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xxxx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创20xx年以来新高,共有4个月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
兔年新春将至,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虽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据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加重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为使我们xxxx的空气更清洁,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平安祥和、健康环保的文明春节,我们倡议:
一、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对周围人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时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爱护环境,绿色过节,共同守护xxxx市的美好蓝天!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部署,我代表xx派出所,就全力做好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加强城市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噪声和空气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根据分局的统一部署,xx派出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做好除夕、春节期间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做好除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强化宣传发动,积极摸排非法燃放线索。
xx派出所通过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不间断上街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队入户宣传、各村村委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等形式,已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规定,营造了除夕春节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另外,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并及时摸排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确保及时处理广大群众关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并严格落实为举报人保密制度,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二、加强社区管控,落实除夕春节期间管控责任。
一是突出社区管控责任。禁放工作实行管区负责制,各社区民警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社区民警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警务助理是第二责任人,确保除夕春节期间禁放各项管控措施执行到位。二是严格禁放区域重点管控。按照《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要求,组织民警加大对xxxxxx禁放区域的巡查管控工作力度。在除夕、春节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时段,组织社区民警、巡防队员、警务助理、消防队等治安巡逻力量参与管控行动,加大打击违规燃放行为的'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对燃放人进行批评教育、治安处罚。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力震慑违法行为。
联合安监办、环保所等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严查态势,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将加大对各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对在巡查和群众报警发现的在“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场所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以及多次违规燃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将更好的履职尽责,保除夕、保春节,坚决打好禁放攻坚战,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除夕和春节环境。
谢谢大家!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3
广大市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是中国传统方式。但烟花爆竹燃放不仅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而且易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创建安全环保、低碳祥和的春节氛围。在此,我们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少放或不放烟花、鞭炮、爆竹,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努力在xxx形成文明喜庆的过年新习俗。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10。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在主城区,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污染,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xxx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引领全区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身体力行,自觉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xxx!
祝xxx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4
同志们:
新年伊始,《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在这重要时刻,我们召开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回顾前一阶段时期的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刚才听取了云岩、南明、小河及市质监、工商、交通、城管、卫生、治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小平局长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完全赞同。总的看来,自《办法》公布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克服了各种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实施限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面临很多困难,存在很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去年12 月26 日—27 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我们要认真总结,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结合市人大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禁改限”工作的责任感
对烟花爆竹实施“限放”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顺应民意、尊重民俗,增加节日气氛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做好“限放”的安全管理工作,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精神,坚决打好首次限放这一仗,实现让市委、市政府放心,广大民众满意的目标。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行政“一把手”作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各司其职的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这是检验各级政府是否真正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有决心打好安全燃放这一仗,是否政令畅通的重要标志。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办法》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切实履行职责,是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勇挑重担,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此,我对各部门的职责再进行强调。
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经营(零售)许可证,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燃放区和禁放地点实施监控,严防违规燃放。并会同安监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查缴、处置非法烟花爆竹。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工商部门要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和取缔流动、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交通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考核发证关,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严阵以待,未雨绸缪,保持通讯畅通和装备完好,随时做好作战准备。监察部门要加大这个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审批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执法监察力度。广电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安全燃放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燃放和文明燃放的意识。卫生部门要完善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在各个医院设立相应的医疗救护小组。环保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物价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防止批发企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保证市场竞争有序。
三、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
