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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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飘》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飘》读后感 篇1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人权、平等自由意识等的追求呼声也越来越高。杜绝性别歧视,追求女性主义,这是女性群体集体的呼声。作者站在一个南部邦联支持者的角度,书写了一幅爱恨交织的精彩画卷。郝思嘉和白瑞德都是那个时代的叛逆者,都鄙夷当时的道德标准,各自的性格也好坏兼之。

郝思嘉富有魅力、热情奔放、敢作敢当、重信守诺,同时也爱慕虚荣、冷酷无情、不讲道德;继承了母亲娇美与端庄的淑女仪态,同时也具有父亲的北方粗犷气质。她是含着金匙出生的富家千金,是公子少爷们狂热追求的情场高手,生活看似一帆风顺。她会不择手段地得到一切想要的东西,却不懂得珍惜已得的幸福;她接受人们对她的爱,却把这种爱当做攻击对方的武器,刺痛每一个关心她的人。

她具有她的家庭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她就是凭着这种精神,“永远把下巴高高翘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郝思嘉,也直抵读者之心。而这个被我品味数次的故事,也在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中令人倍感回味。

然而,接二连三的打击令她头一次体会到了命运的残酷。首先是她心仪的对象、她以为会与她结为连理的卫希里的闪电订婚——新娘不是她。然后是终于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与之结婚的査理。她带着儿子背井离乡去了亚特兰大。那之后,战争的蔓延又逼迫她回到家,冒着生命危险。然而,母亲病亡,父亲先疯后亡,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了她的肩上,生活天翻地覆。并且,她允诺照顾卫希里的妻子美兰,只因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的灾难还让她差点失去了父母遗留的农庄,她拼了命地把农庄保住,而后因为生活窘迫再婚,丈夫却又身亡了。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逐渐有了好转,然而她做为一个女强人却为人们所唾弃。当视她为最亲密战友、最可信任朋友的美兰死后,她才惊奇地意识到,原来始终追求的卫希里,从来都不是自己的真爱,她“爱”他只是因为从来没有得到他。

瑞德由于自身经历而玩世不恭,对一切都满不在乎,但是精明成熟,他支持南部邦联,在南方战败前夕毅然参军,但也认清了那场战争南方必败的结局,并利用乱世获取财富。他藐视一切道德的框架,因此也爱上了没有南方“淑女样”的郝思嘉,他总是讥讽嘲笑思嘉,却总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甚至为她甘冒生命危险。他一直等待思嘉的心意能从卫希里转而投向自己,却始终没有等到,最终“爱枯竭了”。思嘉最爱的人原来是美兰和白瑞德,这两人都在背后默默支持着她,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但她却从来没有对他们付出自己的感情,当她因美兰的死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最永恒的爱也终于枯竭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

读完之后,我掩卷沉思。郝思嘉在经历这一切之后,她是用什么力量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呢?白瑞德离开她之时,她在文章末尾想准备用那个老法宝——暂时不去想那些,先做好准备迎接新的一天。这一点是郝思嘉的老法宝,不也正是我们应对生活中的困难方法吗?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有太多太多。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些我们唯恐与之照面的恶魔,我们只有从自身心态调整去冲破这些挫折。

不要害怕失败,我告诉自己。要像郝思嘉那样在重担、在劳累、在天大的打击前面依旧把下巴高高扬起,因为生活仍在继续,因为明天的太阳依旧普照四方,因为我们还享受阳光的恩惠——我们缺乏的,只不过是转过身去看看那轮红日,我们并非只拥有脚下的黑影。昨天已成为过往,何苦留这过眼云烟在心中降下大雨、弥漫大雾?拨开云层,光明相迎。郝思嘉暂且没能留住白瑞德,但她自己为自己挽留住了希望,而明天,她又能用这最后的一点点找回失去的一切。

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看那轮朝阳,黑夜之后,就是新生。

《飘》读后感 篇2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手捧一杯清茶,在万物萧瑟的秋天里,我读完了由老师所推荐的百年佳作《飘》,自觉感受颇多,它像钥匙一般,使我不由得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心房,走进了复杂的内心世界。

