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1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窗外不知谁喊了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我不由想起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读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已经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那时,爸爸总爱把我带到乡下的老家去玩。那里很美,附近有大-片大-片的田野。阳光不停歇的照耀着田野里的油菜花,我和小伙伴们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享受着温暖。调皮起来,顾不上大人的劝阻,偷偷顺小路溜下山,到小溪里捉蝌蚪,到田野间采野花。有时候来回的野花竟不敢带回家,大人知道是会骂的,也就只好草地里,第二天再去看,早已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我和幼年鲁迅的有相似之处,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2
童年是春日野外那盛开的百花;童年是夏日那声声的蝉鸣;童年更是冬日那可爱的雪人。
你记忆中的童年是什么样子的呢?合上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不禁想大声问一问我的朋友们。
儿时的鲁迅在美丽的百草园快乐无拘无束地玩耍,在这个被他称为“乐园”的地方,他和伙伴们一起听蟋蟀们弹琴,听油蛉歌唱,拔何首乌根吃,摘覆盆子,冬天下雪还会和小伙伴一起在雪地捕鸟, 这样的童年是多么美好而又自由自在。
曾几何时,我们的童年也是如此的惬意!
上学路上,路过小百货商店,一毛钱买上十个米花糖,和小伙伴一起分享,边走边吃,童年的快乐便在这嘎嘣嘎嘣的声音中;放学回家,书包一背,“回家喽!”父母还没从地里归来,便和小伙伴三五成群在家门口的石墩子上开始写作业,童年的美好在这里汇聚成一个个汉字音符……
夏收时节,我们会跟着大人一起在打麦场帮着大人攒麦子,即便汗流浃背,也乐在其中;太阳西沉,月亮升起,疯玩了一天的我们会躺在堆起的麦秸堆上和小伙伴一起数天上的星星,一个回合还没结束,眼睛沉重地再也睁不开,睡得正香,耳边响起妈妈的叫声“回家睡觉了!”;收完麦子,我们和小伙伴拿上袋子相约去地里捡麦穗,金黄的麦穗好似一个个待归的娃娃等待着我们把它们带回家,袋子装满,满载而归,因为这袋子里装的不仅仅是麦穗,更是我们期盼已久的零食。
麦假结束,返回学校的'我们会期待着下一个假期的来临。秋天到了,柿子熟了,黄澄澄的柿子挂满枝头,秋风中,一摇一摆,招呼着人们快点把它带回家,每天下午放学,我们会三五成群,一起去田野里摘软柿子。站在柿树下,仰起头仔细地寻觅,“看,那边”,太阳照耀下,立刻有身手敏捷的小伙伴爬上树梢,小心翼翼地摘下来、剥皮,“吸溜——”一声,吃到嘴里,软乎乎、甜津津,瞬间甜到心里。
转眼,我们从儿时的自由快乐步入了青年中年时代的柴米油盐,那些逝去的童年时光只能在回忆中一遍遍在我们脑海中闪现。
那天,孩子和他的小伙伴一起玩“编花篮”的游戏,“编、编、编花篮,花篮里面有小孩……”,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场景,变了的是我只能站在一边,做一名看客,在孩子们欢快的笑声中追悼那逝去的童年时光。
但值得庆幸的是,当我们白发苍苍,垂垂暮老时,翻开记忆的闸门,我们也会如鲁迅先生一样,有那么一段美好的时光,有那么一个值得被记住的童年乐园,足矣!
