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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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传奇》读后感(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传奇》读后感 篇1

在夏天的一个清晨,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赶走了闷热的天气。蒙蒙的细雨洒在大地上,像给大地铺上一层青纱。青草和野花在细雨的滋润下伸直了腰,都微笑地向小雨道谢!鸟儿们在细雨中又唱又跳。伴随着这美好的一切,我翻开了《荒野传奇》这本书,开始细细品味猛犬暴雪的故事。

这是一篇关于一只猎犬的故事。暴雪是一只生活在牧场上的狗。它和它的母亲后来被列入专职猎犬的工作里。暴雪为展现自已的才华,独自杀了一只云南豹,让老牧民们赞叹不已。后来因为效忠于主人而弑母,被主人赶了出去,让它的辉煌猛犬生涯从此结束。

我最喜欢里面的暴雪,我觉得暴雪的行为怪不了它。这是因为它的主人在训练它时,只训练了它的勇猛与机智,把它的天性扭曲了。把孝顺转移到了主人身上,因此当它的母亲要咬它的主人时,它效忠主人而咬死了自已的母亲。我觉得暴雪很委屈,那条以前被称为“猎犬之魂”的猛犬,敢于向豹子挑战的猛犬,却被主人强行赶出家门。而多年过去了,它在外面仍然想念主人,但它终究不懂得主人为什么将它赶出去。

此时我想到了我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涂涂,它一身洁白如雪的毛,它有着像北极熊一般硕大的头。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后,我的好朋友伊伊在和涂涂尽情玩耍,你追我赶的,整个客厅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原来伊伊的腿被涂涂的爪子抓伤了。我刚要跑过去看看,这时涂涂立刻跑到厨房。我以为它是要逃跑,而我错了,只见它叼着纸巾飞快地跑到伊伊面前,把纸巾使劲往伊伊的手里塞。我欣慰地点点头,透过那金色的阳光,我看到涂涂的眼角有一丝丝泪水。伊伊临走时对我说:“涂涂真是一条既善良又温顺的小狗!”

大自然就是这么奇妙,暴雪忠诚而勇猛,涂涂善良而温顺。如果让狗变得既忠诚又善良,既勇猛又温顺。恐怕谁都无法做到,谁都不能违背大自然的规律。因此我们要多读书,书能供我们探所奥秘,让我们发现新知,带我们遨游世界,懂得更多的人生道理。

《传奇》读后感 篇2

《公主传奇》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卡里徳兰的长公主被嫁到拜耶恩去联姻,走到半路她的侍女希利亚判变了。同时判变的还有很多人大兵特纳、昂格洛德等等……希利亚那一伙的把没有判变的人都杀了。就连安妮公主也不能放过,但是安妮逃到了她的小马法拉达身边的草丛里,静悄悄地喊法拉达让它过来,可是离的太远,声音太小,法拉达没有听见。她只好自己逃离。她逃到了拜耶恩,她用母亲给她的金光闪闪金币买来了面包,并在城堡里面见了国王,国王让她去放鹅。她到了放鹅场安置了下来并把一头金发拿头巾遮了起来。过了很久一天晚上,放鹅姑娘安娜看到了安妮的金发,安妮就告诉她所有的事情。又过了一年,一天晩上昂格洛德找到了她,安妮吓得跑到森林里去,她突然觉得后背有一股莫名的刺痛,那是昂格洛德用匕首刺的。她住在了森林里的一户人家家里。就在一天有人到家拜访,她看到了她手上的一枚戒指,觉得很熟悉,因为她知道那枚戒指是她给塔龙的,最后知到了塔龙在她家里干活,她找到了塔龙。安妮他们回到了放鹅场,告诉了帮工们她的故事。她和帮工们一起在王子大婚的那一天揭穿了希利亚,最后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们应该学习安妮公主的毅力,学习她不管什么事都冷静思考、对待。

《传奇》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刘先平的《大熊猫传奇》。这部作品与我以前所读的动物故事、动物小说有着明显的不同,它不仅仅是对动物生活故事的描写,而是把重点放在对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描绘上。

