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精选5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间的精灵,胡适称她为“中国一代才女”,冰心说“她很美,很有才气”。是什么她无愧于“才貌双全,聪明伶俐”的才女称号?浓厚的兴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认识她。其实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爱国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浓,枯叶已落满了院子,窗外一棵苍老的柏树似乎被岁月压弯了腰,孤零零的枝头只剩“发白”的绿叶,偶然间还能听到枯叶的沙沙声。
突然,冷清的街头上传来一阵脚步声。是谁?是她,她来了。小草好奇地把头从石砖上探出来,风儿停下来看她,地上的石头也动了起来,似乎在对她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每靠近一步,它们就越激动。她手里拿着一本书,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铺满黄叶的院子,走向她那个知识的海洋——书房,又一次沉入书海中。她忘情的访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声吟唱,像一个不食烟火的仙女,“在古建筑间穿行,在诗文中游走,漫步于红尘之上”,仿佛世俗尘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与世无争。如若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静静的小憩一会,想必任凭窗外风起云涌,在书房里,依旧会坐着一位不食烟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贪婪的遨游于书海中。
美妙充实的青春生活稍纵即逝,她一个弱女子,竟带着赤子忠心,带着对建筑学的热爱,毅然回到祖国的怀抱,投入到中国古建筑的研究中,并用自己所爱所擅长的本领,报效祖国。
乱世中,她如同一朵盛开的梅花,傲雪绽放,纵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献给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最后她选择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梁思成,互助互爱,共同为年轻时的理想而不懈奋斗,并双双对中国建筑科学的发展和中国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早年,她克服了美国宾州大学建筑系不收女生的求学挫折,辗转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学成回国后,夫妻双双投入报国事业中,辗转走访了十五个省,两百多个县,实地考察了两百多处古建筑,并让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到有效的保护。抗战年代,她不顾个人安危,发出文艺界抗日救亡的强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她和丈夫辗转多个地方,一路风雨却从未摧毁他们对建筑的热爱与研究。战乱曾击垮了她的身体,但却无法阻挡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为理想而顽强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从未荒废对建筑的学习和热爱,忍着病痛,多方查找资料,协助丈夫完成《中国建筑史》初稿的撰写,实现了他们心中多年的共同心愿。面对古迹保护的众说纷纭,她以极其负责且坚决的态度表明:反对拆毁城墙、城楼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筑,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极力保护,如今的故宫才能得到保存和保护。
面对优厚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林徽因夫妇纹丝不动。美国曾几次三番邀请二人去做访谈和演讲,但是都被她和梁思成拒绝了,她说:“虽然我们生活贫困,但是我们却深深的明白中国现在的困难与生活条件的不好,如果我们没有站出来在建筑学上发展,那么还有谁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下研究呢。”就这样,她放弃了所有在国外发展的宝贵的机会,同梁思成在艰苦的环境下,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并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学术成就,一定会十分高兴,美丽的容颜上必将洋溢着光彩与活力,就像阳光一样,照射在国家建筑学和民国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许多像林薇因这样的才子,但有些人却选择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个时代的'巨人,她用尽毕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着,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奋斗着,并用自己的努力与才华温暖他人。
秋风飒飒,历史长河中我与她相遇,相识,相知,此后我也将抱着心中的梦想奋力拼搏。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现在可是越来越不讲究了。在食堂吃完饭,要是身上没带纸,我会找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过衣袖解决嘴上的油和饭。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星期五,快要回家换感觉衣服了嘛!
曾经买过一本书,叫《假装的艺术》,顾名思义,它的大概内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装,如何假装成一个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给你书皮学,让你背上几个格调很高知名度却不怎样的葡萄酒名,这样你就可以再众人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个大学究,让人敬佩。
大概因为我是一个正直的人吧,这本书没翻几页就果断送人了。这是第一本让我极度憎恶的书,我的观念是:品味是装不出来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玛拉,倘若从嘴里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话而是痰,那么这还是一个下里巴人。
记忆中,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打扮过自己,甚至没有刻意整理过头发,如果哪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头发翘得实在是不对称了,我才会打湿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习惯在我面前过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后面不都是配了一张光碟吗?有的人找到了用处,把它当镜子使。我旁边有一公,做起事说起话来大大咧咧风风火火,可没想到却也有一颗爱美之心。上一些课时,他便对着光碟,带着少年维特式的烦恼去挤脸上的青春痘。我在心里很不好意思地笑:“就这张脸,上边多一颗痘少一颗痘还真看不出差别咧。”
写这篇周记的时候,我脚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绒拖鞋,身上穿的是实在不好意思穿到学校里面的几年前买的童装,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什么?因为不欺少年穷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残阳如血般浓艳,挂在西边的天气,走向家中,身前是一道长而孤独,散发着失败、绝望、悲伤的影子。
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家门开了,都坐在窗边的椅子上,陷入了沉思,明明自己已经很努力了,为什么……也许,上天就是如此爱捉弄人,给你一个七彩的泡泡,未冲上云霄,“嘭”一声便幻灭了……
只觉得脸上一凉,把我带回现实中,望向窗外,原来下雨了,已是秋季,万叶枯黄是多么悲寥,微风一过,带来雨花,很是冰凉。
只见雨先是细细地下着,如春天的牛毛般的细雨,落入地是无声的,不正如果,丝毫的不起眼,落地无声。
乌云不时飘过几缕,差不多过了几分钟,雨下的渐渐大了,如豆大般的雨从天空急落,顿时,一切仿佛活了,“哔哩啪啦”各种声音都是那么有力,清脆。
雨滴在窗上,“嘭”碎成雨花,便又滑落,是那么清脆有声,心中的静湖也圈起来了。
雨儿还在下着,如一个个精力旺盛的孩子,叫着喊着不断地玩着。
微风吹过,“呜呜”声响,树叶“沙沙”作声,似为雨儿欢呼,使叶儿变得更加的绿油油,“啪啪”这是雨儿滴落在沥青路上的欢快声,由起先的掷地无声,随着时间的积蓄,迸发出一种呐喊声、欢呼声,让那些瞧不起他们的人闭嘴,不是天空飞过几只鸟儿,雨儿已经打湿了毛发,还不时抚抚身子,仿佛被打痛了,站在阳台上抖动着毛发,望向这场雨,眼中也闪现出了恐惧,而我心中却不胜得意与欢喜。
依旧坐在窗边,听着这雨儿交响曲,它让我明白了,一开始的掷地无声是适时的忍让与积蓄,到后来的雨儿交响曲,则是让那些世间俗物瞧瞧他们的风范,雨声首先可能很小,但随着时间的积蓄喷薄而出。
这雨儿交响曲时刻在我的心头萦绕,一时的失败算什么,只要不懈的努力,终有一天,会气场全升,强势归来。
这场雨儿交响曲,让我的心从起先的死寂、失落,到现在的自信,即使那七彩泡泡破碎,但也有响亮的声音。在成长的道路上,挫折不可能没有,它一直存在着,万事得坚持。窗外的风雨声是伴我成长的声音,让我开始不再迷茫、不再徬徨……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如果云可以游在水中,而水愿意浮在空中,是不是书香就可以永久封存,而后,氤氲成人生!
——题记
无论是月光如练之秋夜,还是细雨绵绵之午后,一个人坐在窗前,捧一卷书,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哲理,慢慢地咀嚼书中的人生,我生命中所有的寂寞都驻留在这一片书香里,我内心所有的语言都因此而变得清新起来。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书香如一缕缕清泉浸入我的心脾,我从书中找寻到了我所需要的一切,如爱,如生活,如坚强,如心灵的归宿,我的性情气质中也就有了一种抹不去的温馨。
读《活着》,读《背影》,铭记了父亲那种对子女坚强的关爱;读余光中诗样的散文和散文样的诗,领略了海棠红的相思,相思酒的别一种滋味;读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去寻找光明,感动着对自由的向往。还有艾青对大堰河的深情呼唤,冰心为小女孩点亮的小桔灯,林清玄那一缕阳光的味道。这一缕缕的书香启迪着我的生命,生命的源头是海洋,爱的源头也是海洋吧?因为生命的本质便是爱。
读《精卫填海》,知道了精卫为了捍卫自己而不惜任何代价;读《凤凰涅槃》,懂得了凤凰为了保持更富活力的生命,每五百年它就会连同自己的枝巢一起自焚,旋即在烈火中永生。如此凄美的传说,怎不让人感动。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道:一个人可以被打倒,但不可以被打败。沉静、恒久的书香昭示着做人的信念——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后来读陈村,读余秋雨,读毕淑敏,我渐渐明白了成熟是什么——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再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不再向周围申求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脚,湍急的细流汇成了湖。
从古典乐府的纯净音符中走来,从唐诗宋词的婉约韵律中走来,从清丽文章的袅袅墨香中走来,让爱在清茶的苦涩中弥散,让重生的执著在清冽的醇香中沉淀,让成熟的气息在空气中静静地萦绕。
读,使生命变得不仅仅是一种存在,而且是一种思索,一种凝练,一种延续。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事,但是在我心里有一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呢?请往下看!
前几天,我在公交车站牌等公交车,刚进公交车,发现车子里挤满了人,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发现一个老奶奶正扶着扶手大口大口地喘气,她的头发白白的,短短的:眼睛旁边长满了皱纹,但看上去特别的和蔼,背有点驼,瘦瘦的,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有谁可以给这个老奶奶让个座呢?
我把头转了转,突然,我看到一位阿姨和我一样在做这个动作,她把怀中的小孩放下又用手扶住旁边的扶手,眼神里闪过一丝温努阿暖,然后,很灵活地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想给老奶奶让座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过去,用手指着空位子说:“阿姨,您看那个位子是空的,您坐到那好不好?”老奶奶看了看。摇了摇头,又向阿姨说:“给那个的小朋友坐吧,我下一站就要下车了,不要让他累着咯!”阿姨看了看小朋友,小朋友也把目光投向老奶奶,看着她说:“老奶奶,还是您坐吧!我没事。”老奶奶愣了一会儿,用打量的目光看着那位阿姨和那个小朋友,嘴角溢出一丝微笑。转眼间下一站到了,老奶奶跌跌撞撞地下车时,我听到老奶奶说这样一句话:“这种人已经很少了,我能遇上,真好!”
