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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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犯罪调查报告(精选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犯罪调查报告 篇1

前不久,笔者随同人大的调查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调查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出现了团伙化、暴力化、低龄化等新特点。这里笔者就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谈谈自己的看法,期待全社会用双手和爱心,用法律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即未成年人个体自身的原因和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环境。

一是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导致犯罪。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事物的认识较为片面,对自己的行为还不能做出正确的估价和判断。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难以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有的为贪图享受而盗窃、抢劫、诈骗,有的为了所谓的义气,充当英雄而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是家庭教育不完善导致犯罪。现在大多数孩子为独生子女,有的因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养成了任性、自私、倔强的性格。有的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本身就有不良习惯,无暇顾及孩子,疏于对子女的管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不健康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子女因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理,或自暴自弃,或沾染不良习气,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是学校教育方式单一滞后导致犯罪。有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同时忽视对双差生的引导和帮助,导致部分学生厌学、逃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逐渐走上犯罪道路。近几年,虽然各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但大多形式单调,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教育效果不尽理想,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

四是社会负面影响导致犯罪。社会中出现的拜金主义思潮、“黄赌”现象以及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促使一些青少年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途径。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直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对预防犯罪工作的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构建有效的网络体系,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少干部群众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社会合力。许多家长过于注重孩子考试成绩,存有法制教育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真正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向广大青少年普及预防犯罪知识,使之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好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进一步做好在校生的预防犯罪工作。有些中小学校对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倾向。要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内容,强化精神文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学生课外生活引导和管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确立“转化一个差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重要”的理念,防止适龄少年儿童厌学、失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大力倡导警校共建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障法制教育课规范有效。要熟悉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大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的力度,及时矫治学生的心理障碍。要积极创办各类家长学校,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重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政府虽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总体上看,预防责任和任务还没有全面落到实处。有的部门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够强,加之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难以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加大对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新闻出版物、音像制品市场和网吧、游艺厅、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监管,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引发犯罪的社会诱因,为未成年人创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尽快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调查显示,家长对孩子不良习惯的矫正有时心有余力不足,缺乏科学的思维和方式。学校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还很薄弱,没有成文的措施和很好的手段。村(居)委会及有关企业对有问题的青少年帮教不力或撒手不管,形成了管理真空,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对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失学、辍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总量。要加强社区责任,大力整合社区资源,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加强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管理。民政、司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未成年人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流浪乞讨儿童帮扶救助措施。公、检、法、司等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救济的最佳途径,制定有利于保护教育未成年人、防止重新犯罪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与保护工作。

五是进一步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广泛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整体网络。建立联动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发挥好政法、综治、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商和文化等部门的作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要敢于负责,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制定预防工作评估标准和考核制度,将各部门的预防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考核指标体系,做到预防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建立预警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要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趋势做出分析预测,逐步建立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预警体系。

犯罪调查报告 篇2

按照《关于开展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情况的函》(商市运函【20xx】28号)文件要求,现将印江自治县商务局对全县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情况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建设情况

(一)我县生活必需品储备包括:粮食、食用油、食盐、肉类、蔬菜、应急必需品等6大类。由工贸局负责管理粮食、食用油2种商品;由盐务公司负责管理食盐储备;由商务局负责管理肉类、蔬菜、应急必需品类3种商品。

(二)目前我县各储备商品计划储备与实际储备:计划储备食用油58吨、小包装面粉26吨、小包装大米46吨、食盐27吨,肉类商品170吨,蔬菜18吨。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在库规模为食用油40吨、小包装面粉16吨、小包装大米30吨,食盐20吨。猪肉140吨,蔬菜8吨。

(三)各商品品种以政府储备形式开展储备。

(四)各商品品种储备以实物储备形式开展。

二、市场调控机制建设情况。

(一)我县针对肉类、食盐、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适当补贴的储备方式。政府部门宏观指导,承储企业市场运营的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科学、合理的完成各商品储备工作。对肉类、蔬菜、粮油、禽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重点联系企业,商务局采取优惠扶持政策优先考虑的办法,对于社会责任意识较强,勇于主动承担社会政治任务的企业,在分配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时优先考虑。

(二)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能够支持配合政府工作,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目前我县应急商品数据库系统样本企业总数已达3家。

(三)应急投放网络健全,科学选定3个供应点用以储备商品的应急投放,明确了商品运送车辆的调集和使用内容,确保了突发事件发生后运送及时、投放到位。全县目前已建立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的有22个,乡镇覆盖率为100%。

(四)建立了由商务、发改、交通、财政、公安等单位组成的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各相关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市场应急响应机制,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紧密,协同配合以确保机制运转协调、通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我县在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一)由于地方财政预算紧张,此项工作在我县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储备资金短缺和市场调控基金不足;二是各乡镇均未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三是商业储备制度建设尚未起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多为租赁经营,销售商品采取短期备货形式,而对于重要生活必需品中生鲜类或者保质期相对较短的商品,一般采取随时配送方式。

(二)需要财政部门在储备工作管理、市场调控基金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同时税务部门在承储企业税收方面适当有所减免,金融部门在承储企业信贷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三)希望能够争取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更大力度的支持和扶持,使我县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协调发展,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的保障我市市场供应、维护市场正常运行。

犯罪调查报告 篇3

200x年x月,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成立芜湖市三山区以来,随着新区投资建设的力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无疑,村居干部在资金、物资方面有了更多的支配权,加之历史遗留等原因的影响,近两年来,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从两年来三山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如何有效预防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民利益,已是一个迫切和严峻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和谐三山的需要。现将三山区两年多来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经和对策,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芜湖市三山区是在原峨桥镇和三山镇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广阔,面积有274公里,区境内下辖28个行政村,人口14.7万,其中98.2%的人口为农村人口。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在三山区检察院所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举报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案件占总数的72%。在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居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占立案查处人数的55%,涉案人员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其中,贪污私分防汛填塘固基款的人数占该类犯罪总数的60%,贪污征地补偿款人数占40%。

二、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山区检察院查办的村居干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主体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财务人员,具有—定的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具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务条件。本院立案侦查的3件10人贪污案件中,10人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基本上是书记、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大捞特捞。如我院查处的某村原书记胡德坤等3人贪污一案,就是将国家填塘固基款50余万元套出,私设小金库,后将其中的10余万元私分,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和上访举报,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2、从犯罪对象来看,贪污的对象单一,都是在大规模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将国家补偿给农民的的防汛专项基金和征地补偿款贪污私分。

3、从犯罪手段上看,贪污案件的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一般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帐、集体私分等方式侵吞公款,如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徐某某等4人贪污一案中,就是村委会班子成员,利用经办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管理活动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村民名单,套取征地补偿款10余万元予以私分。

三、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

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

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

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

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

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

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四、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

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

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

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

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

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犯罪调查报告 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要求,规范和推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和发展,近期,我们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对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对产地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调查,结合平时研究和掌握的资料对市场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的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解决,今后要结合鲜活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加快推进“十二五”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服务功能。

一、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形势的基本判断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坚持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分类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农业部门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6月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3606家,占地面积64。86万亩,从业人员达到262。38万人,投资规模1101。97亿元,市场年交易额13422。5亿元。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覆盖范围广。经过多年的不断建设,全国从综合市场到专业市场、从种植业到养殖业到特色产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范围基本覆盖了各农业产品。目前在全国360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综合性市场1367家,占37。9%;专业市场达2342家,占64。9%。其中粮油市场212家、蔬菜市场992家、水果市场390家、畜禽市场320家、水产品市场182家、特色产品(含花卉、食用菌等)市场246家,批发市场经营范围涵盖了种养业各产品。

(二)产地市场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调查显示,全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含产销结合市场,下同)2627家,占农产品批发市场的 72。8 %,其中规模以上的产地批发市场1037个,占产地批发市场的40%。产地批发市场实现年交易额6709。23亿元,占市场年交易总额的50%,带动农户 1。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主要特点:

一是蔬菜市场是产地市场的主要代表。调查显示,大多数蔬菜产地批发市场设立较早,占市场比重大,运行机制较为健全,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目前,全国蔬菜产地批发市场689个,占产地市场近三分之一,带动蔬菜种植1。58亿亩,相当于全国蔬菜面积的60%。产地市场集中分布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占全国的80。6%。其中东部地区330个,山东占57%;中部地区217个,河南占44%。经营品种除了蔬菜外,还有季节性水果和其它农产品,常年经营,交易活跃。亿元以上的蔬菜产地市场286个,年交易额13123。2亿元,成为产地批发市场的主要代表,形成了“产地市场——运销商——销地市场”的大流通模式,是向大中城市和外省市供应蔬菜瓜果的重要源头。

二是水果产地市场优势区域集中度明显。在国家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的带动下,具有品种特色的水果产地市场正在快速成长,集中度明显提高。目前全国产地水果批发市场发展到184家,占全国水果市场总数的47%。产地市场主要分布于渤海湾的山东、辽宁、河北和西北黄土高原的陕西、甘肃苹果优势产区,这些地区以苹果为主的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到84家,占全国水果产地市场的46%;长江上中游、赣南湘南桂北、浙南闽西粤东三大柑橘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到47家,占全国水果产地市场近30%。一些优质水果产业带发展如山东栖霞、浙江黄岩、江西赣州等地产业带发展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引导密不可分。

