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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1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2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参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济消字〔20xx〕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火灾易发地。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火灾隐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升建筑施工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治理内容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4.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5.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8.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治理时间安排及步骤:
治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
(一)动员部署(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动员和部署建筑施工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集中排查(2月17日前)
1.各建筑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组织施工。
2.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签订一份责任状、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风险、与排查人员“全额捆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三)全面治理(9月30日前)
各单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3月31日前,各单位要选取试点,按照“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要求分类进行打造,并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9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10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市站,各县(市)、区(分)站要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治理。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市站成立以刘其贤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施工方要集中开展农民工消防安全培训。各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组织现场培训和演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从业人员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本领,切实提升建筑工地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要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全员消防意识和防灾救援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巡查,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对不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给予严厉处罚。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专项方案和部署情况请于1月31日前报市站总工办;排查台账,2月15日前上报。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专项工作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4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5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单位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xx〕24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xx〕20号)等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XXX@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提升“331”长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动落实区镇两级机制办建设工作,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的意见》(苏府办〔20xx〕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向好,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处理查隐患与抓整改、治已病与防未病、立当下与促长远的关系,全面提升“331”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领与多元协同相结合。坚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建立完善全层级贯通的组织体系,形成党政发动、专班推动、条块联动、群众互动强大合力,走出符合太仓实际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二)坚持以人为本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加快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实现基层消防安全长效常治。
(三)坚持传统手段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融合行政、经济、法律等传统手段,创新数据赋能、智能应用、网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不断为“331”治理注入新动力、实现新增长。
三、主要举措
(一)聚焦重点领域
1.明确治理范围。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攻坚解决什么问题,将治理重点继续聚焦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小餐饮场所和电动自行车等四个领域,集中资源力量一体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2.完善标准规范。针对性完善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三张清单”,提优升级系列安全整治标准,进一步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做到防住明火、控住暗火、兜牢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
3.强化高位统筹。市级层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地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实体化运行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制办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担任,日常负责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负责人担任。
4.调优运行体系。市机制办统筹负责定标准、给政策、强保障、严督导、抓考核等职能任务。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的意见》要求,撤并调整原有“331”机制办常驻部门,现常驻部门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务中心)、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9个部门。市机制办内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出租房(群租房)工作组、“三合一”工作组、小餐饮工作组、电动自行车工作组和2个督查组。其中,综合协调组、出租房(群租房)组和2个督查组由市公安局派员牵头负责;“三合一”组、小餐饮组、电动自行车组分别由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派员牵头负责;其他常驻部门分别派员参加相关工作组。市机制办调优后常驻人员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务中心)、市应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气办)2人、市消防救援大队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驻部门各1人。
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街道、开发区)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运行工作。镇(街道、开发区)参照市级模式,设置综合组和若干整治业务组,人员按照“选调+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职进驻,也可与安监办、消安办合署办公,原则上镇(街道、开发区)机制办常驻人员应配备10人以上。驻办人员考核考评、工作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镇区、街道“331”机制办负责。
(三)压实安全责任
5.完善责任体系。坚持“属地主责、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原则,“331”机制办更好发挥协调推动作用,牵头完善会议、通报、督查、约谈、报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6.落实属地责任。高标准建强用好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331”机制办,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基本责任单元、村(社区)为最小治理单位落实落细治理要求。
7.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职责法定”原则,切实发挥部门专业优势、执法优势、技术优势,履行好主管职能。
8.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制度规范,督促单位主管、场所业主“当好第一责任人”,强化管理措施和宣传教育,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升级治理方式
9.强化科技赋能。大力应用“331”治理机制大平台,全量汇聚基层消防业务数据,集成形势分析、质态监测、指令传递等多维功能;强化“331”智能场景开发应用,积极推广物防技防设施,提升风险自动识别和预警预防能力;全面推进“331”分级分类管理,精准评估监管对象安全等级,差异化开展监督检查和安全管控,将更多精力和资源投向高风险对象。