它主要讲的是,在恶劣的高原环境下,山上的竹子开花了!有一只带着崽的熊猫妈妈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来带了一个“达布”人的村落——溪耳。在这里,它们被一些热爱大自然的人们发现了----“草原上的雄鹰”草瓦老爹;“牧民的保护神”冷峻秀;以及冷峻秀的儿子果衫,侄女晓青;还有一心想得到草瓦老爹真传的查修。他们准备将大熊猫找到后领回家圈养,不让它们在深山中挨饿。可是要想找到它们却比登天还难。正当果衫与晓青好不容易找到大熊猫的藏身之地,每天给它们送羊肉时,一个可怕的消息传来了:“独眼”下山了!一听这消息,草瓦老爹顿时急了起来。原来“独眼”是一支金钱花豹,牧民们称它是草原上的恶魔,草瓦老爹跟它斗了几十年才打瞎它一只眼睛。如今,大熊猫来到溪耳,“独眼”也下山了,说民给大熊猫危在旦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查修受到恶人的挑衅,一日连一日的撵着大熊猫。但是他最终良心发现,可是已经迟了,大熊猫经过几日的路程,已经很虚弱了,于是,它在和“独眼”打斗时,体力不支,被咬死在恶魔岭,而独眼也在恶魔岭死于草瓦老爹的枪下……

我被书中名叫李心仪的女孩深深感动了。书中的人物——十二岁的心仪,平时就喜欢小动物更别说是珍稀动物大熊猫了。当她看到熊猫危在旦夕时,就鼓起勇气拿起一根木棒来到了悬崖边,打伤了一头狼,站在了熊猫的面前。

恶狼眼睛里闪着绿光向心仪扑去,心仪一不小心就掉到了悬崖下面。这时心仪的爸爸刚好看到了这一幕,流着泪把村民叫来用木棍把狼赶跑了。几天之后,大家发现有许多大熊猫站在悬崖上,眼睛里流着泪好像在说:“心仪,谢谢你救了我”。

读了这本书,我还想到了一件事:我们小区里有很多流浪的小猫、小狗,它们的身体或瘦弱,或是身有残疾。尤其是到了冬天,他们没有居所,饱受寒冬的摧残,食物也需要自己寻找,真是可怜。有些好心人,就给小动物放一些食物,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小动物的主人要丢弃它们?难道这些小动物不可爱?难道它们没有给你带来快乐?难道你就忍心看到它们流浪吗……在这我也想真心地呼吁大家:救救那些流浪的小动物们吧!心仪为了保护大熊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就不能为小动物做一点什么吗?

《传奇》读后感 篇4

“是他是他就是他我们的朋友小哪吒……”大家对这首歌不陌生吧它赞扬的是小小年纪却志气不小的哪吒。他是我们的英雄他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哪吒生在陈塘关当时有条恶龙是东海三太子他每年要吃一对童男童女不然他会一个跟头水淹陈塘关使百姓不得安宁。英勇无畏的小哪吒为民除害抽了恶龙的龙筋剥了他的龙皮。东海龙王知道后大发雷霆他水淹陈塘关害苦了百姓。为了全陈塘关百姓哪吒自刎了。 跟哪吒比我们真是太渺小、太懦弱了哪吒为了别人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弃他是那种舍生取义的人。可是现在的人呢?都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比如说吧有的同学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可一到捐款的时后就特别小气。而我呢一遇到做不出的题目就只会着急和哪吒比我差得太远了! 哪吒真了不起我们应该向哪吒学习如果人人都帮助别人的话世界该会多美好啊!

《传奇》读后感 篇5

在张爱玲《传奇》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传奇》读后感 篇6

20xx年8月28日----20xx年8月31日,在工作之余,仔细学习了《纽崔莱传奇》上、下册,《纽崔莱传奇》读后感。纽崔莱,大家应该被广大中国人所接受,但是,肯定80%以上的人,看到、听到纽崔莱就会自动联想到“安利-纽崔莱”吧。

因为在大陆,我看到有关“纽崔莱”的广告都是安利-纽崔莱,是安利公司的产品。所以,我也一直认为是美国安利公司的代销产品,再加上,其实保健品的领域,个人自认为不需要,也从来没有关注。只是自己想肯定是贵、实用意义不大的效果。但是,前段时间看到该书的概述,由本故事的主人公,也是“纽崔莱”产品与品牌的创始人----卡尔·宏邦(1887--1973)的小子山姆·宏邦书写。主要讲述了敢于梦想的主人公卡尔·宏邦100年前来到中国,从当地的生活、工作经历中得到启发,发明了以植物为原料的营养保健食品,为人们带来饮食平衡与健康,读后感《《纽崔莱传奇》读后感》。由此,他成立了纽崔莱产品公司,成为营养保健食品行业的鼻祖。同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他推动建立了全新的营销模式——多层次营销。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对纽崔莱有了新的认识,也对保健品有了更好的了解,更是对卡尔·宏邦崇拜。这种不妥协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的以后生活方向!

