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高一作文

知远网

2026-02-01作文

知远网整理的写人高一作文(精选4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写人高一作文 篇1

在我家乡中有一所私塾,方圆几十里才有这么一所,而且校园不大,因为学生少而且学费太贵等等原因,而我却落入渔网上了上宾的私人学校。

虽然我的家庭还可以,到我认为总是钱不够花,三天两头向家里要钱,可能我是个败家子吧,但在学校,我的老师从来不因为我有这些缺点而对我不管不顾,她对我很上心,总是帮助我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谈到我的老师,我只能说她简直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女老师,她姓王,她是一个纯真,体谅,漂亮的人,下面也穿一个黑色紧身长裤,她穿上的样子很迷人,我认为她像一个电视中的保镖一样,形象很酷,在我眼中认为她是这座学校中最漂亮的人了,的确在我的这座学校中老师只有10个人,然而王老师每天工作都是含辛茹苦的工作,有时竟然废寝忘食,她的这种精神甚至把我打动。

每天她带着疲劳而来上课,但课讲的依然很好,我从心底里佩服,像这样的老师如果都成功不了,那么还有谁才能够获得此成就呢?每个晚上我都在想,甚至有时不时的起来做学业,也许是受了王老师的影响了吧!

王老师是个女性,而我用先生称呼她,是因为先生都是文学出众的,王老师的知识在我看来是博学多识的。

王老师不仅在事业上有成就,而且在家庭里教育也是德高一尺,道高一丈,她的家被她整理的井井有条的,再教育她女儿方面,那也是年年获奖县上证书,她的品质、她的精神、她的气魄也该是人们该学的知识吧,她像一个女神一样,往往会刻苦钻研,像这样的老师我们应该喜欢,更应该懂得欣赏!

写人高一作文 篇2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虽然我的舅舅有这些恶习,但他武功了得,空翻之类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其实舅舅也为家人付出了很多。据说,小时候,姥姥家很穷,供不起两个人上学。于是,舅舅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母亲,而自己错过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在面对困难和艰辛的时候,只能独自承受……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写人高一作文 篇3

我和她是大学室友,就像范玮琪的歌词一样,我们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却一路走来已八个年头,哪怕现在南北分隔,却不曾有一天失去联系。

她是那种外向又争强好胜的人,我是那种内向又无欲无求的人,可以说完全是两个物种,我们彼此都不赞同对方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却又相安无事,和平相处了这么多年。在学校时形影不离,分开后微信里无话不谈,她难过我会帮她想办法摆脱,我伤心她会帮我开解出气。我们就是这样的朋友,彼此“看不惯”, 却又彼此牵挂。

记得第一次见面,是大学报道,她是我第一个见到的寝室小伙伴,我家在本市,当天晚上要回家,怕学校晚上有事情,就鼓足勇气要了她的电话号码,以至于到现在她还时常嘲笑我,第一次见面就管人家要电话。开始我们的关系并不是最好的,但慢慢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那么亲密。她常常赖在我床上一起看节目,看电视剧。我也每天早上跟她一起去晨练吃早餐。后来我们都有了另一半,但依然没有把对方冷冻结冰,我们分享着彼此的喜怒哀乐,一直到毕业。

毕业后她去了南方,而我留在了东北家乡,记得她刚走的那几天,我心里仿佛缺了一块,感觉空落落的,我们想念对方了就开视频,平时没事就聊微信,虽然远在千里,却能感觉她时常在身边。想不明白的事,过不去的坎,都有彼此互相扶持,互相帮助。过年她回来会睡我家,我们就那样彻夜长谈,打趣逗乐。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是那个性格,对生活没有过多的要求,舒服就好,而她也依然是渴望高品质的生活,享受消费的快感。我想我们注定不会按对方的轨迹生活,但这就是人,没有谁会和谁想法一样,追求一样,只要我们永远这样,不管快乐难过,都想和千里之外的她诉说,这就够了。

写人高一作文 篇4

随着年龄的增长,要面对的事情越来越多了,我怕我承受不了那么多。我是一个很脆弱的人,我的心是玻璃做的,我的眼睛就是那下不尽的雨,我的身体是陶瓷而成的……所以我很容易破碎。

我经不起一点伤害!

昨晚,在表姐的房间里原本聊着有关BB的话题的,突然表姐告诉我上次妈妈陪奶奶去检查身体时照到奶奶的小腿已经有一小部分已经是“老化”了!我原本不知道“老化”是什么的,后来表姐告诉我才知道。“老化”就是当一个人年纪大了,身体的某些肌肉会慢慢死去,它先会死一小部分,然后死去的肌肉会随着血管一直沿着下去,最后导致整条腿都不能走路为止!表姐还跟我说医生说可以做手术切除那部分已经“老化”的肌肉,可是大家都想到奶奶的身体原本就不是怎么好,再做手术,恐怕老人家的身体承受不了。况且这种手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大家都同意不做,也没有告诉奶奶病情,怕她老人家担心,妈妈只是对奶奶说是有点风湿而已!

我听后眼睛就早已模糊了,好像奶奶就要马上离开我一样,我好害怕,真的好害怕!我不能没有奶奶的,我不仅问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奶奶?

虽然表姐劝我说没什么的,每个老人家都是这样的,又不会说马上就走的,虽然“老化”可也有一段漫长的过程呀!还能活十几年的或者几十年的!叫我别想这么多!

我知道这是善意的谎言,但是我真的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过去,一直以读书为借口少去问候奶奶的我,一下子就觉得是天大的羞愧,我现在想弥补,可是我知道我再怎么多的弥补也弥补不了我那少去的问候与关心,也换不回来小时候奶奶喂的每一口饭,帮我洗的每一次澡,还有,每天在校门口接我放学的背影,那时每个中午放学后回到家看到的那个不是妈妈而是奶奶的身影在厨房里煮着香喷喷的饭菜等着我们回来吃,当我进了中学的门槛时,每个星期五坐车回一趟家就会看到奶奶因衰老而缩小的身躯和那条有些行走不方便的腿缓缓地领着一袋二袋的糖果饼干朝我走过来,黝黑的皮肤和那已经布满了无数岁月痕迹的脸因看见我而灿烂地笑了起来,那时幸福的微笑!我知道那些糖果饼干是姑姑们买给奶奶吃的,可她却舍不得吃非要我带去学校吃,还叫我分一点给我的同学吃。

这些,我永远忘不了,忘不了你,我的奶奶。

奶奶,有些话语用语言是表达不出来的,它会藏在您的孙女心里的最深处,最深处的,往后您剩下的日子有我这个不孝的孙女来陪您走过,您不用再用渴望的眼神来期待每个星期五的到来了,我会一直在您身边陪着,陪您一起做饭、陪您一起在院子里打理那些正要成熟的果实、陪您一起坐在门前那棵大榕树下,一起欣赏那田野的清幽……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会这么痛?我知道即使自己做再多也换不回来您健康的身体了!

奶奶,我多希望您能一直健健康康地活着,然后看着我们一个一个地成家立室……

写人高一作文 篇5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若一切只若初见,便不会有那么多羁绊,那么多牵挂、那么多不舍。时间如白马过隙,她出现在我的人生中,而现在却悄然离去。

狂风在窗外呼啸,叶子沙沙哗哗。躺在床上,望着这即将陪伴我高中生涯的宿舍,却无由地生出一股悲哀与无力。一切还是如此清晰,犹记得我与她的初次相遇。

那也是一个雨天。却不是现在的风雨协奏曲。只是淅淅沥沥的雨滴滴答答。我拖沓着步子走在陌生的街道上。好像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与父母争执,争执不过便离家出走。身无长物。我定定地站在路上,无处所去。

一个着急的步伐走去,忽地却又折了回来。——“同桌,你怎么在这里?”——“我也不知道。”

就是这样,她把我在大街上捡了回来。她把她稍稍瘦弱的肩膀借着我哭了一路。

她将她的衣服借给了我换洗。去到她的家:墙壁、地板是水泥的,家里虽然干净却很小,只有一个小厨房,三间小房间——小得摆了一张床后都已经显得太拥挤。只有一把小椅子。她叫我坐下。

“我家很小吧。平时都是我一个人住,我爸妈在离这里比较远的地方工作。这里房租比较便宜……”我怯怯地听着。“回家么?”我摇头。

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嗒嗒的雨声打在窗户上,雨丝有些飘进来。她熟练地将一张张废纸折好塞在窗缝边。关掉灯,漆黑一片。“我怕。”“没事,我会保护你的。”

