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员工安全管理方案(精选2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
一、从离职开始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好的离职则始于好的结束,企业对离职员工的管理方案。一个好的离职,是一个双方均心存感激、相互肯定、坦诚面对的离职。
首先接到下属的辞呈时,立刻放下手中工作,处理这件事,以表示对该员工的重视。一般应由该员工的直接领导或人力资源经理与其面谈,主要内容包括:肯定该员工的业绩,了解离职原因,根据他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些对他未来职业发展的建议,同时征求他对企业的一些看法。当然还有保留完整联系信息:个人电话,个人邮箱,msn,qq等。
二、定期维护与更新
建立数据库:更新员工就职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分组发送邮件等。这是保持员工联系的基础。
在社交网络上建立企业群:为所有曾在一个企业工作过的员工提供一个可以交流互动的.平台。例如,linkedin这种职业网站,也可以是微博等较轻松平台,这样一来,在不同时期工作的员工之间也有了交流的机会,使毕业生们源源不断地受惠于旧主,更便于雇主发布统一信息。
三、制度管理
规范的操作流程会提高执行效率,设立“旧员工关系专员”来具体执行离职记录整理,员工跟踪和信息更新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对于返聘人员,企业可单独设立一套行政操作流程。
四、功夫下在离职前
普通员工离职,再招聘的成本约占该岗位年薪的三分之一,而核心员工离职则会造成其年薪1.5倍的损失。企业绝不是鼓励员工离职,而是希望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通过对离职者的管理,让在职者和整个组织发展得更好。员工离开旧雇主选择新雇主的原因主要包括:人性化管理、品牌形象、企业规模、薪酬福利、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所以针对离职情况, 在这几方面进行改进,建立一个开放、坦诚的氛围以及规范的工作制度将大大提高返聘率,增加离职员工继续从不同方面发挥效力的机会,形成良性循环。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
【背景】
为加强和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促进新员工适应环境,培养新员工从业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在尽可能兼顾到员工自我成长意愿的同时保住人才、用好人才,特设计本方案。
【具体实施】
本方案将新员工入职管理的周期定为两年,具体分为两周期、三个月期、半年期、一年期、两年期五个阶段,起始时间从员工报到之日起。
一、两周期
在这个阶段,主要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和教育。培训目标是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的公司及工作岗位信息,鼓励新员工的士气;让新员工了解公司所能提供给他们的工作岗位相关情况及公司对他们的期望;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历史、政策、企业文化;减少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让新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的欢迎,体会到归宿感。
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培训: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及治安防火、职场礼仪规范。在人事部门培训结束后,新员工派遣到各工作岗位,同时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其进行以下培训:岗位职责、部门工作流程、部门概况。并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新员工将从事的业务,部门负责人须为其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指导者,以从工作方法和生活上加以指导和监督。最后填写“新员工部门岗位培训表”上交人事部。
二、三个月期(试用期届满)
这个阶段是职业导入期,主要是为了掌握新员工是否适应工作岗位。试用期届满,部门负责人要和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形成谈话记录,连同是否留用意见交人事部门。新员工要提交有本人试用期小结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同时人事部门以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新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情况。通过对以上三种资料进行分析,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或调整及相关工作的协调改进。此阶段结束后,要求新员工做周工作记录。内容涵盖本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希望得到指导的问题点,在每周五下午三点之前将“新员工工作记录表”交部门负责人。同时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批示,给予鼓励与指导性建议,给出具体的明确期望。
三、半年期
此时已届年终,部门负责人组织新员工参加年度绩效考评,将新员工的工作情况与其他员工进行比较,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作“新员工绩效改进计划”反馈给新员工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同时人事部门组织新员工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具体要求,并从中吸收和采纳合理化建议,在制定新一年人力资源工作计划时给“绩效改进计划” 提供尽可能的支持。
四、一年期
工作满一年后,新员工此时对公司运作流程、定位、与同类企业相比较的优势与劣势、发展前景有了较完整的了解;对自己所从事的业务也能够独立的完成,同时也有了自我成长的明确意愿。此时,人事部门通过部门责任者向员工下发“新员工自我申告书”。新员工在该申告书中主要表达三个方面的内容:自己现任业务内容、自我职业生涯设计、具体的申告内容。人事部门在收到此申告书后将结果整理作为公司中长期人才储备、内部调配资料使用,尽可能满足与协调好申告人的意愿。
五、两年期
此时新员工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工作、人生有了更加成熟的想法,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中比较重大且较难的业务。同时也有了从事更艰巨任务的要求。此时的人事部门主要的任务是充分利用企业信息资源平台,在适当的环境和正确引导的前提下组织企业发展论坛,引导新员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研讨,促进企业文化健康发展;开展各专业的岗位技能竞赛,检验新员工的工作技能。而该员工部门负责人更应从具体工作安排上考虑到其要求工作量的增加与工作任务的难度加大的特点,适当灵活的加以变化。
【总结】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人才。但如何将新进职场的大学生变为人才甚至是公司的“人财”,人事部门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各部门责任者的支持与有效的管理引导才是最终的出路。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规范食盐经营秩序,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部署要求,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取缔私盐生产、储藏窝点,堵住私盐货源;
(二)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惩处制贩假冒食盐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食盐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一)治理重点领域
1.生产领域
(1)经省政府批准已废转盐田或无证照小盐田违法生产盐产品;
(2)无证生产、加工食盐产品;
(3)将非食用盐分装或翻包为食盐产品。
2.销售领域
(1)销售假冒食盐产品;
(2)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产品经营、销售。
3.使用领域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购进假冒食盐产品等非食用盐产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2)饮食服务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食盐。
(二)治理重点地区
1.违法恢复生产盐田所涉及的主要地区: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2.食盐经营秩序较不规范,制贩假冒食盐等违法违规高发地区: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三、职责分工
食盐作为特殊食品,使用范围广、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
(一)省经信委要切实履行好盐政执法的监督。盐务局要密切关注食盐市场动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检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盐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全面清剿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私盐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用工业盐假冒食盐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商部门立足职能,积极配合盐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涉盐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工业盐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四)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盐业执法部门的检查执法工作,对暴力抗拒盐业执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盐业执法等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涉盐案件要依法及时受理;对涉嫌犯罪的重大非食用盐冒充食盐的.线索要提前介入,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惩处。