对啊,这件事深深的打动了我,特别是老奶奶说的那句话。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帮助别人,就不要犹豫不决,而要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我时常在想,十年后的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未来的时光总是不可预知的,而我们对于未来是活在过去的人,在手指间流淌的过去的时光也已经成为过去。
未来的每一刻都是存在的“意外”,但我却想让这十年来的快一些,十年后的我28岁,青春也已快从身边溜走,也许那时候我也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像如今的人们一样与最初的梦想背道而驰,生活也会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每天准时上下班或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晚上回到家之后与老妈一块做美味可口的饭菜,然后一家三口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十年前的我心怀梦想,考上一所好大学,让父母过上舒适的生活,想成为家里的骄傲,我相信十年后的我一定会做到这些,尽管那时候会为生活奔波,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但那都是我真正想要的,也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
十年后的我,大概不会成为剩女吧,也许会有一个很会照顾我的男朋友,宠溺我的爸爸一定会观察与考验他很久吧,我们会互相见过父母,然后一块为将来的家奋斗,我们会平时煲煲电话粥来打发牵挂对方的时光,在周末像很多情侣一样约会,吃饭,看电影,晚上会送我回家,然后上楼坐坐与爸爸一起喝茶聊天。也许我们很快就会结婚,举办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我会挽着爸爸的胳膊走向他,然后爸爸会郑重地把我的手交到他的手上并祝福我们,还有在旁边为舍不得我而哭泣的老妈,我也一定会哭。那情景,真的不敢细想,只等十年后逐一去实现。都说人会很早就见到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现在见过他了吗?
十年后的我,身边也会有朋友,不需要很多,三五好友,哪个都值得交心,不定期的联系,而那些十多年前的朋友一定会在其中吧,毕竟我们说好要一直做好朋友,一万年不许变的,我们会时不时的聚在一起回忆十年前的自己,然后毫不留面子的嘲笑那时候对方,谈论老师们平时的口头禅,谁是哪个老师的课代表,身边的朋友的八卦,谁的外号叫什么,那时候的自己暗恋着谁,想气这些我们一定会笑的肚子疼吧。我也会在失意的时候找他们,会去街边的小饭店向他们吐露心事,他们不会怎样的安慰我,只一个劲的责备我为什么让自己那么累,然后默默的为我擦去眼角的泪水,喝的酩酊大醉后,闺蜜会叫我去她们家留宿,打电话给爸妈叫他们不用担心我,人生得此群知己,夫复何求?
十年后的我,一定也会如现在的我一样没事会写写日记,记录自己的生活,也会拆开十年前的日记重新回到十几年前的自己,再次在脑海回忆那些有些发黄的纸上的喜悦与感伤,会在夜晚寂静无人时弹奏一样乐器来消遣内心的孤寂,那时候喜怒不形于色,逐渐领悟许多道理,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十年过后在无此十年,珍惜现在的生活,便是最好的纪念。
我的高一作文 篇10
过去的我:
你好。我是18年后的你,我想告诉你,未来的你会遇到很多事情,但这些事情如果从小就解决掉,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了。为了不让以后你再度后悔,我决定写信给你,希望你以后的路是笔直的,一直通向美好未来。
1994年
这一天,你出生了,你给母亲带来的,由痛苦变为了幸福。你带着有生具来的倔强,嗷嗷的哭泣不止,仿佛在用哭泣的方式来向大家宣告你的到来。哺育你的过程很艰辛,因为你知道吗?你吸允的母亲的乳汁,其实是血液。你就像一只小小的吸血鬼,贪婪的吸允着母亲的血液长大着。
1997年
你被母亲送到了幼儿园,我知道你很难过,你在想是不是母亲不要你了,你将要第一次离开家,离开母亲那么久,你害怕,我知道,但是不用担心,在某个时间,某个角落,母亲在偷偷的看着你,满眼的不舍,你永远是她的心肝宝贝,她怎么会不要你呢?只是没有时间照顾你,请不要怪她在你这么小就将你送到幼儿园。事实上你将在那里过得很好,因为你小,老师都很照顾你,甚至你都不叫她们阿姨,而是叫妈妈。
放心,母亲会经常提前接你回家,或者接你出去玩,她才不舍得离开你那么久。
20xx年
你六岁了,可是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对不对?没关心,因为这样在你面对父母离婚时就没有多少难过了。或许父母离婚给你的影响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但是为了几年后进入青春期的你深陷在父母离婚的痛苦阴影当中,在你有一丝毫难过的时候就告诉母亲,不要憋在心里,那样对你的成长有所影响。
20xx年
你到了上学的年龄,然而那一年学校有了不成文的规定,说是不满八岁,不允许上学。母亲很着急,四处奔波找关系,最后以失败告终。请不要责怪她的无能,事实上她也很内疚,并且那也是她最大的努力了。
在家的时候,肯定不能闲着,母亲让你学习电子琴,这其实是外婆的想法,她希望你能有所长处,虽然这并不是你想要的,但既然她是为你好,就苟且顺从吧,不要责怪她,毕竟你是她唯一的孙女,她想好好爱你。
20xx年
你进入了小学,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你又向成长迈开了一步。从现在起,你应该慢慢学会自主学习。母亲不知如何爱你,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她呵护你,安排好了你的一切事情,可有时那并不和你意,那你就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然你会像现在的我,必须通过别的方法来学会自力更生,自食其力。
在你小学六年当中,肯定会遇到很多不顺利的事情,记住,无论是什么,都要大胆的告诉母亲,她会帮助你。如果你不说出来,只会影响自己的健康成长。
20xx年
你小学毕业,成功的考入一所理想的初中。母亲为你感到骄傲。我想,如果你在小学能像我说的那样,不要强迫自己去顺从母亲,而是事事与她商量,你会比现在更优秀。
在这一年,你遇到了你一生的好朋友,要珍惜知道吗?曾经在这段时间,我伤害了她,但她原谅了我,照样很好的对待我,可是我还是不懂得珍惜,直到现在我远离她,遇到了很多所谓的朋友,我才发现没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
这一年还真是发生了不少事情,你谈恋爱了,但是你并不是真的喜欢他,我想说,那就不要浪费时间青春去和不喜欢的人恋爱,毫无意义。是的,你只是想试一试,可那一试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让你错过些东西,一些以后你发现很宝贵的东西。
20xx年
你和前男友分手了,又有了新的男朋友,你将和他在一起很久,起码现在是如此。但是在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要盲目的认为爱情是一切,你还有家人,朋友,不要无视她们,不要轻视她们,其实她们对你都很重要,只是恋爱中的你没有发现罢了。好好珍惜身边每一个爱你的人,不仅仅的男朋友。不要因为男朋友而和母亲吵架,不要因为男朋友而疏远好朋友。我想如果小时候你与母亲沟通得当的话,应该不会现在的我一样,与母亲以敌相看。
20xx年
你上初三了,这是你人生的一大阶段,你要参加正式严肃的中考;了。不要因为恋爱,同学关系,以及老师而讨厌上学,那是很傻的做法,你要自信的活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好好学习,一定不要逃学厌学,不然你又要像现在的我一样,想上学却不能。
现在是20xx年,我想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20xx年以后就会有和现在的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因此我也不知再怎么去教你,祝你健康幸福吧,不要像我都要十八岁了才懂得后悔。
我的高一作文 篇11
人们潜意识中,打扫、整理是女孩子做的事情,而在我们班恰恰相反。各种班务大多都是由男生来完成的,并且效率十分的高。男生每天到校最早,到校就开始忙活了,直到课间,人家课间十分钟都是结着伴儿的玩儿,而我们班的男生却是结着伴儿的擦黑板,整理教室,每节课下了都会看到男生们在讲台上劳作的身影,首先是擦黑板,不用说,那黑板擦的呀,都快比镜子亮了。擦完黑板,还有一系列后续工作,列如整理讲台。把每一块抹布叠成豆腐块是他们的标准,把每一寸角落收拾的没有一丝灰尘是他们的终旨。正是他们的这种认真,细致的品质,才得以让每位老师进班上课都有一种说不上的愉悦感。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自愧不如,身为一个女生,尽然做不到男生那样细致。但这不正体现出我班男生的优越吗?
高一:温垚祎
在如今这个天天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人人都需要一些好的品质,才得以在社会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好品质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在自己不断积累中获得的。正如我们班的男生,他们身上就有些令人欣赏的品质。
除此之外,风度,是我班男生从不缺少的。每次大课间我们都会成群结队的去室外踢毽子或打羽毛球,每当女生要玩儿时,无论什么时刻,男生都会主动的把器材让给女生。有时女生擦玻璃,男生也会帮忙洗抹布。还有好多举不胜举的例子。契诃夫的一句话说得好:对一切事情都喜欢做到准确、严格、正规,这些都不愧是高尚心灵所应有的品质。这不就是在说我班的男生吗?
一个人身上必须得拥有些优秀的品质,即使自身没有,也要去学习,并且最终拥有它。就像我们班的男生身上具有的独特的优秀品质,的确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我的高一作文 篇12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13
良师是灯,照心灵之路;益友是灯,伴人生之路.
