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食品安全检查方案(精选1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为了保证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开平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节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从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2月27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专项整治活动,细化责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了春节期间监管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工作体系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大力整治,切实消除问题隐患
区食安办和各监管部门、各镇街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控制,确保节期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将肉及肉制品、水产品、果菜、米面、食用油、调味品、糖果、糕点、酒类、熟食等节日热销食品作为检查和抽检的重点,将超市、商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场所作为日常巡查和整治的重点,共检查各类超市、市场、大集等95个次,抽检各类节期食品120个批次,排查隐患130个处,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种植、养殖环节。开展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和出售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滥用兽用抗菌药等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车辆24辆次,检查农药、兽药经销点120个,品种80余个,检查蔬菜生产户、养殖户107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畜禽屠宰环节。对我区境内38个集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重点检查生猪产品的.三章两证(即定点厂印章、检疫合格章、肉品检验章、检疫合格证及肉品品质合格证),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肉品、病害肉品等不法行为,确保区内所有上市销售的肉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车辆30辆次,检查经营企业87户,对45家养殖场的73头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检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打击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截止目前,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70余人次、车辆50辆次,检查各类生产企业54个次,抽检各类食品40个批次。流通销售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采购和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易发、多发问题,开展食品标识标签、儿童食品等专项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期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规范节期食品市场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截止目前,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217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36户次,检查各类超市、市场37个次,对卫生条件不好、货品摆放不合理的13户经营者给以行政指导,限期改正;对散装食品的标签问题进行了复查,责令各大超市必须按照要求标注保质期。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检查餐饮业原材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落实情况,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集体聚餐”的监督。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执法车辆40辆次,监督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400余户次,提出监督整改意见50余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农林、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采取集中执法检查和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管。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查办食品安全案件6件,取缔无证经营8户。
三、加强宣传、示范引导,切实强化责任提升
深入开展节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条幅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xx年1月20日,在志方超市门口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讲解了怎样正确分辨猪肉是否注水,现场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50多次,受理举报1件。全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执法队伍培训1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开展“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活动,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查处率达到100%。
目前,我区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食品安全点多、面广、线长,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专业知识和道德意识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督导检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为主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食品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春节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2
为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专项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全县中高考考点食堂(XX一中、XX二中和XXXX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高考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遏制“五无”、过期变质、“两超非”等劣质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着力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治理:一是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二是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监管;三是农村小食杂、食品摊贩监管;四是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五是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生产环节
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地区已纳入目录小作坊的规范取证工作。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1.加强对食品主体资格审查、落实主体责任。当前,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许可与经营项目不一致等问题。各所要开展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食品经营行为。要强化许可经营条件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始终按照许可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食品经营主体,要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无法满足许可要求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监管力度。各所要对辖区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场内食品销售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要对监管档案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整理,做到日常监督检查到位,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监督农村集贸市场开办者、入场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摊贩逐步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规范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3.加大对重点食品销售者的监管力度
一是以小食杂和集贸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为重点,针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督促其在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原辅料时,要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记录,索取追溯凭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以乡镇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集散源头地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白酒、肉类、儿童食品、“傍名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者的监管。
三是以农村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五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食品,以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4.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场所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原料的管理,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三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检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并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按照标签标示有关规定列全信息、粘贴明示。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及时召回和停止被发现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防止出现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5.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力度
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不合格食品的来源去向,要进行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源头治理。(责任单位:县局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餐饮环节
1.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的摸底排查和建档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等制度,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秋季开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查验、规范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推动农村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和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方法。(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2.不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制订完善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全面推行农村流动厨师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流动厨师健康体检,大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分级指导制度,强化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格化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和支持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餐饮服务公司等,推动农村家宴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农村聚餐的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局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
3.扎实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积极推动我省《小餐饮登记办法(试行)》有效落实,以农村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小餐饮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务场所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等情况,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采购和使用无任何标识散装油、调味品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9月上旬)。各股所要组织摸底调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摸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底数,建立监管台账,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
(二)集中整治阶段(9-10月)。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规范引导后,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各股所要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特别是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以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措施、新经验,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真抓实干。各股所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在监督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务必留下监管痕迹,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以扎实的作风来开展工作,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二)排查风险,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掌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及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并分别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措施办法,列出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要突出重点巡查,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着力纠正、规范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
(三)广泛宣传,引导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常性的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县局将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收集情况,及时报送。各股所请于11月9日前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排查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生产流通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餐饮环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至少1个典型案例,报送县局食品股、餐饮股。工作总结重点包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经验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见建议;典型案例要简要说明案情。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4
