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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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质量是教育事业的生命线,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为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我局根据滁州市教育局统一布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学校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全市教育系统各校领导教学为本的意识,认真分析各校教学质量现状,理清工作思路,研究提升教学质量策略,探索建立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我市中小学办学水平,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面提升全体学生的素质和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制度,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以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为重点,坚持向管理要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以规范管理保障和促进教学质量提升。转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方式,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形成“管、办、评”分离的新型现代管理机制。转变学校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思想,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学习服务。优化学校内部管理,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切实改变我市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不断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为教师和学生创设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逐步完善校长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校长队伍“人才库”,加强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评选奖励优秀校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加强常规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切实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强化教育局业务科室的视导作用,经常深入学校,定期、不定期对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指导,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狠抓教风的转变,学校领导和教研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课堂,加强常态管理与监控,经常性地对教师教学常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教风的转化,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重要保证。

(二)把握关键,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课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构建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各校要强化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意识,全面优化课堂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探究、学会合作。引导广大教师以课题研究为切入口,主动研究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进一步落实中学以学科组为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的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分会要牵头开展分片、分校、分类的集体备课活动,每周每学科学校集体备课不得少于1次,特别要针对当前薄弱学科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大力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搞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测,创建“有效课堂”,要使绝大多数学生当堂达到教学目标,对个别听不懂、没学会的学生,要通过课后辅导及时帮助解决。各中小学要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以教研分会、学校为单位探索新授课、讲评课、复习课等不同课型的结构特征,努力探讨各种课型的最佳模式,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教育局教研人员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农村中小学,下移到课堂、教师和学生中,采取随堂听课、评课、当场反馈的方式,密切关注教师的课堂活动,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定性、定量的检测,以此引导教师全力追寻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同时积极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推广具有先进理念的课堂教学模式,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课堂教学示范,以期在更大范围内获得效益最大化,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立足根本,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加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采用专、兼职教研员相结合的办法,充实教研力量,提高教研水平,切实发挥教研对教学工作的导向、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举办农村中小学校管理人员骨干培训班,加大农村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和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适应现代教育的能力。建立健全城镇支援农村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城区中小学教师轮流到村级小学或教学点任教、城区学校派教师到农村学校蹲点指导、农村学校派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等工作。健全教师评优制度,定期评选优秀教师,树立先进教师典型,开展优秀教师巡回报告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四、时间和步骤

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与发动阶段(5月—6月10日)。召开全市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滁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各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明确我市开展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组织各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围绕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学评估、教师素质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制约提高教学质量的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策略,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详细的.学校活动工作方案,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会、讨论会,对本项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校工作方案要有具体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并于6月上旬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8月)。扎实开展各项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并对每项活动进行广泛地讨论交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通过不同方式呈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益的成果。

第三阶段:推广与深化阶段(9月—20xx年1月)。针对在实施与展示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与差距,各校要制定具体的对策意见,形成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办法、措施,总结提升典型经验,推广成功做法。

第四阶段:总结与表彰阶段(20xx年2月)。我局将组成“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检查组,采取过程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之中。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效测评和监控,不仅有助于师生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推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从而保证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为此,教务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学质量评估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

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指导思想: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调动师生教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

二、教学质量评估的范围

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系列: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师师德和教风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三个方面。

2、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系列:包括作业质量测评、考试质量测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专业见习(实习)质量测评等。

3、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校级(主要是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等。

三、教学质量评估的具体内容

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方案另行颁布。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见附件1),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同行评议分。

(2)学生评议。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见附件2),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议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教师同行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教学常规教师自查表》(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各系组织教学督查员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每月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教学巡视员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每月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员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填写《教学事故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各系分别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7)。各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信息员反馈。由各系选派的教学信息员每月填写一份《教学信息员反馈表》(见附件8),直接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再由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后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随机听课评课。校领导、教务处干部、教学巡视员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随机听课评议表》(见附件9),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表》(见附件 10)。

(2)听课活动。除了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填写统一印发的《教师听课记录本》之外,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本室公开课或示范课1-2次,全室教师参与听课、评课,填写《公开课评课记录表》(见附件11 )。

(3)教研室工作评估。每两年对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进行一次评估,由各教研室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申请表》后,教务处组织专人根据《教研室工作评估表》(见附件12)进行审核评分,从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全校先进教研室,予以公布表彰。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表》(见附件13)的指标内容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2)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每四年对全校各系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系级教学工作评估表》(另行颁布)进行量化评分。

四、教学质量评估的运行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3、每学期初第1-2周统一布署,第1-18周教学运转调控,第9-15周检测评估,第15-17周总结交流。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xx〕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字〔20xx〕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154号)精神,结合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意义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形成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教育工作者投身课改,形成民主、和谐高效的课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轻负担高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系统的教育理论为支撑,引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传统型学校”向“现代型学校”转变;教育教学工作由原来的重“智育”,轻“德、体、美”向“全面发展”转变;课堂教学由原来的“学生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教学目标由原来的重“知识灌输”向“知能并重”转变。

