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查报告

知远网

2026-03-19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金融自查报告(精选2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金融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有关商业银行员工向不法分子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并导致大量客户总计3000余万元存款被盗的事件。这一事件说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未充分重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没有认识到保护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缺乏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也不了解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可能导致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3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合规收集、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不得违规对外提供客户个人金融信息。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在制度上,应完善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在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堵塞漏洞,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在技术上,应当严格权限管理,完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个人金融信息被盗的风险;在员工教育上,应于近期在全辖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员工充分了解、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对本机构及员工个人带来的法律后果,进一步落实本机构的各项内控制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自查情况,适时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有效开展相关工作、未履行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金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衡水市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制度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20xx年1-6月份金融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照金融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二)、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

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金融自查报告9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金融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单位积极认真的从内控制度建设、发卡业务规范、使用和风险管理、收单业务规范及救济保护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我单位建立了专项负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部门,对银行卡领域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在银行卡业务操作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责任到人,有错必纠。同时,不定期由该部门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加强员工对银行卡金融消费权益的认识。

二、发卡业务规范情况

在发卡业务过程中,我行员工认真的审核了银行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向客户说明银行卡的使用方法,以显著的方式说明了收费项目及标准,告知客户安全注意事项和售后服务等与客户有关的内容,确保银行卡申领为客户本人真实意愿。利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确保客户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对于个人代理办卡的,同时要对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核实代理行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本人真实意愿;对于单位代理办卡的,要严格审核代理单位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并且严格执行被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才可以激活银行卡的制度。

三、使用管理情况

客户成功办理银行卡后,各网点严格的为客户执行保密制度,如客户只有本人持有效证件才可以打印银行卡流水明细等,以防止客户信息外漏,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外漏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其次,在未得到客户书面申请下,员工不可为客户私自开通电话转账和网银等自主转账类业务。

四、风险管理请况

在风险管理这方面。我行同时具有一套完整成熟的综合管理风险体系,建立了卡号,账号,持卡人等多维度的交易监测体系。严格执行了对大额可疑交易采取上报上级行及人民银行的制度,同时对客户单笔交易金额及日累计支付金额进行合理的限制,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

五、收单业务规范情况

收单业务方面,一方面我单位遵循了“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特约商户时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证件,确保真实有效。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实体特约商户收单业务本地化管理制度,切实的承担了本地商户拓展与审核、日常管理、风险核查、商户巡检、档案管理、外包业务等管理责任。

六、救济保护情况

我行建立完善的救济保护机制,能够及时的对客户投诉纠纷办理回复,办理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毕的,主动向客户解释,明确告知处理期限和办理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地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普及银行卡基本常识和安全用卡知识,有效的减少伪卡欺诈及盗刷等案件的发生。

金融自查报告 篇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扎实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xx]184号)的要求,我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企业贷款总体情况

截至xx年xx月末,我行小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xx%。从贷款投放看,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长xx%,比全部贷款增速高xx个百分点。同时,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多增xx万元。实现了小企业信贷"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小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从贷款形态看,按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划分:正常类贷款占xx%,不良贷款为xx。我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连续xx年荣获xx“支持企业发展先进金融单位”称号。

二、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措施

(一)优化信贷资源配臵,持续加大小企业信贷投放。上半年,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导致银行信贷规模紧缩,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有关支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特别是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在行内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拓展并满足县域农村小企业资金需求,截至xx年xx月,信贷支持小企业xx户,累计投放贷款xx万元。一是准确定位目标客户,优先扶持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有效益、机制灵活、经营规范、资产负债率符合规定要求的小企业。二是密切银政、银地关系,积极构建银政企合作平台,举办xx银政企对接会、以一个地方金融机构的责任,主动融入县域经济建设,与一家小企业签订亿元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目前已落实家小企业的授信条件,发放贷款万元。