各区(县、市)、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严格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平安限放”的燃放安全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漏洞。市政府将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从1 月30 日起,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统一领导全市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处置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组织指挥“打非”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保持通信畅通,确保24 小时有人值守,充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建立一支拉得出、用得上,招之能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特别是消防、卫生和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场所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防火、医疗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力量准备,确保快速及时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及燃放行为,是确保《办法》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目前已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苗头,对此,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警觉,充分意识到非法经营带来的严重危害,要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打非”工作。一是要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会后要立即开展“打非”行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获多少,销毁多少;二是要采取包片区、包村、包街道、包社区等形式,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形成严密的防范、报警网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本辖区不出现非法烟花爆竹,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三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在入城口、边界入口、重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车辆、车站的检查,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非法烟花爆竹不进入限放区域,特别是中心城区;四是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他们参与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积极性,打一场“歼灭”非法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同时,各级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各种手段摸排线索,发现非法行为,立即组织打击。尤其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在“打非”行动中再建功勋。对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参与保护违法经营、非法牟利的公职人员,监察、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予以严处。对“打非”工作不力,互相推诿扯皮,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委办已制定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会后立即印发,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由于我市禁放长达14 年之久,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陌生,缺乏正确燃放的相关知识,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隐患较多。因此迫切需要加大“禁改限”的宣传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燃放知识、燃放的时间和地点、允许燃放的品种和规格等情况告知市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是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开辟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各种载体,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的单位和群体,充分发挥媒体和社区的作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燃放规定和燃放知识,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要针对青少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群体,且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见较差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法,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传送到每个学生,引导他们依法、安全燃放。四是宣传部门要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制作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燃放公益性广告适时播放,确保宣传到位。
六、严格专营销售管理,确保仓储库房安全
批发企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别要在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要认真制定配送方案,做到快速、有序、安全地实施烟花爆竹配送,保证货源供应不断档、不出事故。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各仓储库房消防安全硬件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易爆物品搬运操作规程;落实各仓库24 小时专人值班守护制度。同时,对限放时间结束后零售网点的余货,批发企业要折价回收,妥善处理。零售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货、销售和储存,在限放期结束后,要主动将余货送交批发商折价处理,不得私自储存,确保限放期结束后零售网点不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同时,相关媒体要在限放期即将结束时播放公告,提示广大市民及时将持有的烟花爆竹燃放完毕。
七、设置禁放标志,严格安全检查
一是各区(县、市)、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督促和提醒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的处所,如加油站、气站、油库等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落实看护责任人。二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在进入城区的重要交通要道,结合春运“三危品”安全检查,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交通、城管部门要抓好公交(出租)车、汽车站、高速路口等部位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三是各专营销售网点要将《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亮证经营。上述工作要求,务必于限放前全部到位。
八、强化现场监管,完善四级督导监管体系
市、区两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证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安全”这一核心目标,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监督”的方法,加大燃放环节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市督查区(县、市)政府、区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督查村(居)委会、企业,村(居)委会、企业督查工作人员的督导监管网络体系。强化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督查人员、看护人员、防突处突人员的责任,形成“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严防死守不留隐患”的燃放安全监管格局。要确保节日期间重要时段有人巡查,接警后迅速处置。特别是对油库、加油(气站)、民爆物品存储点等高危场所,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列为重中之重,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守护,确保不发生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对因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值守、巡查、处突等人员脱离岗位、失控失守,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务督查和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在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殚精竭虑,扎实工作,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平安限放作出积极的贡献!
祝大家新年快乐!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5
各位同学: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今年入冬以来,我市雾霾天气持续不断。如果春节期间集中燃放大量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
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城市,同学们责无旁贷。为此,特发出"小手拉大手,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倡仪,希望全体同学积极响应:
1、自觉控制燃放烟花爆竹,还家园一片蓝天。全体学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控制燃放烟花爆竹。从自身做起,主动保护美好的生活环境,倡导家长减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小手拉大手,文明向前走,带动家庭,影响社会,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
2、自觉体验中华年俗文化,增添节日欢乐气氛。全体学生和家长一起了解体验各具特色的年俗文化,和家长一起通过写春联、剪窗花、印年画、打锣鼓、制作中国结和灯笼及敬长辈、爱家庭、爱社会等文明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
3、分享"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让新年成为温馨的记忆。寒假期间,同学们制作一个低碳环保的小制作,在寒假过后的"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分享会上,展示环保小制作,并交流自己和家人环保迎新春的做法和感受,让今年的春节成为美好的回忆。
同学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在此祝全体同学们:新年快乐!幸福成长!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6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委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强化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禁止燃放区域
1.车站等交通枢纽;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3.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4.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5.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教科文化场馆;
6.隧道、桥梁;
7.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风景名胜区、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9.建(构)筑物的屋顶、楼道、阳台、窗户;
10.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浦城城区南浦街道、河滨街道、莲塘镇的建成区。春节期间,自农历腊月二十七(20xx年1月18日)起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20xx年2月5日)止,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日6:00——22:00,除上述时间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不限时。
三、安全文明燃放要求
1.燃放的烟花爆竹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倡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并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2.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燃放后,燃放人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烟花爆竹废弃物。
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安全燃放,共同守护浦城蓝天,为浦城空气“减负”,为我们健康“加码”,同呼吸,共奋斗,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年。
最后恭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7
同志们:
大家好!