《传奇》读后感 篇7

我最近在等一本书,名叫《兵猴传奇》。书到了,我兴致勃勃地拿着书看了起来。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等故事,令我读后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小时候因为失去了妈妈,而抢众猴的食物,有一天,它抢了王子白项圈的食物,还咬伤了白项圈,猴王本来想把它赶出族群的,可是另一群金丝猴突然来抢占它们的领地,猴王只好扔下它去对付另一群金丝猴。结果它帮猴王咬伤了另一群金丝猴的猴王油橄榄,从此当上了兵猴。后来猴王让它去执行杀死它们领地附近的一只绿头乌雕的两只雏雕,被绿头乌雕发现了,不过它已经完成了任务。它刚刚想撤离,发现给它逃生的猴梯没了,原来是猴王背叛了它,带着众猴逃跑了。于是,它与绿头乌雕进行了生死搏杀,最终,它们同归于尽。

《梅里山鹰》里有梅里山鹰的资料,我抄了下来:梅里山鹰是滇北高原稀有鹰种,从远古时代起,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育周期产两枚卵,孵化出两只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时,受遗传密码的驱使,它们之间就会爆发一场生死对决,互相用身体冲撞、倾轧,力气大的那只雏鹰会将另一只力气小的雏鹰从鹰巢挤对出去,从而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可以这么说,一只梅里雏鹰存活了,就意味着另一只雏雕夭折了,每一只梅里山鹰都是踩着同胞的尸骨成长的。

动物学家解释说,梅里母鹰之所以每次孵化两枚卵,是为了增加雏鹰出壳的保险系数,降低天灾人祸所带来的风险,就像人类足球队必须准备替补球员一样,确保繁殖不会落空;梅里山鹰之所以保留血淋淋的种内竞争是因为雪域高原气候太恶劣了,食源匮乏,生存不易,一对夫妻鹰,很难同时养活两只雏鹰,不得已只好去一保一,做一道2—1=1的算术题。这样做附带的好处是,存活下来的那只雏鹰,从小就接受生与死的考验、血与火的洗礼,会促使他变得更雄壮、更强悍、更凶蛮、更霸气十足,当然也就更有利于在日曲卡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读了《兵猴传奇》,我明白了世事的变化是很大的,以前有可能是这个国家欺负那个国家,现在有可能是那个国家欺负这个国家。我们应当秉承“和平共处”的原则,不去伤害他人,也要自强不息,以免受到他人的欺凌。

《传奇》读后感 篇8

它,是一只猴子,有着“飞猴”之称的金丝猴。

它,是一名兵猴,为战斗而生,也为战斗而死。

它的名字叫——大白牙!

异族来袭,身犯重罪的它自知被族内处死还不如战死沙场,便纵身一跃,扑倒了敌方猴王,翻滚在地,不管你是打还是踢,死死咬住猴王的锁骨,别忘了它的名字,大白牙。没几秒,猴王惨叫,异族军心动摇,溃如潮水。它,没有死。这,是勇。

绿头乌雕,天生大敌。近来哺育雕崽,捕食频繁,弄得族内“猴心惶惶”“猴不聊生”。猴王震怒,举族埋伏在断崖,待乌雕飞远,搭起猴梯。它,攀了上去,与雕崽激烈搏斗,负伤累累,终灭雕崽,始终不退。这,是忠。

回首望,猴梯无,只余黑点徐来,那是“死神”,是它的宿命,它闭上了眼。算了,已无生路,等死吧。但耳边却有了呼喊。是它,己族王后,它在这干什么。不好,待己灭亡,它也不晚也了,不行,不能等死,得同归于尽。它如是想道,近了,近了,乌雕回来了。

它双腿一蹬,四肢牢牢抓住雕身,狠命地噬咬着翅膀。牙,崩了,没有关系。眼,没了,没大碍。它要光荣地死,死在沙场,要不负王后对它的关心。“快”,断了,血洒碧空,一只雄雕缓缓坠落。原来,死也不可拍嘛。这,是情与义。

血红夕阳,是何染红?是它。或许我不应该称它为“它”,因为它有情有义,还有勇,何况它不仅仅只是一只猴呢?

