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读后感600字(精选4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后感600字 篇1
这天,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名著——童年。我明白了人世间的杯具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故事是这样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却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他还是会尽力去保护阿廖沙。不久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从此他便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个杯具:外祖父和舅舅的吝啬、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慢慢地教他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自从我读过《童年》之后,真后悔自己以前的奢侈,我不就应再浪费,我就应学会珍惜。
就从此刻做起,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正直、坚强、善良的人。
读后感600字 篇2
《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创作的。整个作品以“猫”的视角观察人的心理。这是一只善于思索、有见识、富有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有学会捕捉老鼠的猫。不会捉老鼠的猫应该是是一只假猫,它的灵魂已经被“夏目漱石”更换了。所以,有时候,这只猫会产生幻觉,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思想家,能够统治宇宙的超级猫咪,人类在它的眼前晃来晃去,他们傲慢,自私,虚伪,懦弱…却又在阳光下大声说笑,在烟雾缭绕的书房里高谈阔论,在餐桌前祈祷上帝赐予的食物。他们会分给它一些食物,是怜悯?是责任?还是高兴时的施舍?它不屑于他们的慷慨,常常遛出去,可是转了一圈不争气的肚子开始咕咕的叫,在饥饿面前还谈什么猫的尊严。吃饱喝足后,伸过懒腰趴在那里无聊的拍打着尾巴,忘记了思考。有的人见了我,常说什么:“像猫那样,多快活啊!哦?说的什么啊?我是一只有文化素养的猫!在“苦沙弥”的长久熏陶下,这只猫已然是半个知识分子,自然有些清高,不屑于与那些凡夫俗子同类。它站起来迈着猫步优雅的离开。但是,做猫的确有一点好处,可以随意出入邻居家的客厅,有如领导视察民众生活的疾苦。这个世界容许了太多自作多情,有人被女人斜着眼睛瞟了一眼,就觉得自己是万人迷。它巡视了一圈,发现了诸多问题,有一股正义之气激荡在胸怀,但最终只是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喵……”声。它黯然的走进黑色的夜里,它需要凉凉的露水和清冷的月光。猫世界之事,毕竟只有猫才能理解。不管人类社会怎样发达,仅就这一点来说,是万般无奈的。何况,人类并不像他们自己所认为得那么了不起,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读后感600字 篇3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初识梁文道于锵锵三人行,道长面对任何问题仿佛都能侃侃而谈,挟泰山而超北海,这也不愧对于他的诸多头衔。说来惭愧,虽然自称道长的粉丝,他的这本大名鼎鼎的《我执》却一直无缘拜读。
回想大学毕业的一天晚上,我和同学坐在草地上,聊起了《龙珠》,聊到了雅木茶,谁没年轻过呢?谁当年不曾想横刀立马手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呢?每个人都想当孙悟空,但大多数人都只能是雅木茶,挣扎过,努力过,最后还是被时代抛下。作为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个体,我曾一度仰慕那些才华横溢充满智慧的人,他们似乎总能看到常人没有的角度,达到更高的山峰,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直慢慢的我长大了,我才发现原来星辰也会有忧郁的影子,在这本书里,满腹经纶的梁文道,也会有难以排解的忧虑,也会困厄于爱情、死亡、战争这些人类历史上的宏大命题,也会有着难以排解的忧虑。作为个体,不向世俗的周正妥协,坚持缺陷也是独特气场的一部分,每个年纪都有自己的幻想与梦,到了现在这个年纪还有这自己的梦想真好,大概千言万语都抵不上一句我喜欢。可是我最爱的是自己,眼里没了山,心中没了海,也许还是有一份心会藏着那么一个人,想起会难受,会心疼,会遗憾,可是不会做什么去改变。因为最爱是自己。
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个阶段,看见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去山后面,你会发觉没有什么特别,回头看会觉得这边更好。但是他不会相信,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试试是不会甘心,大概这就是我吧。
读后感600字 篇4
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女孩独自一人环游欧洲,你信吗?当我读完《乌塔》这篇课文之后,我信了。
这篇课文讲了这样一件事:作者在罗马旅行时,住进了青年旅馆结识了独自一人旅行的乌塔,她虽然只有14岁,但是在旅游之前,她就做足了功课。她在家就设计好了旅行路线和日程;用了三年的时间准备,阅读了很多相关国家的书籍;为了挣旅费,她分发广告单、带小孩。她的言行让作者很吃惊,也很感动。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有感触。我问自己,我能像乌塔那样独自一人旅游吗?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社会上骗子、小偷、强盗那么多,我这个小孩子的应付能力弱,怎么对付得了他们呢?我经常看新闻,小孩子被坏人欺负的事屡见不鲜,只有等到我个子长高了,身体强壮了,头脑聪明了,武艺高强了,才有力量对付他们。说实话,我在家里的自理能力也不够强,这让我也没法像乌塔那样去旅行。每天早上,是奶奶烧好早饭;上学时,爸爸送我去;晚上回家,是妈妈陪我写作业。说到外出游玩,是爸爸做好功略,订好机票,安排好行程……家里人把我当成温室里的花朵,不让我一个出去,我自己又不敢出去,胆子越来越小,独自生活能力也就越弱。
假如我要独自去旅行,我必须做足准备。首先,我要锻炼自理能力。现在我已开始学做早饭,学洗碗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爸爸的催促少了。其次,我要参与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学会与人交往,与人分享。相信终有一天,我会像乌塔那样安排周密,计划性强,潇洒地背着旅行包去远游了。
俗话说:“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只有“日日行”,才“不怕千万里”;只有“常常做”,才“不怕千万事”。我要抓紧时间,在生活中锻炼自己,让自己更能干。
读后感600字 篇5
这是一位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代表作《我是猫》,猫在人们心中一直略带几分神秘感,平素则慵懒,我们无法理解动物的语言和表情,所以只能依着自己的神态和心境来解读,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忍不住在想作者是怎样以猫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的。
《我是猫》便是以猫的角度来审视人类的生活,第一次拜读夏目漱石的作品,很喜欢他的文字风格,细腻而有韵味,书中呈现了一幅幅明治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风俗画,迂腐的紧,却也令人发笑。关于《我是猫》,我的解读是作者夏目漱石,主人公苦沙弥,主角猫三者即为一体,又各自独立。中学教师苦沙弥不吃喝嫖赌,也不讲究穿着,终日待在自己的小书房里读书写字,有妻女为伴,但他并不是彻彻底底的无欲无求。
苦沙弥肠胃不好,却十分贪吃,阅读时读不了几页就在书房睡着了,这些细节表明,作者本人虽然倾向于无欲无求,但他作为一个肉体凡胎,依旧还是会被世俗的烟火气息干扰,与此同时,作者又化身为一只无名的猫,以冷静,客观的态度旁观人类的生活。即不参杂进人世间的种种虚妄荒诞,反而对各种乱象做出见解,小说里种种思想和情节体现出夏目漱石先生应该是位哲学语境上的悲观主义者,我本以为结尾作者会安排猫于其他人物的生活继续延绵下去,直至自然死亡。我想的太过简单,结局猫的溺水而亡恰是全书悲观主义和批判思想的顶峰,猫明知自己无法逃生,与其奋力挣扎,不如看淡一切,不再强求。而人呢?面对如今社会的诱惑,大部分人显然没有猫的觉悟,也没有猫的勇气,我想这是现实语境下真正的悲哀。
读后感600字 篇6
我是只猫儿。要说名字嘛,至今还没有。”这样亲切的一句话为我们打开了一只猫的心灵大门。
《我是猫》是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是日本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作品。这部作品是以一只生活在穷家的猫为主人公的。全书以猫的角度来描写看到的听到的,甚至视察人的心理活动。这只猫是一只善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不会捉老鼠的猫。
