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高财绩〔20xx〕16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高新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刘振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小平、张文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灾情救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住房安全、谢林港镇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等方面。
20xx年度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投入1,134.00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483.00万元、省级下达资金35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0.00万元。拨付资金1,041.48万元,结余资金92.5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查看被评价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了评价。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评价组实施了资料查阅、账务核实、询问、分析计算、问卷调查(采取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相结合)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评价组共收到70份有效问卷,问卷回收率80.46%。实地查看了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抽样资金451.39万元占项目总资金39.81%,抽样量占项目总数量40.00%。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指标1,134.00万元,下达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拨付使用1,041.4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1.84%。项目共计30个,涉及全区1个乡镇、1个产业园办事处。其中:
①产业项目10个,指标下达585万元,已拨付572.78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7.91%;
②村基础设施项目10个,指标下达413万元,已拨付使用352.3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85.30%;
③教育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8万元,已拨付使用7.35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87%;
④金融扶贫项目1个,指标下达10万元,已拨付使用4.22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42.20%;
⑤项目管理项目1个,指标下达3万元,已拨付使用0.00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0.00%;
⑥住房安全、医保、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项目7个,指标下达115万元,已拨付104.83万元,拨付金额占指标下达金额的91.1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xx〕122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xx〕10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联合区社会事务局等单位制定了《益阳高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益高财〔20xx〕16号),对具体资金的分配、使用与拨付、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以此规范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1个乡镇(涉及6个村)、1家企业的情况显示,项目单位能够基本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并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和验收。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及群众满意度较好。
1.经济效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益阳高新区建成了《益阳高新区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扶贫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扶贫等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库中选定。目前,产业项目中包含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的承接企业3家,投入资金458万元,占总资金40.39%,带动防返贫监测对象总增收36.64万元。20xx年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小额贷款贴息4.22万元。
2.社会效益
(1)健康扶贫方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系列决策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农村贫困人口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就医方式,20xx年社会事务管理局拨付健康扶贫财政兜底保障资金27.41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2240人,主要保障范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的结算模式,减轻贫困人口“垫资跑腿”的负担。
(2)教育扶贫方面
为确保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高新区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本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补助。经区社会事务局及镇、办事处全面核实,20xx年度春季高新区共有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4人,每人每学期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20xx年度秋季高新区共有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人数25人。
(3)产业扶贫方面
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产业项目10个,其中:种植养殖加工服务产业项目3个,主要为稻鱼繁育、艾草种植、稻虾养殖;其他产业项目7个,主要为道路硬化、山塘维修、渠道衬砌、农田水系整治修复、沟渠新建、渠道维修、灾情救助。通过大力培育壮大优秀特色产业,以稻虾养殖、稻鱼繁育和艾草种植特色高效农业为依托,打造2000亩稻虾共作生态种养基地、1000亩稻鱼繁育基地以及300亩艾草种植基地,带动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总数1262人。大力发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改善贫困户农田水利生产条件,改善片区内交通运输条件,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粮食增收。
3.群众满意度
采用纸质调查问卷和电话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发放问卷87份,回收70份有效问卷,群众满意度达96.22%。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单位按计划和相关要求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实施,帮助了帮扶对象的稳定就业,培育和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顺利实施。
评价小组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高新区20xx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偏差较大。20xx年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有2个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超项目计划资金11.19万元,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低于项目计划资金1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①云雾山社区道路扩宽金寿堂至西来庵水库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计划资金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8.23万元,超支3.23万元,超支比例12.92%。
②鸦鹊塘村八角亭水库防汛道路扩宽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8.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6.46万元,超支7.96万元,超支比例43.03%。
③北峰垸村夏家沟渠改建工程项目,计划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6.86万元,调减10.14万元,调减比例59.65 %。
(二)建议
项目实施单位要增强计划申报资金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前期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尽可能要细化到项目具体的事项,合理测算所需财政资金的多少,必须有足够的测算依据,提高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主管部门在进行资金分配方案编制时,要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审核,严防项目“水分”过多,确保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发挥最大成效。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xx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xx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项目评价对象
(一)项目名称:鸡泽县滏阳河拦河坝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鸡泽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的有关资料。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
二、事前绩效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思路
参照《河北省省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规范》(冀财绩〔20xx〕2号),根据鸡泽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分析资金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
1.评估程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1)事前绩效评估准备阶段
①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对象、评估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
②由预算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及资料,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及相关文件资料、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
