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监理承诺书(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监理承诺书 篇1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
3.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人员,并确保监理人员到岗履职。
4.督促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发现施工过程中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及时制止,拒不整改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单位人员资格;签发各类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文件,不找人代签。
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
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留存。
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承诺书 篇2
为建设萍乡电信4G优质网络,我萍乡项目监理部做出以下承诺:
一、关于监理人员
1、我公司将在业主要求的期限内组织投标承诺的人员进场开展监理工作,如确有原因需更换监理人员,我们将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保证替换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人员的资质和合同的要求。
2、在合同期内,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监理人员的稳定,以利监理工作连续、正常进行。
3、如因工程需要或业主另有要求需要增加监理人员的,我公司将积极调派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人员进场。
4、在每年冬休前或单项工程已完工需要监理人员退场时,我们保证事先向业主提交书面的人员退场计划,在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后按计划组织监理人员退场。
5、如有个别监理人员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服务的,一经发现,我公司将严肃处理,同时接受业主根据合同条款采取的处理和处罚。
6、我公司将组织一个专门的后勤服务小组,为本项目施工监理的监理人员服务,他们将组织监理人员的进、退场及生活保障,对后方家属生活上的困难给予及时解决,使现场人员没有后顾之优。同时,我们将发扬公司的优良传统,发挥我公司有组织、有纪律的特点,集中公司的精华,争取在本项目中创造良好的信誉,为萍乡电信工程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二、关于监理设施
1、我公司将采取新购、调配等多种方式将投标承诺的监理设施(含办公和生活设施、通讯设备、交通工具、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组织进场,进场的监理设施以保证满足工作需要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最低标准。
2、根据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将责成项目监理人员妥善使用、管理、保养所有监理设施,以保证在合同期内所有进场设施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如因工程需要或业主另有要求需要增加部分监理设施的,我公司将积极、按期配备相应符合要求的设施。
4、如部分工程已完工,相应的监理设施可以退场,工们将将书面报告业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才组织相应的设施退场。
三、关于工程质量
1、我公司将选派资质合格、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监理人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以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来保证工程的高质量。
2、我公司已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奖惩措施,并保证质保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并及时兑现奖惩,利用制度和经济杠杆来约束监理人员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
3、我们将督促、检查项目监理机构质量教育培训情况、技术交底情况、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质量活动开展情况,以提高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在监理工作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甚至能事先提醒承包人采取措施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4、我们将采取超前控制(审查开工报告和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抽检原材料质量等)、过程控制(巡视、旁站、专项检查等)、验收控制(质量资料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等)等措施来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同时,通过监理指令、通报批评、返工、暂停施工、暂缓计量等手段来约束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
总之,通过如上措施,我们保证达到如下质量目标: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四、关于工程进度
1、要求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和每周施工进度计划及报表,审查并督促其实施。
2、随时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3、每月检查一次承包人的施工投入情况(包括资金、机械设备、材料储备、人工等),并与月计划投入情况进行比较,如因投入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及时指令承包人加大投入,以保证工程进度。
4、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及时审签开工报告、及时进行工序验收,以保证工程能按期开工,完工后能及时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加强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因质量和安全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保证达到如下工期控制目标:确保按期完工,力争提前完工。
五、关于费用监理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量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支付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直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或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及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
六、关于合同管理
1、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结构、质量、数量及任何施工工序的变更,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及业主制订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及时对变更工程的单价和数量进行审核、上报。 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延长或变更设计费用,就其申请的理由和事项,核查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变更设计增加的款项,按合同规定的.审批权限,经业主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变更通知单。
2、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时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
3、监督承包人的工程分包情况,严禁非法分包,对必要的分包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和总监办审批后实施。严格审查承包人以劳务形式进行的分包。
七、关于安全生产
1、督促承包人建立可靠的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制;强化个人、施工班组、项经部的三级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安全演练;督促承包人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2、督促驻地监理机构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每个重要分项工程开工前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对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监理方法予以说明,确保不发生任何形式的安全事故。
