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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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二、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生猪稳产保供综合应急体系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184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保证粳米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发改电〔20xx〕112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着力保障全市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严厉打击粮食流通活动中的非法行为,抑制市场粮油涨价预期,引导我市粮油市场健康发展,实现市场粮油供应量足价稳的调控目标。

二、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提高对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本地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加强保供稳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粮油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农发行营业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市粮食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开展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对各项保供稳价工作措施及执行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一般情况下每周,特殊情况下每天)会商本地粮油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强化对中间环节经营者的管理,必须把市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并与政府签订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书,防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合理调度政府手中的粮油资源,适时投放市场。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参照建立本地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本地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

(二)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掌握必要的粮源。一是按照已确立的规模加快市级储备粮油入库进度,按要求补足已轮换出库的粮油;二是督促已建立县级储备粮油的区、市、县抓好粮油入库工作;加强地方储备安全储藏工作,确保库存粮油质量良好、数量真实,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三是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充实成品粮油储备和军粮库存,确保10天以上的供应能力。成品粮油储备尚未达到10天应急供应量的,要从现有地方储备粮油中安排货源加工成成品粮油(包括一定量小包装粮油)加以补充,以备应急需要。四是适度把握储备粮轮换节奏,适时加强市场调控。结合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油轮换实际,通过适时调整地方储备粮食轮换的节奏和力度稳定我市粮食市场价格。

(三)加大粮油市场信息监测力度,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各地粮食、价格、商务等部门要在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合理确定全市粮油信息监测网点,严格执行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点信息报送制度,随时掌握市场粮油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适时做好应对工作。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大、库存粮源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必须实现全面覆盖。

领导小组要对来自各渠道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校核、分析,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性。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要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粮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并于每周日(特殊情况随时报)将上一周本地区监测数据统一报送到市粮食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要对上报的监测数据及时性、准确性负责。要加强对加工、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借机涨价等不法行为。

(四)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和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储备企业、日加工能力50吨以上的粮油加工企业、谷丰粮油批发市场、沃尔玛超市等具有较大影响的零售企业的监控和管理,督促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服从、服务于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大局。一是督促上述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带头稳定粮油收购价格,不得哄抬粮油收购价格、争抢粮源。加工企业在确保出厂价格基本稳定的同时,要保证库存粮油的正常加工和销售,加工出厂数量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粮油零售企业在确保原有销售渠道粮油供应稳定的基础上,尽可能增加粮油供应量。二是督促重点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和贵州省粮食局、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制定并公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原料和成品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库存量。三是根据全市粮油市场供求需要,积极引导组织重点企业到产区采购粮油,保证后续市场供应。对到产区采购粮油的数量、采购价格、运输计划等有关情况要及时主动与产区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四是督促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和稳定市场价格的作用,确保其不带头涨价,不跟风涨价,同时加强对经销商的`价格约束,确保粮油出厂价格和大型超市零售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五是督促重点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本企业采购、加工、库存、销售产品流向和价格等有关信息。在全市宏观调控需要时,必须服从有关部门指令,调整企业生产计划和销售流向。

(五)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我市粮油有序流通。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对全市粮油市场的监管,整合执法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统筹对生产、流通等环节粮食价格、质量、库存、台帐等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阳奉阴违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粮油流通秩序。

(六)积极做好应急调控准备,完善粮油应急机制。一是完善粮油供应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统筹做好相关调整和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粮油应急加工产能建设,提高我市粮油应急加工能力,合理确定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名单及布局,确保应急加工需要。三是加快以放心粮油便民超市为主的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建设,完善粮油配送中心配送功能,扩大应急网络覆盖面。四是积极做好粮油调控的物资准备工作,当粮油市场出现《贵阳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投放储备粮油保证供应、抑制价格上涨势头的意见,批复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积极做好产销衔接,稳定市场粮源供给。督促和指导粮食企业积极履行前期同产区签订的粮油购销合同,及时调运,进一步充实本地市场粮源。同时,积极鼓励各大粮油批发市场和粮油经营大户,有针对性地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粮食,提前落实购销合同,保证后续市场供应。积极配合国家做好中央储备和临时存储粮食的跨省移库工作。各级粮食部门和重点粮食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与产区粮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映粮油需求信息,做好粮源落实工作。