夏目漱石在描写猫偷吃年糕年住嘴巴的场面时,一方面夸张地刻画了猫儿拼死挣扎的各种滑稽动作,一方面又述说猫儿在这过程中三次发现的真理。“真理嘛,倒是发现了两个之多,可年糕依然年在嘴巴上。”如此诙谐的语句读来让读者忍俊不禁。这只猫甚至还能搬出牛顿第一运动律和第二运动律,真不愧是生活在教师家中的猫!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他像牡蛎一般把自己藏在壳里。这只猫嘲笑了主人的虚荣心、自负心、及知识分子的种种怪僻。另外一位常来住人家做客的迷亭君,他是个玩世不恭的人。每次来都要大大地吹嘘一番。还有寒月,讲究情趣,却不善于处事,研究些无聊的“知识”。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视知识,厌恶小市民所追求的荣利。因此,他们在一起聊天时往往以诙谐的语言表达所爱所憎,从中反映出知识分子的种种复杂心态。
有些人天生自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殊不知在猫的严重人类其实只是一种有些可笑的生物,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有时甚至连它们都不如。
整本书的结尾是个精彩之处,猫儿掉进了水缸。起先它还在挣扎,可渐渐地就放弃了,因为它觉得这样很舒服,远离了世界的喧嚣,进入了奇妙的、宁静的世界之中。“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感谢呀感谢。”这竟是那只猫的最后思想,可见它有多厌恶这个丑陋的世界了。整本书的批判思想引领着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了这个社会。
读后感600字 篇7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个叫作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法国人
写的一本童话。读完这本书后(特别是在读到结尾处),我有一些伤心,又有一些难过。
本书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外星人,独自生活在一个十分小的星球上——B612号小行星。从没离开过自己的星球的小王子终于有一天按捺不住了,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到处去参观其它星球。他见过了国王、爱虚荣心的人、酒鬼、生意人、守灯人、地理学家,但小王子并不喜欢这些星球及这些星球上的人,最后在地理学家的推荐下,他来到了地球。初来地球的小王子降落在一片茫茫的沙漠中。在这里,他先看到的是一条蛇,了解了这个地方。其次看到的是是许多玫瑰,知道了宇宙中并不是指有在自己星球上有唯一一朵玫瑰花。再看到的是一只狐狸。随后小王子看到了给乘客调度的扳道工、行色匆匆的乘客以及卖解渴药丸的商人。再后面就见到了“我”,一个架飞机在萨拉哈沙漠坠毁的人。 八天过去了,“我” 慢慢的把水喝光了,只好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跟着小王子去找水井,奇迹发生了,我们找到了水井,成了生死之交。结尾,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我”也回到了文明社会。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正是这样,才使“我”与他建立了那么深的感情。
《小王子》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力量是强大的。小王子虽然和“我”不是一个星球的人,但是他们却成了生死之交,共同度过了难关。小王子和花朵、动物不是一个种类的但他们却成了朋友。友谊的力量是强大的,我相信友谊是可以跨越任何活物的。
我想这本书我需要继续多读几遍,以透其精髓。
读后感600字 篇8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经典,我最先被书名所吸引。《小王子》虽然是一部童话,但其中却蕴含着令人受益终生的真理。他告诉我们要时刻拥有一颗天真纯洁的童心,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世间是非。
书中小王子生活在一颗编号为B-612的小行星上,小王子是那里的唯一居民。小王子生活的中心就是那朵美丽动人的玫瑰花,然而,不久小王子便看透了玫瑰花—她虚荣、骄傲,疑心重还喜欢说谎。这令小王子十分失望,于是他离开了B-612小行星,在宇宙中长途旅行,途中他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点灯人、地理学家和狐狸,也见到了人世间种种的虚伪、愚蠢、妄自尊大,最后来到了地球上的撒哈拉大沙漠,小王子在此遇到了作为飞行员的作者,与作者成为了至交。书中,小王子是天真无邪、希望、爱和埋没在我们每个人心底的孩子般的灵慧。虽然小王子在旅途中认识了不少人,但他从没有停止过对玫瑰的思念。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十分悲伤,他非常怀念与小王子共度的时光。为纪念小王子,作者写了这部童话小说。
《小王子》有别于一般的童话作品,作者用孩子般的眼睛观察与解读着成人世界的种种现象。流浪中,小王看到了世间百态,形形色色的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迷失了本性。权利、虚荣、贪婪、懦弱滋生于人们心间。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以及还吃有一颗童心的大人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读后感600字 篇9
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在看一本书,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看燕燕,送归妾。我知道里头有典故,便找来原版的读: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第一次读到时我并不知晓其中的含义,直到很久以后才明白这是写一个送别者,仰望着两只相依的燕子,然后低头眺望远方,送别归妾。
读完后很久,我一直被这个送别者的痴情所感动。我想,我的父母也是这般的`痴情吧。
爸爸个子很高,很威猛;妈妈很胖,非常可爱,做得一手好菜,是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父亲出生在一个大山深处的小村子里,家境贫穷,只有院子前的一片玉米地,他便从小立志要走出山村,刻苦研读,终于成为了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相比之下,母亲就好多额。她年轻时像所有女孩子一样爱打扮,放学后会与同学结伴买歌星的唱片,只是后来由于某些原因没能上得了高中。
父母就像上辈子是一个人似的,总是心有灵犀。某天,我放学回家,一眼就瞅见的忙上忙下的爸爸。他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今晚***烧你最爱吃的菜!”我虽然没说什么,但感到很迷惑。过了很久,妈妈回来了。她一推门便惊讶地说:“是谁帮我收拾的,真是省得我累得腰酸背疼了。”饭后,我问爸爸他怎么知道妈妈今晚要做这个菜,爸爸笑了笑,显得很神秘。
于是每当我读到写情的诗时,便会想起那个在天空下送别归妾的燕,想到父母间的浓浓情谊。
读后感600字 篇10
我读了《论语》后,我知道了很多学习和做人的道理,让我来告诉你吧!
我明白了一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它的意思是说:“学的知识要时常去复习的,不也很快乐吗?”单单这句话就不仅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还教会了我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呢!从前,老师教过的知识,我放学回家后从来都会自觉去复习,总以为自己脑子聪明,很轻松地在课堂上就能把这些知识全部记住。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到了即将段考的前几天,妈妈一检查我的作业和试卷,才发现我学的知识很多都没有巩固,有印象的东西并不多。在离段考的前几天里,为了能考出优秀的成绩,我被迫每天晚上“开夜车”很辛苦地补缺补漏到深夜,熬到眼睛变成“熊猫眼”。导致严重睡眠不够,第二天起床晚了上学迟到,耽误上课。即使是这样,加班加点还是不能把所有的知识都记牢。后来在段考时我果然吃了大亏,虽然很努力,但是考得并不理想,语文才80分。后来读了《论语》之后,我开始学会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我学会了每天晚上对老师当天教的知识进行复习,知识不知不觉记得牢固了,学习变轻松了,期考成绩竟然提高到了90几分,我别提多高兴啦!《论语》教会了我一个绝好的学习方法,使我学得更愉快了。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意思说:“君子心地光明磊落,小人却经常局促忧愁。”记得小时候,妈妈买来了牛奶,我常把牛奶藏起来,不让姐姐知道,想一个人独占。上学时,我经常担心:“姐姐会不会找到我藏起来的牛奶呢?妈妈会不会发现呢?”当我读完《论语》之后,我主动地把牛奶拿出来和姐姐分享。妈妈也表扬我大方。《论语》教会了我做人的方法,就是不能有小人之心。从此以后我做事光明磊落,越来越有君子之风。
《论语》教会我的做学问、做人道理真的令我终身受用!这便是我读《论语》的宝贵收获!
