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1
暑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2
在寒假里,我读了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有几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显贵的主顾》。
《蓝宝石之谜》说的是:莫卡伯爵夫人的一颗贵重蓝宝石被盗了。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真相,通过精确观察、推理,终于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惩罚。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调查的过程中被打伤了,看到这里,我感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真替他担心。虽然被击中了头部,但他依然很聪明。他还设了一个圈套,让坏蛋放松警惕,最终破了这个案件。
《显贵的主顾》讲了一个曲折的故事,银行家里的一个人,她叫玛丽。他拿走了银行家的皇冠给了别人,银行家的儿子抢了回来,但玉石已损坏。银行家冤枉了自己的儿子,把他送进了监狱。福尔摩斯查清了案情,银行家的儿子清白了。
这本书里所有的故事都很生动有趣,扣人心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机智,胆大而心细。我很佩服他,要学习他做事的风格。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3
这个周末,我又重新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让我手不释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最经典的人物形象,也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其实,福尔摩斯并不像有些英雄人物那么完美,他有吸毒的坏毛病,甚至还厌恶女人……但也正是这样的缺点,让他的形象更加鲜活,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在重读这部经典作品的同时,我从中体会到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关键。
执着是迈向成功的开始。福尔摩斯对自己的事业有着满腔热情,工作起来不知疲倦。为了取证,他时而装扮成白发苍苍的老太婆、醉醺醺的马车夫……正是靠着这种执着,他成功破获了一桩桩疑难案件,让案情大白地天下,让凶手落网,伸张正义,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在生活中,一旦自己确定了目标,就要想方设法的去完成。比如,在学习中遇上难题,我不会放弃,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实在不会,我就向父母、老师和同学请教,直到把问题弄懂学会为止。
细心是迈向成功的阶梯。福尔摩斯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善于通过一颗烟蒂、一片纸屑,找到一个个重大线索。在《红发会》中,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红发人,就知道出他干过体力活,吸鼻烟,到过中国,写过不少东西,让红发人也大吃一惊。原来福尔摩斯仅仅是通过红发人的右手比左手大,左袖上打着补丁,右手腕上有文刺鱼,表链上的中国钱币等细节,就得出这些结论,反映了福尔摩斯的细心之处。爸爸告诉我,在战场上,一个不经意的小错误,都可能导致成千上万的将士全军覆没。曾经有一个著名的战例,因一个参谋在作战命令中,误将“沁阳”写成“泌阳”,最终导致战斗失败。我们在学习中也是如此,一个标点符号写错,都可能导致分数一落千丈。
自信是迈向成功的关键。福尔摩斯对自己的推理十分有自信,甚至当别人怀疑时,他也不管不顾,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努力,凭着这种自信,他收获了一个又一个成功。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树立起自信,虽然学习不容易,但也不是很困难,我们要树立起自信,一定会做得更加出色,取得好成绩。
迈向成功的因素很多,但通过执着、细心和自信,我们就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推理出一个人成功与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4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5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6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案的过程,里面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天,福尔摩斯看报纸时看见了一起凶杀案,案情是有两个关系很好的朋友,经常互相做客。有一天,一个人像往常一样去朋友家做客。十分钟后,就听见房间里两个人吵起来了。突然其中一人惨叫起来,邻居听到可怕的惨叫声后立刻报了警,警察不会儿就来了。警察发现,一个人已经死了,另一个人处于昏迷状态。福尔摩斯看了这则报道后,立刻说出了自己的思路:“其中一人在去做客之前,没有任何异常情况,所以其中一人在做客的路上一定出了什么问题。”他去询问去世的人的管家,想知道死者有没有什么仇人。管家说有一个叫亨利伍德的人跟死者闹过矛盾。福尔摩斯发现亨利伍德和死者的朋友有过协商,想利用这次机会杀掉死者。福尔摩斯推理出亨利伍德就是嫌疑人,福尔摩斯随即审问亨利伍德,果不其然,亨利伍德是真凶,福尔摩斯的推断是正确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探案就像做数学题,线索就是数学题中的条件,这些条件又分为两类:有用条件和多余条件,需要用有用的条件进行计算,同时也需要大量的'积累,才可以解决问题。聪明的福尔摩斯经常用数学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列举,解开许多案子。他思维敏捷,逻辑清晰,什么案子都难不倒他。我要努力学习,做数学中的福尔摩斯,解决更多的难题。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7
