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高三读后感(精选4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高三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被”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属章回长篇小说,成书于清乾隆帝四十九年甲辰,也就是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为《石头记》、《情憎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作之一。最初的《红楼梦》是以手抄本形式流传,只有前八十回(学者研究实为79回,今存第80回本是79回后半,后人割裂已足八十整数;另有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此后,《红楼梦》续作纷纷出笼,据统计,《红楼梦》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最为红学界关注的版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贾、宁二府由胜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其中有一篇令我难忘的故事,就是第十五回:黛玉焚稿断痴情,宝玉误娶薛宝钗。在这一回中讲述了,贾母请来了一个算命先生给宝玉算命,说宝玉要即刻娶一个金命的女子冲冲喜,这个女子就是薛宝钗,贾母当然答应,她早就看上了薛宝钗。可宝玉死活不答应,贾母的话他压根没听进去。大家都知道宝玉喜欢黛玉,凤娘王熙凤劝贾母说先允了宝玉答应他娶黛玉,到时候再把新娘一换不就行了。贾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是她哪里知道,王熙凤是断送了一对有情人,活活的把两人给拆散了。
我感受到了王熙凤很可恶,她明知道宝玉和黛玉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情人,还活活拆散了他俩。毕竟结婚是两个家族的大事,可是她竟自作主张给宝玉变了婚事,还不让宝玉去看黛玉,实在是可恶!由此,我也体会到了清朝社会的腐朽,和贵族压迫贫穷人民的不公平。
高三读后感 篇2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中国经典文学作品,是曹雪芹创作的杰作,对后代有着巨大的影响。通过描述贾府的兴衰,这部作品揭示了封建社会将走向衰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是对封建社会血泪的抱怨。
《红楼梦》作为一部文学巨作,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鉴赏力。例如,在《刘奶奶进大观园》中,人们被刘奶奶逗乐的情节非常精彩,让读者有一种置身其中的感觉。“……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得喘不过气来,躺在桌子上,哎哟;宝玉早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抱着宝玉叫心肝……“同样是写笑,但每个人的表情和动作都不一样,描写生动、生动、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奶奶的幽默,以及贾府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中人物众多,出现的人物有400多个,很多人物性格特征鲜明,栩栩如生。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奶奶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皮,轻挑,内心却善良纯真。虽然他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但他讨厌自己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从来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人、尊重女人、倡导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宝贵观念。尤其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
让我们来看看林黛玉。她纯洁坦率,清高孤傲,多愁善感。她骨子里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吸引了宝玉。她的“农今天把花埋在笑痴里,他知道他是谁”和“一旦春天美丽老了,花就死了”寄托了黛玉凄凉的人生经历,但也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古代社会闺房中优秀文学才女的风格 。
《红楼梦》不仅是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未来,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限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高三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儿童版的《红楼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虽然我对故事情节了解不多,但它让我学会了如何通过环境、人的行为和言语来描绘一个人的性格。而且,它有丰富的词汇和优美的语言,这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读完之后,我似乎明白了,有些情节让我悲喜交加。可悲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相喜欢,却没有走在一起。林黛玉已经体弱多病,弱不经风,又受到了这样的打击,上帝做了花神。善良的贾母,因为年纪大了,家里经常发生事故,受到惊吓也不幸与世长辞职。在全家人的逼迫下,威风凛凛、果断的凤姐伤心地去世了。幸运的是,里面的一些故事非常有趣。例如,林黛玉用筷子捡起一只鸭头,笑着说“鸭头和女孩”。女孩们说林黛玉取笑她们,惩罚黛玉喝酒。还有一次,宝玉来找黛玉玩,紫娟想看看宝玉是否真的喜欢林姑娘,就对宝玉说:“明天我要把林姑娘送回苏州。暴雨吓了一跳,说:“林黛玉的父母不都死了吗?紫娟假装不情愿地说:“是的,但她的亲戚还在等女孩吗?贾宝玉回来后,脚手冰凉,王夫人很着急,叫紫娟问清楚,原来是和宝玉开玩笑。宝玉迷迷糊糊地看见桌子上有一艘船,又开始喊道:“不好,接林黛玉的船来了。王夫人赶紧把船拿给宝玉,宝玉把船踩得粉碎,笑着说:“林姑娘现在不能走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林黛玉。她喜欢学习和写诗。送花节那天,黛玉不像其他人那样贪玩。在玩的.过程中,她仍然在思考写诗。这两首诗多么美丽啊,“花谢花飞遍地,谁怜悯红香”。林黛玉温柔贤惠,乐于助人,善于思考。善于学习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面前出现了《红楼梦》中描述的大家庭的兴衰。林黛玉的善良和贾宝玉的无知形象一直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知道我不想学习,自己做苦果;不会说话,每个人都讨厌。只有努力学习,掌握知识,理解生活的真理,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三读后感 篇4
《边城》描述的是一出悲剧,里面却有诗一般的、充满哲理的朴实的语言。
这部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小到大,从无忧无虑到心事重重——从喜到悲的全部过程。一个孤苦的小女孩,似乎再孤独地守候渡船一辈子。
就像是在捉弄小女孩一样,一家船总的两个儿子都相中了翠翠,也许是她确实太美丽的缘故,也许是机缘巧合的缘故,才使得那兄弟两个都爱上她,还都认为自己也是翠翠的最爱,当然,最爱只有一个。但这并没有破坏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真是难得!
因为翠翠喜欢“二老”,有“岳云”诨号的摊送,长相比“大老”英俊,还会唱山歌,所以不给“大老”的提亲任何答复,“大老”伤透了心,所以外出做生意,莫名其妙地掉到水中淹死了——本来是救人的好手的人,怎么至于“不慎”掉到水中淹死了。这位“大老”其实在用死亡来成全弟弟的婚事,可是,他的弟弟因哥哥的死,伤心不已,非要走遍河道找寻哥哥的尸骨。
翠翠的唯一亲人——老祖父,因为翠翠的婚事没有着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怀着满腔愁怨去世了,只剩下翠翠过着孤零零的生活。
整个《边城》透露着淡淡的哀伤,老大天保的死、老祖父的死都像是注定的,留给翠翠的只有无尽的等待。
文章中含着伤感,向人们揭示了生活中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性。在生活中,因为缺乏必要的语言交流而造成的误会是那样多,有些还很可怕。
生活是宝贵的,美好的婚姻应该好好珍惜,也许缘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没有第二次了……
高三读后感 篇5
《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她融身于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市井之间,看见一缕白烟,会与第二次见面的渡边说那是高中校工在燃烧女生卫生巾;听到第三次见面的渡边夸自己的厨艺,会马上回忆起当初为买锅而挤掉买胸罩的钱;会在一大群朋友前,讲邻居阿姨打喷嚏把卫生巾打掉在地的趣事。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她也有过挣扎,比如她一开始找的是个中规中矩的“好人”男朋友,不许她吸烟,不许她讲黄色笑话,她自己可能也这样约束过自己,比如在高中阶段,但她发现此路不通时,就任自己尊重自己,不再横加批判。她时时感到在现实社会中窒息,因此她总想在深夜的东京街头爬树——爬得高高的,脱离污秽的空气,自由自在地吸口气。
为何渡边能够尊重自己,我实在不知道,书里也没交待,也许是天生吧。他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我觉得自己周身仿佛紧紧贴上了一层薄膜。由于薄膜的关系,我无法同外界相融无间,而同时他们的手也无从触及我的皮肤。我本身固然软弱无力,然而只要我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在我面前也同样无能为力。”抑郁中的`渡边最能反映出渡边内心的真实状况。
尊重自己的人才会真正尊重别人,因此,绿子说渡边“或许你有一种让人心里坦然的能力也未可知”。这句话极富魅力,任何人都想与“让人心里坦然”的人相处。因此绿子能够在渡边面前如此轻松,如此放得开。但因为人们离自己内心太远,往往会不看出谁是“让人心里坦然”的人,只有极少数认清内心的人才能敏锐地觉察出来。也即因此,绿子与渡边的相遇、相爱才显得那么难能可贵。
我个人觉得,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尊不尊重自己,事关生死。
尊重自己的感觉,真实地活在当下——在我看来,这几乎是健康地在现世立足的唯一途径。当然,如永泽那般的“强人”也许对此不屑一顾。
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村上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失去自我即是死”——村上也许这么认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玲子是起死回生;永泽只是清醒地弃生择死;玲子的女学生根本就没活过。而东京街头的人群大多也是行尸走肉而已。
每当想到这里,我总是不寒而栗——满大街都是行尸走肉哎;而学校、家长、社会也似乎只能容得下行尸走肉,并以培养行尸走肉为己任。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也许只有永泽能被容得下吧。
这样想来,作者村上春树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据说他大三时结婚,然后开起酒吧,26岁时终于大学毕业,32岁转让酒吧,专门写作。每天6时起床跑步晚上10时就寝,与妻子平静地生活、写作——他既尊重自己的内心,又能以此养家糊口——他以尊重自我为途径得以立足于现世社会。真是奇怪,居然有人以尊重自我的方式见容于贱踏别人自我为特征的社会。如果村上能做到这点,这说明,社会并不见得就一定容不下你的自我,关键是你能否坚持你的自我?能坚持多少?能坚持多久?你离你的内心有多远?你能一直能活在你的内心里吗?
这样转而一起,木月和直子真是被自己吓死的——他们怎么就那么肯定社会容不下他们的自我,没有才能的自卑让他们以为自己在现实社会里活不下去。他们自己给自己下了死刑。
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的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样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也因此更欣赏渡边彻或者说村上春树晃晃悠悠生活在大地上的态度。
另外,我还想说,交友、择偶最好选择那些尊重自己感觉的人,因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如果小朋友能够选择的话,最好选择能尊重自己的父母,因为只有尊重自己的父母才能尊重自己的孩子。
高三读后感 篇6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其他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其他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生存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忠实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危险面前保持一种不怕危险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生存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开发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绝望的情况下生存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人大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佩服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危险和学习之艰难的精神!