(五)质监部门要督促工业盐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六)食安办要针对当前食盐监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5日至6月30日,全部工作分三个阶段:检查摸底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重点治理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治理总结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地方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行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地方及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要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食盐市场的检查,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制度,查禁非食用盐、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工协作,督促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省经信委要加强与发改、食安、公安、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盐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食盐市场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线索。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假冒食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普及科学知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贩假盐企业,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5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
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
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6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7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消防意识,防止重特大安全消防事故发生,更好地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经乡党委会研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安全消防工作责任状。
(1)各村要对全体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墙字、标语口号。
(2)有消防领导小组,责任制和安全消防制度。
(3)各屯柴草垛有固定堆放点,柴草垛远离村屯、高压线、光缆200米以上,有专人看护,玉米秆入户不超过50捆,稻草不超过200捆。
(4)五级以上大风禁止一切烟火,各村要悬挂防火旗,村屯干部和义务消防队要全部进入防火紧急状态。
(5)组建10人以上义务消防队伍,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市政府下发的消防泵有专人保管,要定期检修与之配套的消防水车,消防井要落实到位人头,出现火情义务消防队第一时间到位。
(6)定期对辖区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影响消防通道的'柴草垛和超标进屯柴草垛要限时清理。
(7)出现消防安全事故,村屯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施救,并及时向乡政府报告。
(8)村屯干部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发生安全消防事故找不到人现象发生。发生一次安全消防事故扣支部书记200元,二次以上支部书记停止工作。
(9)各村要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礼堂、麻将馆、住宿点、加油站、商店负起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0)各村春秋两季在乡农机站的组织下,对农机作业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止由于农机操作不当,发生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
(11)完善消防安全值勤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消防演练。
(12)一旦发生安全消防事件,要在乡村干部的指挥下合理有序进行处置,防止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13)做好安全消防值班值宿工作,大风天和节假日由主要领导值班。
(14)安全消防工作挂村支部书记工资20xx元,乡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年末对各单位安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奖优罚劣,兑现责任制。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8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9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0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1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2
一、培训目标
通过此次安全培训,旨在提高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掌握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物业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培训对象
物业公司新入职员工
三、培训内容
1. 法律法规篇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3)消防法律法规
2. 安全知识篇
(1)物业管理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2)突发应急措施(如火灾、触电、电梯困人等)
(3)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3. 实际操作篇
(1)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与维护
(2)电梯困人应急处理
(3)触电应急处理
四、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集中培训
(1)邀请专业老师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实际操作等内容。
(2)组织新员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 部门培训
(1)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组织新员工学习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进行实地操作演练,使新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方法与维护、电梯困人应急处理、触电应急处理等实际操作技能。
五、培训要求
1. 参加培训的新员工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2.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须参加补考,直至合格。
3. 培训结束后,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新员工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培训内容得到消化吸收。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1. 培训时间:20xx年4月15日-4月20日
2.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七、培训组织与实施
1.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内容、方式、时间等具体要求。
2. 各部门确定参训人员名单,并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3. 综合管理部负责邀请专业老师,准备培训教材,并确保培训场地和器材的配备。
4. 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新员工的部门培训,确保培训内容落实到位。
八、考核与总结
1.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分析。
2. 各部门须对新员工培训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九、持续改进
综合管理部根据培训总结和反馈,不断完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安全培训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精细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操作,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XX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安全培训,狠抓班组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员工操作,推行手指口述,严格采掘确认,全面开展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公司精细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年绝对死亡人数为零,重伤人数不超过一人次;全年无火灾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实现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大幅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主要负责安全精细化各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整理汇编,精细化工作进度的检查、分析、考核及安全精细化月汇报工作。公司还成立了六个安全精细化工作小组,并分别指定一名副组长牵头,开展具体工作:
1、班组建设小组
负责人: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加快班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足人员,严格班组长选拔,突出班组长在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领导能力;健全班前会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教育等,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转变思想,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加强日常检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负责人:
负责部门:安全科
