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知远网

2026-04-02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精选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二、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人落实补助,收到各级补助共计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三、综合评价结论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2020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自评结论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的问题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五、相关建议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4

一、基础工作(自查得分50分)

(一)党建工作(自查得分5分)

分局党组和领导十分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机关支部组织健全、计划周密、制度落实、教育认真、活动丰富、工作有力,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带头讲党课、作学习辅导、交心谈心,主动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促进了党内民主建设。全年共投入2万余元,用于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建设、“庆祝建党八十八周年”、“唱读讲传”、“支部连线手拉手”、“三进三同三个一”等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赵学良同志被县委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唱读讲传”活动中分局获市食药监系统三等奖,分局参与县政府队获全县二等奖。一年来,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和党内统计工作,党务工作档案资料健全、规范,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模范表率作用。通过支部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达到了增进团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全年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无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作风问题的情况发生。

(二)应急值守工作(自查得分2分)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制定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分局应急小分队,应急值守在岗率保持100%,全年无突发性事件发生。

(三)群众信访工作(自查得分2分)

制定了信访制度,畅通了电话、信函、网络、来人等信访渠道,规范了办理程序,扎实开展了大下访活动,全年无群体性集访和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

(四)宣传信息工作(自查得分2分)

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有分管领导和宣传信息责任人员,全年上报信息130条,市局采用92条,国家局网站采用1条,高质量完成了市局年度宣传信息任务。

(五)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自查得分3分)

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密级文件和资料有专人管理,全年文件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率达100%,无泄密事件发生。

(六)统计工作(自查得分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无造假、谎报、漏报、超时报等现象。

(七)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得分2分)

制定了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在公开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了工作职责、政策规定、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收费许可、便民措施等相关内容、重大事项、审批许可都由集体研究,实行民主决策。

(八)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自查得分10分)

建立并落实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等制度,扎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大下访活动和“三进三同三个一”、支部连线“手拉手”等活动,通过各项制度的认真落实、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深入学习及各项活动的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统筹意识、民生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更加民主,决策更加科学,队伍更加团结,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明显提高,班子心齐气顺,机关团结和谐,政令畅通,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迅速,积极化解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县五大班子的肯定,在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执政为民考核中群众满意度测评均为100%满意,科学发展观活动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执政为民测评为全优。

(九)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得分10分)

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投诉受理办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回访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国家八条禁令和分局行为规范“九不准”、作风建设“八不让”、廉政建设“五不一禁”等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扎实开展了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法纪、警示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十)财务管理(自查得分10分)

严格落实预决算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固定资产明细账(台账)完整,无利用或变相利用行业协会敛财收费行为,无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

二、业务工作(自查得分50分)

(一)行政复议(自查得分1分)

建立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考核、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全年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

(二)举报投诉处理(自查得分2分)

健全了举报投诉制度,对市场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由市场科负责调查处理,对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由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一般的举报投诉由分管领导审核,复杂的举报投诉由主要领导审核,简单的问题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复杂的问题一个月内回复处理结果,全年市场经营行为举报投诉调查处理资料完整、程序规范,无行政行为举报投诉。

(三)日常监管质量(自查得分2分)

日常监管实行划片分组负责制,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并严格执行,监管对象符合法定条件,及时发现、处理、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40家次,责令整改156家次,现场处罚119家次,对市局责成整改或处理的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或回复。

(四)执法办案(自查得分3分)

建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审批、合议制度和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对假劣药械追根溯源,全年立案30件,现场处罚119件,无虚报、隐报和应立案未立案或无正当理由撤案等行为,无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正确、收集证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合法、无正当理由不结案或减轻处罚等现象,做到了同类案件处罚基本一致,案卷书写归档规范。

(五)行政许可(自查得分2分)

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公开、流程管理、行为回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许可验收标准,按时报送有关行政许可、零售药店gsp认证月报表,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2件、gsp认证89家,无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自行增设许可项目或增设许可条件的行为,无行政许可程序不规范和许可超时等现象,许可档案书写、归档规范完整。