(二)强化组合金融服务,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为构建高效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我行在业务流程、机构设臵、服务渠道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一是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授信、风险、科技等各业务条线为支撑,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管理体系,增进业务联动发展,优化授信业务审批流程,缩短业务审批环节,及时满足小企业贷款“短、频、快”需求。二是对营销团队进行了调整,在xx支行的基础上,对“只存不贷”的xx营业部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并在xx营业部设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与小企业金融业务特点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三是对信贷产品进行了梳理,现已形成小企业联保贷、循环贷等系列产品,同时,针对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难问题,积极研究有效的抵押替代产品,设计林权抵押贷款。四是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xx年在与xx7家合作担保机构的基础上,又引入了xx2家专业担保公司。截至xx年xx月末,通过担保机构担保的小企业贷款余额xx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xx%,为小企业打开了融资渠道。五是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下发了《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小企业评定标准,综合考虑财务指标外,还将小企业的经营动态、企业资信记录、主要领导人情况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纳入评级范围,通过信用打分法等灵活措施,客观上疏通小企业贷款准入瓶颈,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三)合理确定风险定价,减轻小企业融资负担。我行制定了《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科学定价,既有效覆盖风险,又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尽可能减轻小企业的利息负担。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不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基金等产品,不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不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四)严格落实贷款新规,密切监控信贷资金流向。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我行注重加强对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全流程审核监测。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贷款新规,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出账审查人员严格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要求客户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截至xx年xx月末,我行累放贷款xx万元。按照贷款新规要求,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走款金额xx万元。通过内部自查,我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均符合信贷资金用途。二是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召开贷款新规业务推进会,邀请企事业单位代表参会,宣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推进我行风险控制和稳健发展的同时,也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和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三、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在小企业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自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在问题和不足:

(一)专营机构专业化工作水平不够。我行虽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尚未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约了信贷人员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六项机制”建设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专营机构还要在发展中逐步成型。

(二)银企信息不对称。目前,大多小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信息不透明和失真的情况普遍存在。我行很难从公开市场上获悉反映小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专有信息,对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评估困难,增加了我行贷款的审查监督成本和信息成本。

(三)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不够。目前,我行虽建立了一系列小企业融资产品,但产品灵活度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金融自查报告 篇5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局紧紧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群众医疗满意度、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及三医联动等改革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xx市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中心思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医改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巨文同志兼任。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医改工作相关文件,在市医改办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开展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医改工作开展广泛宣传,使医改工作深入人心。全年认真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坚决贯彻全市医改工作会议的精神,医改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主要措施效果

(一)群众医疗满意度

1、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通过对公立医院督查梳理,经归类汇总,认为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科室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科室不能紧跟像是更新观念,及时转变管理方式和诊疗服务,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和单位内涵建设不够重视。

二是医疗单位医疗秩序相对混乱,如:挂号区、缴费区不明确且窗口利用不充分,导致大量就诊人员无序、无章拥挤扎堆。

三是医疗质量安全方面。主要针对某些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欠缺、急诊力量薄弱、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医药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不足、新的规范制度得不到迅速贯彻落实等问题。

四是服务态度方面。主要针对目前还存有的服务态度不热情、服务行为不规范、服务用语不文明、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仍然严重存在着“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五是优化就医程序、方便群众方面。主要针对目前还存在的就医环节繁琐、流程复杂、标识不清晰、便民服务设施不齐全、“三长一短”在一定范围内仍然较突出的问题。

六是医疗纠纷处理方面。个别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过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畅通,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对医患沟通重视不够。

2、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各医疗单位都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有近期目标,又有长期安排;既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要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整改方案形成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修订。

二是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对整改情况认真进行督查。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党委政府部门汇报,加强沟通协调,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三是坚持边整改提高边查摆问题。各单位要坚持边整改提高边继续查摆问题。要将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着重挖掘工作和思想中存在的深层次、本质性问题,着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和思想根源,尽快将问题彻底解决。

3、整改效果。经过各医疗机构一段时间改革整顿,患者就医秩序、医务人员接诊服务、医疗机构的协调管理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群众医疗满意度也有了很大的改观,医患关系也得到了改善。

(二)分级诊疗

1、积极与上级医院开展对接合作。县级公立医院与城市大医院在技术、信息等方面建立协作关系,开展远程教育、远程会诊等,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让群众不出门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安排骨干医师或其他技术人才到对口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帮扶合作关系,定期选派医务人员到各卫生院应诊、查房、会诊,指导工作,患者较轻的在当地诊疗,实现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

根据实际督查走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对基层医疗机构存在以下缺点:

一是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应加强人才队伍系统性培养;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有一定的局限性,药品种类受限,应进一步适当增加基层用药品种;

