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篇1
我是一枝钢笔,我本来应该名震江湖,写得一笔好文章,可是,我现在却躺在一个破盒子里,默默忍受设孤独和寂寞,这是为什么呢?听我慢慢道来。
想当年,当我身着金闪闪的盔甲,披着红艳艳的锦缎,在阵阵欢呼声中被送给一位三好学生时,我的威风天下人皆知。当时,我本想做主人的心腹之笔,能被主人重用,用我的脚尖记录主人的所见所闻和喜怒哀乐。
但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的主人竟然会虐待我,我本来是喝纯蓝墨水的,可是他硬把黑墨水灌到我的嘴里,导致我使足了吃奶的力气都写不出一个字来,幸好,这幕场景被主人的妈妈看见了,她给主人买了一瓶纯蓝墨水,才使我的脚尖可以流淌出优美的文字。他还老是把我往地上摔,搞得我浑身都是坑,还把我的头放到嘴里咬,我浑身都是伤痛,已经没有了光彩……
最终,我被主人扔到了这个破盒子里,从此以后,我便过起了无人问津的隐居生活,可是,我身在曹营心在汉,我非常希望能遇到一位好的主人,我一定能帮他写出流芳百世的好文章。
我的新主人,你在哪里呀?快来救我吧!!!
《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篇2
大家好!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没错,我就是笔这个大家庭中的骄子—钢笔。 首先,我要自我介绍一下。我身披银灰衣,脚登金云鞋,头戴金银宝冠,身体有十来厘米长,一厘米宽,显得十分气派,我可是很以有这套华丽的装束与高挑的身材而自豪的哦!轻轻摘掉我的宝冠,金色的笔头立刻吸引住眼球,让人跃跃欲试。脱掉我的银外套,里面还有一件银衬衣。它比外套薄一些,上面还有一个用来吸墨的小机关。最里面便是墨囊了,许多兄弟姐妹羡慕我这一肚子墨水哩!把墨水打足,再用笔头把要记录的东西写下来就可以了,十分方便,用我写出的字清晰流畅,十分美观。
现在,大家应该也对我有所了解了,那我就介绍介绍我们家族的发展史吧。自从古人发现木炭棒可以涂写文字后,这种方法一直被沿用下来,并发现石墨具有同样的功能,但无论是其中的哪一个,拿在手上都易污手,于是人们为它穿了一层“外衣”,多是软木质,也就是现在的铅笔。但随着文字载体向竹简方面发展,蘸水笔出现了。其中首屈一指的要数毛笔,可毛笔使用姿势要求太高。后来,
人们发现鸟儿翅尾的长羽质地较硬,又可以蘸取墨水,但它却有许多缺憾。人们于是在羽毛的基础上,发明了钢笔,钢笔根据气压原理,减少了不停蘸墨这一麻烦,节约了时间,而且书写流畅,所以深受人们的喜爱。
社会正在发展,笔家族也和人们更加形影不离。所以,我永远是大家的好朋友,也是不可缺少的书写工具之一。
《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篇3
“不会走路有尖嘴,会走长路没有腿,每迈一步留脚印,肚子饿了喝点水。”大家猜猜我是谁?对!我是一支钢笔,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运动装,显得我是那么修长。我的帽子可是多功能的,不仅可以保护我的头,而且还可以当书签儿,更厉害的也是我最讨厌的功能就是当女生的发卡。我的生活丰富多彩,也喜忧参半。
记得有一次期中考试,咱们班的小明忘带钢笔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回家拿已经来不及了,借同学们的吧,大家都要用。“这一次考试要得零分了,怎么办?”小明自言自语道。就在这时主人拿起我递给小明,关心地说:“小明,别着急,用我的吧。”小明接过我感激地说道:“谢谢你!”说罢便开始奋笔疾书。过了几天,成绩终于出来了,我的主人和小明都考了一百分。小明兴高采烈地跑到主人身边激动地说:“要不是你的钢笔,这次肯定考砸。谢谢你的帮助,谢谢你。”就这样我的主人和小明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不但能建起同学之间的友谊之桥,也能引起一场战争。在午读时间,主人刚写完作业,发现我的帽子不见,书下面没有,抽屉里没有,地上连个影子都没看到。主人正抓耳挠腮的时候,发现我的帽子在同桌小花的头上夹着。当主人去拿时,小华一个箭步逃跑了,一边跑一边嬉皮笑脸地说:“送我吧,多好看,做我的发夹再合适不过了。”主人气得火冒三丈,龇牙咧嘴,怒气冲冲地说:“这是我的笔帽,不是发卡,快给还给我。”说完便追了上去,小花儿见主人追来,跑得更急了,一不小心,头一下撞到了黑板上,头上出了一个大包,顿时小花抱头嚎啕大哭起来,主人一下子傻了眼,完了,闯祸了。得不偿失呀!
