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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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作文

知远网整理的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篇1

二月的中下旬,阴雨连天,微风夹杂着牛毛细雨给人一种春寒料峭的感觉。现在是生产高峰期,难得有时间可以轻松一下,本来准备到植物园去欣赏早春的景象,因为有雨就临时改变主意和朋友一起去逛书店。

其实,在早春的雨天逛书店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至少比逛超市和商场有意义。外面安静的下着细雨,站在书架旁可以随意的挑选自己喜欢的书籍,最实惠的是还有免费的空调享受。顿时感觉自己回到了童年,如饥似渴的渴望着知识。走到自己喜欢的古典文学书架旁,随手拿起一本自己舍不得买的书,印刷精致,散发着浓浓的油墨清香,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有一种文人墨客的自豪感。其实逛书店也是要有一种好的心态,不要来去匆匆,静心的翻阅,在不远的书架旁有自己最喜欢的人抬头可见,感觉幸福从内到外弥漫着整个书店,不需要刻意的营造浪漫的氛围。

我们每天都在与车子和机器打交道,震耳欲聋的嘈杂声,使我们容易感到烦躁,生活缺少润滑剂。缺少诗意的生活是让人感到非常的消极,感觉看不到希望,前途是渺茫的。看看书,可以帮自己随时的充充电。在书的海洋里,看看精美华丽的文字,可以顿时忘掉烦恼,全身心的投入诗的意境之中,感觉大自然的美妙和人生的乐趣。

书与买书和看书的人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关系。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感觉书到用时方觉少,有目的的翻找,在一个角落处终于找到,欣喜若狂,如获珍宝,觉得这本书就是在等待着我的到来;有时候随意的翻阅,一翻便顿时有种一见钟情,感觉相见恨晚;有时候也会与一本非常畅销的书擦肩而过。书店里的书,种类齐全,应有尽有,让人应接不暇,感慨万千。看到书店里大多数都是父母带着小孩,引导小孩如何的学会阅读,教他们爱护书籍,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希望,也可以平时看不到的景象,那种渴望获得知识的眼神,完全是在自己的兴趣范围之内。书籍,永远都是人类精神粮食的财富。

在书店里,不知不觉2个小时过去了,营业员也没有来打扰我们,感觉真舒服,一上午的时间过得非常有意义,这些都是在我们的计划之外获得了快乐。在书本里我们也感觉到了春雨贵于油,还有早春的那种景象。

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篇2

时间如流水,一眨眼十年过去了。十年后的今天,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来到了曾经我最喜爱的书店,里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眼前的一切都已焕然一新,令我赞叹不已。

只见馆外种了几棵傲然挺立的银杏树,旁边的木围栏里还种着几株富丽堂皇的牡丹,书店也从以前的一层的小破屋变成了四层大楼。一进门,门自动打开,一束绿光迎面而来,“哦!原来是这样”,我发现了门上有个小型扫描器。别见它小,它可是有24个扫描孔,因为我被它扫到,而它联通了“扫脑器”,它专门扫描人爱看什么类的书,然后启动“轨道书柜”整整齐齐的把这些书放在前排,让人好找自己爱看的书,非常方便快捷。

书店里的地板变成了“自动调温砖”,使书店里冬暖夏凉;里面的墙壁也用了“天气变色漆”,使外面在下雨时,书店里看着也温暖,里面还摆放着一些图画,图画中隐藏着些小孔,芬芳扑鼻的清香,就是从那里来的。

书店里的楼梯也变成了“声控电梯”。只要走到电梯门前,门就会自动打开,进去后,说出你要去几层,它便会照着指令做。而且为了让人们轻松,电梯里还多了两三把椅子,在扶手的旁边有一个按钮,按一下它,椅子就会在电梯里了。

书店里第一层是放小说、杂志;第二层是放教材、课本;第三层是儿童专门读物,第四层可以说是悠闲看书的“风水宝地”。

我乘着声控电梯到四楼,发现有许多可爱的机器人,他们手前都端着一个茶盘,盘子上放着咖啡、牛奶、茶……我呆呆的在那站了一会儿,终于发现那些竟然是负责帮忙送餐的。他们一到桌子旁,“伸缩手臂”就会拉长手臂的长度,让机器人容易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坐在椅子上的人要么看书,要么写作业,要么听音乐……反正就没一个人是闲着或是无聊的。

当要结算买书时,只需走出大门,扫描器就会扫到脸部和书的价钱,直接从手机上扣钱,这样也可以防止小偷偷东西。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这十年中书店都变成“高科技书店”了。在未来,我国未来的科技一定会越来越发达,会引领时代共同进步。

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篇3

很久很久没有光顾一家书店,借着透过小窗的星星点点阳光,一页一页翻过去,沉醉上个半天了。

越长越大的缘故,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长花在作业上的缘故,有着必读书的压迫的缘故