三是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全国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07个,占全国畜产品批发市场的68。5%。从分布看,产地市场大多分布于畜牧业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82个,占产地市场的40%;西部地区65个,占产地市场的31%。大多数畜禽市场以活畜、禽和肉类交易为主。与果蔬产品相比,畜产品多数实行屠宰企业一体化流通,如新疆XX县古勒鲁克农村畜禽交易市场、内蒙XX旗丰绿畜产品交易市场、广东XX市白沙江南禽畜批发市场都实行活禽+屠宰+销售+企业加工为的一体化的流通模式。

四是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交易活跃。全国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黄渤海水产品捕捞和养殖带以及江苏、安徽、江西等长江中下游淡水养殖带。目前全国水产品产地市场100个,其中沿海的江苏、浙江、山东、海南产地批发市场59个,占全国产地市场近60%,由于水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产地市场交易活跃,市场辐射面广,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市场达到60个,从业人员3。8万人,年成交额625。87亿元。

(三)产销市场结合趋于紧密。各地根据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特点,培育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农产品市场。全国有产地市场2347个、销地市场1005个、产销结合市场280个,其中江苏苏州南环桥、广州江南果菜市场、山东维尔康肉类批发市场等发展快、规模大、机制活,成为销地市场的代表;江苏扬州联谊、山东寿光、青岛丁家庄、湖北麻城等市场结合其促进农业生产和满足城乡消费需要的特点,担当了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的双重角色;江苏东台华东山羊市场、山东青岛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河北XX市金凤禽蛋农贸批发市场、新疆XX市华凌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因地、因时制宜,投资小,辐射面大,是产地市场的典型。

(四)市场辐射能力逐步增强。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也不断增强。江苏XX县水产批发市场、武进夏溪花木市场、华东苗禽市场投资企业、苏州众诚鸭业有限公司分别成为全国最大的螃蟹专业市场,华东地区最大的花木交易市场,全国最大的苗鸭产销集散地。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下属的蔬菜批发市场日成交量1200吨,水产批发市场日成交量200吨,鲜肉批发市场日成交生猪1500头,畜禽批发市场日成交40000 羽,干货批发市场日交易品种20xx种,是XX市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二、当前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虽然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存在功能不够强、规模不够大、政府引导和扶持跟不上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地与销地以及集散地之间布局不合理。近年来,随着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优势区域鲜活农产品集中度稳步上升。目前全国优势区域苹果、柑橘集中度达到50%以上,水产品集中度达到80%以上。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后,客观上要求建立集散能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和冷藏能力大的保鲜库。但目前产地与销地以及集散地之间布局不合理,销地市场发展比较充分,目前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销地批发市场558个,而中西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产地市场年交易额在1亿元的只有346个,发展相对落后。目前全国1个县不足1个产地批发市场,而东部占50%左右、中部占30%、西部只占 20%。特是中西部蔬菜、水果主产区,常年蔬菜产量占全国的40%、水果占45%,而年交易额上亿元的产地蔬菜市场只占25%,水果市场占30%,畜禽市场占不到全国的4%,生产和市场建设重倚轻的矛盾十分明显,这是导致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滞销卖难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产地批发市场及集散地基础设施薄弱。总体看,全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以小型为主,年交易额1—5亿元的`占到30%,亿元以下的占58%,且多数市场规模小、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强。在被调查的西部10省(区)376个产地批发市场中,占地面积在20亩以下的小市场占到 52%,占地面积在2亩以下占到5%,交易额在5亿元以下的占到78%,80%的市场缺乏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信息或质量检测设施,许多产地批发市场的场地没有硬化,缺乏遮阳挡雨的设施,甚至连上、下水道都没有,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市场交易方式陈旧,交易效率低。目前,大多数产地批发市场仍沿用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交易方式,处于自发、紊乱状态,难以形成公开、公正的交易价格,影响交易安全,还往往导致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现象发生。据调查,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不到 20%,90%左右的农产品通过对手交易销售,只有不到10%的市场全部或部分采用了电子商务交易技术,交易效率低。调查显示,42%农户自己销售农产品,45%农户卖给个体商贩,只有不到3%的农户通过订单销售。这些情况使得我国农产品一般要经过3—4级流通环节,既降低了流通效率,也增加了流通成本,不利于农民增收,对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低,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由于农民个体户或农村经纪人是目前承担农产品运销的主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大多数经销商的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缺乏有实力、信誉好、规范化的大批发商、代理商组织,因此不能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条。而且,运销商与生产者之间是一种买断关系,这样既不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讨价能力,又不能使农民分享流通环节的利润。

(五)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较快,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尽管我国农产品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现有的一些管理规定散见于《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但要么缺少配套措施,要么贯彻执行不理想,有的内容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特别是缺乏专门针对批发市场的法律法规问题非常突出,这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混乱无序,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管,难以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良性互动机制。而在发达国家,如日本专门制定有《批发市场法》,并和其他法律一起对批发市场类型、设立条件、参与人构成、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上市商品规格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

我国已进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国内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农业更加对外开放、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以及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大背景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步伐,完善市场功能,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产地批发市场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建设和改造一批鲜活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必要的储藏保鲜设施和产后清洗分装等初级加工设备,支持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一)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功能。

一是在鲜活农产品优势产区新建或改扩建产地批发市场。在蔬菜、水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在20万亩以上,商品率达80%以上;畜产品、水产品生产集中度较高、商品率达70%以上、商品量达10万吨以上且没有交易场所的地区建立产地批发市场。对已有市场但基础设施差、集散功能弱的实施升级改造,重点考虑对既是鲜活农产品优势产业带的产地批发市场又是农业部定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是加强市场供水、供电、道路和通讯等系统的改造建设和交易棚厅的改扩建,切实改善市场交易环境。

二是推进产地批发市场功能拓展。在批发市场提供交易场所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拓展价格信息汇集、产品质量控制等功能,鼓励市场开展加工配送、质量监管、规范包装、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完善公共服务等。

三是加大产地批发市场辐射效应。指导各地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经营领域和建设区域,处理好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传统市场和新型业态之间的关系,注意不同类型市场功能上的衔接和配合,发挥市场体系群体效能。

(二)支持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建设,减少产后损失。

当前,我国鲜活农产品特别是果蔬保鲜、冷藏冷链物流产业应用范围窄、发展滞后,果蔬采用低温物流只有10%—20%(每年果蔬产后损失高达25%—30%),冷链物流肉类只有10%,水产品只有20%,而发达国家果蔬保鲜物流占总产量的80%,果蔬菜损失率在5%以下。支持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建设重点:

一是支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主要包括:建设市场储藏货物仓库、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逐步解决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过程的冷链“断链”现象;

二是支持优势产区和西部地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营销企业建设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主要包括建设鲜活农产品产后预冷保鲜、冷藏冷冻、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使主产区和中西部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冷藏冷冻及储运能力明显提高。

(三)支持配套清洗分装等初级加工设施建设和市场交易环境改善。

强化农产品产后的商品化处理。配套清洗分装主要建设:产品清洗设施、分选操作台、自动分选机、水果打蜡设施、包装设施等。市场交易环境改善主要包括:水电道路系统改造、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建设和卫生保洁设施完善。

(四)支持农民合作营销组织建设。引导、扶持农民合作营销组织购置必要的冷藏保鲜和冷冻运输等设备,在规定的低温条件下进行农产品加工、分选包装、储藏和运销。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物流带动能力。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措施及建议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产地冷链物流作为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共投入。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市场建设应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实行分级规划与管理。部一级负责对具有全国性或区域影响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统一规划与布局,当前重点是组织编制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十二五”建设专项规划(20xx— 20xx),理清市场建设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农产品生产规模及其商品流量流向、地理区位和交通状况、消费群体规模和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正确处理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的关系,经过科学论证,形成布局合理、统一有序、流通顺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为争取国家建设项目做好必要准备。省级负责制定辖区内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严格防止受局部利益驱动盲目布点,搞重复建设、无序竞争,造成“有场无市”,浪费人财物和土地资源。

(二)争取各方支持批发市场建设。

一是协调中国农业银行落实与我部签署的《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二是积极争取亚行贷款进行批发市场建设。20xx年拟选择安徽、宁夏、江西、重庆、山东、辽宁等6个省市为备选试点省,项目总投资21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5亿美元。

三是研究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扶持政策。参与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研究科学用好增值税转型政策帮助农产品流通企业减轻增值税负担;研究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土地使用税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等问题。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国家对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公益性设施建设给予直接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支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检测系统、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帮助完善和提升市场功能,增强流通效率。

二是对市场其他设施和优势产区、西部地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营销企业建设储藏、运输、冷链和保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主要用于市场土地平整硬化、水电路配套、交易厅棚建设、储藏保鲜库土建工程等,建议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予以支持,以引导鼓励利用信贷资金。

