核奖金:

每年12月发放。教职工按教师、职员、工人分档发放。病事假依照《南翔镇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经济处理的制度》执行。附表四:年度考核奖金表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

2)代课补贴

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

3)兼职补贴【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训练队补贴

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

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

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

7)体育教师阳光费

5、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

6、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

2)文明组室奖

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

9、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3

前言

为了建立玻璃天使服务计划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玻璃天使服务机构社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方案标准》,社工必须服从和遵守机构的管理制度,接受机构的考核。机构对社工的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服务目标、专业技巧理论、团队协作精神、自身定位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勤勉认真负责、工作富有成效的社工,通过每季度或月评分考核的方式按予以奖励,提高社工待遇,调动社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社工队伍。

工作绩效考核

1.机构定期开展社工目标管理考核,包括服务指标的落实、服务过程评估、服务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并将实务创新及专业探索作为社工考核加分项,以鼓励社工进行开创性探索。

a.服务指标考核主要依据机构下达的指标数,对社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以保证服务指标在合同期满时的最终落实。

a.服务过程的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主要由社工督导进行具体实施。督导定期对每个社工及小组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方法和工作记录进行检查、指导、控制,用专业的手法和技巧辅导服务对象数据更新、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安排专家并对相应的个人和小组进行专业评价,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机构对社工和小组的考核依据。

b.服务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社区相关人员以及服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编制调查表收集对社工所提供服务的评价及满意度、认可度,对社工进行综合评价并纳入评优、晋级、续聘等环节中。

c.实务创新和专业探索评估主要是通过对社工在实务操作中积累的经验总结,以及专业方面的探索,鼓励社工实践和发展专业,形成自身的专业优势和机构的专业优势及创新发展等。

2.机构将不定期派出人员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抽查社工工作记录档案、走访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等方式对社工实际工作进行核查及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3.机构完成对社工的综合考核后,出具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本等级是社工奖励办法实施的重要依据。社工被告知考核结果后的5日内,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机构在10日内将复核告知当事人,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经当事人确定签名后,考核资料由机构秘书处存档。

4.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数据统计,由本人将当月业绩情况统计报本小组督导助理,督导助理汇总后上报机构,机构对各小组和每个社工业绩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建档备案。根据统计数据,机构每三个月对社工进行季度考核,针对存在问题向负责本组专业指导的'社工督导、小组督导助理以及社工本人提出改进意见,考核结果由业务部门备案并存入社工本人档案。

奖励方案标准

1.社工在每月的考核评比中分数为优秀者奖最多1000元奖金

2.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得到群众点名表扬者,经机构审查情况属实者给予奖金50元到500元不等。

3.机构对于在重大活动或专业成果评选中获奖或为机构取得荣誉的社工给予奖励。

4.机构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危机干预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产生重大影响的社工给予奖励。

5.具体奖励细则办法视情况和条件另行制定。季度业务考核优秀者,机构可以按照特别发放工资规定发放奖金。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4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12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5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7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

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

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

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1)教学人员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根据教学人员资格岗位和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设立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采用二级分配的办法,先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为:

各系部教学人员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N,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1,各系部全部教师二次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2。

N=N1+N2

N1=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各系部实验教师系数加权总值×10个月×65%。

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N2=(各系部20xx年课时总量/全校20xx年课时总量×65%+各系部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校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35%)×(M1-预留的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的资金-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

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之和。

(3)各系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绩效出来发挥管理杠杆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和科研工作量绩效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剩余总量的85%和15%。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授课、实验实训和课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计算办法详见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和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学人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及绩效折算办法》。

(5)学校设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高教学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补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超过最高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学工作量绩效。

3、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根据非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设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其计算方法如下: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2/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二)人才绩效

主要用于学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学位津贴、专业带头人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不能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享受)

(三)项目绩效

主要用于各类专项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科研专项、优质校建设等,按照项目匹配经费和固定绩效方式予以支持,详见附件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绩效实施办法》。