10.规范执法查处。深入研究出租房屋、电动自行车、电力、燃气等法律条例适应场景,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高效对接,形成高质量执法范本,强化法律震慑效应。
11.提标示范创建。高标推进老旧小区、商业街区、村(社区)三项示范创建活动,一体抓好既有示范点“回头看”和新增示范点“打磨精塑”,完善评审制度,严格验收标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范集群。
12.做实共治格局。充分发挥“331”治理积累的民意基础优势,深化火灾隐患网格化社会治理,完善受理举报、快速处置、办结反馈闭环链条,调动市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治理的积极性。探索自主申报、自主检查、自主整改的现实场景,倒逼企业和业主落实主体责任。
(五)夯实配套保障
13.完善轮岗制度。9个市级常驻部门挑选精兵强将全脱产进驻市机制办,内设工作组负责人须选派在职干部,各单位抽调人员原则上每1年轮换1次,必要时经市机制办和派驻单位负责人批准可视情延长。
14.规范内部考评。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机制办建立完善内部考评制度,严格常驻人员借调期间的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常驻人员在原单位职务职级晋升、优秀公务员评选、个人评优等重要依据。
15.加大经费保障。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财政将“331”治理机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基础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开发、宣传教育等支撑力度,做到足额保障、规范管理、科学使用。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7
近期,平昌县接连发生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提升大寨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明确“政府领导、辖区主体、部门主责、消防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消防安全隐患,对标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方针,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7月7日-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社区消防通道杂物堆积;违规搭建的简易棚、设置隔离栏杆阻碍消防通道通行、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涉及火灾隐患的建筑;加强社区消防栓、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规范车辆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防灭火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处置火灾。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超市、医院、学校、养老院、文化娱乐场所、旅馆、火锅店等消防重点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按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控制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三)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排查加油站和烟花爆竹销售营业点,各单位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居民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居民住房建筑物通道是否规范设计并保持畅通;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旅馆消防栓、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检查是否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督促相关管理单位加强管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居民防火意识和灭火能力,减少火灾发生几率。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基础设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情况,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整治方式及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成员
(名单见附件)
成 员:各村民委员会主任、镇级各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由付良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安冬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处理。
(二)开展业务培训,摸底排查问题(7月8日-8月15日)
1.由安全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对各辖区干部和网格员进行消防检查业务培训,派出所准备相关培训资料和公告,培训内容务必科学实用,做到受训人员熟知善用。
2.辖区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抽调专班人员和辖区干部、网格员对所负责区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每日汇总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上报镇安全办,做到“日查日报、日报日清”。
3.镇安全办认真梳理各村(居)、单位上报排查的问题,分析归纳后提请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各部门对排查问题进行会商研判。
4.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整改措施与建议上报镇人民政府,镇政府研究审定后再予印发具体整改实施方案。
(三)重点整治阶段(8月16日-11月30日)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和综合整治”的工作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采取“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整治,整治过程中各牵头领导必须亲自指挥、亲自督办、亲自落实。
(四)督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再次对排查的问题和整改效果进行全面回头看、回头查,逐个检查验收、逐一复评销号,认真总结先进做法和优秀经验,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组织2-3人业务骨干参与专项整治,于7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镇安全办,确保此次整治行动真查隐患实做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任务、迅速行动。各村(居)、各单位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管理台账,落实治理清单、整改责任,到期验收复查,在行动过程中要注重实际,不能弄虚作假,应付了事,搞形式主义。
(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村(居)、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达到整治一片、见效一片、规范一片。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逗硬验收、考核问效。领导小组密切跟踪关注整治开展情况,对工作作风不实、应付了事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规依纪从严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号)、《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xx〕1号)、《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办〔20xx〕14号)进一步全面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镇部署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全镇高层民用建筑基本情况,集中整治一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难点、痛点问题,力争实现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管理
主要问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或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等问题。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未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消防宣传培训落实不到位: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履职不到位,未按照频次定期开展对居住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或“楼长”制度,真正做到每栋高层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作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落实村委会、居(村)管理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村)委会常态化巡查检查。明确并落实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检查消除隐患、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四个能力”。
(二)建筑防火
主要问题: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或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设置不符合要求、堆放杂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问题。
工作措施: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要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实用。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对1998年之前的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的老旧高层住宅建筑,要推动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建筑电气、燃气
主要问题: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其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等问题。
工作措施:供电公司和新奥燃气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电气、燃气问题。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外墙保温材料
