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日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可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并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可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我的尊严。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我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大家!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能坐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的常识,希望我的谈话能给同学们一些启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谈:
一、吸食毒品的危害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毒品,他亲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毒品,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值得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制止毒品的泛滥,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二、网瘾的危害
不规范经营的网吧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身体健康。青少年由于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期玩网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的经历。谈起经常玩网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康复中心的大夫介绍说,网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似很聪明,实际的学习成绩却在下降的原因了。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
互联网的出现拓展了人们的交往空间,也改变了某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于对网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以,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1.不是千万不要随意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等真实信息。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诺跟网友会面。
3.如非要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对谈话低俗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三、加强交通安全和防火意识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中央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在这里我着重给同学们介绍一下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一、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二、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一)中学生的消防知识
发生火灾的原因:
1.用火不慎发生火灾。
蜡烛照明、蚊烟香、用电器、液化气灶
2.用电不慎发生火灾。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铜线当保险丝、电热毯、电炉故障
3.用油不慎发生火灾。
油加热温度过高、容器滴漏
4.燃放烟花爆竹。
5.吸烟乱扔烟头。
6.玩火。
(二)火灾的预防:
1.家庭防火:
①安全使用炉火。
②安全使用液化器。
③安全用电。
④少年儿童不要玩火。
⑤燃放烟火爆竹要注意场所。
2.学校防火:
①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入校。
②不要乱烧废物。
③实验用的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
④经常检查电器。
⑤设置消防器材,不破坏消防器材。
⑥宿舍的安全防火。
3.公共场所防火
学生要做到:
①不携带烟花爆竹到公共场所。
②不准玩与火有关的游戏。
③不准学生在山林野炊。
(二)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与其他物品接触。
2.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三、如何做一名争纪守法的学生。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
二是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
三是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2、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求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3
同学们,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要讲的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才刚刚建国,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相当艰难。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场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4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5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20xx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自觉遵纪守法做合格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思想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还有一些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不得积极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伺机报复的态度和“以牙还牙”做法,其结果自然必定是自酿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当然,学生违法违纪的原因,还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以及学生本身个性心理存在缺陷,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学生,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的习惯,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自己的情绪,从而聚精会神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学们,请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你们应该知道“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为一个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7
感谢12中的领导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关于校园暴力的有关问题,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向大家汇报一下,在没有汇报之前,我简单向同学们介绍以下工读学校——
锦州市工读学校坐落在紫荆山脚下,成立于1979年8月,至今已经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为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问题学生。现有教职工2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级教师10人。这所学校是对违法和轻微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问题学生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的一种补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读教育、托管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型学校。
一般情况下,问题学生通过以下渠道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队等公安部门直接送到工读学校学习。第二、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第三、由学生家长同意,向工读学校申请,直接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第二个途径即——由所在学校向工读学校申请,教育局审批,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局2007年100号文件精神,对那些小错误不断,大错误不犯,屡次违反校纪校规,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学,经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错误,又不能开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近年来,我们市的中小学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勤奋好学,努力向上”正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们所讲的校园暴力,特指发生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由同学或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生理或心理实施的、达到一定伤害程度的侵害行为。这也就是我们理解的通常意义上的“校园暴力”,我们称之为狭义的“校园暴力”。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要向大家汇报的就是这种狭义的校园暴力。
我想用不着多举例了,校园暴力这个毒瘤的确在给学生、学校和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给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校园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这种不良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灵成长和社会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小学打架,特别是加入到暴力帮派的学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学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会遗弃。很难获得社会(主要是学校和家庭)的认可,社会归属感长期得不到满足,最后仇恨社会,危害社会,最终被社会遗弃。
3、“捷径”意识。喜欢畸形发展道路,做人不会脚踏实地,难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励。最后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
受害者的危害:
1、肉体损伤或者残疾、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气。自卑。逃避。
3、痛苦。心灵的阴影和伤害。可能一辈子也挥之不去!
同学们,老师告诉大家,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的学校是一个神圣的殿堂,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与家长、老师和学校沟通,如果这些都不能沟通,我们还可以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绝对不能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请同学们切记!
再有,同学们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园暴力的时候,不提倡你们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你们用特殊的方式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边发生类似情况首先不要慌张,不要害怕,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肉体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脱离险境,然后,及时的向学校的老师、家长等成年人报告或者拨打110求助,一定要说清人物的外观特征和地点!通过这些方式我们一样可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这些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没有可乘之机。只有这样同学们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使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最后,如果感觉自己的心理受到了伤害,那么一定要做心理调适。在教育心理老师的帮助下,消除心理阴影。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了解了校园暴力的涵义、种类及巨大的危害;导致校园暴力产生的主观(学生自身)原因;校园暴力的预防及处理方法。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同学都能高高地举起法律的盾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加强防范意识,远离校园暴力。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最后,祝领导、老师们工作顺利、阖家欢乐!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谢谢大家!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8
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宋剑湖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关工委委托,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制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XX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制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XX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了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XX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XX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XX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希望所有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最后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9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XX年10月28日,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三、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篇10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