走在荆门名师一条街上。广告牌上悬挂著名师巨幅肖像。简朴的衣着,文人的气质。下面附着他们的教育理念。他们用这句话当灯,把自己点燃,照亮学生。
抬头仰望名师灯箱,仿佛看见跃入银河中的串串星星。我常想,要是人生的路上没有几盏这样的灯,生命必是寂寞的,犹如没有风景的旅途,没有星光的黑夜,没有绿洲的沙漠。幸好,我们看到了许多盏这样的灯,他们在这里汇成一条澎湃的光明之河。他们中有人曾伴我人生之路,他们是我的益友,也是许多人的良师。不妨把我敬仰的名字先写在这里:郭文静、阮传凤、杨立杰、杨榕、鲁修贤。
郭文静
灯箱上的郭文静,文静地笑着,人如其名,文文静静。
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低我一届。分寝室时,我与她住同一间。我兀自说:“在哪里打水呢?”有人在我身后说:“就在后面的厨房里。”我寻声望去,一个长发的女孩,因为内向羞怯,涨红了脸。她并不看我,但她脸上分明挂着笑。我一下子喜欢上这个寝室,因为她。但我并不认识她。我问另一个女生:“她是谁?”女孩大声地对我说:“她叫郭文静。”声音里一片明媚,郭文静听了,脸更红,笑得更不好意思了。
时隔多年我仍记得当时的她:粗黑的`长辫,没有刘海,前额十分光亮,普通的眉毛鼻子和嘴巴,皮肤微黑,手大,身材不纤细。但她整个形象将善良、恭俭、宽容一下子一览无余地展开在我的面前。我想,这个人会成为我的好朋友。后来,她进了师范,我进了教师进修学校,我们没有联系。我健忘,我几乎将这个女孩忘记,她不出众,也容易被人遗忘。
时隔四年,我们又走到一起,同一个乡镇工作,她教小学我教中学。那天,我去看一个朋友,她住隔壁,过来看我在,又笑了,还是老样子,脸红,不正眼盯人,说着说着就说起了她的学生。我的朋友告诉我:郭老师是少先队辅导员,年年工作出成绩,就要纳新(入党)了。口气中没有同龄人的讥讽。我感到不可小看这个姑娘。
回我所在的学校,郭文静送我。我自然问到纳新的问题。从她的谈话中,我才知道她姐夫就是某中学的副校长,但她的纳新与官戚无关,相反她姐和姐夫要求她进步,对她要求很高,就指出她的许多弱点,如她不爱讲话。似乎她也认可自己有这种毛病。我愿她跳出这种思维,就说了一句既实际又鼓励她的话:你说你不爱讲话,这一路可都是你在说,说得我连嘴都插不上来。这句大实话,着实让她震动不小,她豁然明白,我为她推开了一扇很重也很轻的门。
从此,她在我面前自信且健谈。如果说没有这次的交谈,四年前的友谊可能中断。问题是天下的事就是这样巧,认定的朋友,终归在无意中成为。我成家后,她和她的先生从荆门来看过我两次,送给我一本《宝宝相册》和一件孩子的洁白的公主连衣裙。这两件都是我心中的珍宝。
她对我的依恋,是从我这儿找到了一点自信吗?我不清楚,而我对于她,却完全缘于她的平和,对学生的热爱。有几次我亲眼所见她对学生的辅导:认真、知心、热忱、严谨,对学生像对我一样真诚、友好,常因有点激动脸上挂着红红的笑容。学生睁大眼睛,自信而欢喜地看着他们的老师。
这样的局面,足以让天下父母感动,为自己的孩子有这样的好老师倍感幸运。有两次,她对我说,她班上的学生拿了第一,说完她的脸又红了。
就是这个爱红脸的人,有一次却做出了一件足以让教育局最高层领导脸红的事。
她结婚后,不能调到荆门她先生的身边。第二年她吸收上一年的经验,托得力的人去做工作。回话,这年没问题。但临近开学不见动静,她甚至为了调动将自己的新房设在教委对面的七楼上。
有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早出晚归,只为了拉关系,探口风。女孩子等不起,她已二十好几,新到一个地方又要奋斗几年。想早点要个孩子的话,就成了两难的事。她一急,做出了在教委门前拦截领导的事来。
她红着脸,勇敢地张开双臂,倔强地说道:“主任,我的调令什么时候下?”主任未曾见过这架式,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大的来头,赶紧问:“你叫——?”她大声地说道:“我叫郭文静,五里的。”“哦,我们就研究。”文静回家,怎么也不是滋味,她一门心思只想调进城,那是她的天堂,她可以放弃曾经奋斗得来的一切,可以不要党票,不要荣耀。这次事件后,她彻底横下一条心,人也得罪了,不调动就拼命。上天终于被感动。她成功了,也从七楼上撤下来,建了自己的小窝。
她几乎没有什么嗜好,只要谈话,无外乎家庭孩子学生。有一次我打电话过去,她说她的孩子说了二十多分钟,我仍然插不上嘴。天呐,这个人还是老样子,不显老。我仿佛看见电话那头的她,长发无刘海,皮肤与二十多年前一样,油黑不光滑但绝无皱纹。
至于她是怎样上名师榜的,我相信在一个人才济济的城市,绝不会有人让给她这种荣誉,并且她又是一个不大愿意与人争夺的人。那么,她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师生的交口称赞、伯乐的识才善用,是她又一次成功的辉煌基石。作为优秀教师,她去北戴河度假,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红着脸说:没意思。我觉得这比她说怎么怎么有意思有意思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14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事,但是在我心里有一件印象最深的事。是什么呢?请往下看!
前几天,我在公交车站牌等公交车,刚进公交车,发现车子里挤满了人,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发现一个老奶奶正扶着扶手大口大口地喘气,她的头发白白的,短短的:眼睛旁边长满了皱纹,但看上去特别的和蔼,背有点驼,瘦瘦的,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我在心里默默地想:有谁可以给这个老奶奶让个座呢?
我把头转了转,突然,我看到一位阿姨和我一样在做这个动作,她把怀中的小孩放下又用手扶住旁边的扶手,眼神里闪过一丝温努阿暖,然后,很灵活地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想给老奶奶让座位。阿姨小心翼翼地把老奶奶扶过去,用手指着空位子说:“阿姨,您看那个位子是空的,您坐到那好不好?”老奶奶看了看。摇了摇头,又向阿姨说:“给那个的小朋友坐吧,我下一站就要下车了,不要让他累着咯!”阿姨看了看小朋友,小朋友也把目光投向老奶奶,看着她说:“老奶奶,还是您坐吧!我没事。”老奶奶愣了一会儿,用打量的目光看着那位阿姨和那个小朋友,嘴角溢出一丝微笑。转眼间下一站到了,老奶奶跌跌撞撞地下车时,我听到老奶奶说这样一句话:“这种人已经很少了,我能遇上,真好!”
对啊,这件事深深的打动了我,特别是老奶奶说的那句话。我突然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帮助别人,就不要犹豫不决,而要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别人,这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我的高一作文 篇15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16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17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去玩,玩得很开心。妈妈的心情很好,就让我买一个冰淇淋吃。
妈妈让我在华榕超市买冰淇淋,她去办点事。我在华榕超市挑了一个,看看妈妈没来,又挑了一个;还没来,再挑一个;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个了。
我的妈妈办完事情了,让我把冰淇淋拿来付钱。我又挑了很久,有两个非常想要。可是妈妈只能让我拿一个,我依依不舍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来,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还是刚才的那个大一些,我又把刚才的那个拿出来。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对比。妈妈等不急了,问:“怎么拿个冰淇淋要拿这么久呀?”意思让我快快拿去付钱。
我两个都想要,就拿了两个。妈妈有点生气了,说:“不是叫你拿一个的吗?怎么拿两个?买两个又吃掉,家里又没有冰箱,不要买这么多!”我说:“一点也不多嘛!不会吃不掉的,我要买两个!”妈妈生气了:“不行!只能拿一个!”我说:“我就要嘛!”我哭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说:“回家!不要吃!”我在华榕超市门口又哭又闹的。妈妈生气极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关在房间里,打了我一顿,一个冰淇淋也没吃着。
这件事人给我的'启发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么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18
有一位女子,她是凡世间的精灵,胡适称她为“中国一代才女”,冰心说“她很美,很有才气”。是什么她无愧于“才貌双全,聪明伶俐”的才女称号?浓厚的兴趣促使我慢慢走向她、认识她。其实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为梦想而不懈奋斗的爱国的女子——林徽因。
秋意正浓,枯叶已落满了院子,窗外一棵苍老的柏树似乎被岁月压弯了腰,孤零零的枝头只剩“发白”的绿叶,偶然间还能听到枯叶的沙沙声。
突然,冷清的街头上传来一阵脚步声。是谁?是她,她来了。小草好奇地把头从石砖上探出来,风儿停下来看她,地上的石头也动了起来,似乎在对她表示热烈的欢迎,她每靠近一步,它们就越激动。她手里拿着一本书,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向她那铺满黄叶的院子,走向她那个知识的海洋——书房,又一次沉入书海中。她忘情的访古探今,或悲或喜的低声吟唱,像一个不食烟火的仙女,“在古建筑间穿行,在诗文中游走,漫步于红尘之上”,仿佛世俗尘事皆不存在,泰然自若,与世无争。如若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能放下手中厚重的研究,静静的小憩一会,想必任凭窗外风起云涌,在书房里,依旧会坐着一位不食烟火的女子正忘我而贪婪的遨游于书海中。
美妙充实的青春生活稍纵即逝,她一个弱女子,竟带着赤子忠心,带着对建筑学的热爱,毅然回到祖国的怀抱,投入到中国古建筑的研究中,并用自己所爱所擅长的本领,报效祖国。
乱世中,她如同一朵盛开的梅花,傲雪绽放,纵使凋零,也要把自己奉献给大地。
林徽因曾遇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最后她选择了陪伴她一生的丈夫梁思成,互助互爱,共同为年轻时的理想而不懈奋斗,并双双对中国建筑科学的发展和中国古建筑的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早年,她克服了美国宾州大学建筑系不收女生的求学挫折,辗转实现了自己的志愿。学成回国后,夫妻双双投入报国事业中,辗转走访了十五个省,两百多个县,实地考察了两百多处古建筑,并让这些人类智慧的结晶得到有效的保护。抗战年代,她不顾个人安危,发出文艺界抗日救亡的强音。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她和丈夫辗转多个地方,一路风雨却从未摧毁他们对建筑的热爱与研究。战乱曾击垮了她的身体,但却无法阻挡她那拳拳的赤子之心和她那为理想而顽强拼搏的精神,病榻上,她从未荒废对建筑的学习和热爱,忍着病痛,多方查找资料,协助丈夫完成《中国建筑史》初稿的撰写,实现了他们心中多年的共同心愿。面对古迹保护的众说纷纭,她以极其负责且坚决的态度表明:反对拆毁城墙、城楼和某些重要的古建筑,力主保存北京古城的面貌。我想正因她的极力保护,如今的故宫才能得到保存和保护。
面对优厚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林徽因夫妇纹丝不动。美国曾几次三番邀请二人去做访谈和演讲,但是都被她和梁思成拒绝了,她说:“虽然我们生活贫困,但是我们却深深的明白中国现在的困难与生活条件的不好,如果我们没有站出来在建筑学上发展,那么还有谁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下研究呢。”就这样,她放弃了所有在国外发展的宝贵的机会,同梁思成在艰苦的环境下,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并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我想她每每想到自己的学术成就,一定会十分高兴,美丽的容颜上必将洋溢着光彩与活力,就像阳光一样,照射在国家建筑学和民国文化的土壤上。
在中国发展的道路上,不乏有许多像林薇因这样的才子,但有些人却选择安逸,追名逐利。而林薇因就像是一个时代的巨人,她用尽毕生的精力,默默地奉献着,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忘我的奋斗着,并用自己的努力与才华温暖他人。
秋风飒飒,历史长河中我与她相遇,相识,相知,此后我也将抱着心中的梦想奋力拼搏。
我的高一作文 篇19
提起故乡的路,一时间笔下竞融进了这么多的情!
