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1
当你一个人流落在孤岛上,你会顽强地活下来,还是等待死神的降临?如果你选择了坐以待毙,那么就应该去读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历险小说内容扣人心弦: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在那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没吃的自己找,没穿的自己做,没住的自己盖,再寒冷的天也要用心中一丝火苗去温暖。作者笛福曾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的确是这样:小时候,妈妈让我自己睡一屋,可我眼一闭就出现那些妖魔鬼怪恐怖的样子,就连忙用被子把头蒙起来,这时妈妈便用福迪说过的话来鼓励我。我鼓足勇气慢慢地把头从被窝里伸出来,在心中默念:我能行,我能行。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如果你也想学会勇敢,学会创造,就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2
二十八年,一个人在孤岛上,用双手改变了他周身的一切,在这个孤岛上,一切都从无到有。他是谁呢?对了,他就是——鲁滨孙。
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在此期间,他捕食狩猎,播种小麦,制作器具,圈养山羊,他在这孤岛上做了许多常人并不能完成的事。最后,他又奇迹般地回到英国,返回文明社会。
无疑,这只是一个神话,彻彻底底的神话。一个人真能如鲁滨孙一般在孤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吗?未必能的。但是。鲁滨孙的这种精神却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一个人,是必定要学会生存的,并不能依赖于什么。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永恒的。父母会老去,米山、面山可以被吃完,金山、银山可以被挥霍光,最最坚硬的金刚石在锤子的不懈击打下,亦是可以被毁灭的。这些东西尚且如此,那么其他的呢?所以,作为一个人类,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学会生存。
鲁滨孙来到荒岛上,除了自己的双手之外,一无所有。但是,他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自己身处的逆境。可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们何曾自理过自己的生活,哪怕是一天?我们不需要那么伟大,如鲁滨孙一般改变一座孤岛,可是,我们连完完全全自理自己的生活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呢?
我们也许不会流落孤岛,但是,我们要学会生存,在未来,也许在不远,我们就要独立生活,如果你在那时才开始学习生存,那么,你的生活可能会是一团糟。
我们的生活不能像木偶一样,任凭命运摆布。如果你果真如此,那么,你的生活是可怜的、是可悲的。一个习惯了生活被命运随意摆布的人,以后的他的生活,也只能任由命运摆布的。
学会生存,别让命运摆布你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3
摘录: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景象,我亲眼看到了他们所干的令人发指的事情的遗迹:一滩滩血,一堆堆骨头,一块块人肉。一看到这些,我立时怒不可遏,心里盘算着:下次再看见他们过来干这种坏事,一定要把他们消灭干净,不管他们是谁,不管他们有多少人。显然,他们到这岛上来,并不是经常的,因为,又过了15个月,他们才再一次在那里登岸。
感受:我的天哪!读了这段话,我的血管里的血都快要停止流动了!那一滩滩血,那一堆堆人骨,那一块块人肉,这是太恐怖了!一条条生命,就这样惨死在那群人的手中。这群野蛮的东西,真让人气愤!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4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1660年出生于伦敦一个商人家庭。他的长篇小说都是在晚年写的,他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等对英国及欧洲小说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被誉为“英国与欧洲的小说之父”。他在写《鲁滨孙漂流记》以前也许从来没想当个文学家,他是一个事业家,一个活动家。他经营商业,从事过内衣,烟酒贸易,还开过砖瓦厂,经历过破产,但屡次失败,屡次开始,直到老年还未死心。在经营商业的同时,他还从事政治活动,往返于伦敦与爱丁堡的路上。因为言论关系,几次被捕。他参加过的报刊不下四五种,仅那些明确是他写的文章,就已达到惊人的数量。他的精力是极端旺盛的。他的一切经历都给《鲁浓逊漂流记》准备下了思想和技巧的条件,这部书的成功决不是偶然的。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滨逊漂流记》是再版最多的一本书。今天该书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配的名著。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受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写成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苏格兰水手,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航运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在一个距智利海岸约五百海里,周围约三百十六海里的荒岛上,此岛被称作安。菲南德岛。他在那里与世完全隔绝,独自生活了四年零四个月,才被有名的航海家渥地士。罗吉斯发现,并于一七七一年将他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很大的兴趣。从未写过什么文学作品,年过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从而创作了《鲁浓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这个苏格兰水手在荒岛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但不过做了些生存必须做的事。整个说来,他在岛的行为是消极的而不是进取的。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宣传的不是知足常乐,而是要发展,要劳动,要占有。在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满向外发展的好厅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歌颂了从的坚毅品质和劳动精神。这部小说开辟了英国现实主义的道路。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5
“如果不亲自经历恶劣的环境,就不会察觉自己原来环境的优越性;不经历这种悲惨的状况,就不会懂得珍惜自己原来享受的一切。”这是书中我感受到最深刻的一句话。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敢于冒险、积极乐观、坚韧不拔。他不甘于现状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实现环游世界的梦想,却不幸困在一座孤岛独自生活了28年。面对人生的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展现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留在荒岛上,我不能像他那样勇敢,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能像他那样积极自救;如果我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能像他那样与他们勇敢战斗。
“人生的道路都是由心来来描绘的,所以,无论自己处在多么严酷的境遇之中,心头都不应为悲观的思想所萦绕。”所以,让我们鲁滨逊自强不息,永不气馁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篇6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