后记:谨以此文送给有共同美好童年记忆的七零、八零后的小伙伴们,致敬我们远逝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3
村庄的小道上,几棵歪脖子树上没有一片树叶,而是落满了皑皑白雪;屋顶的边边角角、门前的石阶和窗户的木棱上洒满了层层雪白;墙壁的缝隙和路边的废石中塞满了洁白的 棉花团 。
远处隐约可见的群山万壑仿佛一峰峰落雪的驼峰一般。
在这洁白无瑕的世界中,时间仿佛停止。可路上两串新踩的脚印告诉我们时间仍在流失;向着脚印追随,一老一小引入眼帘。
在世界的包裹中,他们的身影显得格外孤单。凄凉中带着一丝丝凄美的封面引起我的`遐想;难道这就代表了鲁迅先生的童年吗?并不是这样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这是鲁迅先生快乐的源泉,但也是埋葬他快乐的坟墓。没错,鲁迅先生快乐的回忆仿佛都发生在这里,同时也在这里戛然而止。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b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这天真活泼的话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产生共鸣,带给了我无限美好的幻想
我仿佛看见幼年的鲁迅奔跑在百草园中,追捕着蝴蝶、偷看着小虫、机灵的爬树、努力的大笑 但这一切的美好被瞬间打破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所讲的,被不幸的送到了三味书屋。
那个私人学校好像剥夺了孩子快乐的权利。于是,这乏味的读书生活引起了幼年鲁迅极大的不满。可是谁能想到呢,这并不是最悲哀的。
后来,鲁迅先生的父亲病故了。也就是说,家中的顶梁柱倒塌了、鲁迅心中最敬爱的父亲永远不会回来了。这在幼年的鲁迅眼中,一直都是不可磨灭的沉重的痛;是一段辛酸的不堪回首的往事。况且父亲是被江湖庸医所误。但文章中,并没有用过多笔墨描写鲁迅先生对父亲病故之事的难过与悲哀,而是一再讽刺了江湖庸医的荒诞;他们巫医不分,勒索钱财,草菅人命 简直是强盗。
他们的行为作风屡次遭到鲁迅先生的批评,也应当遭到全社会的唾弃。
封建主义孝道并不可取,人道主义才应该是真理。
我们一定要为父母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向他们为我们一样。
整本书留给我太多想像,几个简简单单的小故事反映出当时社会腐败的真实面目,几句简短的话语便能让人拍手叫好甚至陷入自责。
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的魅力吧。也许这一切都源于他悲喜交加,大起大落的童年生活。
他自由的天性给予他不同于常人的东西,于是他充分利用这不同打造了一个不同的自己,勇敢地站出来,与全社会的黑暗奋力斗争。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4
首先,一看他标题,人们就会有了"想读一读"的想法,朝花夕拾四个字,不仅体现出作者会写自己年轻时的真人真事,而且包含了"温故而知新"的想法,既简洁,又美观。
我读了之后映像较深的,是这么几篇《狗·猫·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中学学过的文章,在此就不再详谈了罢。只不过是写了自己童年生活的一瞥,但其中童年的天真,安宁,快乐的意念却令人回味无穷。
《狗·猫·鼠》,说的是作者的"仇猫",其中令人回味的情节在于长妈妈骗小时候的作者说作者喜爱的那只隐鼠是被猫吃了,激起我对猫的愤怒,进行了人猫大战,战绩彼优,而后却知道了杀死隐鼠的凶手是长妈妈,是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作者有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按当时情况来看,作者一定有些委屈吧。
可是作者并没有与猫和好。
文中有说:"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而当我想到,若是人一下子认定某个事物是"恶"的,那么想来他也会和作者一样,认为那个事物的同类也是"恶"的,并且很难把这个想法排除,而一直认为那是"恶"的罢,就比如《倚天屠龙记》中的灭绝师太,一直认为明教是坏的,恶的,就一棍子打死,说什么也不相信明教也有正义的存在。一件小事,却深刻地体现出人们思想上的不足,这就是作者神笔之处。
《父亲的病》的开头有篇小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医的故事,也许是作者成心的罢,故事讲医生出诊费在急诊中高得离谱,还把人医死了,而且只付了些钱就算解决了问题。故事讲完后,作者似乎自嘲地说了句:"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这就是令人感到作者可悲的境遇:不仅在那个地方只有庸医骗钱,还只能叫庸医治病,还治了整整两年!里面还有个微妙的情节:一个庸医写信请了另一个更是庸医者帮忙治病,尽出些乱七八糟的药引子,如此治疗,活人亦可变死人,病人不死岂不怪哉!读文章时,我就感觉心里沉甸甸的,似乎一口气出不去的感觉,读到后来,那衍太太行法烧经,还让作者叫魂,直到看到作者父亲在作者"父亲!父亲!"的叫喊声中紧张着,痛苦地逝去,我看得不禁有一股想要落泪的感觉。文揭示社会医疗程度低下,人们利用人们的无知谋利,而无知的人还相信他们,令社会乌烟瘴气,让读者看到百姓受到苦难还不知其所的可悲。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5
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花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仅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仅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一样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我隐鼠的阿长,却帮自我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齐,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我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能够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仅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日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之后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之后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终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鲁迅的遗体上盖着毛主席亲手写的“民族魂”三个红字。这也是当今社会所缺少的。区别于日本的民族排挤,中国人至少应当团结起来,应对未来许许多多鲁迅先生还未曾面临过的,民族危难……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6
