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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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

“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麻木、摧残、冷漠、绝望紧紧扼住咽喉,只有活着的意志给读者以最后的喘息。

压抑——这是我在读完《活着》后最大的感受。我感到震惊,作者竟能用那么平淡的语言,那么短短几十万字诉说完一个人如此悲痛的一生!

全书最残忍之处莫过于作者一次次将主角逼入死地,又透露给读者一丝柳暗花明般的喜悦与希望,正当所有人期待着美好生活将要降临时作者又毫不犹豫地、铁青着脸,让那些善良的人儿倒在血泊之中。在你还错愕着回不过神儿的时候,故事已经只剩下一位叙述者和一位旁观者了。

置身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革的大背景下,似乎每个人的悲惨下场都与时代的迫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抽干了血,凤霞难产死在手术台上,二喜因公殉职留下可怜的苦根因太饥饿而吃豆子被撑死……这些死因离奇而又残酷,太过真实而显得与现今格格不入,无怪有人怒斥这简直是“时代精神的倒退”。

诚然,《活着》写得太残酷了,残酷得仿佛是在再一次揭开文革时期人们血淋淋的伤疤,它仿佛是又一部试图诉说时代悲剧的“伤痕文学”。不愿再忆及人类文明倒退惨剧的人们高举“时代精神”的旗帜呼吁人们“回归当下”,呼吁作家不要再写《活着》一类的作品……《活着》真的只是一部充满时代悲剧的小说吗?我更愿意关注《活着》的另一条线索——人性的救赎。

那是他人的救赎——即使福贵输光了家产,即使挺着大肚子在众人面前被福贵打倒在地,家珍不哭不怨只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人们鄙夷福贵的行为,为家珍的忍气吞声而打抱不平,但也更为家珍的不离不弃、温柔体贴而感动。还记得有庆为心爱的羊求情、凤霞偷偷跑回家看父母、二喜孝顺地伺候岳父……纵使全书有太多的悲凉,那一丝丝温暖仍能直抵人心深处。我无法说是亲情让福贵从此振作,但确实是父亲的死将他从“败家子”的混乱生活中拯救出来;是母亲的死让他感到自责,感到亲情的珍贵;是孙子让他从儿女的死中缓过来,给予他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然而世事不遂人愿,在亲人一个个逝去后,正当我们都平静地看着孙子苦根的死将成为压倒福贵的最后一根稻草时,他没有选择死亡,那是最后的救赎——自我的救赎。“福贵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经历了太多生死,福贵最终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他在审视自己的一生之后明白了“活着”的最大意义就是坚强地活着。尽管自己太过平庸,尽管有太多不幸,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卑微的小人物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他们能做的最伟大的事莫过于纵使有太多死的理由,仍无怨无悔地活下去。如果说前半生的福贵太过软弱无能,而后半生的他是勇敢的:直面死亡,坚强地活着。这一切源于救赎——他人的救赎给予他暂时活下去的动力,而自我的救赎更是赋予他毫无理由地选择活下去,去拥抱一切接踵而来的幸福、苦难、轰动与平凡的力量。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源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这是作者余华对其作品的诠释。而我认为全书最大的意义也就是在探索活着的意义,无论是他人的救赎——他人赋予的生命意义,还是自我的救赎——直面活着的真谛。所谓的“过于惨痛”的悲剧不过是带有夸张与情感冲击力的艺术手法。

所以,与其说《活着》是悲痛的时代印记,我更愿相信它是在诉说美好的人性救赎。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

偶然的机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我深深的被书中的人物简·爱吸引了。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姨母家里。家人的虐待和歧视,让简·爱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的性格。终于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爱情与生活。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简·爱在劳渥德学习的经历。逃离了处处遭受排挤的姨母家,转而来到学校,但是迎接她的不是美好的学习时光,而是学校施主布罗科·赫斯特的侮辱和诋毁。当众的肆意谩骂,赤裸裸的诽谤嫁祸,让简·爱在全校师生的眼里成了忘恩负义的人,走到哪里都伴随着别人小声的议论。压力并没有让简爱自暴自弃,在同伴的鼓舞下,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内心,简·爱坚持了下来。不断地奋发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习不断进步,最终用成绩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尊重。