高三读后感 篇7
午后的阳光暖暖,透过纱窗,静谧地洒在书桌上。闲来无事,捧起《边城》,感受湘楚的动人景色,体味淳朴的风土人情。
初见,是“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静静的水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的恬静美丽。湘西的景色被沈从文这样轻描淡写,笔笔点缀,更增添了引人的韵味。循着沈从文的笔迹,继续追寻着湘西的美,那里有被夕阳烘成桃色的薄云,有柔和如银白色绸缎的月光,有浮在溪面上的,也有揉在杂草间的虫鸣.....温柔、恬静、远离尘世,湘西仿佛将世间一切褒义词都包揽于身。
湘西的美不仅在山水之间,还在于社会之中。原始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竹制的背篓,苗族女孩的围裙和银饰.....博大精深的湘西文化在沈从文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湘西的美令人心醉,令人神往,湘西文化更引人去探索。在我所到过的湘西土地上,男子女子都有特色的民族服饰,女子带着能发出清脆声音的银饰,男子的衣服也是五彩斑斓,着实印证了“男女垂髫,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烂服色”。《边城》中的民族风味与之极为相符。神州大地,容纳了56个民族优秀的文化,在这秀美的湘西之地,湘西文化是这文化画卷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山水之美不及人性之美,以自然之明净状写人心之明净才是《边城》的升华。
憨厚热情的祖父,活泼灵动的翠翠,他们和大黄狗相依为命,生活在这美丽的湘西大地。祖父阅尽人事,饱经风霜,却依然保持善良,“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于本人的意义,只静静在那里活着”他风里雨里为无数人摆渡,他从不多占别人半点利,推脱不掉的余钱他也会慷慨的买些茶叶、烟草赠送给过渡之人。他极度的热情、善良、助人为乐,令人动容。他的助人、爱人是对自己职务的坚忠,是对自己的要求。在这里,祖父的爱人与自爱达到高度的统一,也令人尊敬。祖父的身上,颇有敬业的味道。
翠翠是祖父唯一的亲人,是爷爷捧在手心里怕化了的掌上明珠,正值豆蔻年华的翠翠天真善良,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爱上了傩送,可最后傩送离家出走,翠翠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盼着心上人的归来,“这个人也许明天就回来,也许永远也不回来了”,翠翠的执着等待,是她对傩送的最纯净的爱,最单纯的爱。天保爱翠翠,他知道弟弟也爱着翠翠,所以他最先提议“歌战”,他也最先妥协,他愿意成全弟弟而让婚,最后意外身亡的他,可谓是为了爱情和亲情殉情。淳朴的亲情,真挚的爱情,这是天保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
个人之美为小,团队之美为重。端午节时,镇上的'人民一起掌控着龙舟的前进,一起为胜利呐喊助威,孩童们一起嬉戏打闹,节日的氛围在大家的欢愉下变得更加浓厚,空气中四处弥漫着湘西人民的团结友爱和纯洁善良。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美丽的湘西就孕育出了一个个淳朴的人儿,在湘西这里,只有传统文化一直歌颂吟咏的美德——敬业,爱人爱己,友爱兄长,团结和谐……没有尘世的喧嚣与嘈杂,没有急功近利,没有金钱腐败,没有享乐迷奢。当代社会的人性,无法经揣测和考验,深究人性本质,也许就暴露了阴险与丑恶。“扶老人被讹”、“为钱烧死雇主妻子孩子”,诸如此类的时间让人们胆战心惊,也让社会温暖不再。《边城》中那些纯净的感情,那个纯净的社会,都是沈从文在告诉我们:“我们的时代要多一些纯净,少一些功利!”倘若我们人人都能真诚,都能忠诚,那和谐的日子的到来哪里还远呢?爱与美,需要被融入社会。
“这些诚实勇敢的人,也爱力,也仗义”愿这是多年以后社会的模样,愿爱与美永存人间。
高三读后感 篇8
我喜欢历险,我希望自己能像徐霞客一样游遍全天下,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和朋友们乘船前往南美洲,他们的船被狂风暴雨掀翻了,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鲁滨逊被狂浪冲到了一个无名小岛,在小岛上独自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勤劳,成功克服了寒冷、饥饿、孤独、困难和恐惧种种困难。最终获救了,回到了久别的故乡。
我被鲁滨逊的坚强勇敢所震撼了!不禁与之对比:现在的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靠自己的能力完成过一件有难度的事,遇到困难就退缩,像一只缩头乌龟。以后,我们遇到困难,不但不能害怕困难,而且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坚信,我能行!
那一次,是我第一次去补习班。妈妈把我送进去,我迈进了班级,老师对我和蔼可亲地说:“你是赵家静吧,找个位置坐下吧!”我忐忑着坐了下来,听老师讲课。这次的题目是《我也是大自然中的一员》,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一个字,我想:这可怎么办?大脑一片空白。这时,我放弃了,我把笔放下,放弃了我的第一篇作文。正当我彻底放弃的时候,鲁滨逊的精神又再次鼓励了我,我自言自语道:“我能行!我要做生活中的强者!我不能半途而废!我要坚持!我要向困难挑战!我一定能写出好的文章!”
在鲁滨逊精神的鼓励下,我写出了一篇好的文章,连老师都夸赞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让我深深地知道一个道理:蝴蝶不经过痛苦的蜕变,怎能体验到在花丛中飞舞的快乐呢?小鸡雏若经不住破壳的磨练,怎能看到五彩缤纷的世界呢?我们人也一样,人如果不经过困难和挫折的考验,怎能尝到甜果呢?
每个人都不一样,人就像一支神奇的画笔,有的人能画出春天的生机;有的.人能画出夏天的绿荫;有的人能画出秋天的丰收;有的人能画出冬天的希望。要怎么画,这完全取决于作画人对生活的态度,如果人人都能像鲁滨逊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这样我们的生活就很精彩。我们不要做生活的弱者,我们要做生活的强者!要做飞翔的雄鹰!
高三读后感 篇9
大象、狒狒、豹子、狮子……动物能够成为人类的朋友吗?
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可以和动物交朋友。实际上,我们也许真的是可以和动物交朋友的。
有一本书就证明了我的想法——《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这本书讲的是非洲女孩蒂皮和她的动物朋友的故事。她把大象做哥 哥,与鸵鸟共舞,和小狮子玩耍,同狒狒嬉戏 ……连危险的豹子都不怕,照样和它玩。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对人们说:大家动起来,保护自然,保护动物,不要再猎杀野生动物,它们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应该互相帮助,而不应该残杀。就像蒂皮说的一样:我希望全体小朋友们,团结起来,共同保护我们的星球——这个将由我们继承的星球!让我们告诉所有的人,尽一切努力爱护我们周围的环境,让后人们讲这种意识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吧!
大家也看到了,我铭家到处都是大楼、商城,绿地能比的上吗?现在人们还在盖房子、造商城,就说我们黄山区吧,原来的一片树林和一块很大的草地是我们玩的好地方,现在的树林和草地不见了,在原来的位置多了几栋新房子。连我们小区都没几块绿地了,那动物们在小空间里生活的舒服吗?许多人有房子,还要拼命的要房子。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准备迎接生机勃勃的未来。
高三读后感 篇10
诗人卢仝好茶成痴,诗风浪漫;白居易是一位品茗行家,他对自己的爱茶、烹茶十分自信;杜甫的“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成为千古绝唱;苏轼也是一样爱茶至极的人,诗云:“酒困路长睢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郑板桥清廉刚正,对茶情有独钟,“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爱斗茶。白菜青盐米见子饭,瓦壶天水菊花茶”……
在我看来曹雪芹不愧是一位见多识广,才气纵横,琴棋书画件件皆能,诗词曲赋无所不精的小说家、诗人和画家。他的百科全书式的'文学巨著《红楼梦》就以茶与酒而言,小说中言及到竟有几百处,咏及茶酒的诗词有几十来首;小说所载形形色色的饮茶喝酒方式、珍奇精美的茶具酒具及丰富多采讲究非凡的名茶名酒是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记述与描绘得最全的。由此可见曹雪芹是酒茶的千古知音。
早听说《红楼梦》有一百二十回,只是看了越剧的表演,不过是林黛玉、贾宝玉两情相悦,宝玉却偏偏娶了个薛宝钗,黛玉忧愤而死。
现在啃着《红楼梦》,有时候不禁要问:她到底写了些什么?怎么读了好几回都没有眉目?不是写荣府,就是写宁府,似乎很平淡,顶多也只有几个小波澜,这使我这个急性子有些着急了。
一本好书,总会有高潮的,我想应该认认真真、耐心地读下去,如果读了几回就去看结局,未免太吃亏了。
在小学的思想品德课里,关于美与丑的论述,有两个例子:贝多芬双目失明,仍然热爱音乐,谱出不朽之作;王熙凤貌若天仙,蛇蝎心肠。
《红楼梦》的头几回,本来安分守己的王熙凤,果然有了“动静”,她明知贾瑞对她有心,故作顺从的样子,让贾瑞上了钩,结果一命归西。
世上的人,有好有坏,没有坏人的衬托,怎么知道好人的“好”呢?那么,王熙凤这个坏人也“坏”得值得了。
高三读后感 篇11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须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耳目物,宝、黛二人的悲惨剧贯串一直。薛宝钗虽不是此恋爱悲惨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位置。
关于《红楼梦》的终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落发为僧,那你感觉,什么样的终局是完满的。”确实,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平日也是起义人物,整天只想一展才气,违背了古时“女儿无才就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气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敬佩,也为她那种起义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起义至底?贾母平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对立,她竟不去争夺,偏自寻忧恼,气死了。可细细考虑,她平日多疑,即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野,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气是如斯菲薄,在贾府她究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终识破尘凡,做了僧人。岂非做僧人真是最好的终局吗?若是如斯,世人都改为僧。我的主意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僧人。”预示着这一切,宛如彷佛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动。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约束。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僧人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僧人,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富贵荣华吗?”是啊,细度之,关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终局。他已淡漠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前史重演,看着本人的子女再来演出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解脱命运的约束,但命运业已不能约束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僧人,那就是为本人,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挂念,看尽尘凡。只惋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好,她最终最终独守空屋,也难免令人感觉有些可惜。
高三读后感 篇12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高三读后感 篇13
翻开《人类1000年》,你会惊叹于人们创造出的难以置信的辉煌;翻开《草木的理想国》,你会感叹于植物的恒远与谦逊;翻开《昆虫记》,你又会迷恋于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细细聆听那美妙的昆虫赞歌。
本书作者法布尔用生动有趣又不乏严谨的语言,为我们娓娓道来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昆虫世界:在这里,你可以看到蝉大方地让昆虫汲取它的水源;看到一对对朗格多克蝎伴侣一起在月下散步;看到圣甲虫们与同类争夺粪球;你可以看到螳螂静悄悄地等待猎物上钩……法布尔笔下的那些小虫子,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一篇篇文章都能让你身临其境:读着读着,你会觉察到耳边好似响起一阵蟋蟀奏响的动听歌曲,觉察到自己仿佛置身在大孔雀蝶求偶的现场……法布尔向人们展现了妙趣横生的昆虫世界,也让人们首次聆听到那美妙的昆虫赞歌。
昆虫世界的伟大,非大多数人能理解。法布尔用他生动的语言,将昆虫的伟大精神寄寓在了字里行间。在这里,有父爱:米诺多蒂菲作为父亲,不辞辛劳,拼死拼活地为家人留下一份产业,甚至在辛劳中牺牲;在这里,有责任,隧蜂妈妈在后代长大出去忙碌后,毅然充当了门卫的角色,昼夜不息,恪尽职守;在这里,有爱慕,雄大孔雀蝶为了找到自己的伴侣,不远万里寻找她,即使未找到,也会静静等候;在这里,有无私,当雄雌朗格多克蝎完成交尾后,雄蝎毅然为雌蝎的生育而牺牲。昆虫们总会坚决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便是昆虫赞歌的动听之处。
渺小的昆虫,往往履行着伟大的义务。反观21世纪的我们,生活在繁荣昌盛的科技社会中,却时常未有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规违纪的现象屡屡发生:乱丢垃圾,随意闯红灯,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等不计其数,甚至越来越多现象令人发指。我们是高智慧生物,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不能在精神上输昆虫一筹,昆虫已经奏响了属于它们的赞歌,而我们人类也须奏响属于我们的动听赞歌,与之共成一段佳话。
人类用他们的智慧创造出科技发达的社会,植物用它们的美丽装点着生机勃勃的世界,昆虫用它们的本领维护着世间万物的平衡。三者是共存且互补互利的,我们当携手植物与昆虫,共同谱写最动听的生命赞歌。
高三读后感 篇14