③专业评估人员组成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职责:负责评估计划制定、方案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实施现场评估,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申请过程中的问题与建议,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经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④发放相关资料给评估组成员,组织评估工作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学习事前绩效评估政策、评估标准、评估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和有关要求;
⑤评估工作组对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确定事前绩效评估标准;
⑥确定现场评估工作日,拟定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评估人员、评估时间及要求等。
(2)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①现场评估
听取预算单位关于项目整体进展情况和资金申报、使用情况汇报;
评估工作组到该单位采取询问、调查、复核等方式,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审查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根据审查结果分析组织管理水平:
了解项目的预算计划和实际可完成率、经济和社会效果;
实际核查项目申报资金额度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②非现场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听取该单位项目情况介绍后,对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③综合评估
评估工作组在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采取项目预期效果与项目预算相比较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的内容,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问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工作组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估结论,提出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初步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阶段
①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②评估工作组内部审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③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报送委托单位。
2.评估方式与方法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采取实地考察、论证评审、咨询座谈等方式进行。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项目存续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政策和项目的资金及管理效率。
2、比较法。是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综合分析政策和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批复等资料,此项分值10分,实际得分0分。
(二)投入经济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算相关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三)筹资合规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保障相关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四)绩效目标合理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有关的资料,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五)实施可行性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此项分值20分,实际得分0分。
(六)预期目标完成度
评估结论:预算单位未提供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资料,此项分值15分,实际得分0分。
(七)总体结论
预算单位未提供滏阳河拦河坝项目相关资料,评估总分0分,不建议纳入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樟财〔20xx〕209号)文件要求,对永泰县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析项目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系常年发展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xx〕6号)文件要求,对省市试点镇村进行补助,侧重培育乡村产业、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促进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县乡村同步推进,突出特色培育,创新机制体制,强化试点示范。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幸福乡村。在全县实施19个省级试点村、7个市级试点村、2个市级试点镇建设。
(三)项目资金安排
20xx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县级配套资金计划2665.55万元。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665.55万元、当年财政核拨266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665.55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战略发展规划的适应性、财政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完善情况、制度执行情况、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考核项目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使用提供借鉴。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原则:以项目绩效产出及效益为侧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规范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反映,并与项目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相挂钩,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优罚劣,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主要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4.评价标准:采用的标准形式为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比较的方法,对4大类25项指标逐项评价,在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方面,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xx〕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及《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要求逐一实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同时存在产出时效指标中个别项目进度偏慢、产出质量指标中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经过审慎评价,20xx年度永泰县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部门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决策方面共设置15分,得15分,具体如下:
1.项目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20〕3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规范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违反1项扣1分。经核实,该项目设立符合相关要求,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酌情得分。经核实,20xx年该项目从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年初绩效目标,所设目标针对性强,内容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4.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是否通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项目目标任务数是否与任务数相对应。经核实,该项目根据试点村项目工作任务,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了明确性的指标值。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5.资金投入-预算编制科学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和项目内容是否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相匹配。经核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乡村振兴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逐一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试点村均对项目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6.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性:该指标主要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经核实,该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文件要求对试点村进行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分配合理,并与项目实际相适应。该指标满分2分,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过程方面共设置15分,得14分,具体如下: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总体保障程度。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2.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95%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项目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65.5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下达乡镇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3.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经核实,该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等文件对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符合规定,资金拨付均有完备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4.