读后感600字 篇11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马国等地的经历。在小人国,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尺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15厘米。格列佛在那里有如一座大山,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这就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我们在那里就像大孩子大人,有种成熟的感觉。
而在大人国,一切恰好相反,居民身高18米,麦子也有十多米高,格列佛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格列佛随心所欲的搬弄小人国里的人和物,像是搬弄玩具,置身于大人国,却如幼儿一样,提心吊胆,无能为力。具有天壤之别,而大孩子般的我们在那里就会很小,像童话中的七个小矮人那样的感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马国以后,更是一种怪诞景象。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鞭挞。你给他给他多少钱他就给你出多少力,显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格列佛对英国士兵的解释是:一个受人雇佣,杀人不眨眼的人,他杀自己的同类越多越好,这些人是多么的残忍,让我们觉得他们真是可恨。由以上看来,童话色彩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是对那些手段残忍思想败坏的人尖锐的讽刺。那些可恶的人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此我们大多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为了拿到少许工资每天不得不劳动,让少数人过阔绰的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存中也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因官位高而贪得无厌自己过着神仙般的生存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用权力来威迫另外的人。我想人要有人格,不可以贪得无厌,心要透明,甘美纯甘心情愿的为别人呈献。
读后感600字 篇12
一个富有正义感的男孩;一个拥有冒险精神的男孩;一个不折不扣的“ 调皮蛋” ;一个讨厌大人干干巴巴说教的男孩;一个喜欢过刺激生活的男孩,他就是——汤姆。 索亚。今天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正是一个这样顽皮的孩子,却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虽然不是一个安安稳稳孩子,但是他的机智不得不让人敬佩,像汤姆被罚刷墙,他不但可以让小伙伴心甘情愿地替他刷墙,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他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在那天偷偷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事例,虽然不能给我们树立好的榜样,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勇敢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没有罪犯彼得。成为许多人敬佩的小英雄。在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总是能及时地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这些,不足以表达汤姆是一个好孩子吗?
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汤姆的勇敢;汤姆的机智;汤姆的勤劳;汤姆的“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汤姆的奋斗;汤姆的积极;汤姆的乐观向上。
在生活中不也是这样吗?有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们是不断努力,还是放弃自己呢? 有时在课上,我们是不是应该积极回答问题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还是因为回答错问题不举起手呢? 有时老师批评我们,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坦然勇敢的面对? 还是找理由反驳老师,记恨老师呢?
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读后感600字 篇13
我已多年不曾读过童话故事,这次,在学校老师的大力倡导下,在孩子的一再央求下,我终于捧起书来和儿子一起体验着亲子共读生活。还别说,共读真好!我不但重拾了童年美好的记忆,还拉近了和儿子的距离,更是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被故事中的主人公深深折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贪吃掉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蟋蟀柴斯特的境遇使我不仅想起了自己,几年前,为了生计,我们举家远离可爱的故乡——温州,来到流水这个美丽的小镇发展自己的事业。万事开头难,正是热情的流水人民对超市生意的光顾与关照,超市的生意才会日渐兴隆。超市的营生也帮助解决了一些学生家长的就业问题。人世间,不正是需要这样互相帮扶吗?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我感动的地方。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塔克老鼠为了让柴斯特出狱而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多么真挚的友情啊!一只老鼠能为了一只蟋蟀朋友而拿出了自己积蓄一生并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钱,不论是谁都会在这件事中深受感动的。
让我们多陪孩子读一读书吧,让我们的心灵也在故事中得到洗涤与净化!
读后感600字 篇14
《变形学校》是作家秦文君对幻想小说的一种大胆尝试,用细腻的手法写出了当代的少年生活。
刘小布在黄鱼车路小学读五年级,有着堆成小山的作业,有着数不清的高利贷作文,更有着严厉的、令同学们胆顫心惊的老师,他们每天都过着郁闷、压抑的生活。一天,他们来到了克瑞斯变形学校,在这里他们交到了知心朋友,获得了珍贵的友谊,生活变得开心起来。
作者通过将黄鱼车路小学生活的无聊乏味与变形学校生活的丰富多彩形成鲜明对,写出了现代少年儿童的生活被学习所束缚,广大中小学校没有给孩子足够的释放天性、自由嬉戏的空间,将一座座学习的大山压在了孩子们的身上。表达了作者认为学习不仅仅是局限于坐在教室里,更要走近大自然,与社会亲密接触,在快乐,满足好奇心的同时,能享受学习过程的思想。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要如何变形,让学习变得轻松、愉快起来呢?例如:很多同学在课堂上能够流利地朗读英语,标准的发音让别人啧啧称赞。但是只要往外国人面前一站,常常只会低着头,紧张地死死抓着自己的衣角,哑口无言。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就要注意有意识地多锻炼自己,不要害怕,多用英语大胆地和他人交流,带动大家一起踊跃参加。这样有朝一日才能落落大方,应对自如。
变形学校是孩子们的乐园,是人人向往的地方。大山里、小河边、草地上都是他们学习的地方。这里要比有着山一样重的书包的学校要好玩得多,也能收获更多。“变形”是要用心去创造,去发现,去感悟。作为学生的我们也要用心去“变形”,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地去追求、去创造美好事物,将快乐传染给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600字 篇15
对着小女孩的枪伤他本该感到内心不安,或者深深地谴责。他却欣赏它,并认为女孩因此与众不同,它是一件艺术品,只要看到便会满足。这难道就是张悦然小说最独特的地方:用反向的感觉来衬托丑恶。
她抓着人性善良,懦弱的一面,对他的感受施加镜子反映。他收养几年前被他枪伤的女孩,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怜她、宠她。
如果说《誓鸟》是凄美,那么《红鞋》则是残忍、恐怖、血腥,一个清纯女孩以自己最冷漠,也是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着杀手。
“她走到倒在地上的男人面前。她把男人单薄的棉衫脱掉,裤子也退去。跛脚的男人满脸参差的胡子,赤露的身体上有三个枪口,血液正从四面八方汇集。她看着,露出笑容,觉得他是绝好的模特。
她从身上取下相机。喀嚓。这是男人这一生的第一张照片。他终于作为一个标本式的角色,印进了她的底片里。这是他最后能给予她的,他的身体。
我们走吧。女孩心满意足地说。她抬起脚,非常自然地从男人的身上迈过去。男人尚且睁着的眼睛只能看到她的红鞋。那只红鞋从他的身上跨了过去。正像他一直记得的,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从***妈的身上跨过去那样。
他横在她的脚下,像是一条隐约不见,细微得不值一提的小溪流。她跨越,离去,然后渐行渐远。”
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让人深思。真的是杀手不冷,反倒是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孩。她的麻木不任,虽然儿时悲惨是杀手给的,但她还给他的已经不只是报复,更多是自我毁灭。
《红鞋》留给读者的是什么,人性向上!可为什么张悦然用了这么残忍的手笔,一次又一次制造、强调了魔鬼般的形象,这和那清纯模样的女孩冲突太大了,难道就是作品的成功之处吗?成功了意义又何在!。
读后感600字 篇16
本文取自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文中讲述了先生幼时与其保姆阿长之间的点点趣事,令人记忆犹新。
文中描述了封建社会下一位普通妇女的形象——长妈妈。长妈妈是一个集缺点与优点于一身的形象,她喜欢在背后与人低头絮语,还竖起两根手指,上下摇动,或点着对手和自己鼻尖,这不禁让我脑中浮现出现代人常用的一个很好玩的:“八卦”,又或许这些家长里短的饭后谈资是封建妇女真实的生活写照吧。长妈妈常爱向母亲告状,夏天睡觉时还常把身子舒展成大字形,一条臂膊搁在先生颈上,一下便占据了大半张床位,那样的睡相,不禁令人啼笑皆非。长妈妈在长期封建社会的感染下,自然少不得些迷信色彩,这也更使得长妈妈这一形象变得鲜活生动真实起来。长妈妈极讲那些繁琐累人的规矩,这也怪不得先生的不耐烦了。每当正月初一的清早,先生便会在长妈妈那极度肯切惶急的注视下向她道“恭喜”,起来后还要吃上个福橘,寓意一年平安顺遂,先生这才算受完了元旦辟头的“磨难”。然而,长妈妈所教的还远不止这些,这使先生和读者感到古怪的同时,还不禁感叹起封建社会来了,在那样约束着,编条着人们思想,禁锢着人们灵魂,笼罩着黑暗与阴霾的制度下,再来看一看长妈妈的形象,便不觉为怪了。因此,文中也不难看出先生对这种封建礼教的教条思想的批判与谴责。
在长妈妈这一形象的塑造中,先生还赋予了她善良与爱的一面。话说先生小时因长久惦念着充满神话色彩且对儿童极富诱惑力的《山海经》,常常念叨不断,长妈妈在听说如此后,即使胸无点墨,却仍将先生的话铭记于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替先生寻到了四本。那时的先生该是既惊喜又感喟的吧,因此他在书中感叹道:“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的确有伟大的神力。”长妈妈的细心与善良,使我心中对她油然而生出一股钦佩来。
长妈妈,一个封建社会下的妇女,却用她最真的性情与最诚挚的爱和善良,打动着每一个人。
读后感600字 篇17
这部文学作品《草屋》是曹文轩的一部现代小说。
小说《草屋》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这部作品记录了小男孩桑桑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和他的家人刚刚开学,桑桑的父亲是一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他只学习了一年,但他一直坚持学习,成为了校长。
