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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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夜莺与玫瑰》读后感(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1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2

在暑假里,我读了王尔德大师的《夜莺与玫瑰》。书中的一些精彩的对话和感人的情节,至今还让我深受感动、记忆犹新。

这个故事大概讲述了一个青年男子为了获得爱情,想要送给心爱的姑娘一朵红玫瑰,可他当时只有白玫瑰,为了这件事,他觉得烦恼不已。然而,这件事被一只可爱善良的夜莺听见了,它四处打听,得知可以用自己的鲜血来染红白玫瑰,于是,它让花枝上的刺扎进自己的身体。

夜莺那鲜红的血液缓缓流出,“滴答,滴答”夜莺用它的血一滴一滴地滴在白玫瑰上,一滴一滴地染红了它,成就了一段美好的爱情。但是,我们那无私的小夜莺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夜莺为了帮助男青年实现愿望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纵观现实世界与社会,在我们身边,不是也有很多乐于助人、不顾个人安危的传与千家万户的英雄事迹吗?勇斗持刀歹徒的黄德山、用抓持刀窃贼的姚振宝、勇救被劫女出租司机的刘晓威、智擒系列抢劫出租司机的张振、勇斗窃贼的李洪、救火英雄梁铁练和污水井中勇救儿童的何士余等等。他们都是有着夜莺精神的人,都是为社会、为世界、为人民所歌颂的英雄。

夜莺和我们身边英雄们的善良、乐于助人,除了带给我们感动之外,还给世界传递了一种正能量,使得世界更和谐、更美好。我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长大后为社会、为国家、为世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还懂了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每个世界有所不同,我愿做个读书人,以书为友。因为我仅从一篇小小的文章中便知道一个大道理,果然,以书为友、开卷有益这些哲理不会被岁月的履痕所泯灭,反而随着人们读书实践的深化和读书经验的积累,迸发发出更为耀眼的火花。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3

艾德拉·利斯克是珀尔·利斯克大法官的女儿,她对每一个生命都充满了好奇。当一个婴儿出生时,她会好奇的看着这个小生命来到世界;当一粒西瓜子落入泥土中长出瓜苗时,她会摸摸小瓜苗,发出赞叹;当小鸡从蛋壳里孵出来时,她会瞅瞅蛋壳,对着它傻笑。

星期天的下午,艾德拉的父亲珀尔正在跟艾德拉的母亲芬迪·理查在阁楼的阳台里享受着香甜的下午茶。而可爱的艾德拉却穿着珍珠白的裙子在玫瑰园里穿来穿去,她闻闻这朵,嗅嗅那朵,她对每一朵红玫瑰都很好奇。珀尔看着艾德拉,

笑着说:“呵呵,艾德拉真像玫瑰花海中的一颗珍珠呀!”芬迪也笑了:“是呀!”

艾德拉看看红玫瑰,又看看自己的裙子,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主意:能不能种一朵白玫瑰呀,一朵像珍珠一样白的玫瑰。艾德拉马上跑去园丁那。

“迪文·派克园丁,你是怎么种出红玫瑰的?”

“艾德拉小姐,你好!”园丁摘下帽子,行了个礼,“我是把玫瑰种子染红,日日夜夜浇水才种出血一样红的玫瑰的,实在是太累了,但我愿意为珀尔法官效劳,我……”

“请停一下,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把种子染白,就可以种出白玫瑰了,是吗?”

“当然!我的小姐,噢。你说什么?你要种白玫瑰?那我可以帮你!”

“谢谢!”

“没关系,能为美丽的艾德拉小姐效劳,我真是太开心了!”

“但我不需要!”艾德拉说完就跑走了。

“小姐,小姐。”

艾德拉把种子染白,种下地。功夫不负有心人。长出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艾德拉正在看花。这时,从玫瑰花里蹦出了一个小仙子。小仙子穿着一件白色露肩小短裙,背上还有一对翅膀,很小巧。艾德拉一惊,大叫了起来:“救命呀!救命!救……唔……唔……”艾德拉不知怎么的,说不出话来,用手比划着,问仙子怎么回事?仙子说:“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奇思妙想创造出来的花仙子,我叫白菲兰蒂。你不要叫,我把你的嘴打开,好不好?”艾德拉直点头。

艾德拉直喘气儿,“你来是为了什么?”