三是将鲜活农产品物流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在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专项中增加农产品物流设施相关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洗、分选和装卸设施设备,农用运输设备、畜产品分割设备等,帮助增强物流技术装备水平。

四是将尽快研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抓紧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批发市场的公益或准公益性质,对市场类型、设立条件、参与人构成、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上市商品规格要求、行情波动、风险控制、上市商品组织等做出界定,并及早列入立法计划,解决法律缺失和空白问题。

犯罪调查报告 篇5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从年龄结构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90年代有所提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日益增多;

2、共同犯罪普遍。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的限制,喜欢结伴而行,相互利用、相互壮胆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较为普遍。共同犯罪成为其主要犯罪形式;

3、“两抢一盗”呈多发性犯罪。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经济上依赖于父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父母经济上的供给一旦不能满足其物质需要,就容易想歪心思,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满足其物质需求。

4作案偶发因素多。未成年人因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和干扰,容易冲动,其违法犯罪多具有偶然性,犯罪起意快,且一般没有特定的犯罪对象,往往只要一人提议,其他人便不假思索同意,说干就干,不计后果。

5、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和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电视、游戏、黄色刊物和他人的传授,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一些未成年人有意模仿或者精心研究电视、电影、侦探小说上的犯罪方法作案,反侦查意识很强,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6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不少未成年人的耻辱标准明显错位,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群体性道德失范、价值观念偏差和道德水准滑坡的现象,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耻辱感越来越淡化。有的未成年人认为,老实本分等于无能,一旦触犯法律受到惩罚,只认为自己运气差,并不认为是什么耻辱。

7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突出。当前,农村青壮年大多长年外出务工,导致农村“留守学生”、“隔代监护”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未成年人因从小缺少亲情温暖、缺乏家庭教育和家庭监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

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影响,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增加;其增长速度不如忽视,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从犯罪原因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未成年人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首先,从心理因素分析未成年人的自我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冷静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沾染不良嗜好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总之,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少年犯案发前大多都有喜欢上网、打游戏、吸烟甚至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他们游手好闲,无事生非,从而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和产生违法行为。另外,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极为严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无一不与色情文化的污染有关;因为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几乎是空白,因此,处于性早熟时期而对性的认识是既神秘又剌激,在有诱惑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说家庭教育很重要,很多未成年人就是因为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而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其中家庭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溺爱纵容型家庭;家长过分溺爱、放任,疏于管教。现代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家庭,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迁就孩子的不适当要求,对子女的不良习惯不能及时发现并教育其纠正,特别是在物质生活上无限制,致使子女形成唯我独尊、自私自利、占有欲极强的心理,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时,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不良教育型家庭;家长的不良教育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拔苗助长”型,二是“任其自生自灭”型。“拔苗助长”型的家长是投入多、交流少,在学业上对孩子抱有很高目标或对孩子容错性较低,一旦孩子达不到目标或出现错误,家长不能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孩子分析原因,而是奉行“棍棒教育”,使孩子产生畏惧心理,伤害了子女的自尊心,使其产生逆反对抗心理和自卑、悲观情绪,甚至于轻生。“自生自灭”型家庭是家长自寻快乐多,与孩子同乐少。

有的家长忙于工作,有的家长忙于生计,有的是父母离异,有的是家长外出打工,对孩子缺乏必要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过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涩,失去了亲情的呵护,性格孤僻,自卑,脆弱,最易交朋友,被坏人利用。

3、父母素质偏低型家庭;家长自身要求不严,对孩子影响很大。家庭中,家长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可塑性强,父母的言行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有的父母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的教育子女,甚至颠倒是非,有的本身就有一些不良恶习,严重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在生活中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影响最大的人是父母。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易受暗示,善于模仿,但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常常把与之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的父母作为自己的模仿对象。

4、残缺重组型家庭;家庭的完整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摇篮,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它原因失去了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种家庭既给子女心理造成了伤害,又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缺陷。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深刻的情绪障碍,悲观失望,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极易引发犯罪。

5、父母外出型家庭;随着人口流动比例的增大,尤其是有些地方经济欠发达,不少家庭为了谋生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将子女托付给爷爷奶奶或亲属,使子女的管教工作存在严重的缺陷,使一些未成年人因失去了良好的管教条件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环境

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强烈的变迁。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更加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使他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很难通过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这种欲望,为了满足这种欲望,他们很可能不择手段,实施越轨甚至犯罪。加上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他们在与别人的比较中,体会到一种贫困感,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这种心态加大了他们心理的失衡,更加促使了犯罪的发生。其次是微观社会因素的影响。网络、电视、电影等传播媒介的影响。传播媒介的对未成年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的很多行为举止都可能是从这些媒介中学习的结果。渲染暴力、淫秽等思想的传播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对青少年犯罪有很强的诱发作用。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往往是“一看、二学、三堕落”。另外是网络游戏的`诱惑;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因为网络游戏的诱惑力,不少未成年人经不住诱惑,沉迷于网吧、游戏室,尤其是在校学生在那里结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的因为争机子打架,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

但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的缺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为了取得高升学率,以满足社会及家长的期望,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二是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从近两年审理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来看,他们的法律观念非常淡薄,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没有认识到自已的行为是犯罪,如有的人认为打打架,把钱赔了就没事了。三是个别教师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把差生视作“包袱”冷眼相看,使其对学校产生本能的抵触情绪而辍学在家,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因素。四是学校管理存在问题,尤其对住校学生的课外管理不严,致使少数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与社会的不良青少年接触,而被引诱走上犯罪。五是学校管理单纯强调“标准化”,忽略了以人为本。学校过于“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使部分学生不能很好的适应校园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正确对待,缺乏信心甚至自暴自弃。

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1、 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因此,每个家庭都必须以对子女负责、对国家的未来负责的高度出发,维护家庭和睦,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大力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父母要首先从自身做起,提高婚姻质量,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子女当好表率。要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2、 注重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要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同时还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3、 净化社会环境。社会各方面,应齐抓共管,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净化大文化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净化影视报刊文化市场,加大打击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杜绝黄、赌、毒对未成年人的侵蚀。二是要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该取缔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处罚的要处罚,坚决避免不法网吧、游戏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三是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使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四是加强社会治安,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4、 构筑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长和社区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首先应该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班主任应该定期做家访或者召开家长会,多与家长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于后进生要多加鼓励,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对于一些不良行为要慢慢督促他们改正;其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的沟通与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在校青少年有安全感,并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另外,学校应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学校应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成立法制教育基地或类似组织,不定期邀请相关执法部门以案说法,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

5、 落实刑事政策,实行司法预防。司法机关应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其认罪悔罪,重新做人。首先,要改革庭审方式,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教师、群团干部或心理学工作者介入庭审,实施心理矫正,从而打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心理残余。其次,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尽可能多适用非监禁刑,即多判处缓刑或罚金刑,给其创造重新做人的机会。再次,检察院应设立帮教考察检察官,负责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少年被告人案件进行庭前调查,找准教育挽救的“感化点”,为庭审法官提供庭审注意事项和量刑参考意见。同时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一起负责做好判处缓刑的少年被告人的跟踪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制度和帮教档案,对少年犯进行长期有效的跟踪帮教,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

总结: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严重性不容我们忽视!我们应该多方面去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予他们多一点关心!

犯罪调查报告 篇6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况。由于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5.44% 。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7.5%。

(三)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可以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由于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大多数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在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严重。由于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在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普通家庭,普遍存在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及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二、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犯罪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情况值得忧虑。一些未成年人由于交友不慎或是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或是执行刑罚期间,在牢房内受到同号犯人的教唆、传染,会沾染上很多不良习气,甚至学习到各种犯罪的方法。等到其刑满释放时已经变成“五毒俱全”的社会不稳定人员。这样的关押环境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改造。

(二)令人惊异的是,一些未成年人不以坐牢为耻。“坐牢前受气挨打、坐牢后扬眉吐气”的奇特现象使部分未成年人沉溺于“扬眉吐气”的快乐中。一些问题少年和社会青年有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心理,对在校学生颐指气使、连打带骂,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则存在惧怕心理,唯唯诺诺。由于未成年人思想单纯,不会体会到受刑事处罚对自己一生的长久影响,在短期内会认为坐牢反而使自己在“朋友”和欺负过自己的“敌人”人面前有了炫耀的.资本,可以召集众多社会青年对以前欺负过自己的人进行报复,而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三)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从轻减轻处罚”的涵义。在其看来,犯罪被抓也不过是被取保候审再被判处缓刑,不用坐牢也不用受苦。在心理辅导没有跟上的情况下,法律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威慑力大大减弱,使未成年人产生“犯罪也不是什么大事”的思想。

(四)沿袭以前的不良生活习惯和朋友圈子,是重新犯罪的重要诱因。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后或是刑满释放后,多赋闲在家,一时难以重新回归社会,而原来的朋友都找上门来,不良生活习惯继续延续,未成年人的行为就在不构成犯罪与构成犯罪的边缘徘徊,很容易再次触犯法律。