在这六年的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系列看似平凡却令人泪流满面、令人震惊的故事:江一轮老师与白雀姐姐之间无瑕的纯洁感情;不幸的是,杜小康与厄运搏斗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坚持尊严;垂死的老人在最后一刻闪耀着他的个性,在死亡经历中对生命的深刻而美好的理解;成年人之间的.情感纠缠,充满诗意;桑桑得鼠疮即将死亡,温幼菊发自内心的鼓励。所有这些;清晰而朦胧地展现在青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杜小康。杜小康一家住在油麦地的“红门”里。他们家几代人都在油麦地做生意,是油麦地的首富。因此,他的父亲杜永和总是回应他的要求。
但就在他父亲拿着所有的钱去买一批商品继续做生意的时候,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止了学习。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力帮助父母谋生,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卑微的表情,挣钱减轻家庭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富有的时候不要浪费,穷的时候不要卑微,尽力克服各种困难。学习不怕困难,只有努力工作,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让自己的生活更幸福。
读后感600字 篇18
愚公移山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看过吧!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今天我就来话谈愚公移山。
我首先表示对愚公的敬佩,但有人认为愚公移山既不科学,也不现实,不如搬家来得方便。所以我要来谈谈我的观点——愚公应该移山。
首先,愚公移山正视生活中的困难,对现实存在的矛盾毫不躲避,做到了从实际出发。其次,这样做不仅很好的解决了“出入之迂”的问题,也为家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他的做法产生了巨大的精神作用。纵观历史,中华民族多次陷入危难,而正是愚公移山的精神使我们勇敢的从危难中站起来。还记得毛主席的文章《愚公移山》吗?他在文中热情歌颂了愚公精神。60年代的“学习愚公精神,建设美好祖国”为当时的发展提供了多么大的促进作用呀!没有愚公移山的精神,我们便不可能拥有祖国的今天,也不可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记得诺贝尔吗?他在发明研究炸药时,曾失去了他的亲人,又受到人们的排斥,还有研究炸药时的种种问题。这些都如一座大山压在诺贝尔的面前,他是怎样做的呢?是逃避现实?是放弃试验?都不是。他就如愚公一样,坚持将面前的大山搬走,最后,诺贝尔成功了!
且不说愚公移山对不对,再来看看搬家的行为。我认为搬家是一种典型的逃避矛盾的错误做法,是一种自私的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这样做只会让家乡变得更贫穷,闭塞,愚昧,落后。的确,搬家避难就易,实属明智之举,然而这样做并未解决根本问题。由此看来,愚公移山的确为正确做法。
愚公并不愚,他在正视矛盾的基础上,为家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也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了便利,更为后代子孙造福。这样一举三得,又何乐而不为呢?现代生活中缺少的不正是愚公以山的精神吗?愚公移山所表现出来的持之以恒、奋斗不息的精神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主体。是一种应受到赞扬和推崇的行为,相信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一定会用行动来证明这个真理!
读后感600字 篇19
看,新一期的恐龙探险来了。
恐龙布朗提、托比和蒂娜玩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一个镶满贝壳的瓶子,发现了半张藏宝图,于是他们便开始计划寻宝之旅。恐龙弗特斯带着布朗提和双胞胎来到了一艘海盗船上。恶毒的“铁钩手”想把他们扔下船喂鲨鱼,年幼的船长比诺救了他们,并拿出了另一半藏宝图。原来,比诺的爸爸和妹妹伊莎拉被困在了骷髅岛上,但是“铁钩手”不愿去救他们。于是,小恐龙布朗提决定和伙伴们帮助比诺把爸爸和妹妹救出来,再去寻宝。不幸的是,铁钩手偷走了藏宝图,并把他们丢到一个小木舟里。千钧一发时刻,弗特斯救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去了骷髅岛。布朗提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骗到了守卫手中的钥匙,救出了比诺的爸爸和妹妹。随后,一行人赶去海马岛寻找宝藏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布朗提和伙伴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宝藏,作为奖励,每人都得到了三枚金币。
这个故事中,布朗提智取钥匙的片段,一直让我记忆犹新。它可真是个聪明的小恐龙,临危不乱,让我十分佩服。我觉得布朗提是—只很有王者风范的恐龙,总会引导大家去做很多事,而且他能积极运用自己的智慧,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帮助大家转危为安,真是只吉祥的恐龙!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小恐龙那样不畏艰难、不怕困难,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克服学习中一个又一个的“拦路虎”。对于伙伴,我们要有爱心,要团结乐于助人,这样才能让童年的学习和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读后感600字 篇20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以猫的视角观察了这个世界,并写下了奇文《我是猫》。
寒假拜读后,感触良多。猫公的确是了不起,很多复杂的事情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大概就是作为一只猫的好处吧。
书中以猫的视角观察了英语入门教师苦沙弥的世界,主要描写了苦沙弥和他的几个朋友。
苦沙弥大概就代表了作者本人。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猫公的原形正是某天闯入漱石家中的小猫。书中的苦沙弥是个患有严重胃病的暴躁教师。他十分清贫,别人找他的家时都可以说“找那个房上有茅草的屋子就对了”。他其实很渴望金钱,但又看不起实业家赚钱的很多阴险手段。所以只能一直清贫。有一次因为招惹了实业家夫人,于是遭到实业家手下的走狗的无尽的困扰。这个角色我认为类似于中国目前的“愤青”。自己什么也没有,亦看不起其他任何人,是一种典型的病态心理。
美学家迷亭是苦沙弥的朋友之一。这个人非常有个性,嘴里从没有正经,胡诌八扯是家常便饭。他以捉弄别人为乐,玩世不恭是他对人生的态度。整本书都有他的很重的戏份,可到最后我仍然没有读懂这个人。寓意过于深奥,只好略过不表。
理学士寒月则是标准的书呆子。他为了做博士会去研究“吊颈学”“紫外线对青蛙眼珠的影响”等等荒唐的学科。为了研究青蛙眼球去磨玻璃球,吹毛求疵的去追求完美球体,最后只是浪费了大好青春。迷亭问他什么时候磨好,他居然会回答“快的话得10年,慢的话大概要20年”。真的是迂腐的可爱了。
哲学家八木独仙则又是截然不同的风格。他的哲学除了两个疯子懂外,其他人全都认为是笑谈。我初看他的哲学还感觉有理,哪知越到后面越感觉不对。他只陷入了自己创造的完美世界。另外提一下,他的徒弟之一。
读后感600字 篇21
“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局使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位启迪鲁迅人生的人物也同样温暖我前行的路。
阿长是鲁迅年幼时的保姆,长得不是很讨人喜,不仅黄胖,而且还矮,是一个不拘小节又很“拘小节”的人。没有文化,粗俗,睡相难看,迷信,这是一开始鲁迅笔下的阿长。一个没有留下姓名的人就以这种形象走进了我的视线。
但剧情却从一本《阿长与山海经》的出现而发生改变,阿长的善良朴实,富有爱心,渐渐从文字中渗透出来,慢慢地阿长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更加完整。她是那个时代许多下层女性的缩影,没有文化,满肚子烦琐的道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另一个人物——衍太太。可阿长与她是截然不同的,她受到了鲁迅的尊重,怀念。最令我感动的一个细节是是阿长笨拙的把《阿长与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是鲁迅对她无声的赞扬。这样一位女性,身处动乱、封建麻木的社会,却依旧能坚守本性,始终不改心地善良,让人每每读之,无不打心里提起对她敬佩。
从对阿长的厌烦、埋怨到尊重、爱戴,鲁迅用白纸黑字,将这个人物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不仅仅是鲁迅本人的文学积淀之深,同时也是因为阿长的个人道德光环,才造就了这段别开生面的描写。
阿长打动了鲁迅,也同样打动了我。一份炽热的真心在寒冷的冬夜悄然出现,划破暗夜,它就像一杯暖茶,用温暖将我包围。也让我知晓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挂念我们,会因为我们的渴求而拼尽全力,奋不顾身。也正是因为他们,我们在成长的路上才不会孤独,才会走的更远。
读后感600字 篇22
我在生活作文的《欣赏读本》中,读到一篇文章——《访绍兴鲁迅故居》。里面提到闰土。当时,我对闰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当在语文课上学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后,我终于认识了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从这段文字中,我了解到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
闰土是捉鸟的能手:他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棍支起一个大竹筛,撒下秕谷,看见鸟在吃了就一拉,那鸟就被罩在大竹筛里了。用这种方法能捉到各种各样的鸟。读到这里,我想:如果我也能用着种方法捉到多多的鸟就好了。
闰土也喜欢在潮汛时看鱼:在潮汛时,有很多鱼跳出来,有长着两条腿的飞鱼。看到这里,我想我只听说过蝌蚪会长出两条腿,并没有听说过其他长两条腿的鱼。
夏天,闰土和他的小伙伴门可以在沙滩上拾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在鲁迅的心目中,闰土知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他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多彩令人向往。而鲁迅和他往常的朋友却生活在有高高围墙的院子里。每天只能望着高墙上四脚的天空。他们的生活天地很狭窄。
我和那时候的鲁迅一样。生活天地也很狭窄,每天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小伙伴和我玩,就只能玩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我真想像闰土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
读后感600字 篇23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一文,我深受感触。我对文中的少年闰土十分敬佩,对文中的“我”能有这样的儿时朋友而感到无比高兴。少年闰土不但聪明,活泼,而且知识丰富,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使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少年闰土十分可爱。你看他,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项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见,闰土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戴小毡帽是那里的风俗。还能够明白,他的父母十分疼爱他,要不然,怎样还给他套一个银项圈?