《朝花夕拾》是我买的第一本书,那是小学的一个暑假,我通过卖纸皮、酱油瓶等废品,攒下的钱跑到新华书店买的,所以我很珍惜。每翻一页我都小心的呵护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它。不用过多的去介绍它的作者,因为他足够伟大!他的文章,他的经历和他的精神仍然在继续鼓舞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鲁迅先生的百草园就是我小时候的理想王国。我曾经按照书中的描述,在村子里一个矮墙破屋里布置着鲁迅先生提到的各种植物和寻找各种昆虫等小动物。可能是受了鲁迅先生的影响,从小我也不太喜欢猫。后来我上了小学,还暗暗庆幸学校里的老师同学比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有趣多了。以前怎么也想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到日本留学?直到后面上学了解了历史背景,才明白鲁迅先生是因为他父亲的病对他的影响,从小便立志做医生去帮助贫穷苦苦难的中国民众。那个年代出国留学可想而知遇到的困难我们现在是体会不到的,幸亏鲁迅先生遇到了他的恩师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于学生的关爱是不分国界的,即使他后来弃医从文依然对藤野先生心存感激,还将藤野先生的讲义珍藏作为永久的纪念。我也曾立志做一名藤野先生,用实际行动去关爱我的每一个学生。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把成长经历、个人喜好以及社会现象整理思考,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教育青少年应该努力读书,激发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鲁迅先生是喜爱读书的。因为几本书他原谅了弄死隐鼠的长妈妈。在鲁迅先生那个年代,小孩子能读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穷苦人家的孩子,对于知识是无限的渴望。反观我们现代生活书店、网店各种各样的书随手可得,又有多少学生青少年用心去阅读?就连大商场里的书店也是一些去打卡的伪读者在撑场面罢了!大多数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投入身心去阅读的当然是极少数!然而谁又有能力去改变这一状况呢?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当下流量为王的时代,在火爆的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干扰下,如果我们能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去除没营养的流量利用网络学习提升自身价值,就算是成功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在芸芸众生中,终归要活出不一样!如果每个人选择都一样,那么有趣的灵魂到哪里寻找?我们应该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等到将来重提旧事的时候,才不会留下遗憾。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7
翻开了这本书——《朝花夕拾》,我第一次感受到鲁迅文章中的那股向往自由的热情和对事物的新鲜感。
我最喜欢《朝花夕拾》里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文章中流露出的幼稚天真欢乐都会给人带来愉快的心情。说读这篇文章,不如说是在看一幅画: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或者也可以说是在看一部话剧: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
在三味书屋里,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折腊梅花,寻蝉蜕,捉苍蝇喂蚂蚁的画面,让我想起来了,小时候在一个老师家学习的时光。
上三年级前的那个暑假,我被母亲送去了一个退休老师的家里。老师姓来,come的那个来。老师家不大,但是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了许多花花草草。每天早上,我都会从来老师家门口的酱香饼店买两块钱的`饼,然后坐在院子里面吃。每天有五节课,上午三节,下午两节。一天中,我最喜欢的时间,就是吃完中饭之后那短短的二十分钟休息。许多同学都会出来,在小院子里玩。院子里,最受欢迎的是含羞草。每当看到它叶子舒展开来,就会控制不住自己去碰它。含羞草也会像个妙龄少女一样害羞的“捂起了脸”。
来老师也是格外的严格。每当我们在上课时,说悄悄话,就会把我们拉到一边,下课之后再把我们叫到院子里去“聊天”。哪个同学忘了削铅笔,忘了带书,也会被她骂几句。来老师也犹如我们的母亲。有一次吃午饭时,因为饭菜太烫,我没有拿稳,汤汁撒了一地。我以为她会把我骂一顿,但是跑过来是先看我有没有被烫伤。发现我的手腕被烫到之后,就拽着我往洗手间走,用冷水慢慢地冲着我的手腕。从此,我对她的印象彻底改变了,态度也变了。
隔天,她教我们写作文。开始动笔后,我半个小时没有憋出来一个字,连标题都没写。她静静走到我旁边,在本子上写上了西瓜两字,然后对我说:“现在你再来写写看。”或者是某种魔力,我写了满满两页。
那一刻我坚信,第一行的那两个字,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字了。