(二)综合性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全程评价、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初中毕业班的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毕业班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价,还要对小学的各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对初、高中非毕业班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也要进行检测评价;不仅要对中小学的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还要对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不仅重结果,还要重过程。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做到“查实情,重实效”。依照《通辽市普通中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定期系统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详细的归因分析,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对象,以期改进工作。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根据管理层级、权限,实施市、旗县、校三级评价。

(一)市级评价范围

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对各旗县市区小学、初中进行抽测。旗县普通高中由市、旗县两级联合评价。

(二)旗县级评价范围

旗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旗县所辖的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同时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评价旗县所辖高中。

(三)校级评价范围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学点由所辖中心校进行评价)。

以上三级被评价的学校均包括蒙古语授课的学校。

四、评价内容

(一)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学生依法入学、在校生巩固等。

(二)德育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落实,德育课程的建设,德育活动的开展等。

(三)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内教基字〔20xx〕18号)、《通辽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课程改革方案的落实、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成绩、学生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作业量等。

(四)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情况,学校干部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的措施、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教师的学历达标情况,教师任课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任课情况,干部教师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进修和教研情况,校本研训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蓝青工程、名师工程的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五)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建设与使用等。

(六)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掌握,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措施,《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经验总结。尤其注重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

(七)特色办学。主要包括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办学的可行性方案、立项、实施过程和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见《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终结性评价,以一学年为一个小周期,一般安排在下个学年初,形成学年评价报告;以三年为一个大周期,形成三年评价的结论性报告。过程性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二)具体方法

主要采取听、看、谈、测的方法进行。

听,即听工作汇报、听课。

看,即看资料、看教师的'备课教案、看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

谈,即座谈、访谈。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测,即测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进行测评。

六、评价结果的产生及运用

(一)评价结果的产生

按年度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逐一量化,给出结论,分析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价报告。对市直中小学和旗县高中,直接反馈给学校;对抽查的旗县小学、初中,以旗县为单位反馈。

(二)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教育教学质量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价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整体评价工作。各旗县市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评价领导机构,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成立专家评估组。市、旗、校三级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评估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业化的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持续和有效开展,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市、旗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旗县、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好本评价方案精神,严格按照《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真正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5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6

一、考核内容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7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意义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形成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教育工作者投身课改,形成民主、和谐高效的课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轻负担高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系统的教育理论为支撑,引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传统型学校”向“现代型学校”转变;教育教学工作由原来的重“智育”,轻“德、体、美”向“全面发展”转变;课堂教学由原来的“学生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教学目标由原来的重“知识灌输”向“知能并重”转变。

(二)综合性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全程评价、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初中毕业班的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毕业班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价,还要对小学的各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对初、高中非毕业班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也要进行检测评价;不仅要对中小学的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还要对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不仅重结果,还要重过程。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做到“查实情,重实效”。依照《通辽市普通中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定期系统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详细的归因分析,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对象,以期改进工作。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根据管理层级、权限,实施市、旗县、校三级评价。

(一)市级评价范围

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对各旗县市区小学、初中进行抽测。旗县普通高中由市、旗县两级联合评价。

(二)旗县级评价范围

旗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旗县所辖的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同时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评价旗县所辖高中。

(三)校级评价范围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教学点由所辖中心校进行评价)。

以上三级被评价的学校均包括蒙古语授课的学校。

四、评价内容

(一)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学生依法入学、在校生巩固等。

(二)德育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落实,德育课程的建设,德育活动的开展等。

(三)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内教基字〔20xx〕18号)、《通辽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课程改革方案的落实、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成绩、学生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作业量等。

(四)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情况,学校干部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的措施、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教师的学历达标情况,教师任课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任课情况,干部教师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进修和教研情况,校本研训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蓝青工程、名师工程的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五)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建设与使用等。

(六)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掌握,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措施,《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经验总结。尤其注重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

(七)特色办学。主要包括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办学的可行性方案、立项、实施过程和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见《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终结性评价,以一学年为一个小周期,一般安排在下个学年初,形成学年评价报告;以三年为一个大周期,形成三年评价的结论性报告。过程性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二)具体方法

主要采取听、看、谈、测的方法进行。

听,即听工作汇报、听课。

看,即看资料、看教师的备课教案、看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

谈,即座谈、访谈。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测,即测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进行测评。

六、评价结果的产生及运用

(一)评价结果的产生

按年度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逐一量化,给出结论,分析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价报告。对市直中小学和旗县高中,直接反馈给学校;对抽查的旗县小学、初中,以旗县为单位反馈。