那夜那刻那一句,我仍然记在心中。“我怕。”我呢喃着。可这次,却不再有你的回应。泪落:心,好难受。“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叮。下课。我走去食堂的路上。清风拂面,后面的人跑到前面,前面的人跑到更前面。很快,只剩下我一个依旧走在路上。

落日、清风。一样的天,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确是你不再拉着我的手跑在那路上,然后一路催促我快点再快点。这落日,寄托了我太多的回忆,也寄托了太多我对你的依赖。只知道,在那风中,有些湿了眼。

我一口一口吃着眼前的饭。我习惯性地挑出番茄还有青瓜。却才发现,那个喜欢吃番茄和青瓜的人已经不在。抿着唇,嘈杂的人声中却带来了我无限的伤怀:

曾几何时,有那么一个人在我面前谈天谈地谈梦想。罗里吧嗦地叫我吃多点,高兴了在我面前大笑,甚至把饭喷到我的餐盘里;难过了,拉着我,坐在看的到落日的窗边,什么都不说。她家很穷,但是她却用她暑假打工的钱买了我心爱的风铃;她好像一无所有,但是她却用她真挚的笑容让我不再难过;她不漂亮,却散发着光芒。她也有缺点:她从来不买超过三十的衣服,她从来不买零食,她成绩很差……想着想着,泪滴在饭上,我大口地吞下饭——你说,不许我浪费,那是用辛苦种出来的。

于是,在那个有人欢喜有人愁的夏天。她没有参加中考——她并没有证件。于是,她就这样去工作了——去一个工厂里七点上班,十二点下班,一个小时十二块。我读书时,她在工作;我睡觉时,她在工作;我吃着东西时,她在工作。

其实,她只比我大一年零一个月三天。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她教会我坚强,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我独立……

教我如何不想她!

写人高一作文 篇6

每每看到那本有折角、扉页上写满东西的物理书时,我便想起了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的“侯哥”——我初中的物理老师。

初见他,是在课堂上。依稀记得那是七月流火之时,天气一点点变化了,听说换物理老师了,我恭恭敬敬地将崭新的物理书放在课桌左上方。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等待着:“要是新来的老师和上次的老师一样该怎么办?”环顾四周,竟有人比我还紧张,做着一个祈祷的手势,喃喃地说:“上帝啊!麻烦您老人家给我们一个好的物理老师吧!”

我相信,若真有上帝的话,那么他一定听到了。“侯哥”果真是一个好老师。

正当我望着物理书发呆时,一阵脚步靠近了,全班一下安静了。新老师来了!抬头,只见台上的老师放下物理书,“咳”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同学们,我是你们的新物理老师。”听完这话,同学们从这平淡无奇的自我介绍中判断出了这个物理老师必定是索然无味的,一时间不免伤感了许多。但他突然再次开腔了:“孔子说:中午不睡,下午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同学们,一定要午睡啊!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猴子猴孙’,我就是你们的‘侯哥’!”同学们就像在炎热的夏天中被泼了一盆凉水般,打了个激灵,纷纷开始打量这个“口出狂言”的老师。笑声在教室里弥漫开来。

只见他穿了一件绿色的logo衫,戴着有着春天颜色的帽子,一条写着“super me”的裤子在他身上正好合身,“一身绿”在他身上青春逼人。再看看他的五官,面临秃顶的头发被帽子盖住,浓眉大眼,长得好像蜡笔小新,仔细想想他却不过26左右而已。

他听见我们的揶揄声,吼了一句:“‘信侯哥,得永生!’以后这就是咱们学物理的口号了!”我慌忙地拿出笔,把这句话写在物理书上。

这便是初见。

在领略了他无比另类但却符合潮流的开场白后,我们班掀起了一阵“物理热”也就不难理解了。他讲课形象,简单易懂,让我们全班都为物理而疯狂——他是唯一一个在家长会上教室里站满学生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被我们逼着抢占别人课的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秋游春游时被我们疯狂偷拍的老师……而此时,我的物理书上又多了一句话:“不想学好物理的学生,不是好学生。”

时之沙在手指间飞快流逝。快中考了,我们占用侯哥的时间也越来越多,大家都很舍不得侯哥的。

在最后一节物理课上,教室里安静至极,鸦雀无声,有些人甚至红了眼圈,哽咽着等待侯哥说话,可他却没有一个音节吐出。这样的沉默,大家心知肚明,算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回想与侯哥的欢乐时光,教室里的沉默被“呜呜”声打破了。在下课铃响时,侯哥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太悲伤的时候,是无法流泪的。”我默默地拿出笔,在物理书扉页仅留的空白处写了一句“我们会一直记得你的”。

这便是最后一节物理课。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侯哥。

回忆是通往过去的桥,怀念一个人,也可以不流泪不悲伤。我望着书本上“物理”二字,微笑着悠悠地在心里说:“嗯,我一定会记得你的,侯哥。”既然无法回到原点,倒不如再见。

嗯,侯哥,再见。

写人高一作文 篇7

时光像是一条河流,缓缓地流淌着;时光像是一缕青烟,你以为它在的时候,它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流水挽不住落花,青烟终会飘散。但母亲则是为我挡雨的荷叶。

那天夜晚,妈妈在厨房为我准备丰盛的水果,则我在妈妈房间找书看。突然,只听见“啪嗒”一声,一本笔记本从书柜上掉了下来,可能是没放好的原因,使这本重要的东西落了下来。我随手拿起想要放好,却无意发现封面写着《献给我的宝贝》几个字,实在忍不住翻阅起来,原来,这是妈妈为我写的日记,里面记录了我从出生到现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被母亲记录下来了,我不禁潸然泪下……

当妈妈端着一盘水果进来,看到我泣不成声的样子,着急地不知说些什么。

在一个明媚的上午,我的妈妈答应带我去湿地公园玩,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紧接着我们就出发了。可能因为当时很小,我紧跟着妈妈身后,妈妈也是时不时地回头看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发现了一只蝴蝶,那是我从未见过的,那只美丽迷人的蝴蝶,好似有魔力一般,牵着儿时的我就走。我,拐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妈妈还是习惯性的回头看我,可这次,我,却不见了!

隐约中,我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呼喊,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妈妈不在我的身边。就在回头的那一瞬间,蝴蝶也飞走了,然后,我呆呆地站在路中间,惊恐的看着这陌生的地方,不知所措,于是我大哭起来,心中的害怕在这一刻全部涌了出来。

远处,妈妈的身影直冲过来,高跟鞋拿在手上,立马抱紧了我。我哭着,又笑着,但妈妈并没有和蔼的拉着我回去,而是一副非常严厉,也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告诉我,以后不要因为贪玩而乱跑了。她那严肃的脸上还有泪水与汗水,红红的眼眶和凌乱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像“疯子”。

但这件事过后,我也变得十分乖巧,不会再不声不响的离开妈妈的视线。

妈妈的爱是永恒的,并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就可以计算得清的。那是一种无私的大爱,她用春风化雨般的温情滋润着我。世界上,只有妈妈才能无时无刻的想着你,牵挂着你。只有妈妈才愿为你付出,甘心情愿,无怨无悔。也只有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呵护下,才使你快乐的成长。

我爱我的妈妈,我想住进她的心里,让她天天想着我,因为在她的心房里,我能感受到甜甜的爱!

