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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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试点方案(精选4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试点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经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到达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研究到农民的经济理解能力。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一样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景。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安全。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到达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职责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给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经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方案 篇2

根据省、市、县有关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通知精神,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镇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快镇小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农民低成本就近转移创造条件。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省级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总体要求,围绕把建设成“乡村秀美、人文善美、物产丰美、民生康美、社会和美”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特色立镇、靓城兴镇、商贸活镇、产业强镇”的发展战略,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区位优势,凸显特色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优化空间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小城镇建设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以规划统筹各种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谋划空间布局,注重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四大要素关系,明确功能定位。

二是功能齐备。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

三是设施完善。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四是生活便利。以效、便捷为目标,着力引进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型态,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五是环境优美。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围绕城镇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六是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点,提升小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三、创建目标

通过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开展,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和转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各具特色的产业基础长足发展;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优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宜居新区综合体基本建成,在20xx年以前,城市化率达到60%以上,努力把镇打造成为市的“历史文化名镇、特色产业强镇、宜居商贸新镇”。

四、发展思路和试点任务

(一)起点编制发展规划

紧抓试点示范发展机遇,起点、标准、质量编制发展规划。在严格按照镇总体规划(20xx-2020)实施建设管理的同时,抓紧完善由城乡规划设计院在20xx年8月启动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同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20xx年6月完成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20xx年4月份前完成天府村和元田村的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和切实可行的原则,在20xx年全面完成给水、排水、电力、通讯、数字电视、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联建共享,适度超前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加快路网建设。在20xx年年底全面完成天元路和天府大道3.5公里道路的人行道铺装、排污管道安装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在20xx-20xx年分批完成12个村的通村公路整修、拓宽工程,在20xx完成105个村民小组的组道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双桥街0.8公里的街道硬化及下水道建设工程;规划在20xx年前建设长云路过境绕城公路3.5公里,改善城区交通条件。二是完善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农贸商场、镇文化中心和公路沿线停车点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新建农贸市场一个占地xx亩、新建市政广场一个占地12亩,进一步增强城镇的服务功能。三是建设饮水工程和垃圾处理设施。抓紧完善扩建镇区集中供水系统和三八村等6个村的联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中心镇区垃圾中转站二个,在市场、车站、主要干道沿线等公共活动地区设置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充实环卫队伍,增配环卫工具,确保城镇保持洁净亮丽。四是加强教育和行政设施建设。在20xx年启动实验小学校迁建工作,增添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在20xx年前完成镇政府办公服务大楼的迁建工作,改善为民服务条件。

(三)强化产业支撑

强化产业支撑,围绕豆腐、板鸭,做强做大饮食文化产业,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相对集中,为镇小城镇进一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以引资建设豆腐美食文化创意园为中心,加快推进总投资2.5亿元的招商引资及建设启动工作;在20xx年启动总投资20xx万元的胡二娃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在20xx年完成园田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做强做大华硕园生态农场示范项目,以项目建设和发展带动建成分类成片的三大农业综合示范区,既万亩蔬菜种植示范区、万亩水产养殖示范区、万亩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区。二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务工经商办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项目向小城镇规划区内聚集;鼓励非公有制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到小城镇工业规划园区落户。三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南岸农贸商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一个农产品综合贸易市场、规范老农贸市场、运输市场和生猪屠宰市场,巩固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形成以物流、商贸、交通运输、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为发展方向的市场发展格局。(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教育均衡发展。以实验小学校和幼儿园迁建为契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省级示范校、幼儿园”为标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和校区美化项目建设。二是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加快中心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提综合服务能力。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城镇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大投入,健全流行型疾病、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快公共文化休闲设施建设。以文化广场为中心、天府广场和文化站为依托,建成文化、体育、娱乐功能为一体的文体休闲场所,提升小城镇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公共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司法、城管等队伍和相关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队伍及阵地建设,提升全镇就业服务水平。

(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天府村、园田村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家园清洁、家园整理和家园绿化行动,精心建设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水、电、气、通信、路灯照明等设施建设,实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资源共享,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编制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屋、白庙为重点,分批实施24个村的农村土地恢复整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镇小城镇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成立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狠抓管理,强化督查。建立科学发展试点示范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使试点示范工作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三)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小城镇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到小城镇落户发展。

(四)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对发展建设中出现的典型及时做好宣传和报告,总结先进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促进试点示范工作的扎实开展。

试点方案 篇3

近日,西安下发了《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xx年底,西安要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将降至30%以下

根据《方案》要求,到20xx年底,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将充分体现。我市将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新的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卫生总费用增幅与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医疗总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群众就医体验切实改善,全市范围内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

城市公立医院运营规范高效,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自主经营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体现,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流程明显优化,医疗服务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更加合理。

“十三五”期间,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优化城市医疗资源配置,科学设置城市公立医院。编制《西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xx—20xx)》和《西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布局和功能定位,推进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向中医、康复等专科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发展。“十三五”期间,除已审批同意立项及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务规模不得超过自身总服务量的10%。

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推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城市公立医院医师将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第二、三执业地点开展医疗活动,城市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预约转诊数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探索多种形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高端服务、临终关怀等紧缺服务。

严控医疗费用,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

公立医院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促进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将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年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指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防止医院高能耗运行,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开诸如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建立由公安、财政、民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积极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规范化警务室,统一外观标示,配备专职民警和必要的警用装备,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

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利益链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综合采取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收受回扣等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促进药物合理使用。到20xx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拨付,即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由财政补助,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由各高校补助,企业医院由举办企业补助。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方案》要求,总体上要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城市公立医院严格执行省级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药品(耗材)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异动,积极探索临床检验试剂网上阳光采购配送管理机制。严禁垄断经营和网下采购配送药品医用耗材,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及配送诚信记录制度和市场清退机制。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逐步建立复合型付费方式,建立按病种付费、按次均费用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20xx年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管理病种不少于100个,单病种结算比例达到50%以上。

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作用,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诊疗、检查、检验、处方等服务行为,监控重点药品,遏制药品浪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间的差距,力争到20xx年缩小到10个百分点以内。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保障绩效,进一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试点方案 篇4

一、试点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年底前完成向省商务厅的申报工作,20xx年12月31日前提交验收申请)。

二、工作目标

显著提升生猪屠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实现规模化屠宰、规范化经营,打造连锁配送网络,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构筑覆盖全县的“放心肉”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消费安全。

三、试点内容

(一)生产规模化。关闭全县5个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在县城区建设1家AAA级以上机械化屠宰厂,建设一座100吨冷库。

(二)配送冷链化。配备5辆冷藏专用车,在乡镇设置分销中心或配送网点,在全县范围内实现肉品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

(三)监控视频化。在机械化屠宰厂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24小时运转,视频资料由专人保存,主管部门对生产关键环节进行全天候、全过程监控。

(四)检测全程化。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实现从生猪进场、屠宰加工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100%检验检测,认真履行不合格肉品召回、追溯制度,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五)效益合理化。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成本,核定合理的加工收费标准和企业自营利润率,监督企业按照相对合理价格销售,保证企业基本收益和消费者利益。

(六)环境清洁化。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或连接市政管网的排放通道,实现废弃物和废水达标排放。

(七)竞争有序化。支持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通过开设专卖店、设立销售专柜,开展冷链配送等方式跨区域销售肉品,增加市场供应,调控市场价格,实现有序竞争。

四、具体措施

(一)推进规模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

按照省商务厅“压点扩规”的要求,县财政出资200万元对机械化屠宰厂建设和关停小型定点屠宰场的补贴。具体步骤如下:

1、我县已于2008年完成机械化屠宰厂的建设并投产,同时关闭了县内所有5家小型定点屠宰场,实现日屠宰量500头以上的规模;建设一座库容100吨的冷藏库和分割、办公一体化综合楼,购置了冷藏专用配送车5台,实行冷链配送经营模式。

2、依托已关闭的屠宰场转化成的配送站进行网络配送经营。全县共设有配送站、点16处。

3、在“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后,对县食品公司进行改制,资产由政府统一收储管理,人员实行聘任上岗,对富余人员给予妥善安置。

(二)建立执法监管平台。

1、实现全程监控。加强对生猪屠宰场的监管力度,在屠宰场内安装监控设备,覆盖生猪收购、进场、查验、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场等重要环节,视频资料由专人负责储存。完善屠宰场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2、实现全程检测。实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制度,凡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必须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及耳标,并逐批逐头进行取尿检验,严把检疫检验关,并建立台账。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跟班作业。屠宰场不得屠宰产地不明、没有免疫标识、病害、注水及注入其它物质的生猪。

3、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强对企业无害化处理监管,配备肉品检验人员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检疫检验率达100%。对不合格生猪产品实行召回制度、追溯制度。

(三)提高执法效能。

县“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商务、工商、卫生、公安、农委、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劣质肉、病害猪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放心肉”体系建设顺利实施,让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研究部署“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各乡、镇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放心肉”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广泛深入宣传。采取会议、有线电视、政府站、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放心肉”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促进广大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为“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落实配套政策。县政府投入资金对屠宰场、冷链配送中心、经营网点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步伐。落实抽样检测资金,对抽样检测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定点屠宰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并对企业污水处理给予适当补贴,保证环境清洁卫生;及时兑现病害猪补贴资金,对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购置设备所需资金给予一定补贴;对“放心肉”体系建设中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给予减免。

(四)明确部门职责。县商务局负责监管屠宰场及冷链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进场生猪进行各种检疫检验及检测登记,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合格率100%;动物防疫部门负责做好生猪检疫检验工作,做到检疫检验率100%,确保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对肉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为“放心肉”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加强对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尽其责,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方案 篇5

根据《法学两院领导班子检查分析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经过两院领导班子的专题讨论,决定在重点解决检查分析报告中所提出的两个突出问题,即“探索和完善法学两院合作机制”和“完善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项与教职工利益和规范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以此切实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整改的具体事项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第三阶段将着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项规章制度:

《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

《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上述整改事项均在7月30号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体思路

完善《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作为全国优势学科的刑法学和诉讼法学带动其他法学二级学科发展的途径和举措;进一步完善两院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协同规定,使法学两院创新体制的潜在优势得以更加充分地发挥。

制定《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巩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并以此为平台提高法学两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扩大北师大法学学利的影响和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管理实施要点》,巩固本科教学评估的成绩,规范教学管理活动,推动教学与科研和教学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结合,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院内的良性竞争局面,尤其是为青年教工的脱颖而出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基于法学院青年教师的比重较大而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促进教师结构的优化,并适当缓解青年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压力,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共享学院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三、整改任务的分工及进度

前述整改事项的具体分工和进度如下:

整改事项 牵头人 直接负责人 完成时间

法学院与刑科院调发展实施纲要 赵秉志

张远煌 阴建峰

黄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夏利民 熊跃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实法学院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夏利民

刘志伟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张远煌

赵秉志 魏天经

卢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张远煌 20xx年7月20日

试点方案 篇6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一)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二)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三)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一)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创业中心、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含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二)产生程序。

1、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1)《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申请表》;

(2)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3)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通常在每年11月份进行),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三)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一)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二)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提出的“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的创新模式,切实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提高我区教育信息资源的应用水平和效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xx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xx〕141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建设项目如期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概述