(五)未成年人的犯罪心里矫正工作缺失严重。在现阶段,单纯法律惩罚不能达到教育矫正目的;而学校老师在课余的简单说教,无法成功完成心理矫正辅导;如果家庭又没有做到耐心帮助和教育(有的甚至没有家长关心),又将其推向学校和社会,未成年人有一种被抛弃感,继而在不良社会青年的小团体中寻求归属,为其重新犯罪埋下了伏笔。

(六)学校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治理缺乏实效。在当前的一些学校,老师们在保证教学质量之余,多以“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安全”为标准进行管理,对学生走出校园后遇到的问题无暇顾及,使得学校周围发生的社会青年滋扰学生现象比较突出。学生轻则被抢走小额金钱,重则被殴打至伤,严重危害了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人生观,使一些人形成“暴力至上”的思想,进而发展为“以暴制暴”,从受害人变为加害人。

犯罪调查报告 篇7

xx年x月,根据新的区划调整成立芜湖市三山区以来,随着新区投资建设的力度和规模不断扩大,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无疑,村居干部在资金、物资方面有了更多的支配权,加之历史遗留等原因的影响,近两年来,村居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从两年来三山区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如何有效预防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农民利益,已是一个迫切和严峻的问题,也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和谐三山的需要。现将三山区两年多来发生的职务犯罪问题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经和对策,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基本情况

芜湖市三山区是在原峨桥镇和三山镇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地域广阔,面积有274公里,区境内下辖28个行政村,人口14.7万,其中98.2%的人口为农村人口。20xx年7月至20xx年5月,在三山区检察院所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举报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案件占总数的72%。在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居干部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占立案查处人数的55%,涉案人员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其中,贪污私分防汛填塘固基款的人数占该类犯罪总数的60%,贪污征地补偿款人数占40%。

二、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山区检察院查办的村居干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1、主体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妇女主任、财务人员,具有—定的人、财、物支配权、管理权,具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务条件。本院立案侦查的3件10人贪污案件中,10人均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基本上是书记、主任、会计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大捞特捞。如我院查处的某村原书记胡德坤等3人贪污一案,就是将国家填塘固基款50余万元套出,私设小金库,后将其中的10余万元私分,引起村民强烈不满和上访举报,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2、从犯罪对象来看,贪污的对象单一,都是在大规模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将国家补偿给农民的的防汛专项基金和征地补偿款贪污私分。

3、从犯罪手段上看,贪污案件的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一般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帐、集体私分等方式侵吞公款,如三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徐某某等4人贪污一案中,就是村委会班子成员,利用经办国家对农民的征地补偿管理活动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村民名单,套取征地补偿款10余万元予以私分。

三、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

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

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

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

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

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四、预防村居干部违法犯罪的对策

遏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是村居组织的核心,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委会是群众的自治性组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克服腐败现象,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保障:一是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居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居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抓好村居干部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一是以培训班的形式,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例,对村居干部和经济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抗腐防病的能力。二是加强对经济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职业道德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业务水平。

(三)推行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两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内部监督,首先是要完善财务的审批制度和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实行帐款分开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其次要强化上下级监督机制,实行互相审计制,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三是加强落实并提高村居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制度化。

(四)严厉打击,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发生。检察机关对村居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要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初查,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化解了干群矛盾。

(五)加强预防工作,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出一条切合村居工作实际的预防犯罪新路子:一是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做好个案预防、案后预防工作;二是开展重点岗位预防,重点防范党支部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严防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街道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系统预防,并把它纳入整个社会预防网络。四是加强村居干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犯罪预防工作,从而减少和遏制村居干部职务的发生。

犯罪调查报告 篇8

一、目前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特点

1、作案动机和目的单纯,案情相对简单。在校生由于经历短、涉世未深,作案动机十分单纯,抢劫、盗窃案件就是因为受不了物质诱惑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伤害案件就是出于实施报复铤而走险。

2、作案一般出于冲动,偶发因素多。在校生由于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往往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3、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由于在校生受自身因素的制约,幼稚单纯,实施犯罪行为时,罪过心理不明显,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因而主观恶性较小。

4、盲目性大,不计后果。在校生在实施犯罪时往往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多数在校生犯罪之后往往产生悔恨心理。

5、暴力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是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又以侵犯财产犯罪为重。综合六年来的统计数据,在校生犯罪中以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所占比例最大,具体表现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犯罪,其中又以既属于暴力犯罪,又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的抢劫罪为重,占57.5%;盗窃罪占40%,位居第二。20xx年又出现了故意伤害犯罪。总的来说,侵犯财产犯罪在在校生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明显大于暴力犯罪,这表明侵犯财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新的发展趋势。

二、在校生犯罪原因分析

1、在校生身心发育不成熟,思维简单,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好胜心强,易感情用事。当感情受到刺激时,易冲动,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具有极大的盲从性、突发性和偶发性。这是产生在校生犯罪的心理原因。

2、政治思想、法制纪律教育滞后。在校时期最容易接受外部环境的各种影响,因此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由于该时期青少年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青少年的心理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受不良的社会心理影响,一遇挫折或诱惑,便成为犯罪者。

3、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和毒害。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视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在校生的灵魂有极大的腐蚀作用,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沦为犯罪者。

4、家庭、学校、邻里环境对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残缺家庭、问题家庭的出现使家庭的功能受到削弱,易使他们的子女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形成不良的个性和人格,成为促成犯罪的条件。学校忽视全面教育、教育不当或不充分都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并可能成为潜在的犯罪因素。

三、预防在校生犯罪的几点对策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消除不良影响,使在校生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2、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狠抓学生的品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教育,使在校生遵纪守法。可利用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到学校或公众场所进行公审公判,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使在校生在实案中学法懂法,起到引导和教育作用。

4、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在校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

5、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在校生采取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同时对后进青年、轻微违法犯罪的在校生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犯罪调查报告 篇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要求,规范和推动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和发展,近期,我们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对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对产地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调查,结合平时研究和掌握的资料对市场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的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解决,今后要结合鲜活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加快推进“十二五”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服务功能。

一、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形势的基本判断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坚持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分类培育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据农业部门不完全统计,截至20xx年6月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3606家,占地面积64。86万亩,从业人员达到262。38万人,投资规模1101。97亿元,市场年交易额13422。5亿元。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覆盖范围广。经过多年的不断建设,全国从综合市场到专业市场、从种植业到养殖业到特色产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范围基本覆盖了各农业产品。目前在全国360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综合性市场1367家,占37。9%;专业市场达2342家,占64。9%。其中粮油市场212家、蔬菜市场992家、水果市场390家、畜禽市场320家、水产品市场182家、特色产品(含花卉、食用菌等)市场246家,批发市场经营范围涵盖了种养业各产品。

(二)产地市场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调查显示,全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含产销结合市场,下同)2627家,占农产品批发市场的 72。8 %,其中规模以上的产地批发市场1037个,占产地批发市场的40%。产地批发市场实现年交易额6709。23亿元,占市场年交易总额的50%,带动农户 1。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十分明显。主要特点:

一是蔬菜市场是产地市场的主要代表。调查显示,大多数蔬菜产地批发市场设立较早,占市场比重大,运行机制较为健全,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目前,全国蔬菜产地批发市场689个,占产地市场近三分之一,带动蔬菜种植1。58亿亩,相当于全国蔬菜面积的60%。产地市场集中分布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占全国的80。6%。其中东部地区330个,山东占57%;中部地区217个,河南占44%。经营品种除了蔬菜外,还有季节性水果和其它农产品,常年经营,交易活跃。亿元以上的蔬菜产地市场286个,年交易额13123。2亿元,成为产地批发市场的主要代表,形成了“产地市场——运销商——销地市场”的大流通模式,是向大中城市和外省市供应蔬菜瓜果的重要源头。

二是水果产地市场优势区域集中度明显。在国家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的带动下,具有品种特色的水果产地市场正在快速成长,集中度明显提高。目前全国产地水果批发市场发展到184家,占全国水果市场总数的47%。产地市场主要分布于渤海湾的山东、辽宁、河北和西北黄土高原的陕西、甘肃苹果优势产区,这些地区以苹果为主的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到84家,占全国水果产地市场的46%;长江上中游、赣南湘南桂北、浙南闽西粤东三大柑橘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到47家,占全国水果产地市场近30%。一些优质水果产业带发展如山东栖霞、浙江黄岩、江西赣州等地产业带发展与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引导密不可分。

三是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全国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07个,占全国畜产品批发市场的68。5%。从分布看,产地市场大多分布于畜牧业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82个,占产地市场的40%;西部地区65个,占产地市场的31%。大多数畜禽市场以活畜、禽和肉类交易为主。与果蔬产品相比,畜产品多数实行屠宰企业一体化流通,如新疆XX县古勒鲁克农村畜禽交易市场、内蒙XX旗丰绿畜产品交易市场、广东XX市白沙江南禽畜批发市场都实行活禽+屠宰+销售+企业加工为的一体化的流通模式。

四是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交易活跃。全国水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黄渤海水产品捕捞和养殖带以及江苏、安徽、江西等长江中下游淡水养殖带。目前全国水产品产地市场100个,其中沿海的江苏、浙江、山东、海南产地批发市场59个,占全国产地市场近60%,由于水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旺盛,带动产地市场交易活跃,市场辐射面广,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市场达到60个,从业人员3。8万人,年成交额625。87亿元。