写人高一作文 篇8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星期天下午,儿子的电话来了。一声“爸爸”,清脆而悠扬,看来,这几天过的不错。一下子将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清。急忙问了一些,需要知道的学校情况。儿子一一做了回答后,很懂事地告诉我们:“周六,由于有事没来得及打电话,因此,才推到了周日。”***在旁边迫不及待地将电话抢了过去,又是一阵无休止的生活嘱咐……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写人高一作文 篇9

深秋,傍晚,月色朦胧,天气微凉。那条刚发来的彩信还静静地躺在手机里。照片像素不高,但依旧可以看见爸爸粗糙松懈的皮肤拧成一团,他努力绽放笑容想要告诉我他还年轻,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眼角泛起的皱纹和在岁月下已逐渐苍老的面容。这一刻的我,迟迟无法入睡。落在记忆上的尘埃,挣开流年的缠绕,或许孤独的岑寂会摆脱岁月的斑驳,或许穷途末的心酸会冲出光阴的,望着窗外深邃的夜空,回忆飘飞的花瓣,沾着泪珠与笑容,飘过脑海,飘至眼前……

三年前,爸爸要把我送来这里。从松滋到武汉的大巴上,是五个小时的,但更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挤满了人的大巴车上只留了一个座位,售票员对我指了指车门口那个小板凳,爸爸却抢先坐了上去,他说他懒得拿行李,我愣愣的抱着包坐在舒服的软椅上。车厢里回荡着熟睡的气息,车门口处座的那个醉汉脱了鞋,将脚搭在车杠上,侧着看去就像搭在爸爸的身上,矮凳上坐着的爸爸佝偻着腰,原来宽阔的背不知何时已在岁月的风沙中弯折。一股酸意涌上心头,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下去。离登机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和爸爸在等候区聊起了天。二十一点时,我拎着皮箱过了安检,向登机口走去,爸爸还在外面看着,我决绝的没有回头,而他的话却像一阵风似的在耳边吹响:以后不跟着爸妈,没有人会花太多的心思来你,凡事自己要努力,自立自强。到达乌市已是凌晨两点了,姐姐接到我后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夜,爸爸是在机场度过的,我努力住情绪,又想说些什么,也咽了下去。舍友均匀的呼吸声钻旁,风寻着半开的窗户擦过我的脸庞,悄悄钻入我的被窝,我紧了紧被子,回过神来。儿时的我总是觉得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站起来听课需要莫大的勇气,却总是不明白爸爸站着挣钱,而我站着听课却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

三年了,我做到了上课从不睡觉,努力去走好生活的每一步,而在岁月的累积下,心里也沉淀了太多想对爸爸说的话。按了手机关机键,我合上眼眸:爸爸,今夜,让我携着一身思念,走进你的梦乡,浅述那些在岁月的沉淀下还来不及说出口的悄悄话。

写人高一作文 篇10

冬日寒风刺骨,刺痛了那受伤的心,他的问候,他的开朗,他的理解,融化了冰霜,温暖了整个冬天。

他的问候笑得那么阳光。二年级时,他和她同桌,他成绩很好,阳光开朗,是大家心里面优秀的好学生。她却学业狼藉,到处招人嘲笑的丑小鸭,她很自卑,从来都不敢和他有交流。可是他的不嫌弃,让她渐渐的好了起来,他总喜欢和她说说话,虽然她从来不怎么回应,可他依旧和她微笑着打招呼,她半掩着头发,回以微笑。虽然这个简单的问候那么微不足道,可在她心里,却像那明媚的光芒,照亮了世界的漆黑。

慢慢的我们都长大了,他长得精致,是大家眼中的男神,她却还是以前的她,扎着马尾,前面一撮头发挡住了那片黑乎乎的伤疤,如果你不去在意,她的那另一半侧脸和是挺可爱动人的。她还是那么的文静,默默的为他喊加油,默默的跟在他屁股后面,他总是奈心的教她打球,跳绳,游泳,各种他能参加的活动也试着让她尝试,她害怕就拼命的鼓励,跌倒了无数次的她,在嘲笑与鼓励中顽强的存活着,没有为什么,只是拼命的向前冲,因为她知道,那个阳光的男孩就在终点那里等着她。那抹阳光如旱天中的雨露,滋润着那干涸的大地。

高中了,我们忙着各自的考试,忙碌的生活让她活得充实。可命运却总在捉弄人,她无缘无故的被诬陷考试做毙,老师请来了家长,给了严重的处分,她委屈的解释,老师却从不相信。她的父母也不问原由的责骂她。她哭了很久,双眼通红,却看到他手捧着纸巾,温暖的安慰着她,她刚想解释,他却摆手,也许是多年的默契,她看着他望着远方的表情,她知道在他心里,无所谓的对错,他的信任让她那片灰色的天空有了温暖的气息。她努力的去忘记,更加努力的学习让大家认可,直到我们都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回想那段坚难的日子,是他的信任与理解那汪洋的大海,给了那小小的鱼儿一个温暖的家。

如今,远方的你还好吗?那个卑微的女孩想和你道声谢谢,谢谢你的阳光洒满了她的全世界。

写人高一作文 篇11

杨一手从小就没了爹娘,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除了上学读书,杨一手还要洗衣做饭。按说,杨一手的双手应该布满风霜的痕迹,可他的手偏偏细嫩白皙。

小小的杨一手有两个爱好:一是爱用刀子将萝卜、南瓜、泥巴雕成各种动物的形状;另外一个就是,遇到村里有红白喜事,他喜欢围到大铁锅边流着口水看厨师切菜炒菜。这时,厨师会悄悄塞给他一点肉。杨一手接过,迅速揣进兜里,等回家后和爷爷一起吃。

长大后,杨一手依然不改这两个爱好。有个厨师觉得杨一手可怜,就收他为徒了。这样,杨一手不仅能经常吃上肉,还可以挣点钱补贴家用。杨一手视师傅如爹,刻苦向他学艺。

就在师傅觉得杨一手可以出师单干时,意外发生了,杨一手的左手掌不小心被打米机绞成了肉酱。望着沮丧的杨一手,师傅直摇头,乡亲们也感叹不已。

杨一手只有一只好手,乡亲们就叫他杨一手,他的真名倒记不得了。

那天,爷爷快不行了。他挣扎着从枕头下拿出个泛黄的账本,对杨一手说,那是杨一手的爹留下的,上面记载着他们家在村里的欠账,希望杨一手以后能将钱还给乡亲们……望着密密麻麻的数字,杨一手沉默了很久很久。

第二天,安葬完爷爷,杨一手就离开了村庄。他到底去了哪里,乡亲们无从知晓。

乡亲们再次看到杨一手,是在三年后,而且是在电视里。县里举办首届厨艺大赛,在众多参赛选手中,大家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只有一只好手,而且很细嫩,很白皙。对,他就是杨一手。比赛中,杨一手伤残的左手和右手配合得十分娴熟,龙飞凤舞。他凭着精湛的厨艺和雕工一举夺魁,电视机前的乡亲们都为他鼓掌欢呼。

从记者的现场采访中乡亲们才得知,杨一手离家后去到了县城,在一家酒店帮忙采购食材。杨一手利用这个机会,向厨师们偷师学艺。不久后,他又拜大厨为师,潜心学艺。大厨十分欣赏他的为人,将女儿许配给了他。

厨艺大赛后,杨一手在县城里开了家酒店,名字就叫“大厨杨一手”,顾客盈门,生意红火。

腊月二十四那天,杨一手关了酒店大门,带着厨师团队和食材回到村里,办了整整六十桌酒席。杨一手邀请全村老少去吃酒席,说是要感谢大家过去对他家的帮助和支持。

杨一手拿出了那个泛黄的账本,说要连本带息将钱还给乡亲们。吃完酒席后,他逐一还账。杨一手还说,以后每年腊月二十四,他都会回到村里请大家吃顿团圆饭。

老人们竖起了直挺的大拇指,小孩们啪啪啪地鼓红了手掌。

写人高一作文 篇12

他抬头望了一眼面前的马路,他的生命是否也像这条马路一样苍白。

中年男子今年四十多岁,他看样子却像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两鬓斑白,额前被岁月刻下不深不浅的皱纹。他的目光呆滞,透出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迷茫。他在街头做些小生意,每天几乎做着相同的事情——摆摊、收摊。夕阳西下,当他收拾好没卖完的东西,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回家时,人们才注意到——他的腿瘸了。

这时候,总有几束目光向他投来,或是出于怜悯,或只是出于好奇。它们如同无形的手,把他的头按下去,让他抬不起来。他羞愧、他胆怯、他不想也不敢迎接这些异样的目光,他认为这都是对他是一个瘸子,是一个只能在街头混饭吃的人的嘲讽。

有人问他,他的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中年男子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二十岁那年帮别人做小工时,从梯子上摔下来的。”

二十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永远成为了一个瘸子!他的双眼注定是迷茫的,他没有知识,没有手艺,现在连体力也不能出卖,他还能做些什么?他不愿乞讨,只能做些小本生意。他每天的收入极不稳定,早晨起来,永远不知道今天是能添件衣服,还是连顿饱饭也吃不上。

只从腿瘸以后的二十年里,没有人知道他的生活有多么艰难。生活的压力像一场沙尘暴席卷而来,而他却只能靠那一瘸一拐的双腿蹒跚前行。我看到了他的坚强,但是我仿佛也看到了坚强背后苍白的生命。他没有伴侣,没有孩子,谁愿意追谁一个与拐杖相依为命的人呢?他在外奔波,身上沾满了城市的灰尘,仅仅是为了活下去,没有留下半点余力。他的生活是空虚的,残疾的腿不允许他去追求。

