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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1
1.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2.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 术语
3.1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3 监控产品:列入监控计划中的进出口食品。
3.4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 工作依据
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 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 参考国际标准。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 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 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 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 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 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 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 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 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 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 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 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 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 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 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 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 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 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 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 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 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 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 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 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 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 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 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 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 监控计划的制订
6.1 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 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 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 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 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6.2.1.1 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 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 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 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 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 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2.1 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 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 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 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 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 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3.1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2.1 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 监控计划的实施
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有关单据见附件1-3。
7.1 实施方案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 取送样
7.2.1 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 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 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
7.3.1 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 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 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 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
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 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3 执行机构可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进行追踪取样检测,实验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7.4.4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调查原因,分析存在的风险,建立不合格结果追溯档案,记录调查过程、处理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将追踪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5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必要时可就特定产品/项目专门起草风险分析报告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6 监控结果超过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判为进/出口不合格结果,不允许相应产品进/出口。
7.5 监控结果报送
7.5.1 各直属局应按月按统一格式将监控结果汇总报监控秘书处,监控秘书处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
7.5.2 各直属局自主监控结果应与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监控结果分别报送。
7.5.3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将有关监控不合格结果及追踪调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8. 监控总结
8.1 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8.2 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各直属局应按时对年度监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8.2.2 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8.2.3 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8.2.4 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8.2.5 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3 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对各直属局上报的数据和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对年度全国监控工作进行总结,起草年度国家监控报告,经监控工作专家组审核修改后报主管部门。年度国家监控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3.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8.3.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8.3.3 综合风险分析。
8.3.4 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9. 监控结果的应用
9.1 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9.2 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9.3 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9.4 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10. 监督管理
应建立各级年度、半年、季度或不定期监控工作督查和自查制度,确保监控计划有效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包括:
10.1 各执行机构是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人员配置,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
10.2 各执行机构是否合理使用和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经费。
10.3 各执行机构是否落实年度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实施抽样和检测,是否存在集中抽样、集中检测现象,是否及时通报监控数据和有关风险信息,对监控结果是否有效应用。
10.4 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控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报告。各基准实验室是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开展有效培训。
10.5 基准实验室是否按要求收集有关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综述,开展项目研发,组织比对试验。
10.6 监控秘书处是否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控结果,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2
一、指导思想
我校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确立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护潜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食品安全工作思路,以平安校园建立活动为载体,在新的一年里,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
二、工作目标
1、学校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工作。
2、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3、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状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制、职责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构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学校实施食品配送制度。根据市、县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方案,20XX年,学校食堂100%实行副食品和米、面、油、蔬菜等食品定点配送定点采购,食品100%实行定点配送。
4、加大食堂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饮食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用心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我校专门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细化职责,层层抓落实,构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事故的危害。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潜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学校领导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用心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储、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师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落实严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一是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夜间巡逻,严把校门关;二是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3)加强校外门前摊点治理,营造安全卫生的学校饮食环境
学校门前、周边存在超多经营食品、糕点、油炸的摊点,这些摊点多数卫生状况较差,制售伪劣食品,只图盈利,不顾学生健康,是隐患的源头,务必堵住。学校门前和周边环境治理涉及到很多单位和部门,因此学校将主动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害学生健康权益的行为,在突击检查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
4、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学校根据实际状况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与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安全与管理的系列活动。安全问题与季节更换、气候变化、地理环境等条件密切相关,与周边学校安全事故、安全信息密切联系。学校在安全教育与管理过程中,一贯坚持正常性与阶段性工作结合、一般性与重点性工作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既能施行本校计划,又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3
伴着春天的到来,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天气的逐渐转暖,气候的变化,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幼儿园特拟定学期计划如下: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3、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4、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6、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9、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幼儿健康、晨间、卫生管理制度
做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卡及免疫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做好在园幼儿的年度体检,对体弱幼儿建立管理档案。
1、做好晨检工作,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天气气温在遂步回升,做好预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晨检注重入园幼儿的体温摸查;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
2、做好春夏季节的幼儿健康护理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春夏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夏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3、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
4、做好每周带量食谱的制定,并严格监督执行;幼儿膳食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对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开展幼儿心理教育,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5、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每天卫生检查每天卫生公布、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以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6、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实行以老带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7、做好期末各项统计,写期末保健工作总结,认真做好年报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继续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做到每年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作和校园超市放心店建设工作。
3、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严格把关。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环境卫生、厨房废弃物的处理、监管、对消毒液的使用监管、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5
为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辖区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20xx年xx社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传达、贯彻并落实好新都区政府及有关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居委会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联合执法和入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工作要设专人管理,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三、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定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前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杜绝传染病源,并不断向其宣传、传授食品卫生知识。
五、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的检查监督。
六、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七、居委会可聘请居民代表做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让关大居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和烹饪技能评比活动,使居民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同时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时掌握各食品经营户的思想动态,以避免可能的不良事件的发生。
十、加强店铺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经营户的电器设备多、多使用明火,对电线老化问题、防火安全疏散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员工防火和火灾处理的常识培训,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一、各食品经营户的员工,上岗必须执上岗证,严格体检制度,做好自身卫生整洁。
十二、要求各食品经营户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强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加强对辖区内小副食店、小饭馆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十六、各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卫生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七、居委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各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将上报上级部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6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拟定我校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
四、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校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
六、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我们不会有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我校一定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为我校师生创造一个健康绿色的就餐环境。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篇7
为了提高食堂员工的素质,保证学校食堂的出品安全,特制定如下食堂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要求
1.餐厅新近从业人员要提前一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按规定在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培训证,待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烹饪技术厨师与厨艺资料学习!
2.组织餐厅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不少于一小时的有关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的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能积极的找出问题、发现问题来杜绝隐患的发生。 烹饪技术厨师与厨艺资料学习!
3.餐厅从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试卷考试,目的是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从业人员的思想逐步走向正规,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满足在教职工学生就餐的需求。 烹饪技术厨师与厨艺资料学习!
二、学习内容与时间的安排《意识卫生管理知识》
1.第1-2周学习第一章中的第一节《卫生管理的基本内容》。
2.第3-4周学习第二节《卫生管理的基本措施》。
3.第5-6周学习第三节《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4.第7-8周学习第二章《食品的腐败变质》的第一节《食品腐败的原因》。
5.第9-10周学习第二节《食品腐败变质的过程与特征》。
6.第11-12周学习第三节《腐败变质食品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处理原则》。
7.第13-14周学习第三章《食品的感官检查》的第一节《食品感官检查的内容》。
8.第15-16周学习第二节《感官检查的方法》。
9.第17-18周学习第三节《粮油食品的感官检查》。
10.第19-20周学习第四节《肉以及肉制品的感官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