博斯科姆峡谷谜案是收录在《福尔摩斯冒险史》中的一个故事,这一次,福尔摩斯用他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推理能力帮助一位年轻人洗去冤屈,并找到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一桩看似平淡无奇的案件,这个案件已经被警察认定为儿子杀父的恶性的事件。案件中的父亲名叫麦卡锡,据他的仆人回忆,当天麦卡锡在下午三点有个重要的约会,他必须独自赴约,然而从那以后就没有见过他。案件中有三位目击证人,他们都说当天看见麦卡锡在路上走着,几分钟后他的儿子腋下挟着一支枪也走在同一条路上,最后一位目击证人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她说看见父子俩在博斯科姆湖旁边发生口角,然后有些害怕就赶紧跑回家了。然而不久后,他们就收到麦卡锡死亡的恶讯,种种证据都在指向同一个人,那就是麦卡锡的儿子,于是警察立刻逮捕了他。但是,福尔摩斯却从小麦卡锡的证词中发现蛛丝马迹:小麦卡锡解释自己拿枪是为了到对岸的养兔场去看看,当时并不知道父亲在那里,在回忆父亲临终前说的话时他只听清楚两个字“拉特”,以及脑海中模模糊糊地记得在他听到父亲从远处传来悲惨叫声后,他跑向父亲身边,当时他的左边不远处似乎有一件灰色外套,但是当他背对着外套在父亲前跪了几分钟后,再站起检查时,外套竟然不见了。当验尸官询问他与父亲争吵的原因时,他坚决不愿意回答。这些证词听上对小麦卡锡十分不利,甚至一度被怀疑它的真实性。福尔摩斯却认为从另一种角度看,这些证词恰恰是对小麦卡锡十分有利的,因为如果他十分缺乏想象力也许无法编出父亲临终前所说的奇怪的`遗言“拉特”,以及外套凭空消失的怪事。但是如果这些都是他编造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再编造一段可以赢得陪审团同情的吵架原因呢。这样看来,福尔摩斯是暂且完全相信他说的话。
福尔摩斯与华生二人迅速来到了案发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福尔摩斯从未让人失望过,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他从死者的伤口位置看出凶手是个左撇子,从地上一双脚印深浅的不同发现凶手应该是右腿有残疾,以及从他鞋子的款式和大小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以及穿着特点,只要找到全部符合这些特征的人就可以破案了。
随着这个案件即将解决,它背后隐藏的十几年前的一桩黄金大劫案也浮出水面。麦卡锡生前有一位老友名叫约翰·特纳,特纳年轻时曾在巴勒拉特与同伙们劫持了一车黄金,麦卡锡正是当时的车夫,他目睹了一切,但是约翰·特纳没忍心杀死他,放了他一条生路。后来特纳回到英国,拥有了这批黄金成为了有钱人,但是当他再次遇到麦卡锡后却过上了胆战心惊的生活,麦卡锡用当年的事情来威胁他,并向他索取了土地、房屋、以及大量金钱等,如今他竟然想让特纳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妄想继承财产,特纳再也无法忍受,于是把他约到湖边乘机杀死他。如今,特纳患上了很严重的糖尿病,所剩之日不长了,因此他并不想隐瞒什么,全部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福尔摩斯。
又是一桩为了继承财产而发生的凶杀案,贪婪会造成人性的扭曲,不过幸好有福尔摩斯,他用自己心中的那份正义感坚持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挽救了一个无辜者的性命,犹如绞断了绑在他脖子上的枷锁,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圆满的结局。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那么就会少很多冤假错案,让更多冤屈免遭牢狱之灾,也会使更多的真凶被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8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9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11
暑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书笔记 篇12
在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由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其中数一数二的佳作。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广为传诵,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它也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作品之一,同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而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如他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几片泥点,一团烟灰,一段经历,甚至是人的手型,如果他们遗留在了某一个犯罪地点的话,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利用这些常人看似无解的蛛丝马迹,寻找罪犯的踪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这本书中的故事,向我们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地质学、化学、地理等知识,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