四、工作职责

保证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由市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农发行营业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负责提出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的意见,并向市政府报告。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安排和下达粮食应急供应所产生的粮食价差及有关费用补贴,并监督使用。

市物价局:负责对全市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实施粮油市场每周价格监测制度。收集掌握全市及国内外有关粮食价格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发现市场价格异常和紧急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农业发展银行:根据粮食应急需要及时提供粮食采购所需资金。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借机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粮食加工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粮油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粮油应急物资运力的统筹安排。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指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对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政府和有关企业切实落实相关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对各地反映的困难或在各地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协调,帮助各地做好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需要进行应急调控时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反馈,以便协调统筹安排运输粮油的运力,以保证粮油的及时运输。

(三)加强舆论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指导主要媒体,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特别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防止夸大事实,传播虚假信息,依法打击恶意炒作、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市新xx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五强化五确保”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实现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总量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疫情防控。

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标语、电话沟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告知疫情情况,使种植户对疫情有清醒的认识,做好自身及职工防护,每天对生产用具及场所进行消毒,在生产、销售蔬菜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强化信息摸排,确保蔬菜供应。

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蔬菜生产基地,对蔬菜供应能力、上市品种进行调查摸底,安排专人负责xx每周蔬菜在田面积、上市量等生产情况信息统计。

经调查,目前全区在田蔬菜面积3.5万亩,已收获面积1.5万亩,近期新播种0.5万亩,预计未来一周可收获面积1.8万亩、1万吨,主要品种是莴笋、花菜、白菜、西兰花、甘蓝、萝卜等,全区蔬菜供应量总体均衡。

三是强化田间管理,确保不误农时。

利用镇街农业工作QQ群、蔬菜种植大户微信群、拨打电话等方式,及时指导蔬菜田间管理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散或错时开展田间管理,发布《xx应对今冬低温阴雨气候的生产意见》,指导农户加强设施蔬菜保温及科学施肥、浇水,提高单产水平和复种指数,增强蔬菜供给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xx农作物低温受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内部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作物低温受冻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等。

四是强化播种扩种,确保生产及时。

积极组织蔬菜基地、种植大户加大在田蔬菜采收力度,并动员群众提前做好钢架大棚、增肥、覆膜等定植前准备工作。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彩种苗、现代农人等本地蔬菜种苗供应企业做好蔬菜育苗,及时向农户提供所需应季蔬菜种苗,督促农资经营店做好蔬菜育苗、移栽、轮茬所需农资供应,积极向农户推行蔬菜收获后及时播种下茬蔬菜、扩种速生蔬菜、增加花色品种等缓解蔬菜供应压力的措施。

五是强化生产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农业园、农业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即将上市的蔬菜日常巡查力度,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要求农户严禁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及高毒、高残留和禁用农药等投入品,督促种植户严格执行蔬菜成熟期休药期要求科学开展收获,确保xx上市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阜粮办〔20xx〕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两节”、“两会”和等重点时段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复杂多变,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交织叠加,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低温雨雪天气随时可能发生,粮油和农副产品保供稳价的敏感性突出,阜南县商务粮食局将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积极组织粮油货源,保证粮油市场供应,确保主要粮油品种不脱销、不断档;稳定粮油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剧烈波动;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春节及“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粮食企业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粮食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强化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工作机制,加强粮油市场形势分析研判,根据实际抓紧制订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加强货源管理,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针对“两节”期间市场需求旺盛和当地群众消费习惯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货源组织调度。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较大、库存粮源较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粮油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的主要粮油品种供应数量及价格进行密切监视。积极开展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加大对市场销售粮油的扦样检验力度,确保供应粮油质量安全。