(三)产销市场结合趋于紧密。各地根据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特点,培育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农产品市场。全国有产地市场2347个、销地市场1005个、产销结合市场280个,其中江苏苏州南环桥、广州江南果菜市场、山东维尔康肉类批发市场等发展快、规模大、机制活,成为销地市场的代表;江苏扬州联谊、山东寿光、青岛丁家庄、湖北麻城等市场结合其促进农业生产和满足城乡消费需要的特点,担当了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的双重角色;江苏东台华东山羊市场、山东青岛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河北XX市金凤禽蛋农贸批发市场、新疆XX市华凌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因地、因时制宜,投资小,辐射面大,是产地市场的典型。

(四)市场辐射能力逐步增强。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也不断增强。江苏XX县水产批发市场、武进夏溪花木市场、华东苗禽市场投资企业、苏州众诚鸭业有限公司分别成为全国最大的螃蟹专业市场,华东地区最大的花木交易市场,全国最大的苗鸭产销集散地。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下属的蔬菜批发市场日成交量1200吨,水产批发市场日成交量200吨,鲜肉批发市场日成交生猪1500头,畜禽批发市场日成交40000 羽,干货批发市场日交易品种20xx种,是XX市及周边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二、当前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虽然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存在功能不够强、规模不够大、政府引导和扶持跟不上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地与销地以及集散地之间布局不合理。近年来,随着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优势区域鲜活农产品集中度稳步上升。目前全国优势区域苹果、柑橘集中度达到50%以上,水产品集中度达到80%以上。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后,客观上要求建立集散能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和冷藏能力大的保鲜库。但目前产地与销地以及集散地之间布局不合理,销地市场发展比较充分,目前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销地批发市场558个,而中西部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产地市场年交易额在1亿元的只有346个,发展相对落后。目前全国1个县不足1个产地批发市场,而东部占50%左右、中部占30%、西部只占 20%。特是中西部蔬菜、水果主产区,常年蔬菜产量占全国的40%、水果占45%,而年交易额上亿元的产地蔬菜市场只占25%,水果市场占30%,畜禽市场占不到全国的4%,生产和市场建设重倚轻的矛盾十分明显,这是导致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滞销卖难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产地批发市场及集散地基础设施薄弱。总体看,全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以小型为主,年交易额1—5亿元的占到30%,亿元以下的占58%,且多数市场规模小、设施简陋、服务功能不强。在被调查的西部10省(区)376个产地批发市场中,占地面积在20亩以下的小市场占到 52%,占地面积在2亩以下占到5%,交易额在5亿元以下的占到78%,80%的市场缺乏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信息或质量检测设施,许多产地批发市场的场地没有硬化,缺乏遮阳挡雨的设施,甚至连上、下水道都没有,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市场交易方式陈旧,交易效率低。目前,大多数产地批发市场仍沿用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交易方式,处于自发、紊乱状态,难以形成公开、公正的交易价格,影响交易安全,还往往导致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现象发生。据调查,目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实行连锁经营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不到 20%,90%左右的农产品通过对手交易销售,只有不到10%的市场全部或部分采用了电子商务交易技术,交易效率低。调查显示,42%农户自己销售农产品,45%农户卖给个体商贩,只有不到3%的农户通过订单销售。这些情况使得我国农产品一般要经过3—4级流通环节,既降低了流通效率,也增加了流通成本,不利于农民增收,对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流通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低,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由于农民个体户或农村经纪人是目前承担农产品运销的主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大多数经销商的营销规模小、效率低,缺乏有实力、信誉好、规范化的大批发商、代理商组织,因此不能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条。而且,运销商与生产者之间是一种买断关系,这样既不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讨价能力,又不能使农民分享流通环节的利润。

(五)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较快,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尽管我国农产品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但现有的.一些管理规定散见于《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商品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但要么缺少配套措施,要么贯彻执行不理想,有的内容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特别是缺乏专门针对批发市场的法律法规问题非常突出,这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混乱无序,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管,难以形成市场各方主体良性互动机制。而在发达国家,如日本专门制定有《批发市场法》,并和其他法律一起对批发市场类型、设立条件、参与人构成、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上市商品规格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

我国已进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在国内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农业更加对外开放、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以及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大背景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步伐,完善市场功能,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产地批发市场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建设和改造一批鲜活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必要的储藏保鲜设施和产后清洗分装等初级加工设备,支持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一)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功能。

一是在鲜活农产品优势产区新建或改扩建产地批发市场。在蔬菜、水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在20万亩以上,商品率达80%以上;畜产品、水产品生产集中度较高、商品率达70%以上、商品量达10万吨以上且没有交易场所的地区建立产地批发市场。对已有市场但基础设施差、集散功能弱的实施升级改造,重点考虑对既是鲜活农产品优势产业带的产地批发市场又是农业部定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是加强市场供水、供电、道路和通讯等系统的改造建设和交易棚厅的改扩建,切实改善市场交易环境。

二是推进产地批发市场功能拓展。在批发市场提供交易场所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拓展价格信息汇集、产品质量控制等功能,鼓励市场开展加工配送、质量监管、规范包装、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完善公共服务等。

三是加大产地批发市场辐射效应。指导各地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经营领域和建设区域,处理好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传统市场和新型业态之间的关系,注意不同类型市场功能上的衔接和配合,发挥市场体系群体效能。

(二)支持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建设,减少产后损失。

当前,我国鲜活农产品特别是果蔬保鲜、冷藏冷链物流产业应用范围窄、发展滞后,果蔬采用低温物流只有10%—20%(每年果蔬产后损失高达25%—30%),冷链物流肉类只有10%,水产品只有20%,而发达国家果蔬保鲜物流占总产量的80%,果蔬菜损失率在5%以下。支持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建设重点:

一是支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主要包括:建设市场储藏货物仓库、气调保鲜库、恒温库、冷冻冷藏库、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逐步解决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过程的冷链“断链”现象;

二是支持优势产区和西部地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营销企业建设储藏、冷链和保鲜物流设施。主要包括建设鲜活农产品产后预冷保鲜、冷藏冷冻、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使主产区和中西部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冷藏冷冻及储运能力明显提高。

(三)支持配套清洗分装等初级加工设施建设和市场交易环境改善。

强化农产品产后的商品化处理。配套清洗分装主要建设:产品清洗设施、分选操作台、自动分选机、水果打蜡设施、包装设施等。市场交易环境改善主要包括:水电道路系统改造、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建设和卫生保洁设施完善。

(四)支持农民合作营销组织建设。引导、扶持农民合作营销组织购置必要的冷藏保鲜和冷冻运输等设备,在规定的低温条件下进行农产品加工、分选包装、储藏和运销。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产品物流带动能力。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措施及建议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产地冷链物流作为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共投入。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市场建设应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实行分级规划与管理。部一级负责对具有全国性或区域影响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统一规划与布局,当前重点是组织编制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十二五”建设专项规划(20xx— 20xx),理清市场建设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区域布局,综合考虑农产品生产规模及其商品流量流向、地理区位和交通状况、消费群体规模和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正确处理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的关系,经过科学论证,形成布局合理、统一有序、流通顺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为争取国家建设项目做好必要准备。省级负责制定辖区内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严格防止受局部利益驱动盲目布点,搞重复建设、无序竞争,造成“有场无市”,浪费人财物和土地资源。

(二)争取各方支持批发市场建设。

一是协调中国农业银行落实与我部签署的《共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二是积极争取亚行贷款进行批发市场建设。20xx年拟选择安徽、宁夏、江西、重庆、山东、辽宁等6个省市为备选试点省,项目总投资21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5亿美元。

三是研究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扶持政策。参与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研究科学用好增值税转型政策帮助农产品流通企业减轻增值税负担;研究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土地使用税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等问题。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国家对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公益性设施建设给予直接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产地批发市场,支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质量检测系统、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帮助完善和提升市场功能,增强流通效率。

二是对市场其他设施和优势产区、西部地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产品营销企业建设储藏、运输、冷链和保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主要用于市场土地平整硬化、水电路配套、交易厅棚建设、储藏保鲜库土建工程等,建议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予以支持,以引导鼓励利用信贷资金。

三是将鲜活农产品物流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在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专项中增加农产品物流设施相关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洗、分选和装卸设施设备,农用运输设备、畜产品分割设备等,帮助增强物流技术装备水平。

四是将尽快研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抓紧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或《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批发市场的公益或准公益性质,对市场类型、设立条件、参与人构成、交易原则、投资方法、上市商品规格要求、行情波动、风险控制、上市商品组织等做出界定,并及早列入立法计划,解决法律缺失和空白问题。

犯罪调查报告 篇10

【摘要】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攀升势头,未央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组织专人对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预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未央区作为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大规模转变,建设项目聚集,区域人口急骤增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速度较快,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笔者对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预防思路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据统计,20xx年—20xx年,未央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174起231人,其中20xx年批准逮捕46起57人,20xx年批准逮捕54起76人,20xx年批准逮捕74起98人。