“让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实话告诉你吧!”白菲兰蒂叹了口气,“我曾经是一个麦克国国民,被恶魔恶力士抓去做奴隶,我不服恶力士,他就把我变成花精灵,只有他念动咒语才可以把我放出来,呜呜。求你了!恶魔在菲克塔。”

“好!我帮你!”艾德拉答应了。

艾德拉带着白玫瑰来到菲克塔,这里阴森恐怖。艾德拉有点害怕。可她想到了白菲兰蒂,咬紧牙,继续向前走:“恶魔!恶魔恶力士!出来!放白菲兰蒂出来!”

一阵狂风起后,一个凶狠的恶魔出现了:“你要救她?哈哈哈哈哈哈哈!但你的声音很甜美,我要你做我的歌舞队队长!整天给我唱歌!跟我走吧,哈哈哈哈哈哈!小兵,把她带走。”

“走,走!”

“不……”艾德拉马上握着手中的白玫瑰,风吹走了一片花瓣,把艾德拉被恶魔抓走的消息告诉了跟艾德拉一起长大的伙伴瓦斯蒂罗国的王子卡尔伦。

“不好,我要去救艾德拉”卡尔伦急坏了!马上赶去了菲克塔!

这时,恶力士正在睡觉。艾德拉被绑在旁边,艾德拉睡着了。

“醒醒!艾德拉,是我!”卡尔伦解开了绑艾德拉的绳子。

“卡尔伦,我。”艾德拉有点不舒服。

“来,做好,玫瑰花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我先找到魔法棒,再带你回家。”

卡尔伦从床底找到了魔法棒,嘴里说:“让这个恶魔***吧,永远消失!”

马上,魔鬼嘴里流出了血,倒在地上,死去了,不一会儿,他的尸体就不见了。

卡尔伦又说:“让所有的玫瑰花仙子都变成人吧!”马上,一千多个小仙子从一个瓶子里飞出来,变成了人。

“太好了!”艾德拉开心极了!

卡尔伦递给艾德拉一朵玫瑰花:“我被你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打动了,我将娶你为王妃!”

国王高兴极了立刻为艾德拉和卡尔伦举行了隆重的婚礼,艾德拉变成了王妃。与卡尔伦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白菲兰蒂为了报恩,叫所有人都种上了粉色的玫瑰,瓦斯蒂罗国变成了一片花海。

当小王子离开了他心爱的玫瑰和他的星球之后,在一位奇怪的地理学家引导下,他来到了地球,他遇见过蛇,花儿,当然还有狐狸。

当小王子在狐狸的请求下驯化了狐狸,孤独的狐狸开始感到幸福。虽然它知道,小王子终有一天还是要离开它到更遥远的地方,可是它无怨无悔。比如,它得到了麦子的颜色,金色的麦浪让它联想到小王子的飘拂的金发。

在狐狸的请求下,小王子去观看了那一座玫瑰园,小王子开始感到愤怒,甚至有点委屈。在他的星球上,他的玫瑰曾说过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而在地球上,就有五千朵与她一模一样的玫瑰,甚至还有更多。但这时,他想起了他与玫瑰的点点滴滴:

例如,他浇灌了她……

例如,他把她放在玻璃罩下……

例如,他用屏风保护了她……

例如,他帮她杀死了毛毛虫……

……

这时,小王子突然感觉到他的玫瑰对他是如此重要,即使是她欺骗了他,但在小王子的心中,她是独一无二的。然后,他回去找狐狸,狐狸对他说:“你为你的玫瑰付出了时间,才让她变得如此重要!”