主要职责:做好作业现场、设施设备、人员状态及各系统(通风、瓦斯、机电、运输、防尘、灭火、顶板、防治水等)的安全检查,着力建设三级群监网络,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同时重点抓好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验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3、操作规范小组
负责人:
负责部门:生产科
主要职责:完善作业规程及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探放水和采掘作业的衔接工序,细化各系统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工具、物料的使用和存放等规定,确保对施工作业起到实际指导作用,同时根据不同岗位工种作业特点,制定完善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要求悬挂在作业现场。
4、“手指口述”操作法小组
负责人:
负责部门:安全科
主要职责:做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并督促各单位推行实施,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建立奖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手指口述”岗位操作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的积极性。
5、采掘安全确认小组
负责人: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监督、督促各施工队严格落实采掘安全确认制度,每班班前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由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根据整改落实情况下发施工命令,方可组织施工作业。同时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带班长、要害部位岗位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日志。
6、防治水小组
负责人:
负责部门:地测科
主要职责:督促、指导各开拓、掘进工作面贯彻落实探放水各项制度,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认真组织探放水工作,保证做到探掘分离,严格按照“探水-验收-挂牌公示-下发掘进通知单-掘进施工”的作业顺序执行,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1、1-2月份(总体规划部署)
(1)编制20xx年安全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标准及各岗位操作规范,完善采掘安全确认制度、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等。
(2)通过会议、文件、标语、宣传材料和宣传专栏等方式对安全精细化管理进行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深全体员工对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3-6月份(塑造精细化典范)
(1)建章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班组培训学习、班前会议、交接班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施工日志、隐患排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并严格执行落实,4月底所有班组要全部完成建章建制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配备人员,按要求配齐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现有班组12个,持证班组长8人,对未持有效证件的班组长,制定培训计划报县局参加培训,6月底实现所有班组长全部持证上岗;5月份以开拓队四个班组为试点班组,开展班组建设达标活动,在建章建制、配备人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亲情教育、每日一题、班前合唱矿歌、入井前宣誓等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同时在班前会议室悬挂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工资考核细则,安全学习专栏等牌板,营造班组安全文化,6月底实现四个试点班组达标。
(2)印发“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操作标准手册,人手一册,进行学习。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手指口述”培训,4月底完成所有员工培训工作。5月份以安全员、瓦斯员、变电工、爆破工、主斜井和副立井绞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为试点工种,大力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严格岗位责任制、操作规范上墙制度,6月底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的运用“手指口述”进行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
(3)严格落实采掘安全确认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规范现场管理和汇报程序,4月底实现所有工作面悬挂采掘安全确认牌板和探放水安全确认牌板;5月份以XX、XX为试点工作面,深入推行采掘、探放水安全确认,6月底做到两个试点工作面采掘、探放水安全确认台帐齐全,牌板填写及时准确,班班有确认、班班有汇报,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作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7-10月(全面推行)
以试点班组、试点工种、试点工作面为标准,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10月底实现所有班组精细化管理达标,所有岗位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所有工种能够熟练运用“手指口述”进行岗位描述和安全确认,所有工作面能够严格按找采掘安全确认制度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执行。
4、11-12月
(1)11月份举办精细安全主题演讲比赛,宣传精细安全在公司安全管理中的先进性和重要性,营造精细安全氛围,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以班组为单位,对本年度1-10月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奖优惩劣,推广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精细化管理稳步向前推进。
(2)12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是公司由建设矿井向生产矿井过渡的关键时期,要切实将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去,使公司的精细安全水平上一个台阶。同时做好20xx年安全精细化管理年度规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分管专业特点,认真做好安全精细化管理的监督、落实工作,同时严格执行矿领导和施工单位领导双值班、双带班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加强培训,规范操作。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培训计划,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采用会议、条幅、讲座、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知识和操作标准培训,让全体员工掌握精细化操作方法,改变粗放操作习惯,矫正不安全行为,逐步规范员工操作。
3、健全制度,严格考核。
各工作小组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分管专业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安全精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编,并编制详细的考核细则,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建档、落实整改,每月分析、评比、总结,摒弃工作中的不足,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4
为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规范食盐经营秩序,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的部署要求,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取缔私盐生产、储藏窝点,堵住私盐货源;
(二)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惩处制贩假冒食盐违法犯罪分子,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加强食盐市场安全管理,打击制贩假冒食盐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食盐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非食用盐和各种假冒食盐流入市场,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一)治理重点领域
1.生产领域
(1)经省政府批准已废转盐田或无证照小盐田违法生产盐产品;
(2)无证生产、加工食盐产品;
(3)将非食用盐分装或翻包为食盐产品。
2.销售领域
(1)销售假冒食盐产品;
(2)无证照擅自从事食盐产品经营、销售。
3.使用领域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购进假冒食盐产品等非食用盐产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2)饮食服务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食盐。
(二)治理重点地区
1.违法恢复生产盐田所涉及的主要地区: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2.食盐经营秩序较不规范,制贩假冒食盐等违法违规高发地区: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
三、职责分工
食盐作为特殊食品,使用范围广、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省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专项治理行动相关工作。
