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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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县区村级财务专项检查.

项目达到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规范梅县区村级财务的管理,规范村级干部发放奖励性补贴的'情况,遏制农村腐败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村级财务公开透明。

主要内容:

(1)20xx年发放奖励性补贴情况(140个村)、20xx年发放奖励性补贴情况(92个村)

(2)20xx年往来款项情况,视情况往前追溯(200个)

(3)20xx年1-7月份的账务情况(200个)

项目开始实施时间:20xx年8月30日

项目完成时间:11月30日

项目已经按计划全部完成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有关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县区府[20xx]29号)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定点采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和拨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入545600元,项目采取聘请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的方式,项目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组织梅县区村级财务专项检查,对梅县区村级财务管理存才的问题、村级干部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的情况等方面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二)具体绩效情况

1、产出数量:年初设定目标≤200个村,全年实际完成200个村。

2、产出质量:主要从项目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实施目的方均按工作要求完成全面完成,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合同,验收合格率达100%。

3、产出成本:实际支出54.56万元

4、产出时效:均在20xx年内完成

5、产生的经济效益:退回违规发放资金226058.6元。

6、产生的社会效益:规范好农村财务管理,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我县对20xx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xx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实际在职人员9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2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xx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20xx年财政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及综合补助6769.2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9.7万元,县本级5500万元,其中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xx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其中中央305.2万元,县本级14.3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6449.7万元。

2、2020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19.56万元,共357个行政村卫生室。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印发了《桂阳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桂卫发[2018]6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和考核。20xx年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年度进购3450万元,全年销售3330万元。

2、集中举办了全县乡村医生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布暑和动员,

3、制订并下发绩效考核文件。制定和下发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项绩效考核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疗服务等3个绩效考核细则与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行为。

4、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全年卫健局实行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卫生院实行对卫生室每季度一次的督导考核。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xx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基药配送到位率偏低,群众用药较困难。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0-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xx年和xx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xx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优属意识。xx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xx年新兵家属15人,xx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xx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xx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xx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xx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xx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公共文化阵地持续优化。红色交通纪念馆、秋林镇红星村村史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阵地建成开放,文化馆完成升级打造,图书馆升级打造有序推进。博物馆创建为梓州历史文化科普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村镇25个、市级示范村镇2个;“三馆”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各种在线服务。二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数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县建成县应急广播平台1个、乡镇前端33个、村(社区)前端462个、应急广播接收终端7478套、县镇村视频调度会议系统496套、城区防洪应急广播40套,通达率、长响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三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创作音乐故事剧《红色交通站—红蝴蝶》、音诗舞《启航.烈烈忠魂》等精品力作近10个。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等,开展文艺活动40余场。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策划文物宣传、文艺展演、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开办书画研修班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亲历者大型口述史—听亲历者讲述”临展,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学党史·读经典”等系列活动,吸引观众近5万人次。支持群众文艺团体、戏曲团队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

(二)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表述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xx年全系统项目资金共计22056.9483 万元,其中县级安排项目20397.1783万元,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1659.77 万元。预算下达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资金情况:机关20943.3483万元;文化馆110.6万元;图书馆63万元;文物管理所940万元。其中机关项目资金17478.4万元主要用于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和西部写生基地道路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20xx年整个系统全年完成项目预算21356万元,占预算96.8%,全系统有7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其中文物管理所500万元、机关2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完成情况

20xx年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执行,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按月执行,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补贴等情况,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按项目进度执行,其他特定项目除上级资金预算下达较晚无法实现,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

20xx年我局一是以夯牢基础为目的,文旅融合发展相得益彰。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有力。编制《三台县“两江一湖”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北坝、乐安《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创建梓州杜甫草堂、红花园脱贫攻坚等省级研学基地2家,培育具备研学课程设计及活动执行的承办机构2家。举办春季赏花季等乡村文旅系列活动2个。组织经营业主到明月村考察学习,文旅能人参加省级培训1期,6位文旅能人进入省库。研学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打造1个特色品牌和构建“1356N”基地建设规划战略目标,构建“一营多基”“3+2”(3天在营地,2天到基地开展研学教育活动)的研学教育体系,形成营地引领、基地协同的研学教育模式,在东南西北中5个片区打造10条精品线路,提升全县研学旅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旅运营推介提质增效。利用《川报观察》《学习强国》、“文旅三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宣传三台文旅100余次。组织各类文旅产品参加陕甘川宁旅游博览会等推介活动6次。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重庆北碚区等对接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积极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宽窄巷子旅游专题推介会活动,编印《三台旅游画册》,提升县域文旅影响力。