(二)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

非西安市城区籍贯的未成年涉罪人员为131人,占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7%以上。

(三)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

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6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49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2%。

(四)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

从近4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情况看,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发、频发,所占比例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战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抢劫案件高居首位,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2%。

(五)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调查数据反映,共同犯罪案件占所案件总数的83%。有的为了壮胆结伙作案,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

(六)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涉案罪名大多数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上,占案件总数的59%。

(七)作案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

未央区是正在发展中的城乡结合地区,有的地段人流量少,比较偏僻,使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如在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中,以城乡结合部作案的约占30%。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父母忙于生计、家庭残缺、过分溺爱娇惯,使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

犯罪调查报告 篇11

未成年人犹如早晨的太阳,象征着国家的未来,肩负着家庭和社会的希望。然而,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蓟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妥善及时地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批捕、起诉、预防工作的同时,未检科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工作。目前,我们对20xx年至20xx年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工程添砖加瓦。

一、蓟县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本次调研选取了蓟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至20xx年的刑事卷宗,基本能够反映蓟县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一)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比较。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48人,其中批准逮捕47人,因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人。审查起诉共82人,提起公诉7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人。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65人,全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共122人,提起公诉11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7人,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75人,其中批准逮捕63人,不批准逮捕12人(无逮捕必要10人,不构成犯罪2人)。审查起诉共135人,提起公诉13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人。

(二)未成年犯罪涉及罪名比较。20xx年:聚众斗殴罪24人次;盗窃罪12人次;抢劫罪12人次;故意伤害罪11

人次;寻衅滋事罪6人次;敲诈勒索2人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人次;非法拘禁罪1人次;故意杀人罪1人次;招摇撞骗罪1人次;诈骗罪1人次;介绍卖淫罪1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人次。20xx年:聚众斗殴罪52人次;抢劫罪20人次;盗窃罪19人次;寻衅滋事罪7人次;故意伤害罪4人次;放火罪2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次;抢夺罪1人次;敲诈勒索1人次;妨碍公务罪1人次;非法拘禁罪1人次;交通肇事罪1人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1人次。20xx年:聚众斗殴罪41人次;盗窃罪30人次;抢劫罪22人次;故意伤害罪11人次;寻衅滋事罪3人次;非法拘禁罪2人次;故意杀人罪2人次;妨碍公务罪2人次;强迫卖淫罪2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次;敲诈勒索1人次;交通肇事罪1人次;破坏电力设备罪1人次;诈骗罪1人次;传授犯罪方法罪1人次。

(三)受教育程度比较。20xx年:小学学历16人,初中学历59人,高中学历3人,中专学历4人。20xx年:小学学历19人,初中学历76人,高中学历12人,中专学历15人。20xx年:小学学历24人,初中学历94人,高中学历6人,中专学历11人。

(四)学生犯罪情况比较。20xx年:在校生7人。20xx年:22人。20xx年:14人。

(五)性别比较。20xx年:男性78人,女性4人。20xx年:男性116人,女性6人。20xx年:男性126人,女性9人。

(六)犯罪年龄比较。20xx年:16周岁以下6人,16周岁24人, 17周岁的52人。20xx年:16周岁以下6人,

16周岁43人, 17周岁的73人。20xx年:16周岁以下11人,16周岁55人, 17周岁的69人。最小犯罪年龄均为14周岁。

(七)重新犯罪情况。20xx年1人;20xx年9人;20xx年7人。

(八)户籍地比较。20xx年:外地6人,本地76人。20xx年:外地22人,本地100人。20xx年:外地15人,本地120人。

二、特点分析

(一)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三种类型犯罪之中。其中,聚众斗殴罪、盗窃罪和抢劫罪居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三位。另外,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和性犯罪日趋严重。受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动辄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作案手段残忍,表现出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冷漠。

(二)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看,团伙犯罪和共同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受未成年人心里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条件的影响,一个未成年人作案往往难以达到目的.,所以他们往往纠集很多人一起来“壮胆”作案。如我院办理的张某某等18人多起抢劫案和莫某某等13人多起盗窃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群体特征来看:(1)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学历者最多①,小学学历者次之,高中、中专学历者再次;(2)在校学生、女性犯罪、重新犯① 大多数初中学历者,都是未初中毕业就因种种原因辍学步入社会。

罪、外地人犯罪、非农业户口犯罪的数量较少。而社会人员、男性犯罪、本地人犯罪、农业户口犯罪的数量较多。(3)在校生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

(四)从犯罪主体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向低龄化发展。由于未成年人以不正规的渠道大量摄入与其发育年龄不相称的信息,致使未成年人提前进入社会,由于其心理素质得不到相应的强化,加之不能得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发展。

(五)从心理特征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从众心理、附随心理特征突出,大部分犯罪都是临时起意,一哄而上,没有前期准备。“哥们义气”、“好面子”等不健康心理作祟,导致他们明知是犯罪而为之的现象屡屡发生。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目前,理论界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已比较全面。根据我们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实际,结合相关论述,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原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单亲家庭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单亲离异家庭,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由于单亲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教育方式不当,有的对子女娇宠溺爱,有的对孩子简单粗暴,有的对孩子不闻不问,放任自流。

3、父母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行为,给子女以不良暗示。由于孩子自身认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原因。除家庭外,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最主要场所,学校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使未成年人能够分辨善恶是非,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有力因素。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教育方法存在严重问题。 尽管我国早已提倡素质教育,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差学生便会破灌破摔,厌学、辍学,甚至有的学校为了自己的升学率不受影响而将差生劝退,致使大量未初中毕业的学生过早的流向社会,成为犯罪分子拉拢的对象,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从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绝大多数就是很好的印证。

犯罪调查报告 篇12

一、目前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特点

1、作案动机和目的单纯,案情相对简单。在校生由于经历短、涉世未深,作案动机十分单纯,抢劫、盗窃案件就是因为受不了物质诱惑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伤害案件就是出于实施报复铤而走险。

2、作案一般出于冲动,偶发因素多。在校生由于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冲动,往往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3、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由于在校生受自身因素的制约,幼稚单纯,实施犯罪行为时,罪过心理不明显,往往抱着侥幸心理,因而主观恶性较小。

4、盲目性大,不计后果。在校生在实施犯罪时往往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因而多数在校生犯罪之后往往产生悔恨心理。

5、暴力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是在校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又以侵犯财产犯罪为重。综合六年来的统计数据,在校生犯罪中以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所占比例最大,具体表现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犯罪,其中又以既属于暴力犯罪,又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的抢劫罪为重,占57.5%;盗窃罪占40%,位居第二。20xx年又出现了故意伤害犯罪。总的来说,侵犯财产犯罪在在校生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明显大于暴力犯罪,这表明侵犯财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新的发展趋势。

二、在校生犯罪原因分析

1、在校生身心发育不成熟,思维简单,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好胜心强,易感情用事。当感情受到刺激时,易冲动,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具有极大的盲从性、突发性和偶发性。这是产生在校生犯罪的心理原因。

2、政治思想、法制纪律教育滞后。在校时期最容易接受外部环境的`各种影响,因此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由于该时期青少年还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所以青少年的心理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极易受不良的社会心理影响,一遇挫折或诱惑,便成为犯罪者。

3、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和毒害。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视以及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在校生的灵魂有极大的腐蚀作用,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沦为犯罪者。

4、家庭、学校、邻里环境对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残缺家庭、问题家庭的出现使家庭的功能受到削弱,易使他们的子女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形成不良的个性和人格,成为促成犯罪的条件。学校忽视全面教育、教育不当或不充分都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并可能成为潜在的犯罪因素。

三、预防在校生犯罪的几点对策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及学校周边环境,消除不良影响,使在校生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2、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狠抓学生的品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教育,使在校生遵纪守法。可利用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到学校或公众场所进行公审公判,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使在校生在实案中学法懂法,起到引导和教育作用。

4、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在校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改造等环节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方法,着眼于教育和挽救,以达到既治病又救人的目的。

5、执法机关要建立追踪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帮教体系,对判处刑罚的在校生采取专人帮教,定期考察,会同工、青、妇等单位与所在村(居)委会、家庭密切配合共同帮教,同时对后进青年、轻微违法犯罪的在校生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犯罪调查报告 篇13

未成年人犹如早晨的太阳,象征着国家的未来,肩负着家庭和社会的希望。然而,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蓟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妥善及时地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批捕、起诉、预防工作的同时,未检科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工作。目前,我们对20xx年至20xx年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工程添砖加瓦。

一、蓟县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本次调研选取了蓟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至20xx年的刑事卷宗,基本能够反映蓟县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一)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比较。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48人,其中批准逮捕47人,因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人。审查起诉共82人,提起公诉7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人。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65人,全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共122人,提起公诉11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7人,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75人,其中批准逮捕63人,不批准逮捕12人(无逮捕必要10人,不构成犯罪2人)。审查起诉共135人,提起公诉13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人。