再论起书店,把这样一个名词从遗忘的角落拾起,拂去蒙上的灰,先一步浮现脑海的,便是横跨了我短短十几年生命的,最熟悉不过的,亲切的新华书店。

要是以往,一进门,还真有丝丝汗臭味夹杂混合在书香中,经过的,会觉得闷热难耐,爱书的,早陷进书中去了,哪在乎?近些年,当然不怎么有了被空调呼出的冷空气赶到门外了。门口一侧横七竖八几把伞,无论大雨如注淅淅沥沥,还是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正中央永远有小孩子拥拥挤挤围了一圈的必读书区,把书架翻地杂乱无章,不时嚷嚷个两句妈妈,找不到!或是卖完了?!怎么办想想,我也曾混在他们中间。上了楼,什么卖学习机的,大试卷的,就占据了好一块地方,我一向避地远远的,一脸狼狈地逃到小说专区去。

小学里有的是空闲,最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执念格外爱看他写得关于狼的。狼狼狼为什么呢?可能折服于它们的团结,面对外敌的自信,敏捷,又不乏点点狡猾就连《狼图腾》那一本在当时看来挺厚的书都翻上了三四五六遍。再往前追溯追溯,曹文轩的《草房子》,《青铜葵花》《根鸟》。伍美珍的校园小说风靡一时,几大本几大本地买,一翻翻一天,班里换着看,书里几位主人公分得一清二楚。《查理九世》几大系列,看着玄乎,我只有一两本,翻上几面出着冷汗也不敢动,胆子小的可爱。

初中以来,第一天翻到了桌上放着的,本是林卓的《繁星春水》,老舍的书接触得更多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由《秋天的怀念》引起的,大冰的江湖故事,丁立梅的散文篇,金庸的武侠小说,古代文学经典,四大名著

说起书店,与书就隐隐约约联系起来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推移这么一回忆,却不能不感叹,书,是读的越来越少了。

现在的我,翻起必读书,难以有极高的兴趣。为何要在一本好好的书上挂上必读的标牌?

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篇4

来书店不是一两次了,因为家里近,只走一百米左右就到了。但人是换了衣装和亮妆都在变,书店却连整容的机会都没有,有或是对于称为L区的NO.2书店是没有必要的吧,可人家NO.1书店总是那么红火,橙色降价风暴啦,或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亲笔签名授书会,《玉观音》剧组的现场见面会。

看书,现在自然无须出现韩寒笔下时候那种偷书人的猥琐相了,小康社会恁多年了,况且还安装上了门式红外防盗器。无庸置疑,那种偶尔会在墙脚从特刊书籍中拣出一些精美图片或是报名表回折的事儿屡见不鲜。

NO.2书店坐落在L区最繁华的商业街和另一条要塞步行街的T字形交点处,但不知为何还是会有更多到人喜欢舍弃了就近原则,选择在车站附近的区中心书店,又或许是现在我们这个海傧城市发展快吧,私家车多了,愿意不吝惜这点车油钱。NO.1书店是很具人性化和都市话的场所——里面有书吧,有专门阅读的房间,U形转椅,一,二,三楼都设置了不同的音乐。一楼是中文流行乐,二楼英文,三楼纯音乐。还有CD,文具,MP4专卖店,可以自己带上耳机听自己喜欢的歌。NO2则不染,物是人貌依旧,一样的售货员阿姨,一样严肃的脸,一样古色古香的书架。也难怪这里上班的阿姨了,要对那么多的民工子女的孩子或外地不发达地区迁入的孩子,一会儿就扯着喊:“小朋友,不要在这里大声喧哗!”“不要坐在书架上。”“看了的书要放回去”。有时也很同情她们,“看书的人多买书人少,唉”然后是替那些被喻为“人类进步的阶梯”的书籍而心疼了,一眼望去,书页和主体都呈现30度到90度不等。

夏天到了,来书店里的人也正比例的多了起来,不是为了中华崛起而读书,也非读圣贤书,只是冲着空调纳凉,省去在家停电的苦恼,手捧一两本的言情小说津津有味地忘我读起来。一位看不出年龄的女子,也许20多,因为她看的是青少年的小说,但显得有些老。头发主要是靠后面来维持长度的,很不齐整,仰望她的时候和她那无神又睥睨的眼睛遇上了,顿时失色不少。见她朝我旁边过来,确定那人刚走后,且可以勉强就坐便离胸前高度的地方(人的本能位置)抽出一本书,材面厚度适中,可弯曲当鸡毛掸子,先“唰唰”地几下,可以了,然后随意地叠在另一堆书上。