三是相应必备检查设施及治疗设施不完善,政府应增加投入,增加基层医疗设备的提高医疗质量;四是群众存在得病就去大医院的误区,需要加大力度宣传分级诊疗政策。

3、建立支援帮扶制度。根据上级《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沧州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轮医改政策,为帮助乡镇卫生院制定发展规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确定了发展目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对口帮扶领导小组,审定各专业科室帮扶内容,每年召开两次帮扶专题会议,采取巡回医疗、义诊、定期查房、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受援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免费接收受援医院人员进修学习,使受援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逐年得到提升,从而降低了县域内的转诊率。

市人民医院以建立医疗联合体的形式于2015年6月25日与xx卫生院联合成立了市人民医院第一分院,充分发挥了二级医院的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优势。目前收治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效果很好,受到当地百姓群众的欢迎,有效缓解了市人民医院内科系统住院病人的压力,截至目前xx市人民医院又与xx镇卫生院、xx卫生院达成了帮扶协议。

(三)推进管办分开

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进程中,管办分开是明确举办者和监管者的主体与职责,避免主体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所以推进管办分开是我市医改工作的重要职责,我市医改办领导小组调动各医改办成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学习调研管办分开相关政策及其他县市成果,进一步加快推进管办分开政策落实。

(四)医药分开

我市公立医院医药改革已于2014年12月31日零时起正式施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这一举措为我市的“医药分开”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鉴于目前国家、省、市没有对“医药分开”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具体要求,我市将继续重点关注此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推进准备,如上级有相关精神下发,我们将及时推进此项工作。

(五)三医联动

目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医改成果亟待巩固,体制机制障碍亟待破除,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即“三医联动”)改革已经逐渐成为各方共识,也是下一步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调动相关成员单位,对“三医联动”进一步调研学习,为我市全面医改做好准备。

金融自查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规范财务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XX分公司认真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的要求,于6月14日开展了一次“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高度重视,XX经理在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此次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要求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州公司“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公司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州公司财务部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公司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公司监管使用的票据由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县公司统一到财务部申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公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设立“小金库”。

金融自查报告 篇7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沈银办发[20xx]84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4日——20xx年5月27日

三、自查内容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四、自查结果

(1)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情况

1、我行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商业银行保密工作实施办法》、《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等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相关内控制度,在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使用和保管上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执行,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无泄漏。

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对员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涉及保密知识、信贷业务、营销技巧、法律法规、会计业务、电子金融业务、优质文明服务、安全保卫等培训xxx期,合计xxx天,累计xxx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并要求做到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测评,确保员工培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确有实效。

2、我行暂无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投诉或其他争议、案件。

3、人民银行、银监局各级单位业务部门在此前相关检查中未涉及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

(2)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查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保密制度》等制度。由于我行没有开办理财业务,所以暂时没有建设信息反馈制度,其它制度均已建立。

2、发卡业务规范情况:自查中没有发现存在问题,所有项目均按《金融IC借记卡操作流程》要求执行。

3、银行卡使用管理情况:我行制定了《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检查制度》、《借记卡章程》、《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所有项目都按文件要求执行。

4、风险管理情况:建立了《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我行目前没有开展信用卡业务,与信用卡相关的系统和制度都没建立。

5、收单业务:我行收单业务未外包,本行自行拓展的商户全部都按要求管理。

6、救济保护情况:我行开办借记卡业务以来,案件发生率为零。

金融自查报告 篇8

一、检查总体要求

(一)制度建设情况。银行能否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针对各项同业业务制定了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检讨和修订;经营计划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完成情况如何。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是否由一个委员会或部门履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各业务部门设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岗位之间是否存在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部门、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是否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授权授信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转授权;是否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限额管理情况如何;是否设定交易对手或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业业务是否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会计核算。是否对各类同业业务制定了相关会计核算办法;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面对账;后台结算部门如何对前台交易进行监督;是否按照“实

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根据业务实质和实际承担风险情况纳入表内或表外核算。

(五)资本与拨备。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或不计加权风险资产以降低资本要求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提准备金。

(六)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沟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报的监管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良好标准。

(八)合规管理。合规部门是否审核评价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能否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通过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向上报告。

