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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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作文

知远网整理的“我”作文(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我”作文 篇1

我是一个活泼、贪吃的女生。我的眼睛也可以说是二郎神的天眼了,只要哪里有我喜欢吃的东西,我必定一眼能发现。我有一个比较灵敏的鼻子,一般好吃东西的气味都逃不过我的鼻子;我还有一张樱桃小嘴,你们可别小看它,它吃东西可厉害了!吃啥,啥香,就算是家常便饭,在我口中,它们也会是人间美味。

每次在家吃饭的时候,我总挑饭最多的`那个碗,有时还对奶奶说:“奶奶,饭太少了,给我碗里多添点饭!”奶奶总会回答:“好嘞!”

记得有一次,我读三年级,妈妈有事不在家,于是把我托给小姨。我刚走进妹妹家,就闻到一股饭香,我一看,原来,妹妹的奶奶已经把饭做好了,正等着小姨接我和妹妹回家来吃饭呢!我换好了鞋,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就已经在餐桌旁“静候”了,或许是因为我太饿了,桌上的每一道菜都是金光灿灿,看得我两眼放光,口水直流而下,二话不说就开始了我的干饭之旅。我一大勺一大勺往嘴里喂饭,吃菜大口大口地咀嚼着,腮帮子好像有两个葡萄一般的小肉球。不知不觉就已经吃了四碗了,可是我的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洞,还没吃饱,我又要添饭,可是,奶奶说:“不能再吃了!”我用祈求的目光盯着奶奶,没办法,奶奶又给我添了一勺,我又以“光速”吃完了。

这就是我,一个十足的吃货。

“我”作文 篇2

进入餐厅,真的感觉与众不同,先进的设备,真的已经是再先进不过了,桌子都是高科技的……这种顾客或服务员都不用走,而且菜还能自己送到嘴边的餐厅真是超赞!还用厨师?幻夜好像读出了我的.表情,笑了笑:“厨师当然要用喽!虽然其他的店都是不怎么招厨师的,但是本店最大的特点就是,菜都是人做的,不归属于机器!这样才能吃的放心!”我点了点头。饭店一楼的中央有一个台子,估计是表演用的!

在幻夜一遍又一遍地教我做饭后,我终于……还是不懂,幻夜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他注意到我的眼神就没离开过舞台后,便开口了:“你,会表演?”“嗯哼,你姐姐我可是皇室淑女学校表演顶级的高手!”我一下来了劲儿。他也没怎么听我说话,只是跟一个女性说了几句话后,就登上了舞台:“女士们先生们,接下来就由本店新来的明星,登场!”话音刚落,台下一片掌声,我的脸通红了:“就穿成这样?这可是睡衣呀大哥!”幻夜看见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笑了笑:“有请新来的小惠登场!”听了这句话,我总算是松了口气,原来不是我呀!在那个叫什么小惠的舞蹈下,幻夜出现在我旁边:“大小姐,怎么临时腿软了呀!”“什么呀!我穿成这样上台?你别说瞎话了好不好?”我一想就来气。“去后台换衣服吧,下一个就是你了!”幻夜若无其事地瞅了瞅我,“大小姐,衣服多着那,随便挑!”我“啊”了一声,当为了混口饭吃,我拼了!

精彩预告:什么?幻夜他……

“我”作文 篇3

大家好。我叫卢峰。我今年11岁。每个人都叫我“大痣峰。因为我嘴上有颗痣,人们说我很幸运能把痣放在正确的地方。我有一个大脑袋和一张胖乎乎的脸,还有一只小眼睛,黑眼睛像一块黑色的宝石。我有一个小香肠嘴,因为我不开心的时候会噘嘴,所以不开心的时候请不要噘嘴。这是一个坏习惯。我的鼻子很高。黑色的皮肤不是很黑。我的`脾气有点暴躁。有时候我忍不住对我的同龄人大喊大叫。这真的是我的铁哥们”黄志聪说:先生们,不要像个强壮的人。我们是有教养的!”嘿!这真的是我的铁哥们”。我也是邻居的好帮手”有时它也能使人欢笑和哭泣。