闰土很聪明,再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捕鸟,捡贝壳,还会看瓜刺猹。这此不仅仅是文中的“我”没有听说过的,就连此刻的我也没听说过,更没玩过。
冬天,天气很冷,下了一场大雪。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装玉砌的世界。闰土在雪地里扫出了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食时,他就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鸟就被捕住了。此外,他还认识许多鸟哩!如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等。《少年闰土》是选自鲁迅的书籍《故乡》,读完后感触很深,让我领略到了朋友之间的深厚友谊。
夏天一到,闰土就要在夜晚去看瓜。看瓜刺猹可搞笑了!月光下,你听,“啦啦”地响了,便明白猹在咬瓜了。闰土捏了柄钢叉,遁声刺去。那刺猹倒很伶俐,反向闰土奔来,从他跨下逃窜了。……我读到那里,仿佛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项戴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只猹尽力刺去。闰土在看瓜刺猹时表现的机智勇敢,使我更加敬佩他了。
闰土知识丰富,我和他一比,真是羞愧,我整天呆在家中,对外边的事了解甚少。可见,我的知识很贫乏。鲁迅先生写的《少年闰土》使我收益非浅,他使我明白了自我的知识很浅薄,我就应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对祖国有用的好学生。
读后感600字 篇24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它可以说是我最近看的书中最好看的、最令人值得思考的。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无意中乘坐着地铁,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被玛丽欧找到并养在一个叫提冯的中国老人给的笼子中。从中认识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一只叫亨利的猫,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一开始玛丽欧的妈妈并不同意养这只蟋蟀,因为柴斯特有一次梦游,吃了一张2美元的钞票;还有一次不小心打翻了火柴盒,差点烧了玛丽欧家的报亭。但有一次,他们偶然发现柴斯特竟然能用翅膀拉出美妙的音乐,整首整首的音乐!因此,它惊动了整个纽约,成千上万的人来地铁站看它,听他演奏。但它后来感到自己并不是真正的快乐,也十分疲倦,便一声不响地乘着地铁回乡下了。
这让我们疑惑不解,这只小蟋蟀为何在事业巅峰的时候回到了乡下?又为何情愿到乡下为雉鸡、狐狸、鸭子……这些动物演奏也不要成名呢?也许你们会想说这真是一只傻蟋蟀,成名多好呀!其实,读到最后我也十分惊讶,也有这样的想法。但你们仔细想,会发现柴斯特的想法是正确的,因为这就是一个问题,关系到了“自由”。那么,何为“自由”?在我看来,自由是自己选择的,没有人强迫的,也是每个生命应有的权利。这个问题便是在“快乐”和“荣耀”中二选一。柴斯特选了“快乐”,没错,它也有自由的权利。正如亨利说的一句话:“既然柴斯特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自由,他将永远失去了快乐,也将永远生活在一个被黑暗压迫的世界!
也许你看了这本书以后,会永远记住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给我们带来的传奇故事,也会记住它给我们带来的启发。
读后感600字 篇25
暑假赋闲在家,除了书画涂鸦,就是读闲书。《岛》是英国著名作家维多利亚。希斯洛普的长篇处女作,作为一本风靡全球的畅销书,跌宕曲折、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昨夜迫不及待地熬夜读完了大结局。读完之后我唏嘘不已,意犹未尽。
一个身世之谜引发了一个过往的融合了爱恨纠葛的凄凉故事。在希腊的一座叫斯皮纳龙格的小岛,围绕麻风展开的家族故事如剥洋葱一样地层层展开,充满悲情和悬疑的故事情节紧紧地揪着我的一颗原本易感的心。
当年,谈虎色变的麻风让一些人的生活被毁又被重建。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裕,所有的麻风患者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一群人。大量的麻风感染者被强制送到斯皮纳龙格岛隔离。他们不仅要忍受病体折磨,更要命的是,从此永远与自己的亲人朋友隔离到孤岛上,孤独地等待不期将至的死亡,还要备受对麻风这种所谓“污秽”之病曲解的精神折磨。是消极地等待死亡降临,还是积极地重建自己的生活,过好当下呢?我所看到的是在那样一个“污秽荒凉”的不祥之地,也开出了灿烂的鲜花。在最悲凉的故事情节里,我始终能读到希望。
伊莲妮和她的二女儿玛丽莲,在同一个家庭里出现的两个很不幸的麻风患者,在不同的时间被隔离上岛。她们都那么年轻、美丽、善良,又都那么勇敢坚强地面对了原本她们自己都以为无法面对的岛上隔离生活,令人心生敬意。母亲伊莲妮最终不幸地病死在岛上,女儿玛利亚则最后幸运地治愈离开了孤岛,她们对生活的重建和始终的热爱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在一个家族传奇的故事里,我又读到了爱情被毁又重生希望的那份揪心和宽慰。《岛》里讲述的半个世纪的家族传奇故事让我想起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两者有些类似又有所不同。《岛》里面,同样的父母养育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漂亮女儿。
读后感600字 篇26
诚实,是世界上不可或缺的珍贵品德,也是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最佳法宝。力量,搬开一块石头,是一种力量,说出诚实的一句话,更是一种力量。
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国王的新衣”,想必大家耳熟能详。故事中,两个骗子裁缝师用“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到新衣”这句巧妙的话蒙蔽了每个人纯净的心。看不到就是看不到,但是没人想当井底之蛙。直到在大街游行时,一位牙牙学语的孩童大叫:“哇!国王没有穿衣服耶”场边的平民才发现,自己被一句不存在的话给骗得团团转,本来是五体投地的吹捧国王,现在是议论纷纷的讨论和抱怨,说谎的人是谁呢?
