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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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承诺书

知远网整理的合作承诺书(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合作承诺书 篇1

在邓清海、张进冲、张建长三方的共同友好协商下,秉着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三方一起共同合作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异地扩建项目门诊楼及住院楼幕墙、门窗的安装与制作(合作时间:从工程材料进场至工程验收合格,工程结清为止)。

二、工作安装:

1、经协商指定,由邓清海、张进冲二人全权负责,张建长不得参与管理。

2、资金领款必须由邓清海、张进冲、张建长三人签字才能领取。

3、邓清海委托谢中华全权负责工地上所有事项(领款除外)。张进冲、张建长必须认可。

4、工程所有资金打入张进冲指定帐户(娄底市娄星区金达铝合金门窗工艺厂,账号:43001540069052506321),进原材料款可直接打入对方账号例外。张进冲负责资金安全,经邓清海同意签字才可领用,如有丢失、私自挪用,由张进冲全权负责。

5、工程进度:在甲方付款及时的前提下,必须按甲方提供日期按时无条件进行,工程运行中邓清海、张进冲、张建长无理由阻止。

6、股份分配:邓清海50%,张进冲、张建长合50%。

7、张建长、借款杨云志20万元,邓清海同意在幕墙第二次进度款中扣除,经邓清海、张进冲、张建长三人协商同意签字生效。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注:上次合作协议无效,以本次协议为准。)

三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合作承诺书 篇2

(以下简称"甲方")与b(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合作,共同发展,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就在甲方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双方

第一条 本协议的合作双方为:

甲方:a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乙方:b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模式

第二条合作办学宗旨: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战略发展方针,引进b在会计学领域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师资,课程体系,教材,教学手段以及办学管理经验等),探索中美合作办学新途径,进一步推进会计学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步伐,提升会计人才培养水准。

第三条培养目标:培养能熟练运用中英双语,谙熟会计学国际惯例及国内实务,知晓国际市场会计学知识,了解国内外会计机构的运作及管理程序,服务于各类中外机构和企业,具有国际化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会计学专门人才。

第四条办学模式:由甲方招收学生并在甲方校园完成全部学业。甲乙双方根据协商制定的培养方案,确定的教材共同执行教学和考核。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甲乙双方的学士学位。(见本协议第十条所述)。双方将逐渐引进更多国际优秀原版教材及全英语教学和考核方式,实现与国际会计人才培养方式同步。

三、合作项目名称,办学地点

第五条 合作项目名称:a与b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第六条办学地点:甲方校园为本项目实施地。

四、学制,规模与录取条件,培养方案,教学语言,学位与授予条件

第七条学制,规模与录取条件:学制:全日制四年。规模:120人/学年,最大在校生规模为480人。录取条件:招生纳入中国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录取标准按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第八条培养方案:合作双方共同制定项目培养方案(见附件一:培养方案)

第九条教学语言:甲方主讲课以中,英文双语授课,乙方主讲课以英文授课。

第十条学位与授予条件:学生在甲、乙双方注册并在宁波完成四年学业,满足项目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将获得甲方颁发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a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a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乙方学位授予条件,通过语言和专业课程测试并达到要求者将获得乙方颁发的相同于其在美国本土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会计学专业)。

五、合作双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中国有关行政部门取得本项目的办学许可;

2.负责本项目的宣传与招生及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学和生活设施(包括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馆,体育场馆,办公室,学生宿舍等)

4.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5.负责完成本项目培养计划中由甲方所承担课程的授课计划的制定,教材选择,教案编写,教师聘任,教学及考务等工作;

6.协助实习期学生落实实习培训单位和用人单位;

7.协助乙方派驻a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授课教师解决校内住宿、办公用房,协助办理入境签证;

8.负责每年选派2名教师到乙方进行专业和管理培训;

9.向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向符合a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a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

1. 依据美国法律获得与甲方合作办学的许可;

2. 与甲方合作推广项目,并负责学生入学后注册成为乙方正式学生;

3. 负责向乙方输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管理方法,并参与教学管理工作;