简·爱的经历,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学习生活,相比简·爱,我庆幸的是自己出生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互尊互爱。学习中更多的压力来自学习本身。今年我刚刚升入初一,各门学科知识范围都扩大并且变的更难了。老师上的每一节课,新知识的量都很多,想在课堂上完全弄明白不太可能,还需要课后不断的理解和练习。不算太聪明的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不是太好,几个星期学习下来,我发现自己好多知识点都不是很明白,因为害羞也不敢去请教老师。最坏的结果终于出现了,昨天老师教的还没学会,今天就已经又有新的内容下来了,就这样恶性循环,题目不会做,考试结果也不理想。我深深的感到了有心无力,我想选择放弃。此刻我觉得我就是简·爱,被这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简·爱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放弃?“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简·爱》中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父母对我的期望,我一直记在脑子里。我不能做一个软弱和愚蠢的人,就像简·爱一样,她选择了坚强。而我为了自己和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更加不能这样放弃。困难就是弹簧,你强他就弱,人家一份努力就能获得成功,如果我需要三份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话,我愿意付出这三份努力。

我由衷的敬佩夏洛蒂·勃朗特,二百多年前的她塑造的简·爱这个人物,也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创造出来的,她通过文字的方式,把命运面前选择坚强的精神传递给了世界上的所有人,让每一个处在困境中的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朝着梦想不断前进。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4

《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堪称“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具有非凡的艺术成就,因此,这部巨著被拍成了电视剧,出现了新老版红楼梦,演员也将书中的人物角色演得惟妙惟肖,但不管演得如何,还是觉得自己通过品味书中的一字一句来在脑海中形成对人物的印象,这比被电视剧演员角色定格来的真实。

印象中,《红楼梦》作者曹雪芹通过一系列情节将书中人物形象描写得生动有趣,以此来表现当时封建社会的许多方方面面,堪称经典,许多文学家对其艺术价值均给予了很高评价。

在书中,最突出的人物形象无疑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以贾宝玉与林黛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线索,折射出封建社会的弊端,诠释了它由盛到衰的必然规律。有人评价林黛玉细腻、多愁善感的性格注定只能当"情人",而虚伪会做人的薛宝钗能巧妙笼络封建家长,可以当宝玉的妻子,这种评价也许正确,但是对于爱情这种东西,至今也没有人能够很好地了解和掌握它,即使是IQ200、多理智聪明的人,碰到感情这种奇妙的东西,瞬间也会变成白痴,谁也无法评价爱情的好坏,也许只有当事人才知其中的美妙,尽管宝玉与黛玉无法步入婚姻的殿堂,但他们也不会为昔日的相知相许而后悔,不管宝钗的生活过得多成功,在爱情里,她一直都是个局外人。

暂且不从封建社会各种腐朽的等级制度的角度来看待这本书,可认识从”真善美“的角度来浅谈书中人物,因为在现代社会,真善美这三种品德可以说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林黛玉身上虽然有许多弱点,如她的贵族小姐脾气,但她用她的敏感多疑,她的痛苦和眼泪来反抗统治阶级的压迫,她用那”比刀子还厉害“的言语来揭露和嘲讽贵族家庭中种种丑行与黑暗,比起薛宝钗表面端庄淑女,内心深隐心计,林黛玉的真情流露更显出她的真诚。贾宝玉作为大家族的少爷,却表现出当时少见的对仆人的尊重与亲爱,尽管贾环有意用滚烫的蜡油烫伤宝玉,但他还在为贾环打掩护,对仆人也没有主仆界限,金钏受辱身死,宝玉念念不忘,不顾给凤姐过生日这等大事,偷偷跑到郊外冷清之处洒泪祭奠,他的善、美的心灵美,真叫人珍惜。

一部堪称经典的巨著,他的好绝不至于此,但值得细细品味,在现代社会,用现代的思想来看待这部作品,来找寻那些逐渐被人遗忘的真善美,这也不失为一种精神享受。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5

在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但一直由于各种物质原因又或者是贪玩调皮的野性没有看成。今天将从图书馆借来的《家》看完了,让我浑身上下有一种急需解放的渴望。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觉慧一直怀着热血与激情却苦于没有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就像一口深藏着暗涌的枯井,等待着人们深入的挖掘。

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觉慧的激烈与不满和在一旁屈服顺从的觉新形式鲜明的对比,这是新老思想的冲突。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当然在这一股激流中也有着像鸣凤那样的悲剧,有点懦弱,有点自卑,到最后也做出了不屈服封建礼制,忠诚于自己和爱情的选择。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因为这封建礼制埋藏了多少年轻的生命,让多少本该享受自由爱情的女子成了陪葬品。但另一方面我又在庆辛,正是那些敢于直视封建传统的不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的先进人们的努力,才能有自由、解放的今天!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6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7