尘埃中,他的身影渐行渐远……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上帝的话,我希望他不要吝啬手中的画笔,在那中年男子的生命中点上哪怕一点颜色,以至于不要那么苍白。

写人高一作文 篇13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写人高一作文 篇14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 篇15

父亲是做苦工的,他很瘦,很黑,但他总能给我一种幸福快乐的感觉。虽然我家不富裕,虽然我不能天天看到父亲,但我觉得很满足,因为我拥有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的父亲。

时光似乎迅速倒流到了那个炎热的夏季。那年我读初二,因为父母亲都在外地打工,所以暑假的时候父母把我也接到了那里。那儿的夏天真热,在家里吹着风扇都是汗流不止,衣服从未干过。父亲是做苦工的,什么搬运、拆墙的苦活累活他都做。

一直以来,我都是坐在家里等父亲回家。父亲每次回来,脸上总堆满笑。看我做了晚餐,更是兴奋不己,一点都看不出他劳累一天的艰辛似的。每次问父亲累不累,他都说不累。“怎么不累啊?明天我也跟你去!”我说,父亲没有像其它父亲一样拒绝我,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天清晨六点,父亲叫起了我,我很快地起床跟父亲去了。我们坐了约一个小时的公交车,来到了一幢高楼的楼顶。父亲指着宽阔的平地说:“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把这些碎砖垃圾清理干净。”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啊”了一声。父亲看我脸阴了下来,他说了一句:“怕什么!开工!”其实我的任务很简单,父亲把垃圾装进袋里,我就负责搬运,这种简单的工作谁都会做。整整一个上午,父亲都没停过,父亲整个人算是被汗水严严实实地洗了个澡。可是父亲连粗气都不喘一声。反倒是我,事没做多少就厌这烦那,父亲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好不容易熬到了十二点,此时的太阳更是毒辣,死死地炙烤在父亲的头上。脚踩在地上都有种快被烤熟了的感觉。而我早己躲在屋檐下吹凉风喝茶休息了。我坐在那儿,看父亲忙碌着。顿时,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潮水,我看见了父亲孤单的身影,那驼着的背,弯着的腰,一铲一铲地铲着垃圾,一遍又一遍地扬起衣袖擦擦脸上的汗珠。不知为什么,这一幕像是镜头般烙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拂之不去。我的心酸酸的,我背对着父亲开如哽咽起来。我第一次感到父亲这种劳动的煎熬。感到为我们付出的劳动是那么的艰辛。我的心第一次被这样剧烈地震动了。

父亲是山,是摧不倒的信念;父亲是水,是挡不信的关爱。在父亲爱的长河里,我们放肆地戏耍,在爱的光辉中,我们享受着温暖,享用着浓浓的幸福。

父亲为我们付出了一切,也该是我们为父亲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写人高一作文 篇16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写人高一作文 篇17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写人高一作文 篇18

最,取自极,无比的,尽头之意。后,便是末尾。连起来就是我们终于走到了尽头,也是我们最后的结局。人生路上,行人匆匆。留不住想留住的,就连坚守的都被无端之事惹得变了质。还有那走到尽头的生命,恋恋不舍可时间却不留情面的撇下我们这些在世人。

我不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悲观的人,往往越困难越要迎难而上,不留情面不顾一切地坚强。就连离别,都显得云淡风轻。那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他在北京,长相一般般粗眉毛,黑皮肤,杏仁似的小眼睛,18岁的年龄却是16、17岁的长相。我们过去要好到天天网上聊天,硬是聊出了巨轮,那是唯一的巨轮。我把我所有背后的小心思,对事看法与他分享。对他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依赖”,极度。希望一天起码可以打30分钟的电话,希望这个好朋友可以放下手头事情陪伴我,我与他甚至说起自己的家庭环境,那之前是我很禁忌也是最柔软的地方。记得那天起,他说:“我会珍惜我们之前的友谊”。开头都是美好的,我与他常常一天24小时无止境的聊天,他在手机屏幕里充满的无止境的关怀,甚至回到家乡对我都是无止境的照顾。我们的相处愉快而轻松,那段日子他几乎成了我心底看得最重要的朋友。记得有一次,我说我想吃银耳羹,他就屁颠屁颠的去为我做,但是第一次他为一个朋友下厨房,当然结局不是那么客观,银耳的深黄硬块还在清羹里漂浮不定,咬起来居然有了嘎吱嘎吱的声音。但是我依然记得那碗羹,无比美味。在我心里,也慢悠悠的流入了一股暖意。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成了我最后的回忆,无止境的结果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留余地,热汤不能一口气喝完,一百块要分着花,就连友情也不要给太足,依赖应该适可而止了。我们吵架了……因为他没有履行对我的承诺,那个30分钟的电话我等了足足3天。断定结束那天我哭了很久,由于哭得太久,说话断断续续,硬挤出了一句“我一直在等着你,为什么你对我却这么冷淡?”,但是他不冷不热的,只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越来越闹”,那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后分界点,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我们,真的要到尽头了。

离别,充满了眼泪。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我只能陪你到这了,再见好朋友。最后,望你安好。

写人高一作文 篇19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 篇20

冬日寒风刺骨,刺痛了那受伤的心,他的问候,他的开朗,他的理解,融化了冰霜,温暖了整个冬天。

他的问候笑得那么阳光。二年级时,他和她同桌,他成绩很好,阳光开朗,是大家心里面优秀的好学生。她却学业狼藉,到处招人嘲笑的丑小鸭,她很自卑,从来都不敢和他有交流。可是他的不嫌弃,让她渐渐的好了起来,他总喜欢和她说说话,虽然她从来不怎么回应,可他依旧和她微笑着打招呼,她半掩着头发,回以微笑。虽然这个简单的问候那么微不足道,可在她心里,却像那明媚的光芒,照亮了世界的漆黑。

慢慢的我们都长大了,他长得精致,是大家眼中的男神,她却还是以前的她,扎着马尾,前面一撮头发挡住了那片黑乎乎的伤疤,如果你不去在意,她的那另一半侧脸和是挺可爱动人的。她还是那么的文静,默默的为他喊加油,默默的跟在他屁股后面,他总是奈心的教她打球,跳绳,游泳,各种他能参加的活动也试着让她尝试,她害怕就拼命的鼓励,跌倒了无数次的她,在嘲笑与鼓励中顽强的存活着,没有为什么,只是拼命的向前冲,因为她知道,那个阳光的男孩就在终点那里等着她。那抹阳光如旱天中的雨露,滋润着那干涸的大地。

高中了,我们忙着各自的考试,忙碌的生活让她活得充实。可命运却总在捉弄人,她无缘无故的被诬陷考试做毙,老师请来了家长,给了严重的处分,她委屈的解释,老师却从不相信。她的父母也不问原由的责骂她。她哭了很久,双眼通红,却看到他手捧着纸巾,温暖的安慰着她,她刚想解释,他却摆手,也许是多年的默契,她看着他望着远方的表情,她知道在他心里,无所谓的对错,他的信任让她那片灰色的天空有了温暖的气息。她努力的去忘记,更加努力的学习让大家认可,直到我们都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回想那段坚难的日子,是他的信任与理解那汪洋的大海,给了那小小的鱼儿一个温暖的家。

如今,远方的你还好吗?那个卑微的女孩想和你道声谢谢,谢谢你的阳光洒满了她的全世界。

写人高一作文 篇21

有些话说出口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一定能做到,有些事刚行动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不会后悔。事到临头才发现,最初的坚持到现在原来这么难。于是我们开始后悔。总有那么一些些事情,坚持了却又放弃。放弃了才来后悔。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说如果能够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重复当初的错误。其实并没有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总是留下大大小小的遗憾。

人生就像一张考卷,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选择题。就像考试的时候,一个问题就有abcd四个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些事情却只有一个正确但是有些事情却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如果我们选不到那个正确的答案就是总会为某一次错过或者过错,而感到遗憾。但有些遗憾只是一时,有些遗憾却可能相伴终生。

