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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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乡镇绩效考核方案(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1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农村环境建设“星级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把农村环境建设纳入镇争创县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镇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管理有新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具体目标是:

1、到2014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14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14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二、建设任务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4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14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四、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奖惩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14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14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14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2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

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3

切实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和服务效率,根据《xx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理解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资料;

(二)医务人员的考核资料。

三、考核方法

1、县(区)卫生局设立两个中心,即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业务管理中心,分别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卫生院由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年初分别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3、会计核算中心于每年年初综合各卫生院的财政补助、上年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和收支结余等因素,确定卫生院当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补助的资金分月预拨到卫生院,年终考核统一进行结算。

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xx%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业务收入结余的可分配部分(为剔除以下6项之后的结余:预留事业基金、计提修购基金、社会保障支出、固定工资支出、专项补贴支出、公用经费用支出。提足以上六项之后的结余方可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如当月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应从绩效工资开始从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但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120%。个人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xx%(兼职人员每另兼一职绩效工资最高限额可提高5-8个百分点)。

4、业务管理中心对卫生院考核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一次,确定考核等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院院委会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按月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业务管理中心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一)对卫生院的考核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方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理解服务的状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1、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标准服务量折合值x工作数量=折算后工作数量)。

2、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3、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1、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xx分以上的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以为合格xx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其当年xx%的财政补助经费,且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xx%,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解聘)院长职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xx%;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对院长予以适当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对卫生院职工的考核

1、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xx分为良好,xx分以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xx%,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5。

3、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个人绩效工资=卫生院当月绩效工资总额x个人考核工作量/全院职工考核工作总量。

个人考核工作量=个人岗位系数x个人折算后工作量x个人考核系数六、监督管理

(一)每年年初要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财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卫生院预算安排和费用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乱挤乱摊费用,对计提的发展基金使用要计划、有监管。

业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理解职工的监督。

(四)卫生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为全面提高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以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为目标,加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确保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目标的实现,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决定》、《市委实施意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科技服务为重点,以利益导身为切入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村级管理服务,使全乡的计划生育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四大工程”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六化”服务,全面组织实施优生促进、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生殖健康四大工程;积极推进市级优质服务先进乡创建,提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政策的知晓率;提高认识,认真把关,着力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力求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管理模式,加强药具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培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创建工作标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全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0以内,连续三年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无计划外多孩生育,晚婚率达80%以上,晚育率达80%以上,避孕及时率达到85%以上,统计合格率达98%以上。

(二)“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全面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初见成效,群众的婚育观念有明显转变,育龄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三)生育证发放合格率,生殖健康服务率,随访率均达98%以上,连续三年无选择性终止妊娠,当年有生育现象的夫妇接受优生优育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达60%以上。

(四)加强计划生育家庭资格审查,全乡2010年新增二户奖扶家庭。

(五)根据计生统计台帐改革的要求,提高认识,计真把关,确保人口计生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进度和质量,坚决杜绝统计中漏报、瞒报、迟报现象。

(六)认真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知情选择,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有效率达到98%以上。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确保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运转正常;完善药具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工作,公文写作格式明确药具管理人员,做到制度健全,规范管理。

(八)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连续五年全乡无集体上访,无恶性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到“三无”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

(九)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规范的村民自治村达90%以上,其中:村民自治模范达到60%以上。

(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合格村协会达到95%以上。

(十一)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局面基本形成,按规定投入到位,利益导向,社会保障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独生子女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优质服务工作,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乡属各站所的工作,做到共认或互认抽查结果,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乡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抓认识促落实,抓重点促实效,抓好协调促发展,抓好总结促宣传,最终形成统一、和谐、权威、互效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各种多政、多头、重复工作问题。

四、乡属各站所、各村委会及中心校职责

(一)村民委员会职责

1.在乡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完成本村的各项指标任务。

2.签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

3.村委会与每对已婚育龄夫妇签定自治合同。

4.建立优质服务活动档案,建立信息汇集、分析、反馈制度,做到活动有记录,汇报及时并把痕迹管理贯穿于始终。

5.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乡计生服务站职责

1.组织制定优质服务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相关的工作制度。

2.及时向区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汇报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研究优质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进一步加强乡计生服务管理所的规范化建设。

4.做好优质服务的中期及终期评估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

5.计生服务站做好优质服务乡(镇)创建工作,力争把我乡建成为优质服务乡。

责收集、整理、管理好优质服务工作的痕迹材料。

(三)乡卫生院职责

1.对在优质服务工作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协助乡计生站和相关部门做好“创优“各项工作。