(一)省经信委要切实履行好盐政执法的监督。盐务局要密切关注食盐市场动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检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食盐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检查,全面清剿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私盐的“黑窝点”,严厉打击用工业盐假冒食盐等涉盐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商部门立足职能,积极配合盐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涉盐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工业盐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四)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盐业执法部门的检查执法工作,对暴力抗拒盐业执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盐业执法等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涉盐案件要依法及时受理;对涉嫌犯罪的重大非食用盐冒充食盐的线索要提前介入,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惩处。
(五)质监部门要督促工业盐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六)食安办要针对当前食盐监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6月5日至6月30日,全部工作分三个阶段:检查摸底阶段(6月5日至6月15日),重点治理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治理总结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地方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盐专项行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地方及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要突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食盐市场的检查,从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入手,严把市场准入制度,查禁非食用盐、假冒食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分工协作,督促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省经信委要加强与发改、食安、公安、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盐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食盐市场信息,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举报线索。
(四)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假冒食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普及科学知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制贩假盐企业,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5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GB/T-24001、GB/T28001-2001标准,依法做好三标一体化管理工作,完善制度,构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长效机制,以实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目的,提高全体员工安全和环保意识为宗旨。
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三标一体化)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争创一流。
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一)环境目标
实现水、气、声、渣及其他污染物达标排放和不发生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
(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安全生产实现人身伤亡、重大火灾和重大交通事故“三为零”;千人负伤率小于3‰;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
3、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率100%。
四、组织机构的设置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
五、职责分工
(一)总经理
负责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总指挥。
(二)管理者代表
负责组织建立、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考核进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总负责人。
(三)安全科负责环境因素的特殊气候引起的狂风、暴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及减少环境带来的影响;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大气、水体的排放、土地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利用等环境因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重大危险的超负荷用电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负责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施抢演练或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台帐)以及目标指标考核。
(四)办公室负责重大交通事故,牵头负责编制“救援预案”、演练或培训及日常工作的交通控制(记录台帐)以及指标的考核。
(五)机动科负责公司所有设备的管理和重大设备事故,定期检查,负责编制“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抢演练培训及日常工作的设备事故控制(记录台帐)以及指标考核。
(六)组织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工区(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并组织对从事影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人员能力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确认管理。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管理考核,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七)财务科应保证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资金及时到位。
(八)工会负责职业病、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如焊工、油工、女工等进行体检,每季度对工区(项目部)发放使用劳保用品情况进行检查。
(九)供应科负责所有施工材料、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负责公司施工现场材料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和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使用储存)明确标识“易燃易爆”,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并依据需量计划采购,设专库存放(记录台帐)。负责编制“易燃易爆物品应急救援预案”施抢工作的材料供应以及指标考核。
(十)工区、负责编制本单位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及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目标指指考核。同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自救护救演习或培训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思想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提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能力。
(二)强化监控,狠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把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问题解决到实处。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实施目标管理、动态管理、指标考核、奖优罚劣,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健全管理体系,修订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文明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
1、施工现场要以治理大气、
粉尘、噪声、污水污染全方位治污,搞好环境保护。一是禁止燃用煤炭烧木柴;工地禁止露天焚烧沥青作业及焚烧建筑垃圾;二是市区范围内的工地要使用商品砼;运料运输车要覆盖,出场应清洗;三是按环保规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噪声作业;四是工地建立标准的排水系统,以治理污水污染。
2、市区工地必须做到五化,即:道路硬化、场地净化、办公生活区绿化、建筑立面及为围墙美化、工地门头及重要部门亮化。
3、JGJ59-99每月进行自检与评价。
(四)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技术含量
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技术近不规划,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要学习、推行系统安全工程的科学管理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事故隐患采取预测、预防的措施,实施有效对策。控制危险点、消除事故源、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系统安全工程要贯穿的落实到整个施工活动和全方位、全过程,从开工准备工作起就一环扣一环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五)认真查除违章行为
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遂重大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及时按规定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与责任,严肃查处,采取整改措施,以利接受教训。对严重违章或造成未遂重大事故的责任者,也必须给与严肃查处,对隐瞒事故的行为,要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2、本单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合格率100%;
3、新职工进厂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年职工安全教育(试卷)100%;