(九)内外部审计情况。内外部审计是否将所有同业业务纳入检查计划,检查、评估的频率是否达到制度要求;对同业业务的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是否有效;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

(十)其他方面。检查人员应对同业业务交易资金的流向、

用途要进行重点了解,必要的话,应当到交易对手机构做进一步核实。银行应保证同业业务的档案完整性,检查相关交割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具体业务领域检查要点

(一)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有无存放于非金融机构款项和非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将款项存放同业进行违规经营;是否在存放同业款项中核算借款、投资、拆借等款项;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存放同业款项的可收回性如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将资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业机构,特别是存放在风险较高的同一同业;是否存在账外存放同业;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的情况;是否将同业存款(变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业拆出/同业拆入

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拆新还旧,是否

存在利率异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为规避监管,将拆入资金纳入同业存放科目核算,或将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轧差核算反映;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资、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

出资金进行其他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拆放;是否存在场外交易。

(三)系统内往来(系统内存放/系统内拆借)

系统内往来业务所涉及人员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岗位职责

是否健全;系统内往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资金划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价格管理机制;往来账户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入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系统内往来定期对账制度;对账员与记账员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换人复核的情况。

(四)票据转贴

交易对手是否符合转贴资格;交易额度是否在同业授信额度之内;头寸充足性如何,是否会导致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将票据业务异化为规避监管、腾挪规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助相关“通道”,通过转贴将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的情况(如“卖断+买入返售+买断”模式、“卖断+买断”附加交易对手以“卖出回购”交易从他行搭桥融入资金模式),是否存在发行票据类理财产品将已卖断的票据资产进行回购,达到票据资产“表外化”的情况。

(五)债券投资/回购

债券投资/回购业务内控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业务的前、中、

后台是否真正独立设臵并有效运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将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相分离,期内是否存在重分类;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债券实际利率和利息调整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债券信用等级是否均经适当评估、及时备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针对回购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相同金额的连续逆回购交易,交易的真实性如何;是否存在网下回购交易,是否存在实际交割日期早于协议签署日期的情况;债券投资的损益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六)信贷资产转让

是否遵守真实性原则,转出方是否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整体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是否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变更担保及抵质押手续;转让双方账务处理是否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落空,及时调整监管指标计算; 是否存在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等行为;是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七)银信合作业务

金融自查报告 篇9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

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自查报告 篇10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金融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银监办相关文件精神,我社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员工贷款、参与民间融资以及经商办企情况的排查工作,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认真学习'三项'排查工作的精神,切实进行履职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本人具体排查内容汇报如下:

1、内部员工贷款方面。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目前本人在xx县农村信用社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经查证,本人xx(亲属)在xx社贷有余额x万元,()具体情况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x万,无违约记录,信用优良,主要用途为xx。

2、参与民间融资方面。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如下六种违规融资现象:一是不存在'以获取高利为目的,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亲朋好友、企业、自然人进行借款用于投资、放贷'的现象;二是不存在'以农村信用社的名义组织,或介绍、担任等形式帮助他人高息融资'的现象;三是不存在'以客户或本人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现象;四是不存在'他人高息融资提供办公场所或开展宣传活动'的现象;五是不存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常集资'的现象;六是不存在'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公司等机构'的现象。

3、内部员工经商办企业方面。

经严格自查,本人不存在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存在入股工商企业、在企业兼职、直接开公司参与经商活动等现象。

以上三方面为本人在'三项'排查工作中的自查情况,本着'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文化要求,认真践行一名合格员工行为,防范化解各项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履职工作。

自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金融自查报告 篇12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规范财务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XX分公司认真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的要求,于6月14日开展了一次“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高度重视,XX经理在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此次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要求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州公司“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公司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州公司财务部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公司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公司监管使用的.票据由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县公司统一到财务部申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公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设立“小金库”。

金融自查报告 篇13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 篇14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福州分行业务拓展五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底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根据学习心得与福州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月13日分行风险管理部相关领导组织全行客户经理学习和宣讲,认真学习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文件,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

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三、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特别是收取财务顾问费与表外业务敞口占用费。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例如对于资产评估费统一向分行报销,授信客户尽职调查相关的差旅费、住宿费由部门经费统一报销。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金融自查报告 篇15

20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发票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x的行为

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x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金融自查报告 篇1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提高保教工作质量,促进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学校对照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复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幼儿园各项工作进行了评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场地园舍和配置设备设施