来老师对我,就像寿镜吾先生对鲁迅一样。寿镜吾告诉鲁迅要懂得时时早事事早,来老师也告诉我一件事要发展下去,就要先有个开头。
答应我好吗?去去看看鲁迅的《朝花夕拾》,也去感受一下鲁迅笔下欢乐的儿童世界和影响一生的良师。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8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9
《朝花夕拾》只是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但是细品他的人都会知道这其中却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以及其他的那些杂文、小说集的语言锋利而尖锐。当然,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那都叫艺术,连讽刺都那么有魅力……
初中的语文教材,几乎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也都选自《朝花夕拾》,琢磨久了,有时也会想,夕拾的朝花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使教研员都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呢?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那有人会问了:是什么酸?是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废,不写家境早已苦不苦不堪,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这一切,都能够深切的表明,他们一家都处于水深火热揭不开锅的状态之中。然后到篇尾,父亲快不行的时候,衍太太让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了作者的最大的遗憾。此篇感人肺腑,却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就能让人感受失去已久天真和烂漫,展现了亲切柔情,给人一种似乎又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回到了各自美好的童年和故乡。
苦。成了名人即便是正人君子也会存在不少的仇敌他们“羡慕嫉妒恨”,对作者有意无意的进行攻击,这何尝不是一种苦,长妈妈、父亲的逝世是苦,和藤野先生永别是苦,作者其实是以自己的各种苦来反映这个社会的苦,不禁令人深思。
辣。鲁迅的本色。就是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他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更是在体现着那是社会的昏暗,犀利的笔锋解释这社会的一切……
咸。泪水的味道就是咸的。《朝花夕拾》是本朴实感人的散文,它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点滴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原因,他勾起了老一辈人的多少的心酸记忆和快乐往事,也给我们这一辈人了多少的教导。它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新生代的奋起……
成语横眉冷对千夫指:比喻以愤恨和轻蔑的态度对待敌人的攻击。如:鲁迅《自嘲》:“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又如:他有最大的尊严,横眉冷对千夫指。他有最大的谦虚,俯首甘为孺子牛。——王蒙《布礼》
成语孺子牛:孺子:儿童。儿童游戏时牵着走的由大人扮成的牛。比喻甘愿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人。如:郭小川《登九山》:“人在变,思想在变,多少英雄甘当孺子牛。”又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10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11
人生如一本书,应该多一些精彩的细节,少一些乏味的字眼;人生如一支歌,应该多一些昂扬的旋律,少一些忧伤的音符;人生如一幅画,应该多一些亮丽的色彩,少一些灰暗的色调《朝花夕拾》。
一开始接触这本书来源于初一语文书上的的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中表达了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生活乐趣,以及家中趣事,记叙了自己一生的经历。当然,朝花夕拾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充满了生机,充满了快乐,充满了乐趣,作者喜欢这毋庸置疑是因为这些了。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揭示了儿童丰富生活与束缚儿童天性的私塾教育的辛酸,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成长的合理要求。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尝试着去看了看《朝花夕拾》,后来发现,朝花夕拾一书主要是关于它温暖怜爱,以及回忆旧事一系列事,当然也热衷于它深藏不漏的讽刺意味,热衷于它所记录的,各种习俗,以及故事传说。
有一说一,这是鲁迅先生写过的唯一一本散文集。主要表达的内容是鲁迅先生儿时的珍贵回忆,鲁迅先生的文笔生动优美,人物形象惟妙惟肖,构思也别具一格,独具特色的'风格甚是惹人喜爱。
“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读过这一片段的人应该都会知道,这一段不仅仅是写鲁迅先生讨厌猫,与此同时,也是讽刺那些处于幸灾乐祸的人。
《左传·僖公四十年》里有一句话:“人有失蹄马有失足,或者背施无亲,幸宰不仁。”确定,任何人都有失利的时候,而这时,我们并不应该幸灾乐祸,否则的话,你是开心的,但被你嘲笑的人却是伤心的。这样不仅不会带来好处,还会因此而多一个仇人。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只有先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你,我们不能幸灾乐祸,应该给予人体谅。只有多一点尊敬,少一点嘲笑,才是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样子。”这句话老师也常常对我们说。仔细阅读完《朝花夕拾》会引你沉思,会给你启示,也会让你瞬间感悟……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12
