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围城读书笔记(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围城读书笔记 篇1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老的文字朴素又针针见血,在日常对话穿梭的黑色幽默,总让故事更有可读性。
以方鸿渐为主人公展开故事情节,从最初与鲍小姐的甜蜜邂逅、草草收场,到与苏文纨的爱恨纠缠,到与唐晓芙的一见倾心、感情碎裂,到最后与孙柔嘉的日久生情却又令人猝不及防的婚姻生活。故事在争吵中戛然而止,似留有空间给予喘息。
方鸿渐在与几位女人的故事中跌宕出人性的多变,与其他人物的相处中透见每个人个性的本质。
一个人是一座城,心里住着人,心外围着门。门愈高,愈想知道里面的世界,进了门,失了魂;摔门而去,再回不到原处。
婚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婚姻的表面美好,幻想婚姻多么美好,围城却将争执不停的.吵闹和愤怒死死框住。婚姻的门当户对永远重要,方鸿渐和孙柔嘉在没有回家之前至少只是互相耍耍小脾气,回到家后却因各自的亲人而吵得天翻地覆,将个人过错上升到家庭原因。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柴米油盐才是婚姻的实质,婚前旅行的目的就在于此。虽然不曾踏入婚姻,但始终对婚姻持有庄重和仪式,时间总会让对的人相遇。
生活是围城,外人只看到你的光鲜表面,你自知那只是伪装的保护色。
职业是围城,曾怀抱伟大的梦想,进入围城,才发现自我的渺小。
欲望是围城,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围城读书笔记 篇2
《围城》是最近一个月拿在手边翻看的书,只是今天刚好看完最后一个字。我是第二次认真读完这本书,第一次应该是几年前囫囵吞枣的看过吧,书里夹着的购书发票上显示的日期是20xx年。在书店里买的正版书,却被我发现有少许错别字。我琢磨着,有机会要再重新买一本回来,读第三次。钱钟书在1944年写下的文字,太精辟。
钟书老人家说,他想在这本书里写的是关于现代中国的一部分社会现象,以及社会里的一部分人。而我觉得,书里的每一个人,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一部分,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他们的影子。
故事很简单:方鸿渐,出生在江南小县的乡绅之家。读高中时,被父母作主订了媒妁之言。绞尽脑汁想退婚而未果,准备毕业后遵从父命时却不巧未婚妻意外病逝。怀着如犯人蒙赦般快活的心情给岳父写了一封悲痛的慰唁信,却被岳父认为是个天性淳厚的可造之材,遂将准备给女儿的嫁妆钱拿给他去出国留学。本就是一个无用之材,泛泛之辈,得到如此幸运自是更加不懂珍惜。出国后倒真是游历各国,四年中换了三个大学,伦敦、巴黎、柏林。花光嫁妆钱后,回国前灵机一动花钱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寄给父亲和岳父大人交差。在回国的轮船上,被一位由未婚夫资助学费留学回国的来自香港的鲍小姐勾引,被睡了几觉,轮船到达香港后向他挥挥手后便扑进了前来接站的未婚夫的怀抱。同船回国的还有一位方鸿渐曾经的同班同学,苏文纨小姐。一个身段消瘦,衣饰讲究,孤芳自赏,与众难合的单身的年轻的真正的女博士。偏偏,智商高,情商低的女博士,通常都会被玩世不恭的男子吸引。
此时的上海,中日关系紧张,战事蠢蠢欲动。岳父终于盼回女婿,虽然女儿已经不在人世,可岳母看女婿还是越看越欢喜。岳父母把方鸿渐留在上海住在家里,并在自家公司“点金银行”为他安排了一份闲差,边领工资边找好工作。(真是一等一的好命啊。)
方鸿渐初次拜访苏文纨之后,多次被苏小姐以各种由头邀请到家里去谈诗论画,以文会友。除了邀请方鸿渐,其他邀请对象里还有几位自己的爱慕者和表妹。与此同时,苏小姐对方鸿渐各种暗送秋波。无奈,方先生对苏小姐除了莫名其妙的怕,还是莫名其妙的怕。然后就是逃。不料,方鸿渐却被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深深吸引,一个年轻漂亮单纯美好的'姑娘。苏小姐没有成功让方鸿渐掉进自己的碗里,也不能让他掉进了表妹的碗里,使了点小把戏让他俩产生误会而绝交,从此天涯海角从未再相见。(杨绛在附录里说钟书老人家在刻画人物时太偏爱唐晓芙了,不能让方鸿渐糟蹋了唐晓芙,所以没让他俩成一对儿。哈哈~~)
不巧,失恋的方鸿渐同时被岳父母从家里赶了出来,点金银行的班当然也不好意思再去上了,也就失了业。苏文纨的资深爱慕者赵辛楣,曾经把方鸿渐当作情敌的人,一个有点真材实料也有点背景的人物,也是大好人一枚,此时推荐他去湖南一所新成立的大学(三闾大学)当教授。之后,赵辛楣、方鸿渐、赵辛楣同事的女儿——孙柔嘉及另外两位男教授一起出发,跋山涉水,历经各种艰辛,到达学校。钟书先生用了很长的篇幅写这一段路程,孙柔嘉作为路上唯一的女性,被赵、方二人彼此调侃,将其推让给对方当对象。其后半年时间,在那所新大学校里,方鸿渐经历了一场复杂的社会人情关系之大学问。
得不到自己喜欢的男子,没有过多执念,苏小姐很快应允了一位曾经一起以文会友爱读诗爱写诗,家庭条件和个人能力都很优秀只是稍微有点胖的追求者——曹元朗的求婚并很快结婚,简单快速搞定自己的婚姻大事。
看起来吊儿郎当,自称是饭桶的方鸿渐,始终逃不脱女人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掉进孙柔嘉的碗里。一个外表看起来单纯、温柔、听话、懂事、毫无主见、柔弱无助的小女子,实则,婚后才发现她的各种“麻、辣、烫”。(欲知详情,自己看书去~)。