因此,小王子要对她负责,小王子也在心中喃喃道:“我对我的玫瑰付出了时间,我要对她负责……”

这是一个温馨的童话。因为,它让人明白孩子的纯真善良就如同在茫茫的星球上,小王子引导你去寻找沙漠上的泉水。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4

最近重新读了一遍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第一次读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其实并没有读得很明白,只是单纯的觉得句子很优美,还有一点点哀伤。但现在再读,已是不一样的心境。

《夜莺与玫瑰》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他为了讨得教授的女儿的欢心,想要为他采一朵红色的玫瑰,可是花园里面并没有红色的玫瑰。住在橡树上的夜莺听见了,想要帮助青年学生,于是它按照玫瑰书的要求在它的胸口插一根尖刺,为玫瑰花整夜的歌唱,用它生命的血液流进玫瑰花树的心房,这样干枯的玫瑰花树才能开出一朵美丽的红玫瑰。

青年学生如愿得到了美丽的红玫瑰,将它献给教授的女儿。可是教授的女儿根本看不起这红玫瑰,她更爱珠宝。青年学生由此感到懊恼,认为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于是他将红玫瑰扔掉了。并且自语道爱情是多么无聊啊,远不如伦理学实用。

青年学生就这样随意将玫瑰花丢在尘土里,它全然不知这是小夜莺用生命为他换来的。小夜莺用生命为青年学生换来了红玫瑰,她只期望青年学生能做一个忠贞的情人。因为小夜莺相信爱情,它认为哲理虽然充满智慧,但爱却比哲理更加智慧。权利力虽然雄伟,但是爱比它更加雄伟。小夜莺认为爱胜于一切,可是青年学生却轻易将它放弃。这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你用真心对待他人,而他人却不把你的真心当回事。

再思考当下社会,在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还有多少人相信爱情尊重爱情?人们只关心权利,地位和金钱,爱情与这些相比较起来一文不值。有多少信仰爱情的人却被一些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戏弄伤害,最后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记得王尔德曾经说:生活中有两个悲剧,一个是得不到想要的,另一个是得到了不想要的。面对爱情,我们既不能像青年学生和教授女儿那般当做儿戏,也不能像小夜莺那般为不值得的人痴狂甚至为之付出生命。爱情需要人们的尊重,只有人人都尊重爱情,相信爱情,真正爱情才会降临,才会给予人们幸福与期待。

爱情是美好的,容不得一点丑恶;爱情是干净的,容不得一点肮脏;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亵渎。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5

一、

In me the tiger sniffs the rose。(我的心里有猛虎在细嗅玫瑰)

这是一句经典不朽的英国警句——虎与玫瑰,就如人性的两面,就如残酷的现实与理想的乌托邦。猛虎细嗅玫瑰,就像生命中有书香陪伴,哪怕坎坷流离,荆棘满路,都会展现出一种难以言妙的和谐、温暖。

不是吗?

二、

幼时,我在书香门第出身的爷爷的熏陶下,在各种书籍的墨香和古典音乐的音符中,孕育了一种对书难舍的情怀。我生性多动,若不是童年有书陪伴,我一定会成为一个顽童吧。

我第一次读的是李白的《朝发白帝城》。此后,我与书籍难割难舍。仍记得儿时的暑假,我和几位年长的朋友每日必顶着酷暑,一路小跑说说笑笑地到书店去,只为读几本冒险小说或者唐诗宋词亦或是各种故事书。在书店的空调下,读书是惬意的,常常是独倚一角,等心满意足地合上书,天色都渐黑了……

我难忘那双遗落在高力士手中的傲慢的靴子,难忘那提比天还大的小酒壶——酒入豪肠,七分酿成剑气,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李白,那冠盖满途车骑的喧嚣,可曾及你在我心中的仙风逸骨,飞扬跋扈?

亦难忘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的宏愿,和那经受千年风霜的草堂以及冰冷的躯体在风雨中微颤,那一颗炽热的心系天下的心,你可知也曾跳动在我的胸膛!

……

我在书海中寻觅,那灿烂的历史,璀璨的艺术,智慧的理学,美妙的诗歌……书就像甘霖,我在其中沐浴,我的心变得理智,变得真知灼见,变得开朗。

三、

过去的学习我不会忘记,学习的快乐和知识会带给我一生的精神支持,哪怕我跌倒在人生的路上,我也不会后悔曾苦苦在书海中寻觅。因为读书能给我一个完整的人格,给我犀利的眼睛。

有人见如今社会有成功者目不识丁,就大发“读书无用论”。可这些人成功后愿意花大笔的钱去学习,甚至也有很多“暴发户”不惜重金购买各种珍贵书籍珍藏家中并示于宾客,哪怕他们从来没看过书。知识就像一套漂亮的时装,需要付出很多代价才能穿上,有人付出青春心血,有人付出金钱,可从未有人不愿为知识付出代价。