二是是以保护传承为使命,文化遗产利用亮点纷呈。文物保护不断加强。推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4个,在国家文物局新增立项2个、申报专项资金项目3个。查处2起在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组织公示重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消防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野外抢救性保护4次,协助完成全县石窟寺调查、涪江流域郪王城遗址考古调查等项目。开展“革命文物展览展示”问题排查,完成县域内红色资源普查。邀请省级专家进行馆藏品鉴定,新增珍贵文物124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15件)。非遗传承得到巩固。以“创意天府、动感绵碚、遇见梓州”为主题组织首届川渝文创设计大赛,评选奖项118名。组织非遗传承人和项目参加省市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潼川豆豉、剪纸等非遗项目在科博会、国际非遗节精彩展示。组织非遗传承人申报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全年非遗传承人入选全省文旅能人3名、突出贡献能人1名。宣传普及方式多样。制播“三台文物有话说”专题节目,在三台电视台、三台文旅等平台展播。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班”公益课程。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送戏下乡等活动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多角度、多形式、多途径讲解文物及背后的故事。与绵阳、遂宁等市、县博物馆开展馆际交流,组织藏品参与“四川宋代窖藏文物精品展”。

三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文旅市场监管稳定有序。市场监管常态化。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业主的具体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组织星级酒店、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培训,狠抓防汛减灾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等专项检查,守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关键环节精细化。加强重要时段、重点点位安全生产监管,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守疫情防控红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3次,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拉网式检查两轮。“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10次,检查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60余次。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落实鲁班水库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按时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未完成项目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机关文化旅游资金,未完成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今后工作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评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资金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8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xx﹞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xx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xx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xx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xx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xx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xx]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办学特色,有效地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但通过这次自评自查,发现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我们亟需处理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外出务工子女教育带来新问题。外出务工子女在学习基础上参差不齐,如何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外出务工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积极探索并实践有效的管理办法拷问着教育的智慧。

2.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目前,师生生活与行政办公用房紧张,学校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尚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教师自身素质现状(年龄老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4.硬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利用率偏低。

5.评价体系不完善。

6.教育科研力量还不够,经验不足。

今后的工作思路:

1.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学校配套设施。要继续依靠政府、争取社会、发动企业家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完成学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设施,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与维护体系,提升现代装备水平。

2.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和反馈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在财务管理、教职工奖惩等方面实行公开,提高教职工民主监督水平;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抓好以师德、师风、收费问题为重点的行风评议工作,争取让师生放心,让群众满意,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绩效考核更加合理化、透明化。

4.加大教育科研投入,通过校本教研和小课题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能力。

总之,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谱写我校教育灿烂辉煌的美好篇章,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一、项目的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七项“卫生健康”第1条“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条款以及第5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条款。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是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的基本保证国家近几年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治能力,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城乡卫生发展,鼓励、引导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提高卫生资源的配置使用效率。突出抓好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新冠等重点疾病预防,切实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实现以上目标,就必须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并逐步使之医疗现代化、先进化。

3.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健康是人最宝贵的财富,无论是自身的发展、自我价值的实现,还是社会发展的参与和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都必须以身体健康为前提。而发展卫生事业正是人民健康的保障。只有卫生事业发展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才会有保障,才能投身经济建设之中。

4、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医院在全县医疗机构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共安全提出了严峻挑战。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治体系,对于及时有效地应对交通事故、疾病抢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进一步加强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改善医疗环境和布局,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基本需求。

5、是医疗体制改革、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完善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救治能力又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医院加强自身建设,防治结合与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及配套设施、环境的现代化,是改善医疗体系落后现状的重大举措,将大大增强医院综合实力,大大提高医院综合竞争能力。特别是医院在不断完善医疗体系,适应市场经济、技术力量与医疗设备配套有较好基础的前提下,医院各项工作将会进入一个更加完善的良性循环。

6、是公共机构建设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居住区文化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城市品位的提高和医疗环境改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要。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医院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条件,提升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使医院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资源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对全县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全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显著提升全县的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援水平,增强中医院的医疗卫生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符合医院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同时中医院已为本项目的实施做了必要的技术准备。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可大力改善中医院的医疗条件和诊疗水平,对提高医疗质量、拓宽医疗业务范围、满足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建设和发展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影响极大,对中医药医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升、各级医护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人民群众就医更加方便,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工程,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措施。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内乡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内财[20xx]7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自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意见》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按照《意见》及宛财绩效(20xx)4号“关于做号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结合本县情况下发了“内财(20xx)50号《关于做好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就20xx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规范操作,提高自评工作质量

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评,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设置适应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特点,真正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在评价方法上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并要求单位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将结合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和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截止目前已安排24个部门,9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金额4.2亿元。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观念陈旧,需要再宣传、再认识、再提高,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项目指标体系不完善,自上至下没有相应的项目指标体系可参照,对于项目无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不能及时运用,对于县本级项目,由于县本级资金有限,一些项目都是一次性项目,因此评价结果很难在以后得到准确运用。