4.负责选派合格的教师到甲方完成培养计划中由乙方承担课程的教学及授课计划,教材,教案,教师聘任,考务等工作。

5. 负责向甲方提供担任本项目授课任务教师的简历。教师简历应提前两个月提供,获得甲方认可后,办理签证材料;

6.为按规定学完课程的学生发放学习成绩单,并记入学生信息库;

7.向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完全相同于其在美国本土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会计学专业)。

8. 协助甲方赴美人员办理手续,每年为甲方人员提供在乙方培训的机会。

9. 为本项目学生赴美进行文化交流提供诸如签证,住宿,交通的便利条件;

六、项目管理机制及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制:项目设中美合作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管理委员会,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由甲乙双方7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代表4名,乙方代表3名。主任由甲方代表担任,副主任由乙方代表担任。该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发展规划,审批工作计划,审核预算与决算,决定项目的延续,终止等办学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考核评估,成绩记录:管理委员会下设专业教学委员会,由双方教学负责人构成,负责制定评估流程并监督执行。甲乙双方各自保留教学和学术活动的准确记录并为对方提供必需的信息。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方法:学费收费标准须先报甲方物价管理部门审批,获得同意。双方对每届新生学费进行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调整,并在下一届招生中执行。在甲方财务账户内设立合作项目专项,用于办理本项目的收支业务。项目办学结余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与本合作项目相关的办学条件。

第十六条合作双方对本项目的办学投入基于成本补偿原则可在收取的学费中得到补偿(详见附件二:基于成本补偿原则的生均培养成本测算)。

七、合作期限及协议终止时学生的安排

第十七条 合作期限:本项目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共招收四届学生,每年一届,计划于20xx年招收首届学生,加上培养周期4-6年,合作期限至20xx年7月底。如合作期满后双方需要继续合作,需要在第四届招生前一年向审批部门提出延长合作申请并于第二轮项目招生之前获得审批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协议终止时学生的安排: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合作双方一致或单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已招收学生按原计划完成学业,并按本协议规定颁发相关证书。此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时仍然有效。

八、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九条 任何不履行本协议行为或者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及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单方面行为,将由行为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形式的损失。

第二十条 若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应以协商互谅的方式解决争议。协商未果的,双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决。

九、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报审批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用中、英文书写,各一式三份,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向中国审批机关申报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经由中国教育部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此协议每四年审查和修订一次。

校长 (法定代表人) 校长(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合作承诺书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前期就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沟通的合作协议之精神以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报建项目采购之需求求,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本承诺函。针对此项目双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尽权力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实际性的`指导,为团队提供技术帮助,努力配合乙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工作;

2、乙方承诺项目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承诺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反之,乙方须按中标总金额的15%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予甲方。

3、签约附件附加对方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本承诺不因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而无效。承诺人各自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5、该承诺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 方:

承 诺 人: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时间:

合作承诺书 篇4

一、我社经营活动以内部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不对成员外人员进行经营活动。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三、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1、该成员的出资额;2、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3、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四、不接受成员以外任何人员的投资,不以成员名义非法入社集资、分红;变相吸储,变相分红、分息及变相赠送生活、生产等用品(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除外)。

五、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六、不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赵县工商局监制)年月日

合作承诺书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事项进行商务谈判及合作开展,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获得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乙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研发相关产品及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它利益。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统一签署如下保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关联企业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不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及名片,正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研发技术、设计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达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它保密资料。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1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

合作承诺书 篇6

乌鲁木齐铁路局奎屯货运中心克拉玛依北站:

现有公司自愿遵守路局、中心对合建无轨站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作如下成诺。

一、积极开展铁路实时政策宣传,扩大铁路运输知名度,塑造铁路物流品牌形象。

二、自愿接受路局、中心对我公司在合作期间承揽货源和运输发运的`统计评估,按协议内容兑现承诺,并遵照执行合建无轨站准入和退出机制。

三、我公司所提供的资质材料等,真实、准确,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合作期间,如有违纪、违规、违反行为,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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