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自然笔记》读书笔记(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篇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多么美好,多么快乐!
寒假我读了一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书中展现了城市的科技,风景如画的森林,沙漠绿洲与黄沙相结合的美,令人震撼;海洋无比辽阔,显示出了她的宽大与美丽,也显示出了她的危险。伴随这本《鼠圈圈的自然笔记》,让我们一起走进大自然吧!
一只小老鼠圈圈与流浪狗旅行家狗雪球,相伴从城市到森林,从沙漠到海洋。它们一路上观察动物巢穴,认识了绚丽多彩的花朵,认识了许多朋友。它们互相帮助,帮助邻居解决了许多大自然的问题。它们见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爱的动物,比如“四菜一汤”,比如沙漠中的骆驼,还有那千年不漏的窑洞。我们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要善于观察,好东西还要懂得分享……
读着《鼠圈圈的自然笔记》,我仿佛置身于自然之中,享受着自然之美。我原以为我自己懂得很多,读完这本有趣的书以后,我大大改变了我的自以为是。我要更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同学,和同学们共同进步!我终于懂得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含义。鼠圈圈书读得多,所以知识渊博。虽然有时自私,但知错能改;狗雪球喜欢冒险,是一名专业旅行家,对大自然深刻了解,但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东西。那个“四菜一汤”是由四个圆形土楼,一个正方形土楼组成的“四菜一汤”。其实还有很多令人困惑、叫人奇幻的故事,那个想睡觉的水……
我们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这样,才能更好的发现世界的美,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篇3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读了《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书一到手,我一下子就被书的封面吸引住了——一位身穿红裙,头戴礼帽,打着一把蓝色阳伞的阿姨从天而降。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世界奇幻文学大师帕。林.特拉芙斯,她笔下的主人公玛丽阿姨,在狂风中一只手捂住帽子,一只手拿着手提袋走进了班克斯家当起了保姆。她像神通广大的魔法师一样,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她能一下子很利索地坐上楼梯扶手滑到楼上。玛丽阿姨还有个神奇的手提包,包里有一条浆过白色围裙、一块肥皂……大家能想到的东西,她的包里都能拿出来,真是个百宝箱。
班克斯家里德两个孩子,迈克尔和简都非常喜欢玛丽阿姨,玛丽阿姨经常带着他们漫游世界,看到了印第安人、爱斯基摩人;到玛丽叔叔家做客,他们在空中做饭;他们还到动物园给玛丽阿姨过生日,他们一起到天上贴星星。玛丽阿姨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开心和喜悦,也给迈克尔、简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让他们变得更加懂事了。
我真希望玛丽阿姨也到我们家来,陪伴我一起在草地上开心地玩,与他们一起漫游世界、一起贴星星、一起过生日party。
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书。
《自然笔记》读书笔记 篇5
还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初二。当时,从同学那把这本书借回来时的心情已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一本厚厚的书,封面是红色的。那个年纪的我,囫囵吞枣般地看完整本书,留在记忆之中的,能够清晰地回想起来的情节,不是宝黛初见,不是黛玉葬花,也不是黛玉之死,而是宝玉疯癫后在太虚幻境的神游。为什么偏偏会对这段情节记得这么清楚?或许那个年纪的我,多多少少是对一些有关神话的故事比较感兴趣的,因此也记得特别深刻。
鲁迅先生曾对《红楼梦》有过这样的评价:“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每个人看《红楼梦》都会从中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初中的我从《红楼梦》看到了神话色彩,现在的我再一次重读《红楼梦》,却从中看到了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女性悲哀。
《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讲女性的人情小说,里面描写了众多个性十分鲜明的女性,都隐喻出了封建旧时代的女性悲哀。在我看来,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作者曹雪芹精心刻画出的代表处在封建时代中身为女性的个体悲哀。就如林黛玉,在这本书中,最让人感慨的莫过于是她和宝玉的木石前盟了。宝玉和黛玉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情投意合,本以为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然而那个叫做“封建旧社会”的刽子手却把这一段美好的情缘砍得干干净净。最为讽刺的一幕,便是黛玉病死于大观园之中。黛玉临死之时,一边无限风光喜庆,全贾府上下都为宝玉的婚事感到开开心心。而另一边却凄凉无比,只有两三个丫环陪伴在侧。我想,黛玉死时,内心应该是无限的辛酸和悲凉。一方面,平日里疼爱自己的祖母和姐妹们都没来看自己,那么这种疼爱又算什么呢?另一方面,这辛酸和悲凉中又有对宝玉的怨和爱。就用现今流行的话来说,自己最爱的人娶的并不是我,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黛玉而言,这是多么的悲哀啊。黛玉临死之前说了一句话“宝玉,宝玉,你好……”还未说完,便已魂断大观园。或许,这句话里面包含了对宝玉的怨恨,但我想更多是对宝玉依旧处在封建旧社会不得解脱的同情和怜惜吧。当宝玉清醒过来的那一日,这该多么的痛苦。我想,如果时代允许,黛玉会更向往《庄子》中所讲的“相濡以沫,倒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爱情,而不是一个香消玉殒,一个疯癫娶妻的悲惨结局。
如果说黛玉是一个反抗封建旧社会下的悲哀,那么宝钗则是维护封建旧社会下的悲哀。宝钗从小就接受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如“三从四德”及封建文化意识的影响,她在贾府的一举一动都是小心翼翼的,从未逾越过规矩一步。然而最能体现宝钗作为女性的悲哀,就是她与宝玉那段无爱的婚姻。纵观全书,可以看出宝钗其实对宝玉根本就没有任何爱慕之情,之所以嫁给宝玉,也是因为父母之命。而更可悲的是,宝钗婚姻的最初目的,是给宝玉冲喜。我想除了宝钗的母亲是希望宝钗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其他人其实最希望的是宝玉能因此而好起来。甚至到最后,她就像李纨一样为“婚姻”守寡一生,实在是可悲!而造成宝钗这种悲剧的原因,还是因为封建旧社会伦理道德的残害。黛玉以死为代价脱离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却只能任由封建旧社会的残害,一点一点地割掉她生命中的美好。
小说的最后,空空道士将一块石头交给了一个姓贾名雨村的人,让他把故事流传下去,而《红楼梦》的开头又是从贾雨村开始叙说。这就像人们所说的“人生如戏,戏如人生”那样,那些大观园里的女子就像是一场梦,一个体现女性悲哀的梦,一场关于红楼的梦。正如书中末尾所说:“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