总喜欢我一个人,在每个季节时黄昏,爬上家乡最高的那座山。用“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去品味乡路的清纯,去感受乡路的神韵……
最喜欢乡路的那种原始,那种纯天然。每当开春之际,曾沉浸在美梦中的事物,都睁开了朦胧的双眼,开始了新的生命,你看!小草的绿,百花的艳,农民的忙!这一切无不生机勃勃。唯独乡路却还沉睡在土地妈妈的怀抱中,睡得那么沉,尽管我很想问问乡路:到春天了,为什么还睡得这么香沉,但我不忍心去“喊醒”它,于是问风,风回答说乡路不担心无人去梳理她的容颜。风会吹走它脸上的落叶尘埃,让它的睡姿有一种净的舒适。小草又对我说,乡路不会担心有大卡,从它身上压过去,而惊醒它的美梦,即使每个早晨都会有人们的脚步声,小鸟的啼叫声,那也是静静的,清清的成了乡路的催眠曲。使它又在刹那间感到了静的恬然。哦!我的乡路,平常里只看到你小路弯弯,却没想到你竞躲过现代都市的繁华杂闹,避开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勾心斗角。一个在这儿睡起了觉,真是好雅兴。
乡路放纵的一种长,无条件的陶冶了我的心。真的是无法说清故乡到底有多少条路,它们有多长。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地下本来就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鲁迅先生早就领略了。路在生命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故而它成了世界文学中的永恒想象,那么乡路为何这么长,长的无边无际。我始终也猜不透这其中的韵味,眼前浮现出的全是许多伸向远处的弯弯的小路……
我在无形中感到有一条“乡路”勾引了年轻人的心,使他们不再漫步于羊肠小路,通过这条路到外去打工,求学,走出大山,感受世界。之所以它便成为故乡精神文化的象征。每当父亲凝视求学儿女离去的背影,每当农妇在路口期盼丈夫归来的瞬间……无不加长了乡路的长度,只是我感觉到这条乡路的宽度,它至今还是那么的狭窄……
此时我没有在故乡的小径中散步,却徘徊在这通往世界的“乡路”上……
哎!我故乡的路啊!
我的高一作文 篇20
听风看雨,闲看花开花落,是如菊花瓣的安详;扬帆远航,浪遏飞舟,是如雄鹰般的拼搏。但这些,都并非我所追求的,我,只愿做那一株小小的康乃馨。康乃馨,众所周知的母亲节之花,近日恰逢母亲节之际,一束康乃馨便悄然出现在我的窗台。初看它,便觉得它十分精致,并非全是康乃馨,而是有几朵百合交错于其间相陪衬,两者皆未开放,康乃馨如豆蔻年华般的小姑娘似的透出淡淡的粉色,而未开放的百合则透出一股淡雅的青色,却不似康乃馨那般羞涩,两者互相交错,却不凌乱,更显青春与活力。 含苞待放的青涩转瞬即逝,更为大胆的百合早已按捺不住一睹世界的愿望,睁开了它明亮的双眸。白色的花瓣向四周展开,脱去青涩的外衣后,是如记忆中的那样纯洁,花瓣顶端微微向外弯曲,大气又不失典雅,明明很赏心悦目,却为何并未使我高兴。原来并非是因它开的不好而遗憾,而是因它开的太过灿烂了。百合的花瓣本就较大,如今因为开放更是占据了大片地方,而康乃馨却依旧默不作声,沉默着,似乎外界的一切和它都并没有关系,对于百合占据了它的天地没有丝毫怨言,有些着急,但我能做的唯有等待。 等待的日子是漫长的,眼见百合开的愈发灿烂,而康乃馨却依旧静默着,和那几乎已经完全绽放的百合一比更显得微不足道。此时的百合似乎不同于记忆中的那样纯洁,有些张狂和霸道,过分地将康乃馨压在了下面,整束花成为了百合的天下,它,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 继续着漫长的等待,尖尖的,事情似乎有了些转机。百合似乎已经过了它最灿烂的时光了,如同昙花那样一现,原本洁白的花瓣开始变黄,缩小,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这时我才发现,原本被掩藏在百合之下的康乃馨不知在何时已悄然绽放。花瓣有些褶皱,一层层向外排列,顶端是锯齿状的,似乎正咧开嘴向我微笑,完全开放的花朵其实也并不大,但一整束花簇拥在一起,却显得十分充实。我恍然大悟,原来它之前的默不作声,并非是屈服,也并没有因百合的灿烂而自惭形秽,而是一步步脚踏实地,在无言之中不断积蓄力量,待到有一日在天地之间展露它的锋芒。百合的刹那芳华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像它那样,在沉默之后长久的灿烂才是真正的成功。这不正是它生命的姿态吗?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我只愿做这样一朵康乃馨,朴实无华,在沉默无言之中厚积而薄发。点评:小作者运筹帷幄,让每一段文字都能够尽力地“各司其职”,待“百川归海”后,再抛出本文的总论点:“沉默只是表面,它并未屈服,要知道,那沉默无言的背后,正是一颗隐忍的心,正是它的不屈不挠,不急不躁,静默垂首才为它赢得了更长久的辉煌。”给人深刻的启迪。小作者思路缜密,遣词造句优裕自如,读来赏心悦目。
我的高一作文 篇21
我的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半年多了。当新年的爆竹声响起的时候,当大家围坐在年夜饭的饭桌前的时候,我们是多么想念爷爷啊!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那是爷爷最喜欢的花。每个农历新年,爷爷都会早早就买好了水仙花,把它种在好看的小水盘中,看它们发芽,长大,开花……
今年,妈妈也买回了水仙花,虽然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可它依然盛开着,房间里常飘动那淡淡的花香,而爷爷已经再也闻不到了!
当医生告诉爸爸,爷爷得的是胰腺癌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不敢告诉爷爷奶奶。那段时间,他们回家前总是先在外面哭过之后才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爷爷和奶奶,装做没事的样子。爸爸和妈妈都特别孝敬爷爷和奶奶,天冷了,总是买新的羽绒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说,爸爸、妈妈给她和爷爷买的衣服一辈子都穿不完。爷爷住医院,爸爸妈妈跟医生说,要用最好的药。邻床的那位爷爷,因为家里没钱给他安那种方便打吊针的针头,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肿了。而爷爷不必受这样的罪,因为爷爷用的是最先进的针头,埋在皮下,可以尽量免除皮肉之苦。爷爷常常跟病友说,儿子和媳妇真孝顺。为了怕爷爷在医院太闷,爸爸去买了小电视机,让爷爷可以常常看电视。爷爷难受时,爸爸会让爷爷靠在他身上,帮爷爷轻轻地拍背。爸爸妈妈还去了好几次杭州的灵隐寺,为爷爷祈福……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我也在心里为爷爷祈祷。虽然最后病魔还是夺去了爷爷的生命,可爷爷临终时是安详的。不知是不是上天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爷爷比医生所说的只有三个月时间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样痛苦。
爸爸说,爷爷从小就是个孤儿,在伯伯家长大,十一岁只身去上海前,爷爷是个江苏海门乡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举目无亲,爷爷寄人篱下当了学徒工,从早到晚地干活,夜里只能睡在别人的床底下。可是,爷爷认真干活,不怕苦不怕累,还用一点点休息时间自己看报,学习。后来竞去读了中学,高中毕业进而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上海轻工设计院的工程师。
工作上爷爷任劳任怨,在家里,爷爷是好丈夫、好父亲、好爷爷。邻居也常常夸爷爷,当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门,爷爷总是帮他们买菜、做家务。
爷爷那一代人的经历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可是,爷爷的奋斗精神,爷爷对工作的认真,爷爷的刻苦学习,爷爷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的关爱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爷爷在时,我和爸爸、妈妈一样爱爷爷,孝敬爷爷。爷爷走了之后,我会好好孝敬奶奶,也会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为先,我知道,爷爷最后能安详而去,也是因为我们大家对爷爷的爱给了爷爷很大的勇气和安慰。而现在,我看到爸爸、妈妈那样孝顺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后应该如何孝敬他们了。
我也知道,对于已经离开我们的爷爷来说,我对爸妈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对爷爷的孝敬。
爷爷去世后,我转学到了新学校。虽然我在澳门出生,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城市真正扎根,在这里学习和生活。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对我很好,我很快习惯了这里的校园生活。我知道,看到我这么快就融入了澳门的生活,爷爷一定会在天国对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们都会在案上摆上爷爷喜爱的水仙花。爷爷永远是我最敬爱的人,我把对爷爷的爱和想念写下来,希望爷爷能知道,我会努力的!孙女会以学业上的进步来告慰爷爷在天之灵,一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考上爷爷希望我读的那所大学。爷爷,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22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23
春将近渐远,夏将至未至之时,我会寻找一处安静的地方,度过短暂的一段时光。
家里的后院一直是我常待的地方。推开大门,迎面而来的是那阔大而又精致的后院。一排排树木昂首挺胸,像是战场上坚挺的哨兵,不知名的野花成群结队地排列着,野草也尽显它的狂野,偶尔有蜻蜓在头顶盘旋飞舞,远远就能听见蟋蟀演奏的交响曲,蝴蝶也随着翩翩飞舞……这美好的场景让我想起鲁迅笔下的百草园,可在我看来,这里胜过仙境,胜过鲁迅笔下的百草园。
硕大的树荫挽住头顶射来的阳光,日光被树梢的枝叶遮碎,零星地投在地面上,树叶在这星星点点的.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我独自待在这个令人迷恋的世界中,没有姹紫嫣红开遍,没有莺歌燕语入耳,没有忧虑,远离喧嚣。唯有那树荫与阳光陪着我,享受着春天的最后一丝痕迹。我喜欢这种感觉,它似乎能够伴我许久,不会厌倦。
偶尔抬头望望天,一阵风从头顶掠过,树梢上刚萌发出的嫩芽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稍有不慎就坠入风尘之中。我望着风,它并不言语;我望着枝芽,它也没有回答。我静静地在树下思考着,此刻有曾经的回忆和当前的美景相伴,回顾起自己所走过的路,有成功的喜悦,有努力的汗水,有失去的惋惜,也有挫败的不甘,但这都不失为一次新的成长,让我倍感珍惜。我就这样待在春日中,满怀憧憬,心存惬意。
春用独属它的色彩,唤醒每个人的遐想与怀念,而春天却转瞬即逝,留给我们的只有无限怀恋。无论多少年过去,春天依然会走向人间。人生短短几十年,却要面对着无数的离愁,或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安静地享受人生,珍惜人生。
我在后院里待了好久好久,也在春天里待了好久好久。都说春色无边,美景无限,可是这眼前的仅仅是那美景吗?