主要问题: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点排查这期间我镇建设的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组织制定改造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紧组织实施。外墙保温防护层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严、开裂、脱落、裸露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修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积极组织业主筹集资金。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构件时明火作业;外墙上现有广告牌、灯箱等易产生高温发热的设备元件要组织拆除,清理老化电线。
(五)救援场地
主要问题: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和占用消防救援场地和车道等问题。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构筑物、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
工作措施: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标识,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对消防救援场地区域的立体空间内有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绿化景观、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设立的户外广告设施,要改造、拆除。
三、任务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形成合力。
(一)各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抓紧完善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层建筑安全险。加强与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专家库,定期开展既有超高层建筑使用和管理情况专项排查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将本次综合治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村镇办负责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县气象局依职责协助做好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行政执法队负责督促燃气部门开展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园林部门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火灾隐患问题;督促供水部门落实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职责,根据消防部门要求改造高层建筑周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设施。依法清理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以及设置在消防救援场地内及周边影响消防云梯车作业的户外广告设施)。
供电公司负责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公安派出所负责排查整治由其规划设置在高层建筑周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
消防站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提供消防安全业务指导,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高层建筑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对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
教育、工信商、卫健、民政、文体旅、住建、铁路派出所、邮政等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依法对高层民用建筑内由其管理的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村委会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常态化巡查检查。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网格力量要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高层建筑业委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逐栋按标准要求补建微型消防站,组织物业服务人员、保安人员、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要上门入户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火灾自防自救常识宣传提示,指导消除火灾隐患;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或邻里在紧急情况下协助老弱病残群众疏散逃生。
(四)高层建筑业主、使用单位、管理单位要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组建消防安全专业管理团队,鼓励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履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火灾疏散逃生演练。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推行“楼长”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经常性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高层火灾自防自救常识普及。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和消防车通道,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禁止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电梯、入家门。
除上述职责外,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按照《住建部应急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号),强化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超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检查方案,委托专业机构定期检测评估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缮维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管控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层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城市安全发展的“红线工程”,确保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体提升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对综合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区分轻重缓急,在政策支持、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将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攻坚督办任务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重点攻坚。要加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层建筑存在避难层和救援场地被占用、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综合施策,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先进信息技术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总体效益。专项整治结束后,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达标创建。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力度,督促所属系统领域高层建筑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措施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附件)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建立工作档案。。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和高层建筑、社区宣传栏,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治理工作期间,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魏县开展医院卫生院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魏公消[20xx]1号)的通知和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普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全面推动医院安全防火工作。工作目标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医院安全防火体制;改善医院安全防火条件;增强医院抵御火灾的能力;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患者财产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稳定,保障我院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清莉
副组长:连长法
成 员:王海军 李翠堂 赵建伟 王海军 马晓辉 赵书林
各科室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部署。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自查,落实整改
各科室均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强化自查,落实整改。要组成检查组,对本科室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医院内的静态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动态火灾隐患。医院届时将组成检查组进行统一检查。
2.加强宣传,增强消防意识
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宣传的氛围。各科室可以开展讲座、演练、防火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医护人员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以增强广大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