“花谢花飞遍天空,红香断了谁怜?”一首歌《埋花吟》让很多人悲痛不已。一首歌《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当白雪皑皑的白色真的很干净的时候,过去的繁华和财富只留在薄薄的.书页上。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时代,这是最糟糕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恒,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很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底层到顶层,都是泥泞浑浊的景象。底层人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那些不想受辱受害的人,毅然离开了世界。挣扎着生存的人要么被政府算计,要么被大家庭剥削,最终不可避免地会有悲惨的命运。大家庭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滚,争权夺势,与政府勾结,让人不聊生。即使是家里也是无休止的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知是谁?林黛玉哀叹的不仅仅是她的悲伤。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不仅是林姐姐,还有世界上唯一的大观园。恐怕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世界的欢乐终究属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只是一场梦。即使像妙玉一样清纯洁净,也终究落得狼狈退场。在那个肮脏的时代,谁能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悲剧如流沙堆积,逐渐汇成无限沙漠。他知道他年葬侬是谁。不知。慢慢地,灰尘把它们都埋好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林黛玉对自己结局最荒凉、最准确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困在命运的蜘蛛网上。有些人在挣扎,筋疲力尽。有些人已经放弃了抵抗,等待着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不是巧合和意外,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宝玉梦游从一开始就预测得到了端倪。否则,为什么高娥续作40次?为什么不读大团圆的快乐结局呢?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变成仙灵回到天上,但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究尘土。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了,让人无法完全理解。一首《葬花吟》怎么能概括得尽?真是红楼世界。
高三读后感 篇15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的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
书的开头是这么写的。有些莫名其妙。我常常会想为什么是这个片段,又是怎样不堪的记忆成为阿米尔一生都放不下的罪过。这样想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将会是让我真正感到恐惧的一部作品——不是它有多血腥、多残忍,而是它给我带来的将是对人性的深入解剖与无情批判,以及对罪孽一生的救赎。作为一个读者,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感受压抑无比却又无处释放的情感,这种无力掌控自己的感觉让我深深体会到何为内心深处的恐惧。
其实概括这本书讲了什么,会觉得有些俗套。无非就是一个少爷对他看似朋友的仆人做尽了一切难以挽回的错事,最终导致自我心灵的痛苦与灵魂的折磨。而故事的最后,主人公又意外得知二人竟然是兄弟。之后,主人公痛定思痛,走上了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救赎之路。同时,作者用极其敏锐的笔触深入地描绘了阿富汗移民哀悼失去祖国的心情,并用强烈的画面感直击根深蒂固的传统风俗。让读者透过令人极度不安的人物刻画和场景描写爆发出对祖国同样深刻的爱恨。作者将伦理与友谊、背叛与救赎等文学母题不知不觉地融入情节里,让人回味良久。
如题目所述,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他找到了以生命为代价才能获取的意义,从而正视背叛而最终获得心灵的救赎。对于阿米尔来说,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是继续过着以前那种暗无天日,将沉重的罪恶感一直压在心里的生活;要么抬起胸膛,勇敢面对,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弥补生命的缺口。小说似乎也在表达这样的隐喻——每个人,都像是一个风筝,飞得多远多高只要手中还紧握那根线,那远飘的风筝终能回到自己手中。
第一次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现在虽然已看过好多遍了,但仍能感受到初读时内心无限的恐惧与惊慌。只能捧着书坐在床沿用深呼吸去抑制想要嚎啕大哭的欲望。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面目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虚矫赘文。也许我还没有能力去更深刻地解读这本书,但至少我已隐约懂得了为什么这本书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有人会觉得结局并不完美。其实,我倒觉得这似乎就是人生的真相。每个人一生都在无限循环地犯错、改正,并在这个过程中最终找到自我。很多时候,承受灵魂拷问的永远是故事中的人,而欷歔感慨的永远是看故事的我们。
高三读后感 篇1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爱看小说,我总以为小说是创造了另一个世界,看小说的人能带入进另一世界,体会那些书中人的喜怒哀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红楼梦》爱上了,这白年前的动人故事。
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一人总在床上细细品尝《红楼梦》,会为黛玉的逝去而哭泣,会为贾府的衰败而唏嘘,会为宝玉黛玉的爱情而欢喜,灯盏里飘逸出的是风干了的桂花沉香,萦绕在床榻边,就这样,呷咂着一本叫做《红楼梦》的,整晚整晚。
总不知,敬业飘落的花朵会有谁来埋葬?只怕是有了这景没了那情,没了那哀忧惋绝。飘落于树下,炫舞于天际,终于,随风飞到天尽头,它可知,花落红颜尽,葬花惹谁怜了遭受了一生的劫,还尽了一时的'泪,如今也是随风飞到天尽头,终换了花去人亡。不是清高孤傲,而是本就孤若伶俜,倘若再试了高洁,还拿什么来配。
总不明,你处处留情是无意还是有意?难道万世情劫真的如此纠缠不清?为何你脸望着黛玉却眼看着宝钗?为何你话挑着金川却心念着袭人?为何你手拉着袭人却口叫着黛玉?到底哪一个才是你想要的?如若没了那个千年的劫数?你怀中到底依偎着谁?我想你应是个薄情郎,多情即是最薄情。
总是想,如若没了那仙石是传说,是否真的可以造就一段“金玉良缘”呢?总是固执地认为,宝玉和宝钗的爱情只是时间问题,只是冥冥之中有一种东西叫做先来后到,叫命运。佛说千百世的蓦然回首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可是,为何轮回不可以错过,为何同在轮回中,有人作者幸福的主角,有人只是甲乙丙。
捧着厚厚的《红楼梦》,浸着醉人的花香,朦胧的眼,昏昏睡去。想着我遇到我的宝玉,我该是黛玉还是宝钗,又或是谁都不是,从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离我们很遥远的时代,我想《红楼梦》这本书历史学家应该是看出了那个时代的故事,经济学家看出了那个时代的经济发展,作家看出了那个时代作者的文笔,小女生看出了凄美的爱情。
高三读后感 篇17
看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阶下囚》,我常常会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小天狼星布莱克要变成"不祥"?我又会本人给自己一个答复,因为他当时没有想到,他变成的那一只大黑狗是"不祥"。
鹰爪跟茶叶这一章让我有些不安,特里劳尼教学的预言…假如我看到"吉祥",可能会吓得半死。然而罗恩的比利尔斯叔叔看见"不祥"二十四小时后死了,他是被伏地魔暗害的吗?
"玛姬姑妈的大过错"让我想笑,而哈利把玛姬姑妈吹胀了,确定是用了膨胀咒,而由于他用了膨胀咒就半年不去霍格莫德。不晓得玛姬姑妈变成了一个宏大的氢气球后会飞到哪里去?兴许那样的话,她就不必走回家了。
特里劳尼传授的第一个预言是哈利看到了"不祥",而第二个预言是:黑魔王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没有友人,被手下抛弃了,他的`仆人这十二年锁链加深,牙疼。今晚,午夜之前…这个仆人将摆脱锁链,动身去和主人会合。黑魔王将在佣人的辅助下卷土重来,比以前更增强大、更加恐怖。今晚…午夜之前…那仆人…将出发…去和主人…汇合…特里劳尼教授的预言是真的吗?伏地魔为了取得老魔杖不惜杀死良多人,他想统治所有巫师,并要去除所有的"泥巴种"。
在活点舆图这一章里,我也猜忌乔治和弗雷德是否真的有无邪天真的时候?不外在在霍格沃茨的战役里,弗雷德就义了,乔治又成了"洞听",那么韦斯莱魔法花招店还能持续开下去吗?活点地图十分有用。
雷古勒斯布莱克当了食死徒,但他又惧怕了,随后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伏地魔也许想让小天狼星布莱克也当食死徒,小天狼星不想当…他也要杀死他…对他领有老魔杖的打算有任何妨碍的人…他决不会手软。他素来不需要朋友。
伏地魔是不像虫尾巴…和…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虫尾巴的银手,他那霎时的懊悔导致了他的逝世亡。最后,伏地魔永生不老的盼望终于幻灭了结尾呼应文题,点明中心。他的六个魂器,他不须要回生石,复活石对他也是一个妨害。
高三读后感 篇18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一六六0年出生于伦敦一个商人家庭。他的长篇小说都是在晚年写的,他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等对英国及欧洲小说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被誉为“英国与欧洲的小说之父”。他在写《鲁滨孙漂流记》以前也许从来没想当个文学家,他是一个事业家,一个活动家。他经营商业,从事过内衣,烟酒贸易,还开过砖瓦厂,经历过破产,但屡次失败,屡次开始,直到老年还未死心。在经营商业的同时,他还从事政治活动,往返于伦敦与爱丁堡的路上。因为言论关系,几次被捕。他参加过的报刊不下四五种,仅那些明确是他写的文章,就已达到惊人的数量。他的精力是极端旺盛的。他的一切经历都给《鲁浓逊漂流记》准备下了思想和技巧的条件,这部书的成功决不是偶然的。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滨逊漂流记》是再版最多的一本书。今天该书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配的名著。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受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写成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苏格兰水手,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航运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在一个距智利海岸约五百海里,周围约三百十六海里的荒岛上,此岛被称作安。菲南德岛。他在那里与世完全隔绝,独自生活了四年零四个月,才被有名的航海家渥地士。罗吉斯发现,并于一七七一年将他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很大的兴趣。从未写过什么文学作品,年过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从而创作了《鲁浓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这个苏格兰水手在荒岛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但不过做了些生存必须做的事。整个说来,他在岛的行为是消极的而不是进取的。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宣传的不是知足常乐,而是要发展,要劳动,要占有。在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满向外发展的好厅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歌颂了从的坚毅品质和劳动精神。这部小说开辟了英国现实主义的道路。
高三读后感 篇19
在充满竞争的今天,如何做好工作,关键在于是否抓住了一个“小”字。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物的细节,太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都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的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对我们任何人都有借鉴意义。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
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数的思考。书中讲道:“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我们大部分普通人,大量的时间,都在做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小事。结合自己的工作,作为一名财务人、其实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是非常平凡的事,而且还是一些重复出现的事,以前总是有点儿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一天忙个不停,领导不仅看不到一点儿成绩,自己也数不出几件像样的工作业绩。”通过拜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得到改变,我的灵魂得到震憾,我的精神得到丰富。我认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沉下心来把重复的工作搞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工作中寻找更多的乐趣,更好发挥自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细节的特点首先在于“小”。每个人做事不能好高骛远,不求实际,总想一步做大自己,这种空想式的做法不知耽误和毁害了多少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才智,不从细小事情做起,往往把自己的人生大梦想搭建在一个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里,一旦风雨袭来,就会全面崩塌,因此,“细节决定成败”的第一个成功命题就是“从小做起、从小做人”。
世间上不论什么事,从最根本的角度来说,都是由一些细节构成的,在今天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决定成败的必将是细节。随着社会分工的越来越细和专业化程度的越来越高,一个要求精细化管理与生活时代的已经到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真真正正关注起细节来,把“注重细节”的思想时时刻刻记在心中,把对细节的实施贯彻到实际行动当中,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完成好每一件小事,这样的人生才是精彩的。
高三读后感 篇20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这句话出自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是啊,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有多少才华横溢的英雄豪杰啊!但是在我看来三国时期才是英雄骤出的高潮时期。可惜我们现在离那时太远了,想了解这些故事,只能从书上了解了。
《三国演义》就是一本描写关于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的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三国演义》的成功之处一是成功刻画了当时许多英雄豪杰的人物形象,例如: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和义绝关羽等英雄。二是描写了一幕幕波澜壮阔、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其中以官渡之战、赤壁之战、夷陵之战等关键性战役最为出色。作者描写战争画面,以人物为中心,写出战争的各方各面,例如:双方的战略计谋、装备对比、数量对比等等。写的丰富多彩,千变万化,尤为吸引读者的眼球,体现出战争的激烈与紧张。
关羽,是一名虎将,“万人之敌”,不仅如此,他还恩怨分明,十分讲究信义,是一名以“忠”、“义”著称的英雄。他在《三国演义》中在下邳被曹操俘虏,并投降与曹操,但仍心系于刘备,于是与曹操约三事,约定在找到刘备后便离开曹营。但曹操仍旧对他情深意重,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关羽于是感到对不起曹操,于是在邻走前替曹操斩杀了袁绍营内的两位大将,颜良、文丑,解白马之围。虽然这里有些事情是虚构的,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关羽对刘备的忠心耿耿和曹操对关羽的情深意重。关云长可谓是三国第一义将!