(六)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自查得分10分)

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门工作联系、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完善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全年召开食品安全部门协调会议8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6次,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1次,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屠宰场32个次,市场超市45个次,冷藏加工场18个次、动物2497头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990户次、餐饮单位1200户次、学校食堂65个次,开展巡回检查107次,在《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中,组织街头宣传18次、科普下乡宣传15次、《大足日报》全文登载一期、大足有线电视台滚动宣传一周,培训食品从业人员290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36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5幅、制作宣传展板87块,及时报送了相关资料、信息、方案和总结,全年无重大和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七)药品安全监管(自查得分30分)

大足县委将药品安全监管纳入了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内容,我局始终坚持以药品安全监管为中心工作,积极推进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健全药品安全监督网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药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了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来,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县政府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足府办发[XX]40号)、《关于改革街镇乡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足府办发[XX]188号),与全县24个街镇乡重新签订了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协议,对全县67名药品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了委托执法相关制度,委托执法人员能独立开展药品安全执法工作,积极深入乡村进行药品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乡镇药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达100%;药械日常监管实行划片分组负责制,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品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及时报送了有关报表、资料;完善了药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应对药械不良事件,对药品安全事故中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及时对不合格药品核查函进行了核实、处理并复函;组织开展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7次,培训医护人员867人次,全县adr注册用户32家,上报adr报告202例,其中新的21例,严重的9例,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为14.8%;全年共抽验药品140批次,不合格药品23批次,不合格率为16.4%,抽验医疗器械5批次,不合格医疗器械1批次,不合格率为20%,出色完成了抽验计划任务;配合工商部门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加强了对广告药品的抽验,将违规发布广告与企业诚信挂钩,情节严重的启动退出机制,全年提请工商部门查处2次;扎实开展了“万家药房无假药”、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市局布置的10个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40家次,现场处罚119家次,责令整改156家次,签订“万家药房无假药”承诺书300份,收到了良好效果,有力地推进了“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及时报送了相关方案、总结、报表;对全县1家医药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覆盖面达100%,及时报送了日常监管各类资料、报表,全年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6例。

三、加分(自查分2.7分)

(一)市局党组科学发展观简报第3、22、25期书面肯定了大足分局迅速启动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有意义的建党88周年庆祝活动、以特色多样效果突出的活动成绩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按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每次加0.2分,共加0.6分;

(二)县政府在XX年6月19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上,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足府办发[XX]40号)和《关于改革街镇乡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足府办发[XX]188号),进一步强调了街镇乡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并与各街镇乡重新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按目标考核细则规定加0.1分。

(三)召开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7次,培训867人次,积极应对处置药械突发不良事件,完成不合格药品核查函11份,复函合格率100%,按目标考核细则规定加1分。

(四)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药品抽验小组,共抽验药品140批次,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为16.4%,抽验医疗器械5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0%,按目标考核细则规定加1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5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11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16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20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20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三)相关建议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萧县20xx年度有农业人口1130916人,基本药物补助合计11400000元,补助资金7350956元用于全县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村卫生室,4049044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综合医改中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发放、管理、使用,认真落实药品零差价销售,确保村卫生室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实现患者负担能下降,卫生室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72号)文件要求,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稳步提高,实施基本用药目录药品零差率后,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安全用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1、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实行半年预拨和年度考核发放,对未按规定政策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站),将在全县进行通报,酌情扣发20xx年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用。