故事的结尾,并没有告诉读者一个结尾。定格在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一场争吵时的你推我搡中,在方鸿渐走出家门,饥肠辘辘的走在漆黑的夜色中,在孙柔嘉无助的悲恸地哭泣中,,,那座延时六小时的祖传老钟,不合适宜的发生“当,当,当”六声声响—— 此时的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方鸿渐正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孙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孙柔嘉正在家里等方鸿渐回家吃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再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书笔记 篇3
日子过得真快,一晃桃子和海涛小学毕业,那时镇上没有中学,念中学要进县城。
这时的桃子刚刚发育,出落得像个大姑娘。8月30日,她和海涛约好第二天一同去县中学报到。
吃过早饭,她把自已精心打扮了一番。梳了一条马尾辫,上面用一块红色的稠布扎了一朵小花。身着浅蓝色的花连衣裙,背着书包,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旅,和海涛一起乘车去县里。这里虽然离城里只有30多里路,但爸爸妈妈很少带她去。
海涛能到县里读中学,家里是咬紧牙关,爸爸下了很大决心才同意的。因妈妈的病这么多年一直不见好转,每年的医药费要花费不少。两个孩子大了开销也大,眼看着雪松也快小学毕业了,若再进城读初中,压力就更大了。除学费外,吃的用的都要另外单独开支。这些对一个只能靠父亲挣工分养家糊口的家庭来说,的确是困难重重。
也是海涛这孩子争气,尽管因家里的事,经常会耽误他的学习时间,但海涛在班上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做父亲的怎忍心让他辍学?只好自已苦点、累点。
海涛晚上学一年,虽大桃子一岁,但个子并不比桃子高,看上去两人似乎不相上下,由于在家劳动惯了,所以力气倒是不算小。
车站位于县城的边沿,下车到学校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一路上桃子的行旅也都交由海涛帮拿着,桃子只背了自己的书包。
到了学校,海涛直接把桃子送到女生寝室安顿好,他才去忙自已的事。
桃子和海涛依旧分在同一个班。这里毕竟是县中学,很大、很美,比乡下的学校自然要气派得多。校园里有四栋教学楼、老师办公楼,礼堂前面是一个很大的操场。穿过小花园和绿化带便是男、女生寝室。教室宽敞、明亮。总之,一切都不是桃源小学可比拟的。
那时一星期要上六天课,只有星期天才休息。所以他们每周只能回去一次,一般是周六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才走,周日下午4点多钟再乘班车返校。有时天气好,为了省点路费,两人就从学校动身走路回家。沿途看看风景,说说笑笑便觉得很快就到了。
冬天来临,桃子妈妈经常会弄点好吃的让她带到学校吃。一个周日的下午,妈妈拿着一个饭盒对桃子说:“桃,这是你最爱吃的梅干菜烧肉,你带学校可吃几天。”桃子撒娇地说:“妈,装一个饭盒太满了,您能不能拿两个饭盒分开装呀?”妈妈似乎明白女儿的意思。往后妈妈凡是做好吃的干脆分成两盒,等到了学校,她和海涛便一人一盒。
海涛只能带点家里经常吃的咸菜、萝卜干到学校去,这便是他一周的下饭菜。
海涛很懂事,也很能吃苦,家里能让他继续读书,他已经很知足了。他知道爸爸的艰辛,让他进城读书是多么的不容易呀!他发奋要把书读好,来报答爸爸。他做到了,三年来他的.总成绩在全年级都是排名前三名。
初中顺利毕业了。他们的两个弟弟也先后来到这所中学上初中。同时,应桃和刘海涛也都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重点高中。他们被分在两个班,海涛在一班,桃子分在二班。这时的海涛长高了很多,变成帅气的大小伙子了。
他很优秀,成绩异常拔尖,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每天晚自习时,找他请教问题的同学常常络绎不绝。班上有一位县城女生叫胡小玉,是班上的文娱委员,长得水灵灵的,很招男生喜欢,而小玉却一直暗恋着海涛。
小玉的成绩也很不错,相对物理差些。她总是找海涛请教物理难题。在海涛的启发下,每道难题很快就迎刃而解。她打心里佩服海涛。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下晚自习的钟声响起,同学们纷纷走出教室。胡小玉追上去叫住海涛说:“刘海涛,明天周末你能不能不回家呀?”“有事吗?”海涛问。胡小玉拿出两张电影票说:“明晚电影院放映《五朵金花》,我好不容易弄了两张票,想邀你一起去看。”海涛说:“真对不起,我妈又病了,我得回去。”
其实海涛也感受到胡小玉对他好,平常总找机会接近他。但海涛的心早已被应桃占着,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他和桃子不在一个班,加上高二了,学习任务越来越重,上学后都各忙各的。好不容易盼到周末一起回家,他舍不得放弃。
应桃的成绩在二班属中等偏上,她有些偏科。数理是她的薄弱环节,但文科很好。高一时,有好几次,老师将她的作文当范文在班级宣读。她还喜欢画画,字也写得好,老师要她负责班级的黑板报。
高二分文理科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文科。她立志要成为一名作家。她想把这一想法,利用周末回家时和海涛商量一下。平时没有机会,她又不愿当着同学的面和海涛说话。