我园创建于2006年,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建筑面积885㎡,户外活动面积920㎡。建筑场地独立完整,由一座三层楼的建筑为教学楼和操场、活动场地平整,无杂物、无污染、无危险。为了让幼儿有更舒适的活动场地,我园于2013年将户外场地配备成安全环保的绿色仿真草坪。园内还配有电脑、数码相机、音响、电子琴等一套较齐全的现代教学设备,幼儿活动室、卧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每班教学用具齐全,配有电视、电子琴、VCD等,并为孩子配备了适合于幼儿年龄特点的室内玩具、大型室外组合玩具,每年为园添置新的大小型玩具。厨房整套设施均不锈钢材料,先进、卫生。这些设备设施很好的为教学服务,并确保全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学习玩耍的理想乐园。

幼儿园不但重视硬件的建设,更注重对软件的开发与管理,力争做到管理工作规范,队伍建设专业化,教学设施现代化,教育模式多样化,教育手段科学化,幼儿全面发展化。交通便利,家长方便接送,园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

(二)幼儿园规模及师资队伍情况

我园于2010年成功获得云阳县二级幼儿园,并在2012年被评定为普惠性幼儿园。在短短几年的.时间,我园队伍不断地发展壮大,如今现有教职工20人,幼儿245名,设有大、中、小班共8个班。

1.幼儿园设有13名专职教师,均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扎实,素质好。

2.3名保育员及4名后勤人员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幼教工作,有很强的敬业精神。园内定期对保育员进行卫生保健专业校本培训,提高了保育员的保教能力。

二、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

新学期开始,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幼儿学期工作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和符合幼儿发展水平的各科保育目标计划。坚持幼儿教师定期学习业务、分析、自查保教计划执行的情况。

(一)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头等大事。

为了使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真真正正使安全工作到实处,确实保证幼儿、教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我园将在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落实、执行的检查力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常规,列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当中,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恶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一幼一卡,人卡不分离”的接送制度,严把接送关。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制度,全天有专人值班,做好防火、防泄、防电、防溺、防盗、防骗(拐)、防意外事故等工作确保幼儿及财产安全。

(二)落实《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严格按照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不断寻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调整。在一日活动中,严格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坚持每天进行晨、午检,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对室内外环境、玩教具、餐具坚持每日消毒,责任到人、到物;每天对幼儿一巾一杯和所有设施、设备、地面、墙面进行彻底消毒,并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监督。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如幼儿穿鞋、系鞋带、叠被子、做值日生等竞赛活动。切实抓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坚持卫生保健宣传工作,定期向家长、教师、幼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利用家园联系栏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生活、卫生、健康状况,家园配合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

三、园务管理。

(一)领导管理

我校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保教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促进幼儿体、智、德、诸方面身心和谐发展。

1.学校由副校长亲自抓幼儿园管理工作,业务副园长负责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及制度的落实。

2.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1)幼儿园每学期制定有切合幼儿园实际、符合幼儿发展水平幼教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到《幼儿教师岗位职责》、《一日活动常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上墙,还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家园联系制度》等。学校定期检查、考核、评估并与教师月考核挂钩。

(2)狠抓师资素质的提高和教育观念的转变。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各级培训活动。

(3)为保证保教工作的发展需要,做到了财产实行登记、清理、保护并有专人进行维修。

在办园实践中,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管理思想上,坚持以教师发展为本,增强教师的主体发展意识;在管理行为上,采用柔性管理的方法,注重营造健康向上的园所文化氛围。实行园长责任制,注重抓责任的追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细则。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务真求实,为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增强内部凝聚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教师人文化管理

完善教师人文关怀阳光计划,让教师感受“被关爱”;推行人文化管理,用大家的人格、修养、学识推进学校发展,树立学风正、校风正、做人正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问题

回顾近几年来的工作,我园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家长的肯定和赞许,但对照评估标准,我们认为还存在以下不足:

1、办园条件有待再完善,部分配套设施有等继续添置;

2、幼儿园专业教师年轻化,在编的专业教师少,师资不固定。

3、教学改革、教育研究还须再加强;

4、园务管理还要再上台阶

以上是近两年来对我园的基本情况分析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不断地反思和改进,希望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下,百尺竿头,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合格的普惠性幼儿园。