人生是真实残酷的,可知识永远能给心灵一个真挚的吻。愿玫瑰能在猛虎面前,给猛虎温柔一吻。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 篇6

“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1888年5月,王尔德第一部童话集《快乐王子及其他故事》的问世,他一举成名。他在此书也留下一生中最著名的两个童话作品是《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另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承袭了童话简单明朗的故事线,善良的夜莺为了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学生追求爱情,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青年人换取一朵严冬中的红玫瑰。然而在我看来,这个故事最绝妙之处在于它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结局——教授的女儿嫌学生太穷而拒绝了他用来求爱的玫瑰。于是在愤怒之下,夜莺苦心孤诣换来的红玫瑰被青年学生随手一扔,掉在街边的明沟里,又被车轮碾过。

王尔德把对唯美主义的追求、19世纪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和市侩哲学等社会现象的'批判都诙谐地贯穿于童话之中。

文中的夜莺是王尔德理想的化身,王尔德借夜莺之口抒写自己对爱情的尊崇:

“用死亡来换一朵红玫瑰,是很高昂的代价……我所要求的所有回报,只是你要做一个忠诚的情人。”

临走前,夜莺最后一次在青年人的窗下喃喃自语。

她(夜莺)越飞越远,飞越了三棵玫瑰树,不厌其烦道:“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给你唱最动听的歌。”

依托青年学生之口反讽现实生活中虚伪无知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她和所有艺术家一样:只有风格,没有感情。她不会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

对方对夜莺的无私付出浑然不知,牺牲前(夜莺)她的深情告别,他只觉得吵闹。

其实他谁都不懂谁也不爱,他只信哲学书上写的那些言之凿凿。

我总不大愿意把夜莺的故事称之为“夜莺的悲剧”,纵使夜莺为实现他人的爱情而牺牲自我的行为纯粹得偏执,让我暗自微微一惊。在这种甚至可以称得上“极端”的信仰之下,有一种隐约的宿命感悄然无声爬上我的心头,紧紧缠绕。

值得么?我反复扪心叩问。

然而我却忽略了一点:对理想和爱的追求原本就是不问前程。

皎月之下,夜莺的歌声和那朵用她心头血喂养出来的玫瑰一样打动人。“红玫瑰听到了歌声,狂喜得浑身颤抖,在早晨寒冷的空气中打开了花瓣”。一时间时序骤停,万物逆生,一朵绯红的玫瑰终得以在严冬绽放。

用生命换来的理想之花,是那样令人惊艳赞叹。

“生命对所有人都很宝贵,可是爱情却比生命更珍贵,而且一只鸟的心又怎么能和一个人的心相比呢?”

段子手鼻祖王尔德借夜莺之口道出了一切,最后仍不忘补上一刀。

在夜莺心里,人类是灵长类动物之首,他们拥有比其它生物更加高级丰沛的智慧和情感,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更懂得神圣伟大的爱情了。然而现实中青年和教授女儿的“爱情”,充斥着不言而喻的戏剧性讽刺。

万物有灵,“人是万物的尺度”已经被重新推翻,弱小的夜莺也可以拥有远超于人的品质。我想夜莺对青年学生是有爱的,有朦胧的爱情,但更有远比爱情更加宽广无私的大爱。

夜莺啊夜莺,你终究还是太单纯善良了。要知道,所有爱都是纯粹的,但人不是。不同的是,相比于《快乐王子》和《自私的巨人》的结局,主角是在死亡的同时获得上帝仁慈的关爱和救赎。《夜莺与玫瑰》一笔带过主角夜莺已死的事实,除了知情的橡树之外,她死得悄无声息、无人问津,连上帝都不曾在她死后过问。

上帝为何最后没有出现?因为放眼整个世界,夜莺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这就是夜莺与(王尔德的)其他童话角色最特别的不同之处,也是我偏爱她的原因——夜莺不需要上帝。她已然凭借自己实现了至真至善至美的终极追求——她根本无须上帝的额外救赎,她就是自己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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