赤壁之战,乃是奠定三国鼎立基础的典型的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是全书最重要,也是规模最大、人才最集中的一场战役。最终是曹操兵败,逃回北方,孙权和刘备各自得到荆州的一部分。战前曹操占优势,军队士兵有二十多万,而孙刘联军只有五万多,这差距多么大呀,就算曹军乃北方之人,不习水性,但是联军获胜也是一个奇迹!在《三国演义》描绘的这场战役中,具有伟大贡献的人是周瑜、诸葛亮、庞统和黄盖。周瑜与黄盖的苦肉计、诸葛亮的草船借箭还有庞统的连环计等等,都是这场战役能够胜利的关键。虽然演义中还是有夸大的现象,但赤壁之战仍是三国时期标志性的战役!
虽然《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本作品,但虚构成分极多,我们阅读它时应该以文学的角度来欣赏,要以史实为准,切莫混淆!
高三读后感 篇21
《西游记》这一著作,相信对于谁来说,都不陌生,可大家都知道的名著,真实的又知道多少,所了解的有多少。
第一次接触《西游记》并不是在书上所了解,而是在某一电台看着《西游记》的电视剧,也正是这偶尔的一次,让我记住了它,我喜欢里面声色活动的人物,特别是孙悟空,就觉得他特别酷,霸山称王,号称“齐天大圣”,那时候对这个称号的理解可能就是于天并齐那样的大人物了吧!最喜爱他的便是“七十二变”,常常幻想着,若自己也能拥有那般本领,那该有多好,这样我便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了,想做什么便做什么。
可惜,幻想与现实总有那般差距,以至于现在,我还是那个平凡的我,但依旧地来说,平凡的人,不一定拥有平凡的人生,勇敢的创造不平凡的路来,而真正使我敬佩的是他小强般的精神,无坚无畏,在他眼中,唯恐没有“害怕”二字,他是一个勇敢的铁血战士。
概于这本著作中,孙悟空深得我喜爱,所以对于其他角色也不是深得了解,只概得出个大抵形象,除了师父,我对唐僧,是有一定偏见的,我觉得他过于愚蠢,不信任孙悟空,而导致陷于危难之中,我当时便觉得他脑子有问题,人家的任务是斩妖除魔,保你上西天,这样对谁都好,难不成还会害你不成?纵然孙悟空当初有多顽性,可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你还是不相信人家,善是本意没有错,可你这善的也太过分了,明知孙悟空有降妖除魔的本领,而你就算是金蝉子的转世,但纵横之间,你也不过是一介凡人,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识妖,每当遇见由妖怪幻化而成的弱小老儿时,你只用肉眼去相信妖怪的真伪,孙悟空除妖时,你还怪他误伤“好人”,我觉得金蝉子会吐血的'。
猪八戒,你好吃懒做,小心眼!有时候会想,你怎么不被妖怪烤熟吃了算了呢!在孙悟空因杀“好人”被罚时,你不帮忙不说,还倒说话,雪上加霜,明知你师父不过人类,还反倡你功大本领大的师兄,你这是赤裸裸的羡慕,嫉妒!最为重要的,你居然还好色!呃,我也是醉了,你不瞅瞅你师弟沙悟净,为人憨厚正直,一路上挑重担,吃苦耐劳,在团队出现状况时,调和解说,说来,他们还真没有团队之间的精神,没有互相信任,在团队之中,最重要的,便是这为人的基本,也是团队获得胜利的关键。
高三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兴奋地翻开了《向命运挑战》这本书。书中主人公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著名科学家、天文学家、物理学家霍金。他19岁就考上了英国牛津大学,这对他来说,是多么美好的前程啊!可命运偏偏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病魔在他年仅22岁时降临了,他得的竟然是绝症!这对风华正茂的他来说,犹如一个晴天霹雳,意味着他的后半生将过早地结束!应该说,他的人生从此暗淡了,也没有什么事业、梦想可谈了。但出人意料的是,他不仅没有放弃事业,反而更加努力地工作着,艰难地坚持写作。甚至到了后来,他不能说话了,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他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人,遇到一点儿挫折就垂头丧气,不敢正确面对生活,更不用说是向命运挑战了。如果我们遇到什么事,只是认命,甘愿庸庸碌碌地过一生,那样的人生会精彩吗?
那也算是真正的人生吗?那是我们当今的青少年所要选择的人生吗?不,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主人,决不能向命运妥协。我们要勇于向命运挑战,征服命运,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给自己的人生多创造一些辉煌吧!
高三读后感 篇23
《高三》是一部平凡的纪录片。之所以获奖,可能是它对于我们每个经历高考的人来说却是一部独一无二的作品。带给我们太多不平凡的思考。甚至让我们更多的去关注他的人文和社会价值。一直以来对于拍摄纪录片的导演我都是由衷的敬佩。因为这是一群在真诚说话的人,从这些人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关注,一种对表现进行深入探讨的精神。现在因为节奏的加快,五花八门的东西已经迷惑了我们的眼睛,而对于掩埋在底下或其他某处真实的社会存在缺少了认识,而我认为这些颇有价值。
这部片子拍摄的是福建省武平县重点中学武平一中200X届高三七班学生在班主任王锦春的带领下一年的紧张校园生活。94分钟的纪录片看下来,整个人都处在一种紧张的气氛当中,又仿佛将自己带回到高三那个火红的年代。一部真实得无可挑剔的影像铭刻,反映了小城镇高三学生最质朴的生活状态。片子每一个细节都让我对二年前的时光有种难以名状的悸动。影片一开始呈现给我们的就是班主任在狼藉破败的宿舍训斥逃课学生的镜头,而且光线非常暗,运用了隐喻蒙太奇,暗示了高三对于“中国学生”来说绝对是灰暗的一年。从高三岁月马上切换到刚入学时军训的镜头,运用闪回蒙太奇向我们述说着一届届的可怕的高三在不断得轮回中。十八岁的青涩日记,用一个个连续蒙太奇向我们展现。开家长会的时候作者运用一个个家长脸部的特写及老师与家长之间的对比蒙太奇呈现给我们一批农民家长们对教育的一种无知与无奈。好多次出现学生佳燕的心理蒙太奇,作者将她的独白用特别的剪辑和一些画面结合在一起,产生声画分立的效果。还有作者以一种隐喻蒙太奇的方式拍摄到三次出现的入党积极分子会议,极力表现出中国学生处于怎样的思想教育之下!带有一点讽刺性!对于教室里学习氛围的表现作者是用了俯拍、重复蒙太奇,多次展现学生学习的压力。在该纪录片中作者主要以参与互动式的方法采访到了四个学生及其家长,多次运用到交叉蒙太奇和切换蒙太奇以及连续蒙太奇的方式表达了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片中很少的几个家长单独的镜头里,都能体现出父母亲对子女的期望及关怀。一个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学费要二千多元,那也许是父母亲几年的积蓄,但父母都是坚定地支持子女上学,只要子女愿意学习、只要子女能够走出去,这些父母都是砸锅卖铁、变买家产都在所不惜的,大概是中国落后的农村的普遍现状吧!家长都把自己当年没能实现的理想或愿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甚至把整个家庭的期望都加在子女身上,这样孩子们能没有压力吗?因此片中有些同学在压力下,产生了厌学、退学的打算,或者是自我压力太大,高场心情紧张,发挥失常。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因为高考对中国人的人生影响太巨大了。片中也涉及到校园中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说学生早恋、学生沉迷于网吧、学生养成吸烟等生活恶习,学校对此还是尽量作到教育、挽救为主,这些落后学生不论是学校、还是班主任都在努力地帮助他们,这令我十分感动。其实他们完全可以只注重抓升学率,放弃这些没有希望考上大学的学生的。片中的高三(七)班的班主任王锦春从开始到结束都是那样的兢兢业业,起早贪黑。不遗余力地为学生制定各种计划,考试安排。他和他的同事们,可以说是工作地非常辛苦、非常地敬业,这业让我非常地感动,让我想起自己高三时班主任。在片中,作为班主任的.王老师,不仅有自己的教学任务(他还要带高三班的语文课)、还要时刻关注自己班级的学生生活、学习的动态,还要适时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心理上的问题,对落后的学生,王老师也做到苦口婆心的地步,并没有抛弃他们,哪怕是到最后的高考来临地时刻。片中王老师是一个有着非常丰富经验的高三班主任老师,从开学给学生和家长的动员,拉紧学生和家长大脑里的弦——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大事就是准备高考。到高考前夕,给学生减压,告诫大家高考只是人生的一个必经之路而已,采用了积累蒙太奇的方式展现出王老师的教学技巧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是一位优秀的人民教师,是一位值得学生尊敬的人民教师。总之,我觉得周浩(该片的导演)对于高考,张兴旺,钟生明,林佳燕,莫晓兰……以及老师王锦春,解读得都很深刻。
一部《高三》将最真实的故事完整呈现在观众面前,把思考的机会留给乐观众。对于《高三》屡获殊荣我没有惊讶。惊讶的只是在这样一个平凡的国度里,某些平凡的人正在人生不平凡的时期平凡地奋斗着,所为者,在别人看来的平凡,却是自己心底最大的不平凡。在平凡与不平凡的撞击中,掉落的是无可奈何的人文关怀之火花。
此外,这部《高三》让我学到了很多人生哲理:热爱生命,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还有那句:失望惧我,我还惧什么?
高三读后感 篇24
人生最少有两次冲动,突如其来的爱情、说走就走的旅行,这跟重走青春一样,无论哪一种,需要的都只是勇气而已。有勇气选择自己的生活,就要有勇气来承担。
——摘自微信
生命中,总有这样的声音来提醒和诱惑。能够诱惑,大抵是因为生命里本有这样的欲望和诉求。无论走不走出去,大抵都是因为责任和勇气。一个人背包出去,固然需要勇气,义无反顾地留下来坚守,何尝不需要勇气?