1.项目名称:县域内整体推进“三通”建设机制创新

2.基本情况:大通湖区濒临东洞庭湖,历来被称为湖南省边远艰苦地区,是于20xx年8月由原大通湖、千山红、金盆、北洲子四大国营农场及大通湖渔尝南湾湖军垦农场改制成立的一个新区。新区现辖5个乡镇,1个办事处,总人口13.6万。全区现有中小学校20所,在职教师650人,在籍学生8420人。五十年的农场体制严重阻碍了农场教育的发展。新区成立后,区委、区管委逐年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经历20xx-2010年三年帮扶共建与20xx-2013年的合格学校建设,我区教学条件不断改善,现有多媒体教室20个,计算机教室20个,镇中学以上学校接入了8M光纤,其他村小接入了4M宽带,实现较低档次的校校通。20xx年完成了区一中、河坝镇中心完孝沙堡洲三所学校50个教学班的“班班通”建设。因地域、待遇等诸多因素造成我区长期师资薄弱,教师年龄、科目结构严重不合理,教育发展不均衡。今年计划建成高规格的城域网,全区20所学校全部接入1000M光纤,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 全面完成其余“班班通”150个教室的建设任务,实现并实施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网络空间学习“人人通”,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与网络研修能力,解决我区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创新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提高教学质量。

3.指导思想:以《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5年)》(湘教发〔20xx〕24号)为指南,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按照“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的原则,整合各种资源,探索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的创新模式,彻底解决我区基础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提高全区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促进教育管理向智能化转型,为“数字大通湖”建设打好基础,提升大通湖区整体形象。

4.工作目标及期限: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的“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利用3年时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学校应用、服务驱动”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机制健全、设施完备、资源充足、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积极探索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和改革创新模式。我区建设三年计划两年完成,然后在全区实现优质资源全覆盖,加强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化在优化教育环境、摸索信息化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教育管理与服务、改变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性作用,真正让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产生革命性影响,促进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经费来源: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形成多渠道资金投入保障新机制。其中,每年年初预算时,按学校公用经费的10%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宽带网络校校通

1.建设大通湖区教育城域网。建设大通湖区教育城域网(教育网络中心),在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建设中心机房,该中心集网络平台、信息发布、资源建设、网络教学、远程培训、视频会议、技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以中心机房为核心,接入互联网,光纤连接全区20所学校,实现校际间的互联互通,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全区学校均达1000M光纤进校,1000M到班,真正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逐步建成区、学校为一体的大通湖区教育城域网网络服务体系,实现大通湖区教育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使之成为益阳市乃至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县市级数字化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2.规范推进校园网建设。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已接入8M光纤,其他小学接入4M宽带,无法满足办公与教学需要。今年将每个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全部布上网络端口,1000M光纤入室,建设完善的校园局域网,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推进校园网络达标建设,各校全部设置主控室,配备专业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统一机柜,统一标识;网线布设到班级、备课室,学校网络覆盖每个教学及办公场所,能满足教学办公需要。到20xx年止,积极创造条件,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校园网部署“班班通”集中管理、教研备课、校本资源等基本应用平台,提高校园网使用效益。

3.加快推进网络环境建设。20xx年,区一中、河坝镇中心完孝沙堡洲学校共50个教学班实现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镇中学、中心完小建好了设备基本完备的多媒体报告厅,全区各学校均也有计算机教室,20xx年,全区中小学实现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建立教师电子备课室,全部接入宽带,区一中和镇中心学校建立公共资源管理平台。

(二)优质资源“班班通”

要积极推进新媒体、新技术进课堂,实现中小学校班班都配有以计算机或交互式电子白板或触控式教学一体机为主体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具备电视节目接收、课件播放、网络浏览及互动教学等功能,全区各学校全部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

在教育城域网的基础上,建设大通湖基础教育资源网,并与省基础教育资源网实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基础教育资源应用教学研讨活动。在“班班通”工程建设中,首先要升级学校的网络宽带接入方式,全部以局中心机房拖出的1000M光纤进校,为学校提供快速、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其次,要建设学校基础网络环境,实现学校所有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都能够通过校园网访问互联网,初步形成数字化校园网络环境。利用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现代教育技术网等平台,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完成校本资源库框架设计和管理平台部署,并对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含光盘资源)进行整合。积极鼓励教师充分利用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探索运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形式将优质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

20xx年初,建设大通湖区基础教育资源网,区一中、各镇中学心校建立自己的资源服务器及资源平台,完成各校资源共享,提供丰富的校本资源,优质学校能提供网络课程,能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完成实名制网络师生学习空间建设。鼓励教师和学生拥有个人的网络学习空间,构建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互助学习的教育新模式,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1.推广教师网络研修活动。加大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师研修、资源共享、互动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力度,加快普及专职教研员、培训教师和名师骨干引领的网络研修活动,遴选部分优秀教师建立网络工作室。专任教师网络教研空间实名注册并开展研修活动的人数20xx年底达到100%。

2.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室和信息技术优势,20xx年实现100%的高中学生建立自己的学习空间,20xx年完成100%的初中学生学习空间建设,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学习的教育方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四)教师队伍建设

1.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信息技术管理及应用能力的培训。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体系。完善培训基地和主讲教师培训队伍,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技术人员适时开展培训。使全体教师会应用信息化设备,数字教学资源和使用网络空间,达到想用、会用、活用。

2.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健全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育机构和工作队伍,保障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区一中、各镇中小学成立信息化中心,其负责人相当于处室主任。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应至少配备专职电教维护人员1人,12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按每增加12个班增配1人。学校应根据需要选聘若干信息技术教学应用骨干教师,作为电教中心或电教组兼职人员,负责应用研究指导和资源建设任务。持续开展信息技术人员能力培训,重视新媒体新技术研究,建立全区信息技术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技术引领和服务支撑能力。

3.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以推广交互课堂、网络研修、资源应用为重点,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帮助教师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探索构建信息化环境下高效课堂长效机制。举办“班班通”交互课堂观摩评比活动,逐步提高多媒体课时覆盖率。到20xx年底,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学科覆盖率达100%,教师参与面达90%,课时覆盖率达60%。

三、具体措施

(一)积极推进多媒体设备进课堂

实现中小学校每个普通教室都配有以计算机、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一体机等为主体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具备电视节目接收、课件播放、网络浏览等功能;根据需要设置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报告厅、学科专用教室、科技活动教室、音像教材资料制作室等专业教室,能满足相关教学活动的需要。

(二)大力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

加快实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通过在线教学服务平台,促进全区中小学校能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实现网络备课、网络教研、网络辅学、网络德育等服务;100%的中小学教师能利用多媒体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提升素质教育质量;全面实施“下乡进校”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三)搭建区域信息化网络平台

充分利用建设中的教育城域网,逐步搭建起集信息发布、行政办公、业务管理、互动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以及具有资源交换、精品课程、远程教学、自主学习和考试评估等功能的在线教学服务平台,建成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全区各校均建立自己的网站。

(四)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

按照“分类建设、分布存储、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建设学校、县市教育信息资源库,建立完善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服务体系。一是组建一支由一线学科教师、学科教研员、教育技术专家、教育专家和技术开发人员组成的“五结合”资源建设梯队;二是各学校对教师开发的资源进行收集和整理,创建校本资源库,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形成“人人有资源,资源人人用”的良好局面;三是引入“教育社区”概念,通过教育社区实现城乡教师互学、互通、互动的网络学习环境。

(五)推进“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的创建工作

20xx年,创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进一步加强对教育信息化试点校的管理,加强对河坝镇中心完卸以信息技术推动“高效课堂”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真正发挥试点校的示范带动功能。

(六)保障学生信息素养的评价与提升

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信息素养的养成和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为立足点,改进、完善信息技术教育教材,建立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制度,大力提高中小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意识和能力。提高师生的`信息素养,培养师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进度安排

按照“点上探索与面上推广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用2年时间,分三个阶段推进上述重点工作。

(一)初始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4月)

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完善我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各镇中心校成立专门的教育信息中心,由各镇中心校组织各学校以信息技术教研组为主体、由学校校长、抓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为领导组建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镇中心校信息中心清查和统计教育信息化设备的装备和使用情况,并上报区教育信息化办。各校要及时出台本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完成本年度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全面启动方案中的所有项目,重点实施管理体制改革及基本建设项目,使我区在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上有所创新,在数字化教育环境建设上达到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2月)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及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教师培训、教学应用、教育科研、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工作。同时,对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我市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通湖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铁军(副区长)

副组长:易永恒(社会发展局局长)

成 员:袁伏良(区计划财政局局长)

莫新辉(社会发展局常务副局长)

伍年春(社会发展局教育副局长)

徐美军(局信息办主任)

肖清林(局项目办主任)

温 静(局教育核算中心)

肖宇庭(局电教仪器装备主任)

戴群联(局信息化办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伍年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社会发展局,日常工作由局信息化办负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

要在健全组织机构、改革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如规划与方案制定、基础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教育信息资源建设管理、教师新媒体新技术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等方面工作,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社会发展局信息化办统一实施,并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合理,确保全区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三)建立稳定、规范、均衡的教育信息化投入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投入、多方筹措、均衡发展”的原则,切实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二是各学校在公用经费中不低于10%列支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经费,并不断提高投入比例。督促学校将专项资金用于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及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三要克服“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适度加大软件资源和培训投入;四是引入多方合作的建设模式,拓宽教育信息化经费筹措渠道和项目建设空间。

(四)建立实验基地,发挥辐射功能

依托我区现有的“班班通”试点学校为契机,在河坝镇中心完小建立教育信息化发展长效机制探索的试点学校,开展《以信息技术推动“高效课堂”建设》的实践探索,大力开展教育信息化的实验研究工作,从而形成一套可操作、可推广的经验,并进一步发挥试点学校的示范辐射功能。

(五)建立培训制度,强化全员培训

完善按公用经费的5%建立培训专户的预算体制,其中25%专款用于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确保培训经费得到保障。制订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三年规划,建立健全全区教师的全员培训制度,按照“分级、分层、分步”的原则,采用区、校两级联动的培训模式,通过教育技术能力下乡进校培训、多媒体“班班通”教学培训、参加省多媒体教育软件制作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对全区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骨干教师、学科教师、管理人员等开展培训工作。

(六)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奖惩机制

制定全区学校信息化评估细则,把学校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区学校考核、教师绩效考核、教育督导内容。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对在教育信息化改革试点工作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校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要追究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六、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以后,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成效得以突现。

1.有利于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区域教育信息化项目实施以后,随着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有序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得到有力支撑,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能够得到共享,实现校际间的互联互通,有效整合、共享全区中小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现全区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整体提高全区的教学质量;降低全区学校管理成本,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公共服务系统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实现大通湖区教育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

2.广大教师信息素养得到极大提高。计算机的配备、快速的网络以及丰富的教学资源库,为教师备课、学习、资源查寻和观摩交流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3.网络研修能力得到提高。经常性的大范围异地校际教研、优质课交流、学术报告和工作会议得以实现。教师普遍具有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改革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区域网络协作教研活动;能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和反思自己的专业发展过程。

4.课堂教学结构、方法、手段发生变革。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空间得到拓展,信息量极大丰富,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逐步由整合走向融合。50岁以下的教师都能进行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管理,能熟练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堂教学。