时间这条狗拼命啃食它的肉骨头。在成长这条路上磕磕绊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无法忘记,总有那么一件事让你耿耿于怀。姑母远去上海进行化疗,那时候她应该是觉得自己精神不错,有被治愈的希望。因为还没有看到表哥成家立业,所以不甘心就这样给自己留下遗憾。就瞒着我们众人再一次去了上海,却不料情况日趋恶化。那天,工作空余时间打了电话给姑父问姑母情况有没有好一点。姑父说还是老样子,没多大起色。

于是我提出视频聊天想要看看姑母和她说说话,奈何手机不给力连不上网,我有些着急又有些懊恼。本想着等下班之后立马去换个新手机之后再和姑母视频,哪知道,就是这一次的错过,再一次见面我们竟已经生死相隔。那时候,我和表哥一起跪在她的灵前。表哥哽咽着说:为什么你连见我最后一面都等不及?我当时想到视屏未果的那件事,满心的遗憾和悔恨:为什么我没有再努力努力争取早点买手机,为什么当时没有坐在电脑前?后来很长时间,我想起这件事都恨不得砸烂那个破手机或者甩我自己一巴掌。我恨手机装备差,也恨自己没有把握住和姑母见最后一面的机会。但是,遗憾既成事实,悔恨自责已经失去了意义。

现在,我只希望姑母在另一个世界安乐幸福。而我,会带着姑母对我的爱握紧手心温暖的记忆,像向日葵一样快乐自信的生活。期望,我们能够来世再续今生缘。

写人高一作文 篇22

有人认为,英雄应是站在荣耀之巅,享受无上的荣光和赞美。但我认为真正的英雄应是这样的。

春秋战国,硝烟弥漫,中原各国自相残杀。国内明争暗斗,北狄、南蛮、东戎、西夷大举侵犯中国。举世皆浊有一人独清;众人皆醉,有一人独醒。

“微管仲,吾将被发左衽乎!”

管仲,于战火纷争中崛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他先前侍奉于公子纠,面对公子纠的败落,他面临一个问题:死或不死。是用死亡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赤胆,亦或是保全姓名于乱世,完成自己治世之理想?他的同僚选择了死亡:召乎死之。而管仲则选择了后者:管仲请囚。他深知,他不能死,他要为更伟大的事业而奋斗,他不拘于此小节。“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他赢了,他赢得了齐桓公的信任,任卿相。助小白完成了北杏之盟、荆之盟,齐侯会宋公、卫候,会陈人、蔡人等一霸春秋,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这才是真正的英雄,不拘于小节,有伟大的抱负和理想,并有与之匹配的才华。

管仲,于民族大义中抉择,以仁为本,解救中原!

狄人伐邢,救亦或是不救?救,对齐有何益处?邢国远于千里之外,路途遥远,风餐露宿,将士疲敝,能不能赢先不说,光是外出花销便会拖垮齐国经济的发展。不救,狄人距齐甚是遥远,一年两年似乎也打不到这里来。救还是不救?管仲给出的回答是“救”“夷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诗曰:“‘畏此简书,且不怀归’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遂救邢。”站在本国的立场考虑,自然不救为好,可是站在仁义、站在中原文化的角度来看,救,必须救,现如今礼崩乐坏,中原文化处于千钧一发之际。若不救,将使千古仁义毁于一旦,使千年的文明消失殆尽。他深谙此理,所以“纵千万人,吾往矣”。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在大局面前,不顾及小家的利益。在历史兴衰面前,能敏锐察觉出时局的变化,做出有利于天下的决定,是的,是天下,不在一人,一家、一国,而是全天下。

真正的英雄就是像管仲一般,能于乱世之中崛起,不拘小节,真正的英雄应以仁义为本,以天下为己任,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写人高一作文 篇23

我盯着桌上的一棱锥出神,三个面既独立,又相交。我不禁冒出一个念头:同学眼中的我不就像这三棱锥吗?三个性格特点便是这三个面,交于一点,就构成了我。

侧面一——超级乐天派

别看我短发下一张白晳的脸,长得挺文静的样子,其实我跟淑女扯不上半点关系,是个十足的乐天派,我的乐观恐怕无人能及,不信请看——

班主任因为我期中考试成绩成绩下滑,叫我去办公室把我狠K了一顿,回到座位上我的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爬在桌子上一个劲儿的哭,这可心疼坏了同桌,一个劲儿逗我笑也无济于事。她也无奈地陪着我伤心。十分钟后,我又恢复了原样,完全没有哭过的痕迹,哼着小曲儿又说又笑。同桌对我如此大的变化纳闷不已,误以为我伤心过度刺激神经了,我一脸调皮地对她说“伙计,高兴起来吧,笑一笑,没什么事儿过不了啊!看看吧,凭着我聪明的头脑和加倍的努力,我一定会进步的,等着我的胜利的消息吧,耶!”说着还做出个必胜的架势。同桌摇摇头说“我算是服了你了,乐天派这个词原来就是为你而创造的。”

侧面二——无敌大哈

大哈也就是马虎的意思。我的马虎那可是出了名的,瞧——

“谁的数学作业本还没有交?还差两个同学的!”课代表在讲台上声斯力竭地喊着,可下面无人响应,每个同学都确信自己交上了,自然我也不例外。这下可激怒了课代表,他请来了数学老师,在老师的一遍遍寻问仍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老师使出了“杀手锏”:挨个点名。

眼看老师手中的作业本越来越少,我和同桌的名字却还没有点到。同桌问我“我早上让你代交的作业本,你交了没有?”

“我记得......可能......交了吧。”我含糊不清地答到,担心着自己是不是忘记了。

眼尖的同桌从我桌上一摞书下抽出两本作业——是我和她的数学本。我心里一沉,坏了,我还真把这事儿给忘记了。我想起今天早上要去吃饭的同桌要我帮她交作业本的。我当时正在做作业,后来作业做完了,就把这事儿忘到爪哇国去了。我盯着那两本作业,它似乎在幸灾乐祸:小样儿,你挂掉了。

愤怒的数学老师把我俩狠狠的训了一顿,唉,谁让我这么马虎呢?随之而来的就是同桌一顿暴捶,一边捶她还一边吼着“我见过马虎的人,可没有见过你这么马虎的人,你简直是天下无敌了!”

侧面三——多愁善感

我似乎成天像个霹雳侠女似的,我也有多愁善感的时候。同桌说我无忧无虑,其实不然,一个人即使没有远虑也有近忧,我只是不把它们表现在脸上,只是藏在心底,自生自灭。

和丹儿看电视,会被感动哭的一塌糊涂,让丹儿不不知所措;想念初中的死党燕萍,给她打电话一听她的声音就放声哭;看小说随人物来去,多“替古人忧”。时间一长,同学们都说我太多愁善感了。

也许我已经长大了。

看吧,这就是同学眼中的我,怎么样,还不错吧!

写人高一作文 篇24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 篇25

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给你鼓励和支持;在你有缺点和错误时,给你正确的批评与帮助。

我有这样一个朋友,他虚怀若谷,不存芥蒂,乐于助人。我是一个内向的人,很少与同学交流,因为他是我同桌,因此我们才可以相识。

我现在进入新的学校,进入新的班级,面对新的同学我不知所措,我的相貌平平,成绩一般,又总不爱说话,总觉得没有哪个人把我放在心上,自卑的心理一直萦绕着我。

在机缘巧合之下我与我的同桌成了好朋友,刚来的时候,老师规定早上六点半迟到。有一天我与我的同桌睡过头了,赶紧慌忙起床整理一切去上学。到教室时,班主任已经早就到了,见到我们,就开始说我们的不是。然后让我们每人各做一百个俯卧撑,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委曲求全的做了,可是我的身体较差,平时又不爱运动导致我做不了多少就趴地上了。老师让我起来继续做,我同桌看到后就给老师讲等他做完了他帮我做。我当时心里一股暖流涌上来,虽然老师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我还是倍感欣慰,心想这辈子交到这个朋友值了……

平时他也爱疯玩,与同学们说说笑笑的,成了我们班的快乐天使,因为他有着别一样的口音,让我们班里的同学都喜欢和他打交道,学他的口音,不知不觉中仿佛我们班里的同学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拥有着同一种口音,他们那里的口音非常好听,以至于你在全校都可以听到他们那儿的口音或听别人在讨论他们那里的口音。在课上,老师讲课太枯燥无味让人感觉“奄奄一息”时,他突然发表一句就可以让大家恢复精神继续听讲,因此老师给了他一份职务可以不用扫地。

