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1
随着我县普法教育活动的逐年深入,财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县乡两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财政工作的完成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作为一名在县财政机关工作的法规税政工作者,总结近年来我局开展的“xx”普法工作,联系自身学法用法实际和财政法规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法用法的原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从我局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现状来看,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自觉性不高,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办事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要从提高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入手,解决思想上的内动力问题。财政工作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学法用法是落实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从本质上讲,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如何按照党的根本宗旨,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机制、行政公权与人民大众私权的关系问题。落实到财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依法理财,把法制的理念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保证预算程序的合法合规和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平性。财政人员作为政府机关工作的一员,要真正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依法理财的具体工作中,首先就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强化为国执法、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日常财政工作中特别是财政监督工作中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引导财政工作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和谐社会和谐财政的应有之义。作为财政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履行好职责,干好工作。要引导财政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提升财政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财政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公众,服务对象是广大普通百姓,你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个人的综合素质,还反映了一个部门的整体形象。所以,一定要强化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防止和克服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带来的“越位、错位、缺位”等行政不作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机关的威信,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奠定牢固的法制基础。
二、建立学习制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约束力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强制性。近年来,经过财政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了一些制度,对推动县级财政法制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新录用财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县财政机关学法考试制度》、《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我们还将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起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学法档案,把学法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全程跟踪考核;每年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对于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一以贯之地坚持抓下去。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学法用法落实。结合我局实际,还要进一步完善以下两项制度。
(一)严格考核制度。现在有的单位、部门虽说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但执行过程中不够认真严格。为此,一定要针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除上级或主管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以外,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考试,做到全员参加、全程监控、严肃认真,并建立好档案。
(二)要严格奖惩制度。实践证明,把奖惩机制贯穿学法用法全过程,做到学法用法的优劣与干部职工的奖惩结合起来,与年底考核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相结合。落实起来要“顶真”,不搞“下不为例”。如果坚持做到真奖真罚,就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否则,只能是当口号喊、当标签贴的形式主义东西。因此,奖惩严明是促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的有力措施之一。
三、领导狠抓学法,增强学法用法的带动力
通过这几年我局学法用法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要领导重视、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学法用法工作就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反之就流于形式走过场。所以,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带头学。有的领导干部对学法不感兴趣,缺乏自觉性、积极性,往往以工作忙、事情多为借口,要么经常不参加法制教育,要么仅仅报个到、登个记,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被动应付;还有的喊起来响当当,做起来静悄悄,表里不一。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身体力行带好头、作好表率。二是要带头讲。建立落实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除上级安排法制讲座外,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要上三次课、讲三次法。这样做既能促使领导干部本身认真学习、专心备课,又能调动大家学法的热情。三是要带头考。领导干部不能只当考官不当学员,要放下架子、一视同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要克服让人替、叫人代笔的弄虚作假行为,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做自觉学法用法的模范。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监督,增强学法用法的推动力
再好的计划、再好的制度,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发挥不出真正有效的作用。因此,必须形成上下合力、内外互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向高层次发展。首先应发挥好县财政法规机构的职能作用,年初制订好全年的全局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并纳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然后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布,结合各级法制机构队伍全年的工作要求,规定每年必学的内容,考试考核时间,严格按照制度考核,并对每个职工的学法笔记进行检查验收,对局机关所有的执法文书进行检查验收,强化检查监督,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学法用法执法方面的问题,并跟踪督促、限期改正。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促进县级财政机关的学法用法上一个新台阶。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2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意识的形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接受能力千差万别,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角色相近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现在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xx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现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只有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心理学角度来将,只有普法的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3
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从而在实际生活中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下是我对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的分享:
一、学法的重要性
1. 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法律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认识到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基石。
2. 提高自身素质:掌握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在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避免触犯法律。
3. 维护合法权益:学习法律有助于我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依法维权。
二、用法的重要性
1. 自我保护:掌握法律知识,使我们能够在面对不公平待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 维护他人权益:当我们发现他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伸出援手,共同维护社会公正。
3. 参与社会管理:了解法律法规,使我们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如何学法用法
1. 学习法律知识: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法律讲座等方式,不断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
2. 实践运用: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3. 维权意识:树立维权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依法维权。
4. 宣传法律: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周围人的法律意识。
四、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法律,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它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既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要敢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同时,我还意识到,学习法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要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与时俱进,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学法用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构建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4
当代教师,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用好《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谈几点体会:
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觉得教人知识的同时,更要教会孩子懂法,守法,爱法,这也是国家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希望孩子们长大后,都是一个个有爱心,有知识,懂得法律法规的人。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5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可以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可以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让自己不断地从书本中汲取更多的营养,虽然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有所区别,但其中做人、做事的道理却是相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适用和指导公务员的行为,也可以适用和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事业单位机关的工作人员,谈谈学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自觉学习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必不可少的会用到法律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
通过学法,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篇6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以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
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古达二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四、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执教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教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执教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法律法规,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法律法规,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随心所欲,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