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1
从20xx年开始,江西省政府决定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全省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划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特殊津贴标准相应分为每人每月70元、120元两档发放。全省有99县区的87719人享受到了津贴政策,占我省农村教师的33%。据悉,我省是全国率先全面推开农村教师特殊津贴制度的省份之一。
20xx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根据我省申报,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确定我省余江县、玉山县开展“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表明,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稳定教师队伍有积极的成效,因津贴标准太低,尚不足以吸引优秀人才。据此,20xx年我省财政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5000万元,达1.5亿元。从20xx年1月1日起,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70元提高到105元,最边远地区每人由原来的每月120元提高到180元。
20xx年,我省再次调整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即: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从20xx年至20xx年五年内,我省已两次提高津贴标准,补助资金增幅达到3倍。
1、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我省在20xx年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同时指导各地制定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实施办法,确保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享受津贴。同时与人事、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对各地特殊津贴资金的拨付及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级人事、教育、财政部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特殊津贴。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制定监督措施,对违反政策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稳定。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是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之一。20xx年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以来,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以惠促稳,使农村教师安心在基层工作,永修县等许多中心小学教师在实施津贴制度后愿意到村小、教学点任教,这种逆向的流动,使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所缩小,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3、激励机制进一步显现。对农村教师待遇倾斜,但不搞平均主义。我省芦溪县等县区积极探索激励机制,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和本县区实际情况,芦溪县将特殊津贴发放标准分为五档,最边远山区乡的村小教学点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其他农村地区则为180—400元不等,同时特殊津贴独立于绩效工资之外,不冲抵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因此,档次的拉开,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在当地,教师甚至要竞争去村小任教,边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于从教。
一是特殊津贴标准仍然偏低,激励作用仍显不够。由于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很多边远山区教师在镇里居住,每周甚至每天在镇里与学校来回奔波,每个月的交通费很高,现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虽然经过几次调高,但标准仍然偏低,还是不能完全达到鼓励广大教师安心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目的。
二是享受特殊津贴面窄。江西农业县偏多,农村中小学条件普遍艰苦,目前享受特殊津贴的农村教师只占农村教师总数的33%,大部分农村教师尚未享受特殊津贴。另外,由于没有全覆盖,有些地域边远和最边远的界限并不明显,存在一些中间地带,给科学、合理的发放津贴带来困难。
一是会同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建议逐步扩大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范围并逐年提高特殊津贴标准。
二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将中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提高连片贫困地区特殊津贴的标准和扩大享受津补贴的范围,逐步对我省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全覆盖。
三是认真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四是在推进特殊津贴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完善教师生活保障、教师编制、人员补充、业务培训等各项制度。
五是恳请教育部继续支持我省农村教育,关心我省农村教师,加大对我省的奖补力度。
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尽职尽责,真心实情送温暖。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江西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这项工作将继续奋力前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努力实现城乡教师均衡,进而实现城乡教育均衡目标。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关于整治滥发津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在原整治滥发津补贴专项行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20xx年滥发津补贴重点整改项目》说明,再次进行逐项、逐人梳理和计算。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我镇存在独生子女保健费超年龄发放问题。为此,特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在重点整改的12种情况当中,独生子女保健费存在超年龄发放,共有18人,自20xx年以来,合计超年龄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5900元。其余方面,没有违规滥发。
二、整改意见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镇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超年龄发放18人独生子女保健费计5900元予以收缴。
三、自纠结果
已自纠到位,18人计5900元全部收退,近日上缴县财政局乡镇基本结算户。
四、整治成效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提高了干部思想认识。同时也警醒了我们,要认真领会上级规范津补贴发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滥发现象的发生,要以自查自纠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规范津补贴发放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以确保今后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4
县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纪发〔20xx〕5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针对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同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对20xx年1月以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设置的津贴补贴项目,没有自行设置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自行设置无文件依据的岗位津补贴和其他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一是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二是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三是在规范后,没有发放已取消或归并的津贴补贴;四是没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奖金;五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六是没有发放有价证劵、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七是严格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5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清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人事干部、财政所长、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清理乱发津贴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了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乡认真对照清理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范围。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除了按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关于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经自查,乡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关于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乡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没有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关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执行情况。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没有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乡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资金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定期对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乱发放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6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从校务成员和教职工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xx〕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xx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金特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编制及工资发放情况
xxx区农机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2人,实有11人,其中:干部10人、工人1人。
xxx区农机局11人每月发放职务(岗位)工资11855元、级别工资26126元、保留工资396元、高原补贴220元、工资区类差149.5元、艰边津贴4360元、地方性津贴21760元、公务交通补贴7250元、养老金补贴1人每月10元。
二、自查情况
xxx区农机监理站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均依据人社部门的批文执行,没有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没有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没有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不存在未落实上级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情况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情况。
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9
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乡再次开展自查清理“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清理“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扎实开展
(一)清理设“小金库”情况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工作,对各类账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二)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一是没有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二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四是没有私设“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补贴;五是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补贴。
三、自查自纠
经我乡再次进行自查自纠,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及违规支出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