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1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2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一)政策概况
全县有基层卫生机构12所(含磨西镇、燕子沟镇),乡镇卫生院10所,中心卫生院2所。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xx年度我县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二)政策绩效总目标
12个卫生院基药实行零差率。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评价步骤及方法
我局局20xx年自行组织政策自评工作组,科学运用比较法、绩效逻辑分析法、因素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开展20xx年基本药物补助政策自评工作。评价组收集政策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设计调查问卷,抽选政策实施地点实地查勘和开展受益群体问卷调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结合单位政策实施方案,了解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听取政策实施情况介绍;
2、现场调查,现场查看政策实施情况,核查政策资金收、支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政策决议、制度建设、公示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典型案件,为整个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收集基础数据,填制政策基础数据表;
3、引用政府绩效管理原理,对政策从决策、管理、绩效等方面,结合该政策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政策实际情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该政策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5、对资金使用效益评分,分析、检验政策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绩效目标;
6、经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为泸定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泸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选择其中5个作为本次评价点位。
(二)政策总体评价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深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
该政策的制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和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与我局的职能职责、部门规划密切相关,各项补助标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与上级文件无冲突。
(二)效率性
我局及时的提交了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的议题,及时召开会议通过党组会进行了集体决议,并制定了《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所耗时间较少,管理效率高效,资金的下达后,及时的完成了资金的拨付。研究结果表明,在制度全面实施后,每张处方的平均药品种数下降;抗菌药物使用率降低,其中注射剂型和联合使用比例均下降;注射剂和激素使用率亦呈下降趋势;处方通用名使用率升高,不规范处方使用率下降。政策实施后,不合理用药情况明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
(三)效益性
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实施后,优化了医药资源配置、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所需,克服了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了社会健康公平;整顿了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了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降低了患者医药费用。通过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
(四)公平性
通过对抽查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各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了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了患者药费支出,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五)可持续性
20xx年度我县基本药物制度上级财政补助124.81万元,县级配套4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各乡镇卫生院补助按照20xx年度基药销售比例分配,其中海管局按照人口数拨付。村卫生室补助分配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依据村卫生室基药销售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泸定县卫生健康局下发《关于泸定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补助资金政策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还建立了财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项目明细账等制度,对该政策的执行进行监控,能够充分的对该政策的持续运行起到保障作用。政策颁布至今,与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同步一致;无其他影响政策效果的客观条件存在。受益对象对该政策具有持续需求。
(六)政策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的实施进度:全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政策完成质量:政策资金按照政策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政策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政策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政策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政策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政策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四、政策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综合评分89.90分。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药品网上采购困难。药品采购平台显示中标,但配送企业无货可供。
2、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3、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和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需求。
2、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政策性亏损补偿力度。
3、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鼓励医学人才进入乡村医生队伍。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维护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县财政每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偿资金给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总目标: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患者负担减轻,次均费用下降,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年度目标: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6家基层卫生院及322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了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极大的满足了辖区内群众的医疗需求,合理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按照每季度需求及时拨付资金,为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项目资金均做到按实际支付,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没有出现超支情况。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医药发展有后劲。
项目资金均按照每季度实际进度足额拨付,20xx全年拨付了补助资金288.51万元。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保证零利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
县卫健局按照《清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县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自评小组,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8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
五、工作活动(项目)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5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6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平阴县辖6镇2个街道办事处,346个行政村,827平方公里,人口37万。全县设人民医院1处,中医医院1处,基层卫生院6处,村卫生室162处。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精神,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我县按照国家省市总体部署,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内综合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继续推进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任务,制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管理方案,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固定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建立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和处方点评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采购发放,药品账目管理规范。根据上级规定,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数量占比≥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金额占比≥60%,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患者满意度均≥8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11月29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xx]22号)和《平阴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的意见》(平政办发〔20xx〕11号),明确提出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6处镇卫生院和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总结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药制度基础上,20xx年,我县印发了《平阴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3月底前在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我县印发了《平阴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覆盖率达100%。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现了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让群众在县域内就医。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济卫办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每年安排两次县级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到各单位账户。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济卫基药函〔20xx〕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并重新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平卫字〔20xx〕4号)。
20xx年我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专项检查2次,分别对全县镇卫生院以及每个镇卫生院抽取2-3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访谈调查等形式进行,并组织各单位相互进行交流学习,及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综合性解决措施,列出阶段性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县镇卫生院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均在200种以上,服务1000人口以下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80种,1000人口以上的'配备100种以上,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经考核,各单位得分均在89分以上,根据考核结果已拨付资金到各单位账户。
我局和各基层卫生院定期对基药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县级医院专家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各单位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合理用药知识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让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了社会知晓参与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真正使医改政策惠及民生。这项政策群众知晓率高,民生反映良好,体现了基药制度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执行情况分析等)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预算304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67.7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72.25万元。20xx年实际拨出3023.17万元,资金结余16.83万元,明年结合考核情况用于绩效考核奖惩。资金到位率和使用率均为100%。
