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1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
(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
(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
(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
(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2
2022年1月30日是第69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第35届“中国麻风节”,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危害成果,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关爱麻风病患者,消除社会歧视,切实落实广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的各项措施,确保防治麻风病宣传、慰问活动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世界麻风病防治日”、重点时节、重点人群防治麻风病宣传活动,以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核心内容,普及麻防知识,倡导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防病、治病理念,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科学认知度,促进麻风病早期发现和歧视消除,全面落实消除麻风病危害措施,凝聚社会力量,关爱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消除社会歧视,共建共享健康社会。
二、活动主题
2022年的活动主题是“关爱麻风患者,共创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月24日---2月18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慰问活动。
1.慰问活动时间:2022年1月24日---1月31日。
2.慰问活动地点:桂平市蒙圩镇麻风村、社步镇。
3.参加慰问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医院,市红十字会,蒙圩镇卫生院及社步镇卫生院。
4.慰问活动的形式: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医院、市红十字会,蒙圩镇卫生院及社步镇卫生院根据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准备相应慰问品或慰问金,工作人员到部分麻风残疾、孤寡老人家里开展春节前慰问,指导患者日常护理,为麻风病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体检。
(二)开展“世界麻风病日”及重点时节麻风病防治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18日。
2.活动形式: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世界麻风病日”活动期间,通过在单位内悬挂防治麻风病宣传标语或候诊大厅LED屏播放“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等麻风病防治知识,在宣传栏内出版麻风病防治相关宣传知识板报等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同时可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世界麻风病日”期间通过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为患者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宣传慰问期间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工作主要采取线上等新兴媒体宣传为主,尽量减少线下讲座等聚集性宣传活动,慰问病人时做好个人防护。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收集、汇总“世界麻风病日”期间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活动图片和总结(电子版)报市医医院社防科邮箱: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3
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生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到20xx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xx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xx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xx年和20xx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完善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完善各级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建设,合理配备人员。一、二类地区的省级防治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地市和县级不少于1名。三类地区省级防治机构必须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地市和县级防治机构应当配备麻风病防治兼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参与患者发现、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建立健全省级和地市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技术指导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地在指定麻风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时,要优先考虑当地有条件的皮肤病专科医院或具备麻风病诊治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加强麻风病防治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和防保人员、村医。对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主要开展防治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残疾预防、实验室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对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2)、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等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一类地区省、市、县三级,二类地区省、市级,三类地区省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由县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承担。到20xx年,对防治机构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医疗机构皮肤科和神经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到80%;对一、二类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70%。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一、二类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措施,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对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患病率在l/1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消除麻风运动。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当地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确诊,对确诊病例须在24小时内进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
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
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六)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政府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治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一、二类地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三类地区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xx年和20xx年,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4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20xx年是消除麻风危害十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力争年底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今年与全市全州全省全国同步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红河州20xx年工作任务指标要求,结合新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弥勒是历史麻风流行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xx年底,有记载的麻风病病例累计有781例,分布于全市12个乡镇、123个行政村、329个自然村。截止20xx年底,我市麻风病患病率为1.7/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8.52/10万,高于国家达标要求(患病率<1/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0.5/10万),这与当前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健康扶贫工作的推进极不协调,与今年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亟需强化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进行防控。
二、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我镇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顺利实现。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市级专业机构为技术指导、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5.围绕《弥勒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6.落实“早期发现病人为重点,以联合化疗为中心,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委会(社区)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覆盖率达100%,入村入户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或宣传,覆盖率达95%。
3.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率达100%。
4.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深入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筛查工作,对历史疫村,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新哨中心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负责入村开展麻风病筛查,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患者,筛查率达70%以上。
6.对近五年报告新发麻风病人2例及20xx年有新发病人的重点疫村(详细名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提供给镇卫生院),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负责发动组织村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哨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一次重点人群筛查工作,筛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报告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开展麻风病可疑症状推介转诊,各村委会(社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可疑症状病例推介转诊数按照《弥勒市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方案》要求进行上报。
9.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四、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