他不存芥蒂在于他拥有一颗包容万事的心,他跟我时,由于有时爱打瞌睡,他自己就经常扇自己几巴掌,一些女同学也帮他扇,他也不会怀恨在心,只是笑嘻嘻的,感觉有点傻傻的。他也经常帮助别人,他虽然拥有不扫地的权利,但他经常帮助同学们打扫卫生,一直都是我们班早来晚归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次,我起的较晚,而他早就起来还帮我买来早餐了,这让我很感动,感觉自己交到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了,于是我和他一起学习,吃饭,玩耍,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陪我开心陪我疯耍的好朋友。

写人高一作文 篇26

最,取自极,无比的,尽头之意。后,便是末尾。连起来就是我们终于走到了尽头,也是我们最后的结局。人生路上,行人匆匆。留不住想留住的,就连坚守的都被无端之事惹得变了质。还有那走到尽头的生命,恋恋不舍可时间却不留情面的撇下我们这些在世人。

我不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悲观的人,往往越困难越要迎难而上,不留情面不顾一切地坚强。就连离别,都显得云淡风轻。那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他在北京,长相一般般粗眉毛,黑皮肤,杏仁似的小眼睛,18岁的年龄却是16、17岁的长相。我们过去要好到天天网上聊天,硬是聊出了巨轮,那是唯一的巨轮。我把我所有背后的小心思,对事看法与他分享。对他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依赖”,极度。希望一天起码可以打30分钟的电话,希望这个好朋友可以放下手头事情陪伴我,我与他甚至说起自己的家庭环境,那之前是我很禁忌也是最柔软的地方。记得那天起,他说:“我会珍惜我们之前的友谊”。开头都是美好的,我与他常常一天24小时无止境的聊天,他在手机屏幕里充满的无止境的关怀,甚至回到家乡对我都是无止境的照顾。我们的相处愉快而轻松,那段日子他几乎成了我心底看得最重要的朋友。记得有一次,我说我想吃银耳羹,他就屁颠屁颠的去为我做,但是第一次他为一个朋友下厨房,当然结局不是那么客观,银耳的深黄硬块还在清羹里漂浮不定,咬起来居然有了嘎吱嘎吱的声音。但是我依然记得那碗羹,无比美味。在我心里,也慢悠悠的流入了一股暖意。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成了我最后的回忆,无止境的结果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留余地,热汤不能一口气喝完,一百块要分着花,就连友情也不要给太足,依赖应该适可而止了。我们吵架了……因为他没有履行对我的承诺,那个30分钟的电话我等了足足3天。断定结束那天我哭了很久,由于哭得太久,说话断断续续,硬挤出了一句“我一直在等着你,为什么你对我却这么冷淡?”,但是他不冷不热的,只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越来越闹”,那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后分界点,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我们,真的要到尽头了。

离别,充满了眼泪。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我只能陪你到这了,再见好朋友。最后,望你安好。

写人高一作文 篇27

雨打花残,摧毁了昔日最美的容颜;风拂雁往,消逝了前刻最美的伟岸。世间万物,变幻莫测,然而,有种最美的情感却永不逝变。---题记

是谁,陪我静看春华秋实,栉风沐雨?

是谁,为我驱寒散热,却独自承受坎坷?

是谁,为我忙前忙后,脚步匆匆?

是谁,面容憔悴,日渐苍老?我感受到了,是妈妈。是无私的妈妈,她给予我们无私的爱,却不求回报。她,我的妈妈,就像空气一样让我赖以生存。我感受到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从我们呱呱坠地之后,妈妈就开始了辛苦的生活。妈妈对我的爱,就像是第一缕晨曦对娇花的抚弄;就像是三月春风对碧水的温柔;就像是夏日晚霞对嫩柳的辉映;就像是秋天月光对修竹的依恋;就像是冬日里朝阳与小草的交谈。妈妈对我的爱依旧如初,一会儿,我好像变成了襁褓中的婴儿,在酣然入睡;一会儿,我好像又变成了一朵俏丽的月季花,激动得母亲绽开了笑颜;一会儿,我好像又变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画,陶醉的母亲在那儿欣赏啊欣赏。母亲的眼神是一种无言的祝福,一种幸福的安详,一种不能割舍的真爱。妈妈的爱,如一首婉转的歌曲,旋在耳边,印在心里,妈妈伟大的,无私的爱,给予了我们温暖。

多情自古伤离别

步入初中,我来到了寄宿学校,那所学校是全封闭式的学校,周末才可回家两天。那时的我,没有住宿过,很是害怕。父母陪伴了我十三个春夏秋冬,带我领略了四季的风采。突然要我离开他们去学校住,当时一听到这个消息,内向的我,急得大哭起来。我不想与妈妈离开,但,不得不离开。妈妈只好安慰我说:“你已经十三岁了,该学会独立了,也许人生的旅途上沼泽遍布,荆棘丛生。也许,你前行的步履总是蹒跚沉重,你也要学会如何克服。”这世上,没有人喜欢离别,但有时候,真的是迫不得已。

不堪回首岁月中

时光易逝,转眼间,我们已经长大了。而妈妈两鬓早已是白发,我总是幼稚的认为,妈妈还很年轻,直到有一天,我帮妈妈梳头,只是我唯一一次帮妈妈梳头。我看清了这满头的白发真有点触目惊心。我又怎能看清,白发后面积压了多少岁月的风霜。几度冬夏的嘘寒问暖?曾经青丝到如今却“发如雪”。脸上的皱纹显然不能抹平。为什么我平时都没注意到呢?岁月,果然是一把无情的刀。一切都变得与原来不同。但,母亲对我们的爱却依旧如初,就像是小孩子吃了甜甜的蜂蜜,正活泼乱跳呢!岁月,不堪回首,我的妈妈,已经老了。

繁花似锦的春天,我要送您最漂亮的花朵;

骄阳似火的夏天,我要为您撑起一把绿伞;

果实累累的秋天,我要献给您硕大的果实;

寒风刺骨的冬天,我要送您最温暖的阳光。

谢谢您啊,母亲,谢谢您陪我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带我领略了四季的风采。“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母亲啊,请您放慢您的脚步吧,让我来回报您春光般的爱。

高一:林梦雨

写人高一作文 篇28

当我正在愣愣傻傻地读着一个五年级小学生该学的课本,做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会做的幼稚。他,那时17岁,带着青春迷茫、彷徨、忧伤,以45度角的孤独仰望他铅灰色的天空。他把苍白无力的文字,堆砌成一座华丽的城堡,把自己的悲伤倾注于此,这座城堡叫做《爱与痛的边缘》。

他惯用的魔法,用美丽塑造悲伤,过程愈美,结局愈惨,他用故事向别人讲诉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自己像鸟儿一样,自由的飞翔。樱花飘落枯萎,开出下一个花季,反反复复,生与死的轮回,这轮回,叫做《幻城》。

他经过枯燥压抑的日子,经过七天里砍左手还是砍右手的纠结,经过过客与过客之间的停留、散场,踏上自己的向往,大学,复旦。然后他又想着轰轰烈烈的高中生活,看着现在与曾幻想的差距,他说《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他像冬天里孤独飘荡个的风筝,风雪美,他美。他忘了他受绳子的束缚,于是他放肆的飞,努力的像更高处飞翔,他挥洒出《梦里花落知多少》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很多人说他抄袭庄羽的《圈里圈外》,他被硬生生的拉回地面。瞻仰他的人,仰慕他的人,身边的好朋友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身上,他是一只没有力气飞起的风筝,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但他又怎会甘心,知道了高处的风景,他再也接受不了平庸,他重新站起来,飞起来,冬去春来,他唾弃的丢给人《夏至未至》,他把傅小司刻画成自己的影子,告诉世人,他不认输。

20xx年,他脱离了世人的魔掌蜕化鹰,用虚伪的故事来描写者真实的自己。有了《小时代》的再现。他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他给很多人谱写者悲伤,他唱着自己的孤独,如今,他,作家、作词家、歌手、导演、董事长以多种角色在大家的眼中,别人羡慕、嫉妒、恨,可那又怎样,他已百毒不侵。

几年后我迟到的从他的第一本书看到最后一本,从他的大起大落,最后依然傲然挺立,我看到他不可触摸的内心和强大的外表,我知道他在一个黑暗的角落,用最寂寞的姿态环抱着自己的双腿,怀念着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泪流满面。