半个月前的一天,一位八十三岁的老专家来电话,询问近况。一种人生的温存如冬日暖阳。犹记九八年的某一天,拜访老专家出来,按照一对老人悉心的公交指引去地坛,看书市。那时候经常一个人出差,却不知道旅行的乐趣。书市里淘到一本鲍威的《跟我游中国》,开启了我的背包自助游。食髓知味,此后,“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成为我一直的追求的诗意人生。也就是那些行走积攒的勇气,让我一次次走出家门,开启一个个崭新的旅程,也才有了那些文字和所谓的小册子。梦想还在路上,生命仍在进行。对于能够一个人背包旅行并且出版系列书籍,是我的梦想,却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启程。然而,小重山做到了。这一点,特别令人刮目,不能不呈上敬意。
《背包东南亚——越南、柬埔寨、泰国》、《奔向湄公河——从滇西南到老挝》、《横行北印度——******》(第三册正在创作中)。整体装桢精美专业,"走遍亚洲自助旅游丛书"大气,"小重山"的名字优雅,还有点神秘,封面设计富有民族诡异的神秘色彩,摆在一起,不失为旅人饕餮的文化大餐。
一般游记攻略的特色,这里都有,譬如片子拍得精美,能够给予读者美学的享受,甚至想有专门的摄影集或电子动感相册来延伸沉醉;譬如每篇后贴心的"旅游信息",文中穿插的旅行知识。然而作者不可多得的是文字功底,有知识性,不乏古朴优雅之风,又有时尚清新的气质。
读东南亚和湄公河,都用了整整一天时间。读的时候,忍不住用笔在书上涂写。譬如封二处“留下切磋交流的联络方式,会显得更时尚,更有诚意。”“挺棒的',纵向地看到一个人的发展变化,从饕餮、到舟自横、到小重山,越来越远,越来越淡,也越来越好看。”丽江处“走马观花,往往不能深入,再自在些,不必行色匆匆,以将宅人的遗憾尽除最好。”腾冲国殇墓园“饿死不吃军粮”处“鼻酸眼湿,感动唏嘘,再有战争,我们能否如此?!”火山公园上帝吹了个泡泡处“有趣,吊人胃口,引人入胜”。瑞丽口岸“苦也萧萧,孑也瑟瑟”。
瑞丽米线的无奈与云海的形成很有共鸣。让人觉得这人是朴实可爱的,才会如此写,如此细致和贴心,要带了那未来的爱人身临其境地分享感受。其实这是我初写游记的初衷,后来竟然淡了并且忘却丢失了。
沧源的阿佤山让你认识“一个诚恳求学的行者”。笔者也曾行色匆匆地差旅过数次临沧,于民俗稀罕皆未眼见耳闻,于书中算是大饱了眼福,满足了知欲。如此,当向作书者致谢。沧源篇还让我们认识了本书内容的全面和丰富,看得出作者为此是下了功夫的,不搜阅论文、访问土著、实地堪舆,不能为也。
读书阅人。沧源“拿过一把铁锹,从容进入冲凉房”一节让人见识作者的爽性可爱。澜沧“餐闭,不好提及餐费云云,便封给李莲芳100元压岁钱,聊表心意”让人欣赞。有几篇的写作特点是喜欢开篇用感叹号,如“大理好!”“正月初五接财神!”“早安,西贡!”如写信的问候语透着一股子亲切感,又好像喊一声“嗨!”来呼唤人家集中阅读的注意力,且透着一股子小伙子的精气神儿。西贡小姐处羞涩。东南亚的摄影太正,太规矩,不够洒脱,也但透出西北汉子的谨慎和实在。
字里行间,也显示作者的态度——“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旅行者,不应该过度消费大自然”——我们要在旅途中接受大自然潜移默化的教育,如此的态度,乃是成熟的旅行者。
正如作者介绍,东南亚胜在文字,湄公河赢在摄影。应可期许,之后的北印度及其他,会更加纯熟,相得益彰,妙不可言。东南亚的文字要感谢亚君,书中的女主人公,虽着墨不多,却处处透着可爱,生动的情趣随书页扑面而来。当亚君去时,书的味道也乏善可陈了。
这一种游记的文风,似曾相识。似乎如果是我来走,我来写,大略也如此。但又有些不过瘾,不甘心。也有反思:如若是我,也得如此写。非如此写不可么?又能如何标新立异、匪夷所思、有如神来呢?这是构思,落笔可再琢磨再追求的,如此,不免讨巧,当有“人皆能为,我不为也”的志气。当然,作者古文的功底我有大不如也。也许是这些年更喜欢思想性的精神食物,希望作者能够满足学生更多的胃口,这未免痴心。再者,沉郁的东西又容易把闲散的旅人推开去,不够自在。但窃以为,文字能够承载更多生命的力量、发散更多人性的光华,会更加迷人,更富有生命力。作者要在旅途中继续修行,沉淀思想的魅力,琢磨作文的技巧,图谋个人优势的展现,诗文赋的能力尚待时日来淋漓尽致。
全书不见作者小像,也算独特!何为卖点?经典线路,人文历史掌故自身的魅力和召唤,摄影的精华,文笔的优雅,足以自负,何须卖身来招揽?呵呵。
总而言:书是好看的,就着昏暗的咖啡馆灯光,也读得兴味未尽。不禁叹:快意人生可以再!爱旅行且爱读书者,快捧上一本小重山,畅游去也!
高三读后感 篇25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河面,芦苇的气息淡淡弥漫,破雾而来的是一条古老的棕色的船,船头那个年迈却硬朗的老人认真地渡着船,船尾是个可爱的少女,欢快的吹着竹管,美妙的声音震荡在空气中……
《边城》很美,大量的描写文字营造了一个很浪漫的气氛。这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我来谈谈本书两位主角:翠翠和傩送。
翠翠是个单纯清澈的女孩,她有着纯朴女孩子的本源,有着人性最美的一面。这与她的`生活环境有关。翠翠从小在茶峒这个民风淳朴的边城长大,正如书中所述,“翠翠在风日立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也教育她。”对于亲情,她能很好的孝敬爷爷,十几年来一直陪伴着爷爷,当爷爷渡船疲倦时,人在隔岸招手喊渡船,翠翠不让祖父起身,很敏捷的替祖父把路人渡过溪,一切溜刷在行,从不误事。对于爱情,翠翠又表现出了那种纯朴的美。他知道自己爱谁,并要为爱守候,那么纯朴的等着不知归期的傩送。
傩送是个秀拔出群的人,他的气质有些像他的母亲,不爱说话,但是深得茶峒人民的爱戴。傩送也拥有着纯朴美好的性格。他在两年前的端午节上与翠翠偶遇,翠翠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此时,当地的团总以新磨坊为陪嫁,想把女儿许配给傩送。而傩送宁肯继承一条破船也要与翠翠成婚。可见,在傩送的眼中,没有名和利,只有爱情的坚定。当傩送得知自己的哥哥天保也喜欢翠翠时,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约定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这足以表现傩送虽对爱情执著,却依旧珍惜亲情。哥哥天保因自知无法得到翠翠而离家,不幸身亡,此时的傩送,本可轻易的得到翠翠,却离开了家,自己下桃源去了。他对于亲情,也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哥哥的死,让傩送自责,给他负罪感,于是,她无法接受翠翠。当亲情与爱情发生冲撞时,他只好选择逃避。我想,傩送的逃避,更能反映出他人性的美,他没有接受翠翠,而是为了已亡哥哥,选择离开。
在本文中,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都是最纯朴,最拥有人性美的。《边城》一文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生动的乡土风情吸引了众多的读者,也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
高三读后感 篇26
多年前读过红楼,可惜那时少年心性,此书又博大精深。我没耐心读完,更不解悟其中的含意。书里细致而繁琐的描写不逊色京剧里的老生开始唱啊字,一个字唱几分钟,直让你瞌睡。尽管都是国粹,但吃不起消化不了。完全没有琼瑶阿姨一串一串的水晶梦来的直接又快活。如今渐老,琼瑶书籍亦如嚼过吐了的泡泡糖,再不想看一眼。重拾红楼这块石头硬啃,竟然别有一翻味道,越嚼越香,越看爱看,早晚不舍。
首先我认识到这本书不只简单地写些你情我爱。它涉及到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那时候又没有电脑,这个曹雪芹他是怎么把如此巨大丰富的知识积累的?实实地让人震撼他的毅力。而整部书又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还说后人专门有研究红学的,真是不为过啊,不为过。
尤其是小说语言艺术魅力的成功驾权,不愧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仅仅三言两语就把个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例如刘姥姥一进贾府见王熙凤,那凤姐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周瑞家的和刘姥姥站了一会子凤姐不问不敢打招呼,足见凤姐平时在贾府的威严和厉害。凤姐见刘姥姥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满面春风的问好,。这时的刘姥姥已经在地下拜了几拜,刘姥姥够机灵的',迅速能看准形式找对在家做主的人。最好笑的是,刘姥姥还没有开口求接济,这凤姐先哭半天穷,可见凤姐心计多手腕灵活。一来一去笔墨不多,人物性格尽显突出,让读者感到人物可见可摸。
红楼内涵精深,但作者都是写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也是从这种生活中发掘人生的痛苦与欢乐。
万物人为灵长,有情有爱才不枉为人,而爱情更是让人愿生死相随的强烈感受。宝玉生在百花中独爱一枝,那枝已逝何来相恋。那红尘中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持究竟是物是人非梦一场,万境归空。
高三读后感 篇27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朋友。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朋友,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母亲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母爱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妈妈抱着我。输液时妈妈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高三读后感 篇28
放寒假了,我缠着妈妈给我买本书。妈妈无奈,只好给我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和妈妈利用过年前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了。里面鲁滨逊的智慧和勇敢让我和妈妈都很敬佩。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逊一心想要航海,在他朋友的帮助下来到巴西,开起种植园。本来日子过得很好,有一天他邻居提出去非洲抓黑奴,鲁滨逊和邻居都同意了。可航海过程中浪涛汹涌人被淹死了,就鲁滨逊被卷上了岸。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就开始了.就在鲁滨逊被卷上岸的第2天,他看见那艘船停靠在岸边,他就把很多很多有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他用树木做成自己住所的城墙,再用两层帆布挡雨,鲁滨逊的小屋就做成了。从此以后鲁滨逊就靠岛上剩下的食物生活。后来他发现了山羊,便以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
几年后,鲁滨逊开始种植水稻饲养山羊和制作粗糙面包。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这个俘虏取名星期五。于是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最好的朋友与的仆人。最后鲁滨逊与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鲁滨逊与星期五终于得到了一个离开孤岛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居然会在孤岛上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自立更生,而是在孤岛上等死.在书的扉页上有一句名言:害怕的心理比本身还要上一万倍,意思是一个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鲁滨逊是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正是他在面前保持一种不怕的心理,他才能在危机四伏的荒岛上了28年,创造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奇迹。
鲁滨逊这个人物我也喜欢。他在既无帮手,也无伴侣,恶劣的情况下在孤岛上资源,饲养山羊,在令普通人完全的情况下下来。他不怕苦,不怕累,在工具与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做出那宏伟的帐篷作为住处。他还十分勇敢,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与几十个野战。他这种智慧与勇敢不但令我还是我们要向生活挑战的榜样,我在生活和学习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不怕生活之和学习之的!
高三读后感 篇29
据说芈月是中国历第一位太后。
中古时代,天文星占是重要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并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为了预测国家命脉和军国大事的起伏。一事(天象)一占(占卜)一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一种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芈月也罢,武则天也罢,皆牵系星象。古人之星象占卜,真的那么神奇吗?