试点方案 篇8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一)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二)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三)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一)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创业中心、软件园、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含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二)产生程序。

1、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1)《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申请表》;

(2)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3)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通常在每年11月份进行),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三)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一)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二)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试点企业应着重围绕以下主要资料制定试点方案。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6.完善创新机制政策。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内部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试点方案 篇10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试点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努力使我县农村居民享有养老保障。

基本原则: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层次。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参保登记办理工作,力争20xx年年底实现对全县30%农村适龄居民的覆盖,20xx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 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档次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

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州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1-2级),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上述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的政府缴费补贴。

五、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缴费补贴(本息)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启动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 纳养老保险费,长期缴费,长缴多得。新农保试点实施后中断的缴费年限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在农村信用社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暂时实行县级统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县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实行州级统筹。

九、基金监督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县有人口515331人,其中农业人口449673人;农业人口中16—59周岁的有301216人,60周岁及以上的有56212人;农村重度残疾人有2255人(持证人员)。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有参保人员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员有702人。原来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家林同志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兴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劳动保障局、县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计生局、县广电局、县残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保障局,由马云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农保的各项具体工作。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试点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三、机构和经费保障

为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实施,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制40人,其中:弥阳镇4人;其他各乡镇每乡镇2人;县级14人。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网络建设费及设备配置费也纳入县财政预算。新农保启动时,县财政另安排60万元启动资金。

十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十五、实施时间及步骤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在未来一年内将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传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启动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启动新农保工作。做好参保登记、待遇审核等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业务管理更加规范。

第四阶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总结验收。认真总结新农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

试点方案 篇12

根据区委、区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村实际,特制定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村幅员面积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积共1037.23亩,其中田796.8亩,土240.43亩,20xx年人均纯收入为4675元,全村现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贫困户95户307人。

二、贫困现状

村以浅丘地貌为主,全村经济来源主要为传统种养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门路,发展产业无技术、资金支撑,主要困难如下:一是群众综合素质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毕业人员不多,初中、小学文化人员占少数,还有相当部分为文盲。对接受宣传、运用新政策、新技术差,观念滞后,严重影响全村经济的发展。二是自然条件差。水土流失严重,土质瘠薄,水源较差,农业综合效益极低。三是基础设施差。村级公路路况差,没有便民路,广播及通讯发展缓慢,严重地影响到农民群众对外联系与沟通,制约了各方面的发展。四是群众增收难。以传统种植为主,养殖业以生猪、零星鸡鸭为主,农民务工效益低,从事经商少。没有成片,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支撑,无村办及民营企业,导致农民收入低,使全村仍处于贫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原则及方法

1、指导思想:完善基础、配套产业、政府引导、村级组织、群众参与、脱贫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项目规划的调查,摸清群众的意愿,解决实际问题;

(2)做好规划项目的实施,按投资概算和技术标准完成规划项目的建设;

(3)搞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工作原则及方法:严格项目规划,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捆绑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物资采购招标制和资金公示制。

四、规划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完善该村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强势有力的优势产业,村民素质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为贫困户解决温饱找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公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运输难题。

二是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大力发展柠檬等经济作物,发展林下养鸡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术培训。学习新的种植、养殖技术。集聚致富资金、智力优势。树立自强自立意识,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五、规划内容

代市镇村美丽乡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总投资91万元,整合部门资金91万元)

(1)村内道路硬化。硬化村内道路1.873公里。(2)新修泥结石公路400米。(3)新修便民路865米。(4)维修公路670米。

(1)村内道路硬化:

(二)劳动能力提升(总投资4.8万元,部门整合资金4.8万元)

计划提供劳务培训60人,每人补助800元,由部门整合资金解决,共计投入资金4.8万元。

(三)人居环境(总投资481.3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2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19.2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1)贫困户房屋新建3户,总投资20.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9.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1万元。

(2)贫困户房屋维修加固4户,总投资6.9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8万元,农户自筹资金4.1万元。

(3)民房风格修葺47户,按川东民居风格对房屋进行统一风貌打造,每户2.5万元,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解决4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0.5万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对村1组牌坊院子进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该院落共计21户,预计每户使用资金8万元,总投资168万元,美丽乡村资金解决1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5)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为充分挖掘当地民俗文化和历史底蕴,将对牌坊院子石质牌坊进行恢复,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00万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其中:整合部门资金68万元。

(四)公共服务(总投资33.5万元,美丽乡村资金33.5万元)

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

(五)产业发展(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占地面积20xx亩,每亩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补助业主,总投资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19.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46.5万元。

(六)组织保障(总投资3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0万元)

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村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集中规划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总投资706.6万元,其中:美丽乡村资金3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91.5万元,农户自筹15.1万元。

村内道路建设91万元,能力提升4.8万元,贫困户新建房屋20.9万元,贫困户房屋维修6.9万元。民房风格修葺47户,总投资117.5万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总投资168万元。恢复牌坊院子石质牌坊,预计投资100万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经济,每户投资1万元,总投资68万元。新建文体休闲广场1处,总投资25万元。标准化卫生站1个,总投资5万元。健身设施一套,总投资3.5万元。规划建成柠檬产业园1个,总投资66万元。建设村两委活动室1个,总投资30万元。

七、项目效益预测分析

1、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村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困难问题,使农副产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风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后,可有效带动当地人气,拉动乡村旅游迅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柠檬产业园建成后,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产业多元化发展,形成业主+农户的良性循环。

4、通过完善文化休闲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可有效缓解群众办事难等问题。

预测项目实施后两年,基础设施转化为生产性项目,调动村民自力更生、改变面貌的积极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年人均增收达到1500元左右,基本实现项目增收目标。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扎实推进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实,代市镇组建工作班子,以党委书记谢建平同志任组长,镇长赵小林、副镇长吴毅同志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驻村干部等为成员的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蹲点抓的工作格局,强化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二)强化对接,摸清情况做规划。

由副镇长牵头,与帮村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一道,准确把握村的基本情况,吃透户情的基础上,精心编制本村规划,充分调动群众激情,组织群众主动参与,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项目顺利实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协调配合,抓好项目实施。

1、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工作实施小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民主理财小组,发挥干部和代表的资金监管作用,把有限的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项目质量监管,成立代市镇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质量监督小组。

4、实施项目公示制,充分发挥理财监督的作用,让广大群众明白实施、资金运作的全过程。

(四)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规划的实施项目,必须以足够的建设资金作保障。一是做好过细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农户集资和投工投劳,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作用;二是从村情出发,从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俱佳的优势项目,使产业项目资金发挥效益;三是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赢得上级的鼓励和支持,在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公益性项目方面,争取国家无偿资金的足够投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县级报账制,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同时,必须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报账到项目,并进行公示,在镇、村工作活动集中点公示不少于七天,让广大群众监督项目的全过程。在使用时严格按照“六不准”规定,即:一是不准挥霍浪费财政试点资金;二是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资金;三是不准擅自决定,优亲厚友;四是不准将财政资金用于办公费、招待费、奖金以及福利费用等;五是不准抵扣农户或集体上交的有关费用;六是不准将财政试点资金用于与岂不相符的支出。同时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管理。

试点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方案 篇14

根据省、市、县有关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通知精神,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镇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快镇小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农民低成本就近转移创造条件。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省级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总体要求,围绕把建设成“乡村秀美、人文善美、物产丰美、民生康美、社会和美”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特色立镇、靓城兴镇、商贸活镇、产业强镇”的发展战略,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区位优势,凸显特色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优化空间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小城镇建设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以规划统筹各种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谋划空间布局,注重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四大要素关系,明确功能定位。

二是功能齐备。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

三是设施完善。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四是生活便利。以效、便捷为目标,着力引进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型态,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五是环境优美。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围绕城镇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六是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点,提升小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三、创建目标

通过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开展,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和转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各具特色的产业基础长足发展;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优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宜居新区综合体基本建成,在20xx年以前,城市化率达到60%以上,努力把镇打造成为市的'“历史文化名镇、特色产业强镇、宜居商贸新镇”。

四、发展思路和试点任务

(一)起点编制发展规划

紧抓试点示范发展机遇,起点、标准、质量编制发展规划。在严格按照镇总体规划(20xx-20xx)实施建设管理的同时,抓紧完善由城乡规划设计院在20xx年8月启动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同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20xx年6月完成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20xx年4月份前完成天府村和元田村的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和切实可行的原则,在20xx年全面完成给水、排水、电力、通讯、数字电视、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联建共享,适度超前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加快路网建设。在20xx年年底全面完成天元路和天府大道3.5公里道路的人行道铺装、排污管道安装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在20xx-20xx年分批完成12个村的通村公路整修、拓宽工程,在20xx完成105个村民小组的组道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双桥街0.8公里的街道硬化及下水道建设工程;规划在20xx年前建设长云路过境绕城公路3.5公里,改善城区交通条件。二是完善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农贸商场、镇文化中心和公路沿线停车点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新建农贸市场一个占地xx亩、新建市政广场一个占地12亩,进一步增强城镇的服务功能。三是建设饮水工程和垃圾处理设施。抓紧完善扩建镇区集中供水系统和三八村等6个村的联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中心镇区垃圾中转站二个,在市场、车站、主要干道沿线等公共活动地区设置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充实环卫队伍,增配环卫工具,确保城镇保持洁净亮丽。四是加强教育和行政设施建设。在20xx年启动实验小学校迁建工作,增添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在20xx年前完成镇政府办公服务大楼的迁建工作,改善为民服务条件。

(三)强化产业支撑

强化产业支撑,围绕豆腐、板鸭,做强做大饮食文化产业,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相对集中,为镇小城镇进一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以引资建设豆腐美食文化创意园为中心,加快推进总投资2.5亿元的招商引资及建设启动工作;在20xx年启动总投资20xx万元的胡二娃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在20xx年完成园田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做强做大华硕园生态农场示范项目,以项目建设和发展带动建成分类成片的三大农业综合示范区,既万亩蔬菜种植示范区、万亩水产养殖示范区、万亩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区。二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务工经商办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项目向小城镇规划区内聚集;鼓励非公有制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到小城镇工业规划园区落户。三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南岸农贸商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一个农产品综合贸易市场、规范老农贸市场、运输市场和生猪屠宰市场,巩固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形成以物流、商贸、交通运输、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为发展方向的市场发展格局。(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教育均衡发展。以实验小学校和幼儿园迁建为契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省级示范校、幼儿园”为标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和校区美化项目建设。二是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加快中心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提综合服务能力。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城镇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大投入,健全流行型疾病、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快公共文化休闲设施建设。以文化广场为中心、天府广场和文化站为依托,建成文化、体育、娱乐功能为一体的文体休闲场所,提升小城镇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公共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司法、城管等队伍和相关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队伍及阵地建设,提升全镇就业服务水平。

(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天府村、园田村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家园清洁、家园整理和家园绿化行动,精心建设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水、电、气、通信、路灯照明等设施建设,实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资源共享,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编制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屋、白庙为重点,分批实施24个村的农村土地恢复整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镇小城镇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成立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狠抓管理,强化督查。建立科学发展试点示范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使试点示范工作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三)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小城镇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到小城镇落户发展。

(四)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对发展建设中出现的典型及时做好宣传和报告,总结先进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促进试点示范工作的扎实开展。