我喜欢他甜美的笑容笑得像个小孩子,喜欢他任性的希望自己像彼得潘那样成为一个永不长大的孩子,喜欢他用多年前青春的声音唱出来荡涤着我的心,喜欢他用文字写出来的一段段忧伤,让我在股市中流泪。

看着他被人骂心里流露出来的悲伤、愤恨、难过,看着他努力重新站起来的高大身影,看着他高傲对世人不屑的眼神,看着他尽力向所有人表现出来的完美背后的汗水与泪水,看着他物是人非的朋友孤独留他一个,他的泱泱四季,他的悲悲戚戚,谁的努力惹红了谁的双眼。

我在某天,在课桌上用小刀深深地刻下他的名字,那个语言华丽的让同为人类的我到无地自容的地步的男孩子的名字----郭敬明,他在我心中有一个很伟大的影子。

我晚认识了他十几年,看着他传奇人生,看着他对生活向往的澎湃的激情,像雄鹰一样,穿破云霄,发出刺耳吼叫,我知道,那是成功的喜悦,悲伤的放释,那是打不倒的赤裸裸的警告。

他是郭敬明,他是第四维,他是小四,他也是一只孤独寂寞的雄鹰,叱咤方云,在荒途里辗转成歌。

写人高一作文 篇29

我的母亲,人群中普普通通的那一个,说不上电视中温柔又特别善良,但对于这个家庭而言,她是半边天。

母亲出身农村,那时候外公家算村子里富足的人,那个时候外婆还在,外婆会操持家务、精打细算,家里吃得饱也穿的暖,母亲小时候连罐头都吃的上,上学也有零花钱,可是外婆和外公一次吵架上,外婆跳塘了!十三岁,我的母亲失去了她的母亲。

母亲小时候成绩老是班上倒数第一或是倒数第二,读到五年级便自己不想读了,不过母亲现在也是能识文断字的人,母亲辍学了,在家待了不久,听她说,她砍过柴也背过苞谷,十三岁的她没拿外公一分钱就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到遥远的沿海地带,漂泊他乡的日子她没跟我说过,我想,如果是我,那我会夜夜以泪洗面。

二十岁,母亲跟了我父亲,父亲比她大五岁,母亲跟了他,不知道他一无所有,父亲甚至连个家都没有,母亲在二十二岁有了我,二十三有了我弟弟,母亲年轻的时候很后悔,也想过离开我父亲,那时候,外公都不愿意认她是他女儿,可因为我和弟弟,她硬是咬着牙白手起家,将我和弟弟拉扯大,外公也依旧是我的外公。

母亲现在三十八了,在外乡的日子加加减减也有二十多年了,我从小到大,几乎都是在亲戚家长大,在外公家曾待过五六年,后来和弟弟两个人一起混大,每当说起这个,母亲总会一脸愧疚,有次还哭了,我心里也甚是难过,如果不是因为生活所迫,谁愿意背井离乡?

我的母亲,在我心中,却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写人高一作文 篇30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写人高一作文 篇31

我和姐姐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我们是亲戚亦是朋友,无话不说的那种。可是就因为这样我们经常呆在一起,以至于大人会常常拿我和她比,有时我真不明白,这样比来比去有什么意思呢?可是没办法,嘴长在他们身上…我和姐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我呢,是那种喜欢玩,比较调皮的人,而姐姐呢,属于比较文静的那一种,所以我们两个人的性格完全不同,也没有什么可比性,出去玩的话总是姐姐在身后照顾我,而大人总拿我们的成绩作比较,我的成绩总没有姐姐的好,所以大人总用她和我比,这一点让我很不开心,终于有一天我爆发了。

那天,我和姐姐说,姐姐我们绝交,大人总那我们两个人比,我压力太大了,姐姐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我看了看她,差点就心软了,不走了,但我最后还是跑出了屋子,天知道,我当时有多么的难过,可是,我也不想大人再拿我和姐姐做比较了,这样对我不公平。果然后来几天,姐姐并没有来找我,一直都是这样,一直都是姐姐包容我,一直都是我任性,那几天我想了很多,觉得我这样做,其实对姐姐也是非常的不公平,因为这一切都不是姐姐的错,既然大人要说就让他们说好了,毕竟我和姐姐是朋友啊,怎么能受外界的影响而影响友情呢?在那之后,我和姐姐变成了好朋友,好姐妹。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什么误会能使我们不信任对方,我们还像从前一样一起玩,一起闹,遇到事情一起解决。

写人高一作文 篇32

她的传奇故事在华夏千年史册上无人能与之媲美。她美,美得“天生丽质难自弃”,她媚,媚得“回眸一笑百媚生”,她的粉墨登场,使得“六宫粉黛无颜色”,她的柔情似水,更是让父子两代人为之神迷。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美人却被烙刻上红颜祸水的千古骂名。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有这样一个充满色彩,又饱受争议的人物——杨玉环。

杨家有女初长成,杨贵妃是唐朝这幅繁华史墨上浓重的一笔,她的到来,是天意所为,也是为日后安史之乱埋下伏笔。杨贵妃的美貌,在两千年以后的现在仍为人津津乐道。然而,时至今日,她却仍是背负着千古的骂名,说她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因为她的缘故才爆发了安史之乱,才让众多百姓流离失所,才让鼎盛的唐朝毁于一旦。所有罪过皆有一个弱女子承担,只因她是一个女子,便说她是个红颜祸水,只因她与唐玄宗之间真挚的爱情,就判她个“狐媚君王”的罪名。可她只是个弱女子,一个憨实的女子,不会玩弄权术,从不干涉朝政。

只是想像普通家里的妻子一般相夫教子,然而怨就怨她嫁了帝王家,她的丈夫是当今圣上,天子之怒,布衣溅血百里。纵是杨国忠弄权术,也与杨贵妃扯不上什么关系,然而,因为儒家思想“唯女子与小人不可养也。”的大肆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的结果,却让一个弱女子成了千古罪人。她从没要求什么,唐玄宗却为她周全了一切,男人就是这样,你不说什么,他就已经早早地为你安排好了一切,于是杨氏一家鸡犬升天,不管男女老少阿猫阿狗都担任着朝中要职,甚至让天下人萌发出了“生男不如生女”的感慨。于是那些淫诈小人过来攀权附贵,阿谀奉承,朝廷上下动荡不定,安史之乱一触即发。随着杨贵妃与唐玄宗爱情之花的无情凋零,安史之乱落下了帷幕。世人却不分青红皂白,将责任全推到女人身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杨贵妃何罪之有?为何偏偏让她背了这万世的骂名,千古的黑锅?她不过是一个媚眼含情,眸光流转的小女人,只愿在寂静的夜晚,与心爱的男人说尽“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世间情话,她与唐玄宗之间也是平常夫妻般的感情。然而自古以来,世人却都在指责杨贵妃,他们的爱情也成了爆发安史之乱的最大缘故,受着千古的唾弃。然而真的是她一个从不干政的女子亲手毁了唐的一切?显然不是吧。红颜非祸水,杨贵妃又有什么罪过,值得世人骂她千年?请还这弱女子一个清白吧!

写人高一作文 篇33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虽然我的舅舅有这些恶习,但他武功了得,空翻之类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其实舅舅也为家人付出了很多。据说,小时候,姥姥家很穷,供不起两个人上学。于是,舅舅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母亲,而自己错过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在面对困难和艰辛的时候,只能独自承受……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写人高一作文 篇34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写人高一作文 篇35

有一天晚上,我正躺在床上睡着,梦中的我坐到了一张办公桌前,穿着白大褂,我变成了“白衣天使”!正当我沉浸在成为医生的喜悦中的时候,有人叫我去做手术。

我一下懵了,一个六年级学生怎么能做手术呢?哦,我现在是20岁的医生了,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孙主任,这是今天手术的病案!”我的小徒弟对我说。看着手术室中的各种工具、各种仪器还有躺在手术台上等待我救治的病人,我一下子明白我应该怎么做了。“刀”“擦汗”这样的声音持续了一个小时之久。终于,还有最后一步,“咔擦”助手剪断最后一根线时,终于完成了。走下手术台,我有些疲惫,但还得微笑着说“手术很成功,再观察下,差不多一周时间伤口会长好。”我对病人家属说。“太感谢你了,孙医生,谢谢,谢谢!”看着他们对我充满感激的眼神,又想到仅在几分钟前我刚从死神那里抢回一条命。我心中感到由衷地欣慰。