(二)未成年犯罪涉及罪名比较。20xx年:聚众斗殴罪24人次;盗窃罪12人次;抢劫罪12人次;故意伤害罪11

人次;寻衅滋事罪6人次;敲诈勒索2人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人次;非法拘禁罪1人次;故意杀人罪1人次;招摇撞骗罪1人次;诈骗罪1人次;介绍卖淫罪1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人次。20xx年:聚众斗殴罪52人次;抢劫罪20人次;盗窃罪19人次;寻衅滋事罪7人次;故意伤害罪4人次;放火罪2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次;抢夺罪1人次;敲诈勒索1人次;妨碍公务罪1人次;非法拘禁罪1人次;交通肇事罪1人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1人次。20xx年:聚众斗殴罪41人次;盗窃罪30人次;抢劫罪22人次;故意伤害罪11人次;寻衅滋事罪3人次;非法拘禁罪2人次;故意杀人罪2人次;妨碍公务罪2人次;强迫卖淫罪2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次;敲诈勒索1人次;交通肇事罪1人次;破坏电力设备罪1人次;诈骗罪1人次;传授犯罪方法罪1人次。

(三)受教育程度比较。20xx年:小学学历16人,初中学历59人,高中学历3人,中专学历4人。20xx年:小学学历19人,初中学历76人,高中学历12人,中专学历15人。20xx年:小学学历24人,初中学历94人,高中学历6人,中专学历11人。

(四)学生犯罪情况比较。20xx年:在校生7人。20xx年:22人。20xx年:14人。

(五)性别比较。20xx年:男性78人,女性4人。20xx年:男性116人,女性6人。20xx年:男性126人,女性9人。

(六)犯罪年龄比较。20xx年:16周岁以下6人,16周岁24人, 17周岁的52人。20xx年:16周岁以下6人,

16周岁43人, 17周岁的73人。20xx年:16周岁以下11人,16周岁55人, 17周岁的69人。最小犯罪年龄均为14周岁。

(七)重新犯罪情况。20xx年1人;20xx年9人;20xx年7人。

(八)户籍地比较。20xx年:外地6人,本地76人。20xx年:外地22人,本地100人。20xx年:外地15人,本地120人。

二、特点分析

(一)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三种类型犯罪之中。其中,聚众斗殴罪、盗窃罪和抢劫罪居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三位。另外,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和性犯罪日趋严重。受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动辄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作案手段残忍,表现出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冷漠。

(二)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看,团伙犯罪和共同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受未成年人心里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条件的影响,一个未成年人作案往往难以达到目的,所以他们往往纠集很多人一起来“壮胆”作案。如我院办理的张某某等18人多起抢劫案和莫某某等13人多起盗窃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群体特征来看:(1)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学历者最多①,小学学历者次之,高中、中专学历者再次;(2)在校学生、女性犯罪、重新犯① 大多数初中学历者,都是未初中毕业就因种种原因辍学步入社会。

罪、外地人犯罪、非农业户口犯罪的数量较少。而社会人员、男性犯罪、本地人犯罪、农业户口犯罪的数量较多。(3)在校生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

(四)从犯罪主体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向低龄化发展。由于未成年人以不正规的渠道大量摄入与其发育年龄不相称的信息,致使未成年人提前进入社会,由于其心理素质得不到相应的强化,加之不能得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发展。

(五)从心理特征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从众心理、附随心理特征突出,大部分犯罪都是临时起意,一哄而上,没有前期准备。“哥们义气”、“好面子”等不健康心理作祟,导致他们明知是犯罪而为之的现象屡屡发生。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目前,理论界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已比较全面。根据我们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实际,结合相关论述,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原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单亲家庭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单亲离异家庭,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由于单亲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教育方式不当,有的对子女娇宠溺爱,有的对孩子简单粗暴,有的对孩子不闻不问,放任自流。

3、父母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行为,给子女以不良暗示。由于孩子自身认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原因。除家庭外,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最主要场所,学校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使未成年人能够分辨善恶是非,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有力因素。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教育方法存在严重问题。 尽管我国早已提倡素质教育,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差学生便会破灌破摔,厌学、辍学,甚至有的学校为了自己的升学率不受影响而将差生劝退,致使大量未初中毕业的学生过早的流向社会,成为犯罪分子拉拢的对象,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从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绝大多数就是很好的印证。

犯罪调查报告 篇14

××区是××市的老城区,常住人口21万、流动人口4.53万人、暂住人口1.9万人、寄住人口4万人,是全市人口密度最大、人员最复杂的地区。近年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发案比较突出。从我院提起公诉案件看,这类犯罪具有以下几个共性:一是参与人员多;二是暴力色彩浓;三是社会影响恶劣。与其他类型的共同犯罪如共同抢劫、共同故意伤害等犯罪相比,这些犯罪体现了犯罪的公然性。既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肆意殴打他人,惹事生非,强拿硬要,对公私财产恣意毁损,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经营等秩序,使人民群众失去安全感。成为扰乱我区社会秩序犯罪的三种主要形态,已经成为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给区域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隐患。其原因有四:社会环境及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文化传媒方面的原因。认知方面的原因。酗酒引发聚众斗殴案件。

一、如何在聚众性犯罪中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虽重点体现了宽,但也不是一味地“从宽”,这里的“从宽”也应依照具体案件区别对待,同样要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正所谓过严易枉,过宽易纵,无论是“过严”、还是“过宽”,都会造成司法不公。因此,在办理聚众性案件中要正确理了解和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

(一)重点在宽

在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司法实践中,当宽则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等到体现:

一是对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初犯;

二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三是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中止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案件;

四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性认识深刻、认罪态度较好,主观上确有悔过表现,不致发生毁灭证据、串供、作伪证和不致再次实施犯罪或继续犯罪的;

五、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有被害人的案件得到被害人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到位的。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案件,应依法适用轻缓的刑事司法政策,宽以处之。例如被告人田某、朱某某、赵某某、高某等人的聚众斗殴案中,涉案的陈某等10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刚满16岁,均是在校学生。我院在审查起诉时了解到这些孩子一贯表现良好,并非那种无可救药的“坏孩子”,此次犯罪具有偶然性,而且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案发后,几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都十分后悔,积极地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学校领导也请求对这几名学生从宽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考虑,如将这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并进一步予以刑罚处罚的话,一方面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前途;另一方面很有可能将他们过早地置于另类,使他们陷得更深而丧失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样非但达不到挽救的目的,反而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决定利用检察裁量权,对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做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如今,几名学生重新开始了他们的学业,并一致表示将改过自新,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这种“宽”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二)宽中有严

对于同一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区别其各自不同的情况。对于那些只有给予严厉打击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才能挽救的犯罪嫌疑人,则不能一味地“从宽”,而应当依法从严,坚决打击。具体而言,对具有下列情形的犯罪案件,应做到该严则严:

1、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大的;

2、社会反响强烈的;

3、系惯犯、累犯、屡教不改的;

4、系主犯、首犯的;

5、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例如上述案例田某等4人,检察机关并没有一味地强调“从宽”,而是当严则严,坚决打击,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这也充分体现了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宽严得当、区别对待”的原则。从而,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针对聚众性犯罪的特点和成因,我们应对策略

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犯罪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容易使社会产生不安定因素,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预防聚众性案件的发生,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以减少和制止此类犯罪的发生。

一是继续强化对上述三类聚众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打击力度,形成震慑力。

二是采取新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应对复杂多变的治安形势。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部门、行业的治安防范和检查监督,全方位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的巡逻防范,对重点人员、高危人群实施监控,纳入视线,提前预警,从 源头入手预防减少聚众性案件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管理检查,安排人员负责巡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及时消除其中含有反动、暴力、色情和其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内容的信息。特别对于放任未成年人进入的黑网吧要重罚或取缔,对黑网吧的查处要不间断地进行,使其无处藏身。

四是依法做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少年极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违法犯罪。因此,整合社会资源,全社会齐抓共管,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杀毒软件。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生理、心理教育等;狠抓落实《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少年学生,并在全社会形成教育与管理、保护与治理相结合的体系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多建一些青少年娱乐活动场所,使他们旺盛的精力有所寄托,不走无聊、消极、闲逛的道路。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帮助他们解决生长发育阶段的心理困惑,让他们不再迷茫,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看到前途和光明,增强信心和勇气,激发他们好学上进,自觉锻炼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有效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五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围绕治安、交通安全、网络文明等主题,开展法律咨询、专题讲座、摸拟训练、巡回报告、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等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毒、防艾滋、防不良网站、远离伤害、远离犯罪等安全自救知识;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生理、心理教育等;狠抓落实《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少年学生,整合社会各界力量,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克服单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通过法律宣讲团,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宣传形式,进行普法教育,适时运用典型案例到当地进行以案说法活动,防患于未然。

六是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管理,引导无业人员等正确对待生活,增强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约束自己的行为。组织开展以创业自谋生路为目的的培训活动,使之有人管,有事做,减少他们结伙游荡的机会和条件以减少犯罪的发生。

七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通过走访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区的集中居住地,了解其生活和工作情况,充分掌握目前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现状;针对目前外来涉案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老乡观念错位,以及所在企业管理的疏漏等方面存在的犯罪诱因性问题,向驻区的一些大量雇佣外来务工人员的企业就如何加强日常管理、法制教育、集中居住等问题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外来职工能全身心的融入企业生产和本地社会事业,以提高他们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归属感,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讲座,采用以案析法的形式就常发于外来人员中的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从而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他们明辨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界限的能力。