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制定部门评价长期规划和年度评价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组建评价工作组。经核实:已制定《关于印发的通知》(樟财〔20xx〕117号)、《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制定了相应绩效评价方案,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在财务和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度健全。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5.组织实施-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绩效评价小组是否根据绩效评价方案开展有效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应用整改。经核实,项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与监督。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绩效开展评价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该指标满分3分,得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产出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产出数量-补助省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省级试点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19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19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产出数量-补助市级试点村村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个数为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村数量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产出数量-补助乡镇数: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市级乡村振兴试点村补助乡镇数量,20xx年初绩效目标试点村补助乡镇数为17个。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20xx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数量17个,实际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该指标主要考核20xx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每月是否及时完成试点村项目平台录入上报工作。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根据市振兴办要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30日前,按要求录入平台的省级试点村相关乡镇12个,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质量达标率达97.5%,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5.产出质量-资金下拨及时性:该指标主要考核永泰县是否及时下达试点村项目资金。经核实,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专项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19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乡村振兴市级试点镇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樟农〔20xx〕320号)文件,该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根据《中共福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实施流程图的通知》(榕委振兴办〔20xx〕75号)文件要求,当年度要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经核实,因个别项目进度偏慢,扣0.5分。该指标满分5分,得4.5分。
7.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该指标主要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经核实,根据《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樟财〔20xx〕117号)和《关于补充说明<永泰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樟财〔20xx〕2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县级配套资金在20xx年全部下达到相关试点村乡镇。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效益方面共设置35分,得35分,具体如下:
1.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用电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2.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土地规划修编覆盖率的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土地规划修编,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3.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自来水饮用均有保障,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4.项目效益-社会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条件明显改善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生产生活道路通畅,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5.项目效益-经济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9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20xx年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试点村占比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6.项目效益-生态效益:该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考核省级试点村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的村占比情况。该项指标完成100%以上得满分,每下降5%扣1分。经核实,19个省级试点村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任务,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7.服务对象满意度:该指标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试点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经调查,受益村群众的满意度为90%。该指标满分5分,得5分。
上述详细指标内容、指标解释、评分标准及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1.产出时效指标中存在个别项目进度偏慢;
2.产出质量指标中存在个别乡镇个别月份未及时录入平台工作的问题。
六、有关建议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管理人员预算意识,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尽可能的将编制更加精细化,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
2.项目单位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反馈的各项问题并予以解决,逐步提升项目绩效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7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本单位内设置机关综合办事机关4个: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个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三)人员概况。2020年末在职人员5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79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29万元,占98.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0万元,占1.2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79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00万元,占65.02%;项目支出626.19万元,占34.9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作、纪律、财务、内控等基本制度,使我乡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编制,确保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管理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和依法接受财政监督等。
(四)综合绩效情况
本单位严格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准确;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按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6.5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由于项目指标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3、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及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执行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为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创造好的条件。
2、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及考核相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工作细化、量化,做准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8
永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道县财政局的委托,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道县乡村振兴局20xx年度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297万元,我所接受道县财政局委托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按照严格的程序、客观的态度、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采取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四马桥等10个乡镇43个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从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