20xx年,我县纳入省市统一规划卫生室乡村医生预算补助人数355人,按标准应补助213万元。20xx年,按照我县在岗乡医人数310人,实际到位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185.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11.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出村卫生室基药资金185.75万元,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各基层单位均制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管理方案,各单位固定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所用药品全部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县级医疗机构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选择范围与县级医院一致,建立了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网上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结算,药品账目管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数量占比≥7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金额占比≥70%,通过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到货率≥96.8%,零差率销售药品占比100%,无一次投诉违规使用药品,供应不及时等情况,患者满意度均≥90%。
六、绩效目标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目标完成得益于上级卫健部门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拥护。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刚性约束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科学补偿和绩效考核机制。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用药培训,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配送行为,及时催缴药品货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8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xx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xx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xx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xx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xx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10
按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西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品制度补助项目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和西宁市财政局共同实施,主要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目前西宁市四区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基本药物补助项目,项目覆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乡镇卫生院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村卫生室 769家,覆盖人群约237万,收益人群约541.7万人次,西宁市自2009年起率先在全省推进药品零差率服务,截止目前西宁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药品零差率服务,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落实。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底,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随机抽查了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乡镇卫生院家,200余家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目录药品管理、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管理、价格管理、药款结算、报销、推广培训、宣传教育、监测评价、信息报送、评价与监测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我市召开基本药物相关会议4次,年初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年中卫生工作半年推进会,年中基本药物督导检查通报会和年度基本药物工作总结会议,出台了《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宁医改组(20xx)4号),同时与市财政联合印发了《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xx年以半年为周期,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宁卫健函(20xx)154号)。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完善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用药的专题培训工作。二是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均全面配备基本药物,除个别医疗机构外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集中采购,能合理控制基本药物库存,实行分类储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基本药物占药品品种的90%。为更好地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用药与三、二级医院用药的衔接,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以满足专科用药、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的用药需求。三是严格实行药品零差价。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配备的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价格透明。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xx年,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西宁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以区县管理为主,市级督导检查为辅的.工作模式,年初在卫生工作推进会中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细化了工作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年中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了基本药物通报会,下达了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通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年底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率20%。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20xx年通过市、区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较上一年有明显进步,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医联体建设要求,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一体化管理,药品目录实现了医联体内统一目录,采购实现了统一集中采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针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优先使用监测结果制定了相应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经过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其中乡镇卫生院考核优秀率达19%,良好率达7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秀率达27%,良好率达47%。从市级抽查情况来看,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率较乡镇卫生院有差距,合格率达91%,其中考核优秀率达5%,良好率达59%。
五、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及完成情况
20xx年省级财政拨付西宁市基本药物补助经费1755万元,其中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437万元,拨付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18万,按照市财政工作安排,全市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城东区222万元,城中区260万元,城西区144万元,城北区235万元,大通县349万元,湟中县436万元,湟源县109万元。截止20xx年低考核,各区县基本药物资金拨付率达100%。
综合分析市级和区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考核情况,20xx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100%,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1%。
六、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考核后发现的问题
一是医师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率不高。部分医生优先选用基本药物主观意识不强,在疾病预房治疗中,不能严格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选用基本药物,是降低基本药物使用率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基本药物短缺。很多常用药、低价药因乡镇卫生院采购量小,配送企业缺货、不能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更换、药品采购和配送价格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不及时,部分药品短缺,影响了基层临床用药。三是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公众对基本药物知识了解甚少,习惯用药和经验用药普遍存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全面配备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依据国家药物政策,要求制定本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本药物使用指标,并纳入各医疗机构内部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定期统计分析,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指导规范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保障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基本药物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二是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疗机构在确定采购目录时,优先选择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价格适宜的基本药物。按照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中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的标识提示,在采购时优先选择此类药物。三是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测和评价。区县卫计局和委属公立医院要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制定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措施,推进药品使用监测网络建设,要依托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采取全面监测和重点样本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基本药物,收集汇总核查分析数据信息,实现对重点监测药品信息的动态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过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了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了基本药物的配备、采购、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强化了基本药物优先配备及使用率,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均次费用,提高了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11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篇12
我县对20xx年度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局机关实际在岗职工101人,共设23个股室(直属机构),具体是:办公室、党办、人事股、财务股、宣传科教股、行政审批股、规划信息股、医政医管股、疾妇股、爱卫办、献血办、中医管理股、基本药物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股、监察室、“120”指挥调度中心、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农村卫生协会办公室、卫生计生人员培训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20xx年卫生计生工作再上台阶,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04.8106万元,共342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2、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3、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截至20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共有342个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上半年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49.4742万元,年终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55.3364万元,全年共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304.8106万元。
绩效效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0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