我记得在我四岁的时候,我的邻居吴叔叔让我去买盐。我去了超市,看了看调料区,心想:“这都是盐吗?”然后我看到一个红色和绿色的包,我心想:这是任务完成后的包。”我把它拿到收银台,我姐姐认出了我,说:小峰,你能帮助人们买东西吗?”我自豪地说:当然!我怎么了!”之后,我给了10元钱,盛气凌人地说:不要。”姐姐说:“小子,10块钱还在找屁!”我拿了些东西,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在路上,我在想我叔叔会给我什么,甜心。巧克力?他边走边想。他到了以后,把东西交给了吴叔叔,吴叔叔看了看。呃!不要。小峰,你买错了吗?这是鸡粉,不是我想要的盐。吴叔叔惊讶地说。哈哈,我把盐变成了鸡粉。这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呵呵,这是我的一个平平淡淡的快乐的孩子,虽然我没有明星的英俊,没有医生的智慧。但是我是一个简单而阳光的小男孩。

“我”作文 篇4

我头上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小小的、红红的嘴巴,鼻子挺挺的,一双小手虽不大,但白白的。我最喜欢看书了,特别是杨红樱写的《漂亮老师与坏小子》啦、《女生日记》、《五三班的坏小子》、《假小子戴安》……,总而言之,我看过的书我都喜欢,哪怕只看过一点点儿,要是你到我家去,肯定会看到一大堆的书。我还很喜欢画画,我的画总要被贴到班上的学习园地去展览。我牙齿全都蛀光了,因此同学们给我取了个绰号———“西班牙。”

我是个电视迷,只要爸爸妈妈不看电视,我会连忙跑到电视机前,迫不及待地打看电视机,观看我最喜欢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一看就是3小时,直到《喜羊羊与灰太狼》放完了,妈妈才提醒我:“不能看很长时间电视,会近视的。”唉,谁叫我那么喜欢看电视呢?我很喜欢吃零食,只要看电视看着看着,肚子饿了,我就去商店买零食吃。妈妈说我很馋,其实我确实很馋,一看到好吃的东西,我就要吃,直到吃到肚子装不下,我才罢休。我酷爱唱歌,什么《童年》、《隐形的.翅膀》、《同一首歌》……我都会唱,而且我保证我不会唱错一个字。

我参加过学校的合唱队,差一点儿就被选为领唱了,都怪那话筒不配我的声音,不然,我早就当了领唱了。你别看我9岁,但我才1米20高,40斤重,在班上身高倒数第二高,体重倒数第一重。我才穿28码的鞋,说具体点,应该是28码的鞋都比我的脚长。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唱歌的小女孩。

“我”作文 篇5

我和绝大多数男孩一样,天性活泼好动,常常搞出一大堆幺蛾子,让爸妈和老师不省心:在操场上摔倒擦破皮,头磕到瓦硕堆上,不小心折断同学的尺子……就算受了伤,我也不吸取教训。

直到二年级,一次突发的事故改变了我的认知。

那是一节音乐课,下课后我们以50米冲刺的速度直奔教室,准备订正作业。跑到楼梯口的时候,小林突然窜出来,吓了我一大跳。立刻,我就感到右腕一阵疼痛,低头一瞧,手腕被小林手上的铅笔划了一道大约三厘米长的口子,有少许的.血渗出来,钻心的疼。

我回到教室后,第一时间告诉了老师。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小林,也告诉我要注意安全。老师把小林妈妈叫到教室,放学后阿姨带我去打破伤风疫苗,打针真的好痛。这次小林惹祸就是一个极好的反面例子。他喜欢在走廊和楼梯上乱跑,非常容易撞到人,或是跌倒摔伤自己。况且,他手上还拿着利器——一支削尖的铅笔,划伤手还是小伤,要是戳到眼睛或者重要的动脉,那可是要出大问题!万一出祸事了,自己得受惩罚,说不定一家人都得受牵连。反正,后果很严重!

自此,我不再敢到处胡闹了。走楼梯一级一级走,不会四五级跳下;跑操的时候也不转圈了;打球、踢球也有了分寸,心中有了安全意识,不会不顾一切只想得分。从此,我妈被老师私信或直接在群里@的次数少了许多。

小林仍然天天惹事,但我,已经被那件事改变了,我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让类似伤害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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