四、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最终评分结果得分为83分,绩效评级为“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按照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精准选择贫困人员能广泛参与的产业作为扶贫主导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贫困户”带动模式,让贫困农民在国家扶贫政策的关心、鼓励、引导下,自己走向脱贫致富之路。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从项目决策情况看,项目立项缺少可行性论证。
2、资金分配缺少可执行的标准,存在随意性。
3、产业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
4、项目实施地点与立项村不一致。
5.合作社承诺给贫困户的分红不及时,委托帮扶漏洞多,贫困户获利少,长期利益缺乏保障。
6、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投资风险高。
7、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意识不足,缺乏内生动力。
(二)整改建议
1、项目立项前必须要进行可行性论证。
2、制定产业发展资金分类扶持标准。
3、建立统一的报账制度,规范资金的监督管理。
4、严格产业发展项目管理。
5、建立项目绩效责任制。
6、制定农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7、加强贫困户技能培训。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9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项目单位: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建设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智慧服务便捷化、智慧管理立体化、智慧交易高效化、党建宣传形式多样化场地调度管理智能化、安全运维标准保障规范化。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化,实现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基本形成跨区域、多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集中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移动端应用,使用中心服务向移动端渠道延伸,为用户提供便携的服务,同时以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为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助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成领先全国资源信息化水平、与国家级示范平台建设目标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项目资金总额:1634.006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采取政银合作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二)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文件精神,按照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建设"一张网、一盘棋"统筹考虑,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省建下发、统分结合、分级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交易数据,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软件运行支撑环境搭建、应用软件定制开发、系统集成与基础配建内容。
(三)项目主要内容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规模涉及张家界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自然资源、社会类无范本五大业务,同时包含业务开展所需的场地智能调度及管理。可支持两区(永定区、武陵源区)、两县(慈利县、桑植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1、"一张网":实现国家-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同时链接张家界市各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的"一张网",交易数据全贯通。
2、"全智慧":通过建设智慧服务、智慧交易、智慧管理、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智慧化,着力推进交易系统的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高监督平台的行政监督效能。
3、"优保障":全面贯彻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出台的5项信息化建设标准,以贯标落地为抓手全面提升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和标准应用水平,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等级保护规定,需要参照三级等保标准建设。形成完备统一的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运行保障体系。
(四)项目进展
20xx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20xx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对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了总体要求。
20xx年,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资[20xx]37号)、20xx年11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资[20xx]63号)等文件,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解决方案。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xx-430802-64-01-044489,估算总投资139000万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
20xx年3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0xx年6月,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湘资函[20xx]8号),明确支持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
20xx年1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张府阅[20xx]13号),研究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有关问题,原则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项目在争取到资金来源和保障的情况下,于20xx年启动建设。
20xx年2月,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核资金控制在1656.55万元以内。
20xx年4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进行了审查,并出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评估准备阶段:抽取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方式、评估依据和评估内容,拟定评估计划,下发《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张财绩[20xx]7号),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评估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采取询问、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听取有关汇报或介绍后,对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3、评估报告阶段: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三种,报告内容包括介绍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评估的主要内容及结论、相关建议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等。
(二)评估目的及作用
事前绩效评估,是指部门单位结合预算编审、项目审批等,对拟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就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可以促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开展,促进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投资管理的加强和投资效益的提高,是项目投资效果最好,用最少的投资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事前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建设方案,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
2、实事求是的校核投资,落实资金筹措办法和渠道;
3、促进项目决策科学化,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
4、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落实科学发展规划;
5、有助于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评估方式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总分15分,计15分)
1、立项依据(12分)
信息化建设是国家、省市政策要求,是交易行业的生命线,是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的利器。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63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等文件精神,需要达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与国家、省、市、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有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整改和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需不断完善平台体系,实现平台优化升级;推进顶层设计,健全统一的制度规则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进监管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建设与主管部门职能相关,与部门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6开始自建信息系统,由于缺乏顶层规划,也没有统一数据标准,按照"边运行、边完善"原则,虽然通过租赁和省级交易平台下发方式,实现了部分交易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但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在线评标等系统上线,现有平台出现硬件设施设备部分出现老化、软件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场地管理手段落后、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交易数据的利用和分析能力不足等问题,现有平台无法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需要。开展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具有现实的迫切需要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服务对象明确。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财政投入(3分)