金融自查报告 篇17

xxx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区纪委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借鉴各种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为了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示范效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始终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

2.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规则》等廉洁自律规章制度,明确党支部、党支部成员、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我们让股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

3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金融工作实际,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股室每季度都要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半年和年终要分别写出本股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要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层层追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

1.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一贯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

2.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我办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例会,各业务股室每周五汇报例会等。会上大家都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股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均能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领导科学决策。

3.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综合股填写申请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4领导干部执行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有价证券,配偶、子女从业不存在违纪违规。领导干部政治强、作风正、素质高在工作、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单位领导干部从没有违纪违规和收受现象。

5.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

三、存在的问题

xxxx年,我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需要更进一步完善落实;二是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方法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势,克服不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是项报告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我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认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自查自纠。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好机关对廉洁自律的宣传学习。加大正反两各方面典型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会舆论氛。

金融自查报告 篇18

县联社稽核监察科:

根据《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南银发[20xx]127号要求,在****联社的统一领导部署下,我社迅速成立了金融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委派会计***为副组长,辖内各成员积极参与配合,针对我社20xx年以来的金融统计数据的情况、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20xx年以来科目统计数据(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信贷台账、贷款明细账等)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社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联社委派会计熊民敏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营业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联社相关科室,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但由于人员缺乏,一直以来统计岗均由委派会计兼任,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3、我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对金融统计知识的更新较慢,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建议县联社制定符合农村信用社的统计操作方法,确保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2、加快队伍建设。建议由县联社统一指派和领导,给每个基层信用社配备一名专职的统计人员,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学习金融统计知识,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保证基层信用社统计数据的准备性、真实性。

3、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转发的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切实的贯彻执行,确保人人懂统计,实事求数据。

***信用社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金融自查报告 篇19

为加强我行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库安全管理,按照人民银行××支行《关于转发《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xx】1号)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20xx】2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在辖内组织开展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接到省行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部署的通知后,个人金融部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部门正副主任为副组长,个金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各网点负责人及辖内16个营业网点的业务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对全辖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的履职及管理、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卡业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等涉及客户信息保管与使用等环节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泄露客户信息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行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1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行的保密工作进行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并且我行保密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自觉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我行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比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阅、借阅档案手续齐备;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均及时作出调整并上报省分行。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限管理设置,加强对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查与审批相分离、商户档案管理与商户交易监控相分离、商户POS设备安装与商户POS设备入网控制相分离的要求。

2、业务操作管理环节,加强了客户身份资料识别,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1)我行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个人金融部对辖属网点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四)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1、个人金融部现有员工24人,根据案防工作的要求,我部每年都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负责人、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银行卡业务经理(含催收保全)、银行卡业务员(信用控制)等人员从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生活交际、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截止检查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2、网点主任或业务经理通过家谈、谈心、询问的方式对本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行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员工平时的兴趣爱好多为运动、看书等,无黄、赌、毒及参于高风险投资活动等行为。家庭情况也较为和谐,家庭成员中未有涉赌、涉毒行为的人员。经济收入与日常消费相匹配,未有债务纠纷。在日常工作中,员工能自觉履行相关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五)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个人金融部结合对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针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核心系统上线以后,零售业务的操作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关配套制度、易引发案件的业务环节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员工对系统的深入了解,掌握系统优势,通过学习条线规章制度,个金业务风险提示,“六十个严禁“等制度,将流程与制5度相结合,做到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提高对新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行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议程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通过这次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在全行进一步树立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我行将继续按照上级保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密管理的相关制度,长抓不懈地做好保密工作。

金融自查报告 篇20

一、检查总体要求

(一)制度建设情况。银行能否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针对各项同业业务制定了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检讨和修订;经营计划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完成情况如何。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是否由一个委员会或部门履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各业务部门设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岗位之间是否存在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部门、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是否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授权授信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转授权;是否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限额管理情况如何;是否设定交易对手或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业业务是否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会计核算。是否对各类同业业务制定了相关会计核算办法;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面对账;后台结算部门如何对前台交易进行监督;是否按照“实

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根据业务实质和实际承担风险情况纳入表内或表外核算。

(五)资本与拨备。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或不计加权风险资产以降低资本要求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提准备金。