3、加强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审核开工报告及安全生产施工专项方案,监督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检查、审核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和危险源台帐,认真记录安全监理日志;通过巡视、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通过监理指令、通报批评、停工整改、处罚等手段来约束承包人保证生产安全。
通过上上措施,坚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无管理不当造成的或安监局认定有责任的重、特大事故。
八、关于环境保护
在施工中主导推行清洁化生产工艺,规范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采取“全过程控制”的主动管理方式,尽量避免破坏自然生态,施工完成要确保施工现场无工程余留垃圾,确保绿色工程的建设实施。
九、关于廉政建设
1、我公司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驻地监理机构必须设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廉政建设保证体系,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把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监理过程中。
2、我公司在驻地监理机构推行“阳光工程建设活动”,定期公开质量检查情况、变更审批情况、办公和生活费用的使用情况等,接受全体监理人员、承包人、各级领导甚至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阳光工程为抓手全力打造精品工程,为星吐项目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3、如有监理人员经受不住诱惑,发生吃拿卡要、吃喝嫖赌等损害监理形象、坑害承包人和业主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将采取批评教育、辞退,甚至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同时无条件接受业主根据合同条款采取的处理和处罚。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保证将此项目打造成一个优质工程和阳光工程。
xxx有限公司联创监理分公司
监理承诺书 篇3
本企业自进入青岛市建筑市场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其它的法律,规章,自觉维护青岛市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在从事工程监理活动中,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坚持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实施监理.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承担约定的责任.为了体现本企业遵纪守法的'决心,现特向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郑重做出如下承诺,若有下列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1,擅自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阶段监理;
2,超越资质等级或监理工程范围承揽工程监理任务;
3,未按照资质等级和核定的监理工程范围承接监理业务,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并从中非法牟利;
4,出卖,出借,转让,涂改《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或者以其它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
5,未依法签订监理合同,搞同体监理,搞"阴阳合同"或私下协议;
6,专业技术人员或执业注册人员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或职称证书,或允许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挂名注册;
7,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质量,安全隐患;
8,未及时制止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
9,与施工单位串通,为施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10,随意更换监理人员,监理现场人员不能按照中标标书或监理规划(非投标工程)全部到位;职责不清,项目监理部管理混乱;
11,监理人员执业行为不规范,工程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归档混乱;
12,工程监理业务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13,企业的基本情况变更后不及时办理资质,营业执照等变更手续;
14,监理人员未取得《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即上岗;15,妨碍监理人员的合理流动,以不正当手段招揽或限制监理人员的正常流动;
16,企业从事承包工程,开发房地产,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或与这些单位存在隶属或利益关系;
17,对不合格建材或其他设备材料等把关不严应用到工程上;
18,按照规定,应招标的工程项目或应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而未经招标即开展监理工作,或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在工程监理业务招投标活动中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工作秩序.
19,擅自压低监理取费标准,与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或私下协议;
20,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委托监理合同,或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有欺诈现象;
21,以诋毁对方,相互压价,变相超标准降价等不正当行为招揽监理业务;未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文件要求的有关监理取费办法采用插值法计算取费标准.
22,企业及个人故意损害建设单位和承建商利益,泄漏受监工程需要保密的事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未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2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
24,财务账目不清,受到税务部门处罚;
25,由于企业原因与员工发生纠纷造成上访.
26,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
27,拖延报告,隐瞒,慌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28,受到业主或其他参建单位投诉并查实属于监理企业责任.
29,受到其他未载明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3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手机:
日期:
监理承诺书 篇4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
3、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签字盖章,并进行书面记录;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4、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承诺进行返修。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我单位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认真履行其他有关的法定职责,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8、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施工业务: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监理承诺书 篇5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七、监理单位负责在工程监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八、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