三是优化库存布局,促进粮食流通。对分布不合理可能影响粮食供应的价格零售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筹措粮源,进一步优化粮油库存布局,增强粮油保供稳价能力。

四是加强市场监测,适时进行调控。加强粮油市场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价格变化,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粮油生产和流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调控需要,必要时向县政府报备后使用地方储备,发挥地方储备应急调节作用,避免粮油市场价格大幅波动。

五是未雨绸缪,做好应急准备。认真执行粮食应急相关规定,充分做好应对粮价波动、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粮油加工、储运、供应的相互衔接,确保粮油应急工作反应快速、运转高效。

六是继续抓好秋粮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时近年关,农民群众卖粮变现的需求增强,将继续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组织指导,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防止“卖粮难”现象,有效保护农民利益。

七是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按时出库投放市场,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粮食调控市场的作用。

八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粮油市场形势的正面宣传。重点宣传我国粮食连续丰收、市场供应充足等情况,报道各地稳定粮油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为保持国内粮油市场价格保供稳价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6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双保”协同机制组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组织“双保”协同机制专业督查组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四、“双保”协同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五、“双保”协同机制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21〕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能源供应保障和春运及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我县“春节”及“两会”期间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起止时间: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3月15日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保供稳价工作

全县“春节”“两会”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监测和形式分析,科学研判走势

1.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粮、油、肉、菜)每日价格监测和电力、天然气供需监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2.科学研判走势。落实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报告供应形势和价格异常上涨情,落实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产销储运,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1.安排应急货运车辆5辆作为应急储备运力,确保春节期间因各种突发事件引起影响紧急重点物资的及时、有序运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督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企业、供应网点按要求及时采购备足各类商品。(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市场监管局)

3.切实做好粮、油、肉、菜产销衔接和储备规模,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正常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商局)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约谈经营户和市场负责人,并签署《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稳价保供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

2.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贸、商超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涉事同批次食品的来源、流向,并予以初步认定,进行现场核查,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管理,并实行屠宰生猪“日进日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对涉事食品的进销货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来源、流向,确认涉事食品实际进货量、库存量,对库存的涉事食品进行就地封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做好事前防范。完善电力、天然气保供方案和价格、运输相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多渠道对接货源,做好粮食加工企业、储备粮库、应急投放点的检查,确保应急时能够启动市场保供。研究部署全县运输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2.加强应急联动。当市场出现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异常上涨或大批量抢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市场干预,必要时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我县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用能紧缺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市场舆论主动权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挥媒体正确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供应等信息,密切跟踪舆情变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真实、权威的信息,增强群众信心。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9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三、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财政奖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1)对基地面积10—50亩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其他工作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二、应急措施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粮食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抓落实。

1月23日晚,商务粮食局召开了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成立了新冠防控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下设商超(保供)组、农贸市场组、市场网点监测组和综合保障组,分片包保联系全县商务粮食领域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农超供应稳定和运输渠道畅通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行”通道。自1月25日起,商务粮食局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例会制度,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晚县指挥部会后安排部署商贸企业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以及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

二是建立机制稳市场。

1月24日,由商务粮食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5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1-3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5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5.1吨,油20.3吨,肉类4.2吨,蛋6.4吨,蔬菜17.8吨等。2月1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粮食局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1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16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三是创新模式保供应。

在全市率先推出“互联网+配送”消费模式,引导居民网上下单,免费配送上门,实现了线上线下结合,“无接触购物”服务。我们利用农村电商建设成果和技术力量,组织精干人员,仅用3天时间就为新百购物开发了线上小程序。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全县有100多家商超参与订单配送,每日订单量一万多单,其中县乡应急保供骨干企业日均配送5000单以上,实现了城区33个备案小区、208个三无小区、近30万人口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该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案例。采取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模式,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如新村镇、王店孜乡等,指导乡镇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供应由线下转为线上,直接配送到村、到户;在市场出现价格上涨风险时,及时在新百、华联2家保供企业推出生活必需品平价店,对猪肉、萝卜、大白菜、土豆4种产品平价或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