项目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委〔20xx〕-8)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制定我区20xx年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0号),并于12月25日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阶段的工作。

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选点

20xx年我区财政绩效评价遵循“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绩效评价的所属时段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选取了10个项目支出、5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资金66,028,400.00元,分别为: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2,194,400.00元;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1,976,000.00元;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部门整体支出17,143,600.00元;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部门整体支出25,148,000.00元;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部门整体支出9,754,300.00元;

6.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1,180,000.00元;

7.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810,000.00元;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支出1,543,000.00元;

9.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支出800,000.00元;

10.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支出405,000.00元;

11.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支出706,000.00元;

12.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58,600.00元;

1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14.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支出500,000.00元;

15.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支出369,500.00元;

16.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财政政策支出440,000.00元。

(二)开展评价

我局作为重点绩效评价牵头部门,在具体评价阶段,负责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积极开展自评;20xx年8月1日至12月25日,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组成评价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目前,如期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整体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5个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7.41分,其中: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74.40分;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69.92分;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85分;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79.54分;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78.17分。

(二)项目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共选取了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平均得分88.22分,其中:

1.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84.57分;

2.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86.7分;

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87.4分;

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86.9分;

5.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91.03分;

6.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90分;

7.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90分;

8.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秸秆禁烧”项目89.11分;

9.遂宁经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90.35分;

10.遂宁市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片区排水管网清掏工程”项目86.13分。

(三)政策评价结果

根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国资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区级财政支出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开财金发〔20xx〕88号),此次选取了社会事业局“三免一补”1个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得分97.4分。

三、主要问题

(一)部门整体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1)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预算管理方面,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56.83%,比值较大,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2.61%,目标要求进度40%,9月实际执行进度36.73%,目标要求进度67.5%,11月实际执行进度64.00 %,目标要求进度82.5%,执行进度缓慢。编制预算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不够,导致编制出的预算不够全面和准确。

(2)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54,333.44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89,789.37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18.9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184.00万元,预算调整数是1,674.00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490.00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1.39%。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4)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15,881,568.00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10,350,974.84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65.18%。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

(5)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遂宁市龙坪中小学校20xx年财政资金年初预算715.96万元,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为347.79万元。全年预算调剂金额与年初预算数的比值为48.57%。部门全年预算调剂金额/部门年初部门预算数远大于区财政局标准值10%。在公用经费支出控制方面,由于财政对于教育拨款的特殊性,此笔预算金额需要按照秋季学校在校生人数进行拨款,因此,无法在年初进行预算,而是直接进行追加拨款,在绩效评价此项得分中,根据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评分,此项得分为0分,我们在实际现场工作中,对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支出依据以及报销签字流程等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无预算列支

遂宁市富源实验学校:20xx年富源实验学校无预算列支印刷费265,073.75元、邮电费14,566.72元、物业管理费139,238.00元、维修维护费266,094.30元、租赁费34,519.00元、会议费67,172.00元、培训费11,345.00元、专用材料费96,439.00元、其他交通费用8,170.00元。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的规定。

3.执行进度缓慢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xx年6月实际执行进度13.60%,9月实际执行进度31.12%,11月实际执行进度54.50%,与目标要求进度存在较大偏差。

4.财经手续不完善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抽查20xx年7月记11号凭证,其中部分加班餐费报销未附相应的菜单,不符合遂宁市环境保护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环开[20xx]15号》通知中关于加班误餐费报销管理规定“报销时必须要有加班用餐审批表、正规发票、菜单,‘三单’齐全,填写无误并由具体经办人找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公用经费的预算执行支出控制效果不佳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20xx年,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52.00万元,决算数61.00万元,差异率=(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年初预算数=17.31%,偏差度在10%-20%之间。

6.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资产管理方面,未对部门固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项目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金额存在一定偏差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经查证,绩效目标按照教室灯1050元/套,黑板灯990元/套预算,计教室灯873x1050=91.665万元、黑板灯273x990=27.027万元,合计118.692万元,预算金额118万元,绩效目标制定超过预算金额。

(2)“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706,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资金607,000.00元,实际招标签订合同价格为607,000.00元,项目预算偏差率达14.02%。

2.预决算金额差异较大,部分项目超预算执行

(1)“健康教室改造”项目:20xx年四川省遂宁高级实验学校校本部健康教室改造项目支出,20xx年初预算资金118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项目发生118.401万元,超预算执行。