(二)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教育教学质量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价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整体评价工作。各旗县市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评价领导机构,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成立专家评估组。市、旗、校三级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评估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业化的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持续和有效开展,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市、旗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旗县、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好本评价方案精神,严格按照《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真正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8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四、考核程序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六、考核组织和领导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9

一、检查时间

12月17日—12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内容:

1、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包括教案、课件、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习题集、作业记分册、辅导答疑情况、本学期科研成果、教学小结等九项教学指标。

3、教师的教学小结,其内容包括:

①重点可以谈谈自己在本学期就所担任课程教学改革方面的情况。如谈谈对课程体系及内容、对教材的处理以及课程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等方面教学改革的体会;

②对提高学生素质和培养学生能力以及学风的意见或建议;

③对师德建设的意见与看法。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情况;

2、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各系要将本系实践教学情况、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等列入期末检查资料;

3、实验室建设情况。

三、检查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内容 地点

12月21——25日

期末教学检查资料准备、各系自查

各系

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各系自定时间召开

各系

12月25日17:00前

教学秘书将各系期末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

各系

12月26日

将附表5学生、教师座谈会安排表报教务处

12月27日上午

教务处到各系检查9项指标,听取意见

各系

12月28日17:30

教学秘书将各系教学资料送交展览区

教学A301

12月28-29日下午第3节

教学资料展览

教学A301

12月30日14:30

教学经验交流会(各系推荐一名教师参与)

教学A4301

1、检查时有课的人员正常进课堂;

2、如遇学校会议等特殊情况,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系应于规定时间完成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12月25日17:00前将自查总结(包括附表1、附表2、附表3,全部交电子版),交教务处。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包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较差教师名单、典型事例、本学期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及教学改革的经验与体会。

(二)各系要组织检查小组,严抓自查环节,做到实事求是,对各项教学资料做出客观评价,并指定材料填报人(每系一名或每教研室一名)。

(三)各系要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每位专、兼职教师的每门课至少听一次,听课人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学秘书汇总后与自查总结按照时间要求一并交教务处。

(四)教师在进行教学资料准备时,要求每门课程装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帖上附表4,写清楚每项材料的整理情况。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0

一、背景及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普通高中从“分层发展”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转变,我省暂停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工作,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批次没有根本改变。为推进普通高中的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快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决定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发展。

三、基本原则

注重过程,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突出辐射效应,促进学校在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好表率和引领。

四、申报的条件

有三年以上办学经历的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五、评估组织和程序

(一)评估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承办具体事务。同时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

(二)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评估分为学校自评、县市区预评估后申报、市级评估三个程序。

1.自评。学校对照《阜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及《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评;自评达到优秀等级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申报。县市区所属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预评估,初步认定达到优秀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3.评估。市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六、评估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生综合素质、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A级指标),分为B级指标27条、C级指标76条,总分1000分。为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另设附加分部分。具体内容见《评估细则》。

(二)学校评估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 其中A级指标中“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三项须不低于本项总分8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1.学校所在县(市区)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没有扶持薄弱高中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或工作没有明显成效;

2.学校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因学校责任而导致学生死亡事故;

3.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学校高中规模过小且不足24个班,或班额超过56人;

6.学校没有实施高、初中分离办学的;

7.尚未有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8.其他情况不适合参加评估的。

七、结果使用

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审核专家评估情况,提出认定意见,评估结果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享受省级示范高级中学的政策待遇,但同时必须履行省级示范高中的义务。

八、其他

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修订此评估方案。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1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11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3日—11月17日,为院(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院(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评教评学评管;

2.教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调、停课情况,教材使用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5.实验教学计划、课表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教师教案情况,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实验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等;

6.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总结;

7.新修教学大纲工作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学生处及院(部)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将着重对课堂教学奖初评复评工作、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或解决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2

本学期我校以《自治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五项工程”为指导,以稳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为目标,以“五条禁令”和“五项工程”的落实为抓手,立足我校教育发展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以求真、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今年是我校实现三年发展规划最关键的一年,学校面临的就是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让家长和社会满意的学校,扩大知名度,向名校目标迈进。具体做法如下:

一、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狠抓不懈。

常规做好、细节抓严、过程抓实是我校领导抓教学工作始终如一坚持的方法。开学初教务处安排各学科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校本培训计划和网络教研计划,修改了课堂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对教师候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教学的每个环节做了严格要求。加强住宿生晚自习辅导工作,结合教育局下发的教育行风“五条禁令”,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学校行风工作要求和《教学质量管理办法》。做到严谨治学,为形成良好的教风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人为本,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完整科学的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制度管理能使工作有序进行,但要发挥教师潜在的能动性则要靠学校灵活富有人情化的管理。我校领导本着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管理理念精心做好各自所负责的工作,心系学校的发展。尊重和赏识教师,放大每位教师的优点、让每位教师感受到自己在学校很重要,有用武之地。结合教研室教师教学能力竞赛活动,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学科能力竞赛活动,对竞赛成绩优秀的教师命名“教学能手”。学校利用学校网站、展板、广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让他们的成绩、荣誉广泛传播。学校领导关心教师的生活工作情况,随时送上关心和问候,同时教育老师以“阳光”心态对待工作和学习。克服工作上倦怠,以满腔的激情投入每天的工作。