试点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国10个省(区)共24个试点路段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工作,提高试点路段的抗灾能力、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水平。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法,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工程实施后的二级公路应能够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袭击,三、四级公路应能够经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胁。

(二)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五)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的技术水平。部已确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试点单位也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结合工程实施和当地灾害特点开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技术水平。力争做到完成一项试点工程,锻炼一支队伍,培养一批技术专家,提高和普及公路灾害防治技术。

试点方案 篇16

为促进我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水平,实现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社会安定祥和,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和陕政办发〔20xx〕30及延金融发〔20xx〕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组织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农民群众自愿投保、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的互动工作体制,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试点品种

按照上级安排,我县试点品种为玉米。

三、试点区域

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经过调研,决定在乡、、三个行政村中分别进行试点,试点规模10000亩。

四、保障金额、保险费率及财政补贴标准

玉米保险金额每亩为400元;保险费率为4.9%;保费19.6/亩;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10%)。

五、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政策性农业保险单个险种保险合同全省统一费率、统一条款。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各承办机构不得擅自修改保险合同内容,按合同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玉米保险试点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金融办主任、县财产保险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气象局、乡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担任,负责全县农村玉米试点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政府要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本辖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在每一个行政村指定一名协管员,配合县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村、普及到户。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电视台、LED显示屏等载体及发放宣传单,切实加强宣传,确保此项工作家喻户晓。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金融办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考评办参与,对全县玉米试点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年度完成任务进行考核。县财产保险公司要设立专门承办与服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全县玉米试点保险业务办理工作,确保参保、理赔等工作有序开展。

试点方案 篇17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经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到达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研究到农民的.经济理解本事。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本事,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一样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景。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本事。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到达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职责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给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经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方案 篇18

县地税局稳步推进 “两评一树”试点活动,采取六项措施促使评树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宣传公开。

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利用内外部网站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两评一树”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是监督渠道公开。

紧紧围绕评工作、评作风的内容,通过局长服务日、发放调查问卷、印制监督卡、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撰写自查报告。

三是承诺公开。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别县局班子、基层站所、机关科室和重点岗位人员,围绕德、能、勤、绩、廉以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标准和岗位风险等不同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公开自查报告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述职述德述廉公开。

由班子成员、中心所长、科室长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开向干部职工述职述德述廉,接受干部职工面对面的质询。

五是群众评议公开。

按照工作评价和作风评价,设计县局班子、班子成员、基层站所、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四种评议票样,根据述职述德述廉情况,分层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

六是整改措施公开。

结合自查自评、调查问卷、监督卡、民主评议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评议结果,认真梳理分类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全过程的公示化运行。

试点方案 篇19

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街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中。住建、发改等部门将在今后的泥草房、危旧房建设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节能为主要规范进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各乡镇街区抗震节能工作督查频率和力度,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落实的乡镇街区予以通报,资金管理部门将限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危旧房改造等下拨资金发放额度。

乡、村民居建筑抗震节能减排工作已逐渐成为促进城乡发展、提高农村民居建筑科技含量的重要组成局部。根据《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省低碳建筑业发展纲要)关于印发XX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村〔XX〕3号)和《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抗〔XX〕6号)等精神及省住建厅在市开展农村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市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实施。为提高我市农村民居抗震节能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发挥全省农村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20xx年,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达到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达到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方案 篇20

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是青少年迈入社会前最重要的支持系统之一。青少年的智能是多元的,在校老师对于学生学业以外的支持需要虽有一定了解,但限于教学任务、教学时间、教学角色的影响,无法为每个学生提供多元化服务。相对忽视了青少年其他方面潜能的发展,以致很多无法在学业上冒尖的学生往往得不到学校、家庭甚至朋友的尊重,自身潜能也得不到很好的挖掘。他们为了表现和肯定自我,免不了把精力放在其他方面,有的甚至成为“问题青少年”,徘徊在犯罪的边缘。对此,社工可以提供一种生活体验教育,与学校提供的正规教育相互配合,以达到发展学生多元智能的目的,从而让更多的学生能在学校获得成功感和效能感,减少走上歧途的机会。

青少年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源于他们自身,而是由于其成长中所处的家庭、学校、社区等各个系统没有很好地满足其需求。对此,专业社工恰恰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以预防和减少我市未成年人及青少年犯罪为目标,借鉴发达国家对未成年人、青少年保护经验和香港、上海、深圳等地的“驻校社工”的做法,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服务工作,进而开展社工服务介入学校的工作。

【服务对象】

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在校的学生、校内老师及学生家长,服务范围涵盖所有涉及学生有关的问题,包括身心成长问题、学校生活得适应问题、行为和情绪问题、人际关系处理、家庭问题、不良行为矫正等等。

【服务宗旨】

通过社工与校方及家长合作,协助学生面对求学成长过程中的问题,使他们在学业、社交、情绪、人格方面能有更健康的发展,加强学生、教师、学校、父母与社区的联系。

【介入领域】

对个别学生的介入

对家庭的介入

对团体的介入

对班级的介入

对社区的介入

【服务方式】

(一)个案服务

协助处理学生面对因困难而引发不良行为以及情绪问题,包括面谈辅导和电话辅导、书信辅导。并于有需要提供转介服务予其他服务。

(二)小组辅导

通过小组工作、小组活动、讲座、沙龙等形式,以协助学生、教师解决其在群体所遇到的共有问题。

学生辅导篇

辅导对象

辅导

内容

辅导目的`

学生

自我认识

协助学生认识不良情绪对自己生活、学习所带来的危害;寻找缓解和消除不良情绪方法,增强自己情绪的调控能力,做自己情绪的主人。

情绪管理

培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消除自卑或自负心理,指导学生学习培养自信心的方法。

人际交往

通过开展各种小组活动,培养学生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水平以及团队精神。

意志力

学习动机

职业教育

辅导学生成功认识职业,适应社会环境,让学生懂得自己本专业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危机干预

对遇到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辅导,避免学生自伤或伤及他人,另外协助他恢复心理平衡与动力。

志愿者培训

其他

教师辅导篇:

辅导对象

辅导内容

辅导目的

教师

情绪管理

压力管理

沟通技巧

心理咨询理论

心理咨询技巧

心理危机防护和干预技巧

其他

(三)社区活动

组织学校学生志愿者、教师志愿者或家长志愿者开展各种有指导及教育意义的活动,让学生们走进社区,体验生活。

【工作规划】

第一阶段:

1、招聘和培训学校社工

准社工培训

邀请专业社工、民政局和一些高校的专家学者,针对学校情况的专门培训

2、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

X间学校,根据学校的特点和要求,提供适应的服务项目。

第三阶段:

探索出一条具有珠海特色的学校社工之路。

试点方案 篇21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乌审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最南端,东南与陕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区南下北进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区“南大门”的称誉。全旗总面积11645平方公里,下辖6个苏木镇59个嘎查村;总人口13.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30%。

20xx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4005元和12824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镇低保保障2768人,发放保障金1452万元,人均补差437元/月,达到保障标准的78%,其他补助621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发放保障金2488万元,人均补助3840元/年,达到保障标准的80%,其他补助496万元;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发放资金286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36万元,救助2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万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还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普惠性不断增强。

二、工作目标

以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目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急难救助,在救助的范围上做到全覆盖、在救助的标准上立足托底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在救助内容上拓展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救助范围

开展“救急难”工作,具体包括在本旗出现的所有需要急难救助的(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的以下类型人员:

1、已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如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等)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

3、因患各种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包括个别未缴纳各类保险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

4、在本旗范围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四、工作任务

我旗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重点实施“123”重点任务。

(一)设立一项基金

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牵头,动员、引导本地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驻地企业捐赠募集资金,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捐款,同时积极争取旗财政、上级部门为基金注入资金,争取建立资金较为充裕的“救急难”公益基金,为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资金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以及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或不到位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

(二)完善两项重点制度

实施“救急难”工作,目标是托底线,救急难,因此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的职责。重点完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1、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原《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注重“全覆盖”和“救重点”的统一,既要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对低保等困难家庭的重点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立足“托底线”,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燃眉之急;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注重“规范管理”与“方便快捷”统一,既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缩短审批时限,增强救助实效。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乌审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救助对象范围上覆盖所有贫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贫居民;在就医用药范围上适当放宽,用药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等应与大病保险相一致,逐步取消就医用药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简化结算程序,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制度衔接上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以公安机关、苏木镇政府、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工作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公安、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第一时间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苏木镇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或转办工作,受理工作具体分为即时办结,限时办理,即时办理需要相关部门在接到救助申请后立即协同办理,对转办事项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工作目标和救助标准按新《临时救助办法》和《城乡医疗救助方案》规定执行。

对急难求助资金需求大、超过规定标准的,对面临急难问题有可能采取错误行为甚至极端行为的,苏木镇和旗县民政部门在积极救助、及时干预的同时,要及时向政府上报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支持条件,确保及时解决问题或采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于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对象,应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培育扶持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救急难”方面的优势,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单独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综合救助服务转变。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救急难”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阶段(20xx年6月—7月)。

修订完善现行《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乌审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救助范围全覆盖、救助标准托底线、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设计达到“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

(三)筹集资金阶段(20xx年6月—8月)

争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难”资金预算,并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投入,为“救急难”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启动“救急难”公益基金审批报批程序,成立基金筹委会和基金委员会,开展基金设立工作,广开渠道为基金筹措资金。

(四)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9月)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救助工作。通过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实施救助。开通社会救助热线,在苏木镇政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方便困难群众求助。同时通过政府服务购买方式或者志愿服务的方式,对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弥补物质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救急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财力保障

根据历年来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情况,考虑到临时救助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进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药目录的调整放宽等情况,争取旗财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并为“救急难”基金注入启动基金。

(三)开发设置社工岗位

积极争取旗委政府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尤其在城乡社区大力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心理疏导、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区全覆盖。

(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

加快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最低生活保障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决专项救助问题;临时救助解决突发问题;社会力量帮助解决个性化突出问题。要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办理、转办流程,努力形成社会救助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民政系统内部业务信息共享,通过家庭收入核对平台、优待抚恤、福利津贴等信息,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和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加强与公安、卫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险等与社会救助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做好为各相关部门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信息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各类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

(六)建立督办制度

建立“救急难”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落实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对各类“救急难”事项,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或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试点方案 篇22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浙江省发布了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除语、数、外3门高考科目之外,学生可以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7个科目中自由确定3个选考科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最擅长的3门作为选考科目。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认为,这完全是书斋里的想象,而且只推演了最好的一种结果。实际上,由于多个利益相关者从不同的目标函数出发分别采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行动,有可能出现多种复杂甚至是坏的情况。

真正的改革试点方案还未真正实施,目前尚不能断言一定会出现预料中的那些问题。不过,专家对于浙江高考试点方案的忧虑值得各方面关注。因为现实中的人不是沙盘上推演的小红旗,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对于高考来讲,是学生、家长、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博弈。

显而易见,如果真的每位学生都自由7选3,那么任何学校都难以提供35种组合进行固定班级的教学,只能实行“走班制”,这无疑会大大增加学校的管理难度,也使得教育过程及结果不可控。学校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一定会“引导”学生们进入其固定的教育模式,学生的选择权根本得不到保障。如果学校完全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用现有的文理分科机制应对,所谓的改革也只是换汤不换药。