恰巧又看到一史记之事,说的是东晋女李陵容。李陵容本是奴隶,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她,结果生了儿子,当了太后。
如果说薄姬当上太后是因为运气够好,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的发达只是因为她拥有健康强大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妃子,当初,司马昱还只是会稽王的时候,她只不过一个在宫中做粗活、打下手的宫女,她出身贫寒,从小就被卖入王府从事纺织工作,来历无人知晓。因为李陵容的样貌身材让人不敢恭维,她身上有一些当时的中原人不具备的体貌特征:人高马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也因此被人戏谑地称为“昆仑”,另外,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外貌体态的样子,《晋书·后妃传》用“形长而色黑”来概述,《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称她“形长色黑”。这三本史书的记录虽然略有不同,但依然可以推断,她一定是,人高马大、肤色黝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本来生活在林邑以南的地区。史书所说的林邑以南,也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中并没有明确地记录,但是估计不会过于丑陋,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李陵容不失为一位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这样的身高和肤色,无疑是代表着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只不过,李陵容没有生在一个有如此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是狼烟四起、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年代,其哲学思辨和审美趣味,有着独树一帜的鲜明时代气息。那时的男人,保留着擦粉、薰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比较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身体消瘦、皮肤白皙,甚至是阴柔美,无论宫里宫外都将这个作为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司马炎为太子选妃时,就对“美而长白”的卫氏情有独钟;王羲之赞美杜皇后时,就特别用了“肤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人也”这样的溢美之词。
由此可见,皮肤白净润泽,是魏晋美女的首要标准。李陵容的身材虽然颀长,但皮肤黝黑却成了她的致命伤。所以,“本出微贱”的她,只能在王府的纺织车间籍籍无名地做事,并且还被人嘲笑,将她唤作“昆仑”,似乎就要这样下去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子的绚烂似乎永无机会绽放。
司马昱,东晋第八任皇帝。父亲是晋元帝,他三岁封琅琊王,七岁封会稽王,二十五岁当抚军大将军、录尚六条书事,二十六岁辅政,四十六岁当丞相、录尚书事双兼会稽与琅琊王,五十二岁当皇帝,成一国之主。但是,当英雄得志之时,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烦恼,即《晋书》所讲的“会稽王,有三子,俱夭。自道生废黜,献王早世,其后诸姬绝孕将十年”。当时,司马昱曾有过三个儿子,可是全都夭折了。之后,姬妾们就再也没有为他生过孩子。司马昱担心自己的江山事业无人继承,又为此招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是不知原因何在,“播种“了几年却始终没有儿子。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司马昱对儿子的渴望简直迷了他的心窍。
此时,有人把一名相士介绍给了司马昱,据说这个相士道行很深,特别会看女人,只要女人从他眼前一过,他就能马上知道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将为自己的儿子找娘的重任全权委托给了这位相士。相士把司马昱所有的姬妾都观察了一遍之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给他诞下儿子。但是司马昱并不死心,他让相士将选妃范围扩大到王府里所有的女人,每一个女人都让相者一一验看。当看到李陵容的样貌时,相面先生终于吐出:“就是此人。”大费周章、历经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样貌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堪入目,难以接受的。对于相士给自己找的这样一位老婆,司马昱心里是十分难以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还是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召之侍寝”。不久,李陵容果然顺利怀孕。李陵容为此还告诉宫中其他女人,她曾梦见“两龙枕膝,日月入怀,意以为吉祥”。司马昱一听也觉得事有蹊跷。几年的时间里,李陵容先后为司马昱生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正所谓母凭子贵,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节节攀升。
公元371年,五十一岁的司马昱登上了皇位,封李陵容为淑妃。由于司马昱并没有册封过皇后,因此李陵容在实际上就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昱驾崩。十岁的司马曜顺理成章地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的李陵容地位也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为尊贵的皇太妃,仪式服装上已与太后基本相同了。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哥哥封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听从了弟弟劝谏,不久尊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驾崩后,他的儿子司马德宗继位当皇帝,又尊奶奶为“太皇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再升一级。就这样,长相普通、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仅仅因为“碰巧”,不仅飞上枝头变成成了后妃,而且还因为生了儿子的原因,母凭子贵,使得她在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的后宫中,一直被夫君所眷顾,牢牢地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孙子们,一个个都顺利地继承了帝位,她的后半生反而越过越好,一路富贵。纵观历朝历代的后妃命运,这可是十分罕见的。李陵容命中似乎注定是为了“生天子”而来的,所以,在婚姻和生活中,她的人生虽然乏善可陈,了无生趣,但作为母亲、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幸运的。
这些个神奇的女子,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徒留下神秘,叫我向往破解其情其景。
高三读后感 篇30
我读了《红楼梦》一书,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写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腐朽封建社会,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生来嘴衔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虽然她的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就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最让我欣赏的还是她诗情画意,聪慧灵秀。黛玉每次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居于首位。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在一个封建社会里,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总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称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也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是因为木石前盟,使她一人独守空房,误了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却嫁给孙绍祖,被丈夫折磨而死……
我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与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制度的人,同情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在他们心中,一边是封建社会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自由之身的追求始终不弃。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文学的真谛就在这里。
高三读后感 篇31
怀里放着那一本刚刚被取完精华的《哈利波特》,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情
节浮现在眼前,一缕缕有所倾诉的思绪飘荡在脑海里。蓦然低头注视着封面上的主人公哈利,在悄然静默之中,哈利那镜片后面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在熠熠闪光……
有过痛苦,哈利在一岁多时便被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杀害了父母;有过苦恼,哈利寄养在姨妈姨夫家中,日日遭到排斥;有过欢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结交了朋友,拾到了友谊与爱;有过坚强,哈利在与伏地魔正面交锋时,挺直胸膛,稳拿魔杖,不顾正在汩汩流血的脸和腿……一个美好、光荣的形象凝聚在一位年仅十四岁的男孩身上,链与链之间,都缠绕着共同的一点——勇气。
勇气,是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即使是最厉害的解剖学家也没发现这么一样东西,但它确实存在。有时,它就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一位英雄的本质是什么?是巧妙的言语?还是熟练的功夫?如果没有勇气的鼓舞使你前进,那这些纯属华丽的辞藻。就如故事中的海格所说:“该来的总会来的。一旦来了,就要去面对它。”
记得有一次,我学古筝要去考级,一想到要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弹一首曲子,心里就“扑通、扑通”地直打鼓,可时间偏偏走得更快,转眼间便坐在了考级的古筝凳子上,面对着老师。我做了一下深呼吸,一抹脸上紧张的神色,鼓起勇气,伸出手来弹奏着,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气,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惧。几分钟后,一首曲子便完了,我果然得到了优秀的成绩。
读完《哈利波特》这本书之后非常向往故事中的魔法世界,觉得魔法世界才是我们真正美好的境界。也许你会问,这平凡的世界给予我们手中的'这些频繁琐事怎能与像哈利这样令人为之震撼的勇气与奇迹相提并论呢?
以我的观点来看,不论我们生活在哪里,心灵都是一样的。勇气就在这事情的环环相扣之中,经历过磨难,磨炼出坚强的意志,最后完美的展现出来,也因此,它是值得钦佩和赞扬的。
书的作者J.K.罗琳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即使我们不是巫师,不是会魔法的人,但我们只要有心中的美好的愿望,就可以创造奇迹。要记住,因为有你我,因为有心底的勇气,所以世界才有不同。真正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高三读后感 篇32
母爱犹如一缕缕温暖的阳光,抚慰我的心房,又犹如一杯浓浓的奶茶,温暖我的肺腑。我爱看冰心奶奶的《繁星》,它犹如一曲优美、温婉的“天籁之音”,随着冰心奶奶的吟唱,将一份挚热滚烫的爱在我眼前幻化而来。
我或许不能读懂冰心的内心世界,但我从她的诗中感觉到,她是对世界多么感慨,又对一切充满眷恋。她喜欢用问句来结束一首诗,使你懂似未懂,却能被她简洁的不能再简洁的诗句所触动。她把婴儿写成诗人,把草木写得有生命,对朋友,她时而感叹,时而问候,时而批评,时而又有些歉疚。她能在自己的诗中,创造出莫须有的人物,但你似乎又能体会到,她们是真的在对话吧!纯静之美,读这些小诗,似乎很亲切。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最纯最本色又十分普通的东西用轻淡优雅的诗句表现出来,不加以任何人为的修饰,不添以任何华美的词句;带着一丝温柔的忧悠,或一些深深的内在美,在那娓娓道来的诗句中,满含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之心的再现。
而她笔下的亲人,仿佛都是那么无比伟大。我最欣赏的那首诗则是她写给母亲的一首,纸船——“母亲,倘若你梦中看见一只很小的白船,不要惊讶它无端入梦。这是你至爱的女儿含着泪叠的,万水千山,求它载着她的爱和悲哀归来。”我深深地被冰心对母亲的爱所感染,她是多么爱自己的的母亲啊!而那只纸船,也是天下所有儿女对自己父母的牵挂和眷恋。
繁星在空中闪呀闪,我一看它,它还不好意思了,拼命眨眼。春水潺潺,悄悄从我脚边流过。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我无法给生命定义,因为,每个人对生命的感悟都是不同的。总而言之,生命是短暂的。请珍惜你的生命,努力地追求,去奋斗,去拼搏吧!有付出,必定有收获,使自己的生命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吧!
高三读后感 篇33
“繁星”,“春水”这两个本是截然不同的意象,去因为冰心的作品而紧紧联系在一起,为人们所诵读。初读《繁星·春水》时才12岁,只觉得别有一番意味在这典雅清丽的文字里,似懂非懂。如今已有14岁,再品《繁星·春水》,青春的心灵被轻轻触动,思绪飞扬……
“心灵的灯,在寂静中光明,在热闹中熄灭。”初读此诗时,让我想起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夜晚,在房间里向外望去,外面一片灯光闪烁,甚是美丽。可当你打开房中的灯时,外面的一切随着灯光的亮起而模糊。我就在想:是不是当一个人荣誉,金钱乃至一切都拥有了时,他的心就会被蒙蔽,就不能以一颗纯净的心去看待外面的一切?就如拳王泰森一样,打到他的并不是铁硬的拳头,而是鲜花,掌声;当他自由,快乐地生活着使,他的心就似一面镜子,能折射出世间的人情冷暖。回到本诗,似乎这里也有一丝这种意味。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免不了为了票子,房子,地位……而艰难地生活着。当这些都得到时,还能说心如从前那样纯净吗?请那些正在不懈地追求物质的人停下来静静地思考吧。我并不是阻止你们追求财富,毕竟人类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只是想要提醒那些人在追求物质的过程中,不要熄灭了心灵的灯光。希望能够在物质的衬托下,心灵之灯更加闪耀而不是黯然失色。
冰心小诗是被她用童心召唤出来的一个更空灵,更纯洁的艺术世界,它有着童心的美,也有童心的脆,难胜理性的承重。这个世界是由冰心童稚的眼睛和童稚的心灵连接在一起的。这是一个独立的艺术世界。
在冰心的世界里,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歌颂的对象。
高三读后感 篇34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红楼梦》
她,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注定一生与他爱恨缠绵,为他伤心而终。他,天然风韵万情思,他缘定一世和她分分合合,因她痴于情爱。
因生母过世,外祖母念及黛玉无人依傍教育,便遣人接进荣国府。一世情缘就此拉开,恩恩怨也就此展开。
宝,黛初见便有似曾相识之意。而此时,宁。荣二府一派繁荣的景象,吃穿用度皆于外面不同。贾母待黛玉万般怜爱,所吃所用皆与宝玉相同。众姊妹见她虽有不足之症,却自有一番风韵,也喜有这个妹妹。黛玉自小便识字读书,本就聪慧,又有贾雨村教导,因而写诗作画不在话下。可宝钗的到来却使得大伙认为黛玉过于孤高自许,其豁达是黛玉所不能及的。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宝。黛二人也渐渐熟悉,其感情也是外人所不能比的。王熙凤掌管了府中的大小事务,荣国府建大观园欢庆元宵佳节。
18世纪上半叶,封建的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官吏腐败。宁。荣二府有权有势,少不了阿谀奉承的人,其用品也是极其奢侈。同时,所处于阶级下层的农民却要饱受饥饿之苦。官宦世家一出手就是几千两银子,而对于底层人民来说银子也是一个奢侈品。只为迎接元春探亲大费周章未免太过浪费。
花开花落万物总有凋零的时候,黛玉葬花一首葬花吟惹多少人尽洒泪。孰不知家大业大的宁。荣两府也有衰败的时候!黛玉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贾母也想让宝玉宝钗二人早日完婚。一曲终落,贾府恢复往日的`繁华,却已物是人非。前世债,今世还,惹多少恩恩怨怨。
黛玉,你如梅花般孤傲高洁,却败在了一个“疑”字上。我为你的离去悲,为你的结果痛。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个年代,那个家族,只一把荒唐言诉尽内心凄。一把辛酸泪,只为有情人。我愿化作一只青鸟,翱翔于时光的边际,只与你作伴。
高三读后感 篇35
初读《边城》,是没有丝毫感触的。直到后面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才逐渐有所感悟、体会。毕竟一本写“小地方”“小事情”“小人物”的书是很难让我们一下就理解的。
沈从文不愧是一个大作家,他把翠翠这个乡村少女活脱脱塑造成了一个“大美人”。这美,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而是一种纯朴的美,一种初看不然细看入骨的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内在美,他强调的是一种人性的自然。然而为什么要将这样一个少女放在一个偏僻闭塞的乡村,我想这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如果翠翠生在一个繁华的都市,生活在雕梁画栋里,那么她与众多知识女性艳丽女郎相比,她的美于是就没有那么自然了,或者你甚至就会理解成为愚昧、呆板,这主要是因为环境与之不同,不相符。但翠翠生活在山美水美的农村,那么“人美”似乎就显得顺理成章了,这种环境里的美是纯真的,适合都市人的急功近利悖道而驰的,这就是沈公的高明之处,也是乡村的可爱之处。
小人物没有伟大的事迹,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他们生活在不断奔流的历史长河中,就犹如细小的水流汇入其中转瞬即逝。
但是,在沈公的眼中这种“小人物”是美的,他们平凡的生活,他们粗犷,但他们率真;他们平庸,但他们朴素;他们是真正的纯如水、洁如雪。他们打渔务农,一辈子,自然自在无拘无束,真诚友好的生活着,也许这就是平凡的美。
这就是边城他让我们在官名利禄中翻腾打滚时,对淳朴的乡村生活充满向往,对自身的人格道德进行反思。
高三读后感 篇36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周瑜烈火烧赤壁,曹操败师走华容,里面的内容我给大家讲讲:
就在决战的那一天晚上,天边刮起了东南风,周瑜大喜,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就要实现了!自孔明说要借来东南风,周瑜就茶饭不思,这会儿终于来了,他怎么能不高兴?