我望着春,又陷入了沉思……
我的高一作文 篇24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太清了,但也隐隐约约记得一些,记得最深的就是小学时候了。
几岁的年纪,每天充满着希望,一天的过去就期盼着另一天的快点到来,每天都是新的,每天都有事情要做,但好像都不是那么重要,可以先放一放,过一会有精力了再做,永远不晚。
那时候的冬天是可以踩着雪还嘎吱嘎吱响的,每当冬天来了,只要一下课,我们都蜂拥而至地来到学校的二楼天台上,因为怕不方便走路所以学校设计了二楼的像天桥一样的天台,当飘了一夜的雪,空气中散发着冬天的气味的这个时候,最难以压制孩子们爱玩的天性,窗外已经是堆满了皑皑的白雪,天台的扶手上,地面上,孩子们哈着热气的嘴角都落下了调皮的雪花宝宝的身影,怎么能没有雪球呢?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小朋友们一点都不怕冷!带着露指手套,抓着一团雪,捏紧,嘭!砸在好朋友身上,要是不小心砸错了,也没关系,说不定你还可能会多一个跟你一起打雪仗的朋友呢!
小的时候的想法总是单纯又美好的,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喜欢谁就和谁玩,不太喜欢的人就不和她玩,但是别担心,每个人都会有喜欢的人,每个人会有好朋友,现在想想那时候,没有勾心斗角的时候也没有心怀叵测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单纯的,美好的,每天都可以开开心心地,课余时间也是很长但很充实的,每天都有很多新的事情发生,或许有时候并不是我们预想的那么好,但我们也会很开心地很坦然地接受它,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见了五六岁小朋友写的小诗,读着这些诗,都会发现字里行间那些闪闪发亮的星星《灯》“灯把黑夜烫了一个洞。”《回到地面》“要是笑过了头你就会回到天上去要想回到地面你就要做一件伤心事”小时候的感觉,总是感觉那么美好,单纯,简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在慢慢成长,懂事,变得圆滑。
人总要学着长大,不错的。可是也会偶尔怀恋从前,因为年少的时光总是太美好,所以等到我们到了耄耋之年也会怀念现在的生活,我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我们现在还很年轻,我们还有很多的机会,我希望我以后怀恋的是,非常非常值得记住的回忆。
我的高一作文 篇25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26
昨天,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和班里的一行人坐在图书馆的报告厅,准备着竞选。怎么说呢,昨天的情景很乱,我们班的所有人都是阴差阳错坐在那里的。整个报告厅很吵,很闹,就像一大群青蛙在呱呱乱叫。而我,就是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在可笑地叫着,可笑地叫着"害怕万一被选上"这种话。
一开始,我的确想拿走报名表离开那里,但看到同学们都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安静地坐了下来,老师说亮相一次成长一次。正如一本书中说的,好的文凭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是啊,不论结果怎么样,试一试总是比不试要好得多。但心中那种奇怪又可笑的想法仍然挥之不去。就像一只鼓足了气的青蛙,蹲踞与井水旁,认为月亮就是离自己很近的。
从小,我便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生活圈子很小。这种情况即使到初中也没有改变。我好像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不仅有着各种上台机会,而且成绩也名列前茅。仔细想想,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吧。我只知道,有很多人比我优秀,仅此罢了。
分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演讲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人上去演讲了。"大家好,我叫……,我擅长书法、绘画……""我的软笔已经过了十级……""我曾经在全国性的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我热爱播音,曾是校庆的主持人……"一个又一个带着光辉的字眼一点一点堆积成一颗大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有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荣誉,而我,而我呢,几乎什么也没有!一瞬间,我不敢去想,无法可想。小小的一中就已藏龙卧虎,更何况广阔的社会,我,拿什么去竞争!
就这么几分钟,我突然明白了有很多人比我优秀得多,并且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种自愧不如所带来的压力。我,看到了井外的世界,世界很大,月亮很远。比我跳得高,就快要摘到月亮的青蛙很多。(然而)心底的倔强告诉我,不必自卑,我很好,而且我会越来越好。
我的高一作文 篇27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28
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无法放下,至少是彻底的放下。
他吗听着沙漠骆驼,他们听着盗将行,他们听着繁花,可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
他们选择了通识选修课,是韩语入门课。
我知道,我自己学语言是很笨的,虽然说挑战自己是一个很积极向上的行动,可是我暂时还不想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我知道,他们喜欢的样子,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我喜欢看的,都是关于大漠的小说,大漠的电视剧,我喜欢看那些人们经历过世事之后的了然和沧桑,虽然可能遍布皱纹,但是那确实我非常喜欢的样子。
我们没有必要,因为任何人而感到难受,没有必要跟他们说太多的话,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练习,也会让我们懂得更多。
我们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样,他们喜欢的风景,他们喜欢的人们,都是可爱的。
如同当年,他们第一眼见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29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0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31
活到老,学到老。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我已学习了十几年了。回想过去,我的学习生活是没有什么规律可循的,想玩的时候就去玩,想学习的时候就学习。其实,在我的学习历程中,我爸妈从不管我,他们认为学习是自己的事,别人只能领你入门,可修行靠个人。所以,在初中的时候,我的学习习惯还没养成。一直到高中。到了高中以后,我的学习压力一下子就变大了,我的生活与学习都承受不了这种压力,我只能逃避,终日沉醉在小说那个虚幻的世界里,不可自拔。
我以为我会“死”在小说的手里,可有一件事让我自己觉得不能再这样放弃我的学习生活了。那是高一的期中考试,成绩出来后,我才知道我的同桌是学霸,她居然考了全年级的第一名,而我的名字却没有出现在红榜上。当时我感到很羞愧。于是,我放下手机,决定也当一名学霸,向同桌看齐。
我虚心的向她请教她的学习方法。她告诉我:她没有什么学习方法,就是一种适合她自己的学习习惯,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她还说,我没有考出一个好成绩,是因为我没有一个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对学习和生活的.安排太过于松散了。那是我就在心里悄悄的告诉我自己说,我一定要改我的陋习,我一定可以考个好成绩的!
从此以后,我每天晚自修前,都用本子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每当做完一项就划去一项,努力用最少时间,完成最多的事。也因为如此,我的学习生活渐渐步入正轨,随之而来的是,我的成绩也在提高。终于,一次考试之后。我的名字出现在红榜上了。那一刻,我笑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32
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我感动;夏天,树木葱茏、百花争艳使我感动;秋天,硕果累累、五谷丰登使我感动;冬天,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使我感动……今天,一位普普通通的清洁工阿姨所做的一件小事却使我感动。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只玲珑的小狗在花坛边玩耍。它顽皮的样子把我吸引了过去。
这时,我看到一位身穿灰色制服的清洁工阿姨正在收拾浇花坛用的水管,便不再注意小狗,而把目光投向了阿姨,看着她把巨蛇一样的水管收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花坛离马路很近,那个水管放在马路的一边,里边的水没有流干净,阿姨要把里面的水倒完才能收水管。于是,她拎起水管的一头让水从另一头流出去。可是只几秒钟的功夫,马路上就流了一大滩水,人们行走时很不方便。她好像发现了这一点,立刻走过去,小心地拿起了出水的一头,把它放到土地还很干的树坑中,然后让水一滴不剩地流进了树坑,既方便了人们走路,又让大树喝足了水,真是一举两得!
