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
第三才是吴邪,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2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3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4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5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6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平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习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习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