开战了!曹操率领的50万水军个个精神抖擞,一副毫不畏敌的样子!可是周瑜率领的东吴士兵好像更胜一筹。他们不仅军容整洁,并且高喊诛灭曹贼,保家卫国!诛灭曹贼,保家卫国!
这时,吴国大将黄忠率几十条小船,向魏军诈降,他在小船上堆满干草,洒满硫磺,在离曹操的铁锁大船二里处点火。火借风势,越烧越旺!顿时,整段江上火光连天,死伤的士兵不计其数!幸好魏国大将张辽划着小船前来解救曹操。可是陆军大营早已被烧光。曹操带着几百人狼狈不堪地逃向乌林。在路上又遭到赵云、张飞的埋伏,溃不成军。
走着走着,曹操一行人来到了华容道。这路泥泞难走,前面的人一慢下来,就会被后面的人踩成肉酱!就在一个险要的路口,关羽带着五百名刀校手前来拦截。曹操眼看山穷水尽,下了战马,跟关羽抱拳说:“云长,你以前杀我这么多将军,这次放我们回许都吧!”关羽见那些曹兵可怜巴巴地瞅着自己,于是动了恻隐之心。他掉转马头,让曹军过了这里。
故事讲完了,可我还是觉得意犹未尽,现在我要说说我的感想。
曹操,他是一代枭雄。他以很少的兵力打败了袁绍的二十万兵马,留下了非常有名的官渡之战!可是在赤壁之战中,他却刚愎自用,不顾将士们的反对,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导致了赤壁之战中的大败。
刘备,他从一介草民变成了汉王是因为他有着一双会发现人才的眼睛,还有仁厚的性格。他爱惜将才,体贴老百姓,是一代英雄。
周瑜,他足智多谋,却气量太小,屡屡被孔明打败,但对吴国有很大的帮助,最后被孔明活活气死。
黄忠,吴国大将,曾跟随孙坚、孙策、孙权的三朝大将。有勇有谋,在赤壁之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最后的人物是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为人大度。从刘备三顾茅庐起就一直尽心尽力地辅佐他。孔明跟着刘备入主西川、荆州、襄阳、汉中,对刘备成为汉中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刘备逝世后,孔明又忠心耿耿地辅佐后主,曾北伐数次,留下了至今人们还非常熟悉的出师表!
高三读后感 篇37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时相貌如同八旬老者,没有一丝啼哭,没有一丝叫喊,就安安静静的来到了我们的世界。他安静的降临并不代表他便可以被这个世界接受,从出生就受到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说他是个怪物,他的出生是那家医院的耻辱,对那个接生医生是一种侮辱。 从出生就引起这样的波澜,注定他的一生不会平凡。
这本书改编的成的电影获得了81届奥斯卡奖,人们因为这项荣誉记住了这部电影,争相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忘了回归原本,看看菲茨杰拉德在纸上是如何用语言文字描写着一神奇的事情的。
村上春树评论菲茨杰拉德,说看了他的小说永远是不可思议,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自己,看了他的小说,让自己有写小说的.念头,菲茨杰拉德就像他的老师,他的大学,他的文学伙伴。
看这本书我看的十分仔细,中文译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即使故事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了,我仍然重新回到他最初写作的英文版本,即使有大量的陌生词汇,我仍然孜孜不倦的查阅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品味不同语言文字的魅力。
返老还童是从古道今人们所梦想的,但是如果我从出生就有着这样的经历,我又会怎样生活在这些世界呢?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出生时面对全社会异样的眼光,上幼儿园因为奇怪的长相不能交到朋友;小学,中学因为超乎同年龄段的智力和长相又会受到歧视;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因为年龄和长相不符而被退学。一生的光荣岁月只有到了年过半百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一副俊秀长相,令人羡慕不已,在旁人感叹时光流逝,惋惜自己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个人能相信你是一个已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人了。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能追求,爱与死亡冷酷的纠结着,结局终究令人伤心。
岁月稍纵即逝,我们只能珍惜这如瀑布上的水一般流逝的光阴,返老还童终究是一场美梦,抓紧身边的每分每秒,做有意义的事情,充实自己的精神灵魂。做一场返老还童的梦,朝着菲茨杰拉德向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之路迈进!
高三读后感 篇38
美国虽然陌生,并未让这个十几岁的少女失望。她只身来到这个遥远的国度,带着中国文化和飞翔的梦想。不会有人知道形单影只的滋味,就像不会有人知道登上舞台的不安感受。聚光灯会不会太强?观众反响会不会热烈,话筒音效怎么样?对她来说,一切都是未知的,以至于面临起来就会紧张而兴奋。
凯西妈妈,汤姆爸爸,萨米妹妹,苏珊姨妈,吉瑞姥爷,珀兰女士,伊顿女士,恩斯沃先生,杰西、泰勒、克里斯……他们给予的一次次拥抱,一声声关怀,促使她在彼岸的阳光下长大,无论是考德角的假日旅行,还是感恩节大餐,抑或是病毒布偶制作,她受到了另一种文化的薰陶。感恩节前的演讲,则是她对祖国文化的推荐、展示,她引以为傲。
美国之行要结束了。
最后的.一次毕业舞会,她穿着淡粉色的礼服赴会,纵然她翩然起舞,舞姿优美,纵然她们手牵着手满脸是笑,却还是挡不住音乐戛然而止时的散场。她还是要回去了,回到梦的起点,回到中国的生活方式。
可是,这里的月亮和祖国的不是一样圆吗?
有你们,真好!
高三读后感 篇39
看过《追风筝的人》,第一次令我真正落泪的,怕要数这一段了:“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道,红色的石榴汁如鲜血一般从他的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吧!’”这是阿米尔在亲眼看到哈桑受,自己却见死不救,又不敢正视后发生的一幕。在小小的乱石冈上,阿米尔一次又一次将硕大的石榴狠狠砸向哈桑,好像这样就可以把那个懦弱的自己扔掉。“为你,千千万万遍。”面对眼前的这个曾经对自己立下誓言,甚至比兄弟还亲的朋友,阿米尔此刻内心只有愧疚。“还手啊,还手,你是个懦夫!”阿米尔大叫道,然而,在阿米尔心中比谁都清楚,自己才是真正的懦夫,爱与愧化作了悲愤,他痛恨他。要不是他,自己本可以享受全部的父爱,若不是他,自己也不会显得如此懦弱。他受够了哈桑的忍气吞声,受够了哈桑对自己的爱护。自己根本不值得他爱。“还手啊!”阿米尔怒吼,“来揍我啊!”哪怕就这一次,为了你自己。
阿米尔与哈桑的友谊是悲凉的,明明都深深爱彼此,却被一道铜墙铁壁生生隔开。对于阿米尔来说,他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每当面对哈桑,就仿佛看到了那个懦弱的自己。可是,阿米尔一次次选择了逃避。在最后,当他设计赶走哈桑时,哈桑明知那是陷阱,仍义无反顾跳了进去,只为一个“愚蠢”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一次次遭受背叛,一次次受到伤害。哈桑直到临死前仍坚守着友谊。这是如何一种伟大的力量啊!阿米尔就真的无动于衷么!就真的那么铁石心肠吗?不,我想不是的。
阿米尔确实是一个懦弱的孩子,他不敢正视自己,也不敢面对被自己背叛的哈桑,他从小就遭受许多不幸,一出生失去了母亲,父亲又对自己态度冷冷冰冰,甚至是嫌弃。身边只有哈桑真心地对待自己。只是懦弱与自私才让他一次次的逃避,因逃避而背叛。然而,我相信阿米尔是爱哈桑的,非常的深爱,所以才有后来他为了哈桑遗留在人间的儿子索拉博,不惜与疯狂的阿塞夫战斗。
直至阿米尔长大成人,怯弱仍深埋在他的骨子里。当他面对着危险,面对着眼前疯狂危险的敌人时,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将他推上前,那是友情么,还是为了二十六年前而赎罪?阿塞夫的拳头一次次像雨点一样落在他的脸上,他却笑了,疯狂的大笑,而我却潸然泪下。是的,阿米尔解脱了,他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怯弱,为自己赎了罪,也捍卫了二十六年前的友谊。
合上书,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了画面,在小小的乱石冈上,鲜红的夕阳仿佛要滴出血来,比夕阳红得更惊心动魄的是石榴滴下来的汁水。
阿米尔与哈桑的友谊令我感动,尽管它波澜曲折,最终,两个人都捍卫了友谊。
友谊是什么?是两个人一起玩玩游戏,一起谈谈心么?不,友谊是要用心去爱护的珍宝,友谊是就算赔上自己的生命也要坚守的责任。
高三读后感 篇40
《梦》中茶甚多。有含泪的“千红一窟”茶,也有高贵的枫露茶;有朝廷贡茶之一的六安茶,也有香气高爽的老君眉茶;有形如雀舌的龙井茶,也有能助消化的女儿茶;有用各种粮食制成的香茶,也有用各种补品做的杏仁茶。茶,多矣!
《梦》中酒亦多矣也。有百花之蕊酿成的万艳同悲酒,也有在金谷园酿造的金谷酒;有产于江南的绍兴酒,也有用糯米做的惠泉酒;有夫妻双双喝的合欢花酒,也有高压清淡的菊花酒;有医圣华佗所制的屠苏酒,也有为人所独钟的香甜的桂花酒。酒,不甚多?