三、抓教师素质的提升,打造名师。

1、落实我校“强师工程”计划。一个学校成功取决于教师。学校领导包年级包学科进行指导,同时给教师上示范课,安排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行一帮一说课、做课、评课活动。“结对帮扶”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尤其对新任九年级的教师加强帮扶,每周安排最少两节原来的教师上示范课,领导和教师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课堂上。定期开展教学工作检查,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行精细化教学管理。领导听课40节以上、组长20节、教师15节。无论工作头绪有多少,手头事情有多少,每天推门听课已形成工作习惯。

2、加大校本教研的力度,苦练内功。学校每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学习、一次校本教研活动、一次教研组活动,同时安排教师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每周三落实集体备课制,成立以年级为单位的备课组,充分发挥备课组长的作用,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同课异构、找问题,找差距、落实课程标准。教研活动的重点也放在如何上好每一堂课、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提高课堂的时效性上。

3、请进来,走出去,学习科学的教学理念和课堂教学的方法为我所用,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组织教师外出听课,派教师外出观摩学习。积极开展网络教研活动,调动教师参与网络教研的积极性,将网络教研工作纳入到教师的业务考核中。针对学校教师的具体情况,教务处利用星期二、三下午时间对教师进行大规模、高层次的计算机操作培训。五十岁以下的教师能熟练运用和操作,加强教师基本功培训,对教师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等方面进行提高。加大教学奖惩的力度,对教学成绩和教学论文的撰写、发表方面给以重奖。对学习进步的和成绩优异的学生加大奖励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奖励面,极大的提高了师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购买了教学用书和器材,尽量满足教学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每周三下午充分发挥音体美计算机英语特长教师的成立了七个活动小组,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了各种活动,学生积极性高,家长反映强烈。

四、开展二期“课堂质量工程”达标活动。

制定切合实际的达标活动计划安排,开展经常性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保证达标率100%,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教师提高课堂实效。本学期分文理两组搞好英语组、理化组的达标活动。

五、深入进行“有效教学、有效课堂”活动。

关注课堂实际,关爱学困生,进一步强化“导师制”工作。领导和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听课诊断课堂上的问题并及时协同教师一起解决。课堂上重在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和技巧。课堂上要精讲精练的问题,安排每班定期到阅览室上好阅读课。提倡把课堂还给学生,多提问、多指导学困生,同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使孩子愉快的学习,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六、大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在全市质量监测和学校组织的测查中,部分学科的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及格率达100%。加大中考研究力度,重视对中间学生的培养、促进和提高,多与外校交流共享资源,注重模拟考试的效度,试卷和考试应有梯度,由易到难。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力求使我校实现“保二争一”的目标。

邵刚中学现有教学班12个,在校学生达685名,虽然还有许多困难,但我校教职工有信心把学校办好,向着我们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3

一、评估的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二、评估对象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

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评估内容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五、评估的实施办法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六、系部评估办法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六、评估结果的核定与应用

1.评估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记载,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评估得分在60-90分的课程,以学生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不再进行修正和复核。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科。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4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审,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要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一体化教学课程等。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内容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由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部分构成。其中领导评教占20%,同行评教占40%(其中同行听课占30%,教案和作业批改等占10%),学生评教占40%。

1、领导评教。

领导评教由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和被评议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领导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由本院部教师通过检查被评议教师的教案、随堂听课(纯实验教师主要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过程)以及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进行打分。教案检查主要从教案的格式和内容两方面进行评价;随堂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检查主要通过作业布置量、学生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记录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打分。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被评议教师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通过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授课教师对自己的授课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没有使用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个别院部,可按照同样的评教标准,通过手工的方式评教后再进行汇总。

(二)考核方法

学校对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评议均给出了固定的评议内容和分值,各单项评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评议结束后,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得分,按照领导评议占20%,教案检查、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占10%,课堂教学(或实验准备及过程)占30%,学生评教占40%的比例折合分数,得出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要对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格次确定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的考核格次。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当前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者,不论其最后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立即停止其授课资格,由院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限期整改提高。一学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进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授课资格。若三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需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的考核结果及格次比例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该考核评审活动依托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六、考核要求

该考核评审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部要将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所有被评议教师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报教务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院部存档,其余原始评审资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备查。

七、鉴于会计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特殊情况,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但其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考核格次的控制比例,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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