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产品质量承诺书(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作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2、积极按国家规定要求,禁止无证生产或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加工产品。
3、提高企业自我检测能力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坚决禁用不合格原料、辅料加工产品,不无证生产。
5、决不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6、决不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决不伪造或冒用质量认证、质量保险等标志。
7、坚决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购、产、销、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日期、检测台帐,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标准、计量、质量等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以上承诺是本企业的行为准则,欢迎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电话:xx),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本企业承担其一切法律和民事责任(全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留存公布,一份由质监部门存档。
企业盖章:xxx
承诺人负责人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2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关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价廉的电梯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二份监察机关留存、一份承诺单位留存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3
首先感谢您选择了我公司的产品。在产品销售服务过程中,我公司对产品的质量及服务做到让您满意。
xx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1、产品质量三包,配套的外购原材料均为优质产品,以保证质量。
对所有产品我公司均严格按国家产品质量的技术要求来生产、检验。
2、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等各个环节严格按iso9000质量认证标准进行控制,确保每个工序均处在质量受控状态,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3、所有出厂产品均严格按检验程序100%进行检验,保证成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9%成品抽查合格率99%。
4、所有产品全程质保,客户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如属于我方的责任,我方负责无条件换货更换及时处理。在服务期间产品质保周期为三年。
5、对所有用户均提供:技术更新,质量更好,服务更佳的产品,我们不但保证我们所提供给客户的产品是完全优质合格的
而且我们将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你们的工作。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4
我公司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上级相关规定,特向畜牧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xxx
负责人(签字):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5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诚信经营,讲道德、守信用、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
三、保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保证农药质量,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保证不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和国家禁用的18种剧(高)毒农药、杀鼠剂;对种植业限用的19种农药进行实名制销售。
四、优质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农药经营批零业务、乡镇农药经营(便民)店的安全业务指导,做到进出农药有台帐,销售农药有凭据,安全用药有资料,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服从农业行政机关对农药市场安全监管,积极协助农业、工商、质检部门对经营品种的`抽样检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协助政府、部门救援处置农药使用中各种突发或意外事故。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为促进安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促进进出口工作又好又快开展,使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企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义务,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执行产品检验检疫规定,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监控和可追溯体系,保证进出口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全面实施“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保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进口产品符合进出口国(地区)的有关标准或合同要求,建立健全预警通报、质量追溯、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产品召回等制度,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承诺公司进口产品所的原材料、材料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强制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厂检验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建立供货商台帐和评价记录。
五、对我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质量负总责,保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从事生产。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自检自控体系,确保本企业进口产品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
六、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均向已备案的供货商采购。采购的每批原材料,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合格的方允许使用。更换原材料等高风险原料供货商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有新产品出口或产品结构改变、及其供应商发生变更、关键工序和设备改变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以及进出口国(或地区)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过程监控和出厂检验,每年定期将产品报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
八、做好进口产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进口报检货物与生产实际相符,保证经厂检符合输入国要求的合格产品
报检进口,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保证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排查隐患,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九、对本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并停止相关产品进口,主动退回产品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十、定期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自觉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存在风险隐患、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情况,自觉召回不合格产品。
十一、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对我司进口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保证进口产品为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的品名、品牌、数重量、生产批次、产地和进口国(地区)等信息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一致,实际出口的产品与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一致,做到专厂专号专用。
十二、遵纪守法,建立质量诚信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践行企业责任,诚信至上,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进口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十三、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十四、发现生产能力、质控体系不能确保生产合格产品或企业处于整改期间,立即暂停报检进口。
十五、我司生产进口的产品一旦被安徽检验检疫局或出口国(或地区)发现安全项目不合格等安全质量问题,我司愿意按照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和检验检疫有关规定,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理。
十六、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