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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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笔记

知远网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1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阅读这本书时,我几乎成功地说服了自己。让自己相信,年少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是最纯洁的爱恋;费尔明娜是被世俗限制的向往自由的少女;阿里萨对萍水相逢的一个又一个女人是有着怜悯和爱慕之心的;最终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重逢是最完美的解决。我说服自己以他们的故事为基础去探讨爱情,没错,割裂来看,每一个故事都给人以启发,每一段爱情都足够让人思考。可是,当故事画上句号,重新审视这本书,我不得不说,书里的人们寻觅一生,却从不曾懂得爱情。抬头看到的云层中的阳光,低头却是满地荆棘。的确,我曾经为每一段爱情感动过,无论是五十年的费尔明娜,还是短暂的罗萨尔瓦、诺丽埃加、小女巫……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

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2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3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阅读这本书时,我几乎成功地说服了自己。让自己相信,年少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是最纯洁的爱恋;费尔明娜是被世俗限制的向往自由的少女;阿里萨对萍水相逢的一个又一个女人是有着怜悯和爱慕之心的;最终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重逢是最完美的.解决。我说服自己以他们的故事为基础去探讨爱情,没错,割裂来看,每一个故事都给人以启发,每一段爱情都足够让人思考。可是,当故事画上句号,重新审视这本书,我不得不说,书里的人们寻觅一生,却从不曾懂得爱情。抬头看到的云层中的阳光,低头却是满地荆棘。的确,我曾经为每一段爱情感动过,无论是五十年的费尔明娜,还是短暂的罗萨尔瓦、诺丽埃加、小女巫……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4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5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6

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相信大多数读者和我的心情一样,都经历了羡慕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忠贞不渝的爱情,惋惜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败给现实的无奈,痛恨阿里萨为了填补心中的空白而寻花问柳甚至毁掉了16岁女生的前途,深思最终他们虽然在了一起却已经不是我们心中所愿。

也相信大多数读者跟我一样是冲着马尔克斯这个伟大的作家来读的这本书,我也曾被它的封皮和名字深深吸引,认为这一定会是一个伟大而凄惨的爱情故事,甚至我还打算将这本书连同百年孤独送给一个人,很庆幸我没有,如果我是在读了这本书之后再选择,我一定不会这么做,这本书打破了我对爱情最完美的遐想,有时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中的情节其实是非常现实的,但也非常让我之愤慨,它揭露了爱的一个本质,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失去了也才会感到没有好好珍惜,与其说书中的阿里萨为爱终身未婚,不如说他是为自己而活,现实中的人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爱总是伴随着盲目和欺骗,所以,与其费心费力爱别人,不如先关心关爱自己,最终在不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是否遵从了自己的本心,为自己而活,这样的爱才会有意义。因为自己内心的声音会告诉你,谁才是你内心想真正守护和依托的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7

每个人都是在生活中的孤独者,你会发现你会成为你伴侣的花冠女神,甚至成为你心中的一个很完美的生活的标本,当爱情成为了生活的全部,你是不是没有自己的隐私的存在,因为你没有其他精力追求各种各样的美妙的事情,还有就是当你发展你自己喜欢的事情。

当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男主是一个邮递员,可以在这个时代里面经营自己的事情的人,都是生活过得不错的人,当阿里萨正在送信到了哒萨的家里。当哒萨在教姑妈学习认字,一切都是看似平静的生活画面,却被阿里萨看做美妙的生活时刻,因为可以看到了原来这个哒萨是一个学生,有着迷人的外貌。

当阿里萨一直在哒萨的屋外的树下等着她的出现,甚至就是在自己空闲的时间不断写信,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让自己的拥有这个让自己心动的花冠女神。当开始在工作里面出错,她的妈妈却知道了他们事情,甚至鼓励自己的孩子不要那么冲动,因为这样子的年轻人,需要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指导的。生活不是是是会有好运的时候,需要留言生活的提示。