2、对未按时间规定上报村级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考核情况表的乡镇卫生院,扣除该乡镇下半年药品零差率补助费30%,对村室的补助资金必须按实际结果拨付,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预算外经费支出。扣减资金由县卫健委统筹管理,专项用于对其他成绩突出考评补助对象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5859.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51.79%。23家乡镇卫生院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086.2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80.89%。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9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685)采购占比:二级医疗机构应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70%。25家公立医疗机构均符合政策规定采购占比。 23家基层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年度指标值达到100%。20xx年度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7350956元,分别于20xx年6月和20xx年12月份拨付到位(上半年由卫健委直接拨付到村室使用账户,下半年按预算资金数额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卫生院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到村卫生室)。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鹤城区为怀化市市辖区,人口60.79万。下辖3个乡镇91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鹤城区卫生局辖基层卫生机构21个,医务人员330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站4个、乡镇卫生院6个。全区已经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居民都享受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销售总金额1380万余元,让利200万余元。

按照《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鹤政办函〔20xx〕6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开始,我区陆续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到目前为止区妇幼保健院,21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62个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100%通过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购),采购的基本药物全部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中央、省、市、区财政部门制定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单位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xx年底,逐步在行使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中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中药品收入的加成比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并且价格可为个人接受或可为社会所负担得起的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⑴全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全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规范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走样。在此基础上,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等相关基药文件。今年区卫健局进行了两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和药事管理督导,将其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办法,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通过采购平台提供的网上监管系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了动态监管。

⑵统一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的应用培训。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大力引导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进行培训和考核全年共召开全区性基药专项工作会议和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三次,集中学习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政策的相关业务知识和《20xx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湘卫药政处便函〔20xx〕2号、《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试行)》湘卫药政发〔20xx〕1号、《医疗机构临床短缺药的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xx〕4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和处方点评内容培训。同时,建立了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了超常预警制度,完善了处方审核、点评措施。通过定期分析通报医务人员用药情况,强化了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规范了处方和调剂行为,形成了科学用药观念,促进了基层医务人员安全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了合理用药水平。

⑶切实保证基本药物采购货款统一结算、集中支付。

按照省、市要求,鹤城区卫健局核算中心设立了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实行对采购周转资金专款专用,按月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⑷全面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51号)文件精神,建立起与深化医改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区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下拨基本药物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基本医疗费用下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实行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六个统一”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而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2.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国家印发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我区组织全区医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用药更趋于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

3.药品更加安全有效。基本药物是经过长期临床实践检验证明安全有效的首选药物。生产、配送和仓储比较规范。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4.社会反响总体良好。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20xx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良好。

五、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中央配套159.2万元,省级配套101.7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在区财政局未拨付到区卫健局,),区级配套6.92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区卫健、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鹤卫发〔20xx〕18号文件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区卫健局药政股牵头对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基层医疗单位对所属辖区村卫生室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按省市文件要求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非基药,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区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用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的效益性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鹤城区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一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二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8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20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 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9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xx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xx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xx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xx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xx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三)相关建议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受益人群:50.70万农村人口;主要内容:18家乡镇卫生院及116家农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西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20xx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实施两票制,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低于要求比例,且均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没有线下采购现象。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口为50.70万人,国家财政补贴我县乡镇卫生院为319.46万元,用于我县18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共经费补贴,全部发放。农村卫生所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193.54万元,省级101.40万元,县级101.40万元全部到位,保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根据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情况,按照15%的.比例足额拨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余额按服务人口平均分配,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贴319.46万元,农村卫生所补贴396.34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xx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中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保持中长期持续实施。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1

根据渑绩效[20xx]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渑绩效[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方面

(一)重点工程

1、上半年,共检查药械3000余种次,检查各药品生产、零售、使用单位350户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分别监管4次,38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均达2次,52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管2次以上,检查覆盖率均达100%,326家县、乡、村医疗机构检查50%以上;批发企业所经营的药品100%达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确保批发企业源头安全;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金额150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金额40万元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金额14万元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金额132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二、常规工作方面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投资10万余元完善党建基础设施,设置党员之家、图书室、档案室、文明学校、文体娱乐室等,改善了职工办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3)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三、创先创新性工作