最后,国王嘉许了孩童,并对他说:“全国只有你说实话,让我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谢谢你!”国王开始全心全意统治国家,并且不再穿美丽的衣服。孩童说了一句诚实的话,这个力量改变了一切:游手好闲的国王,现在要尽心尽力的治理国家;平民们被谎言污染的心灵,又回归纯净。这就是诚实的力量。
我佩服那小孩的精神,也厌恶骗子裁缝师和为了证明“我很聪明”的平民。为何厌恶?因为一个年龄、智商都比大人们低的孩童能在群众中独排众议的说出事实,为何他人不行?因为他们认为面子名声比“诚实”重要。睁开的眼和瞎了的眼没两样,为了利益,宁愿带上虚伪的面具,好像一个芯片输入你的脑中,没有了自己的主见。在我看来,除了那位勇敢的孩童,其他人,都是说谎的。
诚实的代价或许很重,可能失去朋友、失去家人、失去钱财,甚至失去一切!但是我们仍要呼唤诚实,将谎言面具化成灰烬,把诚实像蜡烛一般点燃,照出永不毁灭的人性光辉。
读后感600字 篇27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小王子》一书,它使我感触良多。
书中讲述了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他在心情低落的时候,会一个人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他曾一天看了四十三次日落,但他心里却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孤独和忧伤。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她是一朵美丽且骄傲的花,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小王子非常喜欢她,但对她起了疑心,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之后,他开始探访其他六个星球,他认识了许多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点灯人,却因为那个星球容不下第二人,被迫离开。随后他到了地球,遇到了一个飞行员,也就是“我”,小王子竟然可以看明白“我”小时候画的而大人看不懂画,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和“我”去承担他对玫瑰的责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读完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在奄奄一息时对“我”说的一句话:“当你在夜里望着天空时,既然我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既然我在其中一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笑。只有你一个人,看见的是会笑的星星!”
我觉得,小王子赞颂了情谊和友爱,希望人们要发展友情,相互热爱。在作者看来,爱就要像小王子住的星球上的火山一样炽热,友情就要像小王子那样为玫瑰花铲除恶草。就像小狐狸说过的话:“美好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得用心灵去寻找。”
读后感600字 篇28
《呐喊》是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经典,帮助当时的中国人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与麻木。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是《孔乙己》,《藤野先生》和《药》。
《孔乙己》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被封建礼教所束缚,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当起梁上君子最终,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与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让全中国为之一振。
读后感600字 篇29
最近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描写了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子,为了摆脱枯燥乏味的功课和呆板的生活环境而经历的种种冒险故事。
“汤姆,你躲在那里干什么?”“没干什么。”“没干什么?你瞧瞧你的手,再看看你那张嘴,这都是什么?”“我不知道,波莉姨妈。”“是蜜饯!我对你讲过多少次了,不要偷吃蜜饯,吃多了会伤害牙齿的!”“嘿,姨妈,你瞧你身后是什么?”波莉姨妈转过身子去看,汤姆趁机撒腿就跑。转眼的功夫,他就爬过高高的木栅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出汤姆非常调皮,他总是这样捉弄波莉姨妈,让姨妈哭笑不得。
汤姆很爱冒险,他有一次尽然午夜闯墓地。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和大人的管束,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逃到荒岛上,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汤姆总是有很多的主意,有一次,因为逃学,波莉姨妈罚他周六刷栅栏,他假装很认真,像艺术家一样地刷,吸引别的小孩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
汤姆虽然调皮,但却是个不怕困难的人。有一次,他和贝基在野餐会上误进了一个山洞,在里面迷了路,贝基看着黑乎乎的山洞,觉得没有希望了,汤姆也一时不知怎么办。但他想:要是不试一试,不连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他在黑暗里一点点地摸索,终于寻着亮点找到了出口,他们得救了!
汤姆还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他在墓地目睹印第安乔杀害鲁宾逊医生的经过,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了无辜的罪犯莫夫波特,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我很喜欢汤姆的勇敢和机智,我也要向他学习,在看到不正义的事情时要勇敢地站出来。我也很喜欢汤姆的调皮,这是小朋友应该有的天性,我很希望有他那样的丰富多彩的经历。但是他也有缺点,他总是逃学,还有捉弄姨妈,这是不对的。
读后感600字 篇30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之后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搞笑。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一样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但是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搞笑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读后感600字 篇31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爸爸给我讲过《少年润土》的故事,闰土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天,我第一次读了《少年闰土》这篇经典文章,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着读着,一位富家少爷——鲁迅先生和一位乡村穷少年——闰土,交替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对他们都产生深深的崇敬之情,为他们那份纯真、深厚的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住在城市里的鲁迅,过的'是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在一次回老家中,偶尔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一起快乐地玩耍,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成了最好的朋友。日子在无忧无虑中悄无声息地过去了,离别的日子到来了,他们依依不舍地分别了。离别之后虽然相互之间也互送过一两次东西,但再也没有见过面。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敬佩鲁迅,他不但不歧视穷人,还和穷苦孩子成了好朋友。用现在的话说,鲁迅就是一位富二代。他衣食无忧,想到哪里玩就到哪里玩,想和哪个富家子弟玩就和哪个富家子弟玩。可是他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的农村,能与农村的闰土知心相交,在一次次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他不会看不起穷人,没有嫌弃农村,这是一种多么大气的情怀,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格。
我想: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爱、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着非常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的少年缩影。鲁迅和闰土之间可以互相影响,都从各自的身上吸取到知识、学到好多本领,获得无穷乐趣!这难道不是留给我们这一代难能可贵的精神动力吗?
读后感600字 篇32
一部《边城》使湘西揭开神秘面纱,走进大众视野,湘西成就了沈从文,沈从文也成就了湘西。在书中的湘西,我一度被眼前的风景和民俗所吸引,甚或分不清是在现实中还是小说里。如画的山水,氤氲的灯光,揉碎在一湾碧水间,远处阁楼上传来细碎的声音,间或听到有人在唱歌。那是傩送唱给翠翠的情歌吗?每天守侯在渡船旁的翠翠,还能等来她的`情郎吗?一曲哀婉的歌,总免不了让人伤神。回到现实,美好的时光已一去不复返。没有得到的总是最好的。它至少深藏在心底,耐得住一遍遍咀嚼回味,几十年来相伴着,且一直会伴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读罢此文,只觉得清澈灵动,厚重哀伤。小镇茶峒,犹如一幅清丽卓绝的山水画,它孕育出了一个黝黑灵秀的女孩——翠翠,她在爷爷的宠爱中慢慢长大,她天真、懵懂、羞涩,那双美丽的眼睛使她被船总的儿子天保、傩送同时爱上。她对英俊的傩送情根深种,他才华洋溢,她芳心暗许。天保为了成全弟弟,放弃了对翠翠的追求,不幸淹没在无尽的海水中。傩送因这事生了嫌隙,他选择了离开。当爷爷去世后,这个单纯、善良、脆弱的女孩,将独自面对世间的疾苦与磨难。翠翠等候的那个人或许永远不会归来,她守着一个美丽的念想,也守着一首夜色中的歌。孤独,却干净。“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文章在此处戛然而止,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边城》是一部淡然优美的小说,它不似我们平常阅读的小说那般波澜四起、矛盾从生,对于冲突做浓墨重彩的刻画。它是淡到极致的浓,尽管用着寡淡平凡的语气,却蕴含着浓重的哀伤,令人震撼。
读后感600字 篇33
我今天就来说一说我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后的读后感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出自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索亚是一位父母早亡,随波莉姨妈生活的孤儿,经常与朋友乔奇·哈伯和哈克贝里·费恩(一位孤儿)进行冒险旅程。汤姆总爱出鬼点子,喜爱恶作剧,不过好几次都逃过惩罚,虽然有点愚笨且捉摸不定,却也带点机灵和幽默感。汤姆喜欢一位叫贝琪·撒契尔的女孩,贝奇也喜欢他。每当无法赢得她的芳心时,就会沉浸在落寞的心情里或是开始一段冒险。好几次,汤姆想像自己是一位威风的海盗或是其它他能想到角色,与同伴进行角色扮演的游戏。故事中,汤姆有以下主要事迹:斗虫、在学校故意吸引女生、在洞穴里迷路、在密西西比河玩起海盗游戏,但他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他利用小聪明。有一次汤姆和贝琪在洞穴中迷了路。一心想当探险家的汤姆带贝琪在洞中东窜西走,总也出不去。贝琪害怕了,但男孩子的勇气和智慧让汤姆有了信心,他安慰贝琪,耐心地寻找山洞的出口,终于,他在风筝线的指引下成功地找到了出口,他们回到了小镇。后来,汤姆和哈克找到了那笔宝藏,并封闭了山洞。他们两个成了大富翁。