童年的生活是充满稚趣的,随意捡起一颗五彩斑斓的石头,都会引起小朋友们一阵欢乐的笑声。这个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近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中国现代文学奠基人鲁迅先生晚年所著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看后,我感触颇深。
书中的主要内容正如同书名一样,讲述了鲁迅先生童年时期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鲁迅与仇猫搏斗时的场面,为了饱读《山海经》而彻夜难眠,对中外学生一视同仁的藤野先生,都是鲁迅童年记忆深处的点点滴滴。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那篇读来引人入胜,手不释卷,字里行间包含着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散文栩栩如生地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孩童世界。
鲁迅家的小后院百草屋里藏着这位大文豪多少欢愉的童年记忆啊!一块看似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石砖下面总是藏着各种小鲁迅百玩不厌的各种惊喜;长妈妈讲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小鲁迅总是信以为真,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小故事在他的心中扎下了文学的种子,为他日后弃医从文,并写出大量经典著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送入书塾后的小鲁迅依旧好奇心不减,调皮捣蛋,宛若一本儿童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每天向老师稀奇古怪地问个不停;喜欢攀折书塾腊梅枝的他还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爱好,比如捉苍蝇喂蚂蚁等等。
写到这里,我不禁回首那已然随风而逝的金色童年:4岁那年,我和妈妈去家旁边的小公园游玩,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到河边,可我抑制不住强烈的`好奇心跑到河边,一脚失足,从河边的栏杆上头朝下掉进河里,要不是妈妈三步并作两步一阵风似的及时赶到并一把将我拉起,我可就真要和鱼儿共舞了。还有一次为了证明“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天真地以为种下巧克力便会收获吃不完的巧克力,于是便兴致勃勃地从糖盒里拿出了一个香气扑鼻甜脆可口的费列罗,咽着口水把它种进了花盆,可干等了几个月也不见它发芽,为此还浪费了我每日一颗的巧克力......我的童年记忆宛若滔滔不绝的长江水,说不完道不尽。
阅读使人与优秀人物相伴思想共舞,阅读使人内心强大,勇敢地面对抉择与挑战,与书相伴的每一分钟,都是对我人生最好的奖赏。勿忘金色童年,在以后的漫漫人生路上,我将以童年时代的乐观与活泼,微笑面对坎坷与崎岖,在追逐梦想的光明大道上砥砺前行,书写自己人生的辉煌,成为报效国家振兴民族的栋梁之才。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篇13
海,很广阔,仿佛无边无际。
我摩挲着鲁迅先生那本“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细细品味着那细致笔触下透出的丝丝年少烂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无论是美女蛇还是小伙伴们,无论是长妈妈还是镜寿吾老先生……一个个跃于纸上,字里行间仿佛是一个梦,一个淳朴的美梦。
然而现实社会的人们却不同,他们总是抱怨,抱怨童年的回忆并不快乐,抱怨现实的生活和世界,每天愁眉苦脸的,仿佛每个人身上都缠了一层保鲜膜一般,将快乐挡在身外,将痛苦闷在心里,仿佛从来都没有快乐过。
在童年时期,所有的孩子内心都是一样的,都有着一个纯净的梦。《窗边的小豆豆》中小豆豆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售票员,理由非常简单,她想保管那些车票,这个简单得令人哭笑不得的理由并不会引起大人的重视,可小豆豆却不这么认为,她很庄重很庄重地把这件事看成一个理想而不是一句玩笑。
我小时候也有这样的回忆。小时候我不敢用红笔写字,觉得用红笔是老师的权利,看到作业本上的红钩钩,心里那个崇拜……跟妈妈去到文具店,眼睛直勾勾看着那红笔,一张小脸涨得通红,一个劲地叮嘱妈妈“妈妈,我只能用黑颜色的笔,记住是黑颜色不是红颜色的笔”,幼小的灵魂流露出一种对事物本质的执着与庄重。
等到长大了,又相隔了几年,回忆童年时那种对于红笔的'执着早已消失,自然也就少了那种庄重的仪式感,乐趣也就冲淡了,最终消失在时光的流逝中了。
或许你会问我,什么是仪式感?在《小王子》中,小王子也问过狐狸同样的问题,狐狸的答案是“仪式就是某一天,某一时刻,与其他日子,其他时刻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每一时刻,就像是一滴滴水,一点点一滴滴汇集成一片名为“经历”的大海。
就像大海不记得每一滴小小的水珠一样,我们并不能记得我们渡过的每一分每一秒,但如果我们能在这样繁忙的生活中多一份仪式感,或许,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地快乐起来,而那片名为“经历”的海也会更加丰盈起来。
一滴滴水珠似的小小片段固然小,甚至还有些微乎其微,但如果我们能像鲁迅先生一样在生活中多一份仪式感,并将其串联、保存在心中的那片海中,等到老年时,打开心海,相信每个人都能拥有一本独一无二的“朝花夕拾”吧!
回忆,固然悠长,它像一片大海由一点点、一滴滴水珠似的片段汇集而成,如果你的水珠能带有仪式感,你便会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朝花夕拾”,那种感觉一定很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