那一瞬间,我被感动了。她不是一个普通的清洁工。因为她为别人着想;因为她想到了别人想不到的小细节;因为她有着金子般的品质。也许你觉得用“金子般”夸张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细节。但我觉得不夸张——地面上的积水每天都影响着很多人的心情,你一定不想天天不高兴地踩着水去上班、听课吧?这事虽小,但它体现了一个人为他人着想、节约的思想品质。
一个人扔一张纸不可怕,但大家一人扔一张纸就很可怕了,这不正是那句名言所说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33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的高一作文 篇34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35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起,早读已经过去。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讲台上了。
“上课!”老师喊道。同学们缓缓站起,然后有气无力地道:“老师好!”问候语同时也在门口响起,原来是同桌。只见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背着一个看起来空瘪瘪的书包,头发乱得像个鸟巢,英俊的脸上有着一双炯炯的眼睛。
当同桌走进教室,来到最后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在书桌上取出一本课本,打开来,然后迅速进入“钓鱼”状态。我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扰他,生怕他发起火来。
就这样,一堂课过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却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临近上课时,同桌被放出来了,沮丧着脸对我说:“又要写检讨,没点新花样。”
很快,几百字的检讨被同桌“秒杀”了。在枯燥无味的课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开始哼唱起歌曲来。声音虽然很小,但不得不说很好听。
放学了,同桌早已收拾好书包,当老师宣布下课时,同桌马上抱起篮球,然后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说:“看我篮球场上大发挥!”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篮球场,看着同桌在场上迈着矫健的步伐,把篮球往对方球框里不停地投,大长己方士气时,我真为我有个篮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个令我讨厌的地方。每次他都会习惯地从我的书桌上拿作业去抄,但抄完后却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这事,他会讪讪地笑道:“下次不会了。”
记得有一次元旦晚会,同桌辛辛苦苦地练了一星期的歌,准备在元旦晚会上大放异彩。结果元旦晚会上,同桌果真如愿地大放异彩,赢得了台下所有师生的掌声。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阳刚、帅气、勇敢的男生,一个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6
夕阳把爱轻轻的撒落在人间,道路两旁的翠柳在微风中又将爱的光芒反射,全都落在了一帮匆匆行走的学生身上。他们或三五成群,或五六为伴,两条黑色的线从耳朵中流出,嘴里还不停地哼唱着歌儿,嬉嬉笑笑,好不快活,一派青舂而又朝气蓬勃的样子。
而就在其中,散落了一个土里土气的小子,默默地走着,似在沉思,又仿佛厌倦,一路无语,朝那个熟悉的上坡路走去。一辆拉泔水的脚蹬三轮车从他们旁边驶过,立刻引起了轰动,一反刚才的状态,或急捂口鼻,或迅速躲闪,或破口大骂,人群中立刻沸腾起来,而那个男孩依旧默默走着,丝毫不在意他们的反应。
拉泔水的是一个老人,黑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而又缀满汗珠,似乎感觉到自己不受欢迎,便吃力地猛蹬几脚,想快点越过这小坡,离开这群人。是因为老人倔强用尽了力气,还是上天要开玩笑,车子突然停止了前进,而立刻后退,像开弦的箭一般向坡下窜去,说时迟,那时快,那个小子一个健步冲上去,牢牢地抓住车子,立刻又溅起浪高的泔水,洒了那小子一身的泔水,而车子渐渐地停了下来。
道路两旁的人群全凝结了,立刻变得鸦雀无声,看着那个男孩又渐渐帮老人将车子往上坡推,一步一步……到了坡顶,老人轻轻地微笑,“谢谢,小同学。”满脸的皱纹都舒展了许多。
“没关系,爷爷。”轻轻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与泔水,笑着回答。
夕阳的余辉下,仿佛两个金色的雕塑,伫立在坡顶,阐述着这个城市又一处独特的风景。马路上的车子依旧来来往往,而行走的人群变得沉稳起来,没有了两条黑色的线,没有了互相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没有人再去捂口鼻,纷纷朝那两个雕塑的地方走去。
不需要轰轰烈烈,不需要跌宕起伏,只希望内心的平平淡淡,脱去了掩饰的外衣,抛开了永无止境的豪华追求,只留给自己一颗心,真正的心,去生命中探索,把真诚奉献出来,快快乐乐。
平凡,但我真心,把爱传出,把幸福收回。
我的高一作文 篇37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的高一作文 篇38
在初中的时总觉得高中离我是几百里后的事情,却不料时间过得太快,我还来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时间,那三年的友谊就进入了高中。
如果说小学年少太无知不懂世界那么大也不知道未来会有那么多的烦恼,相信着世界有潮人这一类人,那么我认为小学是暖色的,因为它是我青春当中最天真的时期;如果说初中是刚刚进入青春期,我们都是十三四岁的少男少女还不太会为自己的前途未来所迷茫,走投无路那么我认为初中是彩色的,因为它承载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时期;如果说高中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你该为你的将来做打算,那么我认为高中是黑与彩所结合的,因为它代表着我们不再是小孩而是迈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时期的好朋友很多个,下课的总是三五结伴地说着有的没的。初中时很讨厌学校,讨厌食堂却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结束的那一天却发现自己竟那么喜欢那个曾叫做“地狱”的学校还有那个班级。当时对未来还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读哪所学校如同迷路的儿童等待着一个人牵引他回家。
刚进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样了,好朋友也就那么一两个,接触的人和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后来发现是自己成长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够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现在要的不仅是能玩得起来,还要真心交谈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这句话真的说到我心底儿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时候伸出援手的才是真的挚友,而在你风光时讨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过一个挚友。朋友是你青春当中的一味添加剂,他会给你的人生画纸上增添出红、黄、蓝、黑,她会成为你离开家后坚强的后盾。未来的十几年中,你的朋友会越来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将变得单一,在你还未老去时请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颜色!
“青春”这一词是无形的,但它总会出现在有形当中。比如当你听到别人说你居然长这么大了,你会发现自己真的已长大了,你的父母已满头白发,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39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40
人总要经历些什么才会懂得何为成长,明白经历的意义,懂得伤痛的内涵.......痛过了,便懂得,跨越了,便成熟了。经历了这么多,你眼中的我,有没有些许变化?
回想起以前,那个开心只会傻笑难过只会嘟嘴流泪的我,一点点成就就感觉好像发现新大陆那样跟身边亲戚朋友分享喜悦,小小难过就扔石头打枕头毫不保留的把愤怒不满发泄出来,可以为某件事某个人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拼尽全力付出不放弃直到完成,甚至可以不求回报。以前这样的我在你眼中是怎样的呢,如今我变了,真的变了。
现在的我,学会隐藏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我隐藏自己的情绪,用了微笑取而代之,在亲戚朋友面前,我隐藏自己的难过,用哈哈大笑隐藏我的不开心。现在的我,学着自己一个人咬牙坚持,不一味依赖别人,学着坚强面对困难挫折, 即便是失败也告诉自己至少曾经努力过,有着打不死的小强精神,在公共场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匡扶正义,看见女孩被人欺负上前阻止。
其实,有些错也不错,泪要汹涌过才知道要反省,有些伤也不错,心要破碎过才能看透,有些爱也不错,你要我要学会放下别老是紧握着遗憾。你眼中的我,是否坚强勇敢了许多,你眼中的我,是否纯真可爱依然闪烁,你眼中的我,笑容是否美丽了许多,心情是否开朗了许多,为了你,我试着去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41
从第一次学习李白的诗时,我便隐约感到诗的大气磅礴;从第一次老师讲解时,我觉得李白的诗很有文采;从第一次听到大人们谈论时,我心中便树立了李白高大的形象。于是,李白便成为我至今为止最喜爱的诗人。
直至现在,我长大了许多,不同于从前盲目的崇拜,而是有了自己的看法,自己的观点,敢于了解李白,评论李白了。
李白的诗以抒情为主,他具有超乎寻常的艺术天赋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杜甫曾给予极高的评价: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是我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韩愈评价说: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且欣赏其《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眼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首诗用比喻和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夸大的描绘庐山瀑布雄伟壮观的景色。
我喜欢的不仅是他的诗,还有他的性格,也给我带来了很大影响。
李白以他的飘逸豪迈在我内心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有流放时途中突然遇赦: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大快与激昂。参观庐山瀑布他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感叹与赞美。面对权贵的排斥,他心中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面对好友分离时他心中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叹,还有愿游名山去,学道飞丹砂的美好愿望。
在以前,李白在我心中只一个模糊的光影,在现在李白在我心中是一个高大的背影,在未来他将会成为我永远的挚友,我一定会用一生去品读他。
我的高一作文 篇42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43
其实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的爱好是非常广泛的,因为我的性格非常外向,对什么新鲜事物都非常的感兴趣和好奇。我很喜欢音乐,很喜欢听歌和唱歌,当然对乐器我也是懂一些的,我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学的笛子和二胡。我感觉学这这些东西蛮有意思的。我还爱好看书和学习及主持演讲等等,就是为了这个专门的主持和演讲,我还报了名交了学费都是假期学的,一来可以充实假期生活,这二来吗就是多学点东西,为以后打基础,因为毕竟艺多不压身吗。
其实我刚才所说的这些爱好,只能说是我的小爱好和一般爱好,我有一个最大的爱好,那就是写作和投稿。其实我写作和投稿并不是为了要赚多少钱,或者其它的什么目的。我主要是为了陶冶我的个人情操和开阔我的眼界和心胸,写作它可以使我思维更敏捷考虑事情更加的周到和细致。写作还可以使我的思想更加上进和深遂,写作还可以给我带来很多快乐和幸福。因为当你投稿之后,你的稿子被采纳后肯定有很多的读者关注和阅读,当然也有一些读者朋友会在文章下面留言或点赞等等。特别是当你看到很多读者对你写的文章有同感,对你写的文章高度赞誉和评价时,我想这个时候的我就是最最激动最最幸福的人啦!
写作还可以让我的文学功底和文化内涵修养气质等等方面,全方位和提升。写作它还可以让我自己把我自己的所有喜怒哀乐,通过文章的形式表达出来。因为文如其人,言为心声吗?我把我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我把我的一些个人观点和个人情结及情愫,只有通过写作才能表达出来。可以说,写作就是另一个我,而且也代表了我。我一定要把我的这个最大爱好,做大做强,我要将我的写作爱好发扬光大。
我的高一作文 篇44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简简单单八个字,却能够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养。作为一名正在为奋斗的“新北京人”,我不仅要认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爱国
北京,中国的首都。62年前,在这里举办了开国大典——从此,新中国站起来了。见证着中国重新腾飞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记者的相机里——天安门城楼上主席的笑脸、广场上广大劳动人民的欢欣、将士们浴血之后的泰然… …无不在北京,无不在宣告着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热爱。岁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见证着祖国的发展。爱国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创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灯火通明、川流不息,处处充满现代化的气息——事实却也如此。中国的硅谷在这里,中国几大名校在这里,世界人才的精英在这里… …精神中的“创新”二字,不就是针对发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吗?是啊!我们时刻都要怀揣着创新的精神,建设北京,建设中国!让中国自主的产业越来越多!创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征——包容
走在北京,你会觉得这里色彩缤纷——既有新城的现代化、国际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蕴。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与旧,中与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从一草一木都能觉察,她包容着一群有一群有梦想的人在奋斗。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征,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质——厚德
“德”是中国人最看重的品质,而北京人却把这个字全是得很好——带着皇城根儿下的大气与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质,北京在向前。
北京,这许多人为之倾倒、奋斗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为信仰而迈进着。让我们一同拼搏、一同成长吧!
北京在向前,中国,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45
望着镜子里的我:鹅蛋脸,双眼皮,丹凤眼,浓眉毛,小嘴巴,在我平凡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活泼的心。
我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听说蝌蚪最终会变成青蛙,我便去外面的池塘里捉,把它们养在我的盆子里,每天都会去向他们问安,也看他们在我的盆子里有什么变化,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蝌蚪中有的长出了后腿,我万分欣喜的同时,也感到奇怪青蛙不是有四条腿吗?怎么蝌蚪只长出了两条腿?难道蝌蚪不会变成青蛙?我带着疑问去问爷爷,爷爷却笑而不语,只说“在看几天吧。”这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一定要把这事弄清楚。又过了几天蝌蚪又长出了前腿,又过了几天蝌蚪的尾巴也不见了,在然后蝌蚪就真的变成了青蛙,我也把他们放生了。
我
除了有好奇心之外我也非常好动,只要一下课我就会和朋友们去走廊里玩,或者从四楼走到一楼,再从一楼走回四楼,或者去找同学聊天,总之只要一下课你就无法在座位上找到我,当然,中午的时候我也不会让自己闲下来的,一般我都会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操场散步,但是他们也不是总有时间,这时候我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去教室坐着,我会去帮同学们打扫教室,我想大概只有睡觉的时候才是安安静静的吧!