大家都知道,年关将至,作为我们常规的各项工作都已结束,但是目前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是我们管区和各村的重点,我想大家也经常看电视,近期有数不胜数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大家必须要把握大局,事情的发展都是从微小发展起来的,我们各级必须把各项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把建设我们整个街道的和谐安宁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年关将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家户户都可能要燃放烟花爆竹,这也可能造成非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的抬头,作为我们的干部,要做好打压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当前的非法生产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历史上存在非法生产的重点村非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
二是非法生产方式,由原来单一的纯手工制作发展成现在利用半成品直接加工的方式;
三是非法生产分子流窜作案,增加了打非监管难度。
按照县里的要求,结合目前的工作实际,我讲下面几点,请认真做好各自的工作。
一是各管区要严格做好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县里的要求,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要严格按我们的“打非”责任要求。各管区要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排查重点,督促曾经有过非法生产行为的农户与政府签订不再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目前我们常年烟花爆竹许可21家,临时经营许可19家,我们各管区要在配合好安监站做好监管这些经营点的同时,还必须要做好非法网店的监管和汇报工作,对于非法网点要及时上报、及时查处,要把这个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二是各村各居委工作在工作的第一线,这项工作是我们党工委的重点,更是你们监管的重点。
我们村干部生活在农村一线,最起码要知道哪家是我们合法的销售网店,对于非法的销售点,我们必须第一时间做好工作,你们说不清楚,那肯定牵强,不要等到县里的执法人员来查处时再解释,这不仅仅是解释的问题,这是漠视,是对人民生命及财产的不负责任,这说明我们的村干部意识肯定是不到位的,安全是什么?关键的时候是生命,我们要对村民负起责任。村一级干部要深入的到各村各户,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要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房,发现疑点不放过,问题解决不了不放过。各村要实行周零报告制度,入户排查要建立好台账。我们的安监站按照县安监局的要求对销售网点也做了布局,各网点的许可证也发到位,这也给我们各村的监管指明了方向,属于非法的,我们必须打击,不要留有后患。
省、市、县最近多次发文要求各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我们也必须按照要求落实,今天我们要和各管区、各村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书,责任书签好后我们各级必须做好落实。是谁的责任我们绝不姑息迁就。我简单就讲这些。希望大家把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8
亲爱的老师、家长和同学:
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特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环境空气,产生噪声,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带头做到不违规运输、存储、购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建议通过贴春联、挂灯笼、听音乐、看电影、赠鲜花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努力营造文明、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鼓励同学们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加入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的队伍中来。小手拉大手,文明过新年。
亲爱的同学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9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xxxx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创20xx年以来新高,共有4个月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
兔年新春将至,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虽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据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加重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为使我们xxxx的空气更清洁,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平安祥和、健康环保的文明春节,我们倡议:
一、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对周围人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时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爱护环境,绿色过节,共同守护xxxx市的美好蓝天!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0
广大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居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噪音、固体垃圾和资金浪费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无一利”,引发的事故也不胜枚举,禁燃禁放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自20xx年12月1日《x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订施行起,我县城区试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所带来的噪音、大气、地面的`环境污染,减少城乡居民无效的资金浪费,保障公共安全和城乡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破除陈规旧习、倡导文明新风。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一、提倡绿色生活,禁燃烟花爆竹
从自身做起不运输、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种节日、婚丧嫁娶时采用庆典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绿叶等低碳、环保、安全的`表达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青年带头先行,争做文明先锋
全镇领导干部、青年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们应当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禁燃禁放号召,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居民队伍的前列,为我县文明生活城市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三、积极宣传劝导,共建幸福彭泽
广大居民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善意规劝他人,倡导低碳、环保、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健康、为了安全、为了我们美丽的家乡,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四、曝光奖惩措施
1、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经查实举报的线索,每起举报奖励100元。
2、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者,公安部门将严厉处罚。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出现燃放烟花者则上报纪委、监委并做相应处罚。
同呼吸,共命运,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定会让家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1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日,我市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特发出如下倡议:
党员干部带头
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倡导文明过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喜庆方式欢庆春节。
广泛宣传教育
各级文明单位要深入所联系社区、生活小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红旗渠报、xx电视台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朋友们,禁放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群众呼声、保护人们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避免火患发生的现实需要,是移风易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必要动作。我们真诚的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倡议,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林州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值此兔年春节来临之际,恭祝您兔年大吉,阖家幸福!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咱们国人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给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一是造成空气污染;二是产生噪声污染;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增加环卫工人工作负担。为此,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春节期间,如果我市遭遇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恳请市民朋友们自觉做到禁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少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及凌晨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
四、节日期间多采用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宿迁!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3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是,烟花爆竹燃放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
为保持春节期间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望城区境内属于西三环围合的长沙市中心城市区域,具体为三环线(长沙绕城高速)以南与望城区界围合的河西区域,实施限制燃放的时段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望城区境内其他区域实施限制燃放的时段,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
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协助市委市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全市公共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各位市民,留住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燃放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4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值此兔年春节来临之际,恭祝您兔年大吉,阖家幸福!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国人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给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一是造成空气污染;二是产生噪声污染;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增加环卫工人工作负担。为此,市环保局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春节期间,如果我市遭遇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恳请市民朋友们自觉做到禁放烟花爆竹,以减轻空气污染。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少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及凌晨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
四、节日期间多采用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宿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