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1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作为一名小学生,八荣八耻要牢记:热爱祖国最光荣,服务人民莫忘记,崇尚科学不守旧,知法守法要遵纪,团结友爱互帮助,诚实守信有道义,辛勤耕耘爱劳动……”清晨,我们就可听见悦耳的八荣八耻拍手歌。古人云:以信待人,不信思信;不信待人信思不信。“人无信不立”。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并干出一番事业,就必须具有诚实守信的品德。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作为一名小学生,八荣八耻要牢记:热爱祖国最光荣,服务人民莫忘记,崇尚科学不守旧,知法守法要遵纪,团结友爱互帮助,诚实守信有道义,辛勤耕耘爱劳动……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这句话深深刻在我的心上。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儿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儿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儿放入水中,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午餐时当你走进教室、走进食堂,里面静悄悄的。对于就餐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用餐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用餐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同学间难免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应该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伤及自身或他人。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担负着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需要同学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们要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别人东西,不进网吧、游戏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上下楼梯靠右行,注意自身安全。同时还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不参与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努力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遵纪守法、学会做人。行动起来,做一个诚实、勇敢、谦虚、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将来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2
亲爱的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当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我们应当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职责。
我以往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能够成就一个人,也能够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明白。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必须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仅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当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忙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忙别人为欢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完美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多谢大家!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很荣幸来到文府学校,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今天我宣讲的题目是知危险,会避难,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
同学们,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当前交通安全形势,据统计,截止20xx年,中国机动车的保有量3.7亿辆,20xx年中国的交通事故有24万起,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25万人。20xx年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中,非机动车和行人有32347人。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车多,事故多,危险在我们身旁,大家要注意交通安全。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尽管事故形态各异,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人违章,有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大家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都不违章,也就等于消灭了交通事故,人人平安、家家欢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学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要走路,通过交通繁忙的马路,这样就成为一名交通的参与者,所以同样要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和法规。那么怎样走路才能保证安全呢?我的回答是:“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人行道是法律规定专供行人行走的路线。行人在此通行就能确保安全,而人行横道是在马路中间划着白色条纹的实线,因为像斑马身上的花纹,所以也称斑马线。它是供行人优先通过的通道,人们也把它比作“白色桥梁”。
行经路口,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绿灯亮时,才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有同学问了,如果我要过马路,既没有人行道,又没有人行横道怎么办?我可以告诉大家,要尽量靠路边走,不要走在车道中央,过马路的时候,要先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在确定没有车辆通过,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打闹闹,追逐嬉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猛跑,与车辆抢道,更不能去跨越道路的隔离护栏和防护栏。
同学们上亲戚家或外出活动时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我首先提出的一个要求是:讲文明、守秩序。讲文明、守秩序既关系到交通安全,也表现出一个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另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安全问题。
第一件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头盔
开车要系安全带,四岁以下乘车要使用安全座椅,12岁以下不能坐副驾驶,要坐后排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戴,安全带的装置里面有一个卡轮,如果车辆发生碰撞或因意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的预警装置就会瞬间收紧,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位上防止碰撞。它的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动能以减轻对驾乘人员的伤害。
头盔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自己的安全,乘坐摩托车时或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戴好安全头盔,要选择质量好,合格的头盔,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当头盔受到强烈冲击时,头盔内部柔软的泡沫可以保护我们的头部。安全带生命带,头盔保命盔,检查仔细要系好,儿童要用安全椅,头手莫要伸外面,开关车门向后看,慢开慢关别着急。
第二件安全骑行
年满12周岁才能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才能骑行电动车自行车。骑行时不能有以下行为,单手离把,双手离把。并排骑行,边骑车边聊天,站在自行车或电动车后座上,侧着坐,倒着坐,正确的姿势应该是骑着坐的。