我觉得,汤姆虽然调皮,但他却足智多谋,而且非常有男子汉的感觉。他会懂得照顾女孩子,还会想各种各样的办法。汤姆的胆子比其他人的大多了,他敢于冒险,敢于做一些有意义又比较危险的事情。其实,每个人不是只有缺点,在汤姆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冒险之前,大家只看他们的坏处,却从不看他们的优点,到了他们勇敢地回来时,大家却发现了他们很多的优点。其实人不只有缺点,更多的时候你要去发现别人的优点。
读后感600字 篇34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读后感600字 篇35
我没有认真阅读简爱这本书,但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知一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
简爱从一所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到了一份辅导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擦出了爱的火花。然而,在他们结婚的那天,他们意外地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妻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了庄园,遇到了他的表妹。就在简爱犹豫是否和表妹离开英国当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因为疯妻纵火而毁于一旦,自己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简爱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住在姑姑家里,不平等的待遇使她遭受欺凌,从小就遭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为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诚的情感和高尚的道德赢得了主人的尊重和爱,谁指望命运对她如此残酷,她为婚姻付出了无法计算的代价,但她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人最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学到的,小说的结局安排了这样的生活。虽然我们认为这样的结局太完美了,甚至这样_它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我仍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我们应该把人的价值放在一边=尊严爱这个公式的实现往往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疯狂到似乎为了和地位而埋葬爱情。穷与富之间选择富,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和人格抛弃一切,毫不犹豫。《简·爱》向我们展示的是一种简化复杂性,一种回归自然,一种追求全心全意付出的感觉,一种简化不计得失的感觉。它就像一杯冰水,净化每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读后感600字 篇36
今年暑假,我有幸阅读了由著名作家曹文轩教授所写的儿童文学小说《火印》。该书内容详实、层次分明、布局合理、描写生动;同时也表达出了书中主要人物的真情实感,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精品儿童文学小说。
这本书写了坡娃从狼群中救出了一匹马,它叫雪儿。它和坡娃是一家,在野狐峪过着安静、祥和的田园生活。后来,战争爆发了,雪儿被日军强行征走,身上烙下了一枚日本军营的火印。日本军官河野看中了雪儿,想把它变成自己的坐骑。但雪儿始终不肯接受河野的驾驭,它心中唯一的主人是:野狐峪的坡娃。由于雪儿的不屈和对抗,它沦为拉炮的战马,不得不忍受母子分离,遭遇种种磨难和屈辱。经过战火和苦难,主人坡娃将雪儿带回野狐峪,但它身上的火印,成为它终身的耻辱,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但雪儿最终获得了尊严。
我边读边联想到自己,自己以前学习态度并不是十分端正,对学习不喜欢钻研,不愿思考,没有坚持的毅力。学习成绩稍好一些就沾沾自喜。而书中的主人公坡娃非常有恒心、有毅力,一开始虽然没能救出雪儿,但他并没有放弃。尽管面临着杀身之祸的威胁,但他还是选择去救雪儿,直到把雪儿救出来为止。我一定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那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精神。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有信心、恒心与决心,要有一种刻苦钻研、锲而不舍的精神,最重要的是明白学习的目的和意义。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为之不断地付出努力与艰辛。只有这样,才能将学习学好。我想:“做任何事情都应这样。”
最后,我想对大家说:“如果有时间,就赶快去书店把这本书买来看一看,相信你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更深的感受。”
读后感600字 篇37
鲁迅的文章我读得不多,也就是在语文课本里接触过。读他的文章会让我有种很真实的感觉,虽然他的感情我无法真真切切的感受,但是我能够想象的出来,有一副这样的画面。读《阿长与山海经》也是一样,我能够在脑子里一点一点地描绘出长妈妈的样子——随着我的细细咀嚼。
鲁迅眼中的长妈妈一点都不“长”,她黄胖而矮,脖子上还有许多灸疮疤,但是她很可爱,睡觉摆成一个“大”字型,叫小时的鲁迅无奈。令我佩服的是长妈妈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也是小小的迅哥儿最烦的,正月初一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说“恭喜恭喜!”,说过之后再吃福橘,那这样一年就顺顺溜溜了。还有好多道理,令鲁迅记忆犹新,所以,在这篇文章里我见到了它们的影子。
文章中阿长与《山海经》的事件让我感动,也让鲁迅一生感动着。“我”对绘图的《山海经》的渴慕至极,以至于一坐下就想起,长妈妈来问了,“我”也只是随便对她说说,阿长她不是学者哪。可是没想到的是,不识字的长妈妈竟然在一年中仅有的几天告假时间里给小鲁迅买来了绘图的《山海经》!于是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那四本小小的书本,“我”渴慕已久的书,里面画着“我”渴慕已久的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长妈妈故去了这么久,她却依然让鲁迅又爱又恨,又敬又畏。这是篇很平实的文章,淡淡的就像清茶,但是透过它的“杯子”,我依然可以触摸到炽热的一点一滴。
读后感600字 篇38
我很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
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
读后感600字 篇39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断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对阿长和鲁迅先生有了新的认识。长妈妈一生坎坷,又渴望生活平安的劳动妇女。虽然粗俗、没有文化又好惹事端,但她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奇迹般的给小鲁迅买回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看不起她,最终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那里不仅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并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文中鲁迅对绘图的《山海经》的渴慕至极,以至于一坐下就想起,长妈妈来问了,“我”也只是随便对她说说,阿长她不是学者啊。可是没想到的是,不识字的长妈妈竟然在一年中仅有的几天告假时间里给小鲁迅买来了绘图的《山海经》!于是“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那四本小小的书本,“我”渴慕已久的书,里面画着“我”渴慕已久的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长妈妈故去了这么久,她却依然让鲁迅又爱又恨,又敬又畏。在那里我又想起我自我,妈妈整天这样的爱护我、疼着我难道我不应当报答吗
读后感600字 篇40
我的眼睛在流泪,我的心也在哭泣。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令人感到惋惜和愤怒的文章后,我的心被耻辱啃嗜着,被痛恨的烈火灼烧着,久久不能平静……
圆明园非常美丽,圆明园有一些名胜是仿照各地名胜建造的,有狮子林、平湖秋月、安澜园……,而且里面的文物很多,很壮观。圆明园占地约5000亩,水面占十分之四,大小山峦起伏,各态湖泊星罗棋布,凌空俯视如千岛之国。本园占地210公顷,水域约4/10。东部为园内最大水面福海,外围环列10个小岛,构成一处大型园林景区,共有10座园中园和建筑风景群。福海略呈方形,东西皆宽五六百米,水面开阔。盛时每逢阴历五月五日端午节和七月十五中元节,先后在此举行龙舟竞渡和放河灯等民俗活动。我真想去圆明园游览一番啊!
但是,好景不长,英、法联军在1860年的时候让美丽的圆明园变成了灰烬。更让我气愤的是:他们竟然当场拍卖文物!一个青铜铁器3英镑卖掉了!一副图画则1英镑卖掉了!这……这简直就是中国人的耻辱!
圆明园见证了大清帝国的繁荣与衰败。它奇特的建筑与创意是世人所无法想象的,虽然有专家、学者提出现在重修圆明园,但是,简单的重修与仿建怎样都无法弥补历史的缺憾!圆明园的毁灭已经成了一段不可改变的痛苦记忆。我们无法改变历史,但是我们却可以创造未来。今天,为了不让历史再次重演,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一定要谨记“不忘国耻,振兴中华”的誓言,努力学习,勇于攀登,掌握本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读后感600字 篇41
自从我学了《挑山工》这课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并且有着说不完的感受,今天终于可以借此畅所欲言了。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我在”等泰山时屡屡超过了挑山工。但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挑山工总是走在我们前面。于是我便有了成千上万个小问号,“我”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下,还以为挑山工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忍者、会飞檐走壁,并且还能日行千里呢。然而,他们并不是忍者,而只是他们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罢了。这点课文中写的清清楚楚:“我们得一个劲儿往前走,别看我们慢,走长了就跑到你们前头去了”。从这句看似普通的话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干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才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难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应该向挑山工学习吗?