为确保“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节日热销食品和群众关心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放心舒心的端午佳节。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食品品种
粽子、糕点、蛋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等群众关心食品。
(二)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加工重点食品品种的企业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严查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范的`行为。
2.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食品生产的行为;
3.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仓储条件、“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接触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执行采购、销售台账记录制度。
三、时间安排
20xx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四、检查分工
乡(镇)食药监管所负责本辖区检查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组织安排各项工作,确保节日工作顺利开展。
(二)增强工作协作。各乡镇所在负责各自辖区内节日检查工作同时,要强化协作配合,发现违法线索指向其他乡镇的,要及时通报沟通。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局机关汇报,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端午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规范管理,通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四小”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单位的动态清查和整顿规范,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行业秩序稳中向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规范”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小餐饮、小食品店达到7个100%,即:监管覆盖率、建档率达到100%;持证亮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率达到100%;餐饮具及工具清洗消毒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
通过深入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的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纠正整改一批违规行为、查办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四小”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四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进任组长,郑超、xxx任副组长,镇食安办、医院、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医站、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xxx、xxx、xxx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电话:xxx联络员xxx。主要负责全镇专项整规行动的组织计划、联络各部门以及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整治专项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等,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所、各村(社区)全面协助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督促小作坊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小作坊整改,收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开展分类建档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针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回访小作坊整改情况,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小作坊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条件太差、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向区食安委上报有关整规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认真总结梳理整规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镇所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营业面积150平米(含)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乡村流动餐馆、校内食堂便利店、进行整治和规范。
六、任务分工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由镇食安办、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和状况,对加工场所、相关资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标识标签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健全小作坊的“一库三档”(基本信息数据库、监管电子档案、检查文书档案和作坊信用档案)。并督促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由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对本辖区内小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查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查供货商资质、查产品购进票据、查进货查验记录、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看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看有无“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过期产品等措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问题处置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分清责任,明确权限,依法查处。
(一)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责令停产,立案查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5、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7、生产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9、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
10、生产加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与规模不相适应,厂区周边存在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
2、生产的'设施设备与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未进行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的污垢、霉斑和垃圾;
3、生产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未进行分开设置,功能不明确,标示不清楚;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是食品级材料制成,表面未及时清洁消毒,生产的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从业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生产车间防虫、防蝇、防鼠和防尘等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有垃圾、有污水、有异味,不符合卫生标准;
7、生产负责人和管理者不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8、生产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表面不清洁;生产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有毒、有害;
10、未建立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台账。
八、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四小”整规专项整治工作是建立在当前食品安全大环境下的重点工作,请参与的各单位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覆盖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抓出规范,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6
为确保“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节日热销食品和群众关心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放心舒心的端午佳节。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食品品种
粽子、糕点、蛋制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等群众关心食品。
(二)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加工重点食品品种的企业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1.严查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范的'行为。
2.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食品生产的行为;
3.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设备设施、仓储条件、“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接触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明;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执行采购、销售台账记录制度。
三、时间安排
20xx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四、检查分工
乡(镇)食药监管所负责本辖区检查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当前工作重点,合理组织安排各项工作,确保节日工作顺利开展。
(二)增强工作协作。各乡镇所在负责各自辖区内节日检查工作同时,要强化协作配合,发现违法线索指向其他乡镇的,要及时通报沟通。对在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局机关汇报,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端午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请各乡(镇)监管所于6月2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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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7
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暑期食品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和市整规领导小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7月18日至28日在全区开展为期10天的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加强市场监管的会议精神,按照“石政办发[]33号”文件中食品安全的有关要求和责任,切实加强对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管理。
二、检查的重点
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为肉类及熟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等;重点区域包括各类食品生产厂家及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街边摊点、餐饮场所等。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可结合此次检查活动,根据本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可增加检查对象,扩大检查范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均应移送工商局,按照《无照经营管理办法》从严处理,坚决取缔。
(三)凡属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控制,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四)加强对肉品运输、储藏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检查力度,确保食用安全。
(五)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和院校食堂的.监管,落实对群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管的各项措施,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验收
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7月29日前,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检查的部位、查处的案件数(按肉品、熟肉、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其它分类),取缔无证经营数、农药残留监测数据,查扣或销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书面报区整规办(附软盘),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市整规办将到各区进行督导,活动结束后还要抽查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效果。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规范管理,通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四小”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单位的动态清查和整顿规范,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行业秩序稳中向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规范”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小餐饮、小食品店达到7个100%,即:监管覆盖率、建档率达到100%;持证亮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率达到100%;餐饮具及工具清洗消毒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
通过深入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的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纠正整改一批违规行为、查办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四小”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四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进任组长,郑超、xxx任副组长,镇食安办、医院、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医站、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xxx、xxx、xxx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电话:xxx,联络员xxx。主要负责全镇专项整规行动的组织计划、联络各部门以及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整治专项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等,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所、各村(社区)全面协助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督促小作坊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小作坊整改,收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开展分类建档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针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回访小作坊整改情况,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小作坊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条件太差、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向区食安委上报有关整规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认真总结梳理整规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镇所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营业面积150平米(含)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乡村流动餐馆、校内食堂便利店、进行整治和规范。