3.向计生部门提供人工流产率,住院分娩率和孕产妇死亡数据信息。

4.负责建立门诊,开展性病、艾滋病的预防。

(四)中心校职责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5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

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

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

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切实提高全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区卫生局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意识,正确评价各卫生室、相关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卫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护和调动其工作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透过考核,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公共卫生服务资料,依据各级考核办法,结合实际,以加强科学指导和贴合工作实际。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原则。明确考核程序、资料、标准,所有按照规定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相关科室均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实施和进展状况,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日常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考核,透过全面考核促进机构服务潜力的不断提高。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资料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厕及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

(四)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状况。包括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力度、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状况;资金分配、使用和财务管理状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状况等。

(五)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辖区内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考核。

四、考核对象

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卫生院相关关科室、村卫生室。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每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状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或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网络考核和信息化管理。

(六)考核采取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实施效果等状况,对应考核标准和方法计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综合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数与划拨经费挂钩;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根据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统筹安排。

(二)考核成绩连续3次前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连续3次后三名的卫生室,全年综合成绩扣5分;考核成绩连续2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给予卫生室室长黄牌警告;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位于全镇末位的卫生室,全院通报批评。

(三)实行督办制。对同样问题连续出现两次未改正的,对卫生室和项目执行科室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7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市农村环境建设“星级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现阶段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把农村环境建设纳入镇争创县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镇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我镇农村环境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农村环境建设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新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基础设施有新的改观、农村社会管理有新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新的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具体目标是:

1、到2014年6月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建立一批二星级、三星级村(社区)示范点。

2、2014年底,全镇二星级村(社区)占50%,争取建立一批级村(社区)示范点。

3、2014年底,各村(社区)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级的村(社区)量达50%,加快推进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创建和示范工作。

4、到“十二五”末,全镇所有村(社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其中,四星级、五星级村(社区)达到50%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突破。

二、建设任务

在治脏、治乱的基础上,逐步把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创建、生态建设等纳入农村环境建设范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富裕乡村、美好乡村、幸福乡村。

1、农村产业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畜禽向健康养殖小区集中”的思路,以省道两边和花八路为中心,重点发展苗木观光及生态农业示范片,在王富路和范疃路两边打造企业养殖小区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深入挖掘农村的产业经济、生态平衡、观光体验、文化科普、辐射示范等功能,促进农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土地整理建设工程为抓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整片综合整治,建成较大规模连片高标准农田。

2、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文化等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广大农村思想文化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一社一品”和“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活动,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3、卫生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农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和土地整理整村推进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饮用水源保护、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等项目综合治理。各村(社区)要建立一块0.5亩的垃圾填埋场所,每100户居民要有一座无公害化公厕。要打造一个交通方便、村庄相对较小便于管理的自然村,作为本村的环境卫生亮点,以点带面进行推广;对镇村保洁员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天早晨7:30至10:30,下午2:00至4:30保洁员必须在岗在位。村(社区)保洁员原则上归村居直接管理,村居要有专人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管理督查,如发现保洁员不在岗,可报告镇市容中队,市容中队可根据不在岗情况一次扣除保洁员100元工资。镇市容大队对村居保洁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保洁员不在岗且保洁区未保洁干净,罚村包组干部、保洁员各100元。

4、生态绿化建设。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全完善镇村绿化规划,认真落实植树造林补贴政策和绿化管护责任制,大力开展村镇、农村道路、水库塘坝等绿化,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农田林网建设。每个行政村开展“五个一”绿化工程,即:一块成片造林、一个自然村庄绿化、一条道路绿化、一条渠道绿化、一座塘坝(包括小II型水库)绿化。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4年2月31日前)为组织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具体动员部署。

2、第二阶段(2014年3月15日前)为上报阶段。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星级创建体制机制,全面启动星级分类评选方案,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上报,但不得低于一星级标准。

3、第三阶段。到今年6底为常态考评与典型培育阶段。在市、县常态考评和不定期暗访的基础上,镇市容中队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督促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建设一批各类星级乡镇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4、第四阶段。到年终为集中验收阶段。镇市容中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排名,实施严格奖惩。具体考评方法见附表(镇村居环境卫生精细化评比标准)。

四、加强组织保障,严格奖惩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织,明确领导分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做到“六有”,即:有专门组织领导、有专项规章制度、有专职保洁队伍、有稳定工作经费、有检查考评制度、有监督监管体系,确保运行有效、管理到位、群众满意。

2、切实落实责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报镇市容中队。

3、加大投入力度。镇将设立农村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奖补。自2014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考核结果奖励和偏远村环卫设施设备建设。