我非常热爱运动,我想这大概与我的好动有关吧!晨跑是我最爱做的事了,每天早上起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晨风轻轻地从我的脸颊扫过,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爬上天空,这难道不是一件乐事吗?除此之外我还喜欢打羽毛球,打排球,仰卧起坐……我之所以热爱运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我以后可以成为一名医生,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没有健康的身体当然不行啦!所以我一定要勤加锻炼,只有空想没有行动又怎么能使梦想成为现实呢?还要付出辛勤的努力和行动的汗水,有一份耕耘便会有一份收获,我相信将梦想付诸行动,有目标,有努力,有汗水,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加油!加油!加油!
不过我还有一个缺点需要改正,就是性子急,听话总是听一半,还说风就是雨比如:那天我接到爸爸的电话爸爸说他回来了,叫我去帮他拿东西我高兴地撂下电话就冲出了门,出门却没有看到爸爸,我疑心爸爸还没到就又等了一会爸爸还是没出现,我又返回家里却发现爷爷奶奶已经在帮爸爸拿东西了,原来爸爸是从后门回来的,唉!我的急性子真让我烦心,所以我一定要改正我的坏习惯。
好了,这就是我,这个世上独一无二,这就是好奇,好动,性子急的我,希望可以和你们做朋友。
我的高一作文 篇46
从小到大,我是在爱的滋润中成长的。童年的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如今,我长大了,步入中学,成为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这十二年来,一直伴随我、引领我的,便是妈妈的目光。
每天早上,妈妈六点钟就要起来为我做早饭。一个鸡蛋,是固定不变的。可是我并不喜欢吃,总是与妈妈斗智斗勇,想将鸡蛋藏起来。这天早晨,我正想故伎重演,妈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充满了魔力,仿佛是会说话的。她好像在对我说,快吃了鸡蛋,才有劲、才有营养。我被看得心惊肉跳,生怕被妈妈发现了自己的"小九九".此后,我一不想吃鸡蛋,就会想起妈妈的目光,仿佛在提醒我,快吃吧。就会想起妈妈早起忙碌的身影,立刻吃下鸡蛋。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鸡蛋,更是妈妈的目光与爱给予我的正能量,是这道目光,带我成长。
一天,我回到家,一会儿坐在沙发上吃零食,一会儿在书房看书,吃饱喝好后还去卫生间"神游"了半天。就是不愿意在房间里乖乖地写作业。妈妈看到我不但不抓紧时间,还在屋里磨蹭时间"虚度光阴",走过来生气地看着我。仿佛在厉叱我:怎么还不去写作业!你想写到几点啊?我一看到妈妈又启动了"目光模式",立刻灰溜溜地写作业去了。我可不想被家法伺候,享受一下"女子单打".妈妈的目光有督促、有提醒,也有警告。它告诉了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是我的指路明灯与风向标。
妈妈虽不及三迁的孟母的智慧,亦不及"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孟郊之母的细腻,但她也有爱我的独一无二的魅力——她的目光。在母爱的滋润下,在妈妈的目光的引领下,我相信——在成长这条"不归路"上,我一定可以越走越远,越走越精彩。加油!
我的高一作文 篇47
一直感觉梦想很渺小,总是比理想隔着很远,但今天我实现了最初的梦想。
“外公,我获得了“暨南大学”传媒系的奖学金了,我们一起去吃清蒸豆腐好吗?”星转斗移,我的又一个十年在暨南大学得以诠释,我在暨南大学充实了自己,在这里我感受到了一个如此大的家庭温暖,享受了大学城给予我的胸怀,“大鹏展翅尽情飞,勿忘祖国回报恩,”我不会忘记是祖国培养了我。于是在这个十年中,我找到了一份属于梦想的工作……
昨天仍是过去,明天还是未来,唯独今天最真实。一直以为世界很美好,但细细品味芸芸众生,却令我感慨万千,懵懂的我如今终于看懂了这个世界,也许我该去寻找一个能让我心灵清静的地方……
寻找十年,寻找一个让人懂得人生的十年。
我的高一作文 篇48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明天就要见面了,我该怎样打扮我自己呢?
黄
凝视着书架上一本本我用过的教材,总在不经意间发现语文课本比其他教科书略泛黄一些,大约是经常翻阅的缘故吧!
初三以来,学习压力明显加大,我只能在周日的下午,抽空捧上一本课外读物,不论厚薄,躲在阳台一隅,安静而贪婪地阅读着,让思绪飘向文字间描述的各个地方。
我曾为堂吉诃德的种种怪诞之举捧腹大笑,也曾为斯克鲁奇次次吝啬行为深恶痛绝;曾为约娜那不幸的婚姻扼腕叹息,也曾为杜洛华投机成功愤愤不平……
轻轻翻开那一页页泛黄的书页,字里行间的课堂笔记将我记忆的闸门打开,老师咬文嚼字、品析文本的声音在耳畔回响,那么轻切、那么熟悉!我下定决心,要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
绿
我在房间里踱步,这间我的小屋,每次遇到难题我就起身,从门踱到窗户,七步;从窗户踱到门,七步,几个反复后,常常会有顿悟的现象。今天,刚踱两步,角落里一团翠绿吸引了我。哦,它是一株豆苗,那翠绿的颜色分明在诉说这一个生命的传奇。
初二下学期,我参加生物实验大赛,课题是研究植物的向光性。那天,我兴冲冲地跑回家,选择碗豆种子为实验对象,由于精挑细选的绿豆全是饱满的,光是泡种就花去五天五夜,发出的胚芽不过两三毫米。我焦急而又细心地将它们移栽到小花盆中。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花盆中松软的泥土里竟看不出一丝生命迹象。我整天忧心忡忡,担心豆芽夭折。只盼到交实验报告的前一天晚上,豆芽的嫩茎才长到三公分,两片小叶还不足半个指甲盖大呢!那晚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晨曦微露,我悄悄起床,来到阳台,蹲下身子,呀!我的豆苗长高啦!叶片已经接近硬币大小了!多么不可思议的生长速度啊!这是一株植物的生命,这是我内心的希望,这是我细心呵护的安慰,这也是我观察实验的乐趣!
眼前的这抹翠绿,比那年的鲜亮许多,哦,这生机勃勃的绿色,我怎能不心动?我要系上一条翠绿的丝巾。
蓝
起风了,窗帘在眼前轻轻地掀起又缓缓地落下。我信步踏出房间,来到阳台。晚风悠悠,夜凉如水,仰望天空,几点星星调皮地眨眼,只有深蓝的天幕与我长久对视。
我曾一遍又一遍地问蓝天,亦是扪心自问,究竟我“胡为乎遑遑欲何之”?我想去一方自由之土——在那里,没有题海的波浪,没有汽车的嚣叫,没有大人的唠叨......我坚信蓝天深处是会有这么一片神秘园的。
每当我这么问时,蓝天总会闭上眼睛,让我自己思索。
现在我想好了,我要穿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
......
万事大吉,我也该睡觉了。躺在床上,“冬睡沉沉拥暖衾”,梦想着明天的约会,嘴边划过一抹幸福的微笑......
我的高一作文 篇49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50
昨天,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和班里的一行人坐在图书馆的报告厅,准备着竞选。怎么说呢,昨天的情景很乱,我们班的所有人都是阴差阳错坐在那里的。整个报告厅很吵,很闹,就像一大群青蛙在呱呱乱叫。而我,就是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在可笑地叫着,可笑地叫着"害怕万一被选上"这种话。
一开始,我的确想拿走报名表离开那里,但看到同学们都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安静地坐了下来,老师说亮相一次成长一次。正如一本书中说的,好的文凭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是啊,不论结果怎么样,试一试总是比不试要好得多。但心中那种奇怪又可笑的想法仍然挥之不去。就像一只鼓足了气的青蛙,蹲踞与井水旁,认为月亮就是离自己很近的。
从小,我便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生活圈子很小。这种情况即使到初中也没有改变。我好像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不仅有着各种上台机会,而且成绩也名列前茅。仔细想想,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吧。我只知道,有很多人比我优秀,仅此罢了。
分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演讲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人上去演讲了。"大家好,我叫……,我擅长书法、绘画……""我的软笔已经过了十级……""我曾经在全国性的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我热爱播音,曾是校庆的主持人……"一个又一个带着光辉的字眼一点一点堆积成一颗大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有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荣誉,而我,而我呢,几乎什么也没有!一瞬间,我不敢去想,无法可想。小小的一中就已藏龙卧虎,更何况广阔的社会,我,拿什么去竞争!