犯罪调查报告 篇15

【摘 要】 未央区作为陕西省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反应发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不断上升,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随之攀升,且危害较大。未央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组织专人对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特点 原因 预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类型也逐渐多样化,犯罪总体数量增长迅猛,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未央区作为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从原来的农业区快速发展成为城市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大规模转变,建设项目聚集,区域人口急骤增加,相应的刑事犯罪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速度较快,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笔者对未央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预防思路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xx年—20xx年,未央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174起231人,其中20xx年批准逮捕46起57人,20xx年批准逮捕54起76人,20xx年批准逮捕74起98人。该类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2、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调查显示,非西安市城区籍贯的未成年涉罪人员为131人,占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7%以上,这一点与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增多,流动人口较多,城中村聚集了大量外来人员有很大的关系。

3、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6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49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2%。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入学且无固定工作,混迹于的社会的闲散未成年人,由于还处于青春期的冲动阶段,其普遍特点是厌学、经常出入网吧、无经济来源、易受诱惑,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人群,占涉罪未成年人的70%以上。

4、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从近4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情况看,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发、频发,所占比例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战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抢劫案件案件以96起134人高居首位,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2%。

5、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思想不成熟的涉罪未成年人,不少人平时无所事事,一般是游玩和上网,在没钱花时就容易产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搞钱的想法,为了壮胆喜欢结伙一起作案,且相当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带有突发性、随意性或偶然性,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调查数据反映,共同犯罪案件占所案件总数的83%,所得赃款赃物,主要用于吃饭、住宿、上网等个人消费。

6、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涉案罪名大多数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上,点案件总数的59%,绝大多数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向受害人索要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部分暴力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甚至超出了成年人犯罪,对此类犯罪应加以警示。如何某等5名外来未成年人经过踩点预谋抢劫某小超市,在晚上23时许,先后进入该超市,采取砍刀逼住老板和拳头击打方式,进行抢劫。

7、作案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未央区是正在发展中的城乡结合地区,有的地段人流量少,比较偏僻,使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在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中,以城乡结合部偏僻区域和学校为核心,在人流稀少的路段上作案的约占抢劫案总数的30%。如外来未成年人张某和王某等4人,在20xx年3月中旬连续4次经搭乘出租车为名,将司机骗到西郊偏僻路段,持刀实施抢劫,引起社会极大的恐慌。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经对近4年来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家庭或监护人监管不力。15—16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上学接受教育,有的父母忙于生计,有的家庭残缺,有的过分溺爱娇惯,使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加之生存技能缺乏,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如西安东郊某村16岁的小亮和小莫,其父母整天忙于维持生计,无暇顾对他的教育和引导,初中毕业后他们便开始在社会上游荡,逐渐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惯,最后结伙到灞河边盗窃快艇发动机被抓获。

2、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幼稚,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满好奇心,冲动性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过早进入社会,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对他们有很大的诱惑,羡慕奢华的生活,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如吴某等5名15—16岁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从陕南山区农村来到西安,大都市的繁华让他们心理失衡,就持刀进入一小超市进行抢劫。

3、道德和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由于现在大部分学校只重视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冲动,作事极端不计后果。如贺某和郭某因玩网络游戏时发生争执,便相约打架,双方共十几名未成年人参与,导致1人死亡,4 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与途径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监督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工作各个环节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结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所做的探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推进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避免因监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产生交叉感染。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细心审查,耐心讯问,爱心帮教,用心转化,并成立由有爱心、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犯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适用不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对犯罪较轻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从轻处罚。

二是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创新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机制。在对未成人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和创新帮助、教育、感化工作方式,借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资源,联手社区、企业成立帮教基地,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利用社区和企业“五老人员”的优势,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区和企业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过程中,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真诚悔过并改正错误,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健康心理,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选派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做好检校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力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到学校任兼职法制辅导员,利用检察机关掌握未成年犯罪动态和具体情况的优势,通过检校信息交流、组织法制报告会、公诉庭审进校园、家长培训班、发放法律手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未成年人犯罪发案较高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结合案件情况和发案趋势,向辖区的公安、工商和文化等职能部门发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游戏厅,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构建一个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犯罪调查报告 篇16

近来年,金融系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近期我院对九九年以来查办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等进行了认真地分析。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这类案件的特点:

(1)犯罪数额大,危害严重。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场所,是直接管理资金的职能部门,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大都直接管理和经营货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机会多,涉及金额也大。如原农业银行某储蓄所主任刘某自98年2月至99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十次挪用公款3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

(二)发案面广,基层所、部、科负责人作案比例高。

我院查办的21起30人案件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人民银行等单位,其中3人为基层负责人,另有1名科级干部。

(三)犯罪手段隐蔽,犯罪案件多为共同私吞“小金库”。

金融系统基层机构是开展各项业务的“窗口”,长期以来,由于点多、面广、人员杂、职业素质较低,加之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金融基层机构负责人对收入隐瞒不报,私设“小金库”,从而为滥发奖金、挪用、甚至私分国家财产大开方便之门。并且大部分“小金库”由有帐记载发展到不建帐或建帐后销毁,对“小金库”支配随意性强,犯罪手段隐蔽。

(四)犯罪动机有由贪图享乐型向投资营利型发展的趋势。

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工作人员因经济拮据违法犯罪的极为罕见,绝大部分犯罪人员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不满足于现状,企图谋取更大私利。同时,有的金融系统人员挪用、贪污公款不直接用于个人享乐,而是用于个人、亲友投资营利活动,并在这方面有发展的趋势。

二、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一)主观上经不起金钱的诱惑。

金融部门作为经营单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不少单位思想、法制教育工作薄弱,致使工作人员思想不坚定,法律意识不强,对于什么是违法犯罪模糊不清,在金钱面前,动摇不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一是存有侥幸心理,二是得手再次作案。

(二)客观上有掌握财钱的便利。常年从事金融业务,客观上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有一种不捞白不捞、不要白不要的想法。以福利、辛苦费等名堂,以“红包”的形式发给个人。

(三)有章不循,违章不纠,内部监督不力,致使犯罪分子多次作案,屡屡得逞。

随着金融行业电脑设备的不断更新和数量增多,加之缺乏管理经验,其运营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有一些金融部门又存在重效益、轻监督的现象,致使多种检查“走过场”,监督制度得不到贯彻,监督措施不到位,管理混乱,对基层的利益收入情况根本掌握不起来,使这部分资金流入“小金库”,为实施犯罪提供方便。如刘某任工商银行某储蓄所主任期间,在长时间内多次挪用“小金库”资金达30余万元,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内部监督部门毫无觉察。

(四)金融行业竞争激烈,特别是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在专业银行向商业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揽储竞争日趋激烈,有些金融机构为稳储增存,便暗中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给储户一定的回扣或“好处费”。单位为支付这笔钱,便采取揽储户后不入帐或其他方式设立两套帐,进行帐外经营、高息贷出,致使大量银行资金“体外循环”。

(五)进人把关不严,给犯罪埋下隐患。

近年来,由于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和职工待遇较高,金融行业成为年青人择业的热点。进入金融系统的人员相当一部分没有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而直接上岗,使一些品行不良的人混入金融队伍,甚至提拔为骨干,安排在重要岗位上,授予大权,称为“能人”。当“能人”如鱼得水,疯狂作案,侵吞国有财产被检察机关立查后,单位才以“没看准人”而“痛心”。因用人不当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三、对防范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

为进一步维护金融秩序,保证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做好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防范工作。

(一)必须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应当说,金融系统内部的机构是健全的,规章制度也是很严密的,但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机构的扩大,人员的增加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金融系统在票据结算管理、利率计算和支付以及信贷审批、发放、回收等业务环节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金融系统内部应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严格支款凭证和审批制度,增强管理环节,坚决杜绝违法经营、帐外经营、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发生。此外,要切实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督查落实,克服“重现金轻凭证、重防外轻防内”的现象,积极推广岗位轮换制度和灵活多变的稽核检查制度,防止稽核流于形式,达到事后监督的最佳效果,防微杜渐,严防犯罪发生。

(二)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当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增多的情况下,特别需要加强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实搞好金融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重点部位要选用思想过硬、业务精通、德才兼备的人员,努力消除因用人不当所带来的各种隐患,尤其是加强基层所、部、科领导班子建设。同时要严把进人关,真正把素质较高的人才录用到金融行业,安排在关键岗位。

(三)加大打击金融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震慑力作用。

政法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打击金融犯罪重要性认识,要从讲政治、维护大局的高度,把打击、防范金融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逐步掌握犯罪的规律、特点,提高办理这类案件的专业知识和水平。

(四)做好预防金融犯罪工作,为金融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秩序。金融部门要很好地运用直接管理同间接管理相结合,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全方位监督,司法机关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中,也要与金融部门加强联系,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工作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应主动加强与金融系统的联系,积极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并采用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经常给金融行业干部职工敲警钟,努力为金融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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