3、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消防安全培训。
四、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在工作周边搭建违章建筑。
3、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元宵节”消防安保措施是否到位。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停用等问题;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水压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遮挡、覆盖等现象。
6、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现象。
7、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
8、医院病房楼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门窗上是或否设置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10、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是否制定、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方案,积极配合全院消防大检查工作。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及步骤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30日至2月4日
医院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成相应的领导班子和检查小组,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广大医护人员积极参加消防大检查工作,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5日至2月24日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治措施。如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又一时不能改正的,要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科室于20xx年2月26日前将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上交办公室。领导小组要进行查检验收和评比。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评比内容。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10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12。10”电视电话会议和xx《关于印发〈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县防字〔XX〕9号)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扎实做好校园冬季防火工作,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XX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提升“331”长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动落实区镇两级机制办建设工作,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的意见》(苏府办〔20xx〕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向好,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处理查隐患与抓整改、治已病与防未病、立当下与促长远的关系,全面提升“331”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领与多元协同相结合。坚持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建立完善全层级贯通的组织体系,形成党政发动、专班推动、条块联动、群众互动强大合力,走出符合太仓实际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二)坚持以人为本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加快推进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实现基层消防安全长效常治。
(三)坚持传统手段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融合行政、经济、法律等传统手段,创新数据赋能、智能应用、网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适应形势任务新变化,不断为“331”治理注入新动力、实现新增长。
三、主要举措
(一)聚焦重点领域
1.明确治理范围。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攻坚解决什么问题,将治理重点继续聚焦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小餐饮场所和电动自行车等四个领域,集中资源力量一体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2.完善标准规范。针对性完善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三张清单”,提优升级系列安全整治标准,进一步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做到防住明火、控住暗火、兜牢底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
3.强化高位统筹。市级层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地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实体化运行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制办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市新市民事务中心主任)担任,日常负责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负责人担任。
4.调优运行体系。市机制办统筹负责定标准、给政策、强保障、严督导、抓考核等职能任务。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的意见》要求,撤并调整原有“331”机制办常驻部门,现常驻部门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务中心)、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9个部门。市机制办内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出租房(群租房)工作组、“三合一”工作组、小餐饮工作组、电动自行车工作组和2个督查组。其中,综合协调组、出租房(群租房)组和2个督查组由市公安局派员牵头负责;“三合一”组、小餐饮组、电动自行车组分别由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派员牵头负责;其他常驻部门分别派员参加相关工作组。市机制办调优后常驻人员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务中心)、市应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气办)2人、市消防救援大队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驻部门各1人。
各镇(街道、开发区)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街道、开发区)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运行工作。镇(街道、开发区)参照市级模式,设置综合组和若干整治业务组,人员按照“选调+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职进驻,也可与安监办、消安办合署办公,原则上镇(街道、开发区)机制办常驻人员应配备10人以上。驻办人员考核考评、工作绩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镇区、街道“331”机制办负责。
(三)压实安全责任
5.完善责任体系。坚持“属地主责、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原则,“331”机制办更好发挥协调推动作用,牵头完善会议、通报、督查、约谈、报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6.落实属地责任。高标准建强用好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331”机制办,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基本责任单元、村(社区)为最小治理单位落实落细治理要求。
7.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职责法定”原则,切实发挥部门专业优势、执法优势、技术优势,履行好主管职能。
8.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制度规范,督促单位主管、场所业主“当好第一责任人”,强化管理措施和宣传教育,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升级治理方式
9.强化科技赋能。大力应用“331”治理机制大平台,全量汇聚基层消防业务数据,集成形势分析、质态监测、指令传递等多维功能;强化“331”智能场景开发应用,积极推广物防技防设施,提升风险自动识别和预警预防能力;全面推进“331”分级分类管理,精准评估监管对象安全等级,差异化开展监督检查和安全管控,将更多精力和资源投向高风险对象。
10.规范执法查处。深入研究出租房屋、电动自行车、电力、燃气等法律条例适应场景,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高效对接,形成高质量执法范本,强化法律震慑效应。
11.提标示范创建。高标推进老旧小区、商业街区、村(社区)三项示范创建活动,一体抓好既有示范点“回头看”和新增示范点“打磨精塑”,完善评审制度,严格验收标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范集群。
12.做实共治格局。充分发挥“331”治理积累的民意基础优势,深化火灾隐患网格化社会治理,完善受理举报、快速处置、办结反馈闭环链条,调动市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治理的积极性。探索自主申报、自主检查、自主整改的现实场景,倒逼企业和业主落实主体责任。
(五)夯实配套保障
13.完善轮岗制度。9个市级常驻部门挑选精兵强将全脱产进驻市机制办,内设工作组负责人须选派在职干部,各单位抽调人员原则上每1年轮换1次,必要时经市机制办和派驻单位负责人批准可视情延长。
14.规范内部考评。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机制办建立完善内部考评制度,严格常驻人员借调期间的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作为常驻人员在原单位职务职级晋升、优秀公务员评选、个人评优等重要依据。
15.加大经费保障。市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财政将“331”治理机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基础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开发、宣传教育等支撑力度,做到足额保障、规范管理、科学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