提起卡夫卡的短篇小说,人们就会立即想到《变形记》。

小说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的旅行推销员。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的父母和妹妹看到他在早晨7 点之后还没有走出自己的房间,都感到极度惊讶。随后,公司里的经理亲自登门询问他没到的原因。在家人和公司经理的催促下,他挣扎着起床去开门。可是他的变化越来越大,彻底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新形象吓跑了经理,几乎吓晕了母亲。于是,格雷高尔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家人看到他的感觉只有恐惧和厌恶,他成为家中的丑闻,成为亲人的累赘。最终家人不能再容忍他了,而他也由于长期不吃东西,最后悄然死去。

格雷高尔的变形仅仅是表面上的,他真正的内心仍然执著于以往的一切。例如:他早晨醒来后,脑子里仍然考虑的是他的差事,除了饮食上爱好的变化外,他几乎保留了以往的一切习惯,包括对墙上那幅画像的喜爱,为了阻止房中家具被搬走,他招来了父亲那只几乎令自己丧命的苹果。换言之,格雷高尔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异心”。

“变形”了又如何?保持一颗乐观、向上的心态,生活依旧很美好,而心中的的理想也不会随之动摇,仍要执著的追求,但是,仍要认清现实的状态,搞不清楚状况的人,不容易获得成功与尊重。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8

在《三国志》里,记载诸葛亮是一个聪明的人,但在赤壁大战中,诸葛亮错用关羽,而关羽还当年过五关斩六将时曹操不杀之恩,结果放虎归山,曹操得以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后在驻守荆州的人选上,他又错选关羽,结果荆州失守,关羽被杀。

在这两次事件中,其源都出自于两次错用关羽,且皆显示出了诸葛亮的错用人。从这说来,诸葛亮并非聪明的人,而一些古人虽都被记载为聪明的人,但其实并不一定聪明。

与诸葛亮同时期的周瑜聪资过人,帮孙权打的胜仗也不少,也同时被史书记载为聪明人,打他却因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而打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含憾而死。这妒忌之心乃兵家之忌,周瑜犯了忌而死,还能说周瑜是个聪明人吗?

答案是不能。越是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陷入泥潭,正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多了,负担也就重了,也比一般人要易陷、深陷。聪明的人自然就思维活跃,想的自然也就多了,想的`多了自然也就越容易犯忌、犯错。而普通人想法不想他们那么复杂,看事情更简单些,有些忌讳、错误也就比聪明人更易避免。

而聪明人不聪明往往是他们不能善观,善用和善弃他们的聪明。

善观,即善于观察当前事件和局势,诸葛亮两次错用关羽的做法就是个实例。他明知曹操对关羽有恩,而关羽怀有还恩之心,却依然让关羽在华容道上把关。如果当时诸葛亮大观局势,观察到了这点,让关、张或关、赵二人位置互换,便可使得关羽还恩,又捉住了曹操,岂不两全其美?遗憾的是聪明的诸葛亮没有聪明地做到。

善用,即善于使用自己的聪明,在这点上美国汽车大王福特就是个例子。

福特研制出了第一部属于自己的汽车引擎,后来又推广了汽车,成功发展了自己的汽车事实,身家亿万。福特也因此被冲昏头脑,变得骄傲自大,不汲取别人的意见,最终使得公司惨败。

如果福特能够善用聪明使头脑冷静思考,善用聪明不犯骄傲自大的忌讳、不犯错,事情也许就会从另个方向发展了。周瑜亦是如此,如其善用才智使之第一时间意识到忌与错,便可避免犯忌、犯错以至死亡了。而这聪明的二人也都没能聪明地做到。

善弃,即善于放弃他们的聪明。当聪明过多时便是负担,就像聪明的思维虑事一样。而这时懂得去放弃些聪明把感情和思想放空,以空白的角度,客观全面的去观大局,切小意,才是最理智的。的确,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经历的人多少会带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但这不正是更考验他们的善弃吗?