六、任务分工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由镇食安办、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和状况,对加工场所、相关资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标识标签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健全小作坊的“一库三档”(基本信息数据库、监管电子档案、检查文书档案和作坊信用档案)。并督促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由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对本辖区内小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查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查供货商资质、查产品购进票据、查进货查验记录、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看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看有无“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过期产品等措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问题处置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分清责任,明确权限,依法查处。
(一)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责令停产,立案查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5、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7、生产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9、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
10、生产加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与规模不相适应,厂区周边存在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
2、生产的设施设备与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未进行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的污垢、霉斑和垃圾;
3、生产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未进行分开设置,功能不明确,标示不清楚;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是食品级材料制成,表面未及时清洁消毒,生产的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从业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生产车间防虫、防蝇、防鼠和防尘等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有垃圾、有污水、有异味,不符合卫生标准;
7、生产负责人和管理者不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8、生产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表面不清洁;生产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有毒、有害;
10、未建立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台账。
八、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四小”整规专项整治工作是建立在当前食品安全大环境下的重点工作,请参与的各单位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覆盖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抓出规范,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规范管理,通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四小”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单位的动态清查和整顿规范,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行业秩序稳中向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规范”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小餐饮、小食品店达到7个100%,即:监管覆盖率、建档率达到100%;持证亮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率达到100%;餐饮具及工具清洗消毒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
通过深入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的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纠正整改一批违规行为、查办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四小”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四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进任组长,郑超、xxx任副组长,镇食安办、医院、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医站、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xxx、xxx、xxx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电话:xxx联络员xxx。主要负责全镇专项整规行动的组织计划、联络各部门以及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整治专项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等,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所、各村(社区)全面协助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督促小作坊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小作坊整改,收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开展分类建档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针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回访小作坊整改情况,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小作坊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条件太差、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向区食安委上报有关整规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认真总结梳理整规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镇所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营业面积150平米(含)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乡村流动餐馆、校内食堂便利店、进行整治和规范。
六、任务分工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由镇食安办、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和状况,对加工场所、相关资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标识标签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健全小作坊的“一库三档”(基本信息数据库、监管电子档案、检查文书档案和作坊信用档案)。并督促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由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对本辖区内小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查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查供货商资质、查产品购进票据、查进货查验记录、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看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看有无“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过期产品等措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问题处置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分清责任,明确权限,依法查处。
(一)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责令停产,立案查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5、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7、生产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9、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
10、生产加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与规模不相适应,厂区周边存在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
2、生产的设施设备与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未进行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的污垢、霉斑和垃圾;
3、生产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未进行分开设置,功能不明确,标示不清楚;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是食品级材料制成,表面未及时清洁消毒,生产的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从业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生产车间防虫、防蝇、防鼠和防尘等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有垃圾、有污水、有异味,不符合卫生标准;
7、生产负责人和管理者不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8、生产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表面不清洁;生产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有毒、有害;
10、未建立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台账。
八、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四小”整规专项整治工作是建立在当前食品安全大环境下的重点工作,请参与的各单位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覆盖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抓出规范,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0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1
20xx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xx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xx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落实签订《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驻点人员安排见附件3。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七、总结上报。
餐饮科、各中队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各驻点监督人员要把驻点监督时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交责任科室或中队。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自查,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指导域内学校食堂、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及时并报送自查报告。
(二)各综合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排查证照情况。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排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理。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在供餐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供餐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制作食品的食材新鲜,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着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并及时更换。
(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陪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七)严格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等信息。
(八)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学校配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50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保存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完好(0—6℃),留样记录完整。
(九)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儿童食品违法行为。
(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有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学校和教育机构是高密度聚集场所。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供餐后,各属地分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对复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法监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学校食堂或食品经营者立整立改;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及时总结,做好按时报送。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将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餐饮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3
一、活动名称
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
20xx年6月起,将每月10日作为我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活动目的
为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内容
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类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推广,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现场检查,找准症结,排查隐患,并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四、活动方式
重大节假日配合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10日前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并将展开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上报县食安办。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4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x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5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6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
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
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
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品安全检查方案 篇17
为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专项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全县中高考考点食堂(XX一中、XX二中和XXXX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高考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