4、强化监督检查。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全镇。

5、完善奖惩措施。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设置星级乡镇标准,建立升降级制度,推动村(社区)达标。

6、每月在接受市、县检查考评中,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到县电视台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位列全市、县倒数第二、三名的村(社区)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责令整改。

7、在常态考评通报的基础上,每年对村(社区)农村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进行总评比排名。总排名为镇月常态考评加权成绩和市、县抽查成绩加权之和。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前三位的村(社区)另加10分,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一位的村(社区)倒扣10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四位与后四位之间的村(社区)年终考评加5分,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的村(社区),检查结果排名在全市、县后二、三位的村(社区)不加分。

8、2014年度,接受市、县环境卫生检查验收中仍未达到一星级标准的村(社区),对村书记进行问责;在2014年级其以后的年度检查中降为星外等级的,限期整改,重新申报验收。整改后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对其村书记、主任进行问责。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全面提高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以创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为目标,加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确保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目标的实现,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决定》、《市委实施意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科技服务为重点,以利益导身为切入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村级管理服务,使全乡的计划生育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四大工程”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六化”服务,全面组织实施优生促进、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生殖健康四大工程;积极推进市级优质服务先进乡创建,提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政策的知晓率;提高认识,认真把关,着力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力求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管理模式,加强药具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培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创建工作标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全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0以内,连续三年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无计划外多孩生育,晚婚率达80%以上,晚育率达80%以上,避孕及时率达到85%以上,统计合格率达98%以上。

(二)“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活动全面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初见成效,群众的婚育观念有明显转变,育龄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三)生育证发放合格率,生殖健康服务率,随访率均达98%以上,连续三年无选择性终止妊娠,当年有生育现象的夫妇接受优生优育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达60%以上。

(四)加强计划生育家庭资格审查,全乡2010年新增二户奖扶家庭。

(五)根据计生统计台帐改革的要求,提高认识,计真把关,确保人口计生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进度和质量,坚决杜绝统计中漏报、瞒报、迟报现象。

(六)认真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知情选择,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有效率达到98%以上。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确保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运转正常;完善药具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工作,公文写作格式明确药具管理人员,做到制度健全,规范管理。

(八)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连续五年全乡无集体上访,无恶性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到“三无”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

(九)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规范的村民自治村达90%以上,其中:村民自治模范达到60%以上。

(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合格村协会达到95%以上。

(十一)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局面基本形成,按规定投入到位,利益导向,社会保障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独生子女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优质服务工作,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乡属各站所的工作,做到共认或互认抽查结果,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乡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抓认识促落实,抓重点促实效,抓好协调促发展,抓好总结促宣传,最终形成统一、和谐、权威、互效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各种多政、多头、重复工作问题。

四、乡属各站所、各村委会及中心校职责

(一)村民委员会职责

1.在乡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完成本村的各项指标任务。

2.签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

3.村委会与每对已婚育龄夫妇签定自治合同。

4.建立优质服务活动档案,建立信息汇集、分析、反馈制度,做到活动有记录,汇报及时并把痕迹管理贯穿于始终。

5.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乡计生服务站职责

1.组织制定优质服务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相关的工作制度。

2.及时向区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汇报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研究优质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进一步加强乡计生服务管理所的规范化建设。

4.做好优质服务的中期及终期评估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

5.计生服务站做好优质服务乡(镇)创建工作,力争把我乡建成为优质服务乡。

责收集、整理、管理好优质服务工作的痕迹材料。

(三)乡卫生院职责

1.对在优质服务工作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协助乡计生站和相关部门做好“创优“各项工作。

3.向计生部门提供人工流产率,住院分娩率和孕产妇死亡数据信息。

4.负责建立门诊,开展性病、艾滋病的预防。

(四)中心校职责

乡镇绩效考核方案 篇9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用心性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资料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状况的考核。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村卫生室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乡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资料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资料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小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小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用心性。乡村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乡卫生室对照《小水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邀请财政所共同参与。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15%,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每季度进行卫生室考核。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状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要掌握本辖区内重点人群的具体数字,走访5—10个管理对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乡卫生院参照县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乡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资料、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卫生室每

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六、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状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小水乡XX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群众”,依次分别奖励800元、500元和3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乡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一名,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扣50元/天。全年累计超过2次的扣100元,含2次。

5、违反会议制度,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6、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xx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7、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群众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8、卫生室负责人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卫生室负责人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

9、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负责人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群众;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基本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七、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务必透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加强培训学习。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乡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3、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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