退一步说,就算学生能够完全自主选择科目,在高考的指挥棒下,也只会选什么就学什么。不管是从多少科中选出3科,也起不到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作用,只是增加了学生在选择科目时的纠结。而由于学生的考试组合多达35种,高考分数高低的比较就不再科学,高校录取时要考虑不同组合,实行差异化录取。过程中如何做到公平公正让人心服口服,这也是一个难题。

当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有担心或反对的声音,浙江高考试点方案不可能因为这些声音的存在而停止。但既然是改革,就同时存在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在改革的进行过程中,应该时刻想着这些不同的声音,如果专家的担心不幸变成了现实,就要及时停止,把损失降到最低。

试点方案 篇23

为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品牌产业,结合加脑特色苗寨和独有的万泉河自然优势,扶持发展饲养“加脑鹅”,促进农民增收,镇委镇政府决定对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进行资金补贴扶持,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对我镇加脑村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给予资金补贴扶持,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提高“加脑鹅”商品的出栏率,保障“加脑鹅”肉市场供应。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对象是指在我镇加脑村所有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在现场核实时对存栏活的“加脑鹅”补贴标准为60元/只,对申报时有而核实时已死亡的“加脑鹅”补贴标准为10元/只。补贴资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发展“加脑鹅”养殖业。

(二)补贴发放方试

“加脑鹅”饲养补贴资金由镇政府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一卡通”的农户,可能通过“农信社账号”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来源

本次对饲养“加脑鹅”的补贴资金从镇产业扶持资金中支付。

三、实施程序

(一)摸底统计。

镇政府牵头组织开展“加脑鹅”养殖情况的调查摸底、统计核实、建档立档工作。试点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内(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由村干部填写“加脑鹅”补贴试点调查情况登记申报表(附表1),并向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备案,镇政府组织审核小组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对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拍照并填写“加脑鹅”补贴试点调查情况核实表(附表2)存档及张榜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后,核实结果作为“加脑鹅”补贴发放的依据,同时,每只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每个季度拨付一次补贴资金。

(二)汇总公示。统计核实“加脑鹅”数量必须做到“三见”,即:见“加脑鹅”。由驻村干部或村级防疫员和农业服务中心人员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加脑鹅”,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即:见人。现场调查的“加脑鹅”数量要经“加脑鹅”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即: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公示栏张榜公布养殖户“加脑鹅”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三)资金拨付。根据此次统计核查结果,及时向饲养“加脑鹅”的养殖户兑付“加脑鹅”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农信社账号”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户。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脑鹅”的补贴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加脑鹅”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二)要落实责任。镇政府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此次数据统计与核查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落实核查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在规定的时间内(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集中开展数据统计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于虚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以后一律不得享受此项政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镇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参加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的实施成效。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五)加大宣传和信息报送,增强联动效应。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总结宣传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随时掌握和总结项目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试点方案 篇24

为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的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试点力度。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试点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

(三)突出示范带动。完善标准,强化导向,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三、选择资格和条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 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 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 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级转制院所向科学技术部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向本地方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3. 请各地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最多不超过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受理工作联系人:李享,阎冬

电话:

E-mail:

通信地址:

4. 科学技术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推荐企业组织审核和优选后发布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5. 请各地方参照本通知要求推进本地区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并及时向我们报告工作进展,加强沟通和联系。

试点方案 篇25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方案 篇26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对消防工作的要求,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到全镇新农村建设的范畴,努力提升农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xx]34号)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由点及面,重点解决农村电气隐患问题,农村消防工作建立五个基本,通过推广,使农村消防软硬件都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消防平安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三、活动时间与试点村

3月中旬至6月底,确定翁方村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消防平安村建设,年底前在全镇全面推广。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镇消防工作保障体系。根据要求,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协助抓好落实,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工作的责任人,村民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建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组织火灾扑救;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纳入外来人口综管的范畴,村民委员会与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专人分管,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镇属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紧密配合、出谋划策,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经费以乡镇和村集体经济两级保障为主,财政所要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纳入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内容。

(二)抓住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电气安全条件。彻底排查整治民房和出租房的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消除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

1.在民房和出租房推广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民房每户、出租房每间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装,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以一个单体建筑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安装一个。

2.彻底消除电线老化和乱拉乱接现象。由镇组织各村与电力部门协作清理乱拉乱接现象;对于线路老化的整治,村作为责任主体,电力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确定明确的电气老化标准和使用年限,核定电气容量,并实地全面配合查处气和整治老化电。

(三)立足实际,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1.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按照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的要求,确保村主要道路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消防水源以室外消火栓为主,消防给水通过增设室外消火栓、取水平台、设置室外消防水池予以解决,对于单一形式不能满足整体消防水源要求的,可以多种形式并用。

2.实施“家家户户配灭火器”工程,民房每户配备1具2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出租房以户为单位,每户出租房屋少于3间的配备1具2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3间到5间的配备2具,5间到8间的配备3具,8间以上的每两间配备一具,集中居住点每间配备1具,乡镇(街道)对10户以上连片连户的出租房屋集居点配备公共灭火器。

(四)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行政村必须在本项工作完成之前建立义务消防队,之前已有的'要不断充实完善,义务消防队配备至少一台机动泵及相关器材装备,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对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义务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规范,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战能力。

(五)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百日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教育居民和外来人员安全使用煤气灶、家用电器等用火用电行为,结合村民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的实际,通过通俗易懂、简单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镇中学、中心小学要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完成“两个一”:每个学校建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宣传牌(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立足实际,抓好落实。按照方案要求在全镇所有农村同步开展消防平安村创建工作,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使农村消防工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部门联动。加强对村基层组织单位的指导,完善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建立防火组织和消防队伍。对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依法进行监督,督促单位加强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强化检查和督导考评。创建工作完成后,从今年开始每年由领导小组对村进行消防工作专项考核,对于消防工作专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村消防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督察指导,同时迎接市政府组织各部门对镇消防工作进行的督察指导。

(四)由下而上,建设消防平安乡镇。各村要以消防平安村建设工作为契机,夯实消防平安村这个基础,由村到镇,全面完成消防平安乡镇建设。

试点方案 篇27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去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去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去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

试点方案 篇28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国10个省(区)共24个试点路段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工作,提高试点路段的抗灾能力、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水平。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法,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工程实施后的二级公路应能够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袭击,三、四级公路应能够经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胁。

(二)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五)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的技术水平。部已确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试点单位也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结合工程实施和当地灾害特点开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技术水平。力争做到完成一项试点工程,锻炼一支队伍,培养一批技术专家,提高和普及公路灾害防治技术。

试点方案 篇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突出专项救助的“救急难”功能,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根据《浙江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救急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救急难”的实现路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应,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难的居民(含非本县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

二、具体任务

(一)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民政、财政、教育、人社、卫生、住建等为成员单位的嘉善县“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整合民政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政策资源,共同推动“救急难”试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重大的“救急难”工作事项和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事项,由县府办牵头,召开“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方,会商解决。

(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发挥在“救急难”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完善临时救助政策,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的制度特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做到救助程序方便快捷,救助及时。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均筹资自然增长机制。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适当放宽用药范围。简化救助结算程序,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及时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综合效应,统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各项救助,使全体居民在遭遇困难时,得到及时救助。

(三)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快速响应机制。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组建村(社区)“救急难”联络员网络,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县民政局要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12349,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县民政局应及时处理、转办救助申请和急难报告,相关县级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落实“救急难”措施。如遇重大事项或无法解决的事项,由县府办牵头协商,及时有效地救助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镇(街道)统一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打造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通过完善救助网点、简化救助程序,精心打造“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转办承办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及时办理、快速处置的原则,限时办结。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依托各级慈善组织,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和公民个人救助意愿与急难对象救助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在确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难”合力。动员本地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在县民政局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救急难”活动。形成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互联、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互补、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良好格局。

(六)创新专业服务方式。促进社会救助向服务专业化、满足个性化转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工作者针对不同急难情况的居民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依托镇(街道)、村(社区)或专业的社会工作组织,开展“救急难”社会工作个案管理,帮助急难对象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适应社会生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10月)。召开嘉善县“救急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嘉善县“救急难”工作办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5月)。在11月底实施《嘉善县“救急难”工作办法》,开通“12349”社会救助热线,并在各镇(街道)设立统一受理救助申请窗口。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大平台建设,实现县级有关部门间救助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动态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共享。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6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救急难”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救急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把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救急难”工作与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协调安排,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推进“救急难”工作措施的落实。

2、统筹安排,落实资金。县财政局每年安排一定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县慈善总会设立“救急难”项目资金,根据审批确定的用款计划,及时将“救急难”资金拨付到位,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建立督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救急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冒领款物,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本办法相关的救助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多角度宣传开展“救急难”的作用意义、范围标准和工作情况,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救急难”工作,积极参与“救急难”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试点方案 篇30

为做好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体育场馆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探索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模式

探索在大型体育场馆建立一套集场馆客流量监管和统计分析、水电气热能耗监控、重点区域实况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综合实时监管硬件系统,构建联通各场馆、可实时查询场馆基本信息及其运行有关数据、为场馆运行提供远程指导服务的软件信息服务平台。

(二)探索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有关各方分工明确、运转顺畅的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机制,包括:由体育总局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各省(区、市)体育局协调和指导,场馆所属体育部门组织实施,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评估,各大型体育场馆开展自主运营,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三)探索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新思路

通过试点,探索根据大型体育场馆接待人次、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补助的技术路径,为调整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奠定基础。

(四)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通过完善硬件和软件,特别是通过建立软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搭建大型体育场馆交流互鉴、资源共享、服务推介、普惠群众的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使群众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举措中真正受益、有更多获得感。

二、责任分工

(一)体育总局群体司

群体司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

(二)有关省(区)体育局

有关省(区)体育局对本省(区)内的试点工作开展进行统筹管理,对试点场馆给予指导。

(三)场馆所属体育部门

在省(区)体育局指导下,接受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推进试点工作。

(四)试点场馆

承担具体试点任务,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备选试点场馆名单见附件x)。

(五)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

在群体司指导下,体育总局科研所会同中国体育场馆协会对试点项目技术工程的实施提供咨询,指导有关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试点项目软硬件系统开发集成、监管系统工程实施、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对试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监督评估,及时向群体司反馈试点工作情况。

三、工作进度

(一)前期验证

xxxx年x月至x月,完成试点项目前期验证,确定试点场馆软硬件配建标准及工程实施模式。

(二)在试点场馆配置信息监管系统

xxxx年x月至x月,完成试点场馆信息监管系统建设。

(三)信息服务平台试运行

xxxx年x月,开通试点项目监管信息服务平台;xxxx年x月,所有试点项目基本信息录入监管信息服务系统;xxxx年x月,对信息服务系统运行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四)总结评估

xxxx年xx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四、经费

试点场馆配置完善达到监管系统要求的硬件和软件所需经费,从xxxx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中支出。

五、监管系统建设内容

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包含硬件和软件两大部分。硬件主要有场馆的本地服务器、客流量监管模块设备、能耗监管设备、云视频直播设备、网络集控设备与网络管线,主要用于监管数据采集与本地存储;软件主要由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和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构成,主要用于本地数据处理与存储、数据推流、全国数据管理与存储等。(硬件软件各项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x)