进入高中的女孩,正是少女花季之年。这几年桃子的皮肤和身材越长越好,白里透红的脸上,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米六五的个子,披着像瀑布一样的秀发。她的性格也变得比小时候内向了很多,以前一口一个“海涛哥”,现在连名字都不叫了,而且很少搭理他,总是回避海涛深情的目光。
高三上学期快结束了,很快就到了高考前的冲刺阶段,这年正是1966年。“5.16通知”之后学校便乱透了。学校停课了,大字报铺天盖地,学校领导和教师被轮番批斗,学校财产损失严重,图书、仪器所剩无几。
群龙无首,整个校园处于无政府状态。学生出游的出游(串联),回家的回家。桃子和海涛迅速收拾好自已的东西,一起搭车回家。一路无话,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什么?
围城读书笔记 篇4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笔记 篇5
第一次看《围城》,是两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你看,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有些西方批评家说《围城》写了西方文化影响下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也有中国批评家说表现了西方现代文明在中国的失败,从而证明了资本主义文明不救中国的主题。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钱中书似乎并不是采取非此即彼的立场,他更着力于嘲讽伪文化人的可笑、可怜和可耻,更多地是要写出中西文化冲突中的尴尬、窘迫和困境。而从更广阔的文化意义上来体认,《围城》更主要的是写“围城”困境,其艺术概括和思想意蕴超出了狭隘的个人经验、民族的界限和时代的分野,体现了作者对整个现代文明、现代人生的深入思考,也凝结着作者对整个人类存在的基本状况和人类的.基本根性的历史反思。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这在某些人看来,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病灶。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换言之他反映出了带普遍性,而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文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见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有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我们今天再读这些小说,多是从文学欣赏的角度上,并不能作为一种智慧之书来看,更不能让人看了后有审视自已的逼切和共鸣感。据称《红楼梦》是第一本将女人当人的小说,能不能说,《围城》是一本专门针对和审视“人作为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性”的书?鲁迅的《阿Q》是从个人方面着手刻画“中国人的劣根性”,那么,能不能说《围城》就是从社会的角度表现人性的共同点?
《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已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围城》中的文化讽刺更多的是基于中西文化冲突、碰撞的历史平台,而这正是钱锺书的着力点之一。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又如买办张先生式的洋泾滨。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的“导师制”。
但《围城》中的讽刺更多的是基于对人性的解剖。比如方鸿渐著名的克莱登大学假博士,集中体现了人性中的欺诈、虚荣、软弱、对环境的无奈等等,又如李梅亭偷吃烤地瓜、陆子潇以国防部、外交部信封唬人、范小姐用不通的英文假冒作者赠书给自己等等,举不胜举。读者扪心自问,做过这些事的似乎不止这些人,有时也包括自己,就好像我们在阿Q的脸上看到自己的相貌特征一样。
钱钟书是一位大学者,可惜他的主要学术作品《谈艺录》和《管锥篇》我没看过,没办法全面领略他的学识和智慧,如果没有《围城》,我们从哪里领略大学者的这种智慧和风趣?这让我想到英国的培根,他主要建树在哲学方面,是一个思想家,却有58篇的《随笔集》传世。培根的随笔,就如钱钟书的小说一样,都不是“专业著作”,但牛刀小试的结果却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更多的人领略到大学者入世的智慧。如是没有《围城》,对钱钟书对我国文学也将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和损失!
围城读书笔记 篇6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围城读书笔记 篇7
很明显“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作者的`博士文凭是否也是虚。”是空穴来风。所以说由作品去揣摩该作者是不全面的,甚至是存在着误区,钱钟书先生在序中这样写着:“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些人物。”刚开始阅读时还没能体会那部分人、那部分人,开篇的景物描写就已深深吸引了我。
若去找作品赏析方法的话,我想一定能看到这样一句话“《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