20xx年11月,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xx]80号),同意实施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作为张家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实施,具有公共性,属于财政支持范围。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二)投入经济性(总分20分,计16分)
1、投入合理性(11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编制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预算总投资16,565,471.10元,项目预算较为完整,预算投入资源及成本与项目预期产出效益相匹配,投资测算合理,充分考虑银行等其他渠道筹资。为控制投入成本,项目预算经张家界市财政局评审并出局《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书》(张财评[20xx]118号),审定项目投资金额16,340,068.29元,审减225,402.80元。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预算成本控制有效性(9分)
通过平台的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加强对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并提升交易过程透明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通过系统实现网上互动、网上递交备案事项、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标书、网上投标等操作以及无纸化运行,可减少交易各方的通讯、交通、印刷、人力、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大大降低各类资源的消耗,节约社会资源,以实现绿色交易。将行政效能监督、被动式监督转变为进行式、主动式全过程监督,可以提高交易中心行政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信息利用率和时效性,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制定完善明确的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成本控制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4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20分,计20分)
1、目标明确性(8分)
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以节约投标人成本、规范专家评审费支出、增加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降低财政支出成本、提高财政收益等为目标",制定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受益服务对象定位准确,与建设单位工作职责与长期规划密切相关。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2、目标合理性(8分)
项目建设目标设定为解决部门工作的实际问题,绩效目标与部门长期规划相关,与年度目标一致,与项目设计解决的问题相匹配,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制定有"财政资金节约率"、"各交易主体资金节约率"、"全流程电子化率"、"交易周期"等具体明确的绩效指标,可考核性较强,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总分30分,计27分)
1、实施方案可行性(15分)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概述、现状分析、总体目标、方案内容、实施路径、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七大方面,项目实施内容明确具体。提出"升级改造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运维保障建设"等23项重点任务,与"一张网(数据全贯通)、全智慧(交易活动全智慧)、链湖南(交易链上全信任)",实现交易活动智慧化、公共服务精准化、行政监督立体化、交易活动智慧化、保障措施规范化,打造全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湘交模式",助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相匹配;提出分阶段建设的实施路径,组织进度安排清晰,相关基础设施等条件能有效保障。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并出具了《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指出《方案》按照"交易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符合智慧张家界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方案》提出场地智能化调度中心、四大应用模块、三大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合理;《方案》提出的立体、多元、便捷的`智慧管理和交易模式,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技术路线基本可行。
评估发现,专家审查意见指出项目实施方案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够全面。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2、过程控制有效性(9分)
为保障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进行项目管理。有相应的监督、奖惩等管控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标准规程健全,与项目切实相关,可操作性强。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项目可持续性(6分)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成后,组织机构能够持续运转,在正常维护管理的前提下,能持续发挥效益。
但是,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未明确项目建设运行的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此项扣1分。
(五)筹资可行性(总分15分,计12分)
1、筹资合规性(5分)
20xx年12月,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报经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同意,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计划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经过相关论证,资金筹措程序科学规范。但是,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1分。
2、财政投入(5分)
20xx年10月,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及政银合作方案的报告》(张公交易[20xx]8号),汇报政银合作方案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存放合作银行公开招标方案》。项目投资考虑财政预算及配套能力,合乎实际,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统筹规划,目前没有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根据评分标准,此项不扣分。
3、筹资风险可控性(5分)
项目筹资渠道符合相关规定,筹资方式和程序经过相关单位论证,所有方案经过专业技术单位审查,由市智慧办和智慧城市中心严格把关,防止重复建设,整体筹资风险可控。
但是评估发现,项目未进行筹资风险评估,对筹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未制定相应可行、有效的应对措施。根据评分标准,此项扣2分。
(六)总体结论
根据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体系,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得分为90分。
综合上述绩效评估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评估的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立项过程经调查研究及科学论证,符合实际,建议在完善相关成本控制措施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情况下予以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方案考虑不周
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中指出,设计方案中对网络安全建设边界和防护需求考虑不全面,与现有党政OA系统、智慧党建等对接、业务系统统筹以及机房设计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未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评估发现,项目制定成本预算时,未明确制定成本控制方案,未采取措施有效成本控制。
(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完善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模式实施,但项目未明确财政投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未明确项目运行期运行维护成本及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建设运行经济时效及退出机制等,市场化建设方案不够完善。
(四)未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投入资金较多,财政投资压力较大,未开展相应的项目筹资风险评估。
五、相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张发研函[20xx]4号)要求:做好与现有党政OA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等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房设计,做好柴油发电机房位置布置,设置安全区域并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施;考虑国产化替代问题;完善网络安全建设等。
(二)制定成本控制措施
根据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项目建设需制定成本控制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补充切实可行的市场化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智慧城市总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分配的请示》(张财债管[20xx]609号),明确张家界市智慧公共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采用社会化运作(政府主导,企业与银行合作使用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模式实施,需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及筹资方案,明确财政投资的范围及相应财权和事权的匹配,明确项目运行期的运维模式及运维费用来源等。
(四)开展筹资风险评估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筹资风险评估工作,对项目筹资环节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全面分析偿债能力等筹资风险,采取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防范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资金短缺或偿债危机等。
工作队工作经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0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