骑车要到年龄,上路要讲文明,家长需做榜样,守法才有安全。
第二件事反光衣要穿好。
在雨雾天气或者光线不好的天气下条件下,我们怎么才更安全呢。最安全的方式就是穿戴反光衣,当然如果没有反光衣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选择颜色鲜艳的衣服,比如说黄色,粉色,红色,银色。因为它们的反射能力比较强,能够让过往的车辆第一时间看到我们。如果没有穿这些颜色鲜艳衣服,我们可以随身携带一些小的反光条,可以把它贴在帽檐上,肩膀上,前胸或者后背上,这样把自己变得成为这条街最亮的仔,走在路上才最安全。小朋友们,当你们打着伞走在路上的时候,还要注意不要让雨伞遮住自己的视线。要保证雨伞的前面、左面、右面都能够看到,另外穿雨衣的小朋友要注意不要把帽檐拉的太低,同时转头的时候要手扶帽檐一起转,防止帽檐遮住视线,看不清周围的情况。
反光衣,身上穿,黄粉银红最耀眼,要被看见才安全。雨伞不要遮住眼,环顾四周走慢点。安全知识记心间。
第四件,马路不是游乐场
由于携带方便,平衡车、滑板车成了不少小朋友的新玩具,为了追求速度,有不少小朋友还将滑行范围扩大到了马路上。《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样的工具只能在小区的封闭道路上或者是室内场馆使用。道路上来往的车辆非常多。这些滑行工具安全系数很低,一旦速度较快或有突发情况,将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所以孩子们在使用这类工具时千万不要到马路上,马路不是游乐场,玩耍嬉闹不可以,我们要集中注意力安全出行。
第三件事,汽车有盲区
汽车盲区指的是驾驶人位于驾驶座位时,其视线被车体遮挡,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我们做过一个盲区的实验,我们在一辆轿车的周围放置了10个反光锥筒,结果这10个反光锥筒,驾驶员坐在车内都看不到,所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汽车周围有多达10个盲区。大货车的车身最高,它前后左右的盲区最大,我们要远离车辆,更要远离大货车。提醒小朋友们不要在车辆周边玩耍,注意行驶中的车辆盲区,大车小车有盲区,小朋友们要远离,远离远离再远离。
同学们回家要告诉家长,要多学习交通安全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另外放学接送孩子时,车辆要规范停放,不能阻碍交通。道路的安全畅通,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共同去遵守,知危险,会避难,大家要争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谢谢大家。
祝小朋友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快乐成长。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要有法,处处需要遵法,正是法律、法规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到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也知道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我们的监护人殴打我们或阻止我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便可以起诉他们。
相反地,我们在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也要遵守法律的制约。作为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机构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了”,那么你就错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6
老师们、同学们: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都是文明的人,熟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该学法、懂法、知法、依法、执法,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交通安全应该人人遵守,这样才能有一个文明的社会。
有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走到十字路口时,前面正是红灯,这时,一辆三轮车疾驶而来,它不管前面是红灯还是绿灯,冲了过去。刹那间,右边驶来了一辆小汽车,就在这紧急时刻,小汽车“刺啦”一声急刹车,三轮车就停在小汽车前面1米处,路人们被吓得心惊肉跳,都惊呆了!多危险啊!如果小汽车司机没有刹住车,那么小汽车司机和三轮车司机以及乘客就会在那一瞬间家破人亡。
记得5岁那年,一场车祸使我的外公伤势过重,无法医治离开了人世。从那以后,外婆失去了丈夫,妈妈、舅舅失去了爸爸,我失去了外公,弟弟失去了爷爷,一家人都很悲痛。我们哭红了双眼,哭的撕心裂肺,但外公也无法再回到我们的身边,我恨那个大货车司机,如果他把车开慢一点,不超速,就不会撞上我的外公;如果他晚上睡足了觉,就会有精神,不会打晃眼,也不会撞上我的外公。我多么希望这场车祸没有发生,疼爱我的外公永远留在我们身边,一家人团团圆圆,快快乐乐在一起。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交通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可以因为自己的不小心而失去,我们应该爱惜自己的生命,增强交通意识,学习交通法则,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为了社会井然有序,交通安全应该人人遵守,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美好。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7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
我是来自高二理实验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交通安全,牵系着每个人的生活。每当我走在公路上,看到“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看到我们的同学违反交通规则的危险行为,看到身边飞驰而过的.车辆,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一幕幕车毁人亡的画面,后怕油然而生。
据统计,20xx年共发生涉及学龄阶段少年儿童的伤亡交通事故2万余起,造成2200多名少年儿童死亡,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多少朵生命之花永远凋零,多少对父母痛不欲生,有多少个家庭失去欢乐,给家庭、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当他们的家长听到噩耗传来,一路狂奔、不停呼唤着孩子的姓名时,那是多么令人心碎的画面。当任凭家长们怎样撕心裂肺地呼喊,他们却再不能回应时,那又是多么令人难以承受的伤痛。想到这些,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为遇难者流下的泪水,对肇事者无比的愤慨!这些血的教训,把多少幸福的家庭拆散。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家长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我们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对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最好的交代。交通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同学们,当你们听说这一个个惨剧发生时,你会没有感触吗?当你听到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时,你还会违反交通规则吗?我想一定不会!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理应积极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交通法规;走路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骑摩托车上学,骑自行车、电动车时不逆向行驶;行走、骑车时集中注意力,不看书,不听音乐,不打闹,不嬉戏。
同学们,“红灯短暂,生命无限”,“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别让我们的生命之花提前凋零,别让我们的家庭支离破碎,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牢记心间,珍爱生命、迎来更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8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你们知道“全国交通安全日”是几月几号吗?(12月2日)
第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快要到了,”。安全,牵系着每个人的生活。只有时刻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出行,我们才能避免交通问题带来的伤害。
有资料表明,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就有10万人以上,每天平均大概有280人死于交通事故。全国各地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的交通安全事故不断,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中小学生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随意违反交通规则。