4月10日前,镇级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启动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4月15日前,市级负责完成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麻风病兼职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镇级负责完成本院临床医生和门诊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结束分别开展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与宣传
4月15日至20日,镇人民政府统一在辖区范围内采取电视、广播、宣传单(册)、标语、宣传栏、入村入户组织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危害家喻户晓。各级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及时就诊,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和偏见,倡导对麻风病患者关怀和支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结束后,各村委会(社区)需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四)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1.相关调查,4月20日至6月25日,对重点疫村和历史疫村开展村民筛查、非疫村调查、麻风病患者及接触者检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将线索信息上报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新哨中心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按照麻风病的8条可疑线索上报,每报告1条给予一定补助;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自己报病者或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五)其他工作
6月25日至年底,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六、组织保障
各村委会(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除麻风病危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消除麻风危害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坚决打赢消除麻风病危害攻坚战,着力维护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助推健康弥勒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定期监督评估。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村委会(社区)、宣传办、新哨中心卫生院、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新哨派出所、社保中心、财政所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哨中心卫生院,由李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年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组织实施与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
(二)各村委会(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除麻风危害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与督导检查,确保每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要求开展。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麻风病防治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
各村委会(社区)于20xx年6月30日前填写附件1—8报送镇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办公室(新哨中心卫生院),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3408988508。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5
为了让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和了解麻风病,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治疗,及早康复,消除麻风危害及歧视,关爱麻风患者,保护健康权益。本镇卫生院在“第62个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将开展多种形式麻风病宣传活动。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群众预防麻风病知识,倡导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确保我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5日开展一次公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三、活动主题
主题:“加速行动、消除麻风危害”
四、工作原则与策略
(一)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大众以宣传普及知识为主。
五、重点宣传对象
流动人口、农村村民和校内外青少年学生。
六、具体措施
悬挂宣传标语,设立麻风病自愿咨询宣传点,设置咨询台,视频播放、出动宣传车,发放各类宣传单,免费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防治知识咨询服务,发放麻风病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等。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6
麻风病是一种古老的慢性传染性疾病,传染途径复杂,患病后会产生不可逆的畸残,丧失劳动力,普遍遭到社会乃至家庭的歧视和排斥。20xx年1月28日是第65届“世界麻风病防治日”第31届“中国麻风节”主题是:“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接县卫计委文件通知,按县疾控中心安排。为了让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和了解麻风病,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治疗,及早康复,消除麻风危害及歧视,关爱麻风患者,保护健康权益。春节将至,流动返乡人员日益增多,发生输入性疟疾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的麻风病、疟疾防控意识,经研究决定,在20xx年春节前后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活动,
由此特制定《任桥镇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计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8-30日
二、活动名称
任桥镇20xx年“麻风病”宣传活动
三、活动主题
“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四、活动安排
1、在镇街上设立咨询点,活动内容包括:义诊与咨询;免费发放相关宣传材料,
2、医院大厅24小时播放“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的字幕,
3、选派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为前来参加活动的咨询人员解答有关麻风病知识。
4、张贴标语,并要求每个村卫生室张贴不少于2幅的标语。
五、宣传标语
麻风防治与康复--全社会的责任
防治麻风病,社会献爱心
积极防治麻风,关爱畸残病人
防治麻风病,关爱麻风病人
持续控制,共享文明
情系麻风病患者,温暖困难群体
加速行动、消除麻风危害
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六、组织实施
本次计划活动由任桥镇卫生院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 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 1 条或 1 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8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
(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
(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
(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
(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9
一、活动主题
xx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下旬至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地要增强对消除麻风病危害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结合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结合本地疫情,分类施策,通过开展集中消除麻风行动、线索调查、接触者检查及皮肤科门诊病例筛查等手段,加大发现力度,特别是对流动返乡的麻风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免费检查。加强患者规范化管理和随访,落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各项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联动机制,要对区域性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优化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注重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方面人才的培养,以确保麻风病防治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各地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制订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消除歧视和偏见。要针对流动返乡人员、麻风病密切接触者和来自麻风病流行区的高危人群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重点人群定期体检的防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前组织系列宣传活动,掀起麻风病防治宣传高潮。要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时代典范。
(三)精准关爱麻风病受累者。各级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和春节期间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精准关爱麻风病院(村)和社会上麻风病受累者,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进行不良反应的处置,发放护理包、防护鞋等防护用具;民政部门要做好对符合条件受累者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残联要将麻风病畸残者及时纳入管理范围,为畸残者配置辅助用具和开展康复训练;红十字会要为生活困难的受累者和畸残者提供救助和关爱,为受累者最大限度恢复健康、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让受累者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对于居家生活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有自愿入住麻风康复村的人员,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收容服务、体现社会主义人道关怀。
四、活动组织
市重传办主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红会协办,市疾控中心承办。邀请市级宣传、财政、人社、教育、文广新、扶贫移民、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现场慰问活动。
五、具体活动安排
(一)宣传活动
1.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优势、新媒体平台通过开设宣传专题,播放、刊登麻风病公益广告、防治知识,宣传报道相关活动,扩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面,提高大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倡导关注麻风、消除危害的宣传氛围,报道麻风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活动期间,指派记者参加相关活动。广元日(晚)报、广元广播电视台及相关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制作不少于3条麻风防治相关宣传信息。(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协办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