只有善弃了再加上善观和善用,才是真正的聪明,才会却得理智的成功。只是令人叹息的是他们都没聪明地做到,只得让人感叹:聪明人也不聪明啊!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9

可能是在家庭的环境的熏陶之下,我从小就能阅读下载到何种书籍,因为爸爸妈妈皆是老师,所以家里的学习氛围一直都很好,家里也有着一个书房,里面堆放着各种名著,我闲来没事也是阅读下载了不少,慢慢的我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现在我到了大学依旧是如此,就算我有再繁忙的学业,我也不会丢弃自己的这个习惯,每周绝对会去学校图书馆借一本书看,这早已成了稀松平常的事情了。

读书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安静下来,不去想任何东西,当我心情烦躁的时候,读书能让我的心境平和下来,当我迷茫无助的时候,书中的知识也会给我指点方向,当我孤独无助的时候,书籍就是我最好的伙伴……一个饱览群书的人才可以真正的理解什么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些东西是你话再多钱都买不到的,唯有自己去阅读下载去领会,十多年的读书生涯,让我这个人都变的不一样起来,有同学说我这人为人敞亮,一眼都能看的透彻,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和我结识。也有同学说,我对于很多事情总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思想,觉得我这个人很有趣,甚至我的老师也觉得我与众不同,不说脏话,为人谦卑,给他一种高尚的感觉。这都是读书影响我的东西,读一本好书,就像是跟在很多高尚的人在聊天,那我怎么可能不受其影响。对于读书我也是有着自己的.一些心得。

不读无益之书,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盗版书就出来了,思想不正,三观不正,胡言乱语的书籍多的是,我从来都不会去读这类的书籍,因为我知道那无遗就是借着读书的名义堕落自己,读书这么多年,我见过很多同学被小说被迷了眼的,上课在看,下课在看,回到寝室的时候还在看,整个人完全的沉浸在别人的世界里面,无法自拔,最终荒废学业。

读书可以让人领略到很多的东西,就拿我们中国的四大名著来说,你能看到桃园三结义的兄弟情深、你能看到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英雄气概,你能看到神魔鬼怪世界的曲折离奇,你还能看到封建社会是一个大家庭的兴衰消亡……书一本你要能用心去读,这样才能尝试着去跟作者交谈,体会到作者写这本书的用意,这样你才能从中受益。

在安静的环境下读书是最好的,读书是可以让你忽略耳边的嘈杂,但是宁静而致远,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你才能读懂书中更多的东西,那样你看一本书的效率也是最高的,并不是说你看完一本书知道了里面的情节、内容、人物你就算是读书了,你没有弄清楚这本书所要传递的思想,那么就仍需再次细细的阅读下载体会。

读书真的可以使一个的人的思想、眼界都宽阔起来。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0

最近阅读了姜戎所著图书《狼图腾》,此书是是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讲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位知青在内蒙古草原插队时与草原狼、游牧民族相依相存的故事。

农耕民族汉族崇拜的是龙图腾,农耕民族的龙图腾充满羊性的胆小与懦弱,代表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缺乏进取与创造。而身处内蒙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崇拜狼图腾。而这本书,正是以此为核心,带领我由好奇,到了解,最后融入其中。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60年代,内蒙古最后一块靠近边境的原始草原。这里的游牧民族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养殖着牛、羊,与草原狼一起维护着草原的生态平衡。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他们对狼充满了憎恨,它们猎杀羊群,对人类也存在很大威胁,破坏它们的家园和安定的生活。同时,游牧民族又对狼充满了敬畏之情。书中写到,住在毕力格老人家的知青陈陈刚入草原不久就孤身遭遇狼群,亲眼目睹了狼的智慧与凶残,侥幸逃脱后他却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狼。在毕力格老人的介绍指引下,他渐渐的了解了狼的习性,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游牧民族把祸害人类的狼作为精神的象征。使游牧民族对狼有敬畏之情的便是狼具有独特的优良品质,它们不仅吃羊,也吃其他破坏草原生态的野生食草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避免草原沙化。它们极具战斗天赋,它们是为战斗而生的,从一出生开始,它们就利用各种计策谋求生存,无论是声东击西,诱敌深入;还是以逸待劳,欲擒故纵,他们总是与人进行智慧较量,并屡屡取胜。作者借陈陈之口,形象而生动地表达出了狼的智慧与勇敢,在狼头的带领下,调兵遣将,围猎畜群;为了报复人类的贪婪进行的残酷而壮烈的战役。

狼的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狼的本领及智慧也不说与生俱来的,它们也是在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略的环境,还有来自人类的威胁,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中。这是一种危机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也愈加强烈,放松就会被淘汰,所以文明应该有狼的这种危机意识。

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无往不利。现在是竞争社会,同时也是需要合作的社会,所以,我们应该具备狼一样的团队意识,相互合作,相互信任,实现共赢。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危机四伏的我们,也应该具备狼的血性和勇气,积极主动的去面对困难,迎接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大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1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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