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四、社会监督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综合上半年的工作我局工作基本上完成了绩效考核指标,但是个别方面工作仍需改进。下半年需对薄弱环节下功夫进行提高。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我局综合可得92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2

为落实深化医改相关政策,加快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推动我县妇幼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长垣县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豫卫妇社便函[20xx]24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县卫生局计划于20xx年全面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对乡镇卫生院和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妇幼卫生工作进行立了考评,现将自评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职责

根据市卫生局文件精神,乡卫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领导为组长的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小组。对本院和村卫生所进行评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二、着重从以下四点入手进行了自查考核

1、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行政管理;

2、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3、妇幼保健管理:依法执业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信息管理;

4、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保健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三、自评结果如下

1、政府保障方面

⑴政策支持

政府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每年制定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⑵经费保障

每年发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经费。

⑶行政管理

卫生院设有专门部门负责,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2、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⑴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乡卫生院设有公共卫生办公室,专人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管理、孕产妇保健,承担全乡妇女、儿童各项保健服务,主要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及儿童卫生保健指导等,随着医疗改革深入开展,承担着全乡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补助项目、增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降消项目、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指导管理等工作项目。同时开设有妇产科、内儿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等医技科室。妇产科开展正常产、剖宫产以及妇科疾病治疗等,同时开展人流、中期妊娠引产、结扎手术等。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方面:医护人员与病人通道设置合理,符合无菌要求,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并保证功能完好,医护人员操作熟练。

⑵人员配备

我院设有妇产科,有乡村医生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公共卫生有专人承担相应的个人及群体妇幼保健工作。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经常派遣人员去各县市级医院进行培训学习,为做好全乡妇幼保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明确了村级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承担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3、妇幼保健管理⑴依法执业管理

我乡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在县卫生局的监督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院职工人员都是去的执业证书后持证上岗。

⑵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按要求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专人管理。当年出生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平均签发率达99%以上,并全部做到电子打印。

⑶服务管理

根据县卫生局转发文件,制定了辖区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由卫生院组织,每年对辖区内妇幼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及产科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乡卫生院每年度对每个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县卫生院每年对全乡村级保健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进行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规范化的项目管理。

⑷信息管理

为孕产妇及0-6岁儿童建立电子档案,每月对妇幼信息进行上报,制定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全乡统一健全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原始登记。每年定期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

⑸健康教育管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卫生院本年度针对“农免”、“叶酸发放”、“母婴阻断”等项目进行街头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xx多份。

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狠抓管理工作,提高早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20xx年全年活产298人,新生儿访视263人,新生儿访视率88.82%,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325人,电子档案管理人数3328人,管理率77%。全年产妇数310人,产前健康管理人数265人,产后访视263人,早检人数202人,产前健康管理率85.4%,产后访视率88.25%。每季度对当年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定期对孕产妇及0-6儿童进行随访,提早发现问题,预防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

四、存在问题

(一)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村级卫生室刚刚进行整改,由于基层人才匮乏,不能配备专职的妇幼保健技术人员。

(二)妇幼保健服务方面:房屋建设布局不合理,现有面积已不能满足全区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个别村医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已不能胜任妇幼保健工作。乡卫生院预防保健用房面积不够,设备不全,医务人员少。虽然已经免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基本保健服务,但服务对象满意度低,服务质量有待加强

五、整改措施

1、积极争取增加乡妇幼保健人员编制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经费保障和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国家重大及基本妇幼卫生项目。

3、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环境,使其能够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需求。

4、加强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5、建立本地区0-6岁儿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制度及高危筛查技术规范。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新的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及时对孕产妇及0-6岁儿童进行随访,及早发现问题。努力查找工作中不足之处,积极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乡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乡妇幼保健事业作做更大的贡献。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3

根据渑绩效[20xx]8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照渑绩效[20xx]4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的通知》中关于我局的主要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自查,进行自我打分。经过自查对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有了清楚深刻的认识,明晰了上半年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之处。通过对比也更加明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理清了我局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也更加明确,清楚。现对照我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将我局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内容做如下汇报:

一、重点工作方面

(一)重点工程

1、上半年,共检查药械3000余种次,检查各药品生产、零售、使用单位350户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分别监管4次,38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均达2次,52家药品经营企业监管2次以上,检查覆盖率均达100%,326家县、乡、村医疗机构检查50%以上;批发企业所经营的药品100%达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确保批发企业源头安全;

2、上半年共检验药品60批次,检出不合格18批次,其中基本药物32批,不合格5批,检验正确率100%,信息平台输入正确率100%。

(二)争取资金

1、1-5月份我局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开办明康大药房金额150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宏泰大药房金额40万元引进开办康乐大药房金额14万元引进开办艾米萨比萨自助西餐厅金额132万元引进开办黄河路鲜鱼馆金额35万元

2、6月份引进资金项目:

引进楚天湖北菜馆金额135万元

3、上半年共计完成招商引资502万元

(三)自评打分

经自查重点工作所有指标我局上半年均已完成,自评打分40分。

二、常规工作方面

(一)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

1、围绕“创先争优促监管,饮食用药保安全”这个主旋律,开展“两创一争”活动,在全局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投资10万余元完善党建基础设施,设置党员之家、图书室、档案室、文明学校、文体娱乐室等,改善了职工办公环境;建设设施更完备的学习中心,制作“文明创建”、“两创一争”、“双争”、“创先争优”版面及楼梯、楼道警示标语30余块;创建了浓厚的教育氛围,使同志们时刻感受到党的影响。

3、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统一领导部署,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面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为政风行风评议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奠定良好的基础。

4、统战工作

5、复创市级文明单位,提升单位形象。我局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组织人员到外单位参观学习,并邀请县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来我局参观指导工作,对文明办工作人员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6、在信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针对会上的要求立即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工采取三方面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空白;

(3)认真迅速,及时化解矛盾。上半年,我局监管措施得当,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7、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计生委完成计生药品案件的`查处,查处违法妊娠药品案件9起。单位内部的计生工作也全面完成工作责任目标。

8、截止5月份已完全完成文书归档工作,县档案局以为我局出具归档证明。

9、在县里组织防洪期间,我局配合县水利局抽调车辆、人员到南村乡展开抗洪防御工作。

10、我局上半年须知多次普法知识学习,全机关人员都参加学习。另外,我局还组织人员到仰韶广场做药品知识宣传工作,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期间向老百姓宣传用药知识。

11、针对县节能办下发的节能任务,我局采取换节能灯,制定办公设备、空调等节能措施保证了节能指标完成。我局还参加县节能办组织的机关技能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二)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我局上半年在接收新职能和新到岗人员后积极展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市场,保证了我县餐饮服务市场和药品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督查事项落实

我局内部建立督查体系,对交办不不力的工作内部出督查专报,保证工作落实。上半年的人大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并报送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局。

(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我局从不推诿,积极协办,从没有出现过拖办情况。

综上来看我局在常规工作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可以得27分。

三、创先创新性工作

我局在上半年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第二届县直工委运动会中获得拔河比赛三等奖;在市食药监局组织的唱红歌比赛中两首歌曲分获二三等奖。我局的创先创新工作可以获得5分。

四、社会监督

县领导对我局工作基本持褒奖态度,充分肯定了局领导的工作,社会群众一直对我局评议较好,上半年无通报批评与媒体曝光。综上来看可以获得20分。

综合上半年的工作我局工作基本上完成了绩效考核指标,但是个别方面工作仍需改进。下半年需对薄弱环节下功夫进行提高。上半年绩效考核指标我局综合可得92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4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委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前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于20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xx年9月下达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该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2.项目设立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对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

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145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二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进行;

三是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

四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

五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保基本、强建设、建机制”的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制定的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项目质量,规范存档项目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5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22〕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20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季度报告 篇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五、工作改进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