我想,或许有些人类真的不如它吧。我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呢?

抗日战争,汉奸迭出,是什么令他们通贼卖国。是恐惧吧,他们害怕死亡,贪图富贵,不是吗?

可,为什么?一只猴都能重情义,人为什么做不到呢。别跟我说猴跟人不一样,人是高等动物,猴不是。那人高等在哪呢,玩弄计谋,笑里藏刀吗?

说实话,我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因为每个人都戴有一层假面具,面具下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而动物不一样,它们率真、可爱。是一就是一,喜欢就是喜欢,不加掩饰,不必费尽脑筋去猜忌,它也不会再背后捅你刀子。

今生,我想像猴儿与众生一样真诚地活着,简单就好。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一个关于人与动物的读后感,感触至深,非言语可以表达。如果可以,我想邀你一起阅读这本书。

《传奇》读后感 篇9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传奇》读后感 篇10

从古至今,有一句至理名言“邪不胜正”。我也这样觉得,当我看完《西域传奇》这部电影后,我更是深有感触。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西域传奇》,主人公是一个正义的小伙子洛克和一个邪恶的老人,主要讲述他们之间的正邪之战。

洛克的家乡金山是一个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土地肥沃、牛羊健壮的.地方。可惜好景不长,这里来了一个邪恶老人,他夺走了金钻,占领了土地,老百姓们痛不欲生。洛克的出生很神奇,他天生神力,头上还发着金色的光,这也注定了他传奇的一生。洛克决定外出练武,回来拯救老百姓。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本领高强的老人,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敌人,于是,老人便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洛克。从此,洛克便每天闻鸡起“武”,月落而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天天如此。终于,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洛克终于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于是,洛克决定回到家乡去拯救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他找到了邪恶老人,两人奋力相战,最终元气大伤。洛克在师傅的指点下去一座山上寻取钥匙和宝剑。洛克骑着汗血宝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钥匙,取得了宝剑。不经意间还吃下了千年天山雪莲,功力大增……最终,故乡的百姓又过上了太平生活。

看来“邪不胜正”这句话说得还真没错,一个人只要心存善念,不要有邪恶之心,即使是再强大的敌人也能战胜。

我们要像洛克那样心存善念,为了正义坚持不懈,充满斗志。困难在我们面前就会变得渺小,最终能做大事,成大业。

《传奇》读后感 篇11

这几天,我怀着对小哪吒的崇敬,又读了《哪吒传奇》这套书。书中的故事又一次把我打动。我更加喜爱小英雄哪吒了。

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孕三年才生下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哪吒。哪吒从小力气大,他还十分勇敢、善良、正直,爱打报不平。石矶呢?她本来是女娲补天的一块石头,一直妄想变成人,再统治整个人类。她诡计多端,想出许多坏主意,残害百姓。哪吒不怕她的残暴,历尽磨难和她展开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爱的力量》这个故事使我深受感动。

哪吒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打败大魔头石矶,石矶却化作空气消失。趁大家欢呼胜利的时候,她化作一块紫色的石头砸伤了哪吒。哪吒在伤疤的作用下,昏迷不醒,整个人的灵魂进去了黑暗之谷。石矶正等在那里,原来是她把一块魔石种在哪吒的胳膊里,等到石头成熟了,哪吒就会变成一个妖怪,而石矶就会得到重生。哪吒的妈妈不顾个人安危,走进黑暗之谷,用爱唤醒了昏迷的哪吒。自己却被石矶的黑烟吞没,哪吒虽然醒了过来。但是哪吒体内的毒还在,时好时坏,面目越来越像妖怪。哪吒害怕自己成为妖怪,要求用玲珑宝塔将自己镇住。在宝塔里,哪吒的灵魂再次进入了黑暗之谷,又一次和大魔头石矶进行绝斗。他想到受到危协的百姓,想到还在大魔头手中的妈妈,手拿红缨枪,脚踩风火轮,飞起来向大魔头打去,一下把大魔头石矶打倒在地。正义终于战胜邪恶。大魔头终于彻底地被打败。哪吒不但救出了妈妈,还整救了全国的百姓。人们都欢呼起来,把哪吒高高地举起来。从此人们过上了幸福和快乐的生活。因为他勇敢、机智、善良,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小英雄。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勇敢、善良,要有恒心。要靠自己的努力做每一件事,就能把事情做好,获得成功。