当他们开始写信,幻想着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将来,甚至当阿里萨开始为了他们的将来挣钱,不断为了让自己的可以有更多的钱,自己选择去了海底寻宝藏。知识就是那么强大,在书中介绍,阿里萨就是一直认为书中的故事不会欺骗他,更加没有想到了,当他开始在美好的将来,可以与自己女神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很自卑的过日子。

当他们的爱情败给学校之后,他们才发现最无辜就是他们的爱情,就是在下课期间,哒萨在课间写情信时候,刚好被老师看到了,让她做出选择,是需要公出阿里萨还是退学,她的姑妈因为这件事被自己的哥哥赶走了,甚至没有多久就是病死了,在挣扎的已经无效的情况下,哒萨的爸爸只能带着自己的女儿远离这个国家,回到了以前和自己的爱人的相遇的城市,并且带着女儿去见亲人。

在他们遇到了那么艰苦的时期,他们都是没有放弃心中的理想,并且在这期间,一直就是幻想着以后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在哒萨他们被自己的父亲带着会到了上学的城市,当她父亲把自己的家,还有掌握家里的大权完全给哒萨之后,她与父亲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使是同一屋下,还是无法彼此相信了。

哒萨回来了,一次的行街,哒萨就决定不再与阿里萨交往了,之后到了哒萨结婚,生子,甚至到了半身到了墓地里面去了,阿里萨一直在找不同的女性,在代替这哒萨的身影,每次都是坚持在自己的心中的选择。无论何时,阿里萨在哒萨的伴侣过世之后,他一直在不断以写信的方式去与哒萨联系,就是期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与她在一起。爱情的伟大不是你为对方做了多少,而是当你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站出来寻找到你,并且可以为我们共同努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8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9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我想,费尔明娜是爱她丈夫的。佛洛伦蒂诺也是一直爱费尔明娜的,但他在等待的过程里,也与无数的女人发生过关系,只是在心里给费尔明娜留了特殊的位置。从未放弃过期待。这种爱,算忠贞吗?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10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 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11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12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13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

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

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

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篇14

从一开始,我就能感觉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绝对是个对爱情忠贞无二的人。一辈子,他都用来爱。即使费尔明娜?达萨以那样无厘头的理由拒绝了他,他都没有选择恨,而是选择了等待。看似懦弱无耻却也是一种坚持。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岁月,他不断思念,不断渴望。他找了各种女人企图替代她的位置。但却悲哀地发现:生命中有些人无法替代。

记得有一个女人对他说:“爱从腰部分为两种。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多年来,他尝试多次,希望肉体之爱能填补灵魂之爱,却发现自己是那么无力。从第一次在她家见到她的午后,他就赌上了一生的时间。可是时间总是轻易就改变了人的容颜。他从二十多岁的矫健少年成了年逾古稀的老态龙钟。他终于等到了费尔明娜丈夫的死亡。他莽撞而直接,受责骂仍坚持不气馁。慢慢地,从只能远远地渴求她瞥他一眼,到能够光明正大地与她坐在阳光下谈天。费尔明娜曾评价他说:“只是一个可怜人。”是的,的确可怜。可怜到只因她在一面镜子中出现过两个小时,他不惜花巨资买下,可怜到为了不让她看到自己落魄可怜的一面,他强忍疼痛,假装若无其事地离开。年轻时,他为她创作华尔兹《花冠女王》,老来只求一次再为她演奏的机会。然而,世俗的偏见与子女的反对再次袭来。这一次,费尔明娜也终于懂得面对内心:“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计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登上“新忠诚号”就像是登上泰坦尼克号的杰克与罗斯,但少了年轻时的激情与情欲,更多是渗透在生活中超越爱情的安静与饱经人世的沧桑。

故事的结局温暖而感动。他愿用一切赌上余生的相依相守。迷失航道的船将永远在来回的海岸线上奔波,直到时间的尽头。上个世纪她一念之间的错,这个世纪他才在余生牵起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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