现在让我们想一想,当你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是否有下列这些陋习呢?闯红灯,随意穿越马路,不走人行横道,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马路,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系安全带。
同学们,当我们违反交通规则的时候,是否考虑到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呢?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被车压扁了还能站起来,那是动画片里人物!现实生活中可没有那样的好事儿。所以我们要爱惜、珍惜我们的一次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就是爱惜生命的表现。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不红不绿就不行。
2、走人行道靠右靠边行走,车后过马路要左看右看再左看。
3、马路不是游戏场,追逐打闹很危险。
4、行走在马路上时,不要玩手机、戴耳机、打闹。
5、不随意横穿马路,路口等待要注意大车转弯有危险。
6、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应系好安全帯,右侧上下车更安全。
7、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车上路要守规矩。
8、乘坐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
9、切记不要为了方便,少走几步路从而去翻越护栏,害人也害己。
文明交通,安全你我。同学们,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永记心间!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9
尊敬的法官、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众所周知,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生在新时代,就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这个名声!同学们,祖国和社会都要求我们做有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现在我们正处于身体和知识成长的黄金时期。我们要学习小学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荣知耻,培养新风,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立,自尊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做一个有道德、自尊的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路虽然漫长,但临界点往往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保护自己,学会依法自律,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违法,法律无情,我们会后悔莫及。家长会难过,老师会不安,社会会担忧。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再强,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守法者层出不穷。苏格拉底,像古西拉一样的著名哲学家,用一生去遵循他心中的神圣法则。当“当局”逮捕他,以不尊重上帝的罪名判处他死刑时,他的弟子们决定帮助他越狱,一切准备就绪。但是苏格拉底说,“我的信仰之一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了我死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忠于法律和纪律的微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永垂不朽。他成为古代人遵纪守法的榜样,也成为当代人遵纪守法的榜样。
“遵纪守法”的光辉足迹在中国也随处可见。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持纪律,忍火至死的邱,到为了捍卫法律尊严,忠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从来不缺少可以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到校早,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我们拿起存折,付了很多钱,我们仍然可以拿到钱。我们身边的居民,要么老实经商,要么老实做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因为大众的守法,我们才有了现在的和谐社会!
而有些人骨子里不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为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不把违法乱纪当成耻辱,反而把善于钻法纪空子的“空孩子”当成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可能有人会问:如何守法?如何做到遵纪守法?很显然,我们每天都可能面临一个对与错的选择:今天的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做。是靠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认真去补习?过了路口,是停下来服从信号灯还是冲?看到别人有困难,你是热心帮助还是无动于衷?面对困难,是自强还是自暴自弃?……
其实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点滴滴,看对错,荣辱。只有做好身边的一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那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和谐可爱!
谢谢大家!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10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
我是来自高二理实验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交通安全,牵系着每个人的生活。每当我走在公路上,看到“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看到我们的同学违反交通规则的危险行为,看到身边飞驰而过的车辆,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一幕幕车毁人亡的画面,后怕油然而生。
据统计,2018年共发生涉及学龄阶段少年儿童的伤亡交通事故2万余起,造成2200多名少年儿童死亡,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在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多少朵生命之花永远凋零,多少对父母痛不欲生,有多少个家庭失去欢乐,给家庭、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当他们的家长听到噩耗传来,一路狂奔、不停呼唤着孩子的姓名时,那是多么令人心碎的画面。当任凭家长们怎样撕心裂肺地呼喊,他们却再不能回应时,那又是多么令人难以承受的伤痛。想到这些,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为遇难者流下的泪水,对肇事者无比的愤慨!这些血的教训,把多少幸福的家庭拆散。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家长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我们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对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最好的交代。交通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当事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同学们,当你们听说这一个个惨剧发生时,你会没有感触吗?当你听到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时,你还会违反交通规则吗?我想一定不会!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理应积极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交通法规;走路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骑摩托车上学,骑自行车、电动车时不逆向行驶;行走、骑车时集中注意力,不看书,不听音乐,不打闹,不嬉戏。
同学们,“红灯短暂,生命无限”,“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别让我们的生命之花提前凋零,别让我们的家庭支离破碎,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牢记心间,珍爱生命、迎来更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法爱法守法演讲稿 篇11
各位领导: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