《传奇》读后感 篇1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终生的书,名叫《龙角人的传奇》。它教会了我很多,使我一下子长大了不少。

这本书的作者是平,原名赵易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儿童文学十大青年金作家”之一,又许多著名长篇小说,获奖无数。文中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姐妹》这个小故事。文中讲述了紫霞因父母离婚,父亲重娶,生下了同父异母的妹妹后,日子过得异常艰难,父亲和后娘待她十分不好,而妹妹却成了她的知心朋友,待她如同亲姐妹一般。而作为一个亲生父亲,连一个拥抱都没有给过紫霞,而紫霞也只敢在大家都吃完后才敢去盛饭。由于妹妹也要上学了,家里不能同时供两个人开销,所以决定让紫霞退学,留在家中帮忙。紫霞是难得的学习天才,校长不愿意让她就此退学,甚至亲自上门拜访,得知父亲不同意,还让乡里人都帮忙捐款,可紫霞的自尊心不容她那么做,于是紫霞背上了行囊,踏上了挣学费之路。她跟着一位大脚女人开始了采棉花之路。她辛辛苦苦挣来了学费,身体却撑不住,倒了下去。最后,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被父母当作医药费了。文中的紫霞虽然父母待她不好,她却发奋学习,要强好胜。她虽然没有良好的条件,却成绩优秀。而我们城里的孩子呢?要什么有什么,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学习却远远不如一个乡下孩子。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城里孩子拥有良好的条件,所以把学习看得并不重要。而我似乎也是那一员。那天是期末考的前两天晚上,妈妈催着我看书,而我却充耳不闻,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这有什么关系?学习不好又怎样?学习不好一样可以挣大钱!”期末考试终究还是来了,考完回到家的我听到成绩后,却像被雷劈了一般,麻木传遍了我的全身。那是我有史以来考过最差的成绩。为此,老师还专程找了我,老师苦口婆心地劝道:“学习要踏踏实实,现在的社会成绩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抱有任何幻想,连一个聪明的脑袋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不用学习就能成功呢?只有踏踏实实地学习,才能有好的前途!”听了老师的话后,我奋发图强,每天都沉浸在学习之中,终于把成绩提上来了。

学习决定一切,只有自己努力了,成绩才会跟着你一起进步!

《传奇》读后感 篇13

你看过上半身为人,下半身却长着羊脚的图姆纳斯么?你听过能言善辩的布里(一匹马)讲话么?你体验过在荒芜一人的沙漠中四处寻找绿洲的刺激么?你感受过一人穿梭在令人毛骨悚然的墓群里的阴森么?没错,这些光怪陆离的故事都会在《纳尼亚传奇》中展现出来。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纳尼亚国王遗失在外的王子,他被一位性情暴躁的老渔夫所收养,过着煎熬的生活,每天要起早摸黑的工作,经常在半夜被殴打。在一次偶然机会里他遇见了一匹会说话的战马,并策划两人一起逃脱主人的魔掌,解放被束缚的自由,在一次次身陷囹圄后,最终得到自由的励志神话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王子科奥(沙斯塔)在被渔夫领养的那段日子里,只有默默忍受非人的待遇,没有反抗。在遇到了能言马———布里之后,他鼓起了勇气,选择和布里逃回北方的纳尼亚。在这里,我可以看到沙斯塔的决心和勇气,这是在没有遇见布里之前他所下不了的抉择。这说明有一位益友的重要性,在自己犹豫不决的时候,能帮助你分析利弊;在你困难的时候,会协助你披荆斩棘;在你想要放弃的时候,鞭策你勇敢向前。在他们争取自己自由的坎坷路途中,遇见了同样一位逃亡的贵族女孩阿拉维斯和能言马温赫。沿途他们有过争执,有过矛盾,同时又在碰到困境的时候互相扶持。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个团队的重要性。在遇到瓶颈的时候,可以共同出谋划策,就好比“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有外敌侵入的时候,可以团结一致,共同对外;最终他们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自由。

虽然这是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神话故事,脱离了现实,但是从书中我们可以领悟到一个道理。这就是———无论是谁,要想达到成功,光靠自身的能力或许是不行的。在借助了朋友或者团队的力量之后,坚持并且奔着这个目标去奋斗,有可能,下一个创造奇迹的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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