可是欢乐的气氛没持续多久,另一名患者因多处受伤严重,我没能从死神手中抢回,他走了。家属因无法接受现实,在医院的楼道里痛哭流涕,甚至拿起一个瓶子朝我丢去啊!我被吓醒了,呼!只是一个梦啊!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即使会面对生命的离去、家属的误解,我也无怨无悔。能为更多人带来健康,带来生的希望。我为这个神圣的职业,而感到骄傲。我会为我的梦想而努力学习!不远的将来,我一定会是最优秀的“白衣天使”。

写人高一作文 篇36

总有一种感动在我心头荡漾

———题记

我叹服古琴的婉转,我惊艳国画中大气而优雅的泼墨,我更感动那些令我拨动心弦的瞬间。

镜头一

一阵急刹车,您被卷入车轮下,丢去双腿,这一秒钟,你选择了将危险留给自己,安全留给孩子,这永恒的瞬间,让我看到您对学生的关爱您的无私。您对这一秒钟的选择并不后悔,只是对于您陪伴了三年的学生们有些内疚。您写了一封信给他们:“原谅老师没有遵守诺言,陪你们走完初中三年,但我希望你们在中考取得好成绩,因为你们要相信,上天是不会辜负真心付出的人”。风翻动着您的备课笔记,一阵茉莉花香飘来,那是我们对您的祝福——瞬间的选择,永远的绽放。

镜头二

一座城,只送一个人——烈士吴斌。

当高速公路上,以百米的重力加速度的金属块撞击您的肚子时,您却忍着剧痛,扶稳方向盘脚用力踩着刹车,让车子稳稳当当的停靠在路边保护了一车上所有乘客的安全。而您却不急着救自己而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当您圆满完成一个司机的事后,您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瞬间,我不知道您忍着多大的痛苦,但我却看到了一名敬职的好司机。

镜头三

“一,二,三”,14位农民工用双手抬起一辆汽车,救出一名女孩。此刻,他们是我心中的英雄他们事后,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憨憨的笑着。他们让我们看到了一群朴实而又善良的人们。他们的善举扣动了我的心弦。

我感动他们在那些瞬间作出的决定。——后记

写人高一作文 篇37

他叫王小东,是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在他的心里藏着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他喜欢上了班里的一名女生,别人都叫她豆豆,真是人如其名,安静的像一颗豆豆。

每天他最大的快乐就是”陪”豆豆一起发呆,当然是他在后面远远的看着豆豆,不是他没有勇气搭讪豆豆,而是他不敢打扰别人的学习,说到学习,他的成绩永远排在班里的后五位,偶尔发个疯,冲到了倒数第六,这就是他最好的成绩了,但豆豆不一样,她的成绩永远排在班里的前五位,偶尔没考好,落到了第六。

高中永远是人的最重要的阶段,在这个只看成绩的大班级里,如果你没有一个好的成绩,那你就没有发言权,当然你一个成绩差的去喜欢一个成绩好的,那简直是癞头蛤蟆想吃天鹅肉。时间飞快,转眼间就到了高三,而他们也面临着人生的一次重要考验高考,每个人都卯足了劲,想考一个好的大学,王小东也是其中一份子,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也想拼搏一下,学累了,就看看沉思的豆豆,这好像是自己这三年来养成的习惯。仿佛看到了她,就有了学习的动力一样。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而高考也如期而至,高考过后,同学们没有了以往的严肃,都相互说笑着,王小东看了看仍安静的像豆子一样的豆豆,转身离开了,或许这个秘密会永远的留在自己的心底,在自己高中的三年,自己曾经喜欢上了一个名叫豆豆的女孩子,这就足够了。爱在心口难开。

写人高一作文 篇38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 篇39

镜子中,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马尾辫、大额头、黑葡萄似的眼睛,肉肉的鼻头下是一张樱桃小嘴。没错,那就是我,已经摆脱当年稚气的我,已经历尽三年初中即将步入高中的我。我没有美丽的脸蛋,也唱不出娓娓动听的歌声,而我却有一颗上进而感恩的心。有时,真的很羡慕那些长得漂亮的女孩,她们无论走到哪里,依然还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羡慕那些聪明的女孩,她们能在一次次的比赛中尽显风姿。然而,和她们比起来,我好像真的一无所有。直到那次……

那天,上帝宣告着她生日的到来,我拿出准备已久的精致杯子送给她时,正巧迎上她激动不已的眼睛,随后便听到她的感谢:“谢谢你,你真可爱。”是的,我不漂亮,但我却有着一颗真诚的心。

不久后,一次测试终于降临。很快,试卷便批改了出来,望着自己得的分数,略显的满意。但面对自己做错的题目,我任然一头雾水。正在冥思苦想的我突然被一声叫声拉回现实。“这题怎么做?”坐在我后面的女孩诚恳的望着我。看了看试卷上的题目,心中暗喜,这正是我的强项。我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讲给她听,直到她懂。她微笑的望着我,说:“你好厉害。”我惊讶,班中,她的名次比我高很多,现在她却夸我厉害……终于发现,我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从那以后,我不再羡慕别人,因为我看好自己,相信自己。我相信我也会找到属于我的那片天空,我相信我也会对别人留下一片笑脸盈盈。

写人高一作文 篇40

我的父亲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家孺妇晓的人都对他的评价很好。 “ 好男人 ”是他最为显著的标签。还算高的身板让人感觉到他做事的严肃却又不难靠近。若从腿来看,你一定会天真的误以为他是个瘦子,他确定有一双又瘦又白且略带些许肌肉的腿,很是好看。再把视线转移到他那肚子上来,一看乍像极了西瓜。其实啊,这都是工作所致,因为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常年积累的宵夜让他变得有些肥胖,但似乎这样的他更显得和蔼。较小的眼睛,高挺的鼻子,绘成了我最好的父亲。他写得一首好看的毛笔字,“字如其人”就恰如其分地表现在他身上。他的字正直有力,不会因为任何缘由而把字马虎对待,这也就成全了我的“厄运”。自幼,父亲就要求我中规中矩地写字,不准装写漏写,规范坐姿写字。的确,他会以身作则,写起字的他比什么都威严。然而,大量的笔记本接涌而至,空闲时间练字便成了我的事情。

尽管在学习和做人上他对我要求甚高,但是生活中的他格外慈祥,从不打骂孩子,只希望思想教育奏效。就算是叛逆期的儿子说过分话,做逾矩事。他也丝毫不让鞭子落到儿子的肉上。受再大的委屈,他都扛下来,这一切,都仅仅出于他内心最纯朴的爱。 占着他慈祥的性格,欲擒故纵在他身上多少次都有效。他总是尽其所有地给我买心仪的东西,在这般宠爱下我的野心日益膨胀,频繁地买东西。一看出他想拒绝的苗头我就肆意上演“苦肉计”,从小时候的嚎啕大哭到后来的甩门而出进房,他也只好抱着我哄着我,直到最后,十分无奈又十分疼惜地接受了我要求,说起来却是惭愧!不记得有多少次,我和他索求不菲的钱出去玩,无奈正遇到他手头紧迫之时。他每每会用抱歉的眼神向我说明缘由,可我总任性发脾气,最后逼着他把他用在其他事情上的钱给我。我的父亲啊!总是那么大方,而我这份自私要自惭形秽。最可爱的莫过于他假装生气又充满宠溺的表情。鼓着小嘴还有那忧怨的小眼神,时看会害怕,时看又觉和蔼。每次和他斗嘴或是我在客人面前有缺失礼仪的时候,必定上不了那表情,虽不凶狠但对我很有威慑力。毕竟结果都是我耷拉着耳朵,小狗似听话。

他的笑容就如夏日里那缕暖意的阳光,温暖了日光下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寸肌肤。是“呵呵”的傻笑,折射出他的善良朴实。 “好男人”绝非浪得虚名,他始终埋头于控制方向盘上,马不停蹄地工作,给家人最好的。而他对于自己,日复一日的穿着工作服,从来不会对自己的衣服上而埋怨,也从未把心思对待在自己身上,正所谓“以妻喜而喜,以妻悲而悲”。这样的父亲无疑是老天对我的最大馈赠。我愿将我的感谢铭记于内心最深处,或寄于花草扑鼻的花朵,使其完美绽放,或寄于无忧无虑的鸟儿,使其自由翱翔。感谢父亲倾尽全力给我一个温暖的家,我要将我所犯的幼稚和对父亲所有的亏欠化作石灰,洒向大海。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让那个成熟懂事的我留在父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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