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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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笔记

知远网整理的《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篇1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篇2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

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身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身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身,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篇3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己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篇4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诚。 ——题记

我会永远相信,最后那一片落叶,无论在什么世界,东风都藏在眉心。我会永远相信,扎入心的水滴。在另一个世界,晴空布幔拉起。假期,我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时,她告诉别人,这是一只狼狗,结果到了后来,连警察都找上门来,作者还拼命为格林作掩护。可是小狼长大了总该是要回家的。在草原上,它和藏獒从一开始的不对头到后来成为朋友一起玩耍,藏獒会把好吃的食物让给格林。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趴在窗口,把所有的食物都给了她。最后,格林返回了狼群。

不得不说,我很羡慕她的那种生活,很羡慕她可以随意走在草原上,也很羡慕她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亦风还有小狼——格林。整本书读下来,我觉得作者真的很让人值得钦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陪同格林一起在山上生活,打猎,一起对抗寒冷,饥饿与痛苦。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而狼的聪明,重情重义也让我连连发出惊叹。

小狼的.离开的确有不舍,但是狼群才是真正属于它的地方。所有的感想在一瞬间喷涌而出,不管什么生命,都会懂得感恩,哪怕是一只狼。故事的后来,格林习惯了与人相处,变得不怕人。在草原上,那震耳欲聋的几声枪响,李微漪让格林快跑,格林的眼中却是不舍。作者对于狼的感情,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即使她再不舍,她也明白格林总归是要回到狼群中。我还记得李微漪一边哭一边赶着格林走,因为她知道,格林需要的是同伴。

望向整片土地,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都值得我们关爱。我会永远相信,开始掉下的泪,你和我的世界,痛褪去更清晰。我会永远相信,不完美的完美,不管什么世界,距离不是距离。《重返狼群》值得更多人来欣赏。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篇5

最近杂心绪不宁,晚上就着灯光看书的时间也少了许多,按照以往看书的速度,这本《重返狼群》早就翻阅结束,不过,这样隔着一段时间隔着一段时间看书的方式,有着“温故知新”的感觉,也很不错!

随着故事的深入,越来越多不为人知的小狼的处境和秘密徐徐铺开,越来越多的惊心动魄的场面也一一呈现,令人感动令人震撼!

且不说小狼格林的城市生活梦想破灭,也不说传说中的美丽的大草原的找寻不见,就单单狼与藏獒之间的生死之交就令我唏嘘不已,所有的生命的尊严都是靠自己的血肉之躯和顽强拼搏的力量以及智商加情商的能力争取到的,狼更加深深懂得!

獒和狼是天上的一对战神,獒叫做“龙狗”,狼叫着“天狗”,龙狗忠诚骁勇,天狗智慧善战。

战神龙狗因为嗜杀成性触犯天条而被贬到人间来,变成了獒。獒选择了依附于人而生活,人给他食物和栖身之地作为交换,獒为人看护牛羊和财产。

战神天狗因为贪婪成性妄图吞噬日月,也触犯天条被贬到人间,成了狼。狼选择了自由生活,他浪迹荒野,猎食为生。人类的牛羊也在狼的食物之内,于是,这对天上的兄弟,在凡间却成了宿敌。

而且,在草原上,狼和藏獒这种仇恨历经千百年似乎已经刻入骨子里,因此,小狼格林的第一次出现在獒场时,就是那飘过的狼的气息,都让藏獒们血性大发,冲突不已!

小狼格林还没有重返狼群就已经在獒场九死一生,期间的无数次流血战斗都是它自食其力并承受危险而去换取自由的`必然代价,这本书里大概有六七个章节都在写“獒兄狼弟”的传奇故事,如果你和我一样有兴趣的话,千万不可错过啊!

但小狼格林终归是要回到狼群里去的,它的回归之路异常艰难,它在人类的怀抱里长大,它失去了狼本该有的群体生活,找不到团队的合作模式,但大自然赋予了狼很多特殊的本领,这些正一一在小狼身体惊人地慢慢恢复,李微漪也在克服着生死的考验,帮助小狼回归狼群回归自然,看着看着,佩服和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还有五个章节就要结束这本书了,不知怎么,居然有点舍不得那么快看到最后一个字,或许这就是一本书的魅力吧,我喜欢翻阅纸质书,喜欢闻着淡淡的的书香,喜欢沉浸在浓浓的文字海洋里,喜欢让自己的思绪飞扬!

《重返狼群》优秀读书笔记 篇6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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