2.街头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更新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在所在城区、场镇等地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1月25日上午,在院门口或附近设置义诊点开展相关义诊和宣传。(牵头部门产:市卫生计生委,协作部门:市、县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3.重点人群宣传。各地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之际,开展以麻风病、艾滋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增强流动人群的防病治病意识。(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协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广元机场、广元火车站,参加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时间及地点:1月下旬-2月上旬;宣传地点:广元火车站、南河汽车站、上西汽车站、广元机场;宣传形式: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市疾控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对接工作)。
(二)慰问麻风病康复者及现症病人活动。县区党政负责人、市重传委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探望慰问麻风病康复者及现症病人、麻风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现场了解相关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级慰问时间及地点:1月20日9:00—12:00,昭化康复敬老院(射箭乡)。参加部门:宣传、卫生、财政、人社、民政、文广新、扶贫移民、残联、红会、妇联负责人。集中出发地点:市卫生计生委大院集中乘车。车辆由市疾控中心负责落实,市级部门不带车)。
市级另择时间慰问朝天区曾家康复院、青川县康复院和旺苍康复村。共计慰问60名麻风村居留老人,4名麻风工作人员。
(三)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麻风病疫情,重点解决麻风村内麻风居留老人的生活救助经费问题、安置公共食堂,聘请生活护理人员等事宜。(会议时间及地点:1月20日上午,会议地点设在昭化区康复员。参会人员:参加现场慰问部门负责人及昭化区相关部门和市、区两级疾控机构负责人、麻防人员)
(四)完成康复村纪录片活动。组织媒体或专业的摄影人员到全市9个康复村进行实地拍摄,包括对每一位休养员身体情况、住宿环境、生活劳作情况、畸残情况。拍摄康复村总体情况,采访卫生行政、疾控中心、村医、村干部等相关人员,最终形成完整的记录片。(拍摄时间:20xx年1月-2月,后期制作时间3月)
(五)表彰麻风病防治先进单位个人活动。我市结合麻风十年消除危害规划中期实施情况,针对开展较好的县区和个人进行表彰。(主办单位:市重传办、卫计委,时间:1月30日前完成麻防先进单位及个人申报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六、工作要求
市重传委成员单位、参与部门、机构应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与“三下乡”、走基层、脱贫攻坚等活动紧密相结合,主动将改善麻风病康复者和病人生活质量的措施与部门职责相结合,认真组织配合开展各项活动,注重宣传形式多样。市卫生计生委要密切与相关部门、媒体的配合和相关宣传内容的支持,认真组织慰问活动,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氛围营造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义诊工作,营造倡导关注健康、关爱病人的良好氛围。
各牵头部门要注重对活动开展期间影像、文字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媒体宣传,报送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于2月20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材料、影像资料报送市重传办。各县区重传办负责收集辖区内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广元市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
方案中涉及活动不在另行发文通知。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10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
(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
(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
(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
(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最新治疗方案 篇11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20xx年是消除麻风危害十年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力争年底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今年与全市全州全省全国同步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红河州20xx年工作任务指标要求,结合新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弥勒是历史麻风流行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20xx年底,有记载的麻风病病例累计有781例,分布于全市12个乡镇、123个行政村、329个自然村。截止20xx年底,我市麻风病患病率为1.7/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8.52/10万,高于国家达标要求(患病率<1/10万、近五年平均发病率<0.5/10万),这与当前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健康扶贫工作的推进极不协调,与今年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亟需强化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进行防控。
二、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我镇基本消除麻风病目标顺利实现。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市级专业机构为技术指导、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5.围绕《弥勒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
6.落实“早期发现病人为重点,以联合化疗为中心,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委会(社区)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每个自然村至少粘贴1张宣传画(单),覆盖率达100%,入村入户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或宣传,覆盖率达95%。
3.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率达100%。
4.对现症病例及历年治愈者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深入开展消除麻风病危害筛查工作,对历史疫村,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新哨中心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负责入村开展麻风病筛查,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患者,筛查率达70%以上。
6.对近五年报告新发麻风病人2例及20xx年有新发病人的重点疫村(详细名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提供给镇卫生院),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和村小组负责发动组织村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哨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一次重点人群筛查工作,筛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报告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开展麻风病可疑症状推介转诊,各村委会(社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可疑症状病例推介转诊数按照《弥勒市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方案》要求进行上报。
9.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四、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
4月10日前,镇级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启动会,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二)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4月15日前,市级负责完成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麻风病兼职人员及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镇级负责完成本院临床医生和门诊医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结束分别开展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与宣传
4月15日至20日,镇人民政府统一在辖区范围内采取电视、广播、宣传单(册)、标语、宣传栏、入村入户组织麻风病防治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危害家喻户晓。各级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促进及时就诊,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和偏见,倡导对麻风病患者关怀和支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结束后,各村委会(社区)需开展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四)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1.相关调查,4月20日至6月25日,对重点疫村和历史疫村开展村民筛查、非疫村调查、麻风病患者及接触者检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将线索信息上报新哨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新哨中心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按照麻风病的8条可疑线索上报,每报告1条给予一定补助;所报告的可疑线索病人,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自己报病者或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级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五)其他工作
6月25日至年底,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六、组织保障
各村委会(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除麻风病危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消除麻风危害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坚决打赢消除麻风病危害攻坚战,着力维护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助推健康弥勒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定期监督评估。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村委会(社区)、宣传办、新哨中心卫生院、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新哨派出所、社保中心、财政所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哨中心卫生院,由李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年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组织实施与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
(二)各村委会(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消除麻风危害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与督导检查,确保每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要求开展。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麻风病防治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
各村委会(社区)于20xx年6月30日前填写附件1—8报送镇级专业技术指导组办公室(新哨中心卫生院),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13408988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