我——一支钢笔,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我希望能给同学们带来快乐,让同学们友谊长存。
《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篇4
Hi!大家好!我是一支钢笔。你要问我为什么叫钢笔?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因为我全身都是用铁做的吧!我只是笔这个庞大家族里小小的一员。听说今天有幸要被小主人写进作文里,我还激动了一下午呢!不过,我还是先自己介绍一下自己吧!
我的衣服是灰色的,但灰色中还夹杂着排列有序的小白点,好像一个个列队的士兵。掀开我的帽子,你会看到我那尖尖的小脑袋,小主人每天都会用我的头来写字,每到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就喜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甜:终于可以为主人效劳了!再往下就可以看到我的上半身,主人每天都会握住这里操纵我的头,写出漂亮的字来。你一定会觉得奇怪:墨水是从哪里进到我的肚子里的呢?别急,这就要说到我的肚子了,打开我的下半身,你会看到一根透明的塑料管,那就是我的肚子,只要把钢笔放进墨水瓶里,捏住后面的拉杆,一推一拉,墨水就迫不及待地钻进我的肚子里了。对了,千万别忘给我足够的墨水喝哦,否则我可就罢工了呢!所以人们不是常说,有文化的人肚子里都要有点墨水的呀!我想我要是变成人,一定是一位有名的大作家,哈哈……
我的主人平时对我很好,从来没有冷落我、破坏我,还常常拿我来写作业,她还经常夸我好用呢!这不,刚刚我还为主人服务了一个上午,主人又开始把我身体擦干净,又给我喂得饱饱的,让我舒服的躺在铅笔盒兄弟的怀抱里,美美地睡一觉。等到下午上课,我才能精力十足地为主人继续服务。主人刚刚通过了硬笔书法六级的考试,我想这里面应该也有我的功劳吧!
好了,再见了!希望所有的小朋友们都像我的小主人那样爱护我、爱护我们笔家族、爱护我们的朋友——文具家族,甚至还有更多的学习用品朋友,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小朋友们服务!
《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篇5
大家好,我是钢笔,一种学习用具,今天,我就为大家讲讲我自己。
我是细长细长的,每根约十厘米左右,这样我不会因太长而使人拿着不方便,也不会因太短让人抓不住。我有塑料制的,有不锈钢制的,各有好处,因此价钱不同,重量也不同。
我也非常好使用,只要先把我的“帽子”和“外套”脱下,再把我的“头”插进墨水瓶中,捏一捏我的“肚子”,哈哈,穿上外套,我就可以使用喽!
把我的“头”放到纸上,随着手的运动,一个个“汉字小人”“蹦”出来了。瞧瞧它们,和我的“弟弟”—圆珠笔的字比较,它们更加苍劲有力,可比圆珠笔的漂亮多了,不过,这也取决于你哦!
我是在1809年在英国诞生的,在我的“幼儿”时期,写字的人使用我时,得先压一下活塞,墨水才能流通,过一阵后又得压一下,真不方便。当英国人詹姆士。倍利成功研制出我的“头”—钢笔尖时,我的书写就流畅多了,但由于那时的我必须蘸墨水使用,所以还是很麻烦。
直到1884年,我的改造者—美国一家保险公司的一个雇员沃特曼,发明了一种用毛细管供给墨水的方法,比较好地解决了我之前的一些问题。经过一次次的改造后,你瞧,现在的我是不是又好看又好用了呢?
哈哈,这就是我,钢笔,一种十分常见的学习用具。看了我的自述,你是不是也喜欢上我了呢?
《钢笔的自述》作文500字 篇6
嗨!大家好!我是一支精美漂亮的钢笔,是小主人好学被评为“三好学生”时老师将我和奖状一起发给她的呢!她对我真是爱不释手啊!
我这漂亮的“身材”上还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公主裙”,上面有许许多多的花儿,就像一个漂亮的“秘密花园”,我“头”戴一顶紫色的“时装秀”之帽,“脚穿”一双晶莹透亮的“高跟鞋”,样子美丽极了。摘下我的“时装秀”之帽,就会露出那尖尖的“小嘴巴”,脱下我那漂亮的粉红色“公主裙”,就会露出我那苗条的“小肚子”,里面还有一个白色的小圆球,你可不能小看它呀!这可是我的“心脏”呢!主人经常用“超级黑饮料”来喂饱我,就是为了能让我既有精神,又有力气干活,而且我写出来的字可是和别人不一样哦!那工整漂亮的字呀,让人一见就会说:“呀!这字真工整呀!”不一会儿,主人的课堂笔记就做完了,那“超级红饮料”可是我的“美味佳肴”。不过,我最怕饿“肚子”了,只要我一饿“肚子”,就不能为小主人服务了。
你别小看我只是一支普通的钢笔,我也有非常高兴的事,那就是和小主人一起努力学习,一起来解决难题。记得有一次,主人在考试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难题——她的水笔没墨了,于是拿起我继续写,没过十分钟就把试卷写完了,当老师表扬小主人考了一百分的时候,我和小主人一起开心地笑了。从此以后,主人就更加爱惜我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更加喜欢我了?如果喜欢的话,那就快来到小主人的家里找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