(六)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沟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报的监管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良好标准。

(八)合规管理。合规部门是否审核评价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能否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通过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向上报告。

(九)内外部审计情况。内外部审计是否将所有同业业务纳入检查计划,检查、评估的频率是否达到制度要求;对同业业务的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是否有效;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

(十)其他方面。检查人员应对同业业务交易资金的流向、

用途要进行重点了解,必要的话,应当到交易对手机构做进一步核实。银行应保证同业业务的档案完整性,检查相关交割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具体业务领域检查要点

(一)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有无存放于非金融机构款项和非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将款项存放同业进行违规经营;是否在存放同业款项中核算借款、投资、拆借等款项;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存放同业款项的可收回性如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将资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业机构,特别是存放在风险较高的同一同业;是否存在账外存放同业;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的情况;是否将同业存款(变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业拆出/同业拆入

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拆新还旧,是否

存在利率异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为规避监管,将拆入资金纳入同业存放科目核算,或将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轧差核算反映;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资、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

出资金进行其他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拆放;是否存在场外交易。

(三)系统内往来(系统内存放/系统内拆借)

系统内往来业务所涉及人员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岗位职责

是否健全;系统内往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资金划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价格管理机制;往来账户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入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系统内往来定期对账制度;对账员与记账员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换人复核的情况。

(四)票据转贴

交易对手是否符合转贴资格;交易额度是否在同业授信额度之内;头寸充足性如何,是否会导致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将票据业务异化为规避监管、腾挪规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助相关“通道”,通过转贴将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的情况(如“卖断+买入返售+买断”模式、“卖断+买断”附加交易对手以“卖出回购”交易从他行搭桥融入资金模式),是否存在发行票据类理财产品将已卖断的票据资产进行回购,达到票据资产“表外化”的情况。

(五)债券投资/回购

债券投资/回购业务内控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业务的前、中、

后台是否真正独立设臵并有效运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将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相分离,期内是否存在重分类;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债券实际利率和利息调整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债券信用等级是否均经适当评估、及时备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针对回购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相同金额的连续逆回购交易,交易的真实性如何;是否存在网下回购交易,是否存在实际交割日期早于协议签署日期的情况;债券投资的损益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六)信贷资产转让

是否遵守真实性原则,转出方是否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整体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是否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变更担保及抵质押手续;转让双方账务处理是否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落空,及时调整监管指标计算; 是否存在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等行为;是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七)银信合作业务

金融自查报告 篇21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 篇22

为加强我行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库安全管理,按照人民银行××支行《关于转发《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xx】1号)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20xx】2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在辖内组织开展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接到省行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部署的通知后,个人金融部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部门正副主任为副组长,个金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各网点负责人及辖内16个营业网点的业务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对全辖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的履职及管理、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卡业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等涉及客户信息保管与使用等环节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泄露客户信息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行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1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行的保密工作进行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并且我行保密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自觉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我行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比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阅、借阅档案手续齐备;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均及时作出调整并上报省分行。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限管理设置,加强对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查与审批相分离、商户档案管理与商户交易监控相分离、商户POS设备安装与商户POS设备入网控制相分离的要求。

2、业务操作管理环节,加强了客户身份资料识别,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1)我行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个人金融部对辖属网点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四)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1、个人金融部现有员工24人,根据案防工作的要求,我部每年都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负责人、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银行卡业务经理(含催收保全)、银行卡业务员(信用控制)等人员从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生活交际、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截止检查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2、网点主任或业务经理通过家谈、谈心、询问的方式对本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行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员工平时的兴趣爱好多为运动、看书等,无黄、赌、毒及参于高风险投资活动等行为。家庭情况也较为和谐,家庭成员中未有涉赌、涉毒行为的人员。经济收入与日常消费相匹配,未有债务纠纷。在日常工作中,员工能自觉履行相关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五)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个人金融部结合对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针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核心系统上线以后,零售业务的操作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关配套制度、易引发案件的业务环节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员工对系统的深入了解,掌握系统优势,通过学习条线规章制度,个金业务风险提示,“六十个严禁“等制度,将流程与制5度相结合,做到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提高对新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行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议程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通过这次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在全行进一步树立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我行将继续按照上级保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密管理的相关制度,长抓不懈地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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