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篇5

很久很久以前,我开始接触书。从此以后,家里的最大改变就是多了一排书架。

那时真的是在买书。先草草地看上两眼,觉得顺眼就买下来。回家以后再细细地品味,或许能品味出什么来,又或许觉得后面的剧情太无聊,就此扔下书去,不再看它。于是家里面就凭空多出了不少的废书。

说起废书,我就得讲讲我这个人了。我这个人真的很奇怪,很多人挑书都是在挑什么人生哲理,我则不同。我首先注意的只是这本书我看的顺眼与不顺眼,不顺眼的丢弃掉,顺眼的书再一一列出来择优买下。可我妈和我的口味不同,她经常买些我看着不顺眼的书,于是家里面的废书有多半都是我妈给我买的。我自己精心挑选的书,很少有看三遍以下的,特别喜爱的,甚至还要两天一重翻。

我不是讲《少年维特之烦恼》不如《傲慢与偏见》。这两本书都是名著,而且还是很有名气与文学价值的名著,要比较一下对很多人来说真的很难。可对我来说则容易得多,只要打开书翻一翻,就知道了自己喜欢那一本,即使逼我看《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是上帝,或许我也不会同意。

长大后我开始知道节约任何一分钱的重要性。为了避免买下我从不搭理的废书——有的甚至还很贵呢!——我决定剥夺我妈给我择书的政治权利,把这项任务大包大揽给自己。于是我去新华书店的次数就大大增加了,有时候甚至要每天去一次,毫不间断地。

我若去书店,必然有个习惯,就是从抽屉里抽出我的手表,带在左手腕上,然后在书店里边看书边注意着时间。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常常是在上辅导课之前挤着时间去书店的,要是误了点,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说起我这块表,还是蛮有一点让人自豪的历史的。这只表原本不是属于我的,是我妈在1990年时花了300块钱买下的。90年的300块钱啊,若是换算到了 20xx年并估个价,可是千元有余的名贵手表!有时我就半开玩笑地与我妈说:“你现在要卖了表,还可以再买好几个同样的呢!”可我妈不愿意,毕竟再买来的,却少去了这分古色古香。

后来妈妈把表带换了新的,郑重其事地传给了我。我第一次仔细端详这块表,却发现竟有adidas的字样(事实证明,这是我身上所有配件里唯一的 adidas)!或许是因为名牌阿迪的“诱惑”,或许是这表的时间确实精确(从未误差超过20秒),也或许是这表的样式很好看(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块黑表),我从此摒弃了看似花哨,实际上败絮其中的电子表,欣喜若狂地收下了我妈给我的第一个“祖传宝物”。

书店的作文800字以上 篇6

凭借我那“民以食为天,我以书为本”的对书的渴望,以及我那巧舌如簧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于说服了小弟跟我去书店。不过万事都得经过母亲的同意,但我对母亲这关,势在必得。果然不出我所料,对于小弟这块对书毫不敏感的木头,母亲巴不得他天天泡在书店里。但如果是我的话,估计母亲会拖着我的脚,两眼老泪纵横的说:“求你了,别再去书店了。”

可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这句话可不是空来虚风,母亲,遇到我这样的买书狂,你还是认了吧。

得到了母亲大人的恩准和赏赐,我带着弟弟飞奔似的“逃”出了家门。

我估计小弟肯定没和同学什么的上过街,不然他怎么一路上死拽着我的手,生怕我会撒下他跑了,真想对他说一句“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啊!”

到了书店,我终于忍无可忍了,那就无须再忍,“弟弟啊,别再拉着我的手啦,姐姐我要去看书了,你自己去玩会儿吧。”其实也不能怪我把他推开,我这人对书店有着天生莫名的兴奋感,一看到书就什么都不顾了。

摆脱了小弟,我就拿起一本书,若无旁人的看了起来,看了我都不知道多久,我才想起来我还带了个大活人来,忙放下书,正要去找他,我才发现,他原来一直都跟着我,而且还只是在那站着,书都不碰一下,我不得不佩服,他真是个有毅力的“木头”。

小弟意识到我终于知道他的存在了,弱弱而又小心的问句,“你选好了吗?”我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他,仿佛下一秒就上去杀了他,败给他了。但我手里有三本书,而我只有二十块,她也真够抠的,害我只能选两本。天哪,不知道我有选择恐惧症吗?我前后犹犹豫豫用了二十多分钟也没选出来。

终于,小弟看不下去了,也有可能是快要崩溃了,硬是抢过了我的书,我以为他要发火了的时候,他却拿着我的书去收银台付账了。付完之后,小弟并没有把书给我而是趁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立马拽着我回了家。

回到家,母亲的嘴大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原因是,小弟这块从不看书的木头手里拿着三本书,而噬书如命已走火入魔的我却两手空空。

看着母亲那高兴劲儿,我和小弟对视一眼,还是不告诉她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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