我觉得《红楼梦》不仅仅是一本书,而且是一种习惯,一种品茶品酒的好习惯。这种好习惯,会陪你度过悠闲的一生。
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喜读《红楼梦》,爱品茶喝酒之人。妈妈说爸爸不嗜烟不好赌,喝茶喝酒总要满足他的。为了爸爸喝好茶的嗜好,妈妈有时会毫不吝啬地上百一两、上千一两的茶叶买来给爸爸享受。有了好茶,只见爸爸抓一小撮月芽似的茶叶放到杯底,用热水慢慢往下冲,哇,太神奇了,一股一股的热气送来了清新与淡香。爸爸捧起一杯茶的悠然,看那层层迭迭的薄雾缭绕,与我一起惬意地读《红楼》,说宝黛,谈金陵……爸爸还爱喝酒,说实话,他对酒的要求并没有对茶的要求高,所以不能称为品酒,只能说是喝酒。爸爸喝酒的习惯是冬天喝黄酒,夏天喝啤酒。他喜欢那啤酒快把杯子淹没时所发出的“啪啪”的声音。爸爸总是会旋转着杯子,一口一口地慢慢呷着淡黄色的液体,仿佛在体会着喝酒时的乐趣与痛快。兴起时,他会情绪高昂地跟我议论 “元、迎、探、惜”,他会兴致盎然地跟我争论 “ 贾、史、王、薛”,他滔滔不绝地跟我谈论 “诗、词、茶、酒”……有酒有茶的日子总是透着那幸福吉祥的气息。
酒,不能多喝,而茶,每日必饮。看书时品茶,学习时品茶,工作时品茶,浓浓的馨香可直沁心田。酒,在特殊的时候,慢慢呷,慢慢呷,辛辣的味道会给你一种动力。呵,酒和茶,茶和酒,你们都不会被替代啊!
酒不醉人人自醉,茶不迷人人自迷。“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品茶人之意”也就“不在茶”,而在《梦》中!
高三读后感 篇41
看着电视上的《自然传奇》,自然就地就联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法国小女孩蒂皮,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她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中长大,与野象亲热,同鸵鸟共舞蹈,变色龙、牛蛙、豹子、狮子、狒狒……一个个给她带来奇趣、欢乐、惊险、幻想,以致皮肉之苦,最终这些动物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读着小蒂皮一段段动人的故事,一句句真挚的告白,我感受到的不只是一个儿童的纯洁可爱,而且蕴含着某种引人思索的成熟。可以说,这是人类社会进入新时代,开始反思人与自然地关系,善待自然,善待野生动物的大背景下成长的一代新少年的典型。这个典型,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就算是一个技术高超的猎人读了也会不无深思吧?
这让我想起了电视上的一则广告,广告语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我想,只要人人都不再吃野生动物的肉,穿野生动物的皮做的衣服,没有了金钱交易,就不会再有人杀害野生动物了。藏羚羊可以尽情的驰骋,熊猫可以随便落户到城市,老虎再也不用担心被人类打死……大自然的一切都恢复正常,最终受益的就是我们人类。
书中的小女孩蒂皮爱护动物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园!
高三读后感 篇42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高三读后感 篇43
作品中的人物在我的心中撞击,他们的信念与追求,他们的痛苦与幸福。生活是很普通的,是需要创造,需要苦心经营的对于上帝的子民来说,用自己的生命作上帝的祭品是至高无上的荣誉;对于路遥来说,用自己的生命祭一部优秀作品的诞生是无怨无悔的选择。正处壮年的路遥准备写一部好作品,在精心挑选阅读了100多部文学名著之后,路遥将自己关进了书房。一方书桌,一撂稿纸,一管水笔,路遥开始了创作历程。寒暑易节,冷暖自知,写作的苦涩酸辛,除了日月星辰,恐怕只有路遥一人能说的清。但后人多喜附会,于是便有人演绎了路遥写作完毕的情状:路遥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长叹一口气。他想起自己很久没有照镜子了,于就起身踱到镜子前。用粗糙的手掌抹去镜子上的灰尘,路遥看到了一个憔悴的男人:头发凌乱,双眼深陷,胡茬满腮。鬓间,不知何时已变得斑白——没人能够否认路遥的英年早逝是因为写作《平凡的世界》而耗尽心血;没人能够否认凝结着路遥心血的《平凡的世界》是一部杰作。在当代文学作品中,《平凡的世界》无疑树立起一座丰碑。每一个阅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
《平凡的世界》告诉我们: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去埋怨生活中的不如意,更不要后悔自己的每一步抉择。
高三读后感 篇44
满纸荒.唐言,一把苦涩的泪水。都云作者痴迷,谁解其中味道?一场红楼梦中的事件,写下了人间的悲欢离合……
——题记
问世间情是什么,直接教人生死相许。是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痴情的男女?虽然他们是不同的,但命运让他们相遇。正是这样,许多感人的故事和传说才得以实现。或者离别,或者聚在一起,分分合合,是不可避免的?仔细数, 只剩下满纸的悲伤。
当我第一次看到《红楼梦》时,我留下了一种模糊的印象。林黛玉纤细、柔弱、朴素、优雅的姿态越来越悲伤。金陵家族是一个富裕的.家庭,黛玉来到这里,多么美妙的巧合啊!在这里,她遇到了贾宝玉,一个她永远爱的人。他们有感情,以为可以依偎一辈子,但他们的故事却随着家庭的失败而结束。故事的结尾留下了悲伤。每当我看到最后,我都忍不住哭了起来。我似乎看到了黛玉柔弱的姿势和她在情稿中被火光照亮的白脸。她多可怜啊!最后,黛玉死于香魂随风散,忧愁三更入梦瑶。从此,贾宝玉和林黛玉,一阴一阳,分开了……
每个人都说情人终成眷属,但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悲伤的事情呢?经过深思熟虑,我朦胧地明白,世界上有太多的磨难需要我们度过,而不仅仅是你的感情和我的意图。我们都要经历很多生活,成长的道路充满了障碍,就像爬山一样,山那么高,路那么危险,有些人选择在山脚下放弃,有些人一路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势不可挡。如果你坚持下去,你会收获很多。宝玉接受了命运,屈服了。他选择了和宝钗在一起,最后选择了出家。这就是结局,这个悲伤故事的结局……
抬头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能装饰人生的是一次又一次的美好错过,还有一丝与错过相依的悲伤……
说到辛酸,悲伤越可悲。同一个梦的起源,嘲笑世界的痴迷。世界上有很多痴人,还有那个痴人说梦人。
高三读后感 篇45
读《三国演义》的人都有一个反应:凡读到魏军战败,心里必然欢喜;凡读到蜀军伤亡,心里自是优焚。读《红楼梦》的人也会有类似的心态,然而却不太相同。不是觉得林黛玉尖酸,就是觉得薛宝钗虚伪。
要分析薛宝钗这角色实在是不容易,因为世人早有太多主观感情投在林黛玉的身上,而薛宝钗偏偏在生活上与林黛玉是唱反调的,所以会导致大多数人对薛宝钗反感。
黛玉追求爱情,我们知道。但是薛宝钗追求的是什么?爱情?不是,至少一个封建社会的标准妇女是不会追求爱情的。金钱?更加不会,“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而且也不见得有例证。那么是否为功名?更是遥不可及。那么到底,薛宝钗所追求的.是什么?
从种种证据来说,我们可以客观地得出一个总结:薛宝钗是很用心,很有计划,而且很敬业地制造一个“好名声”。
对。我们可以说:薛宝钗的目标就是提高自己身价,为自己的“名誉”推销。至于推销的过程是好是坏,这个已经不是主观的问题。
生来她是妇女,她就活出了妇女之典范。若她生来是个须眉,那么她的前途将会是无可限量!
宝钗会扑蝶,而黛玉只会葬花,一个是会把握活的,一个只懂悼念死的。性格的两种极端都展现在二人身上了。作者既写出了一个实际的、功利的宝钗,同时也写出了一种与黛玉世界相反的价值观。
确实薛宝钗是社会上的典范贤妻,是合于实际的。即使活在今天的世界,薛宝钗的人生方向也是成功,有成就的。但在作者的眼中,薛宝钗的人生是一个悲剧。
结局分析:宝钗的结局,大概也是要与宝玉成婚。这个是必须的,因为这是黛玉悲剧的重要一部分。但当二人的婚姻脱离了黛玉的悲剧之后会延续呢?如今的结局,宝玉出家,宝钗守活寡,但却生了一个孩子,这也是再普通不过的结局。
《红楼梦》写了古代封建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情况,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一片混乱好动荡不安的景象。
高三读后感 篇46
今天,我在家里读《昆虫记》这一本书,读完后,懂得了许多,知道了我从不知晓的一些奥秘所在。
作者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以及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很有趣。这都来自于作者的仔细观察和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我写作文时候,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高三读后感 篇47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 。 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 。 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 。 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高三读后感 篇48
怒喝中的海浪上,一条小帆船随着海浪上下颠簸,一个老人无畏地站在船上,对抗着汹涌的大海。这,便是《老人与海》所讲述的故事。
人类,将艺术带到了地球,将科技带到了地球,将文明带到了地球……人类发展至今的种种成就,犹如一棵大树上的枝叶,而这株大树的根基,那奠定一切的基础,是人类的意志。
书中的主人公,桑地亚哥,在对抗命运与生活的斗争中失败了。他已老去,常常出海捕不到鱼。他的荣誉,他的骄傲,都随着岁月一去不复返。贫困伴随着他,孤独笼罩着他。他早已失去家人,唯一关怀他的是一个敬爱他的男孩。
对于老人而言,此时自己的生活似已看不见前程。但是,他从不认为自己被打败。他抗争着,即使早已没有抗争的本钱。命运戏耍着他,使他屡战屡败,但他用每一次信心满满的出航回应命运,他会屡败屡战!在他的心中,何时曾失去乐观?他何时不是坚定而不挠的?他,被大鱼在海上拖了数天,双手血肉模糊,但他仍发下誓言“我要在今天结束前杀死它。”;他,被一拥而上的鲨鱼将战利品吞噬一空,但他仍在绝望中坚决地说出“我还要揍它们!”。当他终于安全回港时,无常的命运让他只带回了一条鱼骨架,他在航行中什么也没得到,只是多了双受伤的手,一个极疲惫的身躯,一堆破损的渔具。困境,对他来说,犹如囚笼,冲不开,打不破。
但,就是在这绝境之中,他的意志与心灵,自始至终都如一块顽强的礁石,不曾动摇半分。再大的风与浪,都只能在他身上破碎。他,心中怀着那永不磨灭的意志,战斗着,反抗着,怒吼着。生命的凋零,饥饿与贫困对他而言只是浮云。因为只要他的内心如初,他就仍是当年年轻的冠军桑地亚哥。因为生活只是生活,而人,只要心怀意志,就不会被打败。
这,便是人类的意志。
身处列宁格勒城的肖斯塔科维奇,怀着这种意志,在炮弹的呼啸声中谱写出胜利的乐章;南极暴风雪之中的斯科特,在死亡的笼罩下,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地球的未知;身处绝境的江姐,怀着这种意志,用鲜血在高压中撕开黑暗,带来光明。他们证明了这一点:有一种信念,有一种意志可以不被绝望所吞没,可以在黑暗之中骄傲地发出光与热,可以向命运证明自己生命的尊严。而桑迪亚哥在怒海之上搏斗的身影,正是怀着信念与意志在历史洪流中同生活,同现实,同命运作抗争的人们的缩影,为后人,讲述着人类的坚强。
愿今后的人类,能够继承历史中谱写的勇气,也愿我,能在将来,找到属于自己的信念,站立在自己的帆船上,怀着勇气在生活的浪涛中抗争,能在短暂的一生之中写下自己的不灭的意志。(王勤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