4、本单位施工现场JGJ59-99标准达标优良30%,合格率100%;
5、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达标率100%;
6、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控制率100%;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7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8
为切实做好全县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xx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xx〕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xx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xx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xx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xx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坚决停用。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一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局属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加强监管和督促;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三)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求局属各单位所有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市政设施检查和抢修,全面检修城区路灯、雨水井、检查井等公用设施,及时拆除、更换底座不牢固的路灯和路灯杆上的.广告牌,配齐井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破路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到围挡作业,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加大雨季内涝灾害应急抢险力度,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细化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作业设备数量多、老化现象严重,安全状况复杂,要加大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对垃圾站、公厕、垃圾场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环卫工人必须着装上岗,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作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对城区户外广告、店铺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松动、倾斜、破损的户外广告立柱,对妨碍车辆行驶、影响行人安全的横幅、广告牌一律拆除。
(四)抓好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的绿化围、花坛等园林设施,对影响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修整,对虫蛀严重造成树基不牢的树木一律拆除。
(五)强化车辆及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各种作业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车辆在出车前严格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全面落实司乘人员管理责任,杜绝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违规作业的司乘人员从严处理。
(六)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处理预案,从严从快查处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和细化检查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安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股室、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整改时要落实人员、制定措施、限期完成,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到位的单位进行肯定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舆论造势,强化宣传。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下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组织人员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盲区和死角,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0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1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2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起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我乡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跨越发展。
二、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量化评估部分
经济发展水平、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城乡进度、自身建设。
(二)社会评估部分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分割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自身建设情况。
三、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实绩;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三要坚持定性主体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以实绩说话;四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四、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乡的政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
(二)全面组织实施
将绩效主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开展好自查自评。
五、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成立杨河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 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 明确责任。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室(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乡绩效管理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督促各(室)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 落实奖惩。
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责任范围内绩效管理内容落实得好的,要进行奖励,意图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上游,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4
一、工作目标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通过组织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推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乡疫情期间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4个检查组对各自负责片区、各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第一检查组
组长:
成员:
2、第二检查组
组长:
成员:
3、第三检查组
组长:
成员:
4、第四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我乡辖区内17个行政村、三个集市的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由第一组负责,主要对双河机砖厂和新农村建设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等。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疫情期间工人防护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二)政府及职能部门层面
由第二组、第三组负责,重点检查非煤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林牧渔、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旅游、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平安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村级基层组织层面
由第四组负责,重点对易发地质灾害地点的排查和监控、对农村危岩、危房的排查和监控、对农房老旧电线线路老化的排查,杜绝因其引起火情的.发生、对农村自办家宴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一件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对农村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实施重点监控等。
四、提高认识、做好总结
乡直各部门、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推动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責,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切实有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此项工作将纳入本年度工作考核。
员工安全管理方案 篇25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