(一)硬件

根据场馆实际情况确定规格参数、数量及布设位置,包括:

1、本地服务器

每个场馆布设x台。

2、客流量监控设备

(1)红外、影像双目识别摄像头: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上方布设x台,保证进出双向监控。

(2)Wifi无线AP:在场馆主要人员通道口布设x—x台。

3、能耗监管设备

水电气热四表自动化传抄表设备。

4、云视频直播设备

推流摄像头:在场馆主要核心区域布设。

5、网络设备集控设备

(1)交换机

(2)网关

6、网络管线及其他

光纤、网线、辅料。

(二)软件

1、本地局域网设备控制软件平台:每个场馆布设x套(本地上行带宽xxMbps以上)。

2、全国联网监管软件平台x套。

六、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流程

(一)场馆勘察

1x、图纸勘察

场馆方向施工单位提供布设区域的相关图纸资料。

2、现场勘查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现场核查场馆施工条件,确认建筑空间、水电网等环境情况,初步确定预施工区域及点位(机柜点位、双目监测通道点位、wifi客流监管点位、水电气热传抄表传感器点位、云视频监管点位)。

(二)方案制定

1、方案提报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制定系统布设工程方案。

2、方案评审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运营方(大型体育场馆)、系统监督方(体育总局科研所、中国体育场馆协会)提报实施方案,由系统监督方进行方案评审。方案评审通过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与场馆或场馆所属主管部门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

方案审核流程:方案提报→场馆方审核→监督方审核→签订施工及服务维护合同→施工→验收→资料存档→开始运行。

(三)工程布设

1、施工安装

(1)基础工程

搭建网络机布线系统,进行线缆铺设。线缆由控制中心通过强、弱电电缆桥架及电缆管沟铺设到各个区域及各自的控制点位。

各系统主要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相应内容执行。本工程中所遵循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包括:《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xxxxx—xxxx)、《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JGJ/Txx—xx)、《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xx—xx)、《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xxxxx—xxxx)、《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xxxxx—xxxx)。

(2)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按照评审通过的布设方案进行施工安装。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支持,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进度。

(四)试运行

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对系统进行xx小时试运行,完成最终调试。

(五)工程验收

系统试运行确认调试完成后,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向场馆方、监督方提请工程验收,完成布设交接。

(六)资料留存

系统布设交接后,由场馆方、监督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系统布设资料x份。

七、有关要求

参与试点的有关省(区)体育局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门力量负责试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对场馆试点工作的督导。

试点场馆在建设信息监管系统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力求节约高效,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要加快工作进度,在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前提下,采购配置符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的场馆监管系统建设所需硬件设施及相应配套服务,做到合规合法。

试点工作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要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按照总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支持试点场馆推进工作,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试点省份体育部门和试点场馆交办的信息监管系统建设任务。

试点方案 篇31

××镇已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为进一步推进旅游事业发展,根据《××镇总体规划》、《××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及《××旅游总体规划》、《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区规划》,结合××镇旅游事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旅游建设概况

××镇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南部,新安江上游,是“新安江山水画廊”的主景区、“三潭枇杷”源产地,拥有黄山市最大的内陆码头,又是国际黄金旅游线黄山──千岛湖的交通枢纽,距黄山市52公里,黄山风景区80公里,水路距浙江淳安千岛湖镇65公里。1996年被国家体改委、建设部等11个部委命名为57个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20xx年被确定为全省重点中心镇,20xx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先后被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评为“村镇建设先进镇”,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优秀旅游乡镇、 “一镇一品”特色产业镇和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等称号。全镇镇域面积99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人口2.8万,镇区现有人口0.7万人。20xx年,财政收入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0元。××镇镇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5平方公里。公安、工商、海事、国税、地税、交通、电信等部门及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都在××设有分局或办事机构;成立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旅游开发中心负责山水画廊旅游接待服务,景点开发管理;为加强对水上旅游秩序的管理,县政府还在××成立了××水上游船管理办公室。

镇区拥有日供水1000吨自来水厂,供电所年供电491万千瓦时。拥有二星级宾馆一家,旅行社3家,旅游公厕一座。其中,××宾馆为二星级涉外宾馆,拥有标准客房52间,家庭客房4间,大型会议室及多功能室一间,小型会议室3间,可承办各种会议、论坛,同时提供140人住宿、400人就餐。其他社会旅馆酒店拥有床位300多个,其中接待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酒店3家,均能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服务。

××水、陆交通便捷,镇内设有新安江游船公司等四家游船公司,拥有游船16艘,船位2300个;快艇26只;有两条县道通县城,有专门的社会汽车公用站,每天有20多班次客车直通县城,另有4班次客车直通黄山风景区和市政府所在地。

辖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有“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之称的国家级4a风景名胜——新安江山水画廊贯穿全境,境内拥有十余人合抱的千年古樟树、保存完好的古民居、万亩优质枇杷基地、万亩有机茶基地。特色农产品“三潭枇杷”有“天上王母蟠桃”之誉,每年5月枇杷成熟季节和3月有机茶采摘季节,前来休闲旅游、品尝枇杷、尝试采茶乐趣的游人络绎不绝。目前,已开发接待旅客的景点有:漳潭“千年古樟树”、“十里红妆馆”;“三潭枇杷观光园”、“绵潭将军埠”、“绵潭古戏”,“民俗风情”等。

20xx年底,从事旅游就业人数20xx余人。 20xx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其中新安江山水画廊接待3万人次,旅游收入4200万元,创税80万元,旅游税收占我镇全年财政税收的19%。沿江各村凭借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实现枇杷园观光游接待游客1万人次,枇杷也因此卖上了好价钱,实现人均增收650元。旅游业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已日益凸显。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镇总体规划和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目标要求,依据市场导向和资源条件,在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办旅游为方向,利用新安江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徽文化历史积淀,通过旅游开发,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把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风景区建成全国著名的旅游区。

(二)发展思路:在有效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及徽文化特色旅游,建立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生态旅游景点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成为杭州至黄山水陆并进的黄金旅游线上的一个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高质量的生态观光度假基地,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建设成为华东地区著名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生态观光旅游区、徽文化修学旅游基地,力争到试点未20xx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其中,过境游客稳定在25万人次,目的地游客增加到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亿元。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修编《新安江山水画廊总体规划》,积极着手修编《××镇生态规划》、《××镇环境保护规划》、《××镇文化发展规划》等规划,为旅游业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成立××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整治旅游秩序,统一宣传促销,互通市场信息,实现客源市场互补,走集团化、集约化规模经营新路子。

(三)、加强与辖区内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合作,组织民间艺人开展地方民俗表演活动,丰富徽文化旅游内涵;积极抓好景点之间道路网的规划与建设,开展旅游运输服务,确保景点间交通畅通,建设旅游绿色通道。

(四)、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资、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旅游建设资金,鼓励外来投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强镇目标。

(五)、加大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镇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启动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点项目建设。

1、 民俗风情项目

挖掘开发一些旅客参与性强、吸引力大、兴趣浓厚的民俗风情项目。如春季茶笋、夏日枇杷、秋天板栗、初冬柑桔,再如粮食土加工、徽州农家风味莱肴烹饪、四时节日食品等,都可吸引游客体验参与采摘、制作、品尝,实现自娱自乐。还可开发古老的传统手工作坊造纸、榨油、土织布、竹编、四雕、听绵戏、微州婚嫁民俗表演等参观游。让游客身临其境,犹如置身“桃花源”、“男耕女织”的梦境之中。要借举办三潭枇杷节、五月龙舟节、凤凰秋夜水灯节等节庆活动,用新安江这条多姿多彩的飘带,把这些独具徽味徽韵徽俗的光彩耀眼的明珠串联起来,清纯而古典、浪漫而绰约,形成—个具有特殊风格的山水风情画中游专项旅游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2“三潭”景点

瀹漳、漳潭、绵潭是全国著名枇杷产地,“一江新安水,万重枇杷山”、“天上王母蟠桃,地下三潭枇杷”歌咏的就是这里。 以漳潭为重点在沿江两岸开辟两个互为对应的景点,—是建设枇杷观光采摘园。在村对面划一片枇杷园,园内修观光道路,并修建—座与同围环境相适应的“尝鲜亭”,让游客能在五月枇杷季节,弃舟入园,自行品尝枇杷,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和投身大自然的'情趣。二是“千年古樟”保护开发。村中有一棵无愧“树王”称誉的“千年古樟”(可申报吉尼斯纪录),其树杆之粗(树干胸径周长为10.4米)、树冠之大、树龄之长、繁茂之势实为罕见。20xx年初,已经投资20xx万元配套开发了漳潭“十里红妆馆”和绵潭古戏台,就吸引了大批的游客。下一步将围绕“树王”挖掘开发富有美丽情趣,引人入胜的相关传说,配合表演相关民俗,以增加“树王”的神秘性和观赏性。该项目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3、农家乐景点

新杨村、绵潭,都是徽州民居的典型村落,该村古风甚浓,景色宜人,整体布局好,依山傍水,景色秀丽。因新杨村有丰富的可利用资源,初步规划:将“山水画廊新安江”风情旅游的重头内容摆在该村,整个村庄通过环境治理后均可为民俗旅游服务。为集中再现徽州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利用新杨村对岸的两座小山坡,修建传统手工造纸作坊(其生产的“澄心堂”纸,是中国宣纸的鼻祖,享誉四海)、榨油坊、古农具操作、脚踏水车、竹编、土织布、四雕工艺等内容。安排游客于农户家中,让其参与所有能参与的生产、生活内容,与古风古趣浓郁的山民们把盅交谈,领略徽州农家的怡然之情,尽情享受“世外桃源”之乐。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4、花果山屏障

为使“山水画廊新安江”旅游线更具魅力,我们打算利用沿江两岸适宜的自然条件,把××所有的果品在两岸进行合理布局种植。因此,沿江两岸建成茶果连绵的彩色屏障,让游客一年四季游新安江,都置身于花的海洋、果的世界。同时,也为旅游土特产品开发提供了基地,无疑将产生极大的效益。该项目投资4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5、九里潭休闲山庄

九里潭村位于××上游4.5公里处,背靠龙椅山,面临新安水。在依山坡地盖数栋别墅并利用其较大面积的平缓滩地开发野营烧烤、亲水戏鱼及运动场所,在水面上开发刺激惊险的水上游乐项目。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6、开发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

为了适应广大国内外徒步(山地车)旅游爱好者的需要,将开设雄村(渔梁)一朱村一浦口一南源口一瀹岭下一瀹潭一漳潭一九砂一九里潭一凤凰岛一××的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该路段力求保持原来石板甚至泥土路面,使其具备原生态气息。该项目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7、绵潭画家创作基地及新杨村写生基地

绵潭村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拥有独具特色的绵戏,秀丽的山川还孕育了古往今来不少的画师与画家,现今就有新安画派庄家汉等杰出代表。新杨村是徽派建筑的典型,加上新安江畔独具魅力的诗画山水,都是文人墨客的向往之地。该项目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8、特色游船开发