生活中,我就是一个自负自大、做事半途而废的人。上学期由于我瞎猫捉死老鼠-----碰巧在期中考试中得了第一,自大的我便在下半学期中玩玩闹闹,上课交头接耳,作业敷衍了事、字迹潦草,最后在期末考试中才考了第三名,真让我后悔莫及。
还有一件事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那是某一年的暑假,我好不容易将作业做完后,便有了个大计划——记读书笔记。一开始,我兴致高昂,整整齐齐地记了一页,中间两天,我早已没了热情,最后,那个本早已音讯全无了,计划终以五天告终。我想,如果我坚持下去,那个本肯定已记满了书中的精华,成了无价之宝。难道只有挑山工们才有这样的精神吗?不!这不过是凡人的创举!同样是凡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这样的创举呢?
在以后的'生活中,挑山工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会使我拥有“凡人的创举”的!
读后感600字 篇42
《少年闰土》一课通过我的回忆,刻画了一个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有丰富常识的海边农村少年形象。表达了我与闰土短暂而真诚的友谊及对他的怀念之情。我在2017年5月7日下午听了师大附小熊海斌老师执教的《少年闰土》一课,感觉受益非浅。
熊老师开课就以课件的形式出现了少年闰土看瓜刺猹的画面。老师深情的朗诵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跨下逃走了。一段,将大家带入到了当时的情境当中,引人入胜。然后熊老师带领同学们整体感知课文,找出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看跳鱼儿四件事。熊老师重点讲解了看瓜刺猹一段,通过引导学生想象创设身临其境的感受,体会人物的心理活动,进行入情入境的朗读。熊老师对四角的天空处理犹为精妙。他出示四角的天空的画面,引导学生想象我在庭院里干什么?师生对答:冬天,闰土在雪地上捕鸟,我在干什么?夏天,闰土在海边拾贝壳,我在干什么?夜晚,闰土在瓜地里刺猹,我在干什么?潮汛来时,闰土在海边看长着两个脚的跳鱼儿,我在干什么?这样使学生理解为何一个衣食无忧的少爷会羡慕农村少年闰土,体会少年闰土勇敢、聪明、能干、活泼可爱的特点,同时体会作者所要表达的热爱农村生活,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
本课开课新颖独特,朗读入情入境,高潮跌起,引人入胜。值得商讨的是本课教学是否可做一些课后拓展,如课后阅读《故乡》原文。运用抓住人物语言、动作、神态了解人物内心的方法来体会长大后的我和闰土的内心活动,然后同学之间交流中年闰土是怎样一个人。将课内的学习方法用于课外的阅读实践当中,达到课内外的有机结合。
读后感600字 篇43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乔治.塞尔登作品。讲述的是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地铁车站的各种惊险、有趣的小故事。如果你没看这本书的话,里面的主人公你可能万万没想到,这竟然是一只被关在一个宝塔型,有7层多高,宝塔里面正中央还系着一个比蜜蜂大不了多少的小铃铛的笼子里的小蟋蟀。它本来住在乡下,但闻到腊肠的味道来到纽约,最后住在白利尼一家的报摊上的好听的名字。他还有个名字,叫做柴斯特。它与住在一根废弃的排水管出口的塔克老鼠与亨利猫,看守报摊的小男孩——玛利欧,唐人街中国古玩店的冯赛(因为是冯赛卖给他的蟋蟀笼,成了朋友。)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等人成了好朋友,而男孩子玛利欧是柴斯特的主人。
柴斯特不仅是一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还是一个会演奏圣歌、歌剧、意大利歌曲的蟋蟀,曾经用音乐折服过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呢,非常了不起。要不是柴斯特、亨利、塔克在宴会上忘乎所以,柴斯特就不会咬掉那一张相当于白利尼一家心血的一张两块元钱纸票,火灾也就不会发生,白利尼妈妈就不会死活认为说柴斯特是不祥之物,不过柴斯特也就不会把音乐天赋展现出来,其实柴斯特只想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取得马利欧母亲的谅解,但也就没有那壮观的几分钟——整个纽约都在听,只是倾听一只小蟋蟀天籁般的鸣奏。有人会问“怎么会有这么壮观的一幕呢?”“因为这只蟋蟀是从心中鸣奏出来的!”一位音乐老师抚
着心脏部位激动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这几分钟过后,本来平淡的报纸摊一下子兴隆起来,柴斯特帮了全家一个大忙,不过后来柴斯特离奇失踪,塔克老鼠与亨利猫都知道原因,白利尼一家继续坚守报摊,这个结局才完美谢幕。
音乐是个幸福的东西,音乐是个美妙的东西,音乐是个可以发生奇迹的东西??就让我们用音乐改变世界,用音乐改变人生,用音乐创造我们的未来吧!
读后感600字 篇44
谁能长期独处?谁能够孤身一人在慌岛上生活多年?谁能够给自己建造房屋,学会种植谷物并制造面包,学会用动物的皮为自己缝制衣服?反正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是自愧不如,因为我肯定是不能的。
27年中在慌岛上,他形单影只,孤独无援,但他完全靠自己独立的干。他是一个坚毅的人。没有工具,自己想办法制造,第一次做不成,重新在做,不做成不罢休。他不怕艰难困苦,在逆境中始终奋发向上,他热爱劳动,善于创造,敢于向自己索取生活资料。他能将劣境转变成适于生存的环境。
看完这个故事,让我倍受感动。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尽管生活的环境是那么的恶劣,生病了没有医生,发生灾难也要独自应对。要忍受着恐惧,忍受着孤独,但他却能安然处之,苦中做乐,让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
而我生活在一个拥有礼貌,物质优越的现代都市,却并不觉得快乐。每一天早上起来,为了一点小事情我都会与爸爸妈妈纠缠不休。令自己恼怒不已。我和鲁滨逊之间的距离竟然是这么大,我深深地感动。要以乐观,用心的态度应对每一天的生活。
鲁宾逊能独自应对每一个困难和挫折,我相信我也能。就算不能,也有很多朋友帮忙我应对,所以我不会孤独,寂寞。我也会慢慢地快乐起来,要在这个五彩的世界中露出色彩斑斓的笑容。
读后感600字 篇45
几年前,我一度认为《小王子》只是一本单纯的童话书,并且不屑于去看这本书。后来在某人的强烈推荐下才看了这本书。第一遍读的时候,感觉它就是一本普通的童话书,直到长大一些再读这本书,才懂得了它真正要传达的东西。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并遇见了小王子——神秘的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B612。飞行员作为叙述者,他转述了小王子为什么离开他的星球以及对六个星球的历险:他遇见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玫瑰园、扳道工、商贩、狐狸以及我们的叙述者飞行员本人的故事。
《小王子》虽然是童话书,但它也不仅仅是一本童话书。它的语言简单平实,字里行间却蕴含着满满的温情,要真正看懂文字后面的内容,甚至需要一定的人生阅历。
有一句话叫“少年不识愁滋味”。我想,说这句话的人一定不是一名“少年”。即使是少年,也有少年的“愁”——为了考试焦头烂额,对“大人世界”的一切明明无法理解,却要想尽办法去适应,在挣扎和不愿中走向成熟。小王子的经历,也是一个懵懂青涩的少年走向成熟的过程。小王子与我们一样,讨厌“大人”的呆板、刻薄、偏见,却又不得不经历这些成长的烦恼。
在生活中,太多太多的人在不断地催促我们:“你要赶紧长大”或者“你该长大了”。当然,成长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我们要随着年龄的增长承担更多的责任。但其实,有的时候,就算我们不停地走,也走不了多远。
成长告诉我们,我们应该长大了;生活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保持一颗童心。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颗B612——那颗小小的星球里面,装着我们最纯粹的情感,以及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