(2)“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依据签订的合同期限按季度支付款项,20xx年按合同规定实际支付金额期限未达到12个月(新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4月10日至10月9日2个季度已按合同支付计量费用63.61万元,10月10日至12月31日计量未满1季度,按合同约定,20xx年暂不需支付该时间段费用),20xx年实际资金支出未包含10月10日至12月31日金额。20xx年预算时按项目全年发生金额编制预算,导致20xx年实际支出金额与预算金额出现较大偏差,预算完成率不高。建设交运局20xx年国省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资金结余资金较大,未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

(3)“成南达万高铁站项目场站及线路所涉及的农房测绘”项目:项目预算资金计划800,000.00元,实际发生资金支出331,875.46元,预算编制准确率较低。

(4)“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20xx年11月26日退役军人中心收到遂宁市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拨付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5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中心共进行1批次集中关爱帮扶,帮扶人数达4人,帮扶资金合计17,490.00元,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仅为3.50%。由于收到项目资金的时间接近20xx年底,辖区内符合关爱帮扶条件的对象人数较少,导致申请关爱帮扶资金的人员仅为4人,退役军人中心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项目资金发放实施办法及时将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位。

3.合同签订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7月-20xx年7月保安、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订金额为250,824.00元/年(20,902.00元/月),按中标通知书计算金额应为286,656.00元/年(中标通知书为三年金额859,968.00元)。

4.决策依据欠缺

“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租赁办公用房,只有租赁合同,相关会议纪要及审批记录等文件未集中管理,因年限久远和人员变动的原因,保存不完善,无法提供。

5.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

(1)“物业管理费”项目:20xx年度办公用房租赁费480,000.00元,实际支付0.00元,未按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房屋租赁费。

(2)“秸秆禁烧”项目:根据各镇、街道与遂宁立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显示,服务费按大春小春两季分别支付。上半年在7月底前,下半年在11月底前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根据各镇、街道办提供秸秆项目支出凭证显示,存在20xx年上半年支付立源公司20xx年下半年、20xx年下半年支付20xx年上半年秸秆收储的款项。预算执行率为89.13%。

6.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1)“国省道干线、遂乐路运维服务”项目:该项目原合同已于20xx年到期并重新组织实施相关程序,但新的三年期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起,招投标程序较缓慢。20xx年4月10日前的项目计量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单独与承包单位签订了短期续约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36.48万元,此短期合同未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实施。

(2)“秸秆禁烧”项目:该项目20xx年暂未进行相关招投标程序。

7.项目建设滞后

“河湖划界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经开区统筹中心将开善河、新桥河划界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以60.7万元于20xx年11月4日中标,并于20xx年11月10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该项目完成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但直到20xx年6月28日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才移交技术文件并办理完成数据入库手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项目。

8.会计核算有误

“秸秆禁烧”项目:北固镇20xx年11月33号凭证中,将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费用2,000.00元,制作清明横幅费用3,800.00元在秸秆禁烧经费中进行列支。

9.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秸秆禁烧”项目:暂未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其他

(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①村卫生室组织管理不到位,责任医生服务意识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站室以年龄较大的乡村医生为主,年轻医生不愿意到站室工作,个别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平台操作不熟练,对规范知识掌握较为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②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流动人口较多,加上健康意识不强,主动积极性不高,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难度较大;

③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未达到动态管理,信息未及时更新,新建档案较少,有部分居民在辖区常住,但仍未建档;

④健康教育方面:讲座参与人员不够;

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率未达到85%。

(2)“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项目:

①帮扶对象覆盖面稍窄。部分下岗失业志愿兵进入公益性岗位后,除去五险一金,实际领到工资1,600.00余元,且家属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退役军人,现已享受职工养老金且家庭环境不太富裕的退役军人等群体对于帮扶的需要为较为迫切,但是现行的《遂宁市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实施办法》文件没有明确针对这部分困难退役军人是否可以提供帮扶。

②单户医疗帮扶资金较低。身患慢病和重病的退役军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00元,且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对象,按自付部分的10%-20%给予帮扶,但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00元。按现行生活条件及物价,且重病(癌症)较多,建议予以调整到不超过10,000.00元。

(三)政策评价存在的问题

1.编制项目预算时,绩效目标设定不完善,只上报了发放人数和发放金额,未对目标的全面性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设定。

2.未编制自评报告。此政策项目实施分版块较细,“三免一补”政策管理缺乏统一性,自评报告编制未能落实到部门。

四、结果运用及整改建议

(一)结果运用

根据遂开工委发〔20xx〕8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一是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和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二管委会目标绩效办要配合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管委会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并占一定分值;区党群部要将预算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切实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促公开

1.自评报告公开。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在门户网站将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2.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按照“谁评价、谁公开”原则,区财政局在完成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政策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后,汇总绩效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并形成正式文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督促整改、完善制度

1.对照整改。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区财政局《绩效评价问题及整改建议》的建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须逐一对照核查,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予以纠正改进。

2.完善制度。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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