开发特色游船是为了拉升新安江旅游线,充实旅游品位,以徽州独有的特色游船及游船上文化娱乐项目的开发,来提升新安江山水文化游的内涵。该项目投资1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9、完成××老街整治工作,建成保持明清建筑风格的××老街步行旅游商业一条街(总投资16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经营权转让融资等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10、新区建设。以被列入省861重点项目“黄山千岛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强××大茂新区建设。加速完成该项目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农民新村、产权式酒店、写生基地、商业街等项目建设,争取在20xx年完成500亩大茂新区的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5.1亿元,由开发商资建设)。

11、凤凰岛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地处××码头对岸,距离1公里,全岛面积200余亩,内外各有湖泊,整个岛三面临水,呈半岛型,称凤凰岛。景点已进行了一期开发,该项目建设主要是提供一个黄金旅游线上的旅游驿站,供大部分的休闲游客和一部分的观光游客在度假村内休憩、游乐,充电后展开更好的旅程,另一个功能是提供一些产权式别墅,供商务人士来此度假、交流、会晤及享受天伦之乐。项目创造“临流别馆,梦里徽州”的意境,建筑全都采用徽派和仿徽派建筑。项目二期7500万元,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四、实施步骤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为启动阶段(20xx年):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拟定规划、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步为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包括依照方案整体实施、立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逐步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步为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包括总结验收、巩固成果,解决好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城镇体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镇旅游建设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镇试点期间的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开发、资金筹措等工作,负责试点方案的具体实施。××镇领导小组与镇直、驻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实行年初确定任务、年终考核验收的目标管理,按照工作内容定岗、定职、定责,严格奖惩兑现。

(二)制定政策,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同意在试点期间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试点优先权。国家、省、市、县新出台的各项改革试点优先安排××镇进行。

2、优先安排各项旅游建设项目申报(如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等)。

4、属国家严格控制计划的指标,如土地年度用地计划等应重点倾斜,优先支持××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5、允许国家、集体、个人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来客商和农民进镇投资,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镇政府实行“一条龙”服务,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放宽审批、从速办理。凡国家政策允许由企业自行投资的项目,除需核准项目外,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镇政府自行审核备案,报县发改部门备案。证照办理中,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镇城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是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动性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为此,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提高××镇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关心试点,人人支持试点,人人参与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细化任务,分步实施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后,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据《试点方案》,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扎实开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发展改革试点任务,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试点方案 篇32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试点方案 篇33

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街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中。住建、发改等部门将在今后的泥草房、危旧房建设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节能为主要规范进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各乡镇街区抗震节能工作督查频率和力度,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落实的乡镇街区予以通报,资金管理部门将限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危旧房改造等下拨资金发放额度。

乡、村民居建筑抗震节能减排工作已逐渐成为促进城乡发展、提高农村民居建筑科技含量的重要组成局部。根据《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省低碳建筑业发展纲要)关于印发XX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村〔XX〕3号)和《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抗〔XX〕6号)等精神及省住建厅在市开展农村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市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实施。为提高我市农村民居抗震节能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发挥全省农村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20xx年,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达到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达到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方案 篇34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国10个省(区)共24个试点路段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工作,提高试点路段的抗灾能力、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水平。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法,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工程实施后的二级公路应能够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袭击,三、四级公路应能够经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胁。

(二)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五)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的技术水平。部已确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试点单位也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结合工程实施和当地灾害特点开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技术水平。力争做到完成一项试点工程,锻炼一支队伍,培养一批技术专家,提高和普及公路灾害防治技术。

试点方案 篇35

为认真做好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北碚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xx、区劳动社保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监察局局长xx、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信访办主任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xx、区广播电视台台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劳动和社保局局长xx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xx、区社会保险局局长xx兼任。

三、工作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对全区符合参保人员的调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区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信息库。

(二)宣传动员,工作准备阶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完成对镇(街)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经办机构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调配等准备工作。

(三)实施阶段(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居民养老保险申报、办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工作人员。一是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整合、充实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工作力量,开设专门工作窗口,保证参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镇(街)要抽调人员突击此项工作。三是社保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对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四是完成养老保险“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向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延伸,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参保。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个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的印发等。责任人:区劳动社保局局长付国斌。

区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对各镇(街)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基金管理、养老待遇发放等工作。责任人:区社会保险局局长周俐利。

2.公安部门负责对参保人员的户籍状况进行认定,并向各镇(街)提供城乡居民的基础信息,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萧禾。

3.区财政部门负责对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所需政府补贴资金的筹措、划转和使用的监管;负责各类工作设备的政府采购,并确保各项专项经费及时到位。责任人:区财政局副局长李继兰。

4.新闻媒体部门负责媒体宣传的组织策划。责任人:区广播电视台台长伍渝。

5.信访部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牵头办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人:区信访办主任王学平。

6.监察部门负责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人:区监察局局长钟德林。

7.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街道)的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受理参保登记、缴费标准申报及变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参保人员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以及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会(居委会)、农村合作社(社区)要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居民办理参保。

(三)组织宣传发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全区的宣传培训活动;镇(街道)要通过制作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和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道)还应在村(社区)设立代办点和协办员,负责参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并帮助村(社区)参保人员做好有关参保工作。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和镇(街道)两级要将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对各镇街的财政预算。村(社区)工作经费按参保并缴费人数拨付,标准为区级财政按15元/人核拨,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作出补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XX年参保率达到40%,XX年达到65%,到XX年参保率力争达到90%,确保80%。

五、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

(三)年满60周岁以上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六、基金筹集与缴纳

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以我区开展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起计算,根据其不同年龄,分两种情况缴费。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

缴费方式原则上按年缴纳。当年度因病、因灾等原因未按时缴纳的可在次年内补缴,逾期不再补缴。

2.已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不用缴费,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为鼓励多缴多得,有条件的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个人账户月养老金标准确定,分别为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重度残疾人,政府对其缴纳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再补贴40元。

(四)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适时调整。

七、个人账户的建立及管理

(一)区社会保险局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资助、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行全积累。

(二)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退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有余额的,除政府补贴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无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全部并入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八、养老金待遇

(一)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已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龄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在本人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本人年龄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标准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财政补贴和市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办法执行。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按国发〔XX〕38号文件规定执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选择缴费的人员,其个人帐户养老金按参保缴费时选择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发给。

(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证明的,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从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终止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六)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参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二)区社会保险局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按规定编制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十、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

(一)参保人员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转接的:

1.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转移的,只转个人账户基础信息,不转个人账户资金。若转入地尚未建立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保险局将其个人账户暂时封存并按规定计息。

2.跨省(市)转移的,国家尚未出台有关规定前,暂由转出地居民养老保险将其个人账户封存并按规定计息,国家出台规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保人员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以个人帐户为核心,转移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具体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的办法执行。

试点方案 篇36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产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 篇37

县地税局稳步推进 “两评一树”试点活动,采取六项措施促使评树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宣传公开。

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利用内外部网站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两评一树”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是监督渠道公开。

紧紧围绕评工作、评作风的内容,通过局长服务日、发放调查问卷、印制监督卡、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撰写自查报告。

三是承诺公开。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别县局班子、基层站所、机关科室和重点岗位人员,围绕德、能、勤、绩、廉以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标准和岗位风险等不同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公开自查报告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述职述德述廉公开。

由班子成员、中心所长、科室长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开向干部职工述职述德述廉,接受干部职工面对面的质询。

五是群众评议公开。

按照工作评价和作风评价,设计县局班子、班子成员、基层站所、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四种评议票样,根据述职述德述廉情况,分层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

六是整改措施公开。

结合自查自评、调查问卷、监督卡、民主评议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评议结果,认真梳理分类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全过程的公示化运行。

试点方案 篇38

第一条:为实现“市范围参保面不低于30%”的目标,我市承保面须达到实际种植面积的50%,力争80%。

第二条:试点采取“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运作”模式,即人保财险分公司与市财政3:7联办共保的方式,保费分账,风险共担。

第三条:试点险种和保额、费率的确定。试点所开办险种在省保监局批准的全省统一的11个农业保险条款目录中选择,其中水稻、三麦、油菜为必保险种。保额:水稻200元/亩、三麦100元/亩、,油菜100元/亩、能繁母猪1000元/头。费率:水稻5%、三麦6%、油菜5%、能繁母猪6%。

第四条:所有保险责任按相关险种条款规定执行。

第五条:所有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农场、农业园区等为参保对象,承担财政补贴以外部分的保费(不高于保费的40%)缴付义务。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经济组织代农民承担部分或全部保费缴付义务。

第六条:财政补贴政策。市财政对政发[]126号文件中规定的试点险种或指定的其他险种实行保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保费的60%。对能繁母猪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商业保险制度,原则上财政补贴80%,饲养者负担20%。市政府积极向省、市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贴政策,并根据试点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保费收取办法。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和财务管理办法,统一由(区)财政所收取保费,并负责做好登记、造册、开票、统计和汇总工作,所收取的保费及时存入农险专户。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由市农险协调小组根据当年人保财险公司向农民承保出具的保险单和银行解款单,向财政部门按险种提出书面申请。所有保费实行分账管理,形成农险保费专户。市财政专户、人保财险市支公司账户分别留存70%、30%。

第八条:农险基金设立及管理。设立农业风险基金,基金来源为上年保费节余及存储利息等。人保财险公司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农险风险基金单独开户、单独立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基金本息滚存、逐年积累、以丰补歉。

第九条:由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人保财险市支公司)负责保险基金的管理,在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运用农业保险基金参与股票买卖、期货交易和各种借贷、担保活动等。积累的.农业保险基金,统一由市农业保险领导机构监管,并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保险监管部门监督。

国家免征农业保险营业税。从年起,全市纳入试点农业保险种支付赔款后节余部分申请免征所得税,以利农险基金的积累。

第十条:理赔处理。保险赔款由市农险专户资金、人保财险市支公司分别承担赔付总额的70%和30%。不足部分运用历年积累的农业保险基金,农险基金不足赔付时,由市政府、人保财险市支公司分别按70%、30%筹资赔付,并向省财政中请补助。在国家农险大灾基金以及农险再保险机制建立后按政策规定或条款约定进行赔款摊回。市农险专户在收到人保市分公司赔款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要确保向受灾保户支付赔款。

第十一条:开办及经营费用。农业保险保费(含政府补贴、奖励)的15%,用于开办和推进费用以及所有经营费用,其中,人保财险市支公司按9%提取综合费用(含前期宣传、机构铺设、设备设施、单证印刷、人力成本、交通费用、展业和理赔查勘费用等,不足部分自筹),6%用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动费用,以及(区)财政所的劳务费用。

第十二条:业务管理模式。建立以人保财险市支公司为基础,以(区)财政所和协保员为依托的农业保险综合队伍。由人保财险市支公司负责起草业务、理赔、财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经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讨论通过后执行。政府支持人保财险市支公司在(区)建设保险服务网点。

第十三条:各(区)农业保险领导或协调机构,做好本地农业保险的推进工作,并定期向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农险经营情况,报送相关报表。

第十四条:从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保险公司聘请部分农业和保险专家,成立农业灾害定损调解委员会,负责理赔争议的裁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试点方案 篇39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方案 篇40

根据《印发xx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xx〕48号)要求,我区被xx市政府确定为区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推动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建立与完善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备案包括区政府向市政府备案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我区今年将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制度: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五)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发动阶段(4月份)