四是产销对接助销售。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粮食局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500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400家,其中贫困户260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7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7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400万元,帮助400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粮食局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20xx人,其中党员1073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19.7万元,带动616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16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350.3万元,惠及贫困户600多户。3月4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4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 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能源供应保障和春运及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我县“春节”及“两会”期间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起止时间: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3月15日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保供稳价工作

全县“春节”“两会”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监测和形式分析,科学研判走势

1.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粮、油、肉、菜)每日价格监测和电力、天然气供需监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2.科学研判走势。落实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报告供应形势和价格异常上涨情,落实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产销储运,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1. 安排应急货运车辆5辆作为应急储备运力,确保春节期间因各种突发事件引起影响紧急重点物资的及时、有序运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 督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企业、供应网点按要求及时采购备足各类商品。(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市场监管局)

3. 切实做好粮、油、肉、菜产销衔接和储备规模,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正常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商局)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约谈经营户和市场负责人,并签署《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稳价保供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

2.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贸、商超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涉事同批次食品的来源、流向,并予以初步认定,进行现场核查,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管理,并实行屠宰生猪“日进日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对涉事食品的进销货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来源、流向,确认涉事食品实际进货量、库存量,对库存的涉事食品进行就地封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做好事前防范。完善电力、天然气保供方案和价格、运输相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多渠道对接货源,做好粮食加工企业、储备粮库、应急投放点的检查,确保应急时能够启动市场保供。研究部署全县运输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2.加强应急联动。当市场出现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异常上涨或大批量抢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市场干预,必要时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我县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用能紧缺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市场舆论主动权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挥媒体正确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供应等信息,密切跟踪舆情变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真实、权威的信息,增强群众信心。

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1月3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视频会议和江西省新型肺炎病毒疫情期间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复工复产及粮油供应保障调度会议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应对疫情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保供稳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

(一)成立临川区粮食局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园林临川区粮食局局长

副组长:余海峰临川区粮食局副局长

邓北平临川区粮食购销总公司经理

成员:郄建鹏、彭学光、朱卫和

上官敏、吴文义、徐众田

(二)临川区粮油供应应急保障工作小组

1、大米加工应急保障组:余海峰、彭学光、朱卫和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大米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调度粮食应急储存和加工企业的稻谷、大米供应,确保城区大米市场的成品粮正常有序供应。

2、食用植物油应急保障组:邓北平、徐众田、钟勇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依照《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方案》,适时向临川区粮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区级食用储备油应急预案,调度储备食用油保障城区食用油的正常有序供应。

二、粮油应急处置步骤

(一)稳定正常供应。由应急加工企业按日常正常加工

量组织生产,按日常正常的供应量向城区(指定乡镇)销售网点投放,以稳定大米市场的需求,确保正常的销售供应。

(二)市场需求增量。当城区(指定乡镇)重点粮油供

应点出现粮油物资供应紧张,需求不断增量,市场价格不断攀升,先行转化应急加工企业粮食库存,保供稳价,在市场需求仍不断增量,最后启动区级储备粮食供应市场,确保市场不断供。

三、粮油应急供应企业及供应地区

(一)大米加工应急企业:

1、抚州市永兴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抚州市城区、上顿渡城区、东馆镇、嵩湖镇。

2、抚州市维尔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腾桥镇、青泥镇、鹏田镇、茅排乡。

3、抚州市临川区洋洲粮食加工厂,主要配送供应湖南乡、太阳镇、孝桥镇、抚州市城区。

4、抚州恒达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云山镇、罗针镇、唱凯镇、罗湖镇、抚北镇。

5、抚州市王氏精制米厂,主要配送供应大岗镇、桐源镇。

6、抚州市临川华龙米业有限公司,主要配送供应上顿渡镇、高坪镇、展坪乡、温泉镇、龙溪镇。

(二)食用油应急供应:抚州市临川区志国食品商行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三)要加强市场的监测预警。各保障工作小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监测频率,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好日报告制度。

(四)要加强粮油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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