就这么几分钟,我突然明白了有很多人比我优秀得多,并且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种自愧不如所带来的压力。我,看到了井外的世界,世界很大,月亮很远。比我跳得高,就快要摘到月亮的青蛙很多。(然而)心底的倔强告诉我,不必自卑,我很好,而且我会越来越好。
我的高一作文 篇51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时间过得好慢,就像沙漏里的沙一颗一颗慢慢的掉下去……我眼中的世界变成了黑色与白色交叠的混沌时空。
我坐在电脑面前,盯着刺眼的光屏,看着早已经看过无数遍的电影和漫画,还没开始就已经知道了结局,我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泪花使我的眼睛更加明亮了些,我的注意力立马被一只小蚂蚁给吸引住了,它小小的身体上背着比它本身还要大的食物,不知道它是不是注意到了一个庞然大物正在盯着它,它的脚步更加急促了,身上的食物一不小心掉了下来,但它没有犹豫立马背起食物开始狂奔,我看着它背着食物从桌子的一个角跑到了另一个角。纵然电影已经放到了高潮,我也毫无心思去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灵好像颤动了一下,明白了些什么。难道我眼中的世界只能透过一台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电脑吗?难道,透过一张张p的光鲜亮丽的图片,我就能知道它们的本质了吗?在这个虚拟,封闭的囚牢里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没有看过这个世界,却被假象蒙蔽的我永远不会知道!我关掉了电脑,躺在床上,思考着明天,此时时间过得非常快。
早晨,长期瘫着不动的我费劲了吃奶的力气,才登上了山顶,可是看着旁边脸不红气不喘的中年大叔,我心里甚是惭愧。稍作歇息,我站在山顶上俯瞰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每一棵树木都绿的自然绿的清新,每一条小溪都清澈见底富有生机,各种各样的小鸟在我头顶和远方的蓝天上盘旋、翱翔,渐渐地我入了迷,我看到每一块岩石的纹路,色彩都是恰到好处,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棵小草都在随风舞动都从里到外绿出来。即便它们一点都不起眼,但同样用微薄的力量装点着这个世界,一味依赖电脑的我认识的了,我辜负了这美丽的世界。
正午,我提着野餐盒找了一块树荫,将餐布铺在了草坪上,将食物一一摆开,天然的绿色背景和透鲜的心情使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觉,是坐在家里的桌椅上吃饭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清风在树荫底下显得更加的凉爽了,将食物天然的香气吹到了我的鼻尖,此时平凡的食物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变得更加香甜,让人充满了幸福感,此时我看见几个金发碧眼,充满异域风情的年轻人走在林荫小道,他们嘴里说着什么,我听不清,但是他们的笑容告诉了我一切。这个世界虽然不是连在一起的,但也不是遥不可及,也不是像网络上说的那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热爱中国的外国青年正将这个世界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他们怀着纯真和善良为这个美好的世界做出了贡献。而被网络的虚拟性诓骗的我才幡然醒悟,此刻我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黄昏,天有些凉了,我披上了毛衣,背起画板坐在小公园里,经过一天的游历和摸索,用手中的素描笔在雪白纯洁的纸上画出我眼中的世界。此刻,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缓缓走来,推着手脚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细心为她披上了外衣,温柔地说道:“老伴儿啊,我再带出来看看,你年轻的时候就爱到处闯,现在老了,走不动了,我就推着你。当年在巴黎看到你的时候,一眼就被你吸引了,我们在巴塞罗那的大教堂举办婚礼时,你说你想在你的家乡举办一场婚礼,最淳朴最简单的就好,然后……”老爷爷握着老奶奶有些冰凉的手,老奶奶的眼中透出了晶莹的泪花,露出甜蜜的微笑,我不忍打扰他们,坐到了稍远一点的地方,我顿时觉得电影中曾经使我热泪盈眶的爱情根本算不了什么,真的爱是当你白发苍苍,我陪你执手看夕阳。
人的一辈子只能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我不能离开这儿,但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整个世界!我看到了大自然鬼斧神工所装点的世界,我看到了隔着大洋心连彼岸的纯真友谊,我也看到了夕阳西下却不离不弃的跨国真爱,这一切的美好代表了整个世界,在我的眼中绘出一幅画卷,我开始奋笔疾书,生怕时间太快,过了一秒后就会转瞬即逝。
当我真正看到这个世界之后,我陷入了它的美好之中,就像梦一般,回头看看时间的沙漏,已经全部沉淀变成美好和幸福。这就是我眼中的世界!
我的高一作文 篇52
我听得太多关于同学们不想读书的理由,比如家里没钱、认为读书无用、认为读书太辛苦、不喜欢等等。要说作为一个人读书是一种权力,但就我来看吧,读书倒成了我们这一代人的义务了。
家长总是逼迫我们要抓紧时间多学习,要考个好成绩,遇到与我同龄的人第一件事就是比成绩。
而老师吧!总是对我们说:“你们一定要全力应对高考,认真学习。只有这样才能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个好工作,过好的生活。”我们做错了一点事,就说:“这怎么行,现在不说你以后你又会怪我,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不好好学习怎么能考个好成绩,怎么对得起你的父母。”真好笑,好像我们到了学校只有考好才对得起我们的父母一们。他们总是把我们所学的每一样东西都与高考挂钩,好像我们高考过后全忘了也没什么,好像我们的.学习就是为了高考考个好大学一样。我很反感这样的教育,真的很反感。因为我觉得我们学习是就为了学习,而不是为了考试,也不需要老师把知识向我们的大脑中挤,而是要我们主动学。还不只是我,几乎有一半的同学和我一样。我有点搞不懂,老师如此卖力的当应试教育的帮凶是为了什么,不错,从现实生活中就可以看出有很多老师教书是不图回报的,但所有的老师教书都是有报酬的,难道现在教育工作只是一种任务吗。
那更不用说学校领导,年级领导。我真有些怀疑学校成了企业,今天这个领导说要发什么资料书要收钱,明天那个领导说补课费要收钱……经济压力是难免,但对于精神压力呢?我们每天要在校学习15个小时,从早上6点多到晚上9点多,晚上谁能睡个饱觉哪!他们还偏不准我们迟到,迟到,好说,先饶操场跑几圈,再记你的名字并批评你一顿,到了教室,还会有人批评你。有时与其他学校一起联考,考试的前几个星期连假也不让我们放,要知道我们一个星期才5个小时的假。我有时候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监牢里。有时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不长肉,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有人说我是读书用多了脑子。是就好了,我的成绩就不会这么糟了。我倒觉得是在学校吃得太“好”了,只有在新生报名和有领导来检查的时候才能见到大片的肉和干静的菜。平时肉少得可怜,菜干静得可怜。就这样年复一年过来的,我能胖起来才怪。所以我一直都很佩服天天吃学校的饭还能长胖的人。即使这样,学校领导也能找到一本帐本在全校学生面前说学校食堂亏了很多钱。真伤脑筋啊,呵呵!
我记得读小学的时候,老师总爱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们满是向往的回答了一遍又一遍,但就是说不够。现在呢?要的有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总没有多少人愿意回答,当回答的人说“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娶个好老婆”的时候总会有人笑。但事实又有多少人是这样想了的呢?我们曾经的理想呢?我想应该还在,只不过已经被现在的教育压成了幻想。为什么?因为几乎我们的老师都教导我们要一心读好书,考个好成绩呀!这才是现实。
过去的学生吵着要读书,但是再看我的身边,有多少人不想读书呀?数不清,也不敢数。该说的我说了,不该说的我也说了。有什么意见你说吧!就是不要问我为什么不爱读书。
我的高一作文 篇53
在我出生的第一天,我就感受到了无穷的悲哀,也许当时记忆比较模糊,但我还记得很清楚。
我出生也许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妈妈和爸爸说:“哈哈!这下好了,你肯定生一个儿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如果你生了一个儿子,我啊……就……就给你买一条黄金项链!怎么样啊?哈哈哈!”“老公,别说了,我也希望生的是儿子啊!儿子多好啊!哈哈!”可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妈妈生了个女孩,爸爸从此对妈妈不理不睬,而妈妈也没有得到她本来能得到的黄金项链,可妈妈依然疼爱我。这也让我感到这是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可是我没有想到,爷爷走了,奶奶也走了,外婆走了,外公也走了。只剩下爸爸妈妈了。
也许,我真应该用未来的东西把我变成一个男孩,这样,妈妈就能得到她应得的黄金项链,而我的亲人也不会离开我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在某一天,我得到了意外的消息,妈妈要把我送到别人家去,让别人带养我。我惊呆了,我真没有妈妈会这么说,我想我的出生永远是个错误。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回到了从前,这件事还得从昨天我去看书的时候说起
我昨天伤心的离家出走,可又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只好躲到书店了去看书,我靠在一个角落里,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等我一睁眼后,眼前的景象真令我大吃一惊。旁边的机器人向我打着招呼,而我的头上有一大群人在天上飞来飞去。我揉了揉眼睛,猜想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可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是真的。这是,一个机器人把我拎了起来,我大喊着:“救命啊!救命啊!你要带我到哪去啊?救命啊!”这时,机器人把我放到了地上,我一看,好壮观的实验室啊!一个老爷爷向我走来,对我说:“你是不是燕燕啊?”我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没有名字。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小孩。”“哦!这样啊!那以后就叫你燕燕吧!”“啊?那……那好吧!”于是,我就有了燕燕这个名字。“燕燕啊!”老爷爷说,“怎么了?”我回答道。“既然你第一次来,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吧!”“真的吗?那我要……”我左思右想,到底许什么愿望吗?啊!我不是一直希望能当一个男孩吗?好!就许这个愿望!
我决定了!“我就许变成男孩这个愿望!”“什么?难道你不想知道你未来是什么样子吗?不想知道你的家人为什么抛弃你吗?”“不要!我只要变成男生,然后再回到我出生的时候,让妈妈得到她用得的黄金项链,让家人不要离开。求求你,完成这个愿望吧!拜托啦!”“好的,请闭上眼睛吧!”我急忙闭上眼睛,当我睁开时,发现我是一个像卵的东西,过了一会儿,我出生了,当然是一个小男孩。爸爸妈妈都高兴极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没有走。
我们全家过着快乐的生活!
我的高一作文 篇54
我的风雨,伴随着我的成长,与日俱增。
从前我不懂得,亲戚失声痛哭时,我只朦胧了我的睡眼,清谈了那个时代不属于我的眼泪。
在为外公守夜的那个晚上,我独自在院中徘徊。夜的寒意好浓好浓,我的感觉好寂好寂。
前不久,我又在电话这头听到了外婆的死。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悲伤,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心伤。
我疯狂的跑,疯狂地喊。我抱怨上天,为什么要我失去外婆。我悲叹命运不公啊。
外婆是我最爱的人,也是除了爸妈之外最关心我的最爱我的人。小时候我很爱吃炸鸡腿,外婆就亲自下厨,端着一盘已被炸得香喷喷、金灿灿的鸡腿。穿着围裙的外婆笑得像个小孩,很天真、很幸福。而现在,这也成了我最珍贵最宝贝的回忆。可在回想之际,总带了那么一份淡淡的忧伤。
我长大了,上了高中,去外婆家的次数更是少之甚少。而年轻的我也不太喜欢外婆家的气氛-沉闷。现在想来,那是一种痛苦的味道,是外婆夜夜无声的企盼与哀叹啊。我,却辜负了那一份诚挚的爱。
外婆走了,留下一个满是内疚的我活在世上。现在,我常常一人独坐在外婆家,想很多,自言自语很多。
人的一生中注定会有很多痛苦的事情发生,一件件构成了这风雨之路。我们从没有去获取的机会,也没有能逃避的权利。人只是自然之中的一个小生命,一切的生老病死早已在自然的安排之下徐徐进行。这种说法很客观,很冠冕堂皇。可如果当悲剧发生在具体的某个人身上时,他还会不为之泣流成河吗?他能不怨恨吗?我不能,我真的不能。
或许是我太贪心,在我人生的风雨旅途中,我不想失去我爱的每一个人。外婆,你回来好不好。我还能再亲昵地叫你外婆吗?
你还能陪我走这风雨人生吗?外婆,路好滑,我多么希望你能牵着我走。
我的高一作文 篇55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