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到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做好充分准备,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落实该方案,各单位原则上由分管法制的领导及法制员负责。人员名单请按附件格式于4月27日前报区法制局。

(二)实施阶段(4?10月份)

1. 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区法制局网站做宣传。4月前将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备案工作流程和报备所需材料及其格式放到区法制局网,既扩大宣传范围,也便于报备责任单位随时了解和运用。

(2)把法制员培训班作为教育阵地。拟于6月份举办南海区年度法制员培训班,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工作为培训主题,结合我区规范性文件没有报备和报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定授课内容。同时,为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以此促进备案工作由上级机关督促约束向下级机关自觉履行转变。

2.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区法制局继续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xx市政府备案的具体工作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法制局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报xx市政府备案。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备案情况做好统计分析,防止出现漏报、迟报情形,也便于及时掌握我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3.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区法制局备案。为防止迟报、不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建立规范性文件检查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

(1)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每季度在指定日期(即4月27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区法制局报送上一季度的发文目录。通过检查发文目录,发现存在规范性文件未向区法制局报送备案的,通知备案责任单位限期备案。逾期仍未备案的,按《规定》第24条处理。通过季检,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在平时重视备案工作。

(2)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8月份,由区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分析备案情况,及时发现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为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积累经验。

4.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报备不及时、应备不备、集中报备、年底突击补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报备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包括实行季度公布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

(1)实行按季度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法制局审查后登记,每季度通过《政府法制简报》、区法制局网站对外公布1次,并将公布的季度目录抄送区政府。

(2)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10月份,区法制局将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发文情况、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报送备案情况、目录审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全区进行通报。

5.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区法制局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中明确提出修改或废止要求,制发机关必须在接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改正,并将改正结果报区法制局。如对意见书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意见书不提出异议,又不自行修改或废止的,区法制局应报请区政府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

6.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在去年实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绩效与作风年度考评考核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情况、报备情况、法制审查情况和公布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量化为具体分值,直接与奖惩挂钩,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使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有目标、有方向,促其增强法制意识。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对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区法制局。区法制局综合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于10月下旬将试点的情况总结成材料报市法制局。

试点方案 篇41

指导精神

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学校重新审视在家校协作、协同育人中的责任和功能,厘清边界,主动作为,真正打造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育人共同体”,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校共育相关工作制度

出台《英才学校家委会章程》、《英才学校家长学校章程》、《英才学校家长学校课程实施标准》、《英才学校家庭教育教师评价考核办法》、《英才学校优秀家长、优秀家庭评选表彰制度》。

家委会1234工作法

一个方向要把握,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两个误区要避免,一是和学校对立,二是成为学校的工具。三个关系要和谐,与家长的关系,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与学校的关系,坚持协作共商原则;与学生的关系,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四项工作要落实,监督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解决学校难题,发挥家长特长。

根据不同家长拥有的资源和能力,力所能及地为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特色服务。

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组建一支以班主任、家庭教育骨干指导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为主体,有关专家和优秀家长代表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长学校教师工作队伍,专门从事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和家庭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家庭教育专项培训经费使用

每年不少于8万元,主要用于东安英才学校本土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以及家庭教育相关校本课程和材料,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提供充足的物质条件与保障。

培训原则和核心

本着“先专业培训,后考核上岗”的原则,形成科学完整的师资培训体系。核心在于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能力。

图片

家校课程

为了全面提升家长在家庭教育和家庭建设方面的能力,学校开发实施合格父母生活、德育实践两个模块的家校课程。

一是家长学校合格父母基础课程。家长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家长开设初中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家庭建设,家校共建中的.有效参与亲子沟通方法策略。培养家长做智慧父母,了解家庭教育的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0xx年1月16日到20xx年2月22日,学校12名经过专业家庭教育培训的教师线上进行家教讲座,面向全体家长。

二是家庭生活德育实践活动课程。学校聚焦当下家庭生活面临的手机依赖、劳动意识薄弱、亲子沟通三个问题。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发动学生和家长深入开展家庭、生活、德育三个践行实践活动课程。

告别手机控,建起“养机场”。

家庭共同设计制作一个存放手机的固定场所,命名为“养机场”。家庭成员每天在同一时段全部将手机放进“养机场”,时长至少一小时。每个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约定延长手机存放时间。手机存放期间,家人可共处,可独处,做一些有趣、有意义的事情。

全家齐动手,力行“众厨芳”。

倡导家庭成员每周一起精心准备一次正餐,保持创造性,试着学做一道新菜。做饭要变换分工,每个人要获得不一样的体验,可根据家庭实际共同约定,适当增加全家人一起做饭的次数。

青春誓无悔,潜心“共阅读”。

家庭成员,每周固定两个时间段,每次至少静下心来读书一小时,形式多样,既可以读自己喜欢的书,也可亲子共读,改进阅读方法,对特别有价值的书,可批注和写读书笔记,可根据家庭实际共同约定,适当增加共同阅读的次数和时长。

20xx年1月16日到20xx年2月22日,通过学校家委会的平台对各班家长进行布置和要求,选出优秀的作为评选优秀家长、优秀家庭的标准。

试点方案 篇42

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街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中。住建、发改等部门将在今后的泥草房、危旧房建设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节能为主要规范进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各乡镇街区抗震节能工作督查频率和力度,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落实的乡镇街区予以通报,资金管理部门将限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危旧房改造等下拨资金发放额度。

乡、村民居建筑抗震节能减排工作已逐渐成为促进城乡发展、提高农村民居建筑科技含量的重要组成局部。根据《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省低碳建筑业发展纲要)关于印发xx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村〔xx〕3号)和《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抗〔xx〕6号)等精神及省住建厅在市开展农村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市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实施。为提高我市农村民居抗震节能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发挥全省农村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2015年,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达到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达到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方案 篇43

根据

一、参加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入围人数与招录计划5:1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能力水平测试、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职位能力水平测试于7月26日至27日采取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于26日上午7:50在省公安厅东院(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81号)南楼一楼大厅集合,上午8:1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于7月28日至29日进行,采取即兴演讲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按即兴演讲得分占50%、无领导小组讨论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面试得分。28日举行即兴演讲,29日举行无领导小组讨论。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职位能力水平测试、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系基层民警的还需携带人民警察证)、笔试准考证、遴选报名登记表、毕业证。

2、此次职位能力水平测试、面试共需4天,请考生带好换洗衣物和食宿费用。其中26日晚上统一安排住宿,其他时间由考生自行安排住宿。

3、考生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职位能力水平测试、面试人员名单

试点方案 篇44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

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xx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xx年11月-20xx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xx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试点方案 篇45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产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 篇46

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工作,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特定时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旨在依托国家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提供创业环境与硬件保障、创业培训与辅导、专业技术公共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植等特殊优势,引导集聚社会资源,培育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持续不断地培养和储备大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引导大学生以技术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促进大学教育资源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输送新鲜血液,培育后备力量。

二、总体目标

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在3年期间,建立一批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通过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创业见习、模拟创业和创办实体四个阶段,力争每个基地平均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共创办10000家大学生企业,孵化毕业7000家大学生企业,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达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带动数万名大学生就业。

三、重点任务

通过基地建设,引导孵化器加强与大学合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科技创业能力。

通过设立基地,引导社会资源向大学生科技创业集聚,营造良好的创业孵化环境,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高效率的创业保障和运行机制。

通过引导大学生以科技创业带动社会就业,为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培育并储备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基地产生

依托孵化器引导集聚政府、大学、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种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引导、孵化器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大学生科技创业育成机制。

产生条件。

基地的主体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的设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金或资金。并对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和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资助或投资。

2、孵化器与一所以上大学建立促进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关系。明确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实验室开放、教研资源及大学生学籍、户籍、档案管理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业培训机制。开展国家科技产业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科技创业咨询与引导等培训。

4、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和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大学生到在孵企业见习活动,每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和10个见习岗位。

5、提供大学生模拟创业服务。对每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至少保证3个月的免费工位或公共场地,并无偿提供创业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

6、提供大学生企业的创业服务。包括企业注册服务、“一对一”创业辅导、统一的财务代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于2年的免费场地、非盈利的专业技术平台服务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保障。

7、已经吸纳1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并承诺3年内吸纳3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团队。

产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推荐。推荐资料包括:

孵化器与大学有关机构关于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合作文件、资料;

孵化器上级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政策文件、资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资料受理和条件复核。

3、科技部审核确认后,发文公布“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名单。

4、每批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每年审核认定一批基地,并纳入国家火炬计划孵化器年度统计体系和业务指导范围。每年进行指标考核,每3年进行条件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引导政策。

在符合国家有关科技、财政政策和制度范围内,对基地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1、对服务于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国家孵化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优先支持,并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资助力度。

2、对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基地内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支持,并作特别“标识”。

3、对获得风险投资的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五、基地界定与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学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读或毕业未超过二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和回国留学生。

大学生科技企业是指由大学生独自创办或大学生团队合作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大学生本人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主要的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承担主要职责。

基地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通常指创业期限在36个月以内,注册资本金一般在2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大学生科技企业。

基地管理。

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序列,实施年度指标考评和动态管理。

支持社会其他机构和非国家级孵化器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对成效显著的,可参照专业孵化器界定标准,优先纳入国家孵化器认定程序。

基地的申请和受理工作,自本发布之日启动。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试点方案 篇47

根据市县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县安排给我镇1000亩。在我镇部分村适宜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意义

机械化土地深松作业,是提高土地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防涝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增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机械化深松在不翻土和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 底层,加厚松土层,不仅可有效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还因松土层的加厚,吸水能力的增强实现涝情的有效缓解。与深耕作业深翻土地相比较,深松作业工作阻力小,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同时深松时不反动土壤,不仅防止了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土层分布,保证作物及时从土壤正常吸收水分和养料,还可以保持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有效防止土壤的风蚀与水土流失。

实践证明,机械深松可使雨水,雪水下渗,形成巨大的土壤水库,减少水土径流,减少水分蒸发,使伏雨、冬雪春用、旱用确保墒情。一般说,深松地块比不深松地块在0-100厘米土层中可多蓄-2毫米的水分,0-20厘米的土壤平均含水量比传统耕作一般增加24-718%。可有效实现天旱地不旱,减少灌溉次数。机械化深松适应各种土质,对中低产田作业效果更为明显。

二、任务安排

今年我镇计划在xx社区和鞠家窑社区部分村和发牛社区部分村土地地块较好的,以粮食生产为主,平整耕地为重点的.地方,确保我镇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结合实施,尽量集中成片。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规范作业模式,保证作业质量。

我镇土地适宜深松作业加旋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厘米以上,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腻,基本没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二)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补助对象为合作社,是定额补助,补助为每亩元,三年内同一地块只能补助一次。程序为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我镇开展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必须为四驱100马力以上。明确作业任务,根据下达的任务,分到社区村。

(三)明确质量监督。

每村要明确村内一名干部为质量监督员,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跟踪检验和监督,并接受上级工作人员的检查督导,保证作业质量和面积,并设立深松作业质量监督和投诉电话,县农机局xx,xx镇政府xx

明确地块,在镇政府、村领导协助下,农机合作社与各村签订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合同中明确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收费方式、作业价格、个人支付、作业确认及兑现。

(四)有关保障措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农机站和各社区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农机站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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