合上最后一页,我最强烈的感想就是人性是复杂的。我喜欢斯佳丽的机智勇敢,喜欢瑞特的成熟沉着,喜欢艾希礼的温文尔雅,也喜欢梅兰妮的贤淑温柔。整部作品的人物形象生动而又富有现实存在感,将人性中的善与恶、自私与不忍表现得十分到位。若说最感染我的,就是作品的女主人公斯佳丽。人本身就是矛盾的个体,得到的和拥有的有时自己也没有弄明白过。或许,只有像斯佳丽一样,到了最后一切才拨云见日,明白这一路走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谈起斯佳丽,她算是一位让我又爱又恨又不得不敬佩的女人。她骨子里有着贵族独有的傲气,活得那般自信乐观。她喜欢艾希礼,但可悲的是她却不了解艾希礼。如若她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在他和瑞特之间陷入茫茫之感,就不会在他和梅兰妮结婚后还对他抱有一丝念想。她只是给艾希礼穿了一件自己意向的、喜欢的华美外套,而她爱的,只是那件外套,而非艾希礼本人。遗憾的是,这些直到瑞特最后离开的那一刻,她才明白过来。在爱情上,瑞特不停地付出着,而她却一直理所应当的接受着。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是相互的,一味索取的爱情必将破裂,所以最后一个爱她的人也离她远去便定格为了整部作品的结局。

多么的遗憾、纠结:到底是因为她的私心还是因为不懂?但这些都无法掩饰一个事实:在情感的世界里,她是一个无可非议的失败者。因为她和瑞特都不是神,一泼,水就淌出来;一砸,梦就摔碎了;而瑞特一离开,她的魂魄也就散了……

突然想起钱钟书在《围城》中所说:对于吃一串葡萄,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先挑最好吃的,另一种人把最好吃的留在最后。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她每吃一颗都是剩下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最坏的。但是事实却适得其反,缘由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斯佳丽就是第一种人,所以她活在了回忆里。梅兰妮是幸运的第二种人,所以活在了希望下。斯佳丽啊,欲望装饰了你的外表,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可谁来装饰你内心枯竭的渴望和思念?你的感情包裹着这般的凌乱之美,你还能爱,能恨吗?

但是在现实中,她是却是生活的强者。逃难的'时期,她竟由五彩变为黑白,放弃贵族的身份,下地干农活;在北方佬占据之处做起生意,经营着父亲的庄园……她的肩上担负着太多的责任,这些无形的责任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是否太过沉重?但她没有妥协,迎面而上,并且在最危难的时候,她没有丢下待产的梅兰妮,陪伴她顺利生产,在以后的日子里还同她共同生活。多么善良的姑娘啊,喜欢她,喜欢她对土地的执着热爱,对生活的乐观。她使我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要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改变命运。她的身上有着太多女性所缺乏的东西,在她的身上我看见了女性身上坚强、执着、乐观的金子光芒。

这样一来,我似乎也分不清我对斯佳丽究竟是爱还是恨,自己也陷入了矛盾之中。但是我想只有让人又爱又恨,又憎恶有怜悯的文字人物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情感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整部作品应该来说是以悲剧收场,但就在这让人无限回味的遗憾中,我们看见了人性的自私与善良,果断与决绝,看见了一个复杂而又深刻的内心世界。《飘》,就如名字一样,没有形式,也没有任何方向地,飘进了我的心中。

《飘》读后感 篇3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飘》读后感 篇4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 篇5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 篇6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部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了,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只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概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她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和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以及传统的法兰西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黑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的而又与别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了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黑人几乎都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思嘉的19岁的肩脖上。她要在一无所有之下养活9张嘴巴。这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要是换了其它人,就像她的妹妹苏伦,那是怎么样都难以接受的。可是,思嘉却坚强地撑下来了,而且根据内容简介我还知道,她不只令所有人活下来,而且还活得很好!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是何等令我佩服啊?

生活就好想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时,很多人会跌得头破血流,会跌得绝望了,会跌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了南方来。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来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不知在哪本书里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离家的人最有出色。离开了家的人,他没有了家庭的保护,遇到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应付,于是便又有了应付转变的能力。就像上文说到的那些先到深圳的人,他们大都离开了家,也大多有了出色的事业。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逝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要创造一个时代。家里已经没有人去收棉花了,思嘉就自己下田,甚至刮破了母亲千叮万嘱要保护的纤纤玉手也在所不惜。可是苏伦只懂得一味地埋怨,从来就不懂得自己所处的已经是生命都没有了保障的时代了。

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想到了那些香港人。我家看的是香港的新闻。一天到晚上,看到那些香港人说,经济不好,负资产啊,就觉得讨厌。埋怨政府是无济于事,要政府“看仓派米”也只可解燃眉之急。失业了,就应该趁找工作的机会充实自己,读些书,或者上些课程。甚至,到内地来走走也是一个办法啊。就只知道埋怨,申请宗援也不是办法啊。相对于思嘉,这些人的环境要好得多,可是却被骄惯了!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势。面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关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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