(四)奖励绩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奖励、技能竞赛奖励、综合性奖励等,详见附件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励管理办法》、附件5《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办法》及附件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

(五)其它绩效

主要包括责任津贴、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临床一线保留津贴、值班费等。

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标准管理班级,最多不超过300人,超过200人按每生4元标准计算超工作量。

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担任1个标准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职辅导员津贴,少于50人的班级享受300元兼职辅导员津贴。原则上兼职辅导员带班不超过1个。

(六)年终考核奖

年终考核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绩效工资总量实际结余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年终考核奖基数=年终考核奖总量/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

1、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工作量绩效具体操作流程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每年分两次于开学前将下学期的工作量绩效(每学期分6轮核算)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同时,各系部需每月将实际授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每半年将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研处备案。

2、党政、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绩效发放流程为:各处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将所属人员上月考勤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绩效,并由学校统一发放。

3、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学工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4、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测算,并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5、年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其他规定

1、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个月固定进行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次发放,元旦之后至寒假产生的课时计入上年度)。

2、工作量绩效以预发的办法发放,年底统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4、每年未能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当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发科研工作量绩效。

5、本科班课时费标准,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10%。

6、校内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的1/2。

7、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校外兼职教师任课所产生的课时费用不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8、经学校审核批准,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享受本系部教学工作量绩效平均数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9、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的人员,自自脱产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能够不定期回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按校内兼课教师标准发放课时费。

10、女职工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在产假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生育险补贴,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11、病假,15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事假,10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0天者,扣发半个月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婚假、丧假,超出国家规定时间的部分,按离岗天数扣发。离岗天数为自离岗当天起,按日历连续计算。

12、教职工每旷工1天(含1天以内),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2天,扣发3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5天,扣发6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10天,扣发当年全部工作量绩效。

13、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被学校认定为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14、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减除其不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5、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女职工生育等人员,减除其停发工作量绩效期间应承担的岗位任务(教学人员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6、无论何种原因扣发工作量绩效的人员,其岗位任务要求不变。

17、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自人事关系进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绩效;新调入非高层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绩效。

18、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参照学校相应岗位职级标准制订本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8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课时津贴具体标准为: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标准见表四。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辅导、活动评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视实际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标准课时。

8、教研活动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每周由系部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按20元标准计发教研津贴。

9、考勤奖励津贴:指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内发放5元/天考勤津贴。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发放奖励津贴。

11、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2、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3、特级教师、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双师型骨干教师及校级学科带头人等书报费。对于在任期内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每年考核结果,称职的每月享受相应标准书报费,不称职的'不享受,不上课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1)上述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发放津贴。

(2)凡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上级部门已发放的,学校不再配发,不足的学校补齐。

13、年终考核津贴。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奖的教职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标准计发年终考核津贴。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考核、公示后发放。

1、教师课时津贴:由各系统计,教务处把关,按月汇总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把关,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3、兼职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奖励津贴:兼职人员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考核;教辅及工勤人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4、中层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副校长考核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校长审核;校长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由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汇总、造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后,由财务处统一进入工资卡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管理

1、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等第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发放。

2、婚假、产假、丧假的人员不享受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假人员享受对应岗位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常年病假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年给予慰问。

3、因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停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其转岗直至解聘。

4、在职攻读学位、外出进修、借调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违反《教职工考勤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处理。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出现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周满课时标准为:12课时/周;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周满课时按2/3标准执行。

2、音乐、体育、计算机等无书面作业批改的课程每节课为1课时;语文、数学、外语等每节课按1.1课时计;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语、美术、语基、语音等按1.05课时计。

3、学生外出(见)实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的跟班(见)实习指导教师每天为3个标准课时,原班主任津贴减半执行。

4、每位教师原则上在一个系内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贴按一个班主任津贴加400元标准发放。

5、上合班课的:2合班按1.3计,3合班按